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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实用18篇)

时间:2023-11-24 09:57:14 作者:GZ才子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实用18篇)

每月的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表现的一次全面梳理,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的成长和不足。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撰写月工作总结,我整理了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政府法制办公室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一是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任务分工表》逐项分解至各科室,层层落实目标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任务科室和具体人员,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任务全面落实。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年3月底,组织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成效。三是坚持持之以恒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刻吸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典型案例的教训,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聚焦“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工作调研制度,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二)法制业务工作深入开展。

1.依法把关逐步深化。一是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并推行合法性审查案例分析和理论研讨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决策事项389件,办理省人大省政府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4件,共提出建议意见533条。二是拓宽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加大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民生和生态文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行政决策的审查力度。按照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决策审查要求,严格审查政府性合同、协议30件次,提出建议意见104条。三是把关涉法事务处理。积极为政府涉法事务出谋划策,上半年,参与东坡岛征地拆迁居民安置工作的处置、xx西区医院遗留问题处置、太和大道工程建设相关问题会商等涉法事务12件,通过细致调查,提出严谨的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三件,接收区县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28件、市级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七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合格率、报备及时率达到100%。均及时进行备案审查。开展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和涉及著(知)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全市没有制定出台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xx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眉府办发〔2020〕26号)不适应改革的需要,拟以市政府名义废止。五是发挥专家顾问作用。为规范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修订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xx市党政法律顾问劳务费支付规定》(眉府办发〔2020〕11号)。严格按照遴选程序,组织开展市党政法律顾问遴选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新聘任市党政法律顾问20名,并颁发聘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市党政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六件,参与市领导接访39次。充实行政决策专家库,市级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新纳入水利工程、工业经济等方面专家62名,目前库内专家共157名。

2.行政监督多措并举。一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针对执法任务重的部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过程中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当面交流,指出存在问题原因,出具执法监督建议书,提出整改措施。二是拓展监督方式。制定2020年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考核细则,强化执法考评。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回头看”和约谈机制。三是强化三项制度试点。从市委、市政府网站适时监督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公示情况,并印发通知要求执法部门公示内容与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相一致。到仁寿县开展三项制度培训,指导仁寿县推进三项制度。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xx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办法》(眉府办发〔2020〕6号),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提升法制审核水平。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年审市级执法部门证件数1156个。审核执法证件办理申请806个,审核通过办理证件760个,证件审核过程中因执法区域错误、执法主体不符合要求、照片清晰度不高,退回区县部门证件22个,退回市级部门证件26个。印发三期《关于参加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国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的函》,组织全市300余人分别到省委党校、陕西省委党校参加培训。五是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要求执法部门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目前36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共配备执法记录仪705台。

3.矛盾化解依法开展。一是开拓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继续采用巡回式听证的复议模式,巡回听证由一至二名行政复议人员和一名记录员组成,由坐堂办案转变为巡回办案,尽可能减少复议当事人在人力、财力、时间上的诉累之苦。已进行巡回听证两件。二是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共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65件(其中:去年结转三件,依法受理57件,不予受理五件),已结案40件(其中:维持四件,驳回18件,协调后撤回申请18件)。从来源看,复议案件分别涉及除彭山区政府外的五区县政府以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从类型看,涉及土地征收补偿纠纷37件(近五年最多),信息公开案件19件,工伤确认纠纷三件,行政命令、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行政确权各一件。三是积极开展应诉裁决等工作。积极代理市政府应诉案件,市政府应诉案件一审二审共14件(其中,一审12件),复议后应诉12件。一审已结案四件,均驳回诉讼请求或者驳回起诉。承办省政府行政复议案八件(其中:已驳回申请六件,维持一件,审理中一件)。办理申请市政府协调征地补偿标准案件两件(其中:终止协调一件,协调中一件)。四是认真审查信访复查复核案件。审查市政府信访局办理的信访复查、复核案件三件,参加信访案件沟通会、协调会五次。五是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指导区县政府法制办和39个市级部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全市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467件,调解成功2435件,成功率为98.7%,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公安(交通事故)、城市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

4.立法任务按期推进。一是制定立法计划。按照《xx市地方立法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试行)》的规定,牵头向社会公开征集、收集立法项目建议,经论证、协调并与市人大沟通,并经市政府常务会通过,4月20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2020年立法计划(眉府办发〔2020〕10号),将四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其中,制定类三项,调研论证类一项)和三项地方政府规章(其中,制定类一项,调研论证类两项)纳入今年立法计划。二是审查法规草案。专人跟进立法项目,全程参与立法制定项的调研、座谈、论证、听证,以保证立法质量。对市城管执法局提交的《xx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进行审查,召开部门协调会,提出修改意见,将修改后的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市政府常务会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审议。提交后市人大后,派专人作为修改小组成员,跟进认定立法过程中现市人大一审已通过,正在二审中。《xx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管理条例》《xx市物业管理条例》)按计划进行中。三是指导规章起草。积极与市城管执法局衔接,制定出台《xx市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实施方案,组成领导、起草、审查小组,开展调研起草工作,已完成前期收集材料工作,并赴江西、安徽、江苏等地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正在进行起草工作。四是督促立法调研。指导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完成xx市小流域污染方面的调研,正在进行后期工作。与市交警支队、市畜牧局协调,xx市市区电动车管理方面的调研、xx市狂犬病预防控制及犬只管理方面的调研正在筹备中。

5.公管指导平稳有序。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印发《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试行)》、《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抽取工作规程》,有力保障评定机制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会同交易中心、住建、交通、水务、国土等部门研究制定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招标模板。二是加强集体会商。召集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6次,出具联席会议纪要5期,涉及到项目招标文件、投诉、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问题。参加由市级有关部门召集的项目协调会13次,参与协调解决xx东站商业楼装修及配套工程、xx三苏祠博物馆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epc招标文件等项目问题,有力的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强化监管职责。始终坚持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通过协调各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项目推进。共受理交易中心转交的项目异常情况报告5起,经研究后及时转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区)政府核查处理,其中向市住建局转交2件,向洪雅县转交1件,向丹棱县转交1件,向东坡区转交1件,件件都得到及时处理和回复,通过协调各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招投标交易进程正常推进,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落实重大项目的监督职能,派员对9起重大项目的开评标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共资源始终在阳光下交易,其中政府采购项目3起,工程建设项目6起,项目总投资过10亿。

6.仲裁审理高效便捷。一是动态聘任仲裁员。收集和整理仲裁员档案资料,建立仲裁员,对仲裁员信息进行动态跟踪。根据最高院《关于现职法官不得担任仲裁员的通知》的规定,对两名调往法院的原仲裁员予以解聘。对相关部门推荐、个人申请及定向邀请符合聘任条件的20名法律人士,予以增聘,不断充实仲裁员队伍,本委仲裁员现有138名。二是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案件全流程管理,建立案件办理风险评估机制,在案件受理、仲裁庭组成、开庭审理、案件裁判和案件归档等各个环节,对程序错漏、仲裁庭违反职业守则、适用法律错误、案情查明不清、档案遗失等影响案件办理的各类风险进行适时评估预警,及时清除隐患,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三是严格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案件文书档案、日常办文档案和财物档案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收集、整理、完善纸质卷宗,及时归档,形成案件程序流程图,实现案件档案的全流程管理,存储并备份包括开庭审理视频在内的个案电子卷宗。将常用法条分审理工作、事务性工作两大类,按照启用时间制作纸质目录并装订成册,新修订、新出台的法条实时学习整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对应。严格执行日常收发文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审批流程,制作纸质文件目录并装订成册,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仲裁费的收取、退费和救助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四是借鉴先进仲裁经验。研究根据互联网经济活动发展形势,借鉴其他仲裁委网络仲裁经验,开展网络仲裁调研论证。结合实际,从网络仲裁规则制订、平台搭建、实时庭审、收费和档案管理等环节着手,与网络仲裁平台开发企业合作,逐步开展网络仲裁工作。五是高效办理仲裁案件。上半年收到仲裁申请17件,符合受理条件11件(较去年同期减少24件),总标的额约2.4亿元(去年同期总标的额约930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6.68%。共办理仲裁案件16件(含上年结转五件),已结案八件(其中:撤回结案两件,调解结案一件,裁决结案五件,撤调率37.50%),未结案八件(其中:庭前准备阶段四件,庭外调解阶段两件,文书制作阶段两件)。无超审限案件,无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案件。

