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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汇总20篇)

时间:2023-11-12 08:18:05 作者:念青松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汇总20篇)

撰写情况报告需要我们具备较强的观察力和分析思维能力,同时也需要注重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条理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情况报告的参考文献和资料,希望对大家写情况报告有所帮助。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

xx乡位于xx县城北郊,距县城4公里,泉南高速xx互通口至县城连接线穿境而过,全乡国土总面积1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75万亩,林地9.5万亩,下辖13个行政村,236个村民小组,9630户农户,农村人口3.9万人,总人口4.2万人。xx乡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境内有以水稻、烟叶、脐橙、花卉苗木等为主的农业产业,特色产业以种养为主,其中烟叶生产历史较长,2008年该乡种植烟叶1920亩,此后每年都种植千亩以上,但2013年以前烟叶生产存在散户居多、技术落后、前期投入成本大、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留村劳动力老年化以及土地流转难等制约因素。自201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口支援xx县烟叶发展以来,该乡烟叶生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该乡有得天独厚的种植优质烟叶的自然生态条件和悠久的种植历史,做大做强烟草农业,把烟叶产业放在“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高度,推动烟叶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带动贫困对象致富,是该乡近期短效产业扶贫的方向。2013年,该乡开始打造塘石现代烟草农业综合示范点,覆盖区域含xx乡塘石、河坪、园塘等3个村,耕地面积2750亩,宜烟面积2460亩,基本烟田2120亩,有劳动力人口2085人,现涉及25个种烟村组,126户基本烟农。除烟叶生产外,该乡努力培育资源优势明显、地方特色突出的种养示范基地,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大力发展蔬菜、生猪、肉牛、草莓、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主导产业,重点扶持合富村现代农业园、上社村苗木基地和草莓基地,塘石村肉牛基地和苗木基地,仁塘、泗望村蔬菜基地等产业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特色产业。拟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烟叶为支柱,苗木花卉、大棚蔬菜、生猪养殖共繁荣的'产业格局。在此基础上鼓励群众发展农家乐、现代家庭农业等模式,促进群众增收。

xx乡共辖13个行政村,“十三五”贫困村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盘活资产资源。通过盘活村集体所有荒山、荒地、荒水、荒滩资源、集体林地,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资产资源的经营权、使用权,增加村集体资产收益。如石燕村、合富村、大塘村等林地面积较广的几个村。

(二)流转土地增收。村集体将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承包等形式流转,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如泗望村、大塘村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租赁给砖厂,获得租金收入。

(三)物业租赁经营。村集体将村委会闲置房间、旧建筑资产等物业租赁给经营户,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如泗望村、榔木村、集瑞村、上社村,均是通过店面租赁的方式将村委会一楼或老村委会租赁给经营户获得集体经济收入。

(四)烟叶税收返还。20**年xx乡全乡计划种植烟叶3100亩,收购烟叶77.5万斤,乡政府依据村烟叶收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任务完成比例返还烟税,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一部分。

近年来,xx县下大力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但离“有钱办事”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仅能维持日常开支,部分村甚至入不敷出,债台高筑。就拿xx乡13个行政村来说,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仅5个,3-5万元的村3个,无任何集体经济的村达5个,集体经济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集体资源缺乏。

拥有集体资源的多少是集体经济有无和强弱的重要因素,很多村集体拥有资源少,少量预留地、林地、荒山、果园都已经承包到户;村集体资产由于多年来的变卖、吃老本,流失严重,可利用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资源少之又少。

(二)政策投入不足。

xx县虽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也投入了一批资金,但由于财政吃紧,再加上多种惠农政策都是直接扶持到农户,直接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太少。

(三)发展意识不强。

各行政村广泛认为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村级功能要转型,要从经济发展、引导结构调整转变到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上来,强化服务职能,退出经营性领域;个别村干部开拓创新精神不够,有畏难情绪和后顾之忧,怕经营不善被群众指责,不能安心发展集体经济;部分村“两委”班子整体素质低,安于现状,多有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和开拓进取意识,村级战斗力严重不足。

(四)发展差距明显。

区域位置较好的村,如榔木村、泗望村等工业园、县城周边村,依托工业园区,通过土地承包、租赁经营等办法获得了一定的村集体收入来源;而位置偏远的村依靠自然资源的有限开发增加集体收入,集体经济薄弱,且交通条件落后,受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投资环境差的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难度大。

(五)产业缺乏支撑。

一是农业产业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虽然有花卉、脐橙、烟叶等特色产业,但受山陡地少、土壤贫瘠、传统农耕思想严重等因素影响,并且缺乏龙头企业,导致经营规模小、管理粗放、效率低、效益差,产业效益不明显。二是工业经济几乎为零。因受地理位置、历史因素、交通条件等影响,没有一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有的零星分布在个别村的小型砖厂也多为家庭作坊式的生产,近一年来大部分已关闭停产。三是服务业发展严重不足。全乡没有一家物流企业的网点;商贸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没有一个1千平方米以上的超市;旅游资源优势转化率低,旅游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规划滞后、开发不足、宣传不力,存在景点分散、看点不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经济效益不明显。

(一)强化村级班子建设。

一是优化村“两委”班子,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打破行业、身份、地域限制,从致富带头人、科技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国家正式干部等人群中,大胆选用思想解放、事业心强、思路清晰、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干部的培养和教育。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三是进一步落实干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打消干部求稳怕乱、不想发展、不敢发展的思想包袱,增强干部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解决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

(二)加大金融信贷扶持。

提高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要把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支持集体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和经济实体,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贴息资金,解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第一桶金”的问题。如20**年xx县出台的村级光伏发电设备安装政策,由县一级统筹金融资金,以行政村为单位办理贷款安装集中式光伏电站,惠及部分贫困户至脱贫,脱贫后直接成为村集体资产。

(三)创办集体产业基地。

以村委会为经营主体创办集体产业基地,通过直接投资经营或委托经营获得产业收入,在不改变集体资金实际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能人进入村集体经济,形成完善的股份制运营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管理有序、运作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如依托金融扶持政策及各级产业扶贫政策,流转农户土地,并将其土地作价入股,建设好产业基地后村集体自主经营或通过出租等方式交由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从而获得集体经济收益。

对各行政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点、造册登记、确权颁证,通过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山塘、水库、门面、老校舍、生产加工场地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采取对外招标承包、租赁、参股经营、联合开发等方式提高利用率,实现稳定、可持续在收入来源。

(五)充分开发旅游资源。

鼓励合富村、xx村、石燕村、塘石村等拥有一定民俗文化、农业特色、生态资源的村,通过深入挖掘自然、历史、人文等资源,兴建乡村游、生态游、农家乐、采摘园等项目,大力发展田园经济、观光经济,开辟集体增收新渠道。

(六)加大政府政策扶持。

县政府应加大对村级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改善投资环境,在交通、水利、生态环境方面加大投入,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大公共财政向村级集体的倾斜幅度,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注入,加大公共财政向村级的倾斜幅度势在必行。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成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和非资源性资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米易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革要求,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把清产核资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摸清集体家底、厘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学习和借鉴各地改革先进经验,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增添工作举措,按时按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按照省、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2018年4月,我县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全县12个乡镇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引进第三方技术公司全程指导改革工作。县产改办深入乡镇、村组对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12个乡镇87个村814个村民小组和4个居民小组及1个集体经济所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经清查核实,我县各类资产(含资金)总额为18.01亿元(经营性资产14.9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10亿元),负债总额为1.5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46亿元,待界定资产0.2484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资源性资产)163.37万亩(农用地118.92万亩、建设用地8.74万亩、未利用地35.71万亩),待界定土地0.5171万亩。现已同步完成了数据录入、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工作,并接受了省级验收。

(一)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米易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工作组;村“两委”班子在乡镇指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6次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会商改革事项,统筹解决改革问题,推动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单项考核,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全覆盖实地督促检查4次,不定期检查11次,下发问题清单80余份,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了2次书面通报和6次会议通报,形成赶超压力。四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需的485万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已拨付125万元。

(二)坚持吃透政策,把准改革方向。结合米易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引领,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针对清产核资数据填报和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和公示的通知》,为各乡镇规范填报和公示提供参考;针对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政策领会难的工作实际,创新编制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等改革配套文件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改革的目的意义、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做了详细说明,为顺利推动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三)坚持宣传发动,凝聚改革合力。一是凝聚改革共识。充分利用政策培训会、动员会、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法步骤及程序,建立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微信群、qq群,强化日常工作交流沟通,传达学习贯彻各项政策,动员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二是纵深推进宣传。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走进乡镇、村社指导相结合方式,对12个乡镇开展全覆盖培训19次,培训干部群众1400人次;编制下发《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500余本、《米易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55000余份、《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3500余本,编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60余期,发送改革宣传短信2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坚持总体部署,压实改革责任。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与12个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清产核资目标任务,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原农牧、国土、林业、水务等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已有登记确权成果,及时返还乡镇、村、组,各乡镇切实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明确有1名财务人员、1名业务人员专门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引入第三方四川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程提供咨询服务、现场指导,确保改革程序规范、顺利推进。通过层层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做到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强化过程调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召开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政策要求,通报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五)坚持规范操作,做实资产清理。一是严格操作程序。印发《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操作程序进行,并全程留痕,真正把家底摸清。二是严格工作要求标准。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求对乡镇、村、组三级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要求原财政、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列出清单,将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按程序移交村集体;对往来款项采取公示、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进行了核对,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取实地盘查等方法,进行逐一清查核实;对资源性资产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国土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进行全面查实。三是严格督促检查验收标准。县产改办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并结合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办法定期、不定期指导督查10余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80余份,反馈各类问题200余个,并跟踪督促乡镇、村组及时进行整改;对工作未按时间节点要求、程序标准、阶段性目标任务按期推进,督查过程中发现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同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干部学习日为平台,对工作推进滞后、政策把握不准的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专题培训,随机进行现场考试,以考促学;针对个别乡镇不够重视,县领导亲自带队到乡镇督促,进行闭卷考试和政策宣传。四是严格群众认可评价标准。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最高评价标准,每个环节必须让村民代表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公开公正、透明运作、群众满意。五是严格档案管理标准。及时指导完成文件、会议资料、工作通报、联席会等档案归档,做好档案收集、交接、保存工作,并选取撒莲镇禹王宫村清产核资工作全套资料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根据相关指导建议,及时完善,并作为档案资料归档标准在全县推广,扎实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一)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通过对集体三类资产清查核实,解决了长年无法化解的债权债务问题,实现了底子清、账目明,既明晰了集体所有权,也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清产核资,把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依据,让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优化集体资产结构。通过清产核资依法依规处置了一批毁损、报废或无法使用资产,解决了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物不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集体资产结构。

(四)规范集体资产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台账,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对债权债务履行等实行有效监控,实时掌握村组级资产变动情况。

(一)改革动力不足。因部分村组经营性资产较少,资源资产又按“谁开荒、谁受益”原则由农户耕种,故部分村组干部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无实际价值,加之改革打破了原有利益分配模式,个别村组落实改革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工作滞后。

(二)政策把握不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新任务、新工作,可参考可借鉴经验少,虽有各级政策指导,但在实际工作推进中仍存在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

(三)财政保障压力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牵扯范围广、事项多,改革工作推进中财政压力较大。

(一)提升思想认识,不折不扣狠抓落实。对村组干部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村组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把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学习,积极稳步推进改革。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可复制粘贴的经验。我们将在前期基础上,再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学懂弄通,对整体政策把好关。同时,加大对乡镇村组的宣传力度和技术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确保改革按期高质量完成。

根据2018年4月20日《沧州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沧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18年5月8日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部署,成立清产核资组织机构。按上级要求,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就清产核资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对此采取的工作步骤是:

一、安排乡镇农经站按县政府要求,以村级为责任主体,部署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二、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在7月23日至28日对全县农经及村财务人员360名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将清产核资各项资料直接发放到村。

三、由乡镇农经站选取素质高、集体资产管理好的3-5个村先行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作为典型带动乡镇乃至全县的清产核资工作。

四、现阶段我县正在村级开展资产登记、核实、填报等具体工作。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账实不符。

2、近年来,由国家或上级资金建设的各项村级资产如何做账务处理。

3、往来账目中陈欠问题。

5、村级债务。

上述问题是村级财务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如何处理应由上级行文、从时间节点等环节上予以明确规定,杜绝借清产核资之机造成村级资产损失。

按照相关要求,我镇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对全镇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镇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镇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李苑婧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邓树华、副镇长高建阳任副组长,镇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同时,镇党委、镇政府还成立了四个业务指导组,划片包干,负责对全镇12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包村干部为该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组长、召集人,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

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纪检小组、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分别担任。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为加大宣传力度,我镇结合本镇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一是印发相关文件。镇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印发到12个村,重点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吃透上级精神。同时,我镇努力做到“一二三四”:“一”:各村召开好一个会议,即开好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村纪检小组成员、民主现财小组成员要列席会议。“二”:明确行政、业务两块责任人。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为行政责任人,镇财政所、农经站划片包干,为业务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做好三项宣传,即各村悬挂1—2幅条幅,张贴标语20条,镇统一印制宣传明白纸,发放到各村。“四”:把握四个关键。一是把握时间段,重点清理__年6月30日之前的农村三资;二是清理的内容是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是掌握好清理准备、核实登记、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四是加强村纪检小组和村理财小组对村三资清理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清理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地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到委托代理服务,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1、认真清理。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村清理小组深入到实地,对本村的农村集体“三资”认真调查,清理人员逐一签字,以示负责。镇包村干部和业务指导员亲自参加,边指导,边清理。

2、如实登记。各村在清理的基础上,由清理小组人员逐项、逐笔进行登记,并进行汇总。各村在清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报告给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我们及时安排各村进行登记上报,没有明确答复或者暂不登记的,镇政府通知各村暂时不登记,认真把好登记关。

3、严格核实。各村核实小组对本村的摸底登记表进行核实后,由镇统一进行审核,经镇审核后,方可填写《核实登记表》。

4、认真确认。在核实的基础上,村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向村委会提出可以确认后,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本村确认大会的召开,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包村干部主持会议,村两委负责人逐一向大会汇报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由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对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表决、确认。

5、及时公示。在核实、确认后,各村都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公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中,既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我镇把握这个时机,按照县里的文件精神,出台了《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的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切实规范了“三资”运营,进一步推动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1、村里报账不及时,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费用开支控制不严,招待费比例过大;。

5、资源性资产集体管理不善,有闲置和被占用现象等。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镇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与法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农委于今年6至7月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听取了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到九龙坡区、璧山区、武隆县、云阳县,进行了实地调研。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参加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依法属于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我市已于20**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部分资产进行了清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盘活用好和规范监管农村集体资产,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年8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41号),要求全市在充分运用20**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基础上,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探索建立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及管理制度。

(一)认真开展清理,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按照要求,清产核资分为启动(20**年9-10月)、清理(20**年11月至20**年1月)、总结(20**年2月)三个阶段,统计数据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已初步摸清了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存量、结构、分布和管理使用情况,基本达到了账款、账实、账账相符,基本做到了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完整、真实、有效。

截至20**年12月31日,全市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下同)954个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中,共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88711个开展了清产核资,其中:乡镇级集体88个,村(居)级集体9501个,组(社)级集体79027个,另有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控股的企业及组织95个。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两部分总额804.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55.0亿元,固定资产577.7亿元。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总面积为10533.2万亩,主要包括:

一是农用地面积9524.4万亩,其中,耕地3668.2万亩,园地397.7万亩,林地5346.1万亩,草地52.8万亩。

二是建设用地550.5万亩,包括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3.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万亩。

三是未利用地面积458.3万亩,其中草地409.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万亩,其他用地40.9万亩。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道路设施(指乡道、村道)10.3万公里,其中乡道1.5万公里、村道8.7万公里。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库2272座,小型水闸112座,小水电站665座,机电井1273眼,水土保持工程1198处,小型灌溉排水泵站793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9597处,山坪塘16.2万口,窖池11.1万口,节水灌溉工程70.3万亩,小型堤防830.4公里,小型渠道3.4万公里,以及其他小微型水利工程7.1万处。(见附表)。

(二)深化重点改革,推进量化确权试点。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是我市深化改革25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全市清产核资工作的延续和深入,对于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着重要的作用。

改革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18家有关部门组成,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全面清理、明晰归属、量化确权、依法治理、合理分配、健全制度”的总思路在各区县(自治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农村(组、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并分为准备(20**年9-10月)、实施(20**年11月至20**年6月)、总结(20**年7-8月)三个阶段。具体做法:

一是资产界定。对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可转化经营利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对行政类、公共服务类非经营性资产和已经确权到户的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以及集体预留机动地、农民自留地、饲料地等土地资产,原则上不再量化确权到户。

二是成员界定。主要采取综合考虑历史原因、户籍变化、贡献大小等因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充分民主讨论后共同认定。

三是量化确股。将适合量化确股的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和股份数量量化到人,在股权设置上多数按照人口股和农龄股折股量化到人后,再发放股权证。

四是法人主体登记。有的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大多数未能登记,只是按照股份合作社原则,制定章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全市38个涉农区县选择了32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其中,村级180个,组(社)级140个。截止目前,已有308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界定,220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价值认定,193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成员界定,已界定成员人数36.5万人,96个村集体完成股份设置,已设置股份787.2万股。在量化确权改革的同时,试点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和资产有效经营形式的探索,已通过租赁、流转、地票交易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2106万元。调研中了解到,九龙坡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辖区106个村中,具备条件的94个村全面开展并完成了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武隆县白马镇铁佛村铁佛组以20**年户口关系为基础,明确成员身份,一人一股,将现金资产确权给股民,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管理模式。璧山县新堰村在改革中,股权确立后实行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配置到人。

(三)促进规范管理,扎实搞好各项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着重推进委托代理、财务公开、财务规范化、审计监督、平台建设以及产权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和财务公开。

一是全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多地成立了镇级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会计主体法律地位和理财机制不变。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各村、社提供会计核算服务,实行电算化管理,监督集体资产运作,促使财务管理走向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截止到20**年底,全市实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或涉农街道,下同)870个,占乡镇总数的91.2%,涉及村级单位8549个,占比达到92.6%。

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村和社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财务收支明细、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重大经济事项等必须及时定期公开。据统计,全市实行财务公开的的村达9227个,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8784个,分别占总数的99.9%和95.2%,除个别村外,村级的主要财务事项向全体村民作了公开。

2.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信息平台。

全市实行财务电算化的乡镇737个,占乡镇总数的77.3%,涉及村(居)委6575个,占村(居)委总数的71.2%。20**年起在全市开展“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当年实施20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九龙坡区、永川区、璧山区、綦江区、云阳县等区县已建成了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营适时记录、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加强了对村组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等资源监管,建立了区县级监管汇总、镇街级做账录入、村社报账查询的管理模式。

3.加强民主监督,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监督体制。事前,村级财务实行收、支预(决)算制度;事中,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事后,坚持实行定期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工作。20**年全市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单位14768个,全市除7个村因财务资料冻结等情况无法实施审计外,其余村均进行了审计,共审计村(居)民委员会成员42831人,平均每个村(居)委会审计4人以上;审计资产125.3亿元,负债34亿元,所有者权益91.3亿元。审计共发现违纪单位267个,违纪金额1016.3万元。通过实施审计,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妥善处理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震慑、教育了一大批干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一)清产核资中家底数的问题。

虽然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完成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但由于这项工作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分布范围广,政策性强,加上农村集体资产种类繁多,统计标准、口径不够统一,价值认定难度大,审核工作不细致等原因,导致区县(自治县)上报汇总数据与市级相关部门行业认定数据不尽一致,部分统计数据差异较大,家底数不够全面和清楚。部分资产如校舍、五保家园、村卫生室、村文化室(村文化服务中心)等,个别区县未填报,需要进一步核实。这次清理乡镇和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比较清楚,但组(社)一级数据反映不够全面。

(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中反映出的问题。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作出明确的界定,加上历史遗留等原因,对“农嫁女”、农转非人员、轮换工、去逝者等人员在股东身份和股利享受等方面各地的规定都不一致,在实施中社员之间往往争议较大。

二是三峡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涉及三峡移民的区县(自治县)普遍存在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以云阳县青龙街道马沱村为例,该村涉及外迁移民、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等特殊对象界定。

外迁移民和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如果在本村确股确权,本村村民难以接受,如果不在迁出地确股确权,外迁移民对原有集体经营资产确实做过贡献。针对这类人员的确权确股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明确规定。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到集体利益的再分配,如果在股东对象和股利享受上没有妥当处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与土地征收一样大范围的上访,激化社会矛盾。

由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形成时间长、跨度大、来源渠道多、历经多次基层建制调整变化,导致在资产界定中,有的地方存在国家、集体、企业以及个人所有权性质混淆,甚至将集体经济组织投工投劳和筹资兴建的学校界定为国有资产,有的把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公益设施,简单界定为国有资产,造成部分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甚至改变归属。特别是农村学校校舍资产(包括校舍占地和地上附着物),权属争议比较突出。

3.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登记问题。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市20**年出台的《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仅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做了相关规定,没有规定法人注册登记制度,且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因此,以社区股份合作社名称登记缺乏依据。如果以企业法人进行注册登记,不但要交所得税(原来集体经济组织不用交所得税),还要代交股民的“红利税”,还有增值税、资产过户费等。如果以社团法人进行登记,则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股权流通转让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权证是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监制,合作社内部制发的,仅作为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内部凭证。有关法律没有对该项改革中所面临的股权证等新问题做出具体规定,难以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确认,更难得到市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加上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仍为成员集体所有,这意味着股权只作为成员享受收益分配的依据,而不能在市场上流转交易。

