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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甄选(精选19篇)

时间:2023-11-17 18:08:50 作者:琉璃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甄选(精选19篇)

编写计划书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并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源。以下范文涵盖了不同层级和不同内容的计划书,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指导。

非煤矿山行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方案

全省范围内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等非煤矿山企业。

二、排查重点。

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冀应急非煤〔2020〕140号)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问责机制;是否根据企业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采掘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和人员资格;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矿山企业是否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及动态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确定管控重点,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定期对存在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1)是否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

(2)包保人员是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

(3)对不需要通风排水的矿山是否采取远距离停供动力电、拆除提升设施、封堵井口等措施。

(4)确需维持通风、排水、提升人员的矿山,是否制定并全面落实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是否严格落实人员上岗资格、设备检测检验、作业安全条件等要求。

(5)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私自下井作业或借检维修之名行生产建设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1)是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2)开展井下自查自改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报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3)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复产前是否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现状评价。

(4)内部验收通过后,是否向应急管理部门提交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复工复产验收书面申请报告,并报送复工复产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各生产要素配备情况等材料。

(5)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复工复产验收申请后,是否严格对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条核查、签字。

(6)复工复产验收通过后,是否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和有关应急管理部门出具批复意见,明确复工复产时间、矿山(井口、露天采场)具体位置。

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未批先建、不按设计建设施工、边建设边生产、不按基建顺序施工、随意压减基建工程量、超期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将采掘工程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行为。在通风和排水系统形成前,是否进行其他掘进作业。

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

是否存在采掘巷道应支护未支护以及支护不到位、顶板和两帮浮石处理不及时问题。矿区范围内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新采空区是否按设计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警示标志和栅栏等是否完好;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以及封闭是否完好有效。

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是否按照设计和规程要求建立排水系统。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超前探放水等专用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和自救器。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主要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和风压传感器,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矿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资格。是否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协议(合同),并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履行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装卸、存放、分发、爆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是否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工作帮坡角是否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是否超过设计高度。是否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排土场稳定性进行评估。是否对高度200米及以上边坡或排土场进行在线监测;边坡是否存在滑移现象。

排洪设施形状、尺寸、质量是否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且可靠、畅通、有效;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涵管等排洪构筑物是否存在变形、位移、破损、淤堵、渗漏等情况。

尾矿库初期坝、堆积坝的筑坝材料、内外坡比、排渗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尾矿坝的渗流控制措施是否确保浸润线低于控制浸润线;坝肩截水沟、坝面横纵排水沟是否保持完好、畅通。

尾矿库的坝体位移和坝体浸润线观测设施是否可靠、有效;库区是否设置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水位、警戒水位。

尾矿库是否严格执行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程、年度作业计划进行排放、筑坝;是否存在超设计高度和库容超期运行现象;尾矿库调洪库容、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规定要求;尾矿坝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安全隐患。

企业对新建、改建、扩建选矿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三同时”有关规定。是否组织制定并落实以防范机械伤害、坍塌事故为重点的选矿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

人员资质。

提升机司机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

提升设备。

提升运输设备是否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采用双回路或双重电源供电;是否违规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是否使用非标设施设备和属于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

4

提升机、提升绞车、罐笼、防坠器、斜井人车、斜井跑车防护装置、提升钢丝绳等主要提升装置,是否由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5

防坠罐。

跑车措施。

罐笼、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是否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连锁;提升信号是否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

6

提升矿车的斜井是否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车场是否设阻车器或挡车栏;斜井下部车场是否设躲避硐室;倾角大于10°的斜井是否设置轨道防滑装置。

7

斜井人车是否装设可靠的断绳保险器,且每节车厢的断绳保险器是否相互连接,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是否附挂保险链。

8

是否存在超员、超载、超速提升人员行为。

9

斜坡道运输是否采用湿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替换干式制动的或者改装的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

10。

维护保养。

是否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加强提升运输系统维护保养和日常安全检查。

11。

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提升运输设备维护保养,建立健全设备档案管理。

12。

是否健全维护保养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记录存档。

13。

顶帮管理。

是否存在采掘巷道应支护未支护以及支护不到位、顶板和两帮浮石处理不及时问题。

14。

是否存在进入采场、作业面前未进行冒顶坍塌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点上方存在危岩浮石冒险作业行为。

15。

是否存在支护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是否存在同一采场凿岩和处理浮石平行作业行为。

16。

发现冒顶片帮预兆,是否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发现大面积冒顶片帮危险征兆,是否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17。

地压和采。

空区管理。

对矿区范围内采空区位置、体积、积水、形成时间、地质条件等情况是否清楚,是否绘制采空区现状图,采空区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18。

工程地质复杂、严重地压条件或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是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

19。

是否存在影响生产的大面积采空区;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新采空区是否按设计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发现大面积地压活动预兆,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20。

地表塌陷区是否设明显标志和栅栏,警示标志和栅栏等是否完好;通往塌陷区的井巷是否封闭以及封闭是否完好有效。

21。

开采错动线以内存在居民村庄或存在重要设备设施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22。

推广应用。

充填采矿。

方法。

新建地下矿山是否优先选用充填采矿法;不能采用的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或专家论证,并出具论证材料。

23。

井下。

可燃物。

电缆、照明线、输送带、风筒等设备设施是否具备阻燃特性,主要井巷是否淘汰木支护。

24。

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淘汰非阻燃的设备设施。

25。

动火作。

业管理。

在井口和井筒内进行切割、焊接动火时,是否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落实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

26。

在主要进风巷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

27。

井下是否存在吸烟,违规使用电器,违规使用电炉、灯泡等进行防潮、烘烤、做饭和取暖等行为。

28。

油品管理。

井下各种油品是否单独存放在安全地点,并严密封盖。

29。

柴油设备或油压设备一旦出现漏油,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30。

消防系统。

井下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地面和井下消防设施。

31。

是否制定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2。

水害隐患。

是否摸清矿区范围内的其他矿山、废弃矿井、老采空区,含水层、岩溶带等详细情况,掌握矿井水与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降水的水力关系,并填绘矿区水文地质图。

33。

露天转地下开采,地表与井下形成贯通,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34。

相邻矿山的井巷是否相互贯通;是否存在开采隔水矿柱等各类保安矿柱等违规行为。

35。

地表水系穿过矿区的,是否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治水措施。

36。

井口标高在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的,是否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37。

地表防治水工程截排洪沟是否存在断裂、渗水、淤堵等现象。

38。

排水系统。

是否按照设计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建立排水系统,并加强对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排水系统完好可靠;核查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9。

防治水。

机构、人员、设备管理。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及复杂的,是否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超前探放水等专用设备;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关键巷道防水门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0。

探放水。

管理。

是否严格落实探放水制度,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41。

应急保障。

是否制定透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42。

通风管理。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

43。

是否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

通风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4。

通风系统。

是否安装了主要通风机,并按设计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是否按设计形成了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风速、风量、风质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5。

独头采掘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是否安装局部通风机;是否使用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现象。

46。

矿井机械通风系统是否能实现反风,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保留试验记录。

47。

监测监控。

主通风机是否安装开停传感器、风压传感器;回风巷是否设置风速传感器。

48。

是否为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爆破作业后是否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时间;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之前,是否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49。

废弃井巷。

废弃矿井和井下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封闭,并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0。

应急能力。

是否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

51。

井下主要通道是否明确标示避灾路线,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并确保安全出口畅通。

52。

是否制定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定期对入井人员进行通风安全管理和防中毒窒息事故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防中毒窒息事故应急演练。

53。

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管理。

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爆破作业单位是否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无《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54。

从事爆破作业活动的人员是否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无《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55。

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管理情况。

签订的爆破作业协议(合同)中是否明确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6。

矿山企业是否履行对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的运送、装卸、存放、井下运送、分发、爆破作业管理等环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7。

安全管理。

是否存在同时同地装卸炸药、雷管行为。

58。

是否存在装卸过程中拖拉、撞击、抛扔、脚踩、翻滚、侧置等野蛮装卸行为。

59。

是否存在井上井下违法违规存放、超量储存、混合储存炸药、雷管、导爆索等民用爆炸物品行为。

60。

是否存在向井下运送时人员和爆破器材同时同容器上下井行为。

61。

是否存在在井口或井底停车场分发爆破器材行为。

62。

是否在上下班或者人员集中时间往井下运送爆破器材,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是否发现“安监总管一〔2017〕98号”认定的12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

