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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优质13篇)

时间:2023-11-23 11:29:41 作者:LZ文人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优质13篇)

撰写情况报告的过程中,需要多次修改和校对,确保报告内容准确无误,语言流畅清晰。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领域的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2018年6月21日至7月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公主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公主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公主岭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督察组反馈的38项整改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措施、时限和整改要求。

2019年以来,公主岭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调度、调研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各项工作,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10余次,对涉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河长制落实等现场调研工作22次,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20余次。梅河口市政府每年与市直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建立环保重点工作例会制度和约谈制度,实行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问责,2019年以来,对生态环境违法违纪立案3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

2019年11月22日,公主岭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中共公主岭市委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对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从提高思想站位,主动认领问题,定期调度部署,强化督察问责四个方面表述了全市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开展的主要工作。对公主岭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总,截止2019年12月,公主岭市共涉及38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3项,正在整改5项,完成率为86.8%。整改任务重点完成了新建7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7.18万吨;30.6公里市区雨污分流工程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工,彻底解决了市区污水溢流和直排问题。辽河干支流退耕4615公顷,建设生态围栏72.5公里;实施河道清淤40.55公里,建设人工湿地35万平方米;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在用33台大型燃煤锅炉全部达标排放,秋季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处理垃圾处理场积存渗滤液6.26万吨,渗滤液处理项目竣工投产。较好地完成了省级整改任务,提升了公主岭市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对整改任务加强督查管理,严肃执纪问责。从加强跟踪督办、强化考评问责两个方面倒逼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以强化督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实施考评和责任追究压实环保督察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和盲区。

在今后的整改工作中,公主岭市将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保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动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式量化、台账式管理,逐件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逐一对账整改销号。重点紧盯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整治、畜禽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问题及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系统谋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三是深入推进东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密切关注东辽河城子上国考断面水质变化,分析污染成因。加快东辽河生态缓冲带建设人工修复工程、小辽河涵养林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工,为达到2020年度国家考核目标奠定基础。

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面,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开展不扎实、不认真。

问题六: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个别县级领导不知道本人所在党支部。

会中找好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开出实效;

问题八:县国土局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资料缺失。

问题十:县委中心组没有结合党的重大理论和中心工作等开展专题讲座、学习讨论。

问题十一:少数县直部门和乡镇学习安排无计划。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但未按月进行安排;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矩。

问题十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宣传引导不足,督查考核不到位;

乡镇、局“一把手”不了解不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实际工作部门和各地之间还没有建立大舆情工作格局;

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网络舆情监管平台建设滞后,应对舆情危机能力不足。

问题十六:全县23名同志无任何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任命为科级领导干部。

31名干部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已核实认定31名;

42名干部入党材料缺失,目前正在核实整改中;

问题二十二:县交通局未按“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相关组织活动。

整合资金280万元购置办公设备;

投资27万元制作制度形象栏;

投资121.5万元安装取暖设备;

3、发展党员不规范。

问题二十三:县卫生局所属的卫生监督所共有职工9人,无1名党员。

问题二十六: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照抄照搬、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

2、扶贫及工程项目领域问题多发。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代理费4500元;

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环境整治项目审查费4200元;

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接反馈20条意见建议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统筹谋划整改任务,细化责任分解,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对照查摆、立查立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市检察院党组接到市委第二督导组20条反馈意见建议后,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和教育实践活动办全体人员会议,认真研讨,并将整改纳入党组中心工作任务。经通读全文、反复研讨,集中群体智慧,分类归纳梳理成5大方面予以整改。

2、大家一致认为,市委第二督导组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意见所反馈的20条意见建议,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与市检察院党组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所征集归纳的63条意见建议高度吻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对目前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整改。

市检察院已将反馈的20条意见建议梳理归纳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从优待警、机关管理制度、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等五方面内容,明确规范初步整改措施,要求各内设机构和广大干警认真对照检查,限期整改,及时上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继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政治业务学习,完善现有周一例会学习制度载体和形式,健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出台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委会学习机制,严格遵守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程序和具体要求,做好议题确定,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政治和业务素能水平,不断增强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实效。二是突出队伍建设主题,不断优化各项机制。政治部门重点制定《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完善《干警在职培养教育实施办法》,规范报考程序、名额分配、学费报销等方面内容,全面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三是从优待警,在在职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行政职级、干警食堂及年休假落实上充分调研论证,不断整改。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重点做好公车管理使用、确保办案用房保密性与合规性统一及加强科技强检工作。五是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接地气、出实效。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启动“检察宣传进校园”活动,与市一职高联合进行法制宣讲,以点带面,全力推动两级检察机关进校园活动。

按照市检察院党组研究部署要求,对20条反馈意见建议,各部门遵照分类指导、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方针,对照查摆综合统筹谋划,分类建立近期和中长期整改目标任务清单,整体稳步推进。

目前,市检察院已经整改的事项分别为:一是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市检察院在编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经党组研究决定自20xx年5月起执行;二是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上,修订完善市院机关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及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制度规定3项;在机关开展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议活动,倡导节电、节水、节纸、“光盘行动”等,三公经费开支大幅下降,成效明显;三是出台市院机关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项;四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接地气,已与市一职高联络达成检校共建、检察宣传进校园初步意向,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商讨中。

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列入下步整改的目标工作任务包括:一是由技术处牵头,会同反贪、反渎自侦部门拟定《进一步提升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就司法鉴定室、侦查信息化建设等向市院党组专题汇报。二是拟订《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提交党组研究,建立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三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挂职锻炼实施办法》,拟订干警下基层挂职锻炼计划报党组研究。四是在强化干警在职学习方面,拟定出台《干警在职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市检察院为加强对机关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分工联系各支部,定期组织对各支部、各内设机构开展整改情况督促检查,要求没完成规定动作的支部补补课,让活动有特色见实效的支部传传经,做到应当参加的党员干部一个不少,规定的动作一个不落,调动全院干警参与整改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张晓光检察长多次主持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措施,确保全员参与、全程跟进、全面整改见成效。

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我监党委严格按照司法厅政治督察提出的17方面的共性问题整改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向好。

问题三: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落实社会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民生政策安排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上级拨付的专项救助资金大量滞留账面。

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队伍;

四是11月5日,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主管领导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低保办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五是由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此为鉴,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面,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四是不折不扣地贯执行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海北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定实施救助,对“救急难”事项以最快办理程序给予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应救尽救”。

问题四:伊克乌兰乡组织实施亚秀村、角什克贡麻村商铺购置扶贫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实施方案与实有商铺面积不符,损害群众利益。

二是经县扶贫开发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伊克乌兰乡亚秀村和角什科贡麻村按照青海省永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面积和评估价为准,已购置的2处商铺按合法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手续变更和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评估测算,亚秀村剩余项目资金126751.63元,角什科贡麻村剩余项目资金65400.46元,项目剩余资金将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计划购置商铺货架、货柜等。目前,已与县政府采购办衔接,购置设备的规格、参数等均已上报请示县财政及采购部门。三是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民生工程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严格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盯目标任务,压实和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将各民生工程项目建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项目。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严格实行民生工程半月督查、半月通报制度,严肃查处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精准掌握工程进度和实施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实施单位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等方式,加强县直部门与乡镇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开展不扎实、不认真。

问题五:县委、县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不深入,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坦诚,讲问题少,提希望多。

三是直面问题,尖锐提出批评意见。在对照检查和批评环节,各常委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不掩,互相批评辣味十足,毫不留情,整个民主生活会有交锋、有交心,班子成员们都红了脸、出了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每名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2-3条不足切实杜绝以往以希望代替问题的怪象。四是县委安排副书记、纪委书记到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具体要求,杜绝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不细。五是2018年10月31日,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专门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领会精神、把握准则,推动各级各党组(党委)规范有序开展民主(组织)生活会。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意见反馈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以后凡召开民主生活会就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准和模板,开展“四必谈”达到90%以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推心置腹、坦诚相见,有问题就提出来,不藏着掖着,怕得罪人,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善用批评利器,通过思想上的碰撞和交流,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问题六: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个别县级领导不知道本人所在党支部。

四是强化管理监督。为各基层党支部发放了《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将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录,对党员领导干部点评讲话、会议记录、讲课稿件、活动照片等有关材料做好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管理。一是继续抓好工作指导。开展组工干部走基层、联支部活动,每名组工干部联系多个基层党支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分析问题,商议对策,改进工作,推动整改落实。组织各相关支部进行观摩学习,提升全县各基层组织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之前,必须提前将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党内生活记录与业务工作记录混用的情况。三是继续抓好督导检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注重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将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绩效考核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结果作为党建考核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

问题七:伊克乌兰乡和吉尔孟乡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没有征求意见,没有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无谈心谈话记录。