(三)管理体制不顺且力量薄弱。

一是管理机构不统一。

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区县主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少数区县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承担;同一个区县的乡镇却由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等不同机构承担,而同一个乡镇更存在由财政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三个部门各自承担一部分的情况。

二是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区县、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少,取得会计、审计等专业资格的更少;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乡镇工作安排较为随意,常常是年年培训,年年新人。村(居)委会无专职岗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观念意识差等,影响了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继续探索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法制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一)分类摸清家底,打好改革基础。

全面清产核资是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是量化确权的前提条件,是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各级相关部门要统一资产统计标准、口径,特别是目前市级部门掌握情况与区县上报数据仍有较大差异的部分行业农村集体资产,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国土、交通、水利、林业、民政、卫计、文化、教育资产等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清产核资数据关联性、准确性审核和指导,确认清理数据,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力求数据有来源、有出处,真实有效,不能模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继续推进量化确权,总结经验及扩大试点。

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探寻破解的方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经营利用,严格落实章程规定的分配制度,让广大农民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在本次改革试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开展改革试点的工作建议,逐步扩大改革试点面。要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和加强交易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开展三峡移民后续问题专题调研,针对三峡移民人员股权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实现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法经营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注重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挪用、挤占、私分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规范集体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财务或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社干部各项经费使用和开支。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真正让农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

以村民为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资产使用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五是进一步理顺体制。

可借鉴北京的做法,探索成立各级农村集体资产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开展集体资产的指导、服务及监管,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经费,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规。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十多年了,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改革发展需要,下一步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建议重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具体办法。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是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主体和重点对象,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作出全面的、系统的规定。近些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审计实施细则》等综合性审计法律法规,借鉴了国有资产审计的有关操作规定和办法组织开展的。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规。建议我市在充分总结历次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和具体办法。

二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主体,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必须要研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在专门法规出台前,建议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允许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使社区股份合作社获得法人主体,确保全市量化确权改革规范、有序。

特此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有效地保障资产的正常运营,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更大作用,努力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水平,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现就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村级投入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从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出发,明确工作目的,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全面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规范投入行为,维护农村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力争在2012年底全镇8个村都达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资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争创一批区市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村。

1、货币资金管理。认真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的项目,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下出借。社会捐款、企业赞助、上争资金等作为村级收入及时入账。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村组集体货币资金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除留存1500元备用金外,余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解交镇经管站统管,实行专户储存。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的财务管理流程,对手续不完备和超年初经济收支预算方案的开支,不准付款。

2、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专人负责保管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登记簿,分类建好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台账,对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公开拍卖或转让,做到能卖不租,能租不闲。每年盘点固定资产不少于一次,盘盈盘亏都要查明原因,因人为遗失、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固定资产的更新和购置,应根据年初经济收支预算方案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须经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

3、对外投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资产以参股等形式参与对外投资的,无论是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都必须认真履行投资手续。村“两委会”对投资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期限、投资效益在认真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交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写对外投资审批备案表,会同投资协议书一并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4、资源性资产管理。认真核查村级资源性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对资源性资产要搞好承包,充分挖掘资源性资产的增值潜力,承包合同做到主体合法、文本统一、责权利明确。所有承包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全面实行公开招投标和先缴款后承包的办法进行。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由镇经管站办理鉴证或司法部门公证,合同签订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包、转让的,由双方协商,经发包方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否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5、其他资产管理。牲畜(禽)资产、林业资产及其他资产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加强会计核算。

6、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规范运行、严禁负债”的原则,项目立项、项目规模、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必须由村“两委会”提出草案,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镇分工到村的党政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镇经管站备案;单个项目投资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按公开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招投标工作由村“两委会”组织,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员、村务工作督导员全程参与监督,镇纪委、监察室、经管站、财政所等职能部门派员督导,镇经管站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协议、施工合同签订工作的把关、指导、鉴证工作。单个项目投资3万元以上的由镇主管部门组织招投标。建设项目完工后,村“两委会”会同镇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村民代表一起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填写项目工程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项。不管什么项目,都要规定不低于12个月的10-30%质量保证金。

7、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工程建设、中心工作及开展其它村务工作用工管理。各村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用工登记簿(卡),当日认真登记用工情况,当月结算用工结果,每季在审核、理财、审批的基础上,对用工费用兑现入账并张榜公布。

规范管理好村集体资产是维护农村稳定,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当前农村工作重要抓手。镇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镇一把手带队,镇纪检、监察、农经、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镇干部要到村进行指导、协调,及时掌握资产管理的情况、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村的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镇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制度,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站负责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检查考核工作,对规范管理业绩好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因管理不力使集体资产产生损失的负责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各村要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确保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席瑾,高守俊.行政村合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的问题和建议[j].农业经济,2005(08)。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也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如发展特色产业型集体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等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部分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路子不多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了集体经济薄弱,集体收入低,有的行政村连正常的经费开支都难以维持,长期靠政府“输血”和负债度日,特别是当下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如何突破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以村富引领民富的课题亟待研究。笔者通过对xx县xx乡13个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对新形势下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了一些思考,形成此调研报告。

xx乡位于xx县城北郊,距县城4公里,泉南高速xx互通口至县城连接线穿境而过,全乡国土总面积1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75万亩,林地9.5万亩,下辖13个行政村,236个村民小组,9630户农户,农村人口3.9万人,总人口4.2万人。xx乡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境内有以水稻、烟叶、脐橙、花卉苗木等为主的农业产业,特色产业以种养为主,其中烟叶生产历史较长,2008年该乡种植烟叶1920亩,此后每年都种植千亩以上,但2013年以前烟叶生产存在散户居多、技术落后、前期投入成本大、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留村劳动力老年化以及土地流转难等制约因素。自201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口支援xx县烟叶发展以来,该乡烟叶生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该乡有得天独厚的种植优质烟叶的自然生态条件和悠久的种植历史,做大做强烟草农业,把烟叶产业放在“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高度,推动烟叶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带动贫困对象致富,是该乡近期短效产业扶贫的方向。2013年,该乡开始打造塘石现代烟草农业综合示范点,覆盖区域含xx乡塘石、河坪、园塘等3个村,耕地面积2750亩,宜烟面积2460亩,基本烟田2120亩,有劳动力人口2085人,现涉及25个种烟村组,126户基本烟农。除烟叶生产外,该乡努力培育资源优势明显、地方特色突出的种养示范基地,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大力发展蔬菜、生猪、肉牛、草莓、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主导产业,重点扶持合富村现代农业园、上社村苗木基地和草莓基地,塘石村肉牛基地和苗木基地,仁塘、泗望村蔬菜基地等产业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特色产业。拟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烟叶为支柱,苗木花卉、大棚蔬菜、生猪养殖共繁荣的产业格局。在此基础上鼓励群众发展农家乐、现代家庭农业等模式,促进群众增收。

xx乡共辖13个行政村,“十三五”贫困村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盘活资产资源。通过盘活村集体所有荒山、荒地、荒水、荒滩资源、集体林地,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资产资源的经营权、使用权,增加村集体资产收益。如石燕村、合富村、大塘村等林地面积较广的几个村。

(二)流转土地增收。村集体将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承包等形式流转,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如泗望村、大塘村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租赁给砖厂,获得租金收入。

(三)物业租赁经营。村集体将村委会闲置房间、旧建筑资产等物业租赁给经营户,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如泗望村、榔木村、集瑞村、上社村,均是通过店面租赁的方式将村委会一楼或老村委会租赁给经营户获得集体经济收入。

(四)烟叶税收返还。20xx年xx乡全乡计划种植烟叶3100亩,收购烟叶77.5万斤,乡政府依据村烟叶收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任务完成比例返还烟税,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一部分。

近年来,xx县下大力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但离“有钱办事”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仅能维持日常开支,部分村甚至入不敷出,债台高筑。就拿xx乡13个行政村来说,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仅5个,3-5万元的村3个,无任何集体经济的村达5个,集体经济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集体资源缺乏。

拥有集体资源的多少是集体经济有无和强弱的重要因素,很多村集体拥有资源少,少量预留地、林地、荒山、果园都已经承包到户;村集体资产由于多年来的变卖、吃老本,流失严重,可利用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资源少之又少。

(二)政策投入不足。

xx县虽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也投入了一批资金,但由于财政吃紧,再加上多种惠农政策都是直接扶持到农户,直接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太少。

(三)发展意识不强。

各行政村广泛认为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村级功能要转型,要从经济发展、引导结构调整转变到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上来,强化服务职能,退出经营性领域;个别村干部开拓创新精神不够,有畏难情绪和后顾之忧,怕经营不善被群众指责,不能安心发展集体经济;部分村“两委”班子整体素质低,安于现状,多有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和开拓进取意识,村级战斗力严重不足。

(四)发展差距明显。

区域位置较好的村,如榔木村、泗望村等工业园、县城周边村,依托工业园区,通过土地承包、租赁经营等办法获得了一定的村集体收入来源;而位置偏远的村依靠自然资源的有限开发增加集体收入,集体经济薄弱,且交通条件落后,受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投资环境差的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难度大。

(五)产业缺乏支撑。

一是农业产业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虽然有花卉、脐橙、烟叶等特色产业,但受山陡地少、土壤贫瘠、传统农耕思想严重等因素影响,并且缺乏龙头企业,导致经营规模小、管理粗放、效率低、效益差,产业效益不明显。二是工业经济几乎为零。因受地理位置、历史因素、交通条件等影响,没有一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有的零星分布在个别村的小型砖厂也多为家庭作坊式的生产,近一年来大部分已关闭停产。三是服务业发展严重不足。全乡没有一家物流企业的网点;商贸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没有一个1千平方米以上的超市;旅游资源优势转化率低,旅游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规划滞后、开发不足、宣传不力,存在景点分散、看点不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经济效益不明显。

(一)强化村级班子建设。

一是优化村“两委”班子,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打破行业、身份、地域限制,从致富带头人、科技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国家正式干部等人群中,大胆选用思想解放、事业心强、思路清晰、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干部的培养和教育。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三是进一步落实干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打消干部求稳怕乱、不想发展、不敢发展的思想包袱,增强干部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解决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

(二)加大金融信贷扶持。

提高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要把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支持集体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和经济实体,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贴息资金,解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第一桶金”的问题。如20xx年xx县出台的村级光伏发电设备安装政策,由县一级统筹金融资金,以行政村为单位办理贷款安装集中式光伏电站,惠及部分贫困户至脱贫,脱贫后直接成为村集体资产。

(三)创办集体产业基地。

以村委会为经营主体创办集体产业基地,通过直接投资经营或委托经营获得产业收入,在不改变集体资金实际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能人进入村集体经济,形成完善的股份制运营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管理有序、运作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如依托金融扶持政策及各级产业扶贫政策,流转农户土地,并将其土地作价入股,建设好产业基地后村集体自主经营或通过出租等方式交由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从而获得集体经济收益。

对各行政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点、造册登记、确权颁证,通过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山塘、水库、门面、老校舍、生产加工场地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采取对外招标承包、租赁、参股经营、联合开发等方式提高利用率,实现稳定、可持续在收入来源。

(五)充分开发旅游资源。

鼓励合富村、xx村、石燕村、塘石村等拥有一定民俗文化、农业特色、生态资源的村,通过深入挖掘自然、历史、人文等资源,兴建乡村游、生态游、农家乐、采摘园等项目,大力发展田园经济、观光经济,开辟集体增收新渠道。

(六)加大政府政策扶持。

县政府应加大对村级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改善投资环境,在交通、水利、生态环境方面加大投入,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大公共财政向村级集体的倾斜幅度,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注入,加大公共财政向村级的倾斜幅度势在必行。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

该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汇报,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夯实基础,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张荣贵副主任的带领下,于今年8月底开始组织开展了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认真调阅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度文件以及市农业农村局的农经年度报表等材料;到9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各地实际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市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起比较系统完善、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体系,有效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制度建设,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坚持把建立健全制度作为规范“三资”管理的基础,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推进“清廉金农”建设的意见》、《关于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会计委托管理、农村审计监督、村级债务管理等各个方面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去年以来,东阳市、磐安县等地比较系统地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创新完善了管理制度;坚持村财乡管,永康、东阳、磐安、婺城等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各地农商银行合作,加强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建设,提高了乡镇代理中心服务监管水平;推动农村“三资”数字监督管理综合平台建设,智慧监管逐步推进,永康市、兰溪市被列为全省首批5个新省版“三资”系统试点县市。目前,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基本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体系,促进了有章理事、按章办事的落实。

2.创造“后陈经验”,民主监督不断强化。武义县建立村民财务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后陈经验”在全国推广后,成为了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全市各地都认真践行,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全面推行,有的县市还积极探索数字化公开形式,通过数字电视、手机终端等形式,丰富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部署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强化村级“微权力”监督,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

3.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积极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了集体资产的家底和权属关系,截止去年底全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社3409个,改革量化资产总额171.74亿元,2019年实现股金分红总额2.92亿元,完成股份制改革村社比例达到97.6%。全面实施农村承包经营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义乌市、浦江县获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开展股权流转和抵押贷款等,完善了农村资产各项权能,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4.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消薄”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创新集体经济发展载体,先后开展“富村五年计划”、“新一轮发展集体经济三年行动”等活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经营性收入、高收入村占比等得到不断提升。2019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65.27亿元,比“十三五”末的2015年38.39亿元增长了70.02%,年均增长达到了14.3%。认真实施“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消薄”工作农村发展用地、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全省率先建立“2+1”结对帮扶机制,加快实施飞地抱团、异地物业等消薄项目建设,总结推广“消薄”经验,努力促进持续增收,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省定“消薄”任务。同时,各地高度重视村级债务管控和化解工作,认真开展村级债务的调查清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对负债严重、化解有困难的村,落实“一村一策”帮扶化解举措。

对标乡村治理方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重要窗口”建设的定位,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依然存在不少矛盾问题和短板,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1.乡镇代理中心运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村财乡管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一项有效的手段,2003年实施以来已经运行近二十年,有的方面已经不适应发展要求。一是代理中心监管力量薄弱。目前仍有不少县(市、区)的代理中心会计由于工资待遇偏低,人员流动频繁,年轻骨干留不住,不稳定、不专业的问题较为突出,直接影响到代理服务和监管能力。二是代理中心监管委托代理没有实现全覆盖。还有一些地方行政村下属的自然村、队(组),村老年协会、居家养老中心、村办企业等村内其他组织掌握的部分集体资产,没有全部纳入代理中心的监管范围。村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还未破题,监督方式、监督职责不明确,存在有的村社为规避“三资”管理的约束,专门注册村属企业,处理违规开支。三是代理中心制度执行还不严格。有的乡镇代理中心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对不规范、无效支出票据予以入账;有的代理中心未严格执行限额审批制度。四是村级报账员队伍不适应发展要求。村级报账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等情况,有的地方还有80多岁的报帐员在岗,难以适应行政村扩大、业务增多、推行智慧管理等需要。许多报账员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对发现的问题不敢监督或者放弃监督。

2.村级建设项目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村庄建设项目统筹规划不够。村级项目建设普遍缺少统筹规划,预决算不严格,决策不规范,随意上建设项目,随意扩大建设项目;部分乡镇或者主管部门,对村级项目申报缺乏引导和监管,把关不够严,造成绩效较差、资源浪费或者村级过度负债。二是村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有的未通过招投标,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有的无公司法人资质的社会个人违规承建;有的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项目建设违规转包分包;有的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程质量较差等。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需要不断深化和创新。一是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各地村集体资产管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刚性,一些村未按规定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者存在事后补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的现象;二是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少地方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实际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参与村务决策、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深,存在监督不了或者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等情况。三是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公开不够到位。许多地方的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以村务公开栏定期纸质公开为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公开的还不多;有的公开内容笼统,只有总开支,没有明细;有的重大支出项目公开不及时,甚至不公开。

4.上级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乡镇农经监管力量薄弱。乡镇农经队伍是农村集体资产的主要监管力量,但各县(市、区)乡镇农经员普遍缺乏,且兼职较多,精力难以集中,有的县(市)的有些乡镇甚至没有在编人员,与省里要求的“1-3万人配备2名,3万人以上配备不少于3名”的要求差距很大。随着乡镇农经工作内容不断增多,包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消薄”、土地流转服务、农村经济统计等等,乡镇农经员队伍建设问题将日益凸显。二是清帐理财、审计不够到位,效果不明显。目前的村级清帐理财、审计仅限于村级财务收支流水,未延伸至村级资产、资源以及决策和绩效等,存在清帐理财(审计)不到位、结果运用不到位现象。

5.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一是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村级集体经济不平衡现象突出,不少县(市、区)往往10%的村占70%的收入。全市有近40%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对照新一轮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我市有近一半的村将是省定相对薄弱村,数量全省第一。当前村级集体刚性支出日益增多,较大比例的村集体收入难以支撑开支需要。二是“消薄”成果巩固、持续提升难度大。发展集体经济路径不多,有许多村的经营性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县、乡统筹的物业项目,本村无持续可增收的项目,虽然实现了前一个三年“消薄”计划,但要实现倍增的目标则比较困难。三是部分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矛盾突出。各县(市、区)都有一些富裕村,现金资产较大。因投资理财人才少、能力弱、渠道狭窄,同时上级部门管理较死等多种原因,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路子少、压力大,矛盾突出。

6.依法管理观念还亟需进一步增强。一些政府部门和村干部还没有养成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自觉。从《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施行情况看,有许多明确规定未执行到位,如有的地方还未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的地方还未将乡镇会计代理机构的办公条件和人员工资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有的地方未及时兑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等等。同时,执法还不到位,自2016年5月1日以来,各县(市、区)未依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过相应的行政处罚,没有发挥《条例》应有的规范、震慑作用。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我市努力为建设“重要窗口”交出高分答卷、打造更多“金”字招牌的重要着力点,要坚持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智慧技术运用,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高质量发展。

1.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一是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升依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意识。二是加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力度,全面对标《条例》规定要求,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加大投入、搭建平台、配套制度、兑现政策等,加快补齐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短板,为推进法治化管理夯实基础。三是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执法力度,及时严格处理违法人员,真正起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2.深化拓展“后陈经验”,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一是规范民主决策、完善民主管理。要加强对《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召开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听取、审查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关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工作报告和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关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农村集体资产年度经营管理和制度建设重大事项”等规定的执行,并要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列为对乡、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要加强对村监委工作的指导,推动村监委对村内重要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要前置村监委对报销发票的签字监督,让村监委主任切实负起责任。三是提高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的质量。继续完善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推行“点题公开”、“质询公开”等方式,面对面接受群众质疑;积极推广数字化公开,如手机app、电视互动平台等公开方式,让群众查阅、监督更方便、更充分。

3.加强乡镇代理中心建设,完善代理服务机制。要在坚持村财乡管的基础上,加强乡镇代理中心建设,提高代理服务和监管水平。一是提高代理中心会计服务能力。导入竞争机制,全面推广与银行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的方法,共建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不断提高代理中心会计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同时,要加强对“三资”代理中心业务的考核,以此作为兑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依据。二是继续推进代理服务全覆盖。要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将行政村级以下集体组织的‘三资’管理统一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的要求,将行政村下属的自然村、队(组),村老年协会、居家养老中心、村办企业等村内其他组织掌握的集体资产,全部纳入乡镇代理中心的监管。要研究落实村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实现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保障村集体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完善代理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票据审核机制,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代理会计、农经员分工协作的“三审核”机制,并要建立镇、村对争议支出的及时协调解决机制。四是提高村报账员队伍水平。村报帐员是代理服务的基础环节,要探索创新村级报账员选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面向社会由乡镇统一招聘,提高报账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规范村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集体资产运营绩效。一是强化村级项目建设的预决算约束。增强村级财务收支的计划性,严控不合理支出,实现增收节支。要加强对村建设项目民主决策制度落实的检查,克服随意上项目;要加强村建设项目的预决算约束,克服随意扩大项目;要建立村级建设项目库,完善乡镇对村级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的审查把关制度,确保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二是健全完善工程发包管理制度。既要防止村级建设工程拆分、肢解,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又要降低村集体的负担。如对村级同类建设项目,可以打包由乡镇统一招投标。三是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运营制度。切实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和监督,规范集体产权交易,既要确保集体资金安全,又能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5.健全上级监督机制,提高管控纠错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乡镇农经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和《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乡镇农经员队伍配备,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专职农经干部;要定期对乡镇、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审计标准化,提高审计监督质量。积极构建村级清帐理财、乡镇(街道)组织清账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县级重点清账审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完善村集体资产分级审计的监督制度,并要细化审计机构选择、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工作标准等制度。注重审计(清帐)结果运用,督促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发展数字农经,落实智慧监管。全面推广新省版“三资”系统,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行村务卡等去现金化改革举措,形成收支非现金结算的闭环管理。要按照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村级组织巡察监察,对反映集中事项要开展专项检查。