地下转露天开采,未探明采空区或未对采空区实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

3

未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的方式进行开采。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一)总体思路。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清理整治农村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形成监管合力。深入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加快老旧农机报废和变型拖拉机淘汰,全面加强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素质,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机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相关工作。

1、开展农机牌证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驾驶人考试、驾驶证的换发、注销等业务工作。严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带病”上牌,严禁私自订制、违规发放牌证。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优化模块功能确保系统内机车信息与实际机车情况准确对应、及时更新。

3、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推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健全“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十四五”期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4.开展变型拖拉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排查工作,在农村“云平台”及时签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型拖拉机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全面开展年度检验和驾驶证审验,督促违法驾驶人接受处罚,摸清底数、核验真伪、建立台账准确掌握属地管理的变型拖拉机数理及相关情况,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抄送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继续按照变型拖拉机“参照低速载货汽车x年最低报废标准”和连续三年未检予以报废注销,及时公告报废信息并抄送同级公安交警部门,确保到xxxx年我区变型拖拉机全部清零。

5.开展“打非治违”专项。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严肃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法违规載人、无牌、无证驾驶、未经检验作业、酒后违章驾驶、超速超載和微耕机带挂车上路行驶等行为。

7、开展“三员”队伍持证上岗培训。严格按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关于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认证的管理程序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依法监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严把考试关口,确保持证人员熟练掌握驾驶操作技能和安全法规知识;严把检验关口,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客观可信;严把事故处理关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高效。

从xxxx年x月至xxxx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xxxx年x月)。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xxxx年x月至xx月)。组织对全区农机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深查细挖安全隐患,突出整治重点,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集中攻坚(xxxx年)。及时动态更新问题及整改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总结完善治理措施,推广先进经验,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保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

集团已有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二、审计目标。

对集团及各分子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做出客观评价,评价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合理有效性,促进公司完善财务管理,控制费用,降低成本;揭示公司经营风险,总结管理经验,对公司经营和管理提出合理意见及建议。

三、审计方法。

财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实物,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以便准确的得出审计结论和建议。

四、审计范围。

公司经营情况,有必要时可追溯或延伸审计。

五、审计内容。

1、审查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潜在风险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

2、审查收入管理、成本开支、费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

3、审查会计政策执行的一贯性和一致性,评价会计信息质量。

4、审查会计核算模式、科目设置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5、审查账户设置、原始凭证、会计凭证管理、传递等会计基础工作情况。

6、审查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7、审查会计报表编制的合规性,会计报表及合并报表、附注说明所反映。

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的正确性、完整性。

8、审查各项税金的申报与交纳情况。

六、审计方式。

就地审计(报送审计)。

农机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六强化、六聚焦”攻坚任务,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深入田间场院、农村道路,做好农机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杜绝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xxx周年。

二、攻坚任务。

一是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聚焦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集中攻坚。组织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持续强化农机安全管理人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社区、进农机服务组织,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提高农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庆祝建党xxx周年安全防范开展集中攻坚。开展一次“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农机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开展农机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改和执法检查,及时纠正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酒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及时整改到位。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强上道路农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努力推进农机安全隐患“清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聚焦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开展集中攻坚。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做到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管理人员落实到位。指导农机生产经营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健全农机安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农机安全管理职责,着力强化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强化突出问题整改,聚焦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和“两个清单”开展集中攻坚。严格按照皖农机〔xx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强辖区变型拖拉机专项整顿和治理。

五是强化事故教训汲取,聚焦事故暴露的深层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深刻汲取近期燃气爆炸等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安全检查,指导机手认真落实生产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好田间作业、茶叶加工及农机修理等场所火灾等风险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xxxx年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排查隐患。根据省文件精神要求,x月xx日制定我区实施方案,明确攻坚任务、攻坚要求、完成时限。开展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会同交管部门查处拖拉机道路行驶违法违规行为,为庆祝建党xxx周年营造安全的环境。

(二)强化措施,破解难题(从“七一”庆祝大会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根据制定的攻坚任务要求,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改,从严落实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推动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固化成果,推广典型(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到年底)。针对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等攻坚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市、县经验措施,推动我区农机安全管理综合能力提升,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攻坚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认识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重要性,勇于担当作为,抓好组织实施,推动解决农机安全管理突出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我区宣传农机安全防范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创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和“五进”活动,鼓励群众举报和媒体监督,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教育,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

(三)落实安全监管。加强集中攻坚的动态检查和定点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加强集中攻坚重点工作,特别是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负责、积极作为,把措施落实到位,高质量取得活动成效。