吉尔孟乡党委书记对本乡镇组织委员进行了专项约谈,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通报。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进行了2次专题督查,对发现的“党建工作执行不力、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效果欠佳、发展党员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并限期整改,期间共反馈整改问题197条。二是规范党建流程。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刚察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的通知》(刚组〔2018〕91号文),制定了基层党组织组建、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等16项基层党建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帮助基层党组织厘清标准化建设的思路举措,确保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三是开展党务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共培训村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干部215人,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发展党员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混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和说明。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会中找好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开出实效;

会后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今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制度,重点督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评功摆好、开展批评不聚焦等实际问题,切实让民主生活会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问题八:县国土局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资料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向直属机关党委作出了深刻检查,11月21日县委组织部对国土资源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在2018年党支部分类定级中,将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由2017年的先进党支部降级为一般党支部。县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分管领导提出严厉批评,将党建专干调离工作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同时,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对党建资料进行了整理完善,并由主管领导进行了审核。二是抓好党支部建设规范化。以机关党建为支撑点,开展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工作,制定了《刚察县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工作方案》(刚直〔2018〕16号文),在全县机关党支部进行达标创星活动,共整改问题197条,问责单位及个人9个,使各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和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抓党建的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各机关党支部书记是“达标创星”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用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达标创星”工作的成效,做到在工作责任上细化、目标要求上量化、督查有力度、考核有标准、奖惩有办法。二是培育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总结、推广力度,选树一批基础比较好、成绩比较突出的“五星级”机关党支部作为党建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高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关于“思想建设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实效不够”的问题1、理论学习和联系实际不深入。

问题九:县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结合实际不紧密。

问题十:县委中心组没有结合党的重大理论和中心工作等开展专题讲座、学习讨论。

中心组成员每年必须撰写1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等重要事项。同时,将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调整为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县级以上和县委委员等党员领导干部组成,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进一步强化了对县委理论中心组的管理。二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对开展专题研讨、理论务虚会、专题讲座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改变了以往以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为主的学习方式。截至目前,县委理论中心组共计开展专题研讨2次、围绕全县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开展1次理论务虚会,组织专题讲座4次,专题学习13场次。三是在年初完成1次县级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改进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召开了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如何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促进分管工作提质增效进行了专题研讨1次。邀请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委政研室、州委党校等单位专家教授开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题讲座4次,全县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县纪委、农牧、民政、建设等部门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同时,征订发放《习近平同志讲话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资料500余本。以上两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州、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把每年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主题和时间纳入本年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从制度层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每年专题研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督查室,以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为契机,开展覆盖县级领导干部和各党委(党组)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县委理论中心组安排的调研课题的县级领导,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对有问题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确保实现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效果突出,实现常态长效。

问题十一:少数县直部门和乡镇学习安排无计划。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但未按月进行安排;

同时未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目前,县法院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已于12月初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18年12月3日至7日,结合全县目标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内容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县委宣传部、县目标考核办公室将进一步增加理论武装工作(学习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分值。二是根据2018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将2018年度学习不规范、学习资料不全面的党委(党组)作为2019年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理论武装工作重点检查对象。三是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通过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约谈提醒、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加大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理论学习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问题十二:抽查县委班子成员、个别县直部门领导和乡镇党委成员29人的近3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有50%的同志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没有理论联系工作的。

心得体会。

和工作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近三年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时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和县委安排部署补齐学习笔记。对未能提供心得体会同志,要求其翻阅以往学习档案资料,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二是重修修订了《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各党组(党委)学习方式方法,促进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坚持理论中心组成员读书笔记审阅制度的基础上,每半年由县委书记对县级领导读书笔记进行抽查,县级领导对分管各党委(党组)书记读书笔记抽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对全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读书笔记进行抽查,确保压力传导及时到位。同时,加强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全面了解掌握学习内容,讲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各成员主动学习的行动自觉,以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选题调研工作,将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领题调研工作明确纳入《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当中,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做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实,工作研究多。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特别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规定每年由县委政研室甄选整理成册,并将发至全县各级党组织,为全县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理论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矩。

问题十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宣传引导不足,督查考核不到位;

乡镇、局“一把手”不了解不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实际工作部门和各地之间还没有建立大舆情工作格局;

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网络舆情监管平台建设滞后,应对舆情危机能力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刚察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刚宣〔2018〕4号)《刚察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刚宣〔2018〕29号),明确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10余项相关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部署,与加强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班子成员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

述职报告。

的重要内容。二是注重充实人才队伍建设。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当前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薄弱情况,及时抽调沙柳河镇1名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的同时,将县文联与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切实解决当前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注重新媒体建设。以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为契机,有效整合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人员设备,建立了重大舆论舆情监测反馈制度、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公安网安部门和省、州网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处理有害信息。目前,舆情处置预案已制定并审议,待与全州的舆情处置预案衔接后印发执行。同时,充分发挥县办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县域内正面宣传。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继续做好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不断充实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全县各党委(党组)做好各类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三是健全网信机构,加强网络阵地管控。加快申报我县网信办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及编制,争取将网信办人员招录工作纳入2019年招录计划,积极申请省、州配套相关设配,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将县网信办运转经费单列,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提升我县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及水平。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紧抓当前全县机构改革的机遇,通过调整、补充等方式增加全县意识形态专职工作人员,壮大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同时,科学规划即将建成的广播电视大楼内的设备、科室、人员的功能布局,确保2019年内投入使用,将县新闻中心和县电视台合署办公,建立网络、电视、纸媒“线上线下”组合宣传,及时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吸纳“村警”、社情民意党建信息员、寺院管理员等人员,进一步扩充“网军”队伍,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省、州相关专家开展讲座,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切实增强我县相关工作人员舆情搜集、监测、回应、处理能力,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

(三)关于“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1、干部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十四: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动议环节审核把关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表存在领导职数空缺审核不明,工作、入党时间空白或与档案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18年10月对《刚察县干部动议制度》《刚察县干部选拔任用常委会票决制度》《刚察县实名制推荐科级干部人选办法(试行)》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二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审核表填写不完整、领导职数空缺审核不明、工作和入党时间空白或不一致的问题,由县委书记对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三是结合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细致审核,按照“存疑必查”的原则,对多次催补,仍未补充缺失材料的26名干部档案列入全县存疑档案中,于2018年9月赴干部分配地对全县26名干部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目前22名干部已查找到相关原始依据,4名干部无法找到相关原始依据,根据相关要求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并向州委组织部上报了《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情况认定表》,由州委组织部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待省委组织部反馈后再进行下一步整改。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三审二核二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严把动议、民主推荐等各关口。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刚察县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刚委〔2002〕30号文)《刚察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刚办发〔2015〕83号文),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格领导职数和职级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三是严格落实“四个凡必提”要求,严格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和考察对象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

问题十五: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汇报、研究讨论等环节记录内容不完整,发表意见记录不详细,只记录议定结果。

二是规范记录制度。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记录,将每个常委的发言和意见原汁原味记录在案。会议记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后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问题十六:全县23名同志无任何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任命为科级领导干部。

对违规提拔的干部,将通过换届选举登记公务员等方式,力争三年内消化完毕。此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换届期间,严格按照省州“四类人员”的选拔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干部配备到乡镇领导班子中。

问题十七:2018年3月,一名同志档案中无任何入党手续材料被提任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问题十八: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缺失严重,档案管理不规范,审核207卷档案,发现各类问题档案78卷,问题档案占审核数的25.4%。

31名干部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已核实认定31名;

42名干部入党材料缺失,目前正在核实整改中;

39名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中学学历材料,目前正在补充和认定中。五是县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档案室钥匙统一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干部档案查阅登记管理制度》《干部档案转进、转出登记审核制度》《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等相关制度,避免了档案丢失、涂改、抽取、伪造等现象的发生。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管档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责任书》。问题十七已整改完成,问题十八正在整改中。

同时,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情况,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2、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问题十九: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

问题二十:伊克乌兰乡、哈尔盖镇、沙柳河镇等普遍存在党委(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行政混淆等问题。

问题二十一:部分党支部没有设置纪检委员,没有召开支委会,没有民主评议党员,以娱乐活动代替党组织生活。

问题二十二:县交通局未按“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相关组织活动。

整合资金280万元购置办公设备;

投资27万元制作制度形象栏;

投资121.5万元安装取暖设备;

整合州县财政资金100万元,重建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各2处。四是狠抓党务知识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12月12日至14日举办了全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共培训基层党务工作、基层干部285人,并为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体检活动,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建立了健康档案,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水平。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不断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档升级。以“党支部建设年”为契机,以建设“四化”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党组织工作记录簿”填写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明晰。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建立考勤登记簿,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素质整体提升。整合县乡各类培训资源,切实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建立关爱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奖惩激励手段,压担子、定任务,落实“一岗双责”,有力调动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活力。三是确保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到位。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继续实行“三三制”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随机暗访+现场观摩+年终考评”党建考评工作机制,结合我县“五个三”工作法和“星级化”评定工作,强化考评考核,使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发展党员不规范。