6.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要着力提高村集体经营能力,提高村级组织“造血”能力;要引导围绕自身资源、自身优势,积极探索美丽经济、电商经济等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经。二是巩固提升“消薄”成果。进一步落实省里新一轮加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确保在责任落实、项目发展、资产盘活、结对帮扶、财政支持等方面有新的加强,不断提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同时,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力度,确保经济薄弱村收入底线。三是继续做好村级债务管控化解工作。各级政府要及时兑现奖励扶持政策,并要建立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债务化解相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要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债务)等情况全部纳入“三资”管理范围,实现源头监管,并制定科学的债务化解计划。四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激活潜力。要加快各县(市、区)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综合性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要总结推广义乌市、浦江县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着力在农村集体产权赋权活权上有新的突破,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夯实基础,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张荣贵副主任的带领下,于今年8月底开始组织开展了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认真调阅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度文件以及市农业农村局的农经年度报表等材料;到9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各地实际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市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起比较系统完善、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体系,有效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制度建设,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坚持把建立健全制度作为规范“三资”管理的基础,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推进“清廉金农”建设的意见》、《关于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会计委托管理、农村审计监督、村级债务管理等各个方面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去年以来,东阳市、磐安县等地比较系统地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创新完善了管理制度;坚持村财乡管,永康、东阳、磐安、婺城等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各地农商银行合作,加强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建设,提高了乡镇代理中心服务监管水平;推动农村“三资”数字监督管理综合平台建设,智慧监管逐步推进,永康市、兰溪市被列为全省首批5个新省版“三资”系统试点县市。目前,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基本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体系,促进了有章理事、按章办事的落实。

2.创造“后陈经验”,民主监督不断强化。武义县建立村民财务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后陈经验”在全国推广后,成为了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全市各地都认真践行,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全面推行,有的县市还积极探索数字化公开形式,通过数字电视、手机终端等形式,丰富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部署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强化村级“微权力”监督,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

3.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积极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了集体资产的家底和权属关系,截止去年底全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社3409个,改革量化资产总额171.74亿元,20-年实现股金分红总额2.92亿元,完成股份制改革村社比例达到97.6%。全面实施农村承包经营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义乌市、浦江县获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开展股权流转和抵押贷款等,完善了农村资产各项权能,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4.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消薄”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创新集体经济发展载体,先后开展“富村五年计划”、“新一轮发展集体经济三年行动”等活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经营性收入、高收入村占比等得到不断提升。20-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65.27亿元,比“十三五”末的20-年38.39亿元增长了70.02%,年均增长达到了14.3%。认真实施“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消薄”工作农村发展用地、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全省率先建立“2+1”结对帮扶机制,加快实施飞地抱团、异地物业等消薄项目建设,总结推广“消薄”经验,努力促进持续增收,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省定“消薄”任务。同时,各地高度重视村级债务管控和化解工作,认真开展村级债务的调查清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对负债严重、化解有困难的村,落实“一村一策”帮扶化解举措。

对标乡村治理方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重要窗口”建设的定位,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依然存在不少矛盾问题和短板,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1.乡镇代理中心运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村财乡管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一项有效的手段,20-年实施以来已经运行近二十年,有的方面已经不适应发展要求。一是代理中心监管力量薄弱。目前仍有不少县(市、区)的代理中心会计由于工资待遇偏低,人员流动频繁,年轻骨干留不住,不稳定、不专业的问题较为突出,直接影响到代理服务和监管能力。二是代理中心监管委托代理没有实现全覆盖。还有一些地方行政村下属的自然村、队(组),村老年协会、居家养老中心、村办企业等村内其他组织掌握的部分集体资产,没有全部纳入代理中心的监管范围。村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还未破题,监督方式、监督职责不明确,存在有的村社为规避“三资”管理的约束,专门注册村属企业,处理违规开支。三是代理中心制度执行还不严格。有的乡镇代理中心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对不规范、无效支出票据予以入账;有的代理中心未严格执行限额审批制度。四是村级报账员队伍不适应发展要求。村级报账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等情况,有的地方还有80多岁的报帐员在岗,难以适应行政村扩大、业务增多、推行智慧管理等需要。许多报账员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对发现的问题不敢监督或者放弃监督。

2.村级建设项目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村庄建设项目统筹规划不够。村级项目建设普遍缺少统筹规划,预决算不严格,决策不规范,随意上建设项目,随意扩大建设项目;部分乡镇或者主管部门,对村级项目申报缺乏引导和监管,把关不够严,造成绩效较差、资源浪费或者村级过度负债。二是村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有的未通过招投标,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有的无公司法人资质的社会个人违规承建;有的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项目建设违规转包分包;有的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程质量较差等。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需要不断深化和创新。一是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各地村集体资产管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刚性,一些村未按规定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者存在事后补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的现象;二是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少地方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实际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参与村务决策、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深,存在监督不了或者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等情况。三是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公开不够到位。许多地方的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以村务公开栏定期纸质公开为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公开的还不多;有的公开内容笼统,只有总开支,没有明细;有的重大支出项目公开不及时,甚至不公开。

4.上级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乡镇农经监管力量薄弱。乡镇农经队伍是农村集体资产的主要监管力量,但各县(市、区)乡镇农经员普遍缺乏,且兼职较多,精力难以集中,有的县(市)的有些乡镇甚至没有在编人员,与省里要求的“1-3万人配备2名,3万人以上配备不少于3名”的要求差距很大。随着乡镇农经工作内容不断增多,包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消薄”、土地流转服务、农村经济统计等等,乡镇农经员队伍建设问题将日益凸显。二是清帐理财、审计不够到位,效果不明显。目前的村级清帐理财、审计仅限于村级财务收支流水,未延伸至村级资产、资源以及决策和绩效等,存在清帐理财(审计)不到位、结果运用不到位现象。

5.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一是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村级集体经济不平衡现象突出,不少县(市、区)往往10%的村占70%的收入。全市有近40%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对照新一轮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我市有近一半的村将是省定相对薄弱村,数量全省第一。当前村级集体刚性支出日益增多,较大比例的村集体收入难以支撑开支需要。二是“消薄”成果巩固、持续提升难度大。发展集体经济路径不多,有许多村的经营性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县、乡统筹的物业项目,本村无持续可增收的项目,虽然实现了前一个三年“消薄”计划,但要实现倍增的目标则比较困难。三是部分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矛盾突出。各县(市、区)都有一些富裕村,现金资产较大。因投资理财人才少、能力弱、渠道狭窄,同时上级部门管理较死等多种原因,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路子少、压力大,矛盾突出。

6.依法管理观念还亟需进一步增强。一些政府部门和村干部还没有养成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自觉。从《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施行情况看,有许多明确规定未执行到位,如有的地方还未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的地方还未将乡镇会计代理机构的办公条件和人员工资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有的地方未及时兑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等等。同时,执法还不到位,自20-年5月1日以来,各县(市、区)未依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过相应的行政处罚,没有发挥《条例》应有的规范、震慑作用。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我市努力为建设“重要窗口”交出高分答卷、打造更多“金”字招牌的重要着力点,要坚持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智慧技术运用,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高质量发展。

1.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一是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升依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意识。二是加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力度,全面对标《条例》规定要求,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加大投入、搭建平台、配套制度、兑现政策等,加快补齐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短板,为推进法治化管理夯实基础。三是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执法力度,及时严格处理违法人员,真正起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2.深化拓展“后陈经验”,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一是规范民主决策、完善民主管理。要加强对《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召开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听取、审查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关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工作报告和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关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农村集体资产年度经营管理和制度建设重大事项”等规定的执行,并要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列为对乡、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要加强对村监委工作的指导,推动村监委对村内重要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要前置村监委对报销发票的签字监督,让村监委主任切实负起责任。三是提高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的质量。继续完善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推行“点题公开”、“质询公开”等方式,面对面接受群众质疑;积极推广数字化公开,如手机app、电视互动平台等公开方式,让群众查阅、监督更方便、更充分。

3.加强乡镇代理中心建设,完善代理服务机制。要在坚持村财乡管的基础上,加强乡镇代理中心建设,提高代理服务和监管水平。一是提高代理中心会计服务能力。导入竞争机制,全面推广与银行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的方法,共建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不断提高代理中心会计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同时,要加强对“三资”代理中心业务的考核,以此作为兑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依据。二是继续推进代理服务全覆盖。要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将行政村级以下集体组织的‘三资’管理统一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的要求,将行政村下属的自然村、队(组),村老年协会、居家养老中心、村办企业等村内其他组织掌握的集体资产,全部纳入乡镇代理中心的监管。要研究落实村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实现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保障村集体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完善代理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票据审核机制,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代理会计、农经员分工协作的“三审核”机制,并要建立镇、村对争议支出的及时协调解决机制。四是提高村报账员队伍水平。村报帐员是代理服务的基础环节,要探索创新村级报账员选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面向社会由乡镇统一招聘,提高报账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规范村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集体资产运营绩效。一是强化村级项目建设的预决算约束。增强村级财务收支的计划性,严控不合理支出,实现增收节支。要加强对村建设项目民主决策制度落实的检查,克服随意上项目;要加强村建设项目的预决算约束,克服随意扩大项目;要建立村级建设项目库,完善乡镇对村级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的审查把关制度,确保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二是健全完善工程发包管理制度。既要防止村级建设工程拆分、肢解,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又要降低村集体的负担。如对村级同类建设项目,可以打包由乡镇统一招投标。三是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运营制度。切实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和监督,规范集体产权交易,既要确保集体资金安全,又能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5.健全上级监督机制,提高管控纠错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乡镇农经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和《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乡镇农经员队伍配备,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专职农经干部;要定期对乡镇、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审计标准化,提高审计监督质量。积极构建村级清帐理财、乡镇(街道)组织清账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县级重点清账审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完善村集体资产分级审计的监督制度,并要细化审计机构选择、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工作标准等制度。注重审计(清帐)结果运用,督促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发展数字农经,落实智慧监管。全面推广新省版“三资”系统,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行村务卡等去现金化改革举措,形成收支非现金结算的闭环管理。要按照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村级组织巡察监察,对反映集中事项要开展专项检查。

6.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要着力提高村集体经营能力,提高村级组织“造血”能力;要引导围绕自身资源、自身优势,积极探索美丽经济、电商经济等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经。二是巩固提升“消薄”成果。进一步落实省里新一轮加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确保在责任落实、项目发展、资产盘活、结对帮扶、财政支持等方面有新的加强,不断提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同时,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力度,确保经济薄弱村收入底线。三是继续做好村级债务管控化解工作。各级政府要及时兑现奖励扶持政策,并要建立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债务化解相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要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债务)等情况全部纳入“三资”管理范围,实现源头监管,并制定科学的债务化解计划。四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激活潜力。要加快各县(市、区)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综合性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要总结推广义乌市、浦江县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着力在农村集体产权赋权活权上有新的突破,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

为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有效地保障资产的正常运营,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更大作用,努力提高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水平,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现就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村级投入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从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出发,明确工作目的,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全面推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规范投入行为,维护农村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和谐发展,力争在2012年底全镇8个村都达到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资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争创一批区市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村。

1、货币资金管理。认真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支付的项目,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下出借。社会捐款、企业赞助、上争资金等作为村级收入及时入账。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村组集体货币资金在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村集体除留存1500元备用金外,余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解交镇经管站统管,实行专户储存。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的财务管理流程,对手续不完备和超年初经济收支预算方案的开支,不准付款。

2、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专人负责保管制度,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登记簿,分类建好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台账,对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公开拍卖或转让,做到能卖不租,能租不闲。每年盘点固定资产不少于一次,盘盈盘亏都要查明原因,因人为遗失、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固定资产的更新和购置,应根据年初经济收支预算方案办理,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须经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并报镇审核备案。

3、对外投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资产以参股等形式参与对外投资的,无论是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都必须认真履行投资手续。村“两委会”对投资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期限、投资效益在认真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交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写对外投资审批备案表,会同投资协议书一并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4、资源性资产管理。认真核查村级资源性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对资源性资产要搞好承包,充分挖掘资源性资产的增值潜力,承包合同做到主体合法、文本统一、责权利明确。所有承包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全面实行公开招投标和先缴款后承包的办法进行。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由镇经管站办理鉴证或司法部门公证,合同签订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包、转让的,由双方协商,经发包方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否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5、其他资产管理。牲畜(禽)资产、林业资产及其他资产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加强会计核算。

6、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管理。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规范运行、严禁负债”的原则,项目立项、项目规模、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必须由村“两委会”提出草案,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单个项目投资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镇分工到村的党政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镇经管站备案;单个项目投资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按公开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招投标工作由村“两委会”组织,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员、村务工作督导员全程参与监督,镇纪委、监察室、经管站、财政所等职能部门派员督导,镇经管站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协议、施工合同签订工作的把关、指导、鉴证工作。单个项目投资3万元以上的由镇主管部门组织招投标。建设项目完工后,村“两委会”会同镇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村民代表一起对项目工程进行验收,填写项目工程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项。不管什么项目,都要规定不低于12个月的10-30%质量保证金。

7、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工程建设、中心工作及开展其它村务工作用工管理。各村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用工登记簿(卡),当日认真登记用工情况,当月结算用工结果,每季在审核、理财、审批的基础上,对用工费用兑现入账并张榜公布。

规范管理好村集体资产是维护农村稳定,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做好当前农村工作重要抓手。镇成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镇一把手带队,镇纪检、监察、农经、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镇干部要到村进行指导、协调,及时掌握资产管理的情况、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村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村的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镇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制度,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站负责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检查考核工作,对规范管理业绩好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因管理不力使集体资产产生损失的负责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各村要积极探索集体资产管理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确保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席瑾,高守俊.行政村合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的问题和建议[j].农业经济,2005(08)。

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米易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革要求,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把清产核资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摸清集体家底、厘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学习和借鉴各地改革先进经验,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增添工作举措,按时按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按照省、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2018年4月,我县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全县12个乡镇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引进第三方技术公司全程指导改革工作。县产改办深入乡镇、村组对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12个乡镇87个村814个村民小组和4个居民小组及1个集体经济所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经清查核实,我县各类资产(含资金)总额为18.01亿元(经营性资产14.9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10亿元),负债总额为1.5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46亿元,待界定资产0.2484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资源性资产)163.37万亩(农用地118.92万亩、建设用地8.74万亩、未利用地35.71万亩),待界定土地0.5171万亩。现已同步完成了数据录入、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工作,并接受了省级验收。

(一)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米易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工作组;村“两委”班子在乡镇指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6次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会商改革事项,统筹解决改革问题,推动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单项考核,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全覆盖实地督促检查4次,不定期检查11次,下发问题清单80余份,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了2次书面通报和6次会议通报,形成赶超压力。四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需的485万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已拨付125万元。

(二)坚持吃透政策,把准改革方向。结合米易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引领,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针对清产核资数据填报和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和公示的通知》,为各乡镇规范填报和公示提供参考;针对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政策领会难的工作实际,创新编制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等改革配套文件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改革的目的意义、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做了详细说明,为顺利推动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三)坚持宣传发动,凝聚改革合力。一是凝聚改革共识。充分利用政策培训会、动员会、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法步骤及程序,建立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微信群、qq群,强化日常工作交流沟通,传达学习贯彻各项政策,动员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二是纵深推进宣传。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走进乡镇、村社指导相结合方式,对12个乡镇开展全覆盖培训19次,培训干部群众1400人次;编制下发《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500余本、《米易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55000余份、《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3500余本,编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60余期,发送改革宣传短信2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坚持总体部署,压实改革责任。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与12个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清产核资目标任务,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原农牧、国土、林业、水务等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已有登记确权成果,及时返还乡镇、村、组,各乡镇切实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明确有1名财务人员、1名业务人员专门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引入第三方四川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程提供咨询服务、现场指导,确保改革程序规范、顺利推进。通过层层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做到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强化过程调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召开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政策要求,通报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五)坚持规范操作,做实资产清理。一是严格操作程序。印发《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操作程序进行,并全程留痕,真正把家底摸清。二是严格工作要求标准。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求对乡镇、村、组三级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要求原财政、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列出清单,将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按程序移交村集体;对往来款项采取公示、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进行了核对,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取实地盘查等方法,进行逐一清查核实;对资源性资产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国土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进行全面查实。三是严格督促检查验收标准。县产改办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并结合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办法定期、不定期指导督查10余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80余份,反馈各类问题200余个,并跟踪督促乡镇、村组及时进行整改;对工作未按时间节点要求、程序标准、阶段性目标任务按期推进,督查过程中发现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同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干部学习日为平台,对工作推进滞后、政策把握不准的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专题培训,随机进行现场考试,以考促学;针对个别乡镇不够重视,县领导亲自带队到乡镇督促,进行闭卷考试和政策宣传。四是严格群众认可评价标准。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最高评价标准,每个环节必须让村民代表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公开公正、透明运作、群众满意。五是严格档案管理标准。及时指导完成文件、会议资料、工作通报、联席会等档案归档,做好档案收集、交接、保存工作,并选取撒莲镇禹王宫村清产核资工作全套资料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根据相关指导建议,及时完善,并作为档案资料归档标准在全县推广,扎实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一)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通过对集体三类资产清查核实,解决了长年无法化解的债权债务问题,实现了底子清、账目明,既明晰了集体所有权,也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清产核资,把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依据,让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优化集体资产结构。通过清产核资依法依规处置了一批毁损、报废或无法使用资产,解决了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物不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集体资产结构。

(四)规范集体资产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台账,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对债权债务履行等实行有效监控,实时掌握村组级资产变动情况。

(一)改革动力不足。因部分村组经营性资产较少,资源资产又按“谁开荒、谁受益”原则由农户耕种,故部分村组干部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无实际价值,加之改革打破了原有利益分配模式,个别村组落实改革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工作滞后。

(二)政策把握不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新任务、新工作,可参考可借鉴经验少,虽有各级政策指导,但在实际工作推进中仍存在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

(三)财政保障压力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牵扯范围广、事项多,改革工作推进中财政压力较大。

(一)提升思想认识,不折不扣狠抓落实。对村组干部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村组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把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学习,积极稳步推进改革。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可复制粘贴的经验。我们将在前期基础上,再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学懂弄通,对整体政策把好关。同时,加大对乡镇村组的宣传力度和技术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确保改革按期高质量完成。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米易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革要求,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把清产核资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摸清集体家底、厘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学习和借鉴各地改革先进经验,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增添工作举措,按时按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按照省、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2018年4月,我县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全县12个乡镇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引进第三方技术公司全程指导改革工作。县产改办深入乡镇、村组对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12个乡镇87个村814个村民小组和4个居民小组及1个集体经济所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经清查核实,我县各类资产(含资金)总额为18.01亿元(经营性资产14.9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10亿元),负债总额为1.5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46亿元,待界定资产0.2484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资源性资产)163.37万亩(农用地118.92万亩、建设用地8.74万亩、未利用地35.71万亩),待界定土地0.5171万亩。现已同步完成了数据录入、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工作,并接受了省级验收。

(一)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米易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工作组;村“两委”班子在乡镇指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6次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会商改革事项,统筹解决改革问题,推动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单项考核,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全覆盖实地督促检查4次,不定期检查11次,下发问题清单80余份,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了2次书面通报和6次会议通报,形成赶超压力。四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需的485万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已拨付125万元。

(二)坚持吃透政策,把准改革方向。结合米易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引领,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针对清产核资数据填报和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和公示的通知》,为各乡镇规范填报和公示提供参考;针对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政策领会难的工作实际,创新编制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等改革配套文件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改革的目的意义、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做了详细说明,为顺利推动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三)坚持宣传发动,凝聚改革合力。一是凝聚改革共识。充分利用政策培训会、动员会、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法步骤及程序,建立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微信群、qq群,强化日常工作交流沟通,传达学习贯彻各项政策,动员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二是纵深推进宣传。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走进乡镇、村社指导相结合方式,对12个乡镇开展全覆盖培训19次,培训干部群众1400人次;编制下发《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500余本、《米易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55000余份、《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3500余本,编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60余期,发送改革宣传短信2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坚持总体部署,压实改革责任。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与12个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清产核资目标任务,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原农牧、国土、林业、水务等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已有登记确权成果,及时返还乡镇、村、组,各乡镇切实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明确有1名财务人员、1名业务人员专门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引入第三方四川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程提供咨询服务、现场指导,确保改革程序规范、顺利推进。通过层层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做到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强化过程调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召开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政策要求,通报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米易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革要求,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把清产核资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摸清集体家底、厘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学习和借鉴各地改革先进经验,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增添工作举措,按时按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按照省、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2018年4月,我县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全县12个乡镇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引进第三方技术公司全程指导改革工作。县产改办深入乡镇、村组对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12个乡镇87个村814个村民小组和4个居民小组及1个集体经济所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经清查核实,我县各类资产(含资金)总额为18.01亿元(经营性资产14.9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10亿元),负债总额为1.5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46亿元,待界定资产0.2484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资源性资产)163.37万亩(农用地118.92万亩、建设用地8.74万亩、未利用地35.71万亩),待界定土地0.5171万亩。现已同步完成了数据录入、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工作,并接受了省级验收。

(一)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米易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工作组;村“两委”班子在乡镇指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6次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会商改革事项,统筹解决改革问题,推动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单项考核,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全覆盖实地督促检查4次,不定期检查11次,下发问题清单80余份,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了2次书面通报和6次会议通报,形成赶超压力。四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需的485万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已拨付125万元。