医疗卫生三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和“七强”“七富”目标要求,深入践行“六问”“八策”,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制度完善、专项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在助力“健康美丽智慧幸福新”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推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责任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8个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学习观看中央统一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县委宣传部和县融媒体中心统一安排在电视台重点时段持续播出,并在主要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提供点击播放。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组织集体收看。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县委党校将学习教育列入党校主体班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重要内容的专题培训。通过主题宣讲、专家辅导等方式,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力度。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和主题宣讲活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要设置宣传栏、宣传墙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并在主要媒体及时充分进行宣传。积极推动安全体验场馆(基地)、安全文化广场(长廊)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月”“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培育公共安全文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要纳入学习内容一并宣传贯彻。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和各部门“三个必须”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规范专业委员会运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将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监管。县政府、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在“十四五”规划中设立安全生产专篇。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充实县、乡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2022年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严格落实省安全监管干部三年培训实施方案,支持建设专门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实训基地,加强我县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县应急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以下均需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实际抓好国务院安委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认真落实省应急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强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到2021年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通过明察暗访、双随机检查,了解掌握企业真实状况,传达压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建立企业单位、问题、整改、时限“四张清单”,针对排查的隐患问题逐项落实措施,逐项督促整改,逐项整改销号。二是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危险性较大的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三是推进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因厂而宜、因企而宜、因工艺而宜,实施“一企一策一台账”精准管控,提高企业治理隐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年底前,各类企业要通过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做到自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强化企业应急准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修订企业安全培训教程,落实全员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和学时,推行培训考试在线机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规定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并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新编制应急预案颁布前要经过演练检验,演练后应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整改。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推动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全过程融合。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科技局、县地方金融和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监管组、县邮政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确保中央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落实落细,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存在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及化工园区存在的区域性安全风险,2020年年底前,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要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1年年底前,制定县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装备,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2022年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外溢安全评估,充分考虑风险外溢、风险叠加等因素,模拟构建巨灾情景,完善落实相应安全防控措施。(县应急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化工专项行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积极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运行,2020年年底前,非煤矿山企业实现内部安全管理、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建设和运行。二是建设非煤矿山信息应用系统,2022年年底前,省市县企四级数据互通共享,实时汇聚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信息。三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排查整治直接作业等重点环节,对重点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防井喷、火灾爆炸等事故。(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督促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针对老旧小区制定实施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集中整治消防通道占堵等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长效机制。二是全面排查高层建筑、大型商市场及商业综合体,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严重问题。指导石化企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老旧消防设施、企业消防力量评估工作。推动将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消防风险列入政府实事工程、民生工程,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推动在居民住宅区分批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三是指导乡镇开展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推进乡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及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四是联合行业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平台。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统战部(宗教)、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三是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联合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六是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依法处理。七是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开展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完善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大数据中心、县气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安全整治。一是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轻(硬)体漂浮物、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二是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推动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禁止将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三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建设管理,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可靠性。(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邮政公司、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城市建设安全,将安全落实到城市建设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强化城市供水、供热、燃气运营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改造,健全管护机制,提升管护水平,切实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二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管理智慧化、精细化。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城市公园、广场安全管理,健全预案修订、安全培训和定期演练机制。三是深化施工安全治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转包、违法分包、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参建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类型防范。严格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强化隐患倒查追责、事故即行问责、查处挂牌督办。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建立健全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完善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管理,加快推进施工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四是完善房屋安全保障。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两书一牌”等质量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严格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加强建筑用钢筋、水泥、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重要材料质量管理,推动部门联动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力量开展巡查抽查。明确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指导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探索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商务科技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工业园区(含物流仓储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转换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年底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1个化工园区、1个监控点所有危险化学品储罐按标准配备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加强陆港物流园区安全管理。(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科技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化工专项行动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电力安全整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的内容要涵盖责任人、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二是完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建立我县负有电力安全生产职责部门的交流互动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专业电力执法。三是开展电网安全整治,针对交直流混联、多直流馈入、电磁环网、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等问题,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四是开展发电安全整治,排查整治老旧设备,明确整改时限,鼓励开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准确评估机组安全状态,保障机组稳定、可靠、经济运行。五是开展施工安全整治,对安全风险较大节点实施风险预警管控。六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定级,准确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力争2021年年底前所有电力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七是强化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县级应急演练。八是推动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和谐守规”文化氛围,2022年年底前实现政府引导、企业自律、职工全覆盖、社会参与的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格局。(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标准化和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推进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二是依据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持续开展标准宣贯和标杆企业培育,加强建设评估、执法检查和体系应用。三是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电梯安全数据信息社会公开,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配合开展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四是深化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基础性监督检查,加强技术检查和风险研判,加强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油气管道法定检验专项整治,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监督管理。五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协调落实各方监管责任,推动落实检验机构检验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特种设备多元共治格局。六是进一步健全基层工作链条,持续提升基层队伍专业能力,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治理。一是持续开展工贸行业冶金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学校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多元共治,形成更加完善的党政领导、单位负责、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夯实安防基础,全面提升校园风险防控能力。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物防设施建设和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推进学校(含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三是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建设,2020年年底前,城市和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四是组织对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集中整治攻坚。把未成年学生溺亡事件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防范溺水事故。五是开展校园安全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校舍安全管理,每年底对校舍安全达标进行检查,组织专家进行危房鉴定。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2020年年底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实现全覆盖。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存储、使用管理,完善使用审批、购买和领用制度。深化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是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逐步落实校车智能化监管,推动数据共享,实施“在线运行”。不定期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查处违章运营。七是强化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分级分类细化、修订应急处置预案,配齐配足防汛、消防、反恐、卫生等应急保障装备器材。(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农业机械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抓好“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的农机作业高峰期、农机事故高发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全县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是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和整治一批重大和突出的农机安全隐患。三是抓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在实现我县变型拖拉机“清零”,2021年、2022年分别组织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回头看”和“巩固提升”活动。四是研究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五是抓好应急管理和农机事故处理及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科学组织农机事故处理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及时报送事故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六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七是加强农机监管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农机安全管理人员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等重点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等安全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危废、渣土、生活垃圾、污水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应急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农村地区“煤改气”安全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工作,加强燃气规划建设管理,根据本地实际和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燃气专项规划,坚持用规划引领本区域燃气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强化燃气工程建设监管,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及各项安全规范标准。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护,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列出企业单位、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针对农村地区特点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加强燃气安全使用培训宣传,深入农村、社区、街道、气代煤用户家庭,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等,手指口述,大力开展燃气安全法规和使用常识宣传,提高农村地区居民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和技能,掌握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整治。一是完善文物安全长效联合工作机制。推进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完善文物部门监控中心系统,并逐步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推动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文博单位抗风险水平。二是突出文化经营场所、公共文化场馆、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加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对文化和旅游场所内的特种设备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三是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落实“预约、限流、错峰”总体要求,建设好景区门票预约平台,用好安全监控系统数字化平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全天候监控。(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油气管道安全整治。完善油气管道建设施工、生产运行、法定检验、外部保护、事故处置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密油气管道治安防范,狠抓管道外部保护,严格油气管道有关行政许可,强化管道周边自然环境管控,全面提升油气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油气管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油气管道安全预防控制体系。2020年年底前,各油气管道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年底前,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2年年底,全县油气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全县在役油气管道法定检验率稳步提升,油气管道途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全部实现视频动态监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全县油气管道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油气管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能源安全保障。(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整治。采取全面开展风险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管、建立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检查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民爆使用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民爆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违法违规处置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公安局牵头,县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医院安全整治。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医疗机构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督查行动,确保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提升医疗机构门诊部、住院部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整治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隐患点;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分级分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加强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完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上旬)。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8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部署启动并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和县管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定1名联络员,并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7月1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县各有关部门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7月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和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中旬至12月)。巩固深化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成果,分区域、分行业领域制定实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具体计划。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辖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以及近年来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既要深挖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又要聚焦根源性、本质性问题,逐一落实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实施,集中发力,取得初步成效。适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巡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乡镇(街道)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规定要求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认真总结各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报告;2022年12月,县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活动,是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治本举措,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三年行动有关重点工程、重点活动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县级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协调,推动工作落实。

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参照县级做法,加强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单位和有关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督促、指导、协调,确保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县有关部门和县重点企业也要成立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本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指导和督促落实。

(三)实施清单管理。针对2个专题和1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施工图》(见附件21,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施工图》),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等事项,实施挂图作战、标旗推进,按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完成整治任务。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于7月6日前将本单位涉及的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施工图》报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县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牵头部门于7月10日前将本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施工图》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要参照县《重点任务施工图》,建立完善本级《重点任务施工图》,并抓好落实。要按照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企业单位、问题、整改、责任“四张清单”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逐项推进闭环整改。针对问题隐患清单,建立完善“制度措施清单”,形成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结合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和机械、纺织、轻工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一企一策一台帐”,实施精准治理。

(四)强化执法检查。各部门要切实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双随机执法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帮扶就是最好的监管,是最好的服务”理念,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

(五)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激发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自主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日常自查自纠,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检查发现安全承诺不履行、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管控不到位、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一并进行处罚,公示处罚结果;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的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加强审计监督。

(六)健全长效机制。县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县安委会有关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深入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企业和生产一线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加密加力,督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聚焦制约性、根源性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梳理出在政策规定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治本之策,强化事故防范。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严肃进行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保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精选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其它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其它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其他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制定实施分管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具体整治方案,并对各个阶段的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要加强协作,定期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协调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xxx,办公室主任由安全xxx部长担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负责全矿各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落实、整理上报。

医疗卫生三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鲤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鲤安委〔2020〕18号)等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制定事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本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建立健全安全防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卫健系统安全稳定。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医疗卫生单位被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管向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转变、卫健行政部门推动安全风险管控为主向医疗卫生单位自主开展安全风险管控转变、卫健行政部门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为主向医疗卫生单位自查自纠转变;大力推动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6个专项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支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单位制定学习计划和宣传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授、邀请专家授课、媒体平台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实施细则,建立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宣教股)。

(二)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购买安全生产技术和建立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警示报告制度,加强安全风险动态分级、分类管理,逐一落实管控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时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网络平台报送风险清单。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及时推动整改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安全防范能力。2021年底前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医政和中医药股、基妇股、应急办)。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实施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2020年底前完成。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及时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二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建立实施维护保养制度,全面测试排查高层建筑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的问题。全面自查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的问题。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人员队伍及装备设施。三是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聚焦消控室、门急诊、住院部、地下层等重点场所应急逃生设施设备不齐全、疏散通道不畅,电动自行车违规摆放、“飞线充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使用彩钢板临时搭建,违规用火和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等风险隐患,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0年底前完成。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四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树立卫健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杆示范单位,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五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医疗机构确保消防投入,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老旧设施、设备。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六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开展消防教育培训。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职工受训率达到100%,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医政和中医药股、宣教股、应急办)。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二是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医政和中医药股、卫监股、应急办)。

(五)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一是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尘肺攻坚各项目标任务。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摸清尘肺病高发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情况。重点对冶金行业领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按照尘肺病攻坚行动和冶金行业领域尘毒危害治理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建立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积极推动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四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需要。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等监督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提升监督效能。继续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行动。

(责任单位:卫监股,区卫生监督所)。

(六)涉疫涉医场所安全整治。一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整治。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建设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二是涉疫涉医场所房屋结构安全整治。各单位强化属地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开展在用房屋、尤其是老旧和改造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暂停使用,按住建等部门意见依法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三是城市洪涝安全整治。严格按照《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卫生应急预案》《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卫生应急预案》等要求,及时传达预警信息,梳理防汛备汛主要任务,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做好低洼地带的水电设施、物资药械库房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等重点区域和在建工地等特殊区域的安全防范。加强防汛备汛物资储备,配备齐全砂袋、抽水泵、应急电源等防洪物资和设备。加强洪涝灾害应急排涝和人员疏散训练、演练,提升单位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地质灾害安全整治。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尤其是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等涉疫场所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排查、核实,确定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或存在新增地灾隐患,协调自然资源部门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医政和中医药股、卫监股、应急办)。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各医疗卫生单位严格落实危化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台账和安全风险档案,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隐患,即刻改正。强化本单位各个场所、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管理责任落实,全过程监管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各个环节,不得超量存放、超范围使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库房、流向登记、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情况。强化废弃处置监管,设置医疗废弃物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制度。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医政和中医药股、应急办)。