7.法治责任按期落实。一是安排部署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6月6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xx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眉府办发〔2020〕19号),安排部署22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二是表彰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出两个区县政府和38个市级部门为2020年度先进集体,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表扬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眉府函〔2020〕58号)表扬。

8.综合协调运转正常。一是协调周密有力,把握好协调工作的原则性、艺术性,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到沟通好信息、梳理好关系、化解好矛盾、处理好问题,对于大事、难事既敢于协调,更善于协调,做到上下左右都满意。二是工作主动超前,从浅层次的被动思考向深层次的主动谋划转变,进一步强化参谋助手意识,做到领导未谋有所思、领导未示有所行。

(三)脱贫攻坚力度持续加强。一是节日期间为15户贫困户送去棉被、清油、大米等慰问品。二是召开了仁寿县邮政公司部分干部、藕塘乡党委书记、驻村工作小组、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共计30余人的座谈会,会上确定了今年的扶贫工作计划。三是在扶贫村创建了15余亩的桑枣树绿色基地。四是与云华村和百子村建立了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协调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运行规则,完善村民自治公约。五是到联系村开展了村干部和党员群众的学习会,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主要内容,坚定了打赢贫困这场硬仗的坚强决心。六是参加了乡党委书记、扶贫攻坚小组、村干部和村社干部的扶贫攻坚推进会,会上明确今年的扶贫工作进度和计划以及要达到的效果,实现上级扶贫攻坚目的。

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精选】

政府法制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年,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的讲话精神和县委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额敏县的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大力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努力发挥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为县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年度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如下:一、强化制度管理,狠抓自身建设一是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办内部管理。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办公室各项业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在阶段性工作中做到了突出工作重点,通过相互协调配合,富有成效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一年来,除按时参加政府办公室组织的理论学习之外,还不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使全体干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思想上的坚定性;三是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在加强政治学习外,还注重抓业务学习,每周认真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法律业务知识,使我办形成一种讲学习、讲政治、讲团结、讲奉献,真抓实干的氛围,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做好行政执法培训和法制宣传(一)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为加强对各类行政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轮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今年继续举办各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培训(轮训)班次,今年7-8月份与城建局联合举办了城建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城建局机关及城建监察大队等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人员参加了专业法律和行政执法公共类法律知识培训,经综合考核,领取了《行政执法上岗培训(轮训)合格证》。根据《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今年,未经行政执法上岗培训的人员,取消了领取《行政执法证》资格。(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和换证年初,我办根据《**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号)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行**年《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换证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报审的《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进行审核。积极做好审批、审验、换证工作,按照《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批《行政执法证》380个,审验、换新《行政执法监督证》80个。(三)组织完成法律、法规汇编的征订工作为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力度,根据地区下达的征订任务,我办积极做好征订工作,分解征订任务。同时,结合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内容的宣传,今年,在预防“非典”时期,为做好非典防治宣传,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在全县开展了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应急条例释义》活动。三、清理各类临时机构,加强行政审批制度监督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办将**年以来政府设立的各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凡属阶段性工作完成的各类领导小组进行了清理,凡不符合现行政策的各类领导小组坚决予以清理撤销,经过清理共保留各类领导小组**个,撤销各类领导小组**个。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全县**个单位**余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保留各类行政审批事项**项。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了行政审批环节,加大了行政审批监督。四、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规范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年初,调整了县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县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县长****同志与县直**个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了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落实,以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为手段,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据《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书》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年终考核。五、当好政府法制事务的参谋和助手我办自**年启动《法制意见书》制度以来,加大了对政府法制事务的参与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对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交办和报送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对重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制作法制文书,给领导决策提供相应依据。一年来,审核各类规范性文件**余件。为展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及行政执法开展情况,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动态,我办将工作情况及时以《法制专刊》形式向县领导报送各类信息,一年共编辑《法制专刊》**期。六、存在的问题(一)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不够;(二)依法对全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常规监督需进一步增强;(三)各单位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信息上报不及时,信息不畅。七、今后工作思路今后,我办将继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体思路:(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能作用。继续围绕依法行政,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进程,争取早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二)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工作。(三)继续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政府法制办公室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征地补偿安置复议案件呈增长趋势。今年征地补偿安置纠纷案尤其多,由于省政府未建立裁决机制,均告知当事人按照复议法的规定向市级政府申请复议,为避免踢皮球,同时也是压低层级的需要,我们只能受理对补偿标准不服提起复议的案件。这类纠纷不仅涉及面广,敏感度高,而且补偿安置工作往往已经几乎实施完毕,审查、纠错空间不足,但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二)复议应诉业务缺少系统指导。适逢机构改革年,上级业务部门一直未组织安排相应的培训,复议应诉业务缺少上级法制系统的指导,复议应诉能力尚需加强。

(三)公管业务所涉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公管办业务牵涉招投标、政府采购、住建规划、财评审计等众多方面,业务交叉繁杂,法律法规更新较快,急需不断的学习和培训提高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

(四)公管领域部门职能职责仍有交叉。需进一步强化公管办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明确公管办对重大疑难问题的宏观统筹职能。

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1、畅通复议渠道,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从201x年开始通过区政府网站开辟的行政复议专栏,设置网上申请平台等措施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另外,在区信访局大厅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公示栏和受理窗口,放置复议指南,向群众广泛宣传行政复议制度,方便群众了解行政复议的程序及有关法律规定,让群众多一条救济渠道。

2、规范复议应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行政复议案30件,审结28件。201x年,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权试点工作,成立区级行政复议委员会。201x年,我区成为湖北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设立行政复议听证庭,完善工作措施,形成由区复议委员会统一受理、审理和决定的工作机制,提高审理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提高行政复议文书质量,增强复议决定的说理性,提高办案质量,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3、积极应诉,维护法治政府形象和合法权益。承办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36件,均已提交答辩状;已开庭55件,行政首长出庭46件,行政首长出庭率84%。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精心准备应诉,认真对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积极沟通化解矛盾,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1、培养法治意识,强化依法办事行为规范。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观念,针对干部开展《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宣传,将落实《实施方案》作为今年依法行政的重点进行部署。参与修订《xx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用法治思维代替传统的习惯思维,用法治办法代替简单的行政措施,用法定程序代替随意的决策。推进政府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通过制度管人管事,从明确政府成员职责、决策机制、监督渠道、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等方面规范政府及各部门的行政行为。

2、不断完善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规则制度。为推进各行政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推行《江夏区行政机关文明执法制度》《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的实施,制定《xx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20年工作总结》,转发市法制办《2020年度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年度建设各项任务。

3、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对区城管、环保、市场监管、国土规划、区公安分局等13家单位,按《xx市江夏区依法行政考评办法》,进行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抽查。配合区委法治办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考核标准,将依法行政作为其中主要内容,予以细化,明确考核程序,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增加日常考核分值比重,使考核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实际。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考核结果运用常态化。