问题二十三:县卫生局所属的卫生监督所共有职工9人,无1名党员。

问题二十四:县属5个乡镇基层党组织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没有支部决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空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空白或填写不全。

问题二十五: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机关党支部所确定9名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没有形成决议,没有确定培养人。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中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进行了降级处理,由先进党支部降为一般党支部。县委组织部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积极在县卫生监督所职工中发展党员,充实党员队伍,优化党员结构。县委组织部于11月19日对县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12月7日县委组织部将此问题作为发展党员不规范的典型问题在全县党组织中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二是为了理顺党组织设置,推进全县卫生、农牧系统党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成立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县农牧和科技局党总支,将下属单位党支部纳入了党总支进行统一管理。县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针对已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研究,指定培养人,充实补齐档案资料,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以支部大会通过日期为9名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时间,有序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刚组〔2018〕73号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统筹少数民族、妇女、农牧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名额要求,在卫生监督所重点培养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县委组织部已对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培训。三是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刚组〔2018〕28号文)和《关于规范管理发展党员档案的通知》(刚组〔2018〕77号文),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规范党员档案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制作了“刚察县发展党员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后列出32项材料清单,标明发展党员各阶段需要档案资料的名称及数量,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面细化《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现发展党员程序混乱、记录不全、材料缺失等问题的党组织及时进行通报并提出相关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限。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发展党员的管理工作,严格入党程序,从入党各个环节下功夫,严格工作程序和手续规定,逐项审核,同时严把转正,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实施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动态管理,不断吸纳优秀分子,淘汰不合格者。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一人一档”制度,建立发展党员全过程责任倒查机制。二是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中5大项23项发展程序,认真履行各个环节和程序,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海北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制、票决制、公示制、预审制的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关,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发生。三是强化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继续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从源头上解决发展党员流程不清,党务工作严重滞后的根本问题。四是严格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重点向少数民族、妇女、农牧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两新”组织和各级各类先进、业务骨干倾斜,确保每个机关党支部至少每3年发展一名党员,村(社区)党支部每年发展1名党员。

(四)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1、工作流于形式,注重留痕迹多。

问题二十六: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照抄照搬、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安排县纪委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梳理新“四风”问题174条,制定整改措施201条,完成整改109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9条,修订完善工作制度132条,开展集中学习232次,开展警示教育58次。二是县委制定印发了《刚察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93号文),成立了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处理问责三个阶段工作,查找出形式主义问题98条,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意识,干好本职工作。在目标考核中加大个别谈话的力度,扩大谈话覆盖面,注重从基层群众的口碑和工作实绩来评价工作。县纪委监委继续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今年8月至9月,相继开展了对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发展改革局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督导调研工作,对两个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期间发放《刚察县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包括为官不为不愿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其它不担当不作为5个测评内容)和《无任职干部专项民主测评表》共64份,个别谈话32人次,形成检查调研报告2份,提出意见建议10条,对履职情况不到位的2名班子成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县纪委今年查处了县国土资源局在2017年廉政档案中造假问题,对擅自蓄意编造档案资料的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秘书予以辞退,主管办公室工作的负责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文件审核把关不到位,由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县纪委派驻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县纪委于7月份印发了《关于海北州纪委通报的一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刚纪发〔2018〕40号),就我县发生的此典型事件开展警示教育。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10种表现形式,围绕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既要抓好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问题的查摆整改,又要着力健全完善可操作、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一是在安排工作、检查督导中,进一步淡化工作留痕的导向,优化工作考核设置。二是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

问题二十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全部为照抄照搬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纪述廉会上点评所列共性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县委制定的《刚察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93号文),重点整治无中生有、编造虚假材料,移花接木、网上抄袭剽窃,照抄照搬、没有结合实际,一成不变、未能与时俱进,虚报浮夸、一纸空文落实等问题,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相继成立了形式主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进行了自查自纠,列出形式主义问题清单98条,对问题出现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76项整改措施予以整改,全县各单位也都设立了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联络员,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落实上报工作。二是11月27日,由县纪委书记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提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由县纪委发文对此问题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深入学xxx省州党委、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强化通报曝光力度。

问题二十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县2016年异地搬迁脱贫项目中,伊克乌兰乡住户项目验收时间居然早于中标时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县住建局在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高原美丽乡村项目验收组为同一验收组,验收组成员3人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认真、不严谨,个别人还存在业务不熟练、不精通情况,导致填写项目验收时间早于中标时间。对此,县住建局召开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出现原因,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才让东主对验收组成员三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三是查漏补缺,立行立改。认真查询原始资料,对该项目验收表上的时间核准之后进行了改正。四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县住建局局长约谈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五是结合全省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批转了《关于批转刚察县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92号),开展了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整改落实,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刚察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刚政办〔2018〕162号)、《关于批转刚察县工程建设招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178号),对项目设计变更,招投标合同中招标单位没有盖章和签字,无规划手续及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图审、规划许可时间与开标时间倒置,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与备案资料项目经理签字不一致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全县招投标活动进一步进行了规范,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推进了招投标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把此项问题作为今后全县各相关单位规范工程项目整改重点任务来抓,严格项目建设验收程序,做到一事一核对,对全县所有项目干事进行约谈提醒,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扶贫及工程项目领域问题多发。

问题二十九:扶贫领域发现在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程序、项目投资使用、项目资料档案、工程建设量等违规问题达45条,涉及乡镇和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18个部门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以上问题,作了进一步分析和整理归纳,45条问题中包括:扶贫领域问题22条,扶贫领域行业部门16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7条。为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8月29日至9月7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5乡镇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2018年涉及的扶贫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及档案资料完善情况进行了督查。2018年11月12日至22日,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县涉及整改问题的8个行业部门和5个乡镇扶贫领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综合督查(回头看),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11月27日,县政府召开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刚察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听取了工作整改汇报,对此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二是整改期间县政府党组对县民政和扶贫、发改、教育、卫生、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约谈,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经办人一一面对面约谈提醒,并由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在全县范围内对以上5个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引以为戒,立行立改”。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问题整改的常态化、制度化,县政府成立了刚察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组。全县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由监督组负责执行,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慢作为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责成主管副县长对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问责处理。经审核,共有三条未完成整改:1.沙柳河镇2016年州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尕曲村扶贫资金50万元计划购置适龄生产母羊,之后变更扶贫资金用于购买78头牛,只有沙柳河镇政府出具的函,没有相关部门的变更批复文件,扶贫资金5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入股,没有按照方案以实物方式入股。2.各乡镇党委、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下达项目为:无母畜(羊)周转周期等指导性意见及相关方案,在分配时,未经过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和向村民公开,造成分配不公的现象,母畜分配后应按要求定期收回进行再分配,但大部分村未进行周转再分配,造成未分配到周转母畜的贫困户意见很大,经常上访。3.泉吉乡年乃索麻村旅游扶贫宾馆项目中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两证一书”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不符合项目实施程序要求。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关系,明确工作重点,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通过整改尽快补齐工作短板,保证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三是要求县委巡察办,在今后巡察工作中重点对扶贫领域项目进行重点巡查,防范于未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问题三十: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拨付教育发展资金380万用于中小学及幼儿园水电改造和维修,县教育局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中存在法人未签字、质保金额未明确、资金报审表主管财务领导未签字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教育局就问题原因对县委进行了情况说明,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二是对县教育系统近年来的所有项目建设档案进行了“回头看”梳理检查,对不规范、不完整问题的合同,进行了规范整理,对质保金未明的合同,及时按照合同总价和约定质保金比例,明确质保金数额。三是对未签字、质保金额不明确等问题的合同,由当事人履行补签等相关手续。四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教育局局长进行约谈问责,并由县政府发文对此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规定,由各项目单位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完善项目程序,严格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不发生此类问题。

问题三十一:抽查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等6个单位13个项目就有4个项目存在项目设计变更资料缺失,招标合同中招标单位没有盖章和签字等招标不规范问题,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负责的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村幸福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该项目工程变更较大,项目没有设计变更。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项目专项自查整改方案,对近年来实施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对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规范。二是对刚察贡麻村幸福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因规划设计户型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需改造延伸的24套住房,通过图纸设计公司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公司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施工单位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在工程签证联系单签证盖章后,由县政府积极与省民政厅协商,对缺口资金进行了追加,省民政厅和县政府各承担68.096万元资金缺口。三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责任领导进行约谈问责,批评教育。由县政府党组发文对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在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原则。

问题三十二:县财政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建项目-种公牛购买项目,合同书甲方负责人无签字、无购置方案、无项目现场审查表、无质量体系施工方案审批表、无审核意见和审批意见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对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县财政局局长对财政局农发办项目干事进行了约谈,并在局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县财政局农发办联系州农发办当事人,对项目合同确认后,补签了种公牛购置合同签字,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场审查表、审批意见等补充完善后统一进行了装订。三是加强农发项目监管,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监管。四是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农发项目,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规范整理了档案资料。五是为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刚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刚察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程序,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监管,保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在两个办法已在全县各单位征求意见,将在提交县法制办审核后印发执行。六是由县政府党组发文对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评估有效实施重点防控,重点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梳理,研究制定风险防控、管控措施,强化落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从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代理费4500元;