(八)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整治。严格落实《福建省医疗机构反恐怖防范标准》《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泉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配足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和持有《保安员证》的保安员。加强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物防、技防建设,将出入口、人员密集区和重要部位视频监控图像接入泉州市公共安全视频共享平台,并加强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深化平安创建,将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做好精神肇事肇祸人员的一历五单等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局办公室、应急办)。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底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要求,部署启动和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贯穿全过程,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立查立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区分轻重缓急,急的集中力量立行立整,所有隐患抓紧分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做到“一家一册、一企一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固化,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操作细案、细化措施要求,形成工作合力。要树立安全生产“一失万无”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统筹推动整治。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切实抓出实效,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要忠实履行好属地责任和主体监管责任,切实纠正个别单位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

(三)加强监管督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各级指导服务、各类监督检查者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签名备查备案。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鼓励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照《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整改督办和问责移送暂行规定》(泉安委〔2019〕12号)进行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维护全乡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掀起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强力推进重点防控、基层基础防控和依法防控“三大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火灭火能力和意识,有效遏制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乡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常务副乡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工作中的信息沟通和联络。

三、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依法防控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使工作目标得到落实,全乡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全乡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力争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1、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圩镇、旅社、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业、通信、供电等单位和人员密集的地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个体经营者及建筑工地。

2、排查方法: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切实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一是自查自纠。动员各村、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我承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澄清底数,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及时督促整改。三是督查检查。乡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三)认真抓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手段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一是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单进行宣传;二是利用逢圩日进行宣传;三是利用电影晚会和送戏下乡等形式进行宣传;四是要求各学校必须每月不少于15分钟集中学生进行防火自救等宣传;六是深入村组、企业、单位进行宣传。通过以上各种宣传手段,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意识,增强防火观念,使基础防范工作更加扎实。

(四)推进消防安全基层基础防控。大力加强基础防控建设,切实打牢火灾防控根基,提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战斗力。扎实做好农村防火工作,推动各村、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户户联防、村村联防”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切实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可靠消防安全保障。

(五)加强消防安全重点防控。紧盯容易引发火灾的关键环节,严格用火用电管控,严格疏散设施管理,严查可燃易燃物品,严抓设备维护保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积极开展义务消防员针对性训练,确保义务消防员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按照“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针对我乡消防安全特点,从人员、装备、训练、预案等方面,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与各单位的协同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演练。各村、各单位要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份对我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我乡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12月将由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全乡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村、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本村、本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行动时间从即日起持续到xxxx年x月xx日。

(一)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长期坚持)。

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通过大喇叭、广播、微信群宣传、坝坝会宣讲、农村赶集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宣传车走村串户、宣传队专题宣传等形式和手段,对开展农村“干净院落”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覆盖宣传和发动,实行边宣传边整治,营造镇“干净院落”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选好试点,打造模范标杆(xxxx年xx月xx日前)。

选取x个行政村开展前期试点示范工作,摸索工作方式方法,找准工作重点难点,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打造“干净院落”专项行动成果样板,组织其余行政村观摩学习,借鉴成功做法,并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制定镇的专项整治方案。

(三)集中发力,推进整治攻坚(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月xx日)。

按照制定的“干净院落”专项整治方案,妇联、团委等群团要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并发动全镇村民开展广泛的人居环境大提升,大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群众、村组干部、留守妇女、在家青年群体、各类群团组织的积极性,让其全程参与其中。

(四)斗硬考核,创造文明新风(xxxx年x月xx日前)。

在整治行动结束后,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评估,并同步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对整治效果好的村、家庭要开展评优评先,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并结合群众文艺活动在公开场合进行表彰,树立榜样,传播正能量;对整治效果差的要持续实施督导,落实责任主体进行整改直至达标。

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7月22日上午,我镇召开物业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对下来的三年行动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镇委委员刘志达、副镇长李瑞峰,相关部门、各村(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明确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将专项行动与当前安全生产有效结合,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刘志达强调,抓好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镇物业小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毫不放松地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别是要按《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严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不断改进工作,保障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后,刘志达和李瑞峰还率队到物业小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督导,要求各物业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一)落实安全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落实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每月分析一次安全工作形势,形成会议记录,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清网大检查”,必须做到“两清”即物业服务企业底数清、从业人员的底数清;“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八)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管理区域内疫情信息收集、排查工作,发现疫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成立物业专项整治工作组,重点部署、摸清底数、落实整治责任,开展整治排查,突出检查住宅小区安全工作中的“两清”,即物业企业基本情况清、从业人员的底数清;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要共同抓好物业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或实地演练,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达到应知应会,熟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开展培训、组织演练、集中进行宣传工作建档立卡,切实掌握第一手工作材料。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我市近期多起事故教训深入落实省安委会通报精神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为加强绿园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专项行动要求以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特制定《绿园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三年整治实施方案》。

1.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物业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物业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辖区安全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开展辖区内物业项目安全检查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将生命通道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内容,建立完善严格的制约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3.各镇、街,开发区要集中开展高层住宅、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4.各镇、街,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根据各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集中停入,并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2.细化方案措施。

3.强化督促指导。

4.严肃问效问责。

5.强化舆论引导。

解读机关: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建立重点行业部门专人轮流集中办公、定期会商研判、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巡查督导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督查督办、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逐年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部门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在对新建住宅小区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明确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住建部门牵头,推动各地政府组织属地住建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指导无物业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引导业主自治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组织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资源规划部门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住建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专项建设计划,并由发改部门牵头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各地建立健全由消防、公安、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城管部门负责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在市政公共区域内违章建设等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警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以委托执法的方式,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五是地下室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仓库。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各石化企业应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4.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厂房仓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加大突出消防隐患治理。严格整治厂房、仓库常见的5大突出问题: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管理不规范。三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厂房、仓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定。针对工贸企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地提出实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规范,进一步压存量、遏增量。

(三)整治“三合一”、“群租房”、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三合一”整治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长效机制。结合各地实际,抽调工信、住建、城管、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人员,实体化运作“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常态化落实暗访督查、跟踪督办、举报核查、联合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2020年前,出台本地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治治理,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三是要以“不亡人”为目标,突出合用场所火灾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三合一”火灾亡人事故。

2.抓好“群租房”消防治理。以10人以上群租房为重点,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逐家逐户排查,督促整改验收。2020年7月份前,完成全市群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2022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群租房突出隐患问题,居住100人以上、30人以上、10人以上群租房逐年实现消防安全规范管理。2022年前探索开展出租屋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理顺各部门监管机制,制定行政、经济等有效措施,在我市出租屋领域建立系统性管理体系。

3.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每年将消防突出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4.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及住建部门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对无物业的居民住宅区,指导村居或业主采取众筹或委托方式集中规划设置,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资源规划、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出台解决源头性、机制性的相关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意见,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乡镇政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乡村平安和谐创建内容。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3.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2020年12月底前,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1次“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民宗、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结合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开展全面体检式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清单、建立一家一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统筹规划。市数字办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泉州发展规划,列入数字泉州每年年度工作要点。要结合“数字泉州”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消防”项目融合到“智慧应急”平台建设中,制定出台包含“智慧消防”内容的“智慧应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试点+推广”的建设模式,建设“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晋江市要按照《泉州市“智慧消防”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按时序进度完成消防感知网络、消防应用平台及安保指挥中心等项目任务建设,为全市作示范。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2.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搭建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智能型感烟(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监测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3.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底前,完成2万个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教育、民政、卫健、文物等部门以及石化、银行、物流、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搭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系统小单位开展“智能预警”建设,并融入本级政府消防智慧大脑,有效汇聚各重点行业系统的消防物联感知数据,实现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数据互联互通,2021年,建成市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4.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消防普法宣传;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消防科普等工作。

2.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基础建设。2020年底,各地至少配备1部具备音视频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传车用于开展日常巡街消防宣传,建成1个800m2以上消防主题公园。要对照“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应用vr、ar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完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设置专用的消防宣传栏,并固化为长期宣传阵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区本行业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指〔2020〕3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由分管副支队长任主任,抽调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轮流集中办公,负责落实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导检查、统筹调度等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延续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协同推进落实,确保治理实效。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加快石化三期、四期车辆装备建设。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此次专项整治将作为绩效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对发生亡人或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办,并由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