年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办组织长沙县行政执法证换证考试补考工作,向全县共计1099人换发了行政执法证件。开展案卷整改情况“回头看”督查活动,采取抽查的方式督查各单位对上年度案卷存在问题排查整改的情况。经督查,被抽查的各单位均按照去年案卷评查的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开展2020年一、二季度行政执法案卷督查,其中法制办联合部分行政执法单位集中交叉评审一次,共查卷87本,合格率为100%。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题培训,对15家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51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为期半天的培训。针对今年拟申请执法证的人员开展了为期四天的考前培训。

迎接省市法制办调研我县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20年共接待省市县法制办对我县法制工作和执法改革调研6次。参与2020年人大评议工作,出具了对县农林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管理专项工作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三个被评议单位近年来开展依法行政的工作成效,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8项整改建议。

对县执法单位进行指导。就县执法局第一师范黄花后勤基地拆违法律问题对策进行研究,并根据来函出具《对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强制拆除案件法律理解和适用问题的复函》;根据领导交办的三定方案审查事项,出具《关于长沙县大数据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审查意见》;针对行政执法局与其他执法单位关于责令类职权划分问题,出具《关于关于责令类职权进一步明晰的请示的审查意见》。

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一)法治政府建设构制新蓝图。组织起草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枝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枝发〔2020〕12号),明确主要任务、具体措施、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我市2020年前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二)专项治理取得新成效。制定了《枝江市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评查执法案卷96卷,印发治理简报11期,及时向各相关执法单位进行了反馈通报,切实促进各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取得新成果。认真开展涉及“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次共清理各类文件1376份,确定规范性文件134份,其中废止33份,失效16份,继续有效76份,拟修改9份。清理结果已向全社会公布。

(四)化解行政争议取得新突破。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采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多种形式,化解争议,切实提高办案效果。二是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在代理市政府应诉活动中,指导相关部门收集提供证据和法律依据,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做好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使得多年积案得以圆满解决。

(五)法律事务工作开创新局面。认真办理政府涉法事务,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2020年我办共参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项目论证会30余次,处理各类涉法事务35件,审查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大合同125份,标的额438.92亿元。多次参与通用航空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积极参与亚娃水产品市场、易购国际、国华颐景等遗留问题的解决处理,依法出谋献策,提出解决路径,助力矛盾化解,服务经济发展。

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

1、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着眼解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着眼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热点和难点,着眼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有效履行来安排制定规范性文件项目。2020年区政府制定了《江夏区2020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xx市江夏区小微企业助保金管理办法》《江夏区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失效的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告》等7件规范性文件,主要针对环境保护、经济运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规定,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尊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听证、论证、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网上登载率100%。

2、认真配合市政府2020年度规章调研、论证、起草、审修工作。配合参与市级气象灾害防御、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工伤保险、地名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行政执法、xx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立法项目17件。

3、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组建专班对现行全部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彻底、全方位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推行阳光政务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计划。

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要求,3月中旬至4月中旬,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在各单位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我办对全县346项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的全面清理,经过认真研究、审查和多方征求意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保留49项,取消84项,合并43项,转为管理服务111项,属于内部审批项目不再对外公布59项,以上行政审批项目均属省级以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审批项目,没有县政府出台的审批项目,我县做到了零审批。为提高行政效能,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时限均在法定审批时限内压缩二分之一以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总体精神,维护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统一性和时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办对截至12月31日前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截至2月1日前颁布的各类。

应急预案。

进行了全面的清理。通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在审阅了余份各类文件基础上,发现共有29件规范性文件及4件应急预案因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或政策变化调整等原因已不再适用,报经县政府5月5日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5月20日起予以废止。

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了部分内容与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与国家、省、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以及与我县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不相吻合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及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代替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各单位和部门推行“阳光政务”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于2月18日印发了《县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我县将用2年的时间完成全县的“阳光政务”工作。今年在9个乡(镇)24个行政执法单位推进“阳光政务”工作,余下的单位将在明年底全部完成。目前,各单位现已完成推行“阳光政务”工作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对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十四项细化;梳理执法依据,对执法事项进行细化;完善行政执法、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等工作。各单位的“阳光政务”工作材料现已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实施,已对外公布。

为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顺利运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昆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我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目前,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已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工作,对具备自由裁量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细化,并已对外公布实施。

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自2月份至4月15日代管县政府目督办工作,在此期间,我办共办理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及县委目督办、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各类督办件40余件,下发各类督办通知350余件。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办于9月8日至9月12日组织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政府信息产业办、县人劳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6家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工作情况进行统一执法检查,其余未纳入此次检查的乡(镇)、单位要求形成书面自检。

自查报告。

报我办。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一是使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增强了法治观念,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改善了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增强了服务意识;四是增强了接受监督的意识;五是教育了执法人员,提高了执法水平;六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办共收到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和亲自来办公室报送我办立案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属我办受理范围的1件,现已办结;其余3件都不符合我办受理范围,我办都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反映。代理县政府应诉行政诉讼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三件。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昆通〔〕52)“凡是没有设立法律顾问机构和法律顾问班子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政部门,应于12月31日以前完成本县(市)区、本部门法律顾问机构或法律顾问班子的组建工作”的相关要求,今年年底将完成县政府法律顾问室组建工作,法律顾问室组建后,我办将积极、主动做好法律顾问室的工作安排、管理和服务,协调、引导法律顾问室充分发挥对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行政纠纷、民事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行政诉讼和重要的行政复议等事宜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

一年来,我办共审查全县各单位报送我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类型文件16件,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2件,均已备案,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14件;起草并审查县政府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2件。

于10月28日至30日组织一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我县各乡(镇)和各单位在岗需要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9名及审验执法证件人员21人进行综合执法培训培训,办理执法证件。

我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就有关人员向县政府所反映的问题,多次到各相关单位、人员处进行调查了解;配合县政府办其它科室、部门完成工作。接待来人来信的上访人员,到目前为止,我办共接待了来人来信访问7次,40余人,在与他们交谈了解情况后,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和处理问题。

(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在我县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而未纳入、推行“阳光政务”工作单位推行“阳光政务”。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工作,不断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备案监督的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精髓,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的稳步推进做好参谋当好助手。

(七)是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这一总体目标,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团结拼搏、勤奋努力、大胆探索,力争把法制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离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和我县在十年内建设成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追求卓越,奋发图强,为我县营造一个健康向上的行政执法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全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而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9年,区法制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坚持法律至上,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开展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提升涉法事务保障水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纠错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在深度融合的基础上,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立足新的起点,紧扣深化改革和青奥保障两条主线,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齐头并进,依法行政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4月份,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暨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市法制办杨以群副主任,区领导曹路宝、周文中、车道正,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负责人和法制联络员,部分执法人员代表,共计130余人参会。会议对去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做了简要回顾,并对今年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是对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了重点部署。会议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二是要以青奥保障为重点,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彻底查摆问题,科学制定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还清欠帐,补上薄弱环节,提高城市管理运行水平,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办赛会、建城市、惠民生”的宗旨。三是要以体制完善为保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队伍建设,突出考核约束,全面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2月份,组织召开了新区第一届政府法务工作室成员座谈会,周文中副区长为10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就做大做强“政府法务工作室”品牌,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提出了要求。专家、律师们就加强法律层面顶层设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拆迁征收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5月份,区法制办代表区政府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真释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务合作协议,正式确定引进专业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制定、重大经济合同审查、重大复议诉讼案件代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降低法律风险,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稳步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根据省、市规范化建设指标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了《鼓楼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总体目标,对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职能履行、重大报备、统计分析等五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是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在区政务大厅设立受理点,同时依托13个街道司法所建立基层联系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将规范化建设纳入2019年度鼓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全力保障完成。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清理现有区级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含审核、批准、登记、备案等),建立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在目录之外的一律不得自行增设和行使。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方式,公开办理流程、承诺时限、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构建高效权威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方面,对照市级方案,将区联动的改革任务逐项逐条地梳理出来,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我区的实施方案。对市级方案中一些需要新制定的执法事项目录、标准、办法等,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待最终方案确定后,及时召开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各单位的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流程和完成时间节点,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跟进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查找问题并落实整改,确保青奥会的顺利召开,我区从3月至8月份开展了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3月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文中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法制办、督察办及区重点执法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承担具体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推进工作。4月份,召开了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对六个重点领域整治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细化任务菜单。针对可能存在的职责不明、执法交叉的事项,进一步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未尽事宜一并参照去年“迎亚青”期间关于划定管辖、指定临时管辖、指定联合执法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全方位、全区域覆盖,不留任何执法空白。