(二)坚持吃透政策,把准改革方向。结合米易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引领,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针对清产核资数据填报和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和公示的通知》,为各乡镇规范填报和公示提供参考;针对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政策领会难的工作实际,创新编制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等改革配套文件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改革的目的意义、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做了详细说明,为顺利推动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三)坚持宣传发动,凝聚改革合力。一是凝聚改革共识。充分利用政策培训会、动员会、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法步骤及程序,建立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微信群、qq群,强化日常工作交流沟通,传达学习贯彻各项政策,动员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二是纵深推进宣传。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走进乡镇、村社指导相结合方式,对12个乡镇开展全覆盖培训19次,培训干部群众1400人次;编制下发《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500余本、《米易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55000余份、《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3500余本,编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60余期,发送改革宣传短信2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坚持总体部署,压实改革责任。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与12个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清产核资目标任务,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原农牧、国土、林业、水务等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已有登记确权成果,及时返还乡镇、村、组,各乡镇切实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明确有1名财务人员、1名业务人员专门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引入第三方四川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程提供咨询服务、现场指导,确保改革程序规范、顺利推进。通过层层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做到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强化过程调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召开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政策要求,通报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五)坚持规范操作,做实资产清理。一是严格操作程序。印发《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操作程序进行,并全程留痕,真正把家底摸清。二是严格工作要求标准。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求对乡镇、村、组三级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要求原财政、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列出清单,将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按程序移交村集体;对往来款项采取公示、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进行了核对,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取实地盘查等方法,进行逐一清查核实;对资源性资产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国土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进行全面查实。三是严格督促检查验收标准。县产改办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并结合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办法定期、不定期指导督查10余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80余份,反馈各类问题200余个,并跟踪督促乡镇、村组及时进行整改;对工作未按时间节点要求、程序标准、阶段性目标任务按期推进,督查过程中发现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同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干部学习日为平台,对工作推进滞后、政策把握不准的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专题培训,随机进行现场考试,以考促学;针对个别乡镇不够重视,县领导亲自带队到乡镇督促,进行闭卷考试和政策宣传。四是严格群众认可评价标准。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最高评价标准,每个环节必须让村民代表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公开公正、透明运作、群众满意。五是严格档案管理标准。及时指导完成文件、会议资料、工作通报、联席会等档案归档,做好档案收集、交接、保存工作,并选取撒莲镇禹王宫村清产核资工作全套资料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根据相关指导建议,及时完善,并作为档案资料归档标准在全县推广,扎实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一)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通过对集体三类资产清查核实,解决了长年无法化解的债权债务问题,实现了底子清、账目明,既明晰了集体所有权,也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清产核资,把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依据,让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优化集体资产结构。通过清产核资依法依规处置了一批毁损、报废或无法使用资产,解决了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物不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集体资产结构。

(四)规范集体资产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台账,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对债权债务履行等实行有效监控,实时掌握村组级资产变动情况。

(一)改革动力不足。因部分村组经营性资产较少,资源资产又按“谁开荒、谁受益”原则由农户耕种,故部分村组干部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无实际价值,加之改革打破了原有利益分配模式,个别村组落实改革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工作滞后。

(二)政策把握不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新任务、新工作,可参考可借鉴经验少,虽有各级政策指导,但在实际工作推进中仍存在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

(三)财政保障压力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牵扯范围广、事项多,改革工作推进中财政压力较大。

(一)提升思想认识,不折不扣狠抓落实。对村组干部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村组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把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学习,积极稳步推进改革。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可复制粘贴的经验。我们将在前期基础上,再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学懂弄通,对整体政策把好关。同时,加大对乡镇村组的宣传力度和技术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确保改革按期高质量完成。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

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村集体所有成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和非资源性资产。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也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如发展特色产业型集体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等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部分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路子不多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了集体经济薄弱,集体收入低,有的行政村连正常的经费开支都难以维持,长期靠政府“输血”和负债度日,特别是当下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如何突破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以村富引领民富的课题亟待研究。笔者通过对xx县xx乡13个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对新形势下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了一些思考,形成此调研报告。

xx乡位于xx县城北郊,距县城4公里,泉南高速xx互通口至县城连接线穿境而过,全乡国土总面积1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75万亩,林地9.5万亩,下辖13个行政村,236个村民小组,9630户农户,农村人口3.9万人,总人口4.2万人。xx乡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境内有以水稻、烟叶、脐橙、花卉苗木等为主的农业产业,特色产业以种养为主,其中烟叶生产历史较长,2008年该乡种植烟叶1920亩,此后每年都种植千亩以上,但2013年以前烟叶生产存在散户居多、技术落后、前期投入成本大、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留村劳动力老年化以及土地流转难等制约因素。自201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口支援xx县烟叶发展以来,该乡烟叶生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该乡有得天独厚的种植优质烟叶的自然生态条件和悠久的种植历史,做大做强烟草农业,把烟叶产业放在“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高度,推动烟叶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带动贫困对象致富,是该乡近期短效产业扶贫的方向。2013年,该乡开始打造塘石现代烟草农业综合示范点,覆盖区域含xx乡塘石、河坪、园塘等3个村,耕地面积2750亩,宜烟面积2460亩,基本烟田2120亩,有劳动力人口2085人,现涉及25个种烟村组,126户基本烟农。除烟叶生产外,该乡努力培育资源优势明显、地方特色突出的种养示范基地,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大力发展蔬菜、生猪、肉牛、草莓、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主导产业,重点扶持合富村现代农业园、上社村苗木基地和草莓基地,塘石村肉牛基地和苗木基地,仁塘、泗望村蔬菜基地等产业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特色产业。拟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烟叶为支柱,苗木花卉、大棚蔬菜、生猪养殖共繁荣的产业格局。在此基础上鼓励群众发展农家乐、现代家庭农业等模式,促进群众增收。

xx乡共辖13个行政村,“十三五”贫困村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盘活资产资源。通过盘活村集体所有荒山、荒地、荒水、荒滩资源、集体林地,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资产资源的经营权、使用权,增加村集体资产收益。如石燕村、合富村、大塘村等林地面积较广的几个村。

(二)流转土地增收。村集体将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承包等形式流转,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如泗望村、大塘村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租赁给砖厂,获得租金收入。

(三)物业租赁经营。村集体将村委会闲置房间、旧建筑资产等物业租赁给经营户,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如泗望村、榔木村、集瑞村、上社村,均是通过店面租赁的方式将村委会一楼或老村委会租赁给经营户获得集体经济收入。

(四)烟叶税收返还。20xx年xx乡全乡计划种植烟叶3100亩,收购烟叶77.5万斤,乡政府依据村烟叶收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任务完成比例返还烟税,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一部分。

近年来,xx县下大力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但离“有钱办事”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仅能维持日常开支,部分村甚至入不敷出,债台高筑。就拿xx乡13个行政村来说,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仅5个,3-5万元的村3个,无任何集体经济的村达5个,集体经济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集体资源缺乏。

拥有集体资源的多少是集体经济有无和强弱的重要因素,很多村集体拥有资源少,少量预留地、林地、荒山、果园都已经承包到户;村集体资产由于多年来的变卖、吃老本,流失严重,可利用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资源少之又少。

(二)政策投入不足。

xx县虽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也投入了一批资金,但由于财政吃紧,再加上多种惠农政策都是直接扶持到农户,直接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太少。

(三)发展意识不强。

各行政村广泛认为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村级功能要转型,要从经济发展、引导结构调整转变到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上来,强化服务职能,退出经营性领域;个别村干部开拓创新精神不够,有畏难情绪和后顾之忧,怕经营不善被群众指责,不能安心发展集体经济;部分村“两委”班子整体素质低,安于现状,多有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和开拓进取意识,村级战斗力严重不足。

(四)发展差距明显。

区域位置较好的村,如榔木村、泗望村等工业园、县城周边村,依托工业园区,通过土地承包、租赁经营等办法获得了一定的村集体收入来源;而位置偏远的村依靠自然资源的有限开发增加集体收入,集体经济薄弱,且交通条件落后,受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投资环境差的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难度大。

(五)产业缺乏支撑。

一是农业产业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虽然有花卉、脐橙、烟叶等特色产业,但受山陡地少、土壤贫瘠、传统农耕思想严重等因素影响,并且缺乏龙头企业,导致经营规模小、管理粗放、效率低、效益差,产业效益不明显。二是工业经济几乎为零。因受地理位置、历史因素、交通条件等影响,没有一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有的零星分布在个别村的小型砖厂也多为家庭作坊式的生产,近一年来大部分已关闭停产。三是服务业发展严重不足。全乡没有一家物流企业的网点;商贸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没有一个1千平方米以上的超市;旅游资源优势转化率低,旅游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规划滞后、开发不足、宣传不力,存在景点分散、看点不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经济效益不明显。

(一)强化村级班子建设。

一是优化村“两委”班子,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打破行业、身份、地域限制,从致富带头人、科技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国家正式干部等人群中,大胆选用思想解放、事业心强、思路清晰、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干部的培养和教育。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三是进一步落实干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打消干部求稳怕乱、不想发展、不敢发展的思想包袱,增强干部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解决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

(二)加大金融信贷扶持。

提高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要把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支持集体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和经济实体,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贴息资金,解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第一桶金”的问题。如20xx年xx县出台的村级光伏发电设备安装政策,由县一级统筹金融资金,以行政村为单位办理贷款安装集中式光伏电站,惠及部分贫困户至脱贫,脱贫后直接成为村集体资产。

(三)创办集体产业基地。

以村委会为经营主体创办集体产业基地,通过直接投资经营或委托经营获得产业收入,在不改变集体资金实际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能人进入村集体经济,形成完善的股份制运营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管理有序、运作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如依托金融扶持政策及各级产业扶贫政策,流转农户土地,并将其土地作价入股,建设好产业基地后村集体自主经营或通过出租等方式交由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从而获得集体经济收益。

对各行政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点、造册登记、确权颁证,通过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山塘、水库、门面、老校舍、生产加工场地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采取对外招标承包、租赁、参股经营、联合开发等方式提高利用率,实现稳定、可持续在收入来源。

(五)充分开发旅游资源。

鼓励合富村、xx村、石燕村、塘石村等拥有一定民俗文化、农业特色、生态资源的村,通过深入挖掘自然、历史、人文等资源,兴建乡村游、生态游、农家乐、采摘园等项目,大力发展田园经济、观光经济,开辟集体增收新渠道。

(六)加大政府政策扶持。

县政府应加大对村级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改善投资环境,在交通、水利、生态环境方面加大投入,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大公共财政向村级集体的倾斜幅度,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注入,加大公共财政向村级的倾斜幅度势在必行。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夯实基础,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张荣贵副主任的带领下,于今年8月底开始组织开展了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认真调阅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度文件以及市农业农村局的农经年度报表等材料;到9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各地实际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市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起比较系统完善、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体系,有效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制度建设,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坚持把建立健全制度作为规范“三资”管理的基础,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推进“清廉金农”建设的意见》、《关于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会计委托管理、农村审计监督、村级债务管理等各个方面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去年以来,东阳市、磐安县等地比较系统地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创新完善了管理制度;坚持村财乡管,永康、东阳、磐安、婺城等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各地农商银行合作,加强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建设,提高了乡镇代理中心服务监管水平;推动农村“三资”数字监督管理综合平台建设,智慧监管逐步推进,永康市、兰溪市被列为全省首批5个新省版“三资”系统试点县市。目前,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基本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体系,促进了有章理事、按章办事的落实。

2.创造“后陈经验”,民主监督不断强化。武义县建立村民财务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后陈经验”在全国推广后,成为了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全市各地都认真践行,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全面推行,有的县市还积极探索数字化公开形式,通过数字电视、手机终端等形式,丰富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部署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强化村级“微权力”监督,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

3.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积极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了集体资产的家底和权属关系,截止去年底全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社3409个,改革量化资产总额171.74亿元,2019年实现股金分红总额2.92亿元,完成股份制改革村社比例达到97.6%。全面实施农村承包经营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义乌市、浦江县获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开展股权流转和抵押贷款等,完善了农村资产各项权能,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4.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消薄”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创新集体经济发展载体,先后开展“富村五年计划”、“新一轮发展集体经济三年行动”等活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经营性收入、高收入村占比等得到不断提升。2019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65.27亿元,比“十三五”末的2015年38.39亿元增长了70.02%,年均增长达到了14.3%。认真实施“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消薄”工作农村发展用地、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全省率先建立“2+1”结对帮扶机制,加快实施飞地抱团、异地物业等消薄项目建设,总结推广“消薄”经验,努力促进持续增收,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省定“消薄”任务。同时,各地高度重视村级债务管控和化解工作,认真开展村级债务的调查清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对负债严重、化解有困难的村,落实“一村一策”帮扶化解举措。

对标乡村治理方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重要窗口”建设的定位,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依然存在不少矛盾问题和短板,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1.乡镇代理中心运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村财乡管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一项有效的手段,2003年实施以来已经运行近二十年,有的方面已经不适应发展要求。一是代理中心监管力量薄弱。目前仍有不少县(市、区)的代理中心会计由于工资待遇偏低,人员流动频繁,年轻骨干留不住,不稳定、不专业的问题较为突出,直接影响到代理服务和监管能力。二是代理中心监管委托代理没有实现全覆盖。还有一些地方行政村下属的自然村、队(组),村老年协会、居家养老中心、村办企业等村内其他组织掌握的部分集体资产,没有全部纳入代理中心的监管范围。村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还未破题,监督方式、监督职责不明确,存在有的村社为规避“三资”管理的约束,专门注册村属企业,处理违规开支。三是代理中心制度执行还不严格。有的乡镇代理中心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对不规范、无效支出票据予以入账;有的代理中心未严格执行限额审批制度。四是村级报账员队伍不适应发展要求。村级报账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等情况,有的地方还有80多岁的报帐员在岗,难以适应行政村扩大、业务增多、推行智慧管理等需要。许多报账员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对发现的问题不敢监督或者放弃监督。

2.村级建设项目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村庄建设项目统筹规划不够。村级项目建设普遍缺少统筹规划,预决算不严格,决策不规范,随意上建设项目,随意扩大建设项目;部分乡镇或者主管部门,对村级项目申报缺乏引导和监管,把关不够严,造成绩效较差、资源浪费或者村级过度负债。二是村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有的未通过招投标,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有的无公司法人资质的社会个人违规承建;有的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项目建设违规转包分包;有的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程质量较差等。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需要不断深化和创新。一是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各地村集体资产管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刚性,一些村未按规定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者存在事后补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的现象;二是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少地方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实际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参与村务决策、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深,存在监督不了或者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等情况。三是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公开不够到位。许多地方的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以村务公开栏定期纸质公开为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公开的还不多;有的公开内容笼统,只有总开支,没有明细;有的重大支出项目公开不及时,甚至不公开。

4.上级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乡镇农经监管力量薄弱。乡镇农经队伍是农村集体资产的主要监管力量,但各县(市、区)乡镇农经员普遍缺乏,且兼职较多,精力难以集中,有的县(市)的有些乡镇甚至没有在编人员,与省里要求的“1-3万人配备2名,3万人以上配备不少于3名”的要求差距很大。随着乡镇农经工作内容不断增多,包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消薄”、土地流转服务、农村经济统计等等,乡镇农经员队伍建设问题将日益凸显。二是清帐理财、审计不够到位,效果不明显。目前的村级清帐理财、审计仅限于村级财务收支流水,未延伸至村级资产、资源以及决策和绩效等,存在清帐理财(审计)不到位、结果运用不到位现象。

5.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一是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村级集体经济不平衡现象突出,不少县(市、区)往往10%的村占70%的收入。全市有近40%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对照新一轮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我市有近一半的村将是省定相对薄弱村,数量全省第一。当前村级集体刚性支出日益增多,较大比例的村集体收入难以支撑开支需要。二是“消薄”成果巩固、持续提升难度大。发展集体经济路径不多,有许多村的经营性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县、乡统筹的物业项目,本村无持续可增收的项目,虽然实现了前一个三年“消薄”计划,但要实现倍增的目标则比较困难。三是部分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矛盾突出。各县(市、区)都有一些富裕村,现金资产较大。因投资理财人才少、能力弱、渠道狭窄,同时上级部门管理较死等多种原因,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路子少、压力大,矛盾突出。

6.依法管理观念还亟需进一步增强。一些政府部门和村干部还没有养成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自觉。从《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施行情况看,有许多明确规定未执行到位,如有的地方还未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的地方还未将乡镇会计代理机构的办公条件和人员工资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有的地方未及时兑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等等。同时,执法还不到位,自2016年5月1日以来,各县(市、区)未依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过相应的行政处罚,没有发挥《条例》应有的规范、震慑作用。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我市努力为建设“重要窗口”交出高分答卷、打造更多“金”字招牌的重要着力点,要坚持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智慧技术运用,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高质量发展。

1.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一是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升依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意识。二是加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力度,全面对标《条例》规定要求,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加大投入、搭建平台、配套制度、兑现政策等,加快补齐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短板,为推进法治化管理夯实基础。三是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执法力度,及时严格处理违法人员,真正起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2.深化拓展“后陈经验”,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一是规范民主决策、完善民主管理。要加强对《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召开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听取、审查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关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工作报告和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关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农村集体资产年度经营管理和制度建设重大事项”等规定的执行,并要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列为对乡、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要加强对村监委工作的指导,推动村监委对村内重要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要前置村监委对报销发票的签字监督,让村监委主任切实负起责任。三是提高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的质量。继续完善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推行“点题公开”、“质询公开”等方式,面对面接受群众质疑;积极推广数字化公开,如手机app、电视互动平台等公开方式,让群众查阅、监督更方便、更充分。

3.加强乡镇代理中心建设,完善代理服务机制。要在坚持村财乡管的基础上,加强乡镇代理中心建设,提高代理服务和监管水平。一是提高代理中心会计服务能力。导入竞争机制,全面推广与银行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的方法,共建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不断提高代理中心会计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同时,要加强对“三资”代理中心业务的考核,以此作为兑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依据。二是继续推进代理服务全覆盖。要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将行政村级以下集体组织的‘三资’管理统一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的要求,将行政村下属的自然村、队(组),村老年协会、居家养老中心、村办企业等村内其他组织掌握的集体资产,全部纳入乡镇代理中心的监管。要研究落实村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实现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保障村集体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完善代理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票据审核机制,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代理会计、农经员分工协作的“三审核”机制,并要建立镇、村对争议支出的及时协调解决机制。四是提高村报账员队伍水平。村报帐员是代理服务的基础环节,要探索创新村级报账员选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面向社会由乡镇统一招聘,提高报账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规范村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集体资产运营绩效。一是强化村级项目建设的预决算约束。增强村级财务收支的计划性,严控不合理支出,实现增收节支。要加强对村建设项目民主决策制度落实的检查,克服随意上项目;要加强村建设项目的预决算约束,克服随意扩大项目;要建立村级建设项目库,完善乡镇对村级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的审查把关制度,确保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二是健全完善工程发包管理制度。既要防止村级建设工程拆分、肢解,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又要降低村集体的负担。如对村级同类建设项目,可以打包由乡镇统一招投标。三是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运营制度。切实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和监督,规范集体产权交易,既要确保集体资金安全,又能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5.健全上级监督机制,提高管控纠错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乡镇农经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和《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乡镇农经员队伍配备,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专职农经干部;要定期对乡镇、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审计标准化,提高审计监督质量。积极构建村级清帐理财、乡镇(街道)组织清账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县级重点清账审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完善村集体资产分级审计的监督制度,并要细化审计机构选择、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工作标准等制度。注重审计(清帐)结果运用,督促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发展数字农经,落实智慧监管。全面推广新省版“三资”系统,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行村务卡等去现金化改革举措,形成收支非现金结算的闭环管理。要按照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村级组织巡察监察,对反映集中事项要开展专项检查。

6.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是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要着力提高村集体经营能力,提高村级组织“造血”能力;要引导围绕自身资源、自身优势,积极探索美丽经济、电商经济等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经。二是巩固提升“消薄”成果。进一步落实省里新一轮加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确保在责任落实、项目发展、资产盘活、结对帮扶、财政支持等方面有新的加强,不断提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同时,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力度,确保经济薄弱村收入底线。三是继续做好村级债务管控化解工作。各级政府要及时兑现奖励扶持政策,并要建立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债务化解相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要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债务)等情况全部纳入“三资”管理范围,实现源头监管,并制定科学的债务化解计划。四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激活潜力。要加快各县(市、区)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综合性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要总结推广义乌市、浦江县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着力在农村集体产权赋权活权上有新的突破,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

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米易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革要求,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把清产核资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摸清集体家底、厘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学习和借鉴各地改革先进经验,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增添工作举措,按时按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按照省、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2018年4月,我县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全县12个乡镇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引进第三方技术公司全程指导改革工作。县产改办深入乡镇、村组对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12个乡镇87个村814个村民小组和4个居民小组及1个集体经济所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经清查核实,我县各类资产(含资金)总额为18.01亿元(经营性资产14.9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10亿元),负债总额为1.5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46亿元,待界定资产0.2484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资源性资产)163.37万亩(农用地118.92万亩、建设用地8.74万亩、未利用地35.71万亩),待界定土地0.5171万亩。现已同步完成了数据录入、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工作,并接受了省级验收。

(一)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米易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工作组;村“两委”班子在乡镇指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6次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会商改革事项,统筹解决改革问题,推动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单项考核,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全覆盖实地督促检查4次,不定期检查11次,下发问题清单80余份,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了2次书面通报和6次会议通报,形成赶超压力。四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需的485万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已拨付125万元。