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环境整治项目审查费4200元;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公款758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购买服装为单位职工变相发放福利。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伊克乌兰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在受处分期间,仍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的问题,除已追回两人享受的年度考核奖金,推迟级别工资晋升外,县纪委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对工作人员签收处分决定后未上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失职渎职而造成受处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和享受年度考核奖励工资的错误行为,给予诫勉谈话,对局长、副局长由县纪委进行约谈提醒处理。二是针对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4500元助学贷款、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发放4200元环境项目评审费的问题,除追回教育局发放给教育局工作人员4人的4500元助学贷款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放的4200元环境项目评审费(包括3800元评审费和400元场地租赁费)外,将此问题作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典型案例,由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三是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用公款758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购买服装为单位职工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由县纪委立案进行了查处,给予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取消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达标奖金发放。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开展财务人员专题培训,严格执行会审会签等财经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海北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问题三十四:“三公”经费严重超支,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2015年至2017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都存在超支情况。

整改。

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集合

按照县委安排,结合到____工作以来的所思所想,我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方面,对自己工作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认真剖析,汇报如下。

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还有很多不足和上升空间,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学习标准不高;二是思想不够解放,工作眼界不开阔,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强;三是贪图安逸的思想有所滋长,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减弱;四是但对于社会上的不当言论和消极现象抵制不够,党员意识、政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五是理论学习不够深。片面的以为政治理论学习务虚,对实际工作没有太多指导意义,加之具体工作占据大部分时间,下来主动学习不够;六胜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够主动,在预见性和超前性方面也不够强。

通过深刻反思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没有与时俱进。放松了对新的政治理论、法律规章、业务知识的学习,思想“折旧率”越来越高,个人全局视野、时代思维不长反降,没有完全跟上时代的节奏,准确把握时代的脉搏;二是依法施政意识仍需强化。日常学习研习时间又少,在用法上依旧短板,做事情往往按照文件来、经验办,没有静下来、沉下来深入探究;自己批阅文件时,往往简单遵照上级文件来,没有深入追寻法律根源;三是宗旨意识仍需加强。平时工作得到了上级及百姓的一些肯定,渐渐觉得自己对基层工作很熟悉了,不用深入群众就能知道他们的想法,就能把群众工作办好,暗暗滋长了脱离群众的危险思维,出现了脱离实际的危险现象。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整改落实:

(一)狠抓学习、强党性。从学习中夯实思想基础,汲取丰富养分,提升理论素养。在实践中摸索新经验、探求新途径,并善于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实践,从中领悟经验和教训。学习群众的首创精神、新鲜经验、实干作风和朴实品质,从人民群众身上汲取智慧和力量。虚心向老干部请教,主动与老同志交流,注重学习____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注重向能者学,学人之长、补己之短,取人之优、弥己之缺,不断充实、丰富和提升自我。

(二)狠抓发展、增实力。坚决抛弃“等、靠、要”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敢创新、善落实,做到对发展一心一意,对工作一往无前。决策办事从实际出发,将工作重心更向基层倾斜,努力做到切合实际想问题、抓工作、办事情,做到守土有责。

(三)狠抓实事、惠民生。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发展依靠群众、发展为了群众、发展惠及群众的要求,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服务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推行一线工作法,走基层、进企业、到现场,深入发展一线、民生一线、信访一线。坚持每周到基层、到现场办公,每月到挂钩联系点座谈。针对2017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特别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抓方案、抓落实、抓推进、抓成效,确保办好好事、好事办好。

(四)狠抓廉政、树正气。积极推进分管部门、联系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不断强化责任人责任意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定期参加分管部门、联系乡镇民主生活会,与同志们谈心谈话,时刻掌握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定期上党课,与同志们一起动脑筋、想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主动互相监督,及早、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掐灭苗头,不使问题扩大化。

对照检查完毕,请对我开展批评。

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我监党委严格按照司法厅政治督察提出的17方面的共性问题整改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向好。

问题三: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落实社会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民生政策安排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上级拨付的专项救助资金大量滞留账面。

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队伍;

四是11月5日,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主管领导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低保办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五是由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此为鉴,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面,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四是不折不扣地贯执行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海北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定实施救助,对“救急难”事项以最快办理程序给予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应救尽救”。

问题四:伊克乌兰乡组织实施亚秀村、角什克贡麻村商铺购置扶贫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实施方案与实有商铺面积不符,损害群众利益。

二是经县扶贫开发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伊克乌兰乡亚秀村和角什科贡麻村按照青海省永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面积和评估价为准,已购置的2处商铺按合法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手续变更和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评估测算,亚秀村剩余项目资金126751.63元,角什科贡麻村剩余项目资金65400.46元,项目剩余资金将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计划购置商铺货架、货柜等。目前,已与县政府采购办衔接,购置设备的规格、参数等均已上报请示县财政及采购部门。三是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民生工程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严格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盯目标任务,压实和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将各民生工程项目建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项目。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严格实行民生工程半月督查、半月通报制度,严肃查处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精准掌握工程进度和实施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实施单位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等方式,加强县直部门与乡镇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开展不扎实、不认真。

问题五:县委、县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不深入,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坦诚,讲问题少,提希望多。

三是直面问题,尖锐提出批评意见。在对照检查和批评环节,各常委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不掩,互相批评辣味十足,毫不留情,整个民主生活会有交锋、有交心,班子成员们都红了脸、出了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每名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2-3条不足切实杜绝以往以希望代替问题的怪象。四是县委安排副书记、纪委书记到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具体要求,杜绝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不细。五是2018年10月31日,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专门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领会精神、把握准则,推动各级各党组(党委)规范有序开展民主(组织)生活会。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意见反馈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以后凡召开民主生活会就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准和模板,开展“四必谈”达到90%以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推心置腹、坦诚相见,有问题就提出来,不藏着掖着,怕得罪人,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善用批评利器,通过思想上的碰撞和交流,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问题六: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个别县级领导不知道本人所在党支部。

四是强化管理监督。为各基层党支部发放了《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将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录,对党员领导干部点评讲话、会议记录、讲课稿件、活动照片等有关材料做好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管理。一是继续抓好工作指导。开展组工干部走基层、联支部活动,每名组工干部联系多个基层党支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分析问题,商议对策,改进工作,推动整改落实。组织各相关支部进行观摩学习,提升全县各基层组织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之前,必须提前将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党内生活记录与业务工作记录混用的情况。三是继续抓好督导检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注重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将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绩效考核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结果作为党建考核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

问题七:伊克乌兰乡和吉尔孟乡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没有征求意见,没有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无谈心谈话记录。

吉尔孟乡党委书记对本乡镇组织委员进行了专项约谈,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通报。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进行了2次专题督查,对发现的“党建工作执行不力、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效果欠佳、发展党员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并限期整改,期间共反馈整改问题197条。二是规范党建流程。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刚察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的通知》(刚组〔2018〕91号文),制定了基层党组织组建、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等16项基层党建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帮助基层党组织厘清标准化建设的思路举措,确保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三是开展党务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共培训村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干部215人,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发展党员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混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和说明。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会中找好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开出实效;

会后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今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制度,重点督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评功摆好、开展批评不聚焦等实际问题,切实让民主生活会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问题八:县国土局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资料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向直属机关党委作出了深刻检查,11月21日县委组织部对国土资源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在2018年党支部分类定级中,将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由2017年的先进党支部降级为一般党支部。县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分管领导提出严厉批评,将党建专干调离工作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同时,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对党建资料进行了整理完善,并由主管领导进行了审核。二是抓好党支部建设规范化。以机关党建为支撑点,开展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工作,制定了《刚察县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工作方案》(刚直〔2018〕16号文),在全县机关党支部进行达标创星活动,共整改问题197条,问责单位及个人9个,使各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和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抓党建的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各机关党支部书记是“达标创星”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用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达标创星”工作的成效,做到在工作责任上细化、目标要求上量化、督查有力度、考核有标准、奖惩有办法。二是培育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总结、推广力度,选树一批基础比较好、成绩比较突出的“五星级”机关党支部作为党建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高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关于“思想建设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实效不够”的问题1、理论学习和联系实际不深入。