紧扣六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在环境保护执法方面,重点针对企业违规排放废气废水、个体餐饮油烟噪音污染、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夜间违法施工扰民、河道水体污泥处置等七大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在城市管理执法方面,重点整治私搭乱建、占道经营、户外广告违规设置、渣土车违规运输等十二大类问题,对辖区进行全面摸排,形成整治菜单,按照问题的处置周期、难易程度、反复情况等,逐项实施整治。在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方面,重点查处食品经营者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等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加强对青奥会比赛场馆、签约饭店周边及交通沿线重点地区食品安全监测。在市场秩序执法方面,开展证照清查与规范疏导活动,集中取缔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影响城市形象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查处未经授权非法使用、销售涉及青奥会知识产权商品行为;发放《关于规范青奥会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告诫并及时纠正标价不完整、收费不公示等价格违规行为;定人、定岗、定责对全区农贸市场开展巡查和管控。在公共安全秩序执法方面,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突出涉青奥场馆安全隐患排查,主次干道停车秩序整治,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管控,重点要害单位消防安全巡查等工作。在景区窗口地区秩序执法方面,对中央门、湖南路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定点值守和管控,其他区域实行高频次巡查执法,杜绝出现管理空档,制止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扔垃圾、违章停车等行为。通过自查自纠,梳理出6大类22个子项的问题,并逐一落实整改。

7月底,我区制定了《鼓楼区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执法责任制,实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巡查执法。7月30日和8月1日,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分两批次组织我区主要执法部门、景区窗口地区的执法骨干和一线人员代表参加市级培训,对重点执法事项、联合执法事项的责任分工,行政执法规范要求进行辅导培训。8月10日,召开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再次传达了市区两级关于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的工作要求,通报了市区两级明查暗访的有关情况、领导重要批示以及执纪问责的要求。

各单位均开通了24小时值班电话,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全天候巡查执法,青奥会期间由领导干部带班巡查执法。各单位围绕迎青奥《重点执法事项》、《联合执法事项》、《行政执法规范》确定的执法任务和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准、定区域的全天候巡查执法。在青奥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比赛场馆及周边实行24小时定人、定点不间断巡查。落实首接负责制,由首先发现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先行立案查处,符合移送标准的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对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必要时依法对涉案人员和物品采取强制措施。

临战保障期间,除了市法制办、市督察办及六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外,我区也同步加大了区内自查力度。区法制办牵头组织了12次明查暗访,由区督察办牵头的联合督查组组织了10次明查暗访。落实每日执法动态日报和周报制度,重点报送涉赛场馆、景区窗口、接待酒店、定点医院、重要道路日常巡查执法情况,履行联合执法、协同执法情况,落实首接负责制、按法定上限处罚情况等。区法制办对上级转送的19起投诉举报案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逐一查实,限期办理答复;对市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5个单位共计9名执法人员,予以暂扣执法证件1个月并组织集中培训。至9月2日,我区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圆满结束。

作为政府的法制参谋助手,区法制办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为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经济活动、重点建设项目等提供法制服务和保障,依法维护好政府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在积极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同时,抓好行政复议日常办理工作。1-10月份,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7件,受理6件;目前已有5件已办理完毕,3件维持,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6件,经过充分调查和认真答复,有4件市政府予以维持,1件驳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办理行政赔偿申请2件,1件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另1件仍在办理中。随着征收拆迁力度的加大,今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多,截止10月底,共有一审诉讼案件7件,二审诉讼案件2件和民事诉讼案件1件。区法制办在做好应诉准备的同时,积极协调区征收办解决实质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原告撤诉。截止目前,已有5件一审诉讼案件审结,其中3件原告撤诉、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件确认违法,2件二审诉讼案件均判决维持。

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决定发布、评估与清理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特别强化了合法性审查程序,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1-10月份,区政府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均已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进行了报送备案。对2019年至2019年期间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针对区划调整前,原两区在政策规定方面的不一致,借助此次清理进行统一规范,以达到政令统一、符合实际。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对政府合同的起草、订立、履行和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详细规范,特别是创新增设了合同实质性审查、审签和权利主张等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以更好地维护我区公共利益和国有资产安全。1-10月份,共审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借款合同。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借款协议青奥会物资租赁及购买协议青奥会盒饭服务合同等共计27件。

承担全区拆迁征收项目有关文书的法律审查工作,强化前置审批材料的收集审查,今年以来重点突出了“开户资金证明”和“保障房源证明”,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1-10月份,代表区政府对“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危旧房改造”、“慈悲社道路拓宽”等20个项目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对王永溯、张盛等13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此外,对已经作出裁决的老旧拆迁项目,代表区政府向市住建委出具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34件;对既不复议又不诉讼,在补偿规定期限又拒不搬迁的被征收人,下达催告书2件,向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2件。

配合区政府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10月份,代区政府起草依申请信息公开回复19件,严把法律关,确保回复内容依法合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目前依申请公开中的存在问题、争议类型、答复要件、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辅导培训,提高了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重视。与区法院联合制定出台了《鼓楼区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系机制的意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交流、通报复议和诉讼案件情况,强化良性互动。就市运输管理处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组织我区16个执法部门和13个街道进行了公开庭审观摩,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区政府及部门一些重大、疑难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在凤凰山庄危旧房修缮、中海房地产项目投诉举报、江东街道中保村西苑房屋拆除等事项中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多次到省、市相关部门走访取证,确保提出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切实可行,得到区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认可。

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在完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强化案卷评查和重处备案审查,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的监督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月份,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调整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区近几年来案件报备情况,重新调整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标准,进一步明确报备要求,规范备案提交材料。1-10月份,我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18件,已按规定审查完毕。6月,南京市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通过专家考评,我区获得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10月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区重点执法部门1-9月份办结的一般程序案卷进行了初步评查,并从中选送部分优秀案卷参与市级评查。今年的评查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指定部分单位提供案卷目录,由市考评委随机抽取检查;二是在往年只评查许可和处罚案卷的基础上,增加了强制和征收案卷;三是被抽查单位为零案卷的,取消当年度行政执法评优资格。下一步,区法制办将结合市考评委反馈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提出整改措施,促进部门规范执法。