(二)坚持吃透政策,把准改革方向。结合米易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引领,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针对清产核资数据填报和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和公示的通知》,为各乡镇规范填报和公示提供参考;针对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政策领会难的工作实际,创新编制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等改革配套文件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改革的目的意义、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做了详细说明,为顺利推动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三)坚持宣传发动,凝聚改革合力。一是凝聚改革共识。充分利用政策培训会、动员会、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法步骤及程序,建立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微信群、qq群,强化日常工作交流沟通,传达学习贯彻各项政策,动员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二是纵深推进宣传。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走进乡镇、村社指导相结合方式,对12个乡镇开展全覆盖培训19次,培训干部群众1400人次;编制下发《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500余本、《米易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55000余份、《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3500余本,编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60余期,发送改革宣传短信2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坚持总体部署,压实改革责任。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与12个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清产核资目标任务,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原农牧、国土、林业、水务等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已有登记确权成果,及时返还乡镇、村、组,各乡镇切实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明确有1名财务人员、1名业务人员专门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引入第三方四川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程提供咨询服务、现场指导,确保改革程序规范、顺利推进。通过层层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做到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强化过程调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召开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政策要求,通报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五)坚持规范操作,做实资产清理。一是严格操作程序。印发《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操作程序进行,并全程留痕,真正把家底摸清。二是严格工作要求标准。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求对乡镇、村、组三级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要求原财政、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列出清单,将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按程序移交村集体;对往来款项采取公示、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进行了核对,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取实地盘查等方法,进行逐一清查核实;对资源性资产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国土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进行全面查实。三是严格督促检查验收标准。县产改办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并结合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办法定期、不定期指导督查10余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80余份,反馈各类问题200余个,并跟踪督促乡镇、村组及时进行整改;对工作未按时间节点要求、程序标准、阶段性目标任务按期推进,督查过程中发现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同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干部学习日为平台,对工作推进滞后、政策把握不准的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专题培训,随机进行现场考试,以考促学;针对个别乡镇不够重视,县领导亲自带队到乡镇督促,进行闭卷考试和政策宣传。四是严格群众认可评价标准。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最高评价标准,每个环节必须让村民代表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公开公正、透明运作、群众满意。五是严格档案管理标准。及时指导完成文件、会议资料、工作通报、联席会等档案归档,做好档案收集、交接、保存工作,并选取撒莲镇禹王宫村清产核资工作全套资料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根据相关指导建议,及时完善,并作为档案资料归档标准在全县推广,扎实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一)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通过对集体三类资产清查核实,解决了长年无法化解的债权债务问题,实现了底子清、账目明,既明晰了集体所有权,也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清产核资,把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依据,让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优化集体资产结构。通过清产核资依法依规处置了一批毁损、报废或无法使用资产,解决了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物不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集体资产结构。

(四)规范集体资产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台账,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对债权债务履行等实行有效监控,实时掌握村组级资产变动情况。

(一)改革动力不足。因部分村组经营性资产较少,资源资产又按“谁开荒、谁受益”原则由农户耕种,故部分村组干部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无实际价值,加之改革打破了原有利益分配模式,个别村组落实改革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工作滞后。

(二)政策把握不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新任务、新工作,可参考可借鉴经验少,虽有各级政策指导,但在实际工作推进中仍存在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

(三)财政保障压力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牵扯范围广、事项多,改革工作推进中财政压力较大。

(一)提升思想认识,不折不扣狠抓落实。对村组干部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村组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把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学习,积极稳步推进改革。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可复制粘贴的经验。我们将在前期基础上,再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学懂弄通,对整体政策把好关。同时,加大对乡镇村组的宣传力度和技术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确保改革按期高质量完成。

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与法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农委于今年6至7月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听取了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到九龙坡区、璧山区、武隆县、云阳县,进行了实地调研。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参加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依法属于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我市已于20**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部分资产进行了清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盘活用好和规范监管农村集体资产,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年8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41号),要求全市在充分运用20**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基础上,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探索建立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及管理制度。

(一)认真开展清理,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按照要求,清产核资分为启动(20**年9-10月)、清理(20**年11月至20**年1月)、总结(20**年2月)三个阶段,统计数据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已初步摸清了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存量、结构、分布和管理使用情况,基本达到了账款、账实、账账相符,基本做到了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完整、真实、有效。

截至20**年12月31日,全市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下同)954个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中,共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88711个开展了清产核资,其中:乡镇级集体88个,村(居)级集体9501个,组(社)级集体79027个,另有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控股的企业及组织95个。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两部分总额804.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55.0亿元,固定资产577.7亿元。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总面积为10533.2万亩,主要包括:

一是农用地面积9524.4万亩,其中,耕地3668.2万亩,园地397.7万亩,林地5346.1万亩,草地52.8万亩。

二是建设用地550.5万亩,包括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3.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万亩。

三是未利用地面积458.3万亩,其中草地409.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万亩,其他用地40.9万亩。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道路设施(指乡道、村道)10.3万公里,其中乡道1.5万公里、村道8.7万公里。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库2272座,小型水闸112座,小水电站665座,机电井1273眼,水土保持工程1198处,小型灌溉排水泵站793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9597处,山坪塘16.2万口,窖池11.1万口,节水灌溉工程70.3万亩,小型堤防830.4公里,小型渠道3.4万公里,以及其他小微型水利工程7.1万处。(见附表)。

(二)深化重点改革,推进量化确权试点。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是我市深化改革25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全市清产核资工作的延续和深入,对于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着重要的作用。

改革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18家有关部门组成,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全面清理、明晰归属、量化确权、依法治理、合理分配、健全制度”的总思路在各区县(自治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农村(组、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并分为准备(20**年9-10月)、实施(20**年11月至20**年6月)、总结(20**年7-8月)三个阶段。具体做法:

一是资产界定。对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可转化经营利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对行政类、公共服务类非经营性资产和已经确权到户的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以及集体预留机动地、农民自留地、饲料地等土地资产,原则上不再量化确权到户。

二是成员界定。主要采取综合考虑历史原因、户籍变化、贡献大小等因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充分民主讨论后共同认定。

三是量化确股。将适合量化确股的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和股份数量量化到人,在股权设置上多数按照人口股和农龄股折股量化到人后,再发放股权证。

四是法人主体登记。有的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大多数未能登记,只是按照股份合作社原则,制定章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全市38个涉农区县选择了32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其中,村级180个,组(社)级140个。截止目前,已有308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界定,220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价值认定,193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成员界定,已界定成员人数36.5万人,96个村集体完成股份设置,已设置股份787.2万股。在量化确权改革的同时,试点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和资产有效经营形式的探索,已通过租赁、流转、地票交易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2106万元。调研中了解到,九龙坡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辖区106个村中,具备条件的94个村全面开展并完成了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武隆县白马镇铁佛村铁佛组以20**年户口关系为基础,明确成员身份,一人一股,将现金资产确权给股民,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管理模式。璧山县新堰村在改革中,股权确立后实行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配置到人。

(三)促进规范管理,扎实搞好各项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着重推进委托代理、财务公开、财务规范化、审计监督、平台建设以及产权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和财务公开。

一是全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多地成立了镇级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会计主体法律地位和理财机制不变。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各村、社提供会计核算服务,实行电算化管理,监督集体资产运作,促使财务管理走向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截止到20**年底,全市实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或涉农街道,下同)870个,占乡镇总数的91.2%,涉及村级单位8549个,占比达到92.6%。

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村和社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财务收支明细、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重大经济事项等必须及时定期公开。据统计,全市实行财务公开的的村达9227个,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8784个,分别占总数的99.9%和95.2%,除个别村外,村级的主要财务事项向全体村民作了公开。

2.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信息平台。

全市实行财务电算化的乡镇737个,占乡镇总数的77.3%,涉及村(居)委6575个,占村(居)委总数的71.2%。20**年起在全市开展“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当年实施20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九龙坡区、永川区、璧山区、綦江区、云阳县等区县已建成了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营适时记录、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加强了对村组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等资源监管,建立了区县级监管汇总、镇街级做账录入、村社报账查询的管理模式。

3.加强民主监督,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监督体制。事前,村级财务实行收、支预(决)算制度;事中,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事后,坚持实行定期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工作。20**年全市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单位14768个,全市除7个村因财务资料冻结等情况无法实施审计外,其余村均进行了审计,共审计村(居)民委员会成员42831人,平均每个村(居)委会审计4人以上;审计资产125.3亿元,负债34亿元,所有者权益91.3亿元。审计共发现违纪单位267个,违纪金额1016.3万元。通过实施审计,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妥善处理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震慑、教育了一大批干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一)清产核资中家底数的问题。

虽然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完成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但由于这项工作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分布范围广,政策性强,加上农村集体资产种类繁多,统计标准、口径不够统一,价值认定难度大,审核工作不细致等原因,导致区县(自治县)上报汇总数据与市级相关部门行业认定数据不尽一致,部分统计数据差异较大,家底数不够全面和清楚。部分资产如校舍、五保家园、村卫生室、村文化室(村文化服务中心)等,个别区县未填报,需要进一步核实。这次清理乡镇和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比较清楚,但组(社)一级数据反映不够全面。

(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中反映出的问题。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作出明确的界定,加上历史遗留等原因,对“农嫁女”、农转非人员、轮换工、去逝者等人员在股东身份和股利享受等方面各地的规定都不一致,在实施中社员之间往往争议较大。

二是三峡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涉及三峡移民的区县(自治县)普遍存在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以云阳县青龙街道马沱村为例,该村涉及外迁移民、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等特殊对象界定。

外迁移民和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如果在本村确股确权,本村村民难以接受,如果不在迁出地确股确权,外迁移民对原有集体经营资产确实做过贡献。针对这类人员的确权确股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明确规定。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到集体利益的再分配,如果在股东对象和股利享受上没有妥当处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与土地征收一样大范围的上访,激化社会矛盾。

由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形成时间长、跨度大、来源渠道多、历经多次基层建制调整变化,导致在资产界定中,有的地方存在国家、集体、企业以及个人所有权性质混淆,甚至将集体经济组织投工投劳和筹资兴建的学校界定为国有资产,有的把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公益设施,简单界定为国有资产,造成部分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甚至改变归属。特别是农村学校校舍资产(包括校舍占地和地上附着物),权属争议比较突出。

3.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登记问题。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市20**年出台的《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仅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做了相关规定,没有规定法人注册登记制度,且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因此,以社区股份合作社名称登记缺乏依据。如果以企业法人进行注册登记,不但要交所得税(原来集体经济组织不用交所得税),还要代交股民的“红利税”,还有增值税、资产过户费等。如果以社团法人进行登记,则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股权流通转让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权证是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监制,合作社内部制发的,仅作为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内部凭证。有关法律没有对该项改革中所面临的股权证等新问题做出具体规定,难以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确认,更难得到市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加上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仍为成员集体所有,这意味着股权只作为成员享受收益分配的依据,而不能在市场上流转交易。

(三)管理体制不顺且力量薄弱。

一是管理机构不统一。

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区县主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少数区县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承担;同一个区县的乡镇却由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等不同机构承担,而同一个乡镇更存在由财政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三个部门各自承担一部分的情况。

二是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区县、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少,取得会计、审计等专业资格的更少;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乡镇工作安排较为随意,常常是年年培训,年年新人。村(居)委会无专职岗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观念意识差等,影响了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继续探索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法制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一)分类摸清家底,打好改革基础。

全面清产核资是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是量化确权的前提条件,是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各级相关部门要统一资产统计标准、口径,特别是目前市级部门掌握情况与区县上报数据仍有较大差异的部分行业农村集体资产,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国土、交通、水利、林业、民政、卫计、文化、教育资产等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清产核资数据关联性、准确性审核和指导,确认清理数据,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力求数据有来源、有出处,真实有效,不能模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继续推进量化确权,总结经验及扩大试点。

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探寻破解的方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经营利用,严格落实章程规定的分配制度,让广大农民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在本次改革试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开展改革试点的工作建议,逐步扩大改革试点面。要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和加强交易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开展三峡移民后续问题专题调研,针对三峡移民人员股权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实现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法经营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注重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挪用、挤占、私分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规范集体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财务或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社干部各项经费使用和开支。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真正让农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

以村民为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资产使用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五是进一步理顺体制。

可借鉴北京的做法,探索成立各级农村集体资产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开展集体资产的指导、服务及监管,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经费,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规。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十多年了,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改革发展需要,下一步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建议重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具体办法。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是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主体和重点对象,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作出全面的、系统的规定。近些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审计实施细则》等综合性审计法律法规,借鉴了国有资产审计的有关操作规定和办法组织开展的。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规。建议我市在充分总结历次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和具体办法。

二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主体,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必须要研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在专门法规出台前,建议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允许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使社区股份合作社获得法人主体,确保全市量化确权改革规范、有序。

特此报告。

按照相关要求,我镇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对全镇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镇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镇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李苑婧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邓树华、副镇长高建阳任副组长,镇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同时,镇党委、镇政府还成立了四个业务指导组,划片包干,负责对全镇12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包村干部为该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组长、召集人,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

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纪检小组、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分别担任。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夯实基础,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张荣贵副主任的带领下,于今年8月底开始组织开展了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认真调阅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制度文件以及市农业农村局的农经年度报表等材料;到9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各地实际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市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起比较系统完善、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体系,有效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制度建设,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坚持把建立健全制度作为规范“三资”管理的基础,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推进“清廉金农”建设的意见》、《关于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会计委托管理、农村审计监督、村级债务管理等各个方面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各县(市、区)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去年以来,东阳市、磐安县等地比较系统地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改革,进一步创新完善了管理制度;坚持村财乡管,永康、东阳、磐安、婺城等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各地农商银行合作,加强乡镇“三资”代理中心建设,提高了乡镇代理中心服务监管水平;推动农村“三资”数字监督管理综合平台建设,智慧监管逐步推进,永康市、兰溪市被列为全省首批5个新省版“三资”系统试点县市。目前,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基本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体系,促进了有章理事、按章办事的落实。

2.创造“后陈经验”,民主监督不断强化。武义县建立村民财务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后陈经验”在全国推广后,成为了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全市各地都认真践行,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全面推行,有的县市还积极探索数字化公开形式,通过数字电视、手机终端等形式,丰富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部署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强化村级“微权力”监督,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

3.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积极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了集体资产的家底和权属关系,截止去年底全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社3409个,改革量化资产总额171.74亿元,2019年实现股金分红总额2.92亿元,完成股份制改革村社比例达到97.6%。全面实施农村承包经营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义乌市、浦江县获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开展股权流转和抵押贷款等,完善了农村资产各项权能,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4.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消薄”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创新集体经济发展载体,先后开展“富村五年计划”、“新一轮发展集体经济三年行动”等活动,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经营性收入、高收入村占比等得到不断提升。2019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65.27亿元,比“十三五”末的2015年38.39亿元增长了70.02%,年均增长达到了14.3%。认真实施“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消薄”工作农村发展用地、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全省率先建立“2+1”结对帮扶机制,加快实施飞地抱团、异地物业等消薄项目建设,总结推广“消薄”经验,努力促进持续增收,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省定“消薄”任务。同时,各地高度重视村级债务管控和化解工作,认真开展村级债务的调查清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对负债严重、化解有困难的村,落实“一村一策”帮扶化解举措。

对标乡村治理方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重要窗口”建设的定位,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依然存在不少矛盾问题和短板,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乡镇代理中心运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

村财乡管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一项有效的手段,2003年实施以来已经运行近二十年,有的方面已经不适应发展要求。一是代理中心监管力量薄弱。目前仍有不少县(市、区)的代理中心会计由于工资待遇偏低,人员流动频繁,年轻骨干留不住,不稳定、不专业的问题较为突出,直接影响到代理服务和监管能力。二是代理中心监管委托代理没有实现全覆盖。还有一些地方行政村下属的自然村、队(组),村老年协会、居家养老中心、村办企业等村内其他组织掌握的部分集体资产,没有全部纳入代理中心的监管范围。村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还未破题,监督方式、监督职责不明确,存在有的村社为规避“三资”管理的约束,专门注册村属企业,处理违规开支。三是代理中心制度执行还不严格。有的乡镇代理中心凭证审核把关不严,对不规范、无效支出票据予以入账;有的代理中心未严格执行限额审批制度。四是村级报账员队伍不适应发展要求。村级报账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等情况,有的地方还有80多岁的报帐员在岗,难以适应行政村扩大、业务增多、推行智慧管理等需要。许多报账员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对发现的问题不敢监督或者放弃监督。

2.村级建设项目管理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一是村庄建设项目统筹规划不够。村级项目建设普遍缺少统筹规划,预决算不严格,决策不规范,随意上建设项目,随意扩大建设项目;部分乡镇或者主管部门,对村级项目申报缺乏引导和监管,把关不够严,造成绩效较差、资源浪费或者村级过度负债。二是村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有的未通过招投标,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有的无公司法人资质的社会个人违规承建;有的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项目建设违规转包分包;有的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程质量较差等。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需要不断深化和创新。

一是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各地村集体资产管理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建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刚性,一些村未按规定报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者存在事后补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的现象;二是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少地方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实际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参与村务决策、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不深,存在监督不了或者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等情况。三是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公开不够到位。许多地方的公开形式还比较单一,主要以村务公开栏定期纸质公开为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公开的还不多;有的公开内容笼统,只有总开支,没有明细;有的重大支出项目公开不及时,甚至不公开。

4.上级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乡镇农经监管力量薄弱。乡镇农经队伍是农村集体资产的主要监管力量,但各县(市、区)乡镇农经员普遍缺乏,且兼职较多,精力难以集中,有的县(市)的有些乡镇甚至没有在编人员,与省里要求的“1-3万人配备2名,3万人以上配备不少于3名”的要求差距很大。随着乡镇农经工作内容不断增多,包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消薄”、土地流转服务、农村经济统计等等,乡镇农经员队伍建设问题将日益凸显。二是清帐理财、审计不够到位,效果不明显。目前的村级清帐理财、审计仅限于村级财务收支流水,未延伸至村级资产、资源以及决策和绩效等,存在清帐理财(审计)不到位、结果运用不到位现象。

一是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村级集体经济不平衡现象突出,不少县(市、区)往往10%的村占70%的收入。全市有近40%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对照新一轮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我市有近一半的村将是省定相对薄弱村,数量全省第一。当前村级集体刚性支出日益增多,较大比例的村集体收入难以支撑开支需要。二是“消薄”成果巩固、持续提升难度大。发展集体经济路径不多,有许多村的经营性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县、乡统筹的物业项目,本村无持续可增收的项目,虽然实现了前一个三年“消薄”计划,但要实现倍增的目标则比较困难。三是部分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矛盾突出。各县(市、区)都有一些富裕村,现金资产较大。因投资理财人才少、能力弱、渠道狭窄,同时上级部门管理较死等多种原因,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路子少、压力大,矛盾突出。

6.依法管理观念还亟需进一步增强。

一些政府部门和村干部还没有养成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自觉。从《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施行情况看,有许多明确规定未执行到位,如有的地方还未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的地方还未将乡镇会计代理机构的办公条件和人员工资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有的地方未及时兑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等等。同时,执法还不到位,自2016年5月1日以来,各县(市、区)未依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过相应的行政处罚,没有发挥《条例》应有的规范、震慑作用。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我市努力为建设“重要窗口”交出高分答卷、打造更多“金”字招牌的重要着力点,要坚持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智慧技术运用,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高质量发展。

1.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一是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升依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意识。二是加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力度,全面对标《条例》规定要求,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加大投入、搭建平台、配套制度、兑现政策等,加快补齐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短板,为推进法治化管理夯实基础。三是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执法力度,及时严格处理违法人员,真正起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2.深化拓展“后陈经验”,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一是规范民主决策、完善民主管理。要加强对《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召开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听取、审查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关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工作报告和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关于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农村集体资产年度经营管理和制度建设重大事项”等规定的执行,并要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列为对乡、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要加强对村监委工作的指导,推动村监委对村内重要事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要前置村监委对报销发票的签字监督,让村监委主任切实负起责任。三是提高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的质量。继续完善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推行“点题公开”、“质询公开”等方式,面对面接受群众质疑;积极推广数字化公开,如手机app、电视互动平台等公开方式,让群众查阅、监督更方便、更充分。

3.加强乡镇代理中心建设,完善代理服务机制。

要在坚持村财乡管的基础上,加强乡镇代理中心建设,提高代理服务和监管水平。一是提高代理中心会计服务能力。导入竞争机制,全面推广与银行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的方法,共建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不断提高代理中心会计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同时,要加强对“三资”代理中心业务的考核,以此作为兑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依据。二是继续推进代理服务全覆盖。要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将行政村级以下集体组织的‘三资’管理统一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的要求,将行政村下属的自然村、队(组),村老年协会、居家养老中心、村办企业等村内其他组织掌握的集体资产,全部纳入乡镇代理中心的监管。要研究落实村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实现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保障村集体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完善代理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票据审核机制,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代理会计、农经员分工协作的“三审核”机制,并要建立镇、村对争议支出的及时协调解决机制。四是提高村报账员队伍水平。村报帐员是代理服务的基础环节,要探索创新村级报账员选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面向社会由乡镇统一招聘,提高报账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规范村级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集体资产运营绩效。