问题九:县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结合实际不紧密。

问题十:县委中心组没有结合党的重大理论和中心工作等开展专题讲座、学习讨论。

中心组成员每年必须撰写1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等重要事项。同时,将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调整为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县级以上和县委委员等党员领导干部组成,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进一步强化了对县委理论中心组的管理。二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对开展专题研讨、理论务虚会、专题讲座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改变了以往以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为主的学习方式。截至目前,县委理论中心组共计开展专题研讨2次、围绕全县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开展1次理论务虚会,组织专题讲座4次,专题学习13场次。三是在年初完成1次县级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改进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召开了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如何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促进分管工作提质增效进行了专题研讨1次。邀请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委政研室、州委党校等单位专家教授开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题讲座4次,全县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县纪委、农牧、民政、建设等部门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同时,征订发放《习近平同志讲话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资料500余本。以上两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州、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把每年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主题和时间纳入本年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从制度层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每年专题研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督查室,以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为契机,开展覆盖县级领导干部和各党委(党组)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县委理论中心组安排的调研课题的县级领导,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对有问题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确保实现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效果突出,实现常态长效。

问题十一:少数县直部门和乡镇学习安排无计划。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但未按月进行安排;

同时未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目前,县法院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已于12月初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18年12月3日至7日,结合全县目标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内容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县委宣传部、县目标考核办公室将进一步增加理论武装工作(学习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分值。二是根据2018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将2018年度学习不规范、学习资料不全面的党委(党组)作为2019年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理论武装工作重点检查对象。三是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通过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约谈提醒、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加大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理论学习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问题十二:抽查县委班子成员、个别县直部门领导和乡镇党委成员29人的近3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有50%的同志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没有理论联系工作的心得体会和工作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近三年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时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和县委安排部署补齐学习笔记。对未能提供心得体会同志,要求其翻阅以往学习档案资料,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二是重修修订了《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各党组(党委)学习方式方法,促进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坚持理论中心组成员读书笔记审阅制度的基础上,每半年由县委书记对县级领导读书笔记进行抽查,县级领导对分管各党委(党组)书记读书笔记抽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对全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读书笔记进行抽查,确保压力传导及时到位。同时,加强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全面了解掌握学习内容,讲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各成员主动学习的行动自觉,以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选题调研工作,将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领题调研工作明确纳入《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当中,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做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实,工作研究多。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特别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规定每年由县委政研室甄选整理成册,并将发至全县各级党组织,为全县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理论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矩。

问题十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宣传引导不足,督查考核不到位;

乡镇、局“一把手”不了解不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实际工作部门和各地之间还没有建立大舆情工作格局;

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网络舆情监管平台建设滞后,应对舆情危机能力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刚察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刚宣〔2018〕4号)《刚察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刚宣〔2018〕29号),明确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10余项相关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部署,与加强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班子成员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注重充实人才队伍建设。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当前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薄弱情况,及时抽调沙柳河镇1名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的同时,将县文联与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切实解决当前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注重新媒体建设。以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为契机,有效整合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人员设备,建立了重大舆论舆情监测反馈制度、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公安网安部门和省、州网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处理有害信息。目前,舆情处置预案已制定并审议,待与全州的舆情处置预案衔接后印发执行。同时,充分发挥县办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县域内正面宣传。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继续做好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不断充实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全县各党委(党组)做好各类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三是健全网信机构,加强网络阵地管控。加快申报我县网信办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及编制,争取将网信办人员招录工作纳入2019年招录计划,积极申请省、州配套相关设配,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将县网信办运转经费单列,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提升我县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及水平。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紧抓当前全县机构改革的机遇,通过调整、补充等方式增加全县意识形态专职工作人员,壮大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同时,科学规划即将建成的广播电视大楼内的设备、科室、人员的功能布局,确保2019年内投入使用,将县新闻中心和县电视台合署办公,建立网络、电视、纸媒“线上线下”组合宣传,及时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吸纳“村警”、社情民意党建信息员、寺院管理员等人员,进一步扩充“网军”队伍,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省、州相关专家开展讲座,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切实增强我县相关工作人员舆情搜集、监测、回应、处理能力,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

(三)关于“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1、干部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十四: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动议环节审核把关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表存在领导职数空缺审核不明,工作、入党时间空白或与档案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18年10月对《刚察县干部动议制度》《刚察县干部选拔任用常委会票决制度》《刚察县实名制推荐科级干部人选办法(试行)》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二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审核表填写不完整、领导职数空缺审核不明、工作和入党时间空白或不一致的问题,由县委书记对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三是结合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细致审核,按照“存疑必查”的原则,对多次催补,仍未补充缺失材料的26名干部档案列入全县存疑档案中,于2018年9月赴干部分配地对全县26名干部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目前22名干部已查找到相关原始依据,4名干部无法找到相关原始依据,根据相关要求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并向州委组织部上报了《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情况认定表》,由州委组织部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待省委组织部反馈后再进行下一步整改。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三审二核二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严把动议、民主推荐等各关口。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刚察县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刚委〔2002〕30号文)《刚察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刚办发〔2015〕83号文),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格领导职数和职级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三是严格落实“四个凡必提”要求,严格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和考察对象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

问题十五: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汇报、研究讨论等环节记录内容不完整,发表意见记录不详细,只记录议定结果。

二是规范记录制度。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记录,将每个常委的发言和意见原汁原味记录在案。会议记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后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问题十六:全县23名同志无任何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任命为科级领导干部。

对违规提拔的干部,将通过换届选举登记公务员等方式,力争三年内消化完毕。此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换届期间,严格按照省州“四类人员”的选拔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干部配备到乡镇领导班子中。

问题十七:2018年3月,一名同志档案中无任何入党手续材料被提任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问题十八: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缺失严重,档案管理不规范,审核207卷档案,发现各类问题档案78卷,问题档案占审核数的25.4%。

31名干部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已核实认定31名;

42名干部入党材料缺失,目前正在核实整改中;

39名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中学学历材料,目前正在补充和认定中。五是县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档案室钥匙统一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干部档案查阅登记管理制度》《干部档案转进、转出登记审核制度》《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等相关制度,避免了档案丢失、涂改、抽取、伪造等现象的发生。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管档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责任书》。问题十七已整改完成,问题十八正在整改中。

同时,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情况,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2、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问题十九: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

问题二十:伊克乌兰乡、哈尔盖镇、沙柳河镇等普遍存在党委(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行政混淆等问题。

问题二十一:部分党支部没有设置纪检委员,没有召开支委会,没有民主评议党员,以娱乐活动代替党组织生活。

问题二十二:县交通局未按“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相关组织活动。

整合资金280万元购置办公设备;

投资27万元制作制度形象栏;

投资121.5万元安装取暖设备;

整合州县财政资金100万元,重建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各2处。四是狠抓党务知识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12月12日至14日举办了全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共培训基层党务工作、基层干部285人,并为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体检活动,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建立了健康档案,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水平。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不断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档升级。以“党支部建设年”为契机,以建设“四化”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党组织工作记录簿”填写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明晰。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建立考勤登记簿,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素质整体提升。整合县乡各类培训资源,切实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建立关爱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奖惩激励手段,压担子、定任务,落实“一岗双责”,有力调动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活力。三是确保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到位。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继续实行“三三制”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随机暗访+现场观摩+年终考评”党建考评工作机制,结合我县“五个三”工作法和“星级化”评定工作,强化考评考核,使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发展党员不规范。

问题二十三:县卫生局所属的卫生监督所共有职工9人,无1名党员。

问题二十四:县属5个乡镇基层党组织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没有支部决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空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空白或填写不全。

问题二十五: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机关党支部所确定9名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没有形成决议,没有确定培养人。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中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进行了降级处理,由先进党支部降为一般党支部。县委组织部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积极在县卫生监督所职工中发展党员,充实党员队伍,优化党员结构。县委组织部于11月19日对县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12月7日县委组织部将此问题作为发展党员不规范的典型问题在全县党组织中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二是为了理顺党组织设置,推进全县卫生、农牧系统党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成立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县农牧和科技局党总支,将下属单位党支部纳入了党总支进行统一管理。县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针对已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研究,指定培养人,充实补齐档案资料,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以支部大会通过日期为9名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时间,有序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刚组〔2018〕73号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统筹少数民族、妇女、农牧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名额要求,在卫生监督所重点培养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县委组织部已对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培训。三是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刚组〔2018〕28号文)和《关于规范管理发展党员档案的通知》(刚组〔2018〕77号文),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规范党员档案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制作了“刚察县发展党员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后列出32项材料清单,标明发展党员各阶段需要档案资料的名称及数量,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面细化《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现发展党员程序混乱、记录不全、材料缺失等问题的党组织及时进行通报并提出相关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限。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发展党员的管理工作,严格入党程序,从入党各个环节下功夫,严格工作程序和手续规定,逐项审核,同时严把转正,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实施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动态管理,不断吸纳优秀分子,淘汰不合格者。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一人一档”制度,建立发展党员全过程责任倒查机制。二是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中5大项23项发展程序,认真履行各个环节和程序,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海北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制、票决制、公示制、预审制的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关,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发生。三是强化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继续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从源头上解决发展党员流程不清,党务工作严重滞后的根本问题。四是严格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重点向少数民族、妇女、农牧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两新”组织和各级各类先进、业务骨干倾斜,确保每个机关党支部至少每3年发展一名党员,村(社区)党支部每年发展1名党员。