一是根据人大代表关于取缔无证照餐饮的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座谈,梳理法律依据,明确职能部门取缔,拟出台《关于加强餐饮安全执法监管联席制度的意见》,结合迎青奥环境综合整治的契机,加快推进餐饮行业的规范管理工作,提高公众合法维权意识。二是针对现代快报曝光龙园南路公厕污水直排景观河一事,对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权力事项确认,收集相关法律依据,参与区监察局牵头的协调会,明确相关部门职能。三是针对中央门地区和幕府山风景区执法边界不清问题,依据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能,明确管辖事项和范围。四是依据《关于调整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范围的通知》(宁政发〔2019〕220号)精神,在年底前将中央门地区、南京火车站北广场相关行政执法管理权正式移交给南京市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完善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关要求,在两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我区实施方案,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向全区执法部门下发。两法衔接作为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3月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通知精神,收集近三年来我区复议、诉讼和行政处罚的相关数据,对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情况进行了梳理,撰写自查报告并上报。9月份,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法制办通知精神,指导督促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对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今年,针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实际需要,区住建局收回了部分行政处罚权,区法制办指导质量监测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案件受理、办理流程、执法文书等进行规范。在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活动结束后,为区城管局新招录的116名执法队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

总体上看,我区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成效明显,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员学法工作需要常抓不懈;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还需完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有待于强化。二是法制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务工作室专家学者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重点执法部门未设法制科室,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三是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少数执法人员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仍然存在职责不明、边界不清的现象,容易导致执法交叉或执法空白,需要上级机关统筹协调或立法解决。四是权力规范运行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不全面、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五是征收拆迁工作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当前,征收拆迁难度不断加大,如何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实现城市品位提升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有机协调,确保每个拆迁征收项目法律适用得当、补偿补助到位、执行程序合法、善后问题妥处,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我区将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区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政府全员学法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任职基本依据,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适时开展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政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要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环节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具有共性特点的评估指标,突出可量化及操作的具体内容,坚持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真正发挥考核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

四是完成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通过规范机构人员、硬件设施、办案程序、事后监管、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我区行政复议工作达到市级规范要求;做好政务大厅和街道受理点的指导服务工作,使行政复议救济渠道更贴近便利群众。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全程监督工作。进一步划清执法管辖事项与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消除执法边界不清、推诿扯皮和监管空白,选择重点执法部门进行执法过程全程监督,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执法文书规范,为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六是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联动机制。完善出庭应诉提前通知、诉讼审理结果及时反馈、定期信息交流沟通等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出庭应诉培训和现场庭审观摩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树立行政审判的权威性,进一步纠正执法偏差,强化问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七是推动行政调解的实体化运作。推动重点执法部门先行先试,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纠纷。

八是强化拆迁征收法律文书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出具的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等法律文书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加强对维稳评估、司法强拆等方面的法律研究和形势研判,努力减少因拆迁征收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树立政府决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九是落实第二阶段综改确定的执法改革任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城市综合执法机制改革等,加快建立完善职责明确、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强化联合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在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方面的作用,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有效落实。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工作总结

(一)深化“放管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一是印发《关于取消12项市本级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眉府发〔2020〕15号),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和“双随机+定向”配套抽查机制,组织工商、国土等部门对违法企业联合实施土地拍卖、商业准入、高消费限制等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新格局。

(二)优化梳理行政权力清单。一是突出依法定责、权责对应,统一权责清单模板,优化权责清单,完成权责事项优化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市本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利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所有行政权力全部上网公开运行。二是对市本级48个部门行政权力进行优化梳理,印发《眉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目录(2020年本)》(眉府发〔2020〕38号),将权力目录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权力运行。一是2020年6月,市法制办与市纪委共同对市国土局、市住建局一级廉政风险点对应岗位进行抽查审计,以发现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漏洞,固化权力运行流程,科学配置权力,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对全市行权部门及区县的行权平台规范运行进行专项督查,并对行权平台规范运行业务进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市法制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委全会和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杭改十条”、“杭法十条”,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在20xx年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完成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xx》中,我市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6,进入先进城市行列。

一、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工作任务。

我办紧紧围绕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深刻领会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杭改十条”和“杭法十条”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起草并报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xx年,我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继续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进程中发挥龙头领跑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各项任务中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的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8个方面36条举措,成为我市今后若干年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指明了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路径和举措。

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法规规章的引领作用。

1、推动深化改革、民生保障及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完成《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等8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法工作,经市政府讨论通过后提交市人大会审议。完成《杭州市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5件规章的立法工作,提交市政府审议后通过。部分法规规章在全国具有独特性和领先性,例如国内首部促进智慧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促进条例,全国首部规范网络交易的政府规章---杭州市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还有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促进办法、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限制活禽交易办法等。根据我市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决策,起草了《建议市人大会作出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的议案,经市人大会批准,停止实施该条例的部分条款;报市政府决定停止施行《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2、完善改进立法工作机制。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继续坚持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推行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注重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注重参会人员的代表性。所有法规规章草案都在网络媒体上登载征求意见,重要法规规章草案例如《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在主要纸媒上公开征求意见。与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在《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章的立法过程中,专门与市政协社法委开展立法协商,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与市人大法工委定期召开立法工作联系会。

3、坚持“立改废评”并举。开展对132件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凡是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所替代的,一律废止;凡是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一律宣布失效;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不一致的,一律予以修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废止14件、修改12件。配合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对涉及注册资本登记登记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修改规章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为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保障法制统一,对1720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543件。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杭州市市场调节价格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4件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推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做好法律服务保障。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报经市政府批准于20xx年10月13日公布施行。《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并明确了每个阶段的具体程序要求,按照决策过程的运行阶段,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2、全面推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报经市政府批准于20xx年9月24日公布施行。《意见》为市、县、乡三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定了时间表。目前,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已经从市政府本级扩大到市、13个区县(市)和190个乡镇(街道)三级政府和300余家政府部门(29家市级部门、280余家区县部门),各级政府和部门共聘任政府法律顾问822人(其中市政府10名,区县政府107名,乡镇(街道)322名,市级部门78名,区县政府部门305名),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已经从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单一模式转变为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律师参加的复合模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合同风险防范、三改一拆、矛盾化解、政府常务会议授课等方面,都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

3、服务中心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先后参与《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等重大政策的起草、论证工作。对我市申办亚运会及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实施黄标车禁行措施、深化出租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国际峰会建设项目审批、西湖景区机动车环保行动、地铁ppp模式招商等百余件重大工作,认真研究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基本都被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纳。对10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对《杭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等行政机关合同提出法律审查意见。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等工作,保障改革举措依法行政。对我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提出清理意见;对《法律法规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896项权力事项中涉及市级层面288项权力事项、《中央以其他形式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基础清单》298项权力事项中涉及市级层面106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上报的16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对市直有关单位要求增补336项权力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进行审核,提出法律意见等。

四、强化执法监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

1、抓好年度工作统筹。以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主题,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会。会上,对年度法制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和讨论,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动员部署,对年度工作的完成起到了较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按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方式和内容并认真组织了实施。积极与市考评办沟通协调,将区县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并提高所占比重;对13个区县和36家市级依法行政责任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使考核由原来的单一考核改变为内部评价与社会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二维考核模式。

2、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xx年共收到行政规范性文件228件。经审理,受理区县(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6件(其中92件予以备案、4件不予备案),受理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69件(其中61件准予公布、8件退件),因不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等原因作退回处理的63件。结合省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际,以会代训形式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务培训。

3、认真组织案卷评查。认真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市36家行政执法单位和13个区县(市)行政执法单位的433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对优秀案卷进行通报表彰,对存在问题也进行了通报和督查整改;培训期间,邀请了省法制办执法监督处领导就省法制办新制定的案卷评查标准、20xx年全省案卷评查中出现的问题,如何提高案卷评查水平等进行辅导。认真做好市政府部门报送的重大和进一步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20xx年共对13个部门的1446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登记备案。