一是强化村级项目建设的预决算约束。增强村级财务收支的计划性,严控不合理支出,实现增收节支。要加强对村建设项目民主决策制度落实的检查,克服随意上项目;要加强村建设项目的预决算约束,克服随意扩大项目;要建立村级建设项目库,完善乡镇对村级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的审查把关制度,确保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二是健全完善工程发包管理制度。既要防止村级建设工程拆分、肢解,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又要降低村集体的负担。如对村级同类建设项目,可以打包由乡镇统一招投标。三是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运营制度。切实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和监督,规范集体产权交易,既要确保集体资金安全,又能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5.健全上级监督机制,提高管控纠错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乡镇农经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和《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强乡镇农经员队伍配备,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专职农经干部;要定期对乡镇、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审计标准化,提高审计监督质量。积极构建村级清帐理财、乡镇(街道)组织清账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县级重点清账审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完善村集体资产分级审计的监督制度,并要细化审计机构选择、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工作标准等制度。注重审计(清帐)结果运用,督促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发展数字农经,落实智慧监管。全面推广新省版“三资”系统,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行村务卡等去现金化改革举措,形成收支非现金结算的闭环管理。要按照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村级组织巡察监察,对反映集中事项要开展专项检查。

6.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是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要着力提高村集体经营能力,提高村级组织“造血”能力;要引导围绕自身资源、自身优势,积极探索美丽经济、电商经济等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经。二是巩固提升“消薄”成果。进一步落实省里新一轮加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确保在责任落实、项目发展、资产盘活、结对帮扶、财政支持等方面有新的加强,不断提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同时,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力度,确保经济薄弱村收入底线。三是继续做好村级债务管控化解工作。各级政府要及时兑现奖励扶持政策,并要建立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债务化解相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要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债务)等情况全部纳入“三资”管理范围,实现源头监管,并制定科学的债务化解计划。四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激活潜力。要加快各县(市、区)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综合性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要总结推广义乌市、浦江县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着力在农村集体产权赋权活权上有新的突破,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范文

村级集体经济是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也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如发展特色产业型集体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等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部分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路子不多等多方面原因,导致了集体经济薄弱,集体收入低,有的行政村连正常的经费开支都难以维持,长期靠政府“输血”和负债度日,特别是当下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如何突破集体经济发展的瓶颈,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以村富引领民富的课题亟待研究。笔者通过对xx县xx乡13个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对新形势下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了一些思考,形成此调研报告。

xx乡位于xx县城北郊,距县城4公里,泉南高速xx互通口至县城连接线穿境而过,全乡国土总面积1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75万亩,林地9.5万亩,下辖13个行政村,236个村民小组,9630户农户,农村人口3.9万人,总人口4.2万人。xx乡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境内有以水稻、烟叶、脐橙、花卉苗木等为主的农业产业,特色产业以种养为主,其中烟叶生产历史较长,2008年该乡种植烟叶1920亩,此后每年都种植千亩以上,但2013年以前烟叶生产存在散户居多、技术落后、前期投入成本大、青壮年外出务工导致留村劳动力老年化以及土地流转难等制约因素。自201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口支援xx县烟叶发展以来,该乡烟叶生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该乡有得天独厚的种植优质烟叶的自然生态条件和悠久的种植历史,做大做强烟草农业,把烟叶产业放在“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高度,推动烟叶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带动贫困对象致富,是该乡近期短效产业扶贫的方向。2013年,该乡开始打造塘石现代烟草农业综合示范点,覆盖区域含xx乡塘石、河坪、园塘等3个村,耕地面积2750亩,宜烟面积2460亩,基本烟田2120亩,有劳动力人口2085人,现涉及25个种烟村组,126户基本烟农。除烟叶生产外,该乡努力培育资源优势明显、地方特色突出的种养示范基地,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大力发展蔬菜、生猪、肉牛、草莓、苗木花卉等特色产业主导产业,重点扶持合富村现代农业园、上社村苗木基地和草莓基地,塘石村肉牛基地和苗木基地,仁塘、泗望村蔬菜基地等产业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特色产业。拟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烟叶为支柱,苗木花卉、大棚蔬菜、生猪养殖共繁荣的"产业格局。在此基础上鼓励群众发展农家乐、现代家庭农业等模式,促进群众增收。

xx乡共辖13个行政村,“十三五”贫困村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盘活资产资源。通过盘活村集体所有荒山、荒地、荒水、荒滩资源、集体林地,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资产资源的经营权、使用权,增加村集体资产收益。如石燕村、合富村、大塘村等林地面积较广的几个村。

(二)流转土地增收。村集体将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非农建设用地,以使用权入股、租赁、承包等形式流转,获得稳定的土地收益。如泗望村、大塘村将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租赁给砖厂,获得租金收入。

(三)物业租赁经营。村集体将村委会闲置房间、旧建筑资产等物业租赁给经营户,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如泗望村、榔木村、集瑞村、上社村,均是通过店面租赁的方式将村委会一楼或老村委会租赁给经营户获得集体经济收入。

(四)烟叶税收返还。20xx年xx乡全乡计划种植烟叶3100亩,收购烟叶77.5万斤,乡政府依据村烟叶收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照任务完成比例返还烟税,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的一部分。

近年来,xx县下大力气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但离“有钱办事”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部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仅能维持日常开支,部分村甚至入不敷出,债台高筑。就拿xx乡13个行政村来说,集体经济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仅5个,3-5万元的村3个,无任何集体经济的村达5个,集体经济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集体资源缺乏。

拥有集体资源的多少是集体经济有无和强弱的重要因素,很多村集体拥有资源少,少量预留地、林地、荒山、果园都已经承包到户;村集体资产由于多年来的变卖、吃老本,流失严重,可利用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资源少之又少。

(二)政策投入不足。

xx县虽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出台了一些扶持政策,也投入了一批资金,但由于财政吃紧,再加上多种惠农政策都是直接扶持到农户,直接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太少。

(三)发展意识不强。

各行政村广泛认为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村级功能要转型,要从经济发展、引导结构调整转变到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服务上来,强化服务职能,退出经营性领域;个别村干部开拓创新精神不够,有畏难情绪和后顾之忧,怕经营不善被群众指责,不能安心发展集体经济;部分村“两委”班子整体素质低,安于现状,多有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发展集体经济的思路和开拓进取意识,村级战斗力严重不足。

(四)发展差距明显。

区域位置较好的村,如榔木村、泗望村等工业园、县城周边村,依托工业园区,通过土地承包、租赁经营等办法获得了一定的村集体收入来源;而位置偏远的村依靠自然资源的有限开发增加集体收入,集体经济薄弱,且交通条件落后,受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投资环境差的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难度大。

(五)产业缺乏支撑。

一是农业产业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虽然有花卉、脐橙、烟叶等特色产业,但受山陡地少、土壤贫瘠、传统农耕思想严重等因素影响,并且缺乏龙头企业,导致经营规模小、管理粗放、效率低、效益差,产业效益不明显。二是工业经济几乎为零。因受地理位置、历史因素、交通条件等影响,没有一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有的零星分布在个别村的小型砖厂也多为家庭作坊式的生产,近一年来大部分已关闭停产。三是服务业发展严重不足。全乡没有一家物流企业的网点;商贸企业规模普遍较小,没有一个1千平方米以上的超市;旅游资源优势转化率低,旅游资源虽然丰富,但由于规划滞后、开发不足、宣传不力,存在景点分散、看点不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经济效益不明显。

(一)强化村级班子建设。

一是优化村“两委”班子,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打破行业、身份、地域限制,从致富带头人、科技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国家正式干部等人群中,大胆选用思想解放、事业心强、思路清晰、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干部的培养和教育。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三是进一步落实干部干事创业容错机制,打消干部求稳怕乱、不想发展、不敢发展的思想包袱,增强干部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解决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

(二)加大金融信贷扶持。

提高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加大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要把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支持集体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企业和经济实体,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贴息资金,解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第一桶金”的问题。如20xx年xx县出台的村级光伏发电设备安装政策,由县一级统筹金融资金,以行政村为单位办理贷款安装集中式光伏电站,惠及部分贫困户至脱贫,脱贫后直接成为村集体资产。

(三)创办集体产业基地。

以村委会为经营主体创办集体产业基地,通过直接投资经营或委托经营获得产业收入,在不改变集体资金实际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民间资本、专业技术人才和社会能人进入村集体经济,形成完善的股份制运营政策体系,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建立起与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管理有序、运作规范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如依托金融扶持政策及各级产业扶贫政策,流转农户土地,并将其土地作价入股,建设好产业基地后村集体自主经营或通过出租等方式交由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从而获得集体经济收益。

对各行政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点、造册登记、确权颁证,通过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山塘、水库、门面、老校舍、生产加工场地等各类集体存量资产,采取对外招标承包、租赁、参股经营、联合开发等方式提高利用率,实现稳定、可持续在收入来源。

(五)充分开发旅游资源。

鼓励合富村、xx村、石燕村、塘石村等拥有一定民俗文化、农业特色、生态资源的村,通过深入挖掘自然、历史、人文等资源,兴建乡村游、生态游、农家乐、采摘园等项目,大力发展田园经济、观光经济,开辟集体增收新渠道。

(六)加大政府政策扶持。

县政府应加大对村级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改善投资环境,在交通、水利、生态环境方面加大投入,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大公共财政向村级集体的倾斜幅度,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注入,加大公共财政向村级的倾斜幅度势在必行。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范文

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米易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改革要求,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把清产核资作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摸清集体家底、厘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学习和借鉴各地改革先进经验,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增添工作举措,按时按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按照省、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2018年4月,我县召开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全县12个乡镇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引进第三方技术公司全程指导改革工作。县产改办深入乡镇、村组对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6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12个乡镇87个村814个村民小组和4个居民小组及1个集体经济所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经清查核实,我县各类资产(含资金)总额为18.01亿元(经营性资产14.91亿元、非经营性资产3.10亿元),负债总额为1.5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46亿元,待界定资产0.2484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资源性资产)163.37万亩(农用地118.92万亩、建设用地8.74万亩、未利用地35.71万亩),待界定土地0.5171万亩。现已同步完成了数据录入、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工作,并接受了省级验收。

(一)坚持高位推动,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稳妥推进,米易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各乡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清产核资、成员确认等工作组;村“两委”班子在乡镇指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6次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会商改革事项,统筹解决改革问题,推动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三是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县委、县政府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的单项考核,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督导组,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全覆盖实地督促检查4次,不定期检查11次,下发问题清单80余份,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了2次书面通报和6次会议通报,形成赶超压力。四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需的485万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8年已拨付125万元。

(二)坚持吃透政策,把准改革方向。结合米易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强化政策引领,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供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针对清产核资数据填报和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和公示的通知》,为各乡镇规范填报和公示提供参考;针对农民群众文化水平低、政策领会难的工作实际,创新编制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等改革配套文件和《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改革的目的意义、关键环节、工作流程做了详细说明,为顺利推动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三)坚持宣传发动,凝聚改革合力。一是凝聚改革共识。充分利用政策培训会、动员会、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工作方法步骤及程序,建立了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微信群、qq群,强化日常工作交流沟通,传达学习贯彻各项政策,动员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二是纵深推进宣传。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和走进乡镇、村社指导相结合方式,对12个乡镇开展全覆盖培训19次,培训干部群众1400人次;编制下发《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汇编》500余本、《米易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55000余份、《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9问》3500余本,编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60余期,发送改革宣传短信2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坚持总体部署,压实改革责任。一是层层压实责任。与12个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清产核资目标任务,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原农牧、国土、林业、水务等职能部门收集整理已有登记确权成果,及时返还乡镇、村、组,各乡镇切实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并明确有1名财务人员、1名业务人员专门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引入第三方四川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程提供咨询服务、现场指导,确保改革程序规范、顺利推进。通过层层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做到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强化过程调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定期组织召开米易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政策要求,通报清产核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五)坚持规范操作,做实资产清理。一是严格操作程序。印发《米易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操作程序进行,并全程留痕,真正把家底摸清。二是严格工作要求标准。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要求对乡镇、村、组三级的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三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要求原财政、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列出清单,将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按程序移交村集体;对往来款项采取公示、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进行了核对,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取实地盘查等方法,进行逐一清查核实;对资源性资产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国土部门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进行全面查实。三是严格督促检查验收标准。县产改办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标责任书、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并结合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办法定期、不定期指导督查10余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80余份,反馈各类问题200余个,并跟踪督促乡镇、村组及时进行整改;对工作未按时间节点要求、程序标准、阶段性目标任务按期推进,督查过程中发现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乡镇进行通报,同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干部学习日为平台,对工作推进滞后、政策把握不准的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专题培训,随机进行现场考试,以考促学;针对个别乡镇不够重视,县领导亲自带队到乡镇督促,进行闭卷考试和政策宣传。四是严格群众认可评价标准。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最高评价标准,每个环节必须让村民代表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公开公正、透明运作、群众满意。五是严格档案管理标准。及时指导完成文件、会议资料、工作通报、联席会等档案归档,做好档案收集、交接、保存工作,并选取撒莲镇禹王宫村清产核资工作全套资料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根据相关指导建议,及时完善,并作为档案资料归档标准在全县推广,扎实做好档案资料归档工作。

(一)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通过对集体三类资产清查核实,解决了长年无法化解的债权债务问题,实现了底子清、账目明,既明晰了集体所有权,也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通过清产核资,把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依据,让农民共同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优化集体资产结构。通过清产核资依法依规处置了一批毁损、报废或无法使用资产,解决了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物不符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集体资产结构。

(四)规范集体资产管理。通过清产核资,建立健全了集体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台账,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对债权债务履行等实行有效监控,实时掌握村组级资产变动情况。

(一)改革动力不足。因部分村组经营性资产较少,资源资产又按“谁开荒、谁受益”原则由农户耕种,故部分村组干部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无实际价值,加之改革打破了原有利益分配模式,个别村组落实改革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工作滞后。

(二)政策把握不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新任务、新工作,可参考可借鉴经验少,虽有各级政策指导,但在实际工作推进中仍存在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

(三)财政保障压力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牵扯范围广、事项多,改革工作推进中财政压力较大。

(一)提升思想认识,不折不扣狠抓落实。对村组干部进行再动员、再宣传、再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村组干部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把改革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担负起改革的主体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政策学习,积极稳步推进改革。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可复制粘贴的经验。我们将在前期基础上,再认真学习政策文件,学懂弄通,对整体政策把好关。同时,加大对乡镇村组的宣传力度和技术指导,及时答疑解惑,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确保改革按期高质量完成。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范文

按照相关要求,我镇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制定“三资”清理实施方案。对全镇的“三资”清理工作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村“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就我镇自查结果总结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领导,镇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长李苑婧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邓树华、副镇长高建阳任副组长,镇纪检、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印发到各村。同时,镇党委、镇政府还成立了四个业务指导组,划片包干,负责对全镇12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包村干部为该村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组长、召集人,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

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村两委成员、纪检小组、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分别担任。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

为加大宣传力度,我镇结合本镇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一是印发相关文件。镇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印发到12个村,重点宣传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吃透上级精神。同时,我镇努力做到“一二三四”:“一”:各村召开好一个会议,即开好村党支部、村委会会议,村纪检小组成员、民主现财小组成员要列席会议。“二”:明确行政、业务两块责任人。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为行政责任人,镇财政所、农经站划片包干,为业务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三”:做好三项宣传,即各村悬挂1—2幅条幅,张贴标语20条,镇统一印制宣传明白纸,发放到各村。“四”:把握四个关键。一是把握时间段,重点清理__年6月30日之前的农村三资;二是清理的内容是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是掌握好清理准备、核实登记、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四是加强村纪检小组和村理财小组对村三资清理工作的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清理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的程序,一个不少地进行。从清理、登记、公示、核实、公示、确认,到委托代理服务,都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操作。

1、认真清理。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村清理小组深入到实地,对本村的农村集体“三资”认真调查,清理人员逐一签字,以示负责。镇包村干部和业务指导员亲自参加,边指导,边清理。

2、如实登记。各村在清理的基础上,由清理小组人员逐项、逐笔进行登记,并进行汇总。各村在清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报告给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我们及时安排各村进行登记上报,没有明确答复或者暂不登记的,镇政府通知各村暂时不登记,认真把好登记关。

3、严格核实。各村核实小组对本村的摸底登记表进行核实后,由镇统一进行审核,经镇审核后,方可填写《核实登记表》。

4、认真确认。在核实的基础上,村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向村委会提出可以确认后,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本村确认大会的召开,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包村干部主持会议,村两委负责人逐一向大会汇报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由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对本村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表决、确认。

5、及时公示。在核实、确认后,各村都按照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公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中,既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我镇把握这个时机,按照县里的文件精神,出台了《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的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切实规范了“三资”运营,进一步推动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1、村里报账不及时,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科目用错,帐表不符现象;。

2、债权债务长期挂账不清理,存在虚有债权债务;。

3、大多数固定资产没有建账,没有明细;。

4、费用开支控制不严,招待费比例过大;。

5、资源性资产集体管理不善,有闲置和被占用现象等。

核查的过程是在边查边纠中进行的,以上的问题主要是自查阶段带下来未及时处理的,在核查阶段均进行了纠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镇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镇的“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

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与法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农委于今年6至7月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听取了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到九龙坡区、璧山区、武隆县、云阳县,进行了实地调研。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参加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依法属于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我市已于20**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部分资产进行了清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盘活用好和规范监管农村集体资产,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年8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41号),要求全市在充分运用20**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基础上,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探索建立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及管理制度。

(一)认真开展清理,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按照要求,清产核资分为启动(20**年9-10月)、清理(20**年11月至20**年1月)、总结(20**年2月)三个阶段,统计数据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已初步摸清了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存量、结构、分布和管理使用情况,基本达到了账款、账实、账账相符,基本做到了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完整、真实、有效。

截至20**年12月31日,全市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下同)954个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中,共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88711个开展了清产核资,其中:乡镇级集体88个,村(居)级集体9501个,组(社)级集体79027个,另有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控股的企业及组织95个。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两部分总额804.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55.0亿元,固定资产577.7亿元。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总面积为10533.2万亩,主要包括:

一是农用地面积9524.4万亩,其中,耕地3668.2万亩,园地397.7万亩,林地5346.1万亩,草地52.8万亩。

二是建设用地550.5万亩,包括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3.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万亩。

三是未利用地面积458.3万亩,其中草地409.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万亩,其他用地40.9万亩。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道路设施(指乡道、村道)10.3万公里,其中乡道1.5万公里、村道8.7万公里。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库2272座,小型水闸112座,小水电站665座,机电井1273眼,水土保持工程1198处,小型灌溉排水泵站793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9597处,山坪塘16.2万口,窖池11.1万口,节水灌溉工程70.3万亩,小型堤防830.4公里,小型渠道3.4万公里,以及其他小微型水利工程7.1万处。(见附表)。

(二)深化重点改革,推进量化确权试点。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是我市深化改革25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全市清产核资工作的延续和深入,对于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着重要的作用。

改革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18家有关部门组成,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全面清理、明晰归属、量化确权、依法治理、合理分配、健全制度”的总思路在各区县(自治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农村(组、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并分为准备(20**年9-10月)、实施(20**年11月至20**年6月)、总结(20**年7-8月)三个阶段。具体做法:

一是资产界定。对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可转化经营利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对行政类、公共服务类非经营性资产和已经确权到户的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以及集体预留机动地、农民自留地、饲料地等土地资产,原则上不再量化确权到户。

二是成员界定。主要采取综合考虑历史原因、户籍变化、贡献大小等因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充分民主讨论后共同认定。

三是量化确股。将适合量化确股的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和股份数量量化到人,在股权设置上多数按照人口股和农龄股折股量化到人后,再发放股权证。

四是法人主体登记。有的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大多数未能登记,只是按照股份合作社原则,制定章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全市38个涉农区县选择了32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其中,村级180个,组(社)级140个。截止目前,已有308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界定,220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价值认定,193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成员界定,已界定成员人数36.5万人,96个村集体完成股份设置,已设置股份787.2万股。在量化确权改革的同时,试点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和资产有效经营形式的探索,已通过租赁、流转、地票交易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2106万元。调研中了解到,九龙坡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辖区106个村中,具备条件的94个村全面开展并完成了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武隆县白马镇铁佛村铁佛组以20**年户口关系为基础,明确成员身份,一人一股,将现金资产确权给股民,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管理模式。璧山县新堰村在改革中,股权确立后实行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配置到人。

(三)促进规范管理,扎实搞好各项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着重推进委托代理、财务公开、财务规范化、审计监督、平台建设以及产权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和财务公开。

一是全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多地成立了镇级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会计主体法律地位和理财机制不变。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各村、社提供会计核算服务,实行电算化管理,监督集体资产运作,促使财务管理走向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截止到20**年底,全市实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或涉农街道,下同)870个,占乡镇总数的91.2%,涉及村级单位8549个,占比达到92.6%。

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村和社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财务收支明细、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重大经济事项等必须及时定期公开。据统计,全市实行财务公开的的村达9227个,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8784个,分别占总数的99.9%和95.2%,除个别村外,村级的主要财务事项向全体村民作了公开。

2.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信息平台。

全市实行财务电算化的乡镇737个,占乡镇总数的77.3%,涉及村(居)委6575个,占村(居)委总数的71.2%。20**年起在全市开展“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当年实施20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九龙坡区、永川区、璧山区、綦江区、云阳县等区县已建成了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营适时记录、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加强了对村组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等资源监管,建立了区县级监管汇总、镇街级做账录入、村社报账查询的管理模式。