(四)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1、工作流于形式,注重留痕迹多。

问题二十六: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照抄照搬、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安排县纪委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梳理新“四风”问题174条,制定整改措施201条,完成整改109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9条,修订完善工作制度132条,开展集中学习232次,开展警示教育58次。二是县委制定印发了《刚察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93号文),成立了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处理问责三个阶段工作,查找出形式主义问题98条,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意识,干好本职工作。在目标考核中加大个别谈话的力度,扩大谈话覆盖面,注重从基层群众的口碑和工作实绩来评价工作。县纪委监委继续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今年8月至9月,相继开展了对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发展改革局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督导调研工作,对两个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期间发放《刚察县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包括为官不为不愿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其它不担当不作为5个测评内容)和《无任职干部专项民主测评表》共64份,个别谈话32人次,形成检查调研报告2份,提出意见建议10条,对履职情况不到位的2名班子成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县纪委今年查处了县国土资源局在2017年廉政档案中造假问题,对擅自蓄意编造档案资料的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秘书予以辞退,主管办公室工作的负责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文件审核把关不到位,由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县纪委派驻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县纪委于7月份印发了《关于海北州纪委通报的一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刚纪发〔2018〕40号),就我县发生的此典型事件开展警示教育。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10种表现形式,围绕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既要抓好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问题的查摆整改,又要着力健全完善可操作、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一是在安排工作、检查督导中,进一步淡化工作留痕的导向,优化工作考核设置。二是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

问题二十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全部为照抄照搬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纪述廉会上点评所列共性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县委制定的《刚察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93号文),重点整治无中生有、编造虚假材料,移花接木、网上抄袭剽窃,照抄照搬、没有结合实际,一成不变、未能与时俱进,虚报浮夸、一纸空文落实等问题,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相继成立了形式主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进行了自查自纠,列出形式主义问题清单98条,对问题出现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76项整改措施予以整改,全县各单位也都设立了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联络员,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落实上报工作。二是11月27日,由县纪委书记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提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由县纪委发文对此问题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深入学习中央、省州党委、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强化通报曝光力度。

问题二十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县2016年异地搬迁脱贫项目中,伊克乌兰乡住户项目验收时间居然早于中标时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县住建局在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高原美丽乡村项目验收组为同一验收组,验收组成员3人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认真、不严谨,个别人还存在业务不熟练、不精通情况,导致填写项目验收时间早于中标时间。对此,县住建局召开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出现原因,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才让东主对验收组成员三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三是查漏补缺,立行立改。认真查询原始资料,对该项目验收表上的时间核准之后进行了改正。四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县住建局局长约谈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五是结合全省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批转了《关于批转刚察县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92号),开展了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整改落实,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刚察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刚政办〔2018〕162号)、《关于批转刚察县工程建设招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178号),对项目设计变更,招投标合同中招标单位没有盖章和签字,无规划手续及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图审、规划许可时间与开标时间倒置,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与备案资料项目经理签字不一致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全县招投标活动进一步进行了规范,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推进了招投标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把此项问题作为今后全县各相关单位规范工程项目整改重点任务来抓,严格项目建设验收程序,做到一事一核对,对全县所有项目干事进行约谈提醒,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扶贫及工程项目领域问题多发。

问题二十九:扶贫领域发现在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程序、项目投资使用、项目资料档案、工程建设量等违规问题达45条,涉及乡镇和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18个部门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以上问题,作了进一步分析和整理归纳,45条问题中包括:扶贫领域问题22条,扶贫领域行业部门16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7条。为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8月29日至9月7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5乡镇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2018年涉及的扶贫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及档案资料完善情况进行了督查。2018年11月12日至22日,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县涉及整改问题的8个行业部门和5个乡镇扶贫领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综合督查(回头看),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11月27日,县政府召开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刚察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听取了工作整改汇报,对此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二是整改期间县政府党组对县民政和扶贫、发改、教育、卫生、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约谈,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经办人一一面对面约谈提醒,并由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在全县范围内对以上5个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引以为戒,立行立改”。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问题整改的常态化、制度化,县政府成立了刚察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组。全县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由监督组负责执行,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慢作为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责成主管副县长对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问责处理。经审核,共有三条未完成整改:1.沙柳河镇2016年州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尕曲村扶贫资金50万元计划购置适龄生产母羊,之后变更扶贫资金用于购买78头牛,只有沙柳河镇政府出具的函,没有相关部门的变更批复文件,扶贫资金5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入股,没有按照方案以实物方式入股。2.各乡镇党委、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下达项目为:无母畜(羊)周转周期等指导性意见及相关方案,在分配时,未经过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和向村民公开,造成分配不公的现象,母畜分配后应按要求定期收回进行再分配,但大部分村未进行周转再分配,造成未分配到周转母畜的贫困户意见很大,经常上访。3.泉吉乡年乃索麻村旅游扶贫宾馆项目中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两证一书”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不符合项目实施程序要求。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关系,明确工作重点,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通过整改尽快补齐工作短板,保证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三是要求县委巡察办,在今后巡察工作中重点对扶贫领域项目进行重点巡查,防范于未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问题三十: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拨付教育发展资金380万用于中小学及幼儿园水电改造和维修,县教育局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中存在法人未签字、质保金额未明确、资金报审表主管财务领导未签字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教育局就问题原因对县委进行了情况说明,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二是对县教育系统近年来的所有项目建设档案进行了“回头看”梳理检查,对不规范、不完整问题的合同,进行了规范整理,对质保金未明的合同,及时按照合同总价和约定质保金比例,明确质保金数额。三是对未签字、质保金额不明确等问题的合同,由当事人履行补签等相关手续。四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教育局局长进行约谈问责,并由县政府发文对此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规定,由各项目单位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完善项目程序,严格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不发生此类问题。

问题三十一:抽查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等6个单位13个项目就有4个项目存在项目设计变更资料缺失,招标合同中招标单位没有盖章和签字等招标不规范问题,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负责的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村幸福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该项目工程变更较大,项目没有设计变更。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项目专项自查整改方案,对近年来实施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对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规范。二是对刚察贡麻村幸福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因规划设计户型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需改造延伸的24套住房,通过图纸设计公司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公司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施工单位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在工程签证联系单签证盖章后,由县政府积极与省民政厅协商,对缺口资金进行了追加,省民政厅和县政府各承担68.096万元资金缺口。三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责任领导进行约谈问责,批评教育。由县政府党组发文对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在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原则。

问题三十二:县财政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建项目-种公牛购买项目,合同书甲方负责人无签字、无购置方案、无项目现场审查表、无质量体系施工方案审批表、无审核意见和审批意见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对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县财政局局长对财政局农发办项目干事进行了约谈,并在局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县财政局农发办联系州农发办当事人,对项目合同确认后,补签了种公牛购置合同签字,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场审查表、审批意见等补充完善后统一进行了装订。三是加强农发项目监管,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监管。四是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农发项目,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规范整理了档案资料。五是为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刚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刚察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程序,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监管,保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在两个办法已在全县各单位征求意见,将在提交县法制办审核后印发执行。六是由县政府党组发文对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评估有效实施重点防控,重点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梳理,研究制定风险防控、管控措施,强化落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从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代理费4500元;

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环境整治项目审查费4200元;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公款758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购买服装为单位职工变相发放福利。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伊克乌兰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在受处分期间,仍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的问题,除已追回两人享受的年度考核奖金,推迟级别工资晋升外,县纪委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对工作人员签收处分决定后未上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失职渎职而造成受处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和享受年度考核奖励工资的错误行为,给予诫勉谈话,对局长、副局长由县纪委进行约谈提醒处理。二是针对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4500元助学贷款、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发放4200元环境项目评审费的问题,除追回教育局发放给教育局工作人员4人的4500元助学贷款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放的4200元环境项目评审费(包括3800元评审费和400元场地租赁费)外,将此问题作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典型案例,由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三是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用公款758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购买服装为单位职工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由县纪委立案进行了查处,给予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取消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达标奖金发放。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开展财务人员专题培训,严格执行会审会签等财经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海北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问题三十四:“三公”经费严重超支,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2015年至2017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都存在超支情况。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xxxx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之年,xx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主线,以持续保持良好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立足县情,严格贯彻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县域xx家事业单位、xx家医疗机构、xx家中小学校、xx家工业用燃煤锅炉及xxx个餐饮业燃煤炉灶均已全部淘汰并实施清洁能源改造。

(二)清洁取暖工作。完成居民“煤改气”xxx户、“煤改电”xxxx户,超额完成了市下达的任务;集中供热小区及村镇共完成xxxx户。

(三)工业窑炉专项整治工作。对xx家涉工业窑炉的企业下达了专项整治任务。xx建龙钢铁投资x.x亿元对烧结、发电等工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xx家企业完成煤气发生炉淘汰及清洁能源改造工作;xx家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工作。