“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

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开展培训、组织演练、集中进行宣传工作建档立卡,切实掌握第一手工作材料。

苗木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工商食字〔20xx〕109号文件精神,为了乳制品市场监管力度,切实维护乳制品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黄山区工商局深入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督促乳制品的批发商、代理商、经营户和经营者运用“票证通”系统履行索证索票和记录购销台账义务。对城乡市场乳制品经营者开展逐户清查,逐户建立监管档案,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和案件查办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

20xx年8月1日开始到9月底。

1、开展乳制品市场主体资格清查工作。要结合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辖区乳制品市场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凡是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予以变更,不予变更的取消经营资格,并依法查处。

2、严格依法履行乳制品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逐户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督经营者严把乳制品质量进货关,确保乳制品产品质量可追朔,对不履行查验职责的乳制品经营户,要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

3、要在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上下功夫,加大对不合格乳制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乳制品市场经营秩序。

4、规范不合格乳制品退市制度,做好对问题乳粉的彻底清查、清缴、销毁工作。

6、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做好部门协作配合工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卫生、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部门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7、加强信息报送,建立乳制品市场清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各工商所要明确专人负责乳制品市场清查有关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要立即查封,并在1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区局食品股,食品股在2个小时内报黄山市工商局和黄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8、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得随意向群众泄漏任何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的消息。

各工商所和经济检查执法局请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开展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报区局食品股。

化工行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方案

全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及硝酸铵、硝化纤维素、硝基化合物等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企业,涉及硝化、加氢、氯化、过氧化、重氮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医药企业,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二、排查重点。

是否对企业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形成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制定的管控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建立隐患治理信息台账;是否按照“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的规定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是否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

是否制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是否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学历和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定期复审;特殊作业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作业票证是否符合gb30871要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是否组织专家或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程监督;企业外委施工是否对承包商资质进行审核;是否对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是否将承包商具体情况、施工方案、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等书面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企业是否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并上传至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过正规设计或开展安全设施设计诊断;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开展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要求。

是否对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完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是否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区内,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车间)和仓库内,是否有控制室、交接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实验室;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区内控制室、交接班室是否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

厂区危险化学品物料是否与安全评价报告一致;甲类物品仓库是否单独设置,与乙、丙类物品仓库共用一栋建筑物的,是否设置独立的防火分区;是否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剧毒化学品是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经正规设计并正常投用;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涉及光气、氯气、硫化氢等剧毒气体管道是否穿越除厂区(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是否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是否按照标准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报警系统是否正常投用,报警信号是否发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

是否按要求建立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重大危险源点是否全部接入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是否制定销警制度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是否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是否建立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按照gb/t29639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是否对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论证,并定期进行评估修订;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各车间、班组、岗位是否常态化开展全员应急处置演练;应急演练完成后是否进行总结评估,分析问题,修订完善预案。

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建立应急器材台账、维护保养记录,并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是否在可燃、有毒气体区域配备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并定期检定;是否设置应急备用电源。

厂区消防通道净宽度、高度是否满足消防救援要求;可燃液体罐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消防柜内器材是否配备齐全,附件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定期更换药剂,有更换记录和有效期标签;泡沫发生系统、消防水幕、喷淋、蒸汽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够随时投用,是否定期试验。

消防水泵、稳压泵是否分别设置备用泵;消防栓供水压力是否正常满足消防要求;消防炮是否采取防冻措施,消防炮阀门及转向齿轮是否灵活无锈蚀。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策”改造提升目标要求》制定“一企一策”提升方案;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是否按照方案有序推进;是否向当地应急部门报告。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是否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是否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是否投入使用;是否建立了“二道门”;是否建立“双控”信息化平台,实现风险分级推送、分级管控;是否在从业人员素质、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管理水平和智能化、信息化等方面得到有效提升。

现有化工企业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非法出租或发包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行为;是否存在非化工企业未经许可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是否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和持证作业人员台账;是否建立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备档案,档案是否齐全;是否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定检和年检。

药物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工及外来人员进出厂登记、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产品买卖合同及流向登记等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建设应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危险性建筑物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三库”(成品总库、药物总库和危险品中转库)的设置是否满足实际生产需要;工(库)房实际作业人员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是否超过核定药量。

涉危险品总仓库区、行政区、展览区是否分区设置,围墙是否完整,是否设置防火隔离带;是否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是否将执法收缴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库房作业人员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储存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是否私自搭建库房、阳光棚、走廊等用于储存;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置且有效。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应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

2.应明确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等所有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标准。

2

企业应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对所有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如实记录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3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4

1.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生产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量化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

5

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应每天作出安全承诺并向社会公告。

6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其法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

企业应制定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应参加领导干部带班,其他分管负责人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并严格落实。

8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研究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情况。

9

1.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10。

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以上职称。

2021年6月底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相关人员要达到规定学历资质水平;2021年底前,其他重点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要达到规定水平。

11。

2.企业应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载明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12。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13。

安全生产。

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机制,对“三违”行为进行检查处置。

14。

企业应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外溢的场所及装置进行分析识别,并采取相应预警措施。

15。

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每3年运用hazop分析法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编制hazop分析报告。

16。

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管控措施。

17。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各种事故隐患排查的形式、内容、频次、组织与参加人员、事故隐患治理、上报及其他有关要求。

18。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治理通知,立即组织整改,并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账。

19。

省政府2号令落实情况。

20。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21。

企业应按照“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的规定开展全员全岗位隐患排查,建立“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

22。

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

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

企业应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编制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4。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5。

26。

安全教育和岗位操作技能培训。

企业应对新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实习人员等)进行厂、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27。

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8。

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29。

2.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定期复审。

30。

当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要及时对相关岗位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再培训。

3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企业应对相关方入厂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33。

变更管理。

企业应建立变更管理制度,明确不同部门的变更管理职责及变更的类型、范围、程序,明确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修改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信息、开展变更相关的培训等。

34。

企业应对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方面发生的所有变更进行规范管理。

35。

企业的所有变更应严格履行申请、审批、实施、验收程序。

36。

企业应对每项变更在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37。

变更后企业应对相关规程、图纸资料等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更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掌握变更内容、安全生产信息更新情况、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及采取的管控措施。

38。

企业应建立健全变更管理档案。

39。

作业安全。

管理。

2.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40。

1.特殊作业票证内容设置应符合gb30871要求;

2.作业票证审批程序、填写应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气体分析、作业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各级审批、验收签字、关联作业票证办理等)。

41。

作业安全。

管理。

实施特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确认安全条件,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安全风险和掌握风险控制措施。

42。

特殊作业现场管理应规范:

1.作业人员应持作业票证作业,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符合要求,无违章行为;

2.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持作业票证监护;

3.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要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现场的设备、工器具应符合要求,设置警戒线与警示标志,配备消防设施与应急用品、器材等。

43。

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44。

承包商管理。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明确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安全培训、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要求。

45。

企业应按制度要求开展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管理。

46。

企业应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

47。

3.保存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现场安全交底记录。

48。

企业应对承包商重点施工项目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49。

企业应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50。

安全设施设计管理。

企业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甲级资质。

51。

建设项目应经过正规设计或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52。

53。

涉及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且其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库房应按gb/t37243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定量风险评价法计算时应采用可能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最大量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54。

新建化工装置应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并根据工艺过程危险和风险分析结果、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价(sil)结果,设置安全仪表系统。

55。

2.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要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56。

总图布局。

企业总图布置应根据工厂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防火、安全、卫生、施工、检修、生产、经营管理、厂容厂貌及发展等要求,并结合当地自然条件进行布置,符合gb50489要求。

57。

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50160规定。

**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江阴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常委会第98次(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开展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按照“严标、严管、严查、严控、严处”的工作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手段、最过硬的措施,深化安全集中整治,确保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全力遏制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摸清底数、发现隐患、彻底整改、签字上报”的检查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安全集中整治,确保隐患整治“零漏洞”、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问题“零容忍”,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卫生健康事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

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卫生健康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任成员。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四、检查重点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是否落实,绩效奖惩制度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

2.燃气使用安全。开展食堂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每季度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油烟管道清洗,主动配合相关机构定期开展燃气设备设施检查维保,每年组织食堂员工针对燃气使用安全开展应急演练,配齐灭火毯、灭火器、燃气泄露自动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等消防设施。

3.交通安全。定期开展全体员工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合理调度出行车辆,不开疲劳车、带病车,检查公用车辆驾驶人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办理降级换证、取消驾驶资格等情形。