4、认真落实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年受理行政执法电话投诉50余件,制发执法监督意见书2件。加大对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的监督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的修订,从日常检查督促的结果看,全市13个区县和市级36个依法行政责任单位均完成了行政处罚结果的上网工作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修订;积极推动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年分两批对804名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资格考试,对全市的4000余件执法证进行了年审,全年共新发、换发行政执法证件2839件,保证持证上岗的有效落实。

5、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行政综合执法的改革工作。积极参与综合行政执法的调研和讨论,参与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研定;对市各部门梳理出的综合执法权力事项进行审核、对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意见进行审定。

五、进一步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20xx年共办理、处理复议案件604件(其中新收复议申请509件、办理往年度结转案件95件),涉及申请人次1500余人次,妥善处理完毕448件。20xx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202件249次(其中到省政府复议的31件,到三级法院应诉171件218次),我办直接负责应诉131件168次,监督、指导其他受委托单位应诉40件50次,协助审核修改答辩状或答复书50份,审查证据材料400余份。与20xx年相比,行政复议案件有小幅增长,行政应诉案件则增长495%。面对大量增加的工作任务,在人员没有及时明显补充的情况下,我办负责复议应诉的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忘我工作,加班加点,不管是复议还是应诉,都在法定的时间内得到及时认真办理,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80%的案件得以息诉罢争。

1、严格办案质量。针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将复议。

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我们进一步严格了复议监督的要求,严格复议审查标准,并积极接受监督,推进阳光办案,下发了《关于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作出的复议决定书按要求实行网上公开。20xx年办理的604件复议案件中,正式立案受理438件,至年底审结作出复议决定共406件,其中维持件264件,驳回67件,经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终止49件,撤销13件、确认违法10件、责令履行3件,直接纠错率为6.4%,调解率为12.1%,定纷止争率约78.3%。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发出复议建议书7份,监督下级复议机关依法办案3件。通过严格办案质量,依法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复议职能作用。

2、注重法治意识养成。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加强互动衔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出台后,我们第一时间在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学习解读,强化领导干部的行政诉讼意识。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的通知》,要求全市加强学习教育、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提升复议应诉能力,做好新法实施的各项应对工作。整理编辑30余万字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手册》,赠送各级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学习,强化法治意识养成。制发了《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建立了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报备和通报制度,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建立了公职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了200余名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促进了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应诉意识的提升。

3、强化业务学习。围绕复议办案和出庭应诉综合能力。

的提升,多层次多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20xx年先后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及法制工作人员、执法工作人员参加行政诉讼专题培训以及行政审判业务培训,推动提升应诉能力,并通过组织召开复议诉讼联席例会、专题讲座、败诉案例分析、典型案例讲解、复议应诉技巧培训等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帮助执法机关防范执法风险,增强执法自信。

4、认真落实行政调解牵头职责。认真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职责,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统计分析。研究出台了《关于健全我市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衔接的原则和范围,确定了联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三种衔接方式,并规范了衔接程序,建立了组织保障、监督指导、联席制度、交流培训、统计分析等五大衔接工作保障机制,为我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衔接互动工作提供了依据。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总结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是实施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的第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励精图治,努力拼搏,在振兴的开局之年旗开得胜,首战告捷。

过去的一年,是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00.7亿元,同比增长15.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1.4亿元,增长6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808.8亿元,增长12.1%;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实现24.2亿美元,增长71.7%;财政收入完成138.2亿元(按原口径为181.5亿元),增长33.5%,连续四年保持30%以上的增速,财政支出突破200亿元大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924元,增长12.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47元,增长13.8%。各项经济指标的高速增长,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激发了全市人民的万丈豪情。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喜事连连、捷报频传的一年。特别是被评为“cctv全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一宫两陵”被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世界园艺博览会”的成功申办,使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了极大提高,人终于找回了久违的、属于自己的骄傲和自豪。

过去的一年,还是为广大群众办实事最多的一年。全年投入10多亿元,共办了23件实事。对此,广大群众给予了充分肯定,群众的肯定是对我们的最高褒奖。

(一)工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1493.4亿元,增长36.1%,增幅居15个副省级城市第一位;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8亿元,增长91.8%;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127%,上述三项指标都创造了历史新高。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已达49.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经济结构调整的成效进一步显现。

加大了对国有企业改革和改组的力度,出台了包括财政出资三亿元、企业搬迁土地出让金全部用于企业等八项扶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重点支持机床等11户优势企业。

工业开放度不断提高,去年引进了国外的荷兰东软菲利浦数字医疗、韩国贝尔威夫手机、韩国统一重工汽车车桥和国内的'上海通用、三一重工、温州不锈钢等一批大项目。有12亿美元国外资本投向工业。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铁西新区成功地闯出了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的新路子。对于铁西新区的巨大变化,国内外朋友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市人民看到了振兴的希望。

经过三年多的建设,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初具规模,浑南新区的迅速崛起,鼓舞了全市人民建设新的斗志。

通过扶持本地民营企业、国有中小企业转制和引进外来民营资本三条途径,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080亿元,占全市gdp的57%,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

一年来的实践再次证明,我们促进工业发展的思路是清晰的、正确的;我们迈出的脚步是坚实的、有力的;我们发展工业的条件是充分的、得天独厚的。只要继续努力,工业就一定能全面振兴。

(二)三农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年来,四县(市)和四个郊区新上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00家,农产品加工率由29%提高到40%。新建各类富民经济小区697个。粮食总产量达到365万吨,创历史最高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水平。累计建设各类种植小区2135个,畜禽、水产养殖小区742个。肉、蛋、奶、鱼产量达到118万吨,蔬菜产量470万吨,水果产量15万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三万亩。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包括新增加转移支付2.8亿元等在内的,加速推进四县(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20条措施。四县(市)去年完成生产总值251亿元,同比增长16.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8亿元,增长95.9%;实现财政收入4.6亿元,增长32.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32元,增长22.7%。法库陶瓷工业园已经签约108条生产线,其中80条已开工建设,14条正式投产;总投资50亿元、装机容量120万千瓦的康平坑口电厂开始“九通一平”,今年将全面开工建设;辽中县的产量100万吨、销售收入60亿元的铸造城已有8户企业入驻,产量50万吨、销售收入100亿元的不锈钢生产基地已经开始建设;新民市丙烯和聚丙烯、20万吨粗铜冶炼和50万吨纸浆、70万吨机制纸三个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四县(市)经济发展缓慢一直是困扰全市的难题,如今实现了全面突破。

四个郊区经济增长创造了历史新高,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农业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成倍增长,一个新经济区的雏型已经出现在大地上。

(三)对内对外开放取得丰硕成果。

在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大决策鼓舞下,继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深圳、90年代初的上海之后,成为新世纪国内外投资者聚焦的城市。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市政府法制办年终工作总结

2015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理清思路,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二)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行政审事项批清理日常工作。

(三)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制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项目的要求,我办结合全县行政执法的实际,拟定和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4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永政发201476号),明确了检查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二是进一步清理核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督促完善和落实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三是加强与各行政许可部门的密切合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坚持谁许可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对仍然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的行为,再次进行清理、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切实监督抽象行政行为。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着成绩的一年也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关键性进展的一年。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政府法制各项职责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统筹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出台《关于印发20全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通知》,将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分解为六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长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市政府法律顾问授聘仪式上讲话的通知》。

2、严格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7月5日,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长**出席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讨论通过了《**市2013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对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80余家单位的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

3、积极筹划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出台《**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验收办法及验收标准(试行)》。加强督促规范,积极引导推动,树立和培养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入乡镇进行专项指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年底将评选产生我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4、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围绕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扎实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从今年8月份起,每月邀请法学教授、律师讲解依法行政的观念与法治思维等课题。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依法行政征文比赛和机关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岗位培训活动。