(四)voc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有色行业煤气站voc实施专项整治,并同时开展餐饮经营业voc治理。目前,x家金属镁企业和xxx家餐饮行业均已完成了治理任务。

(五)夏季错峰生产工作。一是提升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对工业企业易扬散的煤、焦、渣等堆场采取喷淋覆盖措施;重点企业进一步提高脱硫、脱硝、除尘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二是严格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全县范围内的建筑机械、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停用。三是严控建筑工地污染,全县市政、建设领域装饰装修等涂装作业环节停工,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拌合站停产,全面停止夜间施工审批。四是严控油气污染,全县范围内所有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停止使用。全县油品储运企业、加油站、石化、化工企业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禁止装卸油品、易挥发化学品。五是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完善组织网络,强化禁烧巡查,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控露天焚烧秸秆。

(六)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出动监察执法人员xxx人次,对规定的中央省环保督查、散乱污整治、扬尘防治、柴油货车治理等xx项重点工作实施了现场检查。涉及工业企业xxx家,发现问题xx个,清零xx个,清零率为xxx%。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xx起,罚款万元,行政拘留x案x人,有力打击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震慑成效明显。

(七)建筑工地污染治理工作。对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方式监督检查,确保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同时建成区xx个建筑工地均安装了扬尘监测仪,xxxx平米以上x家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主管部门平台联网。督促建筑工地覆盖土方及建筑材料密目网x万余平方米、硬化道路x万余平方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xx份,停工整改通知书xx份。

(八)柴油货车违法整治专项行动。成立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辖区主干道路布设x个查处站点,开展“冒黑烟”车、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

(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结合行业特点,完成xxx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制定,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了有力保障。召开多次重污染天气应对推进会,强化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职责,及时启动重污染天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十)石门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石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包括石门河、横榆河、小涧河x个流域,总流域面积为xxxkmx,涉及畜禽养殖取缔、河道清障清淤、生活垃圾整治、围网围栏及立标立牌等方面共计xxx个环境问题,项目预算总投资万元。整治工程内共涉及xxx户养殖户,截止目前已清理河道xxxx米,清障清淤xxxx立方,清理垃圾xxx方,并完成保护区立标立牌工作。

(十一)xx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工作。该污水处理站位于礼元槐林沟沟口,项目总投资xxx.x万元,采用半地埋式mbr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xxxmx。目前,该工程已于xxxx年xx月底建成,xxxx年x月投入运行。

(十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效工程建设工作。投资x亿元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提标改造,扩容后规模达到x万mx/d,中水回用规模x万mx/d。目前,保温提效工程、深度处理及中水回用预处理工程已完工,扩容及中水回用工程的可研、立项、土地预审和“三通一平”工作已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我县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虽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县城建成区及周边村庄散煤取暖问题。散煤燃烧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一个主要因素,目前建成区及周边村庄清洁取暖改造,时间紧,任务重,还需加快进度;二是扬尘治理的管控问题。需要对城乡结合部、物流公司等裸露地面产生的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治理。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县城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每天xxxx-xxxxmx的管网污水直排河道,严重影响断面水质;二是直排的生活污水造成河道底泥二次污染。能力建设方面,一是未建设自动在线监控、网格化微站及平台,缺少精准把脉的科技手段;二是环境空气质量x个站点自动监测仪器整体老化,设备性能差,故障频繁,急需更换以满足站点监测的工作需求。

三、

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以这次督察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果断的行动、更加得力的措施,确保完成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紧抓不放,作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抓实抓好,全力推动环保工作跃升新台阶、环保治理跃升新水平。二是进一步压实环保责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履责、失责问责”要求,强化逐级领导责任,进一步细化部门环保责任,增强“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部门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意识,全力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这场攻坚战。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强化监督考核;同时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力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并进。四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露头就打、坚决整治;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坚决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17年6月9日至7月20日,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组对我区进行督查,发现我区21家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散乱污排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清苑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时限,责成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整改、按时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苑区罗家营源丰石化加油站。

交办问题:1、无环评审批手续。2、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下达环境监察现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业。目前,加油设备已全部拆除,储油罐完成注水注沙。

二、无名铁粉厂。

交办问题:督导组亮执法证的情况下,拒绝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属于“散小乱污”企业,现已按“两断三清”完成取缔。

三、保定东方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df-2车间露天喷漆,vocs无组织排放,无收集处理设施和油漆桶任意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喷漆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将油漆桶有序堆放到固定场所。

四、北特重工。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1、无环保手续;2、露天进行重机产品喷漆,无废气收集处理装置,vocs无组织排放;3、焊接工序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组织白团乡政府、环保局进行了联合执法,现已按“两断三清”完成取缔。

五、保定一优家具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家具板材涂漆工艺无vocs收集处理设施,vocs无组织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对该企业喷漆设备(木器滚涂设备)进行了断电、拆除,现已完成整改。

六、清苑区鑫洋机械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1、露天进行产品设备喷漆,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vocs无组织排放,2、焊接工序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气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区要求该企业停产,并落实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建成12米*6米喷漆密闭车间,安装了uv光氧废气处理设备。并对电焊车间完成密闭,安装多台移动式烟尘净化处理设备,现已完成整改。

七、保定南区宏光纸箱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印刷车间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油墨废水排入设备下放的下水管道内,在直接外排。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位于鲁庄村,属保定市莲池区焦庄乡,不属于我区管辖。

八、清苑县诚信水洗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督察人员到达厂门口,员工见执法车辆,便紧急关闭厂门。10:05分之10:20分督察人员敲门,有1男1女共两名员工前往询问情况,督察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不但不予开门让进入,当地乡政府刘姓工作人员来,该厂才开门。该厂长时间未开门,执法人员未能进入厂区,企业有充足时间临时开启处理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对该厂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积极配合环保检查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对其罚款5万元,现已缴纳完毕。

九、清苑区无名铝锭熔炼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熔炼车间铝锭熔炼炉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摊点属于非法摊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已于5月24日将此摊点进行了取缔,8月5日对此摊点进行回头看,按照“两断三清”的原则对厂区进行了彻底清理。

十、清苑县华强金属压铸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1、铝制品熔炼炉收集处理设施已破损,收集罩顶部位置有空洞;2、浇铸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罩已和管道分离,无法起到收集作用,车间废气通过房顶换气扇直排;3、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启用,现场检查过程中工人临时开启;4、厂区进门右侧熔炼车间无废气处理设施,熔炼炉使用燃煤作为燃料。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现已对废气处理设施维护检修完毕,并将厂区右侧熔炼设备全部拆除,同时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10万元,现已处罚到位。

十一、清苑区蔡桥门业制造厂。

交办问题:该厂正在生产,存在以下问题:1、该厂正在使用2台燃煤锅炉(无铭牌标识,现场初步判断为0.3蒸吨),使用燃煤做燃料,配套布袋除尘设施,无脱硫设施,so2烟气直排;2、喷漆车间有喷漆操作未在专用喷漆房内进行的情况,vocs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产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燃煤设施及车间内喷漆设备均已拆除。

十二、保定农药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液态农药分装工序有机废气无收集处理设施,vocs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目前vocs收集处理设施已安装到位。

十三、保定立元铜件制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现场未提供环保手续;2、铸造间收集的粉尘直接对外排放;3、第三间熔炼炉无烟尘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烟尘废气直接对外排放;4、抛丸机无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现场调查情况:没有环保手续,粉尘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目前技改环评已通过项目审批会,正在按照技改环评要求安装生产设备及治污设施。同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29.059万元罚款,现已处罚到位。

十四、中节能保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表明身份,亮明执法证后,保安不予开门,拒绝检查。现场调查情况:该公司保安是由保安公司聘请,由于保安制度,未能及时通知单位负责人,造成未及时开门。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执法人员对该厂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积极配合环保检查工作,并已对其立案调查。

十五、谭占伟免烧砖厂。

交办问题:无环评手续,地面未硬化,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无抑尘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已按“两断三清”的原则完成取缔。

十六、保定阿尔法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其金属熔炼炉没有废气收集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转型。目前厂区已经拆除,该企业计划转型为物流仓储。

十七、盛达气保设备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喷漆车间无voc收集处理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前期已要求该企业落实了停产措施,并在执法回头看期间将其车间和设备进行了拆除。

十八、无名钢材加工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喷漆作业未设置专门喷漆房,露天喷漆,vocs直排。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属于清苑县蔡桥门业制造厂,实为蔡桥门业的切割车间,不存在喷漆作业。现该车间切割设备已拆除,做为库房使用。

十九、北杨庄水泥砖厂。

交办问题: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在散乱污名单外,存在以下问题:1.无环保手续。2.场区内料堆无覆盖、道路粉尘较多。"现场调查情况:该水泥砖厂无环保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场区内料堆无覆盖、道路粉尘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已按“两断三清”原则完成取缔。