4.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开展电梯、氧气罐、消毒锅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保,公用压力管道落实安全检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台账资料。

5.消防安全。检查单位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员工宿舍、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善有效;

单位员工、实习生、规培生消防安全知识是否掌握;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是否管理到位。

6.危化品安全。开展危化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人员资质、存放与使用管理、事故应急准备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危化品底数及安全现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危化品存储、使用、管理全过程安全。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临时用电防雨措施是否可靠,是否严格动火管理,是否存在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现象。

8.食品安全。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检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把关,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及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等情况。

五、时间安排1.自查自改阶段(10月31日前)。在前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三自主”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对照检查要点逐项自查,全面梳理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无死角。在此期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力量,对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检查,属地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2.整改督查阶段(11月1日—15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督查。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接受和配合属地政府及消防等部门的安全检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主动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

3.“回头看”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各医疗卫生单位针对隐患整改、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安全集中整治“回头看”,严防安全生产管理懈怠、松劲现象发生,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整体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上述八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确保不出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和苗头。

六、具体要求(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配合的联动检查机制,落实行业监督指导职责。属地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入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自查自改,并主动接受属地及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的检查。

强化培训警示教育,安全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管理能力,积极组织从业人员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按规定开展消防演练等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要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按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分,实行分层分级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要认真对照所查所列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强化交叉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医疗卫生系统及专业机构专家力量,对一线安全生产人员培训情况、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进行交叉督促检查。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注重强化执法检查,各单位要加强与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切实摸清摸透各类安全风险,找准查实突出问题,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建立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医疗卫生单位对集中整治期间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并制定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要留存备查。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按照“严标、严管、严查、严控、严处”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报制,将本单位每日安全生产情况通过qq工作群上报,并做好每周汇总填报工作。

(六)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市卫生健康委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在市安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建立安全隐患抄送函告机制,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及属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依法管理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以上率下抓、融入日常抓、深入具体抓、破解难题抓,落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守稳筑牢安全防线。

联系电话:86861216;

邮箱:jyswjw@;

传真:86860577。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2.江阴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周报表3.江阴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检查表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当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

隐患描述是否完成整改(未整改原因)。

采取的工作措施危化品、消防、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等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注:在做好安全情况日报的基础上,各单位将每周安全集中整治情况汇总,并于每周五上午11:00前报委办公室,统计时间区间为上周五至本周五,遇特殊情况随填随报。电子版发送至委办邮箱:jyswjw@,纸质版盖章传真至86860577。

检查日期:2019年月日督查项目督查内容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及组织实施情况1.是否制订下发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2.是否全面动员部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3.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建立隐患清单安全集中整治情况安全集中整治情况1.燃气使用安全2.交通安全3.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4.消防安全5.危化品安全6.建筑施工安全7.食品安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1.是否制定整改方案2.是否形成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销号闭合管理安全负责人参加培训情况安全科长、安全员是否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注:此表原件由检查组收回并交由委办公室汇总,相关整改方案请于7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检查组。

检查组签字: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进夏入春季,高温大风天气增多,林区内干枯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镇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对“两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为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要加强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两防”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抓好“两防”严管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要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建立主要领导包总,分管领导包村,镇干部(县直部门帮扶单位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层层负责制。全镇划分为8个责任片区,抽调镇干部41名组成8个宣传巡查组,保证每片山头、每片林地、每个5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每一名社会成员都落实包保责任制。

二、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悬挂张贴标语、宣传车流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学校教育、广播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以《森林防火条例》为主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老人、儿童、智障人员及其监护人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移风易俗,严禁上坟用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群众安全用火的意识。

三、做好设卡检查和村寨、山林的巡查。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口设检查卡,严防火源进山。要进村入户和上山开展火灾隐患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村寨内柴草乱堆乱放要及时制止,对野外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

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应急抢险队伍。镇成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抢险应急分队,严管期间实行24小时待命制度,保障通讯畅通,保证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同时各村相应成立民兵抢险应急分队,做到一寨一队伍,一村一培训,登记造册,不走过场,做到人人能使用灭火器,人人能组织灭火求援。二是充分调动各种救火资源,做好应急准备。

五、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林业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快速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严惩肇事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机制。一要建立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治理长效防范机制,包括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鸣锣喊寨制度等,实行户户联防、组组联防、寨寨联防,形成综合施治、综合管理、综合防范的工作格局。二要普遍建立村级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管理组织,每天对村民的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大人和小孩玩火、“低行为能力人群”用火情况监管等情况,实行早提醒晚检查和白天有人看护晚上有人巡查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灾扑救联防联勤机制。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向对方通报火情信息,并协助搞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八、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组建镇督查组,加强对镇内“两防”工作的督查,对督查工作中发现麻痹松懈、工作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有令不行或工作飘涪不实、甚至存在离岗或失职的不论是谁,该停职的停职、该撤职的撤职,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坚决移送。

二是对工作不力,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片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讲政治,讲纪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到岗到位,对因脱岗缺位造成工作失控,火灾频发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村工作组明确一名信息报送员,每天14点前报镇森防办,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每天15点前向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送信息。

民爆行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方案

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单位和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二、排查重点。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不透,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对安全生产工作规律研究不深入,安全监管部署不细致,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

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级安全监管体系、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监管程序不规范,监管责任人缺失;一级查一级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不健全,难以逐级督促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在“放管服”改革中,不能正确处理“放”和“管”的关系,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不高、作风不实,难以发现问题;监管执法行为不规范,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细,流于形式;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整改不整改、该停不停。

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甚至故意隐瞒;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被动应付,只求有不求用,只备案不落实,“双控”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与安全管理“两张皮”;安全隐患整改走形式、走过场、不及时,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形成闭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导致同一问题反复出现。

对民用爆炸物品工业化生产动态风险认识不足,自动控制及安全措施不完善;视频监控存在盲区,安全联锁参数设置不合理,监控人员业务不熟悉;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不准确,登记、建档、标识不规范,监测监控体系不健全,控制措施不完善;安全评价报告、工艺技术及设备鉴定证书、设计图纸与企业现状不一致;未严格落实抗爆间室门机安全联锁措施,工业雷管生产线钢板防护间防殉爆能力不足;未及时对老旧抗爆间室、抗爆门、传递窗改造,安全防护能力不足;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盲目抢产量、赶进度,“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现象时有发生;生产现场管理混乱,现场员工执行安全行为规范不严格,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处置不合格品及生产废料,不按规范对生产线作销爆处理;出入库管理不规范,落实销售备案制度不到位,存在账证不符、账物不符现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严,存在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现象;库区装卸车及中转运输过程不遵守安全规程;企业、生产线停产或复产手续不完备、不履行相关手续;值班值守不严格,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以“查违规、查隐患、查制度落实”为重点,对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组织对辖区涉爆从业单位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各地要通过排查全面掌握涉爆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及爆炸物品来源、流向和库存情况,切实做到详实准确、不遗不漏工作中,要重点检查涉爆从业单位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购销手续是否齐全、进出物品账目是否清楚、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系统运行是否稳定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对存在的各种隐患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区别不同情况,分门别类,落实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逐一详细记录,明确整改责任,根据检查结果综合评估单位风险等级,对隐患问题突出特别是可能产生现实危害后果的,综合采取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手段,在规定的时限迅速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爆炸物品。

坚持全面核查、逐人见面的工作原则,对涉爆从业人员开展核查,重点对从业人员资质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岗位技术等培训考核情况进行核查,并充分利用公安综合信息库等专业系统,通过对涉爆从业人员的信息化比对碰撞、定期分析研判等手段,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动态管控、核查比对机制,发现有法律禁止从业情形,坚决调离岗位,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凡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性规定实施爆破作业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注销、吊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发现有感情纠葛、重大利益纠纷、思想情绪不稳定、行为偏激等情形或者私藏民用爆炸物品、网购定时器、电点火头等敏感物品可疑行为的,要暂停其接触民用爆炸物品,立即进行核查,严防其利用民用爆炸物品制造事端。同时,要对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涉爆违法犯罪人员,涉嫌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特别是掌握爆炸物品制造技术的人员,扬言采取爆炸等过激行为报复社会等有现实危害性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纳入监控视线。随时掌握涉爆重点人员动向,针对不同情况,逐一落实监控措施。