(二)深化巩固,狠抓项目清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狠抓项目清理,简化行政审批程序。4月10日,成立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市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为止,共确认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45项、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项目78项、冻结31项、下放42项、转变管理方式35项、取消12项。

2、严格落实、深化巩固项目清理工作成果。10月24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建立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多管其下,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制监督作用。

1、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主动接受审查。

2、积极组织案件评查,促行政行为规范化。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回头看”,督查至20以来公安、农业等21家重点部门行政处罚实施工作。开展全市“行政处罚十佳案卷”评选活动,通过召开评析座谈会,集中讲解和剖析了42份参评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所发现的109条问题。

3、建立规范化标准,促进职权清理。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狠抓项目清理工作。共对全市62家市直机关的行政职权进行了确认和清理,清理确认行政许可、非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类事项共计5854小项,制定了市级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现已在全市推广。

4、全面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对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公正文明执法。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认真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严把入口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考核和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四)积极开展,严格履责,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指导与审查。

1、科学拟定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导计划。向全市公开征集项目建议,并根据情况发展适时作出调整,围绕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侧重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城市大建设、科技创新、民生工程、公共服务、政府制度建设等方面选题,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组织实施。

2、审查出台多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我市2013年度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外来投资工业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加强境外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组建产业招商组开展产业招商工作意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双向约束措施督查办法以及大量投资合同的审查。引导推动我市产业经济加快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审查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包括工业、现代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现代服务业(含金融业)等。审查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三项清理”、阴沉木资源保护等办法。围绕大**建设管理体制“六分开”,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查。解决群众关心的事,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做好**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出租车管理办法等审查。鼓励科技创新,激活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审查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文件。审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

3、积极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通过举行听证会议、书面征求、公开发布、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征求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全年共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12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件300多份,网上全文公开征求意见7件,社会效果良好。

4、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测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总结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落实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出资、建设、营运、监督四到位”。对-127份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审查清理98件规范性文件,依法分别予以废止、修改、宣布失效或继续有效。

(五)创新方式,定纷止争,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6件,受理61件,已审理作出复议决定64件。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活动,维护政府形象。根据领导批示和交办,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认真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以及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回访。

2、全面落实诉与非诉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及时组织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市区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座谈会,深入研究我市诉与非诉衔接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市直部分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加强行政复议指导和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提高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功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通过个案指导、案卷评查及相应的个案监督,及时主动指导有关单位予以改进、完善,有效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提高。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全面掌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数据。

(六)拓展职能,服务发展,当好政府参谋助手。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宜政办秘[2013]38号)。6月份,市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15位来自省内、市内高等院校和律师事务所的法学教授、专业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积极履行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全力为我市重大招商等活动提供法制保障,承担我市**港经贸招商和**经贸招商活动所有签约文本的法律审查职责,共集中审查修改签约文本50多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讨论、重要协调事项法律论证以及对市政府各部门起草的拟以市政府名义签约的各类协议、合同文本进行法律审查。截至目前为止,市政府法律顾问已参与处理各类法律事务90多起,130多件(次)。

3、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制度。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每月轮流讲课,并形成制度。截至目前为止,共举办市政府政府学法讲座3次,并对学法讲座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发布相关信息,示范带动各级各部门学法用法。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能力,服务发展,突出重点,打造精品,争创全省一流法制办”为目标,推动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提升能力,服务发展。

1、增强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美好乡村建设”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提高履职能力。建立健全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开展机关内部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科室轮流讲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人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抓落实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营造机关内部人人“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3、培育创新能力。加强法制工作创新力度,争取以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创新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借脑融智,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努力打造精品,展示形象。

1、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每月学法工作,积极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选题,探索学法内容向全方面、多领域拓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2、全力保障“四大产业”激励政策取得实效。对2013年制定实施的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四大产业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和修改完善工作。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充分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和“指挥棒”的作用。

3、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做好国务院法制办市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点工作。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4、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抓好重点工作,争先进位。

1、以职能转变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指导各地各部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产生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积极培育和推选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2、以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为重点,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科学编制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城市“大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资源管理以及创新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的调研论证力度。进一步扩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积极争取获得“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权。

3、以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为重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继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整治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大对行政审批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力度,依法对责任单位问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4、以全面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为重点,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到现场进行庭审式办案方式,公开听取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作用,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

5、以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工作为重点,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交流培训工作,探索与高等院校共建实践基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多种媒介、多种手段宣传政府法制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机遇之年。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努力适应法治新常态,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总体目标,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尽职履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首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法制保障。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大任务实施方案(20xx-20xx)》(乌政办〔20xx〕153号),梳理7个方面65项重大任务,部署今后5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二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乌政发〔20xx〕2号),对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8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3项,调整为行政确认事项3项,调整为事后备案事项1项,调整为其他管理措施1项。今后各部门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三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政发〔20xx〕136号),对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行受理单制度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四是在全疆地州市率先发布市本级“权力清单”。将36家市级部门的行政权力由最初上报的3972项削减至3118项,对不属于清理范围、不符合清理标准以及法律政策依据不充分的854项不予确认,精简率达21.5%,涵盖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权力等共3275项行政权力。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乌政发〔20xx〕123号),同步通过“乌鲁木齐之窗”、“红山网”等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五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政发〔20xx〕150号),明确了8大领域49项重点任务、相应责任单位及工作进度安排,力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向纵深推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六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乌政办〔20xx〕117号),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审查等方面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努力提升政府立法水平。一是经科学论证,编制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并与立法项目承办单位签订20xx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责任书。二是实施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召开立法论证会8次,征求意见18次共收到反馈意见400余份。三是完成了《乌鲁木齐市湿地保护条例(草案)》1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修和报送工作。四是公布施行了《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7部政府规章。五是全面清理我市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先照后证”改革相配套的80部政府规章,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落实重大改革措施做好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清理等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171号),做好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和清理工作。六是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列为20xx年度立法后评估项目,起草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乌政法〔20xx〕5号),推进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建立电子化动态管理机制,累计录入执法人员信息7124条,并对全市2104名执法人员换发执法证件。二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6号),着力规范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际运用,发现问题,下发通报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为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投诉3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6件,涉及行政审批的问题,及时解决,按时答复。

(四)优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一是收到复议申请29件,依法受理16件,已审结10件,6件未审结;不予受理4件,申请人自行放弃7件,协调解决2件。二是运用和解、协调等方式顺利化解3件复议案件纠纷。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依法对审查的1起工伤认定复议案件提出建议。四是代市人民政府出庭应诉6件行政诉讼案件,提交2件复议申请答复书。五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乌政办〔20xx〕24号),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六是起草并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乌鲁木齐市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办法》(乌政办〔20xx〕94号),规范行政调解行为,有效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七是梳理部门行政调解依据,起草下发《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属职能部门行政调解事项的通知》(乌政法〔20xx〕9号),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向自治区政府报备《关于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等42件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34件,不予备案登记1件,正在审查7件。二是备案登记市属部门、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发函修改后备案登记3件,不予备案登记的3件。三是对《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36件规范性文件草案提法律审核意见。四是会同市工商局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废止《关于转发乌鲁木齐市工商系统主动服务首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20条举措的通知》(乌政办〔20xx〕96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五是完成行政调解制度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未发现与其冲突的规范性文件。

(六)认真做好涉法事务工作。一是完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19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对《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等68件涉法事务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审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纠纷的指导意见》等综合性文件93件。三是向自治区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141篇,被自治区法制办、法治新疆网、乌鲁木齐法治网分别采用35篇、35篇和83篇。四是编纂出版《乌鲁木齐市政府规章汇编》,印制5000册,免费向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发放4600册。