二十、清苑县北营头银生织布厂。

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环保手续,油布生产线安装有废气收集设施,但未对产生的vocs进行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已按“两断三清”原则完成取缔。

二十一、保定永屹建材有限公司。

交办问题:1、现场检查未生产。2、物料废渣露天堆放,路面积尘严重,未覆盖,厂区脏乱差。3、无环评手续。"现场调查情况:该公司位于清苑区孙村乡戎官营,该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我区已于6月13日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目前已拆除相关设备,散体物料已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简要报告

尊敬的党支部:

2015年工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在思想、党性修养、政治觉悟、学习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此基础上,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个人的整改措施,现向党支部汇报近一年来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

1、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学习是人生永恒的主题,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获得新知识,适应新形势。近一年来,在学习方面我发扬“钉子”精神,努力挤时间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本职业务,不断用新知识、新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增长自己的才干,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与此同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动脑筋进行理性思考,在理性思考中使认识深化、思想升华。

一是深入学习理论知识。系统地学习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知识,提高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认真学习了党的基本理论,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端正了工作态度,激发了工作热情,提高了工作质量。

二是全面学习业务知识。扎实认真学习业务,克服了满足现状的思想,并在工作学习中不断对自己提出更高的知识层面的要求,增强了争创一流的意识,近一年来,能够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2、进一步加强了党性锻炼,自觉地增强大局意识。近一年来,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自觉服从、服务于铁路市场的大局,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热爱本职、恪尽职守,工作高标准、勇于创新,增强了为铁路市场服务的意识,增强为业务员服务的意识,切实改进了工作作风。

3、勇于剖析自己,虚心接受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争取了更大的进步。我没有滞留于现状,做到了真正剖析自己,为自己定好了位。没有把自己降低为普通老百姓,时时刻刻都能意识到自己是一名党员,“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能够正确地对待大家对我提出的各种意见,从这些意见中看清自己平常没有察觉或没有引起重视的缺点和不足,虚心接受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形象。带头倡导和实践共产主义文明新风,克服了工作中的急躁情绪,能够敬业爱岗,甘于奉献,勤奋工作,使自己的道德修养不断提高。 以上是我的整改情况汇报,不足之处请同志们批评。

在整改落实阶段,我们严格按照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学习培训活动。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安排好自学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和交流,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九项和十项规定,纠正执行不到位、坚决防止“反弹”的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发言,引导党员干部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对当前形势的判断上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进一步鼓舞大家的工作干劲,明确今后的工作思路,坚定科学发展的理念。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住建局领导班子把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作为整改问题的关键环节,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学习调研中查找到的问题、分析评议中征求到的 1 意见和建议以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思路和措施为依据,对制约机关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确定了具体整改事项,并分清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确定了整改重点。为使整改落实方案符合实际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反复修改,一把手亲自指导整改落实方案的起草工作,还将讨论稿印发到各科室征求意见,保证了整改落实方案的质量。领导班子的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后,按要求及时公布印发给了全体干部职工,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为了确保整改方案的落实,按照“三明确”的要求,建立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落实责任制,确定了整改落实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了整改问题台帐,整改问题40条,对每一项整改事项,都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方式、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为整改任务的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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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

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计划,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xx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xx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xx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xx年4月28日—20xx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习《中国*廉政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xx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xx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xx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xx】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xx】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xx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

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xx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xx]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xx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三述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第四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县民政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县第四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我提出的评议意见,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既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民政工作取得的成绩,又指出了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我完全接受评议意见,对此,我代表全体民政干部对各位领导、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这些意见尽管不是主流,但不容忽视,作为基层民政部门,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由我们来直接落实,如果这些问题不加以认真解决,那么将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提出的评议意见虽然针对局长个人,但是内容涉及民政工作方方面面,需要全体民政干部统一思想、通力合作才能取得实效。述职评议会议结束后,及时向党组成员通报了述职评议情况,并同大家一道对意见进行深刻剖析,确定整改方向,做好整改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的述职评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工作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整改时限,提出了整改要求,确保述职评议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一)关于“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及时了解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解决”的意见,我们在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深入走访调研,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结合“挂包帮”、“ 转走访”活动,三次深入西平街道光华社区,通过一看二问三听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困难群众致贫原因,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采取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低保兜底等措施,对王未生、董周生等33户群众实施了救助,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生活难等问题。春节前夕,到乡镇(街道)走访困难群众41户,全面了解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为每户送上了大米、棉被及慰问金,鼓励他们坚定生活的信心,用实际行动一步步拉近和群众的距离。专程到农村低保问题相对突出的**街道,与部分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为他们讲解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听取他们在执行“按户施保”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并同他们一起探讨如何预防农村低保在申请受理环节容易徇私舞弊、滋生腐败的措施。

2.加大基层民政工作指导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加强

基层民政办(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对乡镇(街道)民政所的服务质量标准、公开标准、管理标准、服务形象标准、依法行政标准进行规范。在“救急难” 试点工作中,全县共设立县民政局综合服务窗口1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11个,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130个,每个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均实行“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制度、办事流程、举报方式上墙,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受理群众的申请。建立了《救助窗口工作规程》及分办、转办制度,为遭遇急难问题的群众提供“绿色通道”。制定了民政业务培训计划,把社会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优抚安置等重点业务作为学习内容,科室负责人负责业务讲解,每季度召集一次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到人人熟悉政策、熟练办理业务。今年2月23日,就加强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进行了专题培训,为下一步精准扶贫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主动作为,改善基层办公环境。走访调研期间,发现部分乡镇(街道)民政所办公电脑配置低、运行速度慢,给网络办公带来诸多不便。部分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工作能力不能满足现实民政工作需要。为保障高效顺畅办公,积极向上协调资金20余万元,除每个乡镇(街道)给1万元用于解决政策宣传、各种表册印制等工作经费外,还为新成立的街道配备了联想一体机电脑、惠普打印机、传真机及佳能照相机。通过硬件设施的配备,工作经费的补给,不但改善了基层办公条件,提高了工作效率,还有效缓解了基层工作经费的严重不足。主动与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协调,帮助**、**两个民政所解决了人员缺乏、民政工作人员身兼数职问题;帮助**、**解决民政工作人员年龄偏大问题。

一系列的整改举措,不仅转变了工作作风、解决了实际问题、畅通了诉求渠道、增进了同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真挚感情,也为民政工作务实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但是,近年来,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群众要求共享改革成果的呼声参差不齐,需要经常性深入调查研究,才能准确掌握群众所想、所需。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制定《民政工作走访调研制度》,继续加大走访调研力度,拓宽走访调研范围,认真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合理诉求,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加大请示汇报力度,力争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民政工作队伍,确保民政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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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整改落实报告

根据组织部和机关党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部署要求,工会党支部认真查摆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现将工会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整改事项的落实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形成专题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事项的落实推进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坚持每月至少开展2次集中政治理论学习研讨和学习交流活动。

(二)明确工作时间节点方面:细化了趣味运动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大型活动的目标任务,制定出明确的时间节点。建立反馈机制,进一步明晰责任分工,强化分工合作,改进工作状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高效的工作水准完成好每一项工作。

(三)进一步增强工作创新性方面:立足工会职能和部门设置,进一步集思广益,增加工作创新点,找到突破口,提升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教代会执委会的作用,组织召开了校情通报会,架起了广大教职工与学校间的“连心桥”。

(四)提升工作细节的精准性方面:贯彻“分工协作”原则,逐步养成了工作留痕制度。

(五)加强工会系统干部培训力度方面:通过组织召开职工小家建设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增强工会干部的履职能力。

(六)积极发挥支部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方面:将日常工作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有机结合;通过积极响应机关党委佩戴党徽的号召,工作时间佩戴党徽、随时提醒自己牢记共产党员身份。

(七)结合实际工作,及时做好总结凝练提升宣传方面:学期初制定好各部门重点工作的宣传手段和策略并做到及时总结,包括网页、微信、校园通知、新闻等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宣传,提升工会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率的同时,拉近与广大职工间的距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行政治纪律主动性不足,政治理论学习次数能够保证,但学习效果不是很显著;。

(二)干部培训实效有待提高,规范工会干部培训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多维度服务教职工、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现实获得感的工作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要求。找准问题的切入点,逐项分解细化责任,使每一项工作有严格的标准、突出重点、符合实际、易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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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16〕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15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13年至2015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15、2016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13〕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16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17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16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16〕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16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16〕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4〕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13-2015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16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15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

报告。

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16]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二。

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

方案。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

方案。

》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17年度党员干部培训。

计划。

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

计划。

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

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17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

廉政。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16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17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17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13年4月28日—2013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13年、2014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22751.47万元,财政评审金额15147.15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50.2%”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17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16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16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17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16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13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13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17】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17】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16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16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14]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1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17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巡察组对村级巡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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