各地要采取视频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爆破作业单位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对正在施工的爆破作业项目,逐一检查民爆物品领取、发放、清退制度落实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在岗在位、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情况等,特别是要重点检查爆破作业现场视频采集、人像数据采集等工作落实情况,爆破员、安全员、监理人员等相关作业人员职责执行情况。要从严审批爆破作业项目,从即日起,无特殊情况,各地暂停爆炸物品销毁工作,实施爆破作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爆破作业现场人员不超过9人,各爆破小组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确保绝对安全。

开展对辖区民爆储存库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安全检查,确保治安防范系统运转正常,严防流失丢失、被盗被抢。要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库安评报告是否有效,评价结论是否为安全级以上,对照安评报告核对储存库安全设施、周边环境等是否发生变化。要检查监控报警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设有备用电源并符合要求,值守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报警、视频监控系统操作应用;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是否符合要求;值班室内部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要逐一检查值守人员值班、巡查、交接班、人员进出库登记记录,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记录,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混存和存放民爆物品以外的其它物品的问题。要检查库存民爆物品是否存在未标注警示标识、登记标识的产品,库存物品品种、数量等是否与民爆信息系统、企业手工登记台账的记录一致。

各地公安机关在受理民爆物品运输许可申请时,要在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民爆物品运输路线、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发民爆物品运输证件。要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民爆物品道路运输通报机制。起运地和沿途主要经停地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要根据“民爆物品道路运输许可信息通报”情况,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和频度,重点检查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规定,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持证上岗,车辆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等。

各地要围绕城乡结合部、矿区、农村地区,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清查收缴,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管”标准,严格执行“进屋、见人、看物、查疑”工作要求,逐个村庄、逐个社区、逐个场点、逐街逐楼逐户进行排查,坚决做到一个不漏、不留死角,对可能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的出租房屋、废弃窑洞、本地关闭矿点、闲置厂房(院落)等场所,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全面排查其是否存在私制、私藏、贩运爆炸物品违法犯罪行为。

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多部门密切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涉爆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要采取多种措施、渠道,深入摸排涉爆案件线索,加强研判分析,及时落地核查。要创新技战法,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开展侦查打击。对跨区域、涉案人员多的制贩爆炸物品犯罪案件,要加强整体协作联动,深挖彻查、追根溯源,查清贩卖网络,及时落地查人、铲除窝点、追缴爆炸物品。强力推行重奖举报制度,落实专项奖励经费,规范举报认定、奖金兑现程序,及时兑现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三、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管理制。

度落实。

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保管员每日清点一次库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周核对一次流向登记记录和库存民用爆炸物品,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2

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任前必训、年度必训、违规必训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安全技能、岗位风险教育培训。

3

有爆破作业活动的矿山企业,是否将矿山爆破作业纳入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制定管理制度,严格爆破作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4

紧急抢险设备设施齐全、符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并保留完整的演练记录。

5

储存管理。

储存库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符合年龄、身体状况等要求,政审合格,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强制戒毒记录;熟记相关报警联系电话,熟练操作各项装备和器材;统一着装。

6

值守人员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有完整的巡视登记台账、电子巡视记录和交接班台帐;有完整的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台帐。

7

有对治安防范措施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发现、整改治安隐患的记录或台帐,并有治安保卫负责人的每周抽查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签字确认。

8

储存库房的内、外两层门锁钥匙由双人分别保管,开启门时两人同时在场,利用生物信息识别技术,监督落实双人双锁制度。

9

储存管理。

报警值班室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有防侵犯设施和自卫器具,严禁设置床铺。

10。

值班室报警电话24小时畅通,室内张贴有报警联系电话,且在报警值班室内任何部位均能方便看见。

11。

储存库窗设置铁栅栏、金属网,金属网密实牢固,能有效防范小动物破坏和进入。

12。

储存库区四周有密实围墙,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墙距最近储存库墙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墙顶有防攀越的措施。储存库区周围有陡峭山体、水沟等自然屏障,可不设密实围墙,但应设铁丝网围墙,山体必须坚实牢固。

13。

防护土堤高度不小于屋檐高度,土堤顶部无松散滑落现象。

14。

库房安装入侵报警、视频监控装置;库区及重要通道安装周界报警、视频监控装置。

15。

报警系统能独立运行,并能按时间、区域、部位灵活编程设防或撤防;其中入侵报警装置、周界报警装置每次撤防应有详细记录,紧急报警装置全天处于设防状态。

16。

报警系统具有防破坏功能,对设备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测,能及时发出故障报警并指示故障区位;当有报警时能显示和记录报警部位、地址及有关警情数据。

17。

报警值班室所设监控终端能对所有监控图像进行记录,多画面或轮回显示各监控图像;能与报警系统联动,当报警发生时,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复核,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

18。

视频监控摄像视场角能覆盖目标80%以上(对出入口和直接被监控目标摄像设防的视场角应实现全覆盖),录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观看所摄录的图像能明确辨识被摄录人员、车辆和其他主要物品标识性特征。

19。

库区安装探照灯,照度达到监控摄像要求,通过监控视频资料能对人员、车辆及物品标识进行个体辨识。

20。

报警、视频监控备用电源运转正常。

21。

值班人员熟练掌握报警、视频监控系统操作应用。

22。

储存管理。

视频服务器接入互联网,满足监管人员通过互联网访问视频服务器,调阅采集的视频图像、下载数据、制作截屏图片等。

23。

库区配备2条(含)以上看护犬,看护犬应为大型犬,夜间应处于巡游状态。

24。

有完善的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和实施细则,有完整的每半年组织一次的演练记录。

25。

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有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的检测维护详情记录。

26。

有设区市公安局出具的治安防范验收报告。

27。

在库房内、库区内、库区外不得进行有碍仓库安全的活动,如:在库房内住宿、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在库区外爆破狩猎等。

28。

无关人员不能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人员按规定关闭手机,不能携带枪支、火具、火种及其他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在库区内不得加工爆炸物品。

29。

库房周围无杂草和灌木丛;设有高位水池或配备消防水泵的消防水池;每个储存库配备至少两个年检合格的5千克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30。

不得有电气线路跨越储存库。

31。

雷管储存库和发放间、黑火药储存库的地面和台面铺设接地的导静电橡胶板,配备泄放静电装置。

32。

安全评价报告在有效期内,评价结论为安全级以上。

33。

每座储存库有符合要求的警示标识牌,准确标明核准存放的产品名称、危险等级、危险特性和定员、定量等内容。

34。

储存库的最大储存量不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且不超过核定储存量。

35。

同一库房内储存的爆炸物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得违规混存。

36。

储存库内应放置温度和湿度计,并每天记录。相对湿度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范围内。

37。

储存管理。

爆炸物品堆放整齐、牢稳,便于通风和搬运。

38。

储存库内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识。

39。

堆垛之间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

40。

工业雷管发放间内暂存雷管不得超过1000发,零散雷管存放在防爆箱内并上锁;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的发放间暂存产品计算药量不得超过50公斤。

41。

库存民爆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符合国家规定的尺寸、颜色、清晰度等方面的要求。

42。

流向管理。

利用纸质登记台帐和信息系统采集民爆物品登记标识,实现对物品流转轨迹的跟踪。

43。

准确按时填写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台账和爆破器材流向清单,并与实际库存核对后相符。

44。

领取、发放、清退台帐及爆炸物品现场使用确认单、爆破员日志填写完整无误,与实际情况相符。

45。

运输管理。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为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

46。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识。

47。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且运转正常。

48。

驾驶员、押运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持证上岗。

49。

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监管系统运转正常,能够实现启运到达确认、司押人员比对、行驶轨迹记录、途中开门预警、视频信息采集等功能。

50。

爆破作业。

现场管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应当在场,持证上岗且着装与一般工作人员有明显区别,利用生物信息识别技术监督落实上述人员在场在位。

51。

爆破员、安全员佩戴视频记录仪且正常使用。

52。

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应符合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设专人管理、看护。

53。

爆破员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取出雷管。

54。

爆破员领取雷管、炸药不超过当班使用量。

55。

制作起爆药包、连接网络和起爆工作由爆破员独立进行。

56。

爆破作业现场配备视频记录设备,所有爆破作业视频记录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采集爆破作业视频完全涵盖出库、爆破现场、爆后总结等各环节内容。

57。

爆破作业结束以后24小时内将采集的爆破现场视频导入公司的企业监管系统。使用专用计算机储存爆破作业现场视频内容。

58。

管理制。

度落实。

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保管员每日清点一次库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周核对一次流向登记记录和库存民用爆炸物品,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9。