政府法制工作总结年政府法制工作计划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大庆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政府法制办年度工作总结【精选】

2022年,市政府法制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深化依法行政考核、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坚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器”,破解难题的“金钥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理论学习、查找问题、征求意见、剖析根源、制定措施,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破解发展的思想障碍。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逢先必争、逢旗必夺”的决心,以事争一流的信心,力求在创新发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化解矛盾、服务政府决策、完善考核机制、执法队伍建设上求突破。市委大讨论活动办公室第28期《简报》刊登了我办“七个求突破”的经验做法。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城市管理、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关系社计民生的问题为重点,认真谋划立法项目,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完善立法程序,从根本上保证立法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开门立法,坚持急需为先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立法听证等制度,广泛集中民智,确保立法质量。起草了《**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修正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3部地方性法规,经市政府审议后,市人大已审议通过。《**市物业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劳动日报》等媒体予以公告,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加强对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核把关,维护法制统一。在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我们严格把好程序关、政策关和备案关,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完成了《**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和《**市供热管理办法》2部政府规章的起草工作;完成了关于《**市扶助残疾人规定》等3部政府规章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同时,按期完成了省法制办交办的43部法规和规章的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了90余条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事前审查暂行规定》,起草了《**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若干规定》。该《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政府令形式公布,为全市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设立了规矩,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认真履行审查职能,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努力当好政府制度建设的“审查部”。完成了《**市市级政府公务仓资产管理办法》等41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起草、报送、审查、决定和公布等制定程序进行把关,保障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

四是推进“四项制度”建设,强化重点领域管理。为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我办与市政府办、市纪委多次组织召开了有关制度建设调度会和协调会,研究部署了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管理制度工作。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后,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推进了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化建设。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坚持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结合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全市的行政执法水平。

1、认真开展“三类事项”清理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利用两个月的时间,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许可、非许可类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三类事项”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合法有据、精简高效、合理稳妥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为准绳,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三定”方案中界定的工作职能为依据,对各部门设定的“三类事项”逐项逐条地进行核对,凡是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一律予以撤销。经过清理确认,全市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类行政审批事项为238项(行政许可180项,非许可类行政审批58项),比2022年调减了44项,消减率为15.6%;行政监管事项为172项,使我市在全省保留事项最少。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三类事项”清理通告,并在《**劳动日报》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书记王雪峰、市长陈国鹰、市纪委书记张振县等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市纪委书记张振县对此专门做出批示:“法制办服务中心高效快捷,重点突出,卓有成效,机关部门应学习”。

2、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市优化办的安排部署,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五规范”的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进一步予以规范,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制定的“五规范”制度进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7月,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对行政执法“五规范”落实情况,采取听汇报、查档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查阅案卷709部,召开座谈会22次,回访服务对象和处罚对象176人次,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五规范”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加强督导检查,制定了《**市优化发展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考评细则》和《关于行政执法“五规范”检查的实施方案》。根据考评细则和实施方案,与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廉洁高效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印发了《关于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格式的通知》,统一规范了全市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格式文本。在对各部门上报的基准制度和阶次划分基准的基础上,经过3个多月的收集、整理,对照法律法规核实确认,6月份,我办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印制了《**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内容共涉及全市43个行政执法部门,将现行有效的365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关处罚条款的有关自由裁量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共量化行政处罚条款1575项,细化违法行为2221项,建立处罚裁量标准5040项。目前,全市各执法部门基本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使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裁量、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全面落实培训考试制度,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坚持把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的切入点,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为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今年组织开展了行政强制法骨干培训班,全市2200多名单位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从8月下旬至9月底,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分11期对全市3000余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着力当好市政府行政决策的参谋和助手。

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市政府的正确决策把好关口,当好参谋。共完成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42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审查了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合同(合同协议)文本14部,确保市政府的决策科学合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搞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和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市公安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京唐港办事处等193个罚没处室的罚没许可证进行了年检。

6、积极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和案卷评查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主任张国华带队赴廊坊市进行学习考察。从我办和市城管局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调研小组,就目前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现状开展调研,完成了对市区的调研工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调度。目前,已将市本级、遵化市和丰润区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请示和方案等材料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审批。对市优化办抽调的40余本执法卷宗,组织人员开展评查工作,并在政府系统处长践诺评议会上进行现场点评,得到市优化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努力化解社会争议。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方针,认真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标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研究谋划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意见》,并以市政府文件向全市印发。为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建设,9月中旬,利用两天的时间,举办了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暨行政调解培训班,全市58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学习培训。二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140件,决定受理符合条件的93件,已办结73件。代市政府应诉案件6件。三是扎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为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全市印发了《关于建立市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并在全市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市法制办负责办理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对于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每案必调、先调后审,调解率达100%。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着力提高政府法制建设。

坚持以依法行政考核为契机,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建设水平。在全省首次开展的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市被省政府评为优秀等次。对此,市委书记王雪峰和市长陈国鹰两位市领导都作出了批示。王雪峰书记批示“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再创佳绩”;市长陈国鹰批示“市法制办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我市202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并以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依法行政集中考核的通知》,抽调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多名干部组成考核小组,利用1周多的时间,对全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同时,根据省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认真研究、周密组织,及时制定迎查方案,精心做好迎接省政府的考核准备工作。

六、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依法行政氛围,3月中旬,我办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了《**市公务员依法行政常用读本》首发仪式暨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原省法制办张国钧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3位市领导参加了座谈会。目前,该书被列为市委党校学习培训教材。同时,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已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等网站和报纸刊登载反映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信息30余篇。对此,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给予批示:市长陈国鹰批示“市法制办的工作卓有成效”;常务副市长王久宗批示“有了良好开局,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

为整治城市交通环境,市政府把清理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作为创建文明城的一项重要任务,多次召开座谈会、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我办作为三轮车治理工作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取缔非法改装和销售三轮车的通告》,并就取缔三轮车的实施主体、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提出了合法性建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22年6月,我办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创建全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2人被评为“**市创建全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工作总结

(一)完善制度规则。

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和程序性,推动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电子化、网络化、便捷化。公管办牵头并联合发改、住建、交易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交易补充规定》、《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暂行办法》和《眉山市“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20—2020年)》等制度规范。上述制度规范的出台对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改进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解决低价抢标、恶意投诉举报等问题、实现招标投标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发挥了重要指导意义。

(二)发挥协调职能。一是全年公管办共召开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11次,协调解决了政府性投资工程中水电气接入工程、移动通信枢纽楼工程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白虎滩小区1标段履约保证金退还等一系列工程建设和政策适用问题,有力的保证了项目的推进和落实。二是参加部门协调会30余次。参与协调处理东坡岛市政道路项目推进、眉山三水厂设备采购epc合同文本审查、文忠街道路整治项目推进以及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等项目问题的研究处置,有力的确保了项目的持续推进。

(三)查办异常交易。坚持净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通过协调各部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全年公管办共受理市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异常工作总结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3件,向仁寿县转交2件,向青神县转交1件。针对查实的异常情况,分别对4名个人、10余家公司采取刑事、行政拘留、行政罚款等处罚措施。通过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了处处有监督、事事有约束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逐步形成震慑,有力的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现场监督。从坚持严格履行监督职能,保障项目推进及其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顺利开展出发,严格按照《眉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和监督人员现场履职规定,对市级5000万以上的重大项目开标,积极派员参与现场监标26件,对眉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市政及文教事业ppp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开标程序、以及专家抽取和专家现场评审等环节进行认真监督,及时提出异议,确保开标程序、评审结果的合法有效。通过严格开标、评审程序有力的减少现场异常情况的发生、有力的推进项目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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