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任前必训、年度必训、违规必训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安全技能、岗位风险教育培训。

60。

紧急抢险设备设施齐全、符合要求,定期组织演练并保留完整的演练记录。

序号。

排查事项。

排查内容。

备注。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查看是否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考核办法,形成文件下发至各部门和生产车间,并报上级公司。

查看企业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图或询问机构设置情况。

查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覆盖所有部门及各类人员,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查看安全管理制度,看是否健全,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并对照制度查看企业执行情况记录,看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

查看操作规程,看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现场查看实际执行情况。

查看相关负责人是否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形成会议纪要。

查看是否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

查看是否制定标准化建设规划,明确管理部门,并将标准化工作列入考核内容。

2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查看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文件,是否与实际人员履职情况相符。

查看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查看相关人员资质,是否符合任职要求。

是否建立安全管理人员档案,档案应包括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和主要业绩等。

3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伤保险和安责险缴纳。

查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台账,看是否足额提取和正确使用。

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

“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2021年2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

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开展培训、组织演练、集中进行宣传工作建档立卡,切实掌握第一手工作材料。

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xx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建立重点行业部门专人轮流集中办公、定期会商研判、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巡查督导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督查督办、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xx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xx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逐年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xx年底前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部门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在对新建住宅小区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明确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住建部门牵头,推动各地政府组织属地住建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指导无物业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引导业主自治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组织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xx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资源规划部门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住建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专项建设计划,并由发改部门牵头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xx年,各地建立健全由消防、公安、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城管部门负责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在市政公共区域内违章建设等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警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以委托执法的方式,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xx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xx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五是地下室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仓库。20xx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各石化企业应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4.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厂房仓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加大突出消防隐患治理。严格整治厂房、仓库常见的5大突出问题: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管理不规范。三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厂房、仓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定。针对工贸企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地提出实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规范,进一步压存量、遏增量。

(三)整治“三合一”、“群租房”、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三合一”整治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长效机制。结合各地实际,抽调工信、住建、城管、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人员,实体化运作“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常态化落实暗访督查、跟踪督办、举报核查、联合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20xx年前,出台本地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治治理,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三是要以“不亡人”为目标,突出合用场所火灾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三合一”火灾亡人事故。

2.抓好“群租房”消防治理。以10人以上群租房为重点,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逐家逐户排查,督促整改验收。20xx年7月份前,完成全市群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20xx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群租房突出隐患问题,居住100人以上、30人以上、10人以上群租房逐年实现消防安全规范管理。20xx年前探索开展出租屋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理顺各部门监管机制,制定行政、经济等有效措施,在我市出租屋领域建立系统性管理体系。

3.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xx年起,各地每年将消防突出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问题。20xx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4.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及住建部门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对无物业的居民住宅区,指导村居或业主采取众筹或委托方式集中规划设置,20xx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资源规划、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出台解决源头性、机制性的相关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意见,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乡镇政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乡村平安和谐创建内容。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3.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20xx年12月底前,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1次“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民宗、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xx年结合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开展全面体检式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清单、建立一家一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统筹规划。市数字办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泉州发展规划,列入数字泉州每年年度工作要点。要结合“数字泉州”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消防”项目融合到“智慧应急”平台建设中,制定出台包含“智慧消防”内容的“智慧应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试点+推广”的建设模式,建设“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晋江市要按照《泉州市“智慧消防”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按时序进度完成消防感知网络、消防应用平台及安保指挥中心等项目任务建设,为全市作示范。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2.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xx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搭建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智能型感烟(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监测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3.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xx年底前,完成2万个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教育、民政、卫健、文物等部门以及石化、银行、物流、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搭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系统小单位开展“智能预警”建设,并融入本级政府消防智慧大脑,有效汇聚各重点行业系统的消防物联感知数据,实现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数据互联互通, 2021年,建成市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4.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xx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消防普法宣传;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消防科普等工作。

2.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基础建设。20xx年底,各地至少配备1部具备音视频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传车用于开展日常巡街消防宣传,建成1个800m2以上消防主题公园。要对照 “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应用vr、ar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完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设置专用的消防宣传栏,并固化为长期宣传阵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从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区本行业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指〔20xx〕3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由分管副支队长任主任,抽调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轮流集中办公,负责落实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导检查、统筹调度等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延续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协同推进落实,确保治理实效。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加快石化三期、四期车辆装备建设。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此次专项整治将作为绩效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对发生亡人或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办,并由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责问责。

涉林十大行业乱象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十三督导组整改意见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结合林业系统实际,经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十月中旬至十二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涉林十大行业乱象问题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林业行业、重点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乱砍盗伐”、“挖砂采石”、“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狩猎”“滥占林地”等行业乱象,坚决从源头上遏制涉林犯罪的滋生蔓延,全面净化林区生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整治重点。

(一)集中整治盗伐问题。

查在重要部位和重要林区盗伐林木和滥砍乱伐的不法行为;

严查不经许可擅自进入林区实施盗伐林木提供方便的木材加工点和收购点,坚决打击冬季毁林烧树取暖现象,力争通过秋冬两季的集中整治,使全县盗伐、滥伐现象明显减少,林区生态安全明显好转。

(二)集中整治非法采矿彩石挖砂问题。

严查在林区内所有采石采矿的个体单位,严查其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合法,是否超出审批的范围进行违法作业,严查钩机小金刚子等车辆擅自入山采石采砂。力争通过全系统集中整治,切实保护好我县的森林资源和林权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林业生态环境。

(三)集中整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问题。

严查在林区毁林开荒,在林地与耕地间进行蚕食林地的行为,严查与林地接壤的耕地是否超出了责任田应有的面积,严厉打击一切毁林开垦,破坏林地的违法活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打早打小,结合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一批“林霸”防止这一势头滋生蔓延。

(四)集中整治“非法狩猎”问题。

严查在林区擅自狩猎、收购销珍贵濒危野动物等违法活动。

(五)集中整治“滥占林地”、“私搭乱连”问题。

三、

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能够顺利开展,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森林公安大队,负责协调案件的查处及调度工作。

涉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

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践行“721”工作法,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创建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统筹调度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坚持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施工工地现场、渣土运输、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实时监控监测及生活垃圾自动称重,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合理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周边易污染路段,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严禁抛撒、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信号灯杆、道路栏杆、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4.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制止横江公园下河洗衣、违规垂钓行为,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整治水环境顽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完善河湖沿岸环卫设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及时处置污水外溢等问题。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5.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高速沿线及出入口、高铁沿线、车站、医院、商场、停车场、公园、广场、景点景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沿街餐饮、食品加工、车辆修理冲洗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

6.强化公厕管理。按创城、创卫标准强化公厕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合理布局城镇公厕密度和男女厕位比例,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暖心服务,方便群众,增进人民福祉。(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7.加强各类开发地块环境治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8.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城市便民服务点设置和管理,推动商户自治。(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9.突出薄弱区域治理。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市容环境治理“顽症”,加大城管信息采集密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非法焚烧、路边洗车、占道修车、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10.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1.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应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沿街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市容管理股)。

12.开展车辆洁净治理。全面使用全密闭、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改装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环卫收运车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规范运输。坚持联合执法,严查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3.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解决道路积水问题,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14.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确有必要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线,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15.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数字指挥中心)。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6.宣传贯彻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挂牌督办机制。部门联合,加强校外培训户外广告管控,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五)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7.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推动线缆“上改下”工作,推进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工程。摸排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等占道设施,节约道路空间。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容管理股)。

(六)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8.组织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的常态化“狗患”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广泛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一大队)。

(七)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9.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部门联合监管,推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整治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落实《餐饮项目负面清单及事先告知事项》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联合查处油烟扰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八)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0.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规范运行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促进我县餐厨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九)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1.继续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处理设施共享,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处置许可制度,建立居民装饰垃圾定点暂放、密闭专运、规范处理制度。推行诚信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沿途抛洒、违规处置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十)持续开展禁烧禁放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22.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禁烧禁放宣传,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清理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序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示范引领,对今年确定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要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示范小区”要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开展试点,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三)效果检验,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通过地方自查、群众问效、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检查。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予以通报。

(四)按时报送进展。

1.领导小组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此次专项行动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同时报送联络人名单。

2.建立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月度报送机制,每月24日前各部门报送市2022年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览表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上报市局。

3.各部门6月24日、12月4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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