3.加强民主监督,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监督体制。事前,村级财务实行收、支预(决)算制度;事中,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事后,坚持实行定期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工作。20**年全市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单位14768个,全市除7个村因财务资料冻结等情况无法实施审计外,其余村均进行了审计,共审计村(居)民委员会成员42831人,平均每个村(居)委会审计4人以上;审计资产125.3亿元,负债34亿元,所有者权益91.3亿元。审计共发现违纪单位267个,违纪金额1016.3万元。通过实施审计,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妥善处理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震慑、教育了一大批干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一)清产核资中家底数的问题。

虽然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完成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但由于这项工作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分布范围广,政策性强,加上农村集体资产种类繁多,统计标准、口径不够统一,价值认定难度大,审核工作不细致等原因,导致区县(自治县)上报汇总数据与市级相关部门行业认定数据不尽一致,部分统计数据差异较大,家底数不够全面和清楚。部分资产如校舍、五保家园、村卫生室、村文化室(村文化服务中心)等,个别区县未填报,需要进一步核实。这次清理乡镇和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比较清楚,但组(社)一级数据反映不够全面。

(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中反映出的问题。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作出明确的界定,加上历史遗留等原因,对“农嫁女”、农转非人员、轮换工、去逝者等人员在股东身份和股利享受等方面各地的规定都不一致,在实施中社员之间往往争议较大。

二是三峡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涉及三峡移民的区县(自治县)普遍存在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以云阳县青龙街道马沱村为例,该村涉及外迁移民、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等特殊对象界定。

外迁移民和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如果在本村确股确权,本村村民难以接受,如果不在迁出地确股确权,外迁移民对原有集体经营资产确实做过贡献。针对这类人员的确权确股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明确规定。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到集体利益的"再分配,如果在股东对象和股利享受上没有妥当处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与土地征收一样大范围的上访,激化社会矛盾。

由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形成时间长、跨度大、来源渠道多、历经多次基层建制调整变化,导致在资产界定中,有的地方存在国家、集体、企业以及个人所有权性质混淆,甚至将集体经济组织投工投劳和筹资兴建的学校界定为国有资产,有的把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公益设施,简单界定为国有资产,造成部分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甚至改变归属。特别是农村学校校舍资产(包括校舍占地和地上附着物),权属争议比较突出。

3.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登记问题。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市20**年出台的《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仅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做了相关规定,没有规定法人注册登记制度,且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因此,以社区股份合作社名称登记缺乏依据。如果以企业法人进行注册登记,不但要交所得税(原来集体经济组织不用交所得税),还要代交股民的“红利税”,还有增值税、资产过户费等。如果以社团法人进行登记,则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股权流通转让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权证是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监制,合作社内部制发的,仅作为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内部凭证。有关法律没有对该项改革中所面临的股权证等新问题做出具体规定,难以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确认,更难得到市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加上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仍为成员集体所有,这意味着股权只作为成员享受收益分配的依据,而不能在市场上流转交易。

(三)管理体制不顺且力量薄弱。

一是管理机构不统一。

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区县主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少数区县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承担;同一个区县的乡镇却由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等不同机构承担,而同一个乡镇更存在由财政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三个部门各自承担一部分的情况。

二是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区县、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少,取得会计、审计等专业资格的更少;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乡镇工作安排较为随意,常常是年年培训,年年新人。村(居)委会无专职岗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观念意识差等,影响了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继续探索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法制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一)分类摸清家底,打好改革基础。

全面清产核资是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是量化确权的前提条件,是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各级相关部门要统一资产统计标准、口径,特别是目前市级部门掌握情况与区县上报数据仍有较大差异的部分行业农村集体资产,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国土、交通、水利、林业、民政、卫计、文化、教育资产等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清产核资数据关联性、准确性审核和指导,确认清理数据,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力求数据有来源、有出处,真实有效,不能模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继续推进量化确权,总结经验及扩大试点。

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探寻破解的方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经营利用,严格落实章程规定的分配制度,让广大农民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在本次改革试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开展改革试点的工作建议,逐步扩大改革试点面。要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和加强交易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开展三峡移民后续问题专题调研,针对三峡移民人员股权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实现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法经营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注重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挪用、挤占、私分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规范集体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财务或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社干部各项经费使用和开支。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真正让农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

以村民为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资产使用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五是进一步理顺体制。

可借鉴北京的做法,探索成立各级农村集体资产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开展集体资产的指导、服务及监管,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经费,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规。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十多年了,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改革发展需要,下一步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建议重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具体办法。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是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主体和重点对象,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作出全面的、系统的规定。近些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审计实施细则》等综合性审计法律法规,借鉴了国有资产审计的有关操作规定和办法组织开展的。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规。建议我市在充分总结历次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和具体办法。

二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主体,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必须要研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在专门法规出台前,建议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允许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使社区股份合作社获得法人主体,确保全市量化确权改革规范、有序。

特此报告。

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报告范文

根据2018年4月20日《沧州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沧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18年5月8日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部署,成立清产核资组织机构。按上级要求,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就清产核资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对此采取的工作步骤是:

  一、安排乡镇农经站按县政府要求,以村级为责任主体,部署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二、 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县财政拨付专项经费在7月23日至28日对全县农经及村财务人员360名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将清产核资各项资料直接发放到村。

三、 由乡镇农经站选取素质高、集体资产管理好的3-5个村先行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作为典型带动乡镇乃至全县的清产核资工作。

四、 现阶段我县正在村级开展资产登记、核实、填报等具体工作。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账实不符。

2、 近年来,由国家或上级资金建设的各项村级资产如何做账务处理。

3、往来账目中陈欠问题。

5、村级债务。

上述问题是村级财务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如何处理应由上级行文、从时间节点等环节上予以明确规定,杜绝借清产核资之机造成村级资产损失。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全镇集体聚餐次数逐年递增,多以主家自办的宴席为主,为了节省钱财,找群众帮忙的形式居多,厨师和服务人员均为当地群众,没有相关的证件;设施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没有备案服务于农村集体宴席的专业组织,隐患较多。因此我镇就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我镇23个行政村街,没有备案给农村集体聚餐提供服务的固定厨师和专业服务人员,多数厨师为男性且基本来自农村,除具有群众认可的厨艺外,无基本的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意识,受到加工条件的限制,看似普通的农村宴席,存在着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其主要突出表现为一下几个方面:

1、从业人员素质低,食品卫生知识缺乏。厨师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基本上厨师全部是本村人员,都是以帮忙的情况为主,不是专业厨师,缺乏食品卫生安全常识和法律意识。参与宴席制作的主厨人员和帮厨人员流动性大,同一件事可能轮换几个人来做,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菜肴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在举办宴席的`过程中,不是一天就结束,而往往持续两到三天。尤其在夏天,因食物保管不当,会出现腐烂变质现象,从而引发食物中毒。

2、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食品安全隐患大。帮忙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多为本村村民,有时亲朋好友也帮忙刷锅、洗碗和端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没有经过健康体检,有无传染病不得而知,食品安全隐患大。

3、食品加工场所简陋,食品安全不达标。一般都是在空场上临时搭建帐棚,支起简易灶,就开始操作,条件简陋,卫生设施不全,农户认为这样省钱。餐具洗涤消毒由于水源所限达不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涮”的要求,蔬菜、生鲜及其他食品原料等的洗涤也由于条件所限达不到卫生要求,餐具乱堆乱放,存在着严重的食源性感染隐患。

4、食品采购渠道不正规,食品质量把关不严。农村宴席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采购,多数是由宴席举办者自行采购。因采购渠道不正规,食品采购回来,多数没有索证索票,尤其是凉菜,主家基本是在熟食店购买,均为成品,镇食药所没有专业人员和设备进行检测。而且原料存放、加工、制作、就餐都是在临时搭建的棚户当中,与牲畜圈舍或旱厕较近,其卫生质量差。餐具每次使用后,仅仅用水冲洗,不消毒,反复使用;加工工具生熟不分,存在交叉污染。

5、厨师和服务人员没有经过培训和健康证,因是帮忙,无法强制让其办理证件,给监管工作带来了难度。

1、监管对象不确定。自办宴席的覆盖范围基本上包括所有的居民。对象的不确定给监管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

2、全程监管难以到位。农村的传统宴席往往持续三天甚至更长,就餐次数多,要对长时间的宴席准备、制作、保存、食用过程进行监管,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我镇目前监管人员少,所以监管难以实施到位。

3、政策规定执行难。由于农村居民传统观念浓厚、安全意识淡薄,他们不愿在喜庆或悲伤再为宴席去备案和被检查。同时由于现有的政策规定并非有明确约束力的法律,执行没有强制性,即使村民不按规定办理,管理部门也无权处罚,那么很容易使相关规定流于形式。

4、镇食药所工作人员少,还有的从事政府其他工作,且不是专业技术人员,没检测设备,使工作开展十分被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鼓励具有一定厨艺的人员组建专业的农村宴席服务组织,对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核发相关资质证书和健康证,使操作人员具备一定食品安全常识和操作规范。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调查报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乡位于县城北部,距县城10公里,辖12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79个村(居)民小组,幅员面积76.8平方公里,全乡总人口1.2万人,有集体经济的村有4个,占33.3%。其中1个村是门市、场地等财产租赁收入,3个村是林地、矿产等资源收入。集体经济在500元以下的村1个,1000-5000元的村3个。

二、存在的问题。

1、发展后劲乏力。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全乡只有3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占村居总数的25%。从收入主要项目来看,卡防村15亩集体果园租赁,小林村40亩集体茶园、30亩林场租赁,太和村1亩集体桑园租赁,水井村20㎡门市租赁,收入大多为场地租赁,方式较为单一。从整体上看,村集体可利用的资源少,加之人工费用高,且所处地段偏僻,创收困难,增长点匮乏,后劲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薄弱。

2、基础条件薄弱。调查发现,村级基础设施滞后很多程度上制约了集体经济发展,弱化了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功能,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虽然最近实施了小农水、农网改造等项目,但从整体上来看,我乡可利用项目少,可开发利用资源少,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

三、几点建议。

1、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为增强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障。从经营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有发展思路的能人中选配村干部,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选配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和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廉洁自律的人带领村民共同致富。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方式对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

2、因地制宜,选准集体经济发展的好路子。一要在资源利用上下功夫。发挥土地、水源、林木等自然资源优势,挖掘经济潜力,因地制宜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二要在资产经营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规划的优势,通过盘活闲置场地、闲置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找准市场需求点,开展资产运作,实现资产增值。三要在产业服务上下功夫。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围绕我乡特色,组建加工企业等,采取“公司+农户”、“协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四要在项目开发上下功夫。借力各项涉农项目,引进项目开发,增加集体经营项目,扩大集体经营规模,不断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与法治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农委于今年6至7月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听取了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到九龙坡区、璧山区、武隆县、云阳县,进行了实地调研。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开展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参加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依法属于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我市已于20**年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和部分资产进行了清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盘活用好和规范监管农村集体资产,加快建立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年8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和市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渝府发〔20**〕41号),要求全市在充分运用20**年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基础上,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探索建立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及管理制度。

(一)认真开展清理,基本完成清产核资。

按照要求,清产核资分为启动(20**年9-10月)、清理(20**年11月至20**年1月)、总结(20**年2月)三个阶段,统计数据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结束,已初步摸清了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存量、结构、分布和管理使用情况,基本达到了账款、账实、账账相符,基本做到了本次清产核资结果完整、真实、有效。

截至20**年12月31日,全市38个涉农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下同)954个乡镇(含涉农街道,下同)中,共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88711个开展了清产核资,其中:乡镇级集体88个,村(居)级集体9501个,组(社)级集体79027个,另有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办、控股的企业及组织95个。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两部分总额804.8亿元,其中,货币资金55.0亿元,固定资产577.7亿元。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总面积为10533.2万亩,主要包括:

一是农用地面积9524.4万亩,其中,耕地3668.2万亩,园地397.7万亩,林地5346.1万亩,草地52.8万亩。

二是建设用地550.5万亩,包括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43.9万亩,交通运输用地1.3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3万亩。

三是未利用地面积458.3万亩,其中草地409.9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万亩,其他用地40.9万亩。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道路设施(指乡道、村道)10.3万公里,其中乡道1.5万公里、村道8.7万公里。全市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库2272座,小型水闸112座,小水电站665座,机电井1273眼,水土保持工程1198处,小型灌溉排水泵站7932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9597处,山坪塘16.2万口,窖池11.1万口,节水灌溉工程70.3万亩,小型堤防830.4公里,小型渠道3.4万公里,以及其他小微型水利工程7.1万处。(见附表)。

(二)深化重点改革,推进量化确权试点。

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是我市深化改革25项重点改革专项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全市清产核资工作的延续和深入,对于盘活集体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着重要的作用。

改革试点工作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18家有关部门组成,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职责。按照“全面清理、明晰归属、量化确权、依法治理、合理分配、健全制度”的总思路在各区县(自治县)选择2个乡镇、每个乡镇选择1-2个农村(组、社)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并分为准备(20**年9-10月)、实施(20**年11月至20**年6月)、总结(20**年7-8月)三个阶段。具体做法:

一是资产界定。对集体经济组织各类资产进行分类,准确界定适合量化的经营性资产、可转化经营利用的非经营性资产。对行政类、公共服务类非经营性资产和已经确权到户的农村“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资产,以及集体预留机动地、农民自留地、饲料地等土地资产,原则上不再量化确权到户。

二是成员界定。主要采取综合考虑历史原因、户籍变化、贡献大小等因素,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充分民主讨论后共同认定。

三是量化确股。将适合量化确股的资产,按照评估价值和股份数量量化到人,在股权设置上多数按照人口股和农龄股折股量化到人后,再发放股权证。

四是法人主体登记。有的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登记,大多数未能登记,只是按照股份合作社原则,制定章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

全市38个涉农区县选择了32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试点,其中,村级180个,组(社)级140个。截止目前,已有308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界定,220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资产价值认定,193个试点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成员界定,已界定成员人数36.5万人,96个村集体完成股份设置,已设置股份787.2万股。在量化确权改革的同时,试点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资产盘活和资产有效经营形式的探索,已通过租赁、流转、地票交易等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2106万元。调研中了解到,九龙坡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工作,辖区106个村中,具备条件的94个村全面开展并完成了资产量化确权改革。武隆县白马镇铁佛村铁佛组以20**年户口关系为基础,明确成员身份,一人一股,将现金资产确权给股民,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管理模式。璧山县新堰村在改革中,股权确立后实行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配置到人。

(三)促进规范管理,扎实搞好各项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了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指导和服务,着重推进委托代理、财务公开、财务规范化、审计监督、平台建设以及产权改革试点等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和财务公开。

一是全市推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多地成立了镇级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坚持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保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会计主体法律地位和理财机制不变。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为各村、社提供会计核算服务,实行电算化管理,监督集体资产运作,促使财务管理走向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截止到20**年底,全市实行农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的乡镇(或涉农街道,下同)870个,占乡镇总数的91.2%,涉及村级单位8549个,占比达到92.6%。

二是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规定村和社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财务收支明细、集体资产的出租、出借、重大经济事项等必须及时定期公开。据统计,全市实行财务公开的的村达9227个,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的村数8784个,分别占总数的99.9%和95.2%,除个别村外,村级的主要财务事项向全体村民作了公开。

2.加强平台建设,建立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监管信息平台。

全市实行财务电算化的乡镇737个,占乡镇总数的77.3%,涉及村(居)委6575个,占村(居)委总数的71.2%。20**年起在全市开展“三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当年实施20个区县(自治县)。其中,九龙坡区、永川区、璧山区、綦江区、云阳县等区县已建成了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运营适时记录、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加强了对村组固定资产、集体土地等资源监管,建立了区县级监管汇总、镇街级做账录入、村社报账查询的管理模式。

3.加强民主监督,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监督体制。事前,村级财务实行收、支预(决)算制度;事中,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及村务公开执行情况;事后,坚持实行定期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工作。20**年全市开展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单位14768个,全市除7个村因财务资料冻结等情况无法实施审计外,其余村均进行了审计,共审计村(居)民委员会成员42831人,平均每个村(居)委会审计4人以上;审计资产125.3亿元,负债34亿元,所有者权益91.3亿元。审计共发现违纪单位267个,违纪金额1016.3万元。通过实施审计,增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妥善处理了一批难点、热点问题,震慑、教育了一大批干部,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清产核资中家底数的问题。

虽然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完成了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但由于这项工作十分复杂,涉及面广,分布范围广,政策性强,加上农村集体资产种类繁多,统计标准、口径不够统一,价值认定难度大,审核工作不细致等原因,导致区县(自治县)上报汇总数据与市级相关部门行业认定数据不尽一致,部分统计数据差异较大,家底数不够全面和清楚。部分资产如校舍、五保家园、村卫生室、村文化室(村文化服务中心)等,个别区县未填报,需要进一步核实。这次清理乡镇和村一级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比较清楚,但组(社)一级数据反映不够全面。

(二)量化确权改革试点中反映出的问题。

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问题。

一是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未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作出明确的界定,加上历史遗留等原因,对“农嫁女”、农转非人员、轮换工、去逝者等人员在股东身份和股利享受等方面各地的规定都不一致,在实施中社员之间往往争议较大。

二是三峡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涉及三峡移民的区县(自治县)普遍存在移民的确股确权问题。以云阳县青龙街道马沱村为例,该村涉及外迁移民、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等特殊对象界定。

外迁移民和后靠安置到其它村的移民如果在本村确股确权,本村村民难以接受,如果不在迁出地确股确权,外迁移民对原有集体经营资产确实做过贡献。针对这类人员的确权确股问题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明确规定。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涉及到集体利益的'再分配,如果在股东对象和股利享受上没有妥当处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与土地征收一样大范围的上访,激化社会矛盾。

由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形成时间长、跨度大、来源渠道多、历经多次基层建制调整变化,导致在资产界定中,有的地方存在国家、集体、企业以及个人所有权性质混淆,甚至将集体经济组织投工投劳和筹资兴建的学校界定为国有资产,有的把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建设的农村公益设施,简单界定为国有资产,造成部分集体资产归属不清,甚至改变归属。特别是农村学校校舍资产(包括校舍占地和地上附着物),权属争议比较突出。

3.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登记问题。

由于目前国家还没有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门法律法规,我市20**年出台的《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仅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做了相关规定,没有规定法人注册登记制度,且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因此,以社区股份合作社名称登记缺乏依据。如果以企业法人进行注册登记,不但要交所得税(原来集体经济组织不用交所得税),还要代交股民的“红利税”,还有增值税、资产过户费等。如果以社团法人进行登记,则不能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4.股权流通转让问题。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股权证是由有关部门或单位监制,合作社内部制发的,仅作为合作社收益分配的内部凭证。有关法律没有对该项改革中所面临的股权证等新问题做出具体规定,难以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确认,更难得到市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加上股份合作社的资产所有权仍为成员集体所有,这意味着股权只作为成员享受收益分配的依据,而不能在市场上流转交易。

(三)管理体制不顺且力量薄弱。

一是管理机构不统一。

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区县主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少数区县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监督管理由财政部门承担;同一个区县的乡镇却由经发办、党政办、财政所、以及农业服务中心等不同机构承担,而同一个乡镇更存在由财政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三个部门各自承担一部分的情况。

二是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区县、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少,取得会计、审计等专业资格的更少;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占绝大多数,乡镇工作安排较为随意,常常是年年培训,年年新人。村(居)委会无专职岗位,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观念意识差等,影响了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

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管理,继续探索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法制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让农民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

(一)分类摸清家底,打好改革基础。

全面清产核资是改革试点的基础性工作,是量化确权的前提条件,是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的保证。各级相关部门要统一资产统计标准、口径,特别是目前市级部门掌握情况与区县上报数据仍有较大差异的部分行业农村集体资产,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国土、交通、水利、林业、民政、卫计、文化、教育资产等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清产核资数据关联性、准确性审核和指导,确认清理数据,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力求数据有来源、有出处,真实有效,不能模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继续推进量化确权,总结经验及扩大试点。

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政策研究,探寻破解的方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资产经营利用,严格落实章程规定的分配制度,让广大农民获得更多的股权收益。在本次改革试点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开展改革试点的工作建议,逐步扩大改革试点面。要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和加强交易管理。市级相关部门要开展三峡移民后续问题专题调研,针对三峡移民人员股权问题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工商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实现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法经营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注重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挪用、挤占、私分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规范集体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财务或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制度,建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社干部各项经费使用和开支。

三是加强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重大投资决策和建设项目须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真正让农民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完善监督机制。

以村民为主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集体资产使用运营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五是进一步理顺体制。

可借鉴北京的做法,探索成立各级农村集体资产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开展集体资产的指导、服务及监管,配备专门人员,落实必要经费,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加强立法工作,修订相关法规。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十多年了,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改革发展需要,下一步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建议重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具体办法。

《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是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实施主体和重点对象,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作出全面的、系统的规定。近些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审计实施细则》等综合性审计法律法规,借鉴了国有资产审计的有关操作规定和办法组织开展的。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市出台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规。建议我市在充分总结历次专项审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进一步明确审计内容和具体办法。

二是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基本经营主体,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必须要研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在专门法规出台前,建议在修订《重庆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时,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允许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使社区股份合作社获得法人主体,确保全市量化确权改革规范、有序。

特此报告。

村级集体经济观摩项目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们于2月2日-2月5日,对去年各乡镇参加县“4+1”观摩的村级集体经济观摩项目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总体上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快,9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零的突破。这主要因为各乡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发展思路进一步明晰,村居班子战斗力得到了增强,党群关系也明显改善。通过调查,我们也发现,观摩的在项目建设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调查的主要情况与建议如下:

一、主要情况。

去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跻身苏北第一方阵,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以“4+1”工程建设为主线,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项目作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的助推器、加油器,不断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引导全县村居成立专业公司,实现村级集体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序、规范和快速发展。

据农经年报统计,截至底,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3849万元,其中经营收入393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1426万元,投资收益71万元,其他收入1959万元。全县246个村居中,集体经济零收入的村仅有27个、0-5万元收入的村79个,5-10万元的村95个,10-20万元的村34个,20-50万元的村7个,50万元以上收入的村4个。全县有70个村居成立农、工、商等性质的专业公司。去年,全县各乡镇参与“4+1”工程建设观摩项目34个,其中有30个项目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有4个项目未经营,分别是八集乡标准化厂房、三庄乡标准化厂房、高渡镇标准化厂房、王集标准化厂房。

无论从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还是从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项目情况看,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我县拓展集体经济发展三个新模式。

一是利用省脱贫奖补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已成为增加村集体经济的增长极。近年来,我县各乡镇利用脱贫资金在乡镇工业集中区建标准化厂房,或在县乡主要道路两旁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所建资产归村居集体所有,让贫困户到工业集中区就业,或承包高效农业设施从事种植,发包收入的80%归贫困户集体所有,20%的收入归村集体,用于村集体组织的正常运转以及村级公益事业的建设。

二是成立农、工、商等专业公司,促进村级集体经济规范发展,已成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村集体成立公司,或村级集体与有实力的老板共同成立公司(村级集体占大股),把村集体的资产、资源、资金归并到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如临河镇小店村成立腾讯商贸公司,村集体实现年收入20余万元。

三是发展“房东”经济,杜绝集体经营,已成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乐章。实行村集体的资产和资源实行对外租赁,变过去村集体直接参与经营为间接经营,杜绝集体经营,把村集体收入的风险降为零,确保村级集体的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如众兴镇姚圩村,新建康居示范点,出租门面房每年取得稳定的村集体收入。

二、存在不足。

我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的有:

一是少数村个别乡镇重视不够。个别乡村干部,片面认为在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发展村集体经济无关紧要的',不合时宜的。更有的把发展集体经济与搞集体经营概念等同,认为搞集体经济是不能搞,也搞不好。有的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无从下手,无思路,无办法,无实力,村支“两委”成了“维持会”。

二是项目档次低,投入少。无论是标准化产房,还是高效设施农业,上规模、上档次的少,不能形成村集体持续增收的主渠道。有的项目仅仅依靠上级扶持,个人资金和引进外资投入少。

三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一方面,农户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不紧密,“公司+农户”的生产模式推广不够。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组织化程度偏低,从事农业产业化的人数偏少。

四是工农业附加值低。有的项目仅仅是一些“三来一加”项目,加工粗放,经济效益低下。有的农业项目只是简单种植,农业加工项目还停留在“谷变米,麦变面”的初级加工段,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

三、几点建议。

“4+1”工程建设,是县委县政府推动镇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是实现强镇壮村富民战略的有效途径,而村居集体经济发展是“4+1”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此项工作,去年是我县实施战略的第一年,在村级集体经济观摩项目的建设和考核上,需要不断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不仅要从宏观上认真加强指导,在具体的工作中应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鼓励扶持政策。建议县政府制定下发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把发展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纳入县百项重点工程督查考核,赢得乡镇领导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强化工作监督体系。建议县成立村居集体经济发展督查指导办公室。组织专门办事人员,负责政策拟定,工作计划实施,工作督查指导,以及目标考核等内容。

三是完善工作考核体系。建议在考核时重点抓住“三看”。村级发展项目必须是当年新增项目。一要看合同,还要对经营项目进行跟踪督查;二要看村级集体账目,看协议,看实际进账数;三要看项目效益。要对村级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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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调查报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按照县委安排,我于5月被组织选派到镇村挂职锻炼,任镇党委委员、村第一书记。驻村后,我到所挂职锻炼的村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调研和工作锻炼,充分了解村情民意,加深对农民关心的问题的认识,为他们提出的问题寻求解决的思路,认真履行县委关于第一书记的职责要求。

一、基本情况。

村位于县城以西2.5公里、镇政府以北1公里处,312国道穿境而过,全村共有325户,分为4个村民小组,共1306人,劳动力954人,全村总耕地面积1108亩。畜牧业发展情况:奶牛42头,生猪335头,羊248只,鸡1521只。果品生产户数301户,面积700多亩,产值900多万元。全村电网改造工程已完成,现有变压器4台,自来水入户工程也已完成。村级路面全部沙石化,其中水泥路面2公里。全村有大型运输车12辆,商业门面100多户,医疗门诊点2所。全村共有党员34名(其中男党员30名,女党员4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发展滞后。通过调查发现,该村在农业上优势不明显。农民经济收入来源单一,由于历史上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原因,勤劳的村民思想较为保守,致富思路不多,大多村民依旧满足于年轻人务工,中老年在家种地的`现状,村里致富能手少,也很少有村民意识到利用土地流转等农村优厚的政策环境进行创业致富。在调研中了解大部分村民对发展特色农业意识不强,畏惧风险,对市场行情了解不够。

(二)科技人员缺乏,劳动力素质不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不强,种植、养殖业都没有形成规模,难以抵御市场风险,造成村民收入增长缓慢。很多农业新技术、新品种不能及时得到推广应用,农业技术优势得不到充分地发挥。

(三)村民思想保守,缺乏进取精神。大部分村民还是依赖传统种植业、养殖业,对新行业、新市场缺乏市场意识和竞争观念。只有少数人敢于抓住当前改革开放带来的空前发展机遇,果断投资,上新项目、发展养殖业、加工业。但由于经验不足,规模不大,导致效益不高,影响力不够,带动力不大,这就造成全村经济发展不快。

(四)精神文明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村民的文化素质较低,年轻人中多数是初中或小学毕业,并有少数文盲,高中毕业生很少。二是村民安于现状,个别群众存有惰性,甘愿于贫乏、单调。

三、对策与建议。

通过实地调研、进村入户听取民情,召开干部会等,我基本掌握了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以及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该村今后的发展方向。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做好党员纳新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工作,选出能帮农民脱贫致富的入党积极分子、后备干部,帮助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从而为全村的发展理清思路,凝聚合力,形成动力。二是建立健全两委工作制度,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村务,保持“五个好”党支部标准,创建县级先进党支部,配合村“两委”会把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该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村集体收入。加强产业结构调整,重要的是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村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农民素质,为他们寻找适合本村发展的产业调整之路,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村自身优势和潜力调整经济结构,突出地方特色。一要通过村集体土地和农户土地流转政策,积极引导适宜当地生长环境的种植业的发展,强化品牌建设。在目前状况下,大力发展高效高产绿色农业。加快“一村一品”建设,打造自己的品牌,实现品牌效应,让农民更快的富起来。有效地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增收。二要进一步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可采取返租倒包、合股经营等形式,对村级集体资源和农户个人资源重新规划、整理和开发,实施规模和品牌战略,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是开展新型农民培训。鼓励村民树立学习意识、法律意识、市场意识、勤劳意识和自强意识。要采取邀请专家来村授课,现场指导等形式鼓励村民学习科学文化、政策法律、实用技术,从而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使其真正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目前虽然政府投入农村扶持资金逐年增加,但毕竟财力有限,不可能使所有家庭都得到扶持。因此,要引导村民抢抓发展机遇,发扬“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用勤劳的双手去创造财富。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开放农家书屋,让农民享受知识成果。利用健身广场的健身设施,组织村民在茶余饭后聚在一起聊聊天、健健身,加强村民间的沟通,减少邻里之间的摩擦,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注意培养农民的集体意识。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调查报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来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任务。近年来,赣州、宜春、吉安、新余等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因村施策,突出造血功能,使出真功硬招,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最近,省委组织部对各市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度,并汇总了有关数据,与相比,全省“空壳村”从9606个减少到270个,减幅达97.19%;5万元以上的村从1964个增加到13001个,增幅达561.96%,进一步夯实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提升了组织力,强化了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乡村振兴、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强保证。为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委组织部策划了本期月刊,刊发部分地方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做法。

在广袤的赣南,像蔡阳这样在近年发生巨变的村还有很多。这是赣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抢抓政策机遇,全面推行“党建+”理念,多措并举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和“空壳村”,铸就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党建引擎”的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底,赣州市3469个村,“空壳村”全部消除,其中,5万元以上的村2174个,占比62.66%;100万元以上的村47个;该市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达21841.9万元,占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的43.15%。随着村级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一幅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村新图景正在赣南老区徐徐展开。

赣州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责任落实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党组织带头人选拔机制,保障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党员干部责任落实机制。为了让各地各部门都“动”起来,赣州市委实行“一村一台账”“一月一调度”,要求各地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制定具体发展计划,明确资金来源、发展目标、发展模式以及具体措施,对薄弱村、“空壳村”实行销号管理,形成“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的落实机制。2017年,赣州市将帮助村级发展集体经济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所挂点帮扶村集体收入未达到5万元的,年度内不能评先评优;对发展缓慢的个别县(市、区)委组织部长进行约谈,在市级重要会议上对发展滞后的县(市、区)点名批评。

党员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与村干部报酬、绩效考核、招录考试挂钩,调动村干部谋发展、抓发展的积极性。瑞金市对新办集体经济长效项目、并能因此获取持续性收入的村,市财政按投资额20%的比例进行资金奖补,激发村级积极性。石城县对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超过5万元的村,允许给村干部增发1个月的基本报酬;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在乡镇站所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中给予适当加分奖励,优先推选为“两代表一委员”、优秀共产党员和劳动模范。“有奖有罚的政策很合理,干部的干事激情进一步激发,一批批肯干、能干、会干的干部脱颖而出。”石城县委组织员办主任许贤亮说。

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选拔机制。把选优配强党组织带头人、夯实建强基层党组织,作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和“空壳村”实现“脱壳化蝶”的关键之举。大力推行“实习村干部”培养制度,引导和支持致富能人、大学生、退伍军人参选村“两委”干部,真正把组织认可、群众满意的人选拨出来、培养起来、使用上来。在今年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致富能手就有2105人,占比达60%以上。信丰县西牛镇曾屋村曾梓清是远近闻名的致富能人,他牵头修建村里的通组公路,热心村集体公益事业,得到村民和组织的一致认可,先被大家推选为村民理事会会长,后来又被推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当时,村里还欠了7.5万元的债务,上任后,他带领村民种植了480亩烟叶,债务不到半年就还上了。现在的曾屋村,由支部牵头成立憨农田园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折合为股本,村集体占股25%,村民以现金、土地入股等方式占股75%。2017年合作社经营性收入突破千万元大关,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41.7万元。

出台一揽子帮扶奖补政策。

近年来,赣州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牵头统筹协调,把服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市县两级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推动金融、财政、国土、发改、扶贫等部门,研究出台多项含金量十足的帮扶政策,构建合力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大格局,破解以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资金、政策方面的难题,为薄弱村和“空壳村”获得集体收入“第一桶金”提供了有效保障。

——征拆补偿政策方面。按被征收土地面积减去所征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后4.8%的比例,为村级预留建设用地。同时,将协征协拆费全额返还村级,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实施土地“增减挂”项目,按照一定标准直接奖励给村级集体。

——项目扶持政策方面。鼓励各县(市、区)整合涉农和扶贫领域资金,采取财政补助一点、帮扶单位和乡镇出一点、银行贷一点的“三个一点”模式,帮助村级集体建设光伏发电站、购置商业店面等项目,实现稳定收入。

——金融扶持政策方面。市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风险缓释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80亿元,每个贫困村可申请贷款100万元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由财政贴息3-5年。各县(市、区)分别安排500-800万元专项资金,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进行奖补和贷款贴息。

——税费优惠政策方面。对村级集体投资兴建标准厂房、商业店铺等实体项目,免收征地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收费,服务性收费按底价减半收取。实体租赁收入上缴税金地方留存部分,采取补助方式,用于村级集体运转。

——产业奖补政策方面。对发展烟叶等特色产业的村,按照发展产业上缴税收的一定比例作为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奖励给村级集体。对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村,农业龙头企业吸纳贫困户入股并帮助其脱贫的,给予村级组织3000-5000元的奖补资金。

系列政策的出台,为撬动大量资金、项目集聚找到了有力的“支点”,助推了各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多年前,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坪岭村党支部书记曾宪贵面对村里的“家底”发愁:105国道和322国道穿村而过,商贾如流,却没有一条通组的水泥公路;为了策应全区的城市建设,村里三分之二的土地被征收,眼看都要建起高楼大厦,村集体却穷得叮当响。“村集体没有收入,村民服务如何开展?”穷则思变,他积极向上争取为村集体预留土地,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17年3月,赣州市南康区出台政策,明确“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减去所征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后4.8%的比例,给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预留用地指标”。这也成为赣州市各地解放思想,大胆谋划,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量身定制的政策之一。2017年11月,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双江村拿出积累的“第一桶金”200多万元,在南康首次以村集体名义拍买了商用地,开始谋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二次飞跃。“依托政府出台的系列政策,我们将‘机遇性’收入转化为持久性收入,使村级集体经济有了‘聚宝盆’。”村党支部书记钟圣飞说。

竹林舞台、木制小屋、民俗表演……大余县内良乡白井村儿童夏令营基地成为孩子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放松身心的“快乐营地”。白井村生态条件优美,发展林下经济、高山蔬菜、有机绿茶、乡村旅游等产业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乡党委书记周金平和村党支部书记聂斌谋划着,整合上级各项政策和资金,发展乡村旅游。聂斌表示:“只有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好了,我们支部才有凝聚力和吸引力,群众才会信任我们、支持我们。”这一点,周金平深有同感:“县乡开大会,逢会必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我们不敢有一丝松懈。”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赣州各地牢固树立“党建+”理念,层层压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责任,结合实际,深挖潜力,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多元化、特色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宁都县小布镇陂下村将闲置多年的小布中学校舍、老村部以及120亩村集体老茶园入股镇旅游公司,2017年村集体获得分红27万元。赣州市蓉江新区武陵村充分利用背靠高校园区的优势,与文化创意产业公司合作,将53亩村组预留地用于开发赣南大学城文化广场项目,每年租金收入达120万元。赣州市南康区龙华乡茶叶坳村利用村预留地入股建设标准厂房5000平米,年收入可达60万元。安远县鹤子镇半迳村组织农户以土地、劳务加入规模合作经济组织,聘请专家指导成立电商扶贫合作社,对接电商企业签订包销式协议,村集体从中获取一定比例报酬,2017年该村集体实现收入10.15万元。

通过党建引领带动,赣州市各地村级集体经济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并反哺基层建设,使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大幅提升,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显提高,为实现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吉安市创新开展以“党员树旗帜、组织强堡垒、党建强活力”为主要内容的“一树两强”主题活动,坚持以村党组织建设为重点,配强党组织书记,把政治坚定有理想、发展经济有本领、处事公道有威信、遇到困难有办法、带农致富有热心的人选入村级领导班子。在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有1500多名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被选进村“两委”班子。该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用地政策、金融信贷支持、整合项目资金等方式,汇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整体合力。财政资金“支持一点”。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竞争立项等方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遂川县专门安排24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解决“空壳村”和薄弱村无发展启动资金的问题。用地政策“倾斜一点”。严格落实征收土地预留地政策,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用于农村各类经营项目,节余指标经批准可有偿调剂到城镇使用,其土地增值收益按比例返还村集体所有。新干县实行圩镇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拍卖所得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基金后,乡镇分成部分的2%返还给拍卖土地所在地的村委会。金融服务“优先一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并纳入“财政惠农信贷通”支持对象,降低融资门槛,加大信贷力度,实行信贷优先、利率优惠。吉水县对符合信贷条件的村集体提供5-10万元“财政惠农信贷通”贴息贷款,支持村集体以土地经营权和房屋财产权作为抵押贷款,并享受利息优惠。目前,该县共对152个村集体发放了贴息贷款,64个村集体和银行签订了协议。涉农项目“整合一点”。充分利用中央和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精准扶贫、光伏发电扶贫等政策资金,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生态保护、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光伏发电、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整合,更多地投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新余市坚持因村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进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新余市鼓励村级组织依法流转农户承包的土地,以股份合作形式转租给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进行规模经营、连片开发,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土地效益,增加集体收入。分宜县湖泽镇水川村将全村闲置土地流转集中,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吸引投资商建设花卉苗木、莲花种植观赏等特色农业产业,村集体每年获得收益10万余元。盘活集体资源,整合开发利用。新余各地鼓励村级组织对村集体办公用房、校舍、旧厂房、仓库等闲置或低效使用的资产,通过租赁、参股、联营等方式进行有效开发利用,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渝水区城南街道东风管理处地处老城区核心地块,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有店面近200间、大型集贸市场2个、中型宾馆2家、专业交易市场1个,该处在新余市高新区投资兴建占地70余亩的东风工业园,现有集体固定资产达4.2亿元,村集体年纯收入860余万元,成为新余市名副其实的“第一村”。依托特色农业,打造自主品牌。鼓励带领致富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依托特色小镇创建,结合村情实际,大力发展优质稻米、优质瓜果、高产油茶、蔬菜、中药材、休闲农业等“一村一品”特色农业,打造特色品牌,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发挥独特优势,壮大村级经济。鼓励有区位优势的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有交通优势的交通沿线村,有旅游资源的村,依托各自优势,实现特色增收。仙女湖区充分挖掘景区水面资源,在景区周边17个行政村推行“党建+虚拟旅游股份”工作,即以景区周边行政村协助职能部门完成辖区渔政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森林资源保护、违章建筑管控等工作任务为“虚拟股份”,每年按有关部门考核打分情况,从景区水面发包费中拿出3-10万元不等金额作为村里的年终分红,2017年共获分红97万余元,各村平均收益达5.7万元。

宜春多措并举唱响强村富民之歌。

宜春市提出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计划”,通过税费返还、征收补偿、预留集体用地等方式,让利于基层,支持村级集体增加收入。发展特色产业增收。立足各具特色的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实现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适合发展现代农业的,采取返租倒包、租赁承包、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发展蔬菜、水果、茶叶等优势农业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做好“无中生有”文章。山林、河湖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利用水资源丰富、风光优美的优势,开发水利水电、旅游观光等项目,让村集体和村民成为股东,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上高县塔下乡田北村由村集体出资成立从事建筑工程承包业务的实业有限公司,两年来村集体创收250余万元。盘活资源资产获益。充分利用集体闲置资产,盘活资源,变“冷”为“热”,激活农村“沉睡资产”,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城中村”积极整合闲置的办公楼、厂房、设备及产业用地等集体资产,以公开招标形式实行买断、租赁经营,或者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提高闲置存量资产的利用率。“边远村”充分利用村级集体统管或农户承包的荒山、荒水、荒地、荒滩等“四荒”资源,鼓励经营管理能手、种养大户进行规模经营,增加村集体收入。丰城市剑南街道丁家社区,把原来违章搭建的空地清理整顿出来,集资建设蔬菜批发市场和停车场,年租金超过100余万元。用足扶持政策生财。依托发展前景较好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和产业协会,采取股份制形式,让村集体与农民以土地使用权、资产、资金、资源等方式参股,或投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实现村集体资金保值增值。借助多种途径创收。经济条件比较好、企业比较多的村,村级组织按照企业方便、村民实惠、村级增收的原则,发展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原料供应、技术指导、品牌注册、市场信息、产品直销、物业管理、宣传推介等有偿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以此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上高县芦洲乡章江村为村内4家石灰石开采企业提供保障服务,每年获得服务性收入100余万元。

【党委党建范文】二。

如何避免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懈怠松劲?发展任务重与编制少的矛盾如何破解?四川达州通川区将两个问题梳理到一起进行了持续探索。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让他们走上新舞台,展现新风采!”达州市副市长、通川区委书记杜海洋说。

近年来,通川区大胆创新干部工作,结合实际定岗搭台,发挥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经验阅历丰富、干事能力较强等优势,为推动经济社会增添强大正能量。

2013年9月以来,通川区结合市区重点项目、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试点等各项中心工作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搭建干事平台,多类职位设岗定责,100余名因身体及干部结构调整需要等原因退出领导岗位的干部坚守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发挥重要作用。

强保障重关怀,让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一线发力有激情。通川区委今年“七一”表彰中,有重点项目一线人员30名,其中不少是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与此同时,通川区还在经费保障、年度考核、外出研学、体检就医、困难救助等方面,对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给予无微不至的激励和关怀,在政策范围内尽力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提供工作和生活保障,让他们放下包袱、发挥才干。

定标准建机制,让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个人价值全面体现。区卫计局原纪委书记吴心中卸任后,局党委根据区委关于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要求,结合他熟悉党务工作的专长,安排他专项督导党建工作,“传帮带”方面也卓有成效。在年初的区五届三次党代会上,区党代表、北外滨江品质生活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卓越提出的建言,不久就落实到了工作之中。

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参与全区性的重要会议,在通川区已成常态。上至区委、区政府,下到乡镇办委、区级部门,已经形成了通过邀请列席党委会议、专题会议和参加决策咨询、定期通报等方式保障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发挥余热。

通川区在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工作上大胆开展有益探索,实现助推发展和个人价值“双赢”的良好局面。通川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杰表示,按照市里关于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五条措施的要求,通川区还将出台全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服务办法,让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有岗有责、主动担当。

【党委党建范文】三。

今年以来,陕西省凤翔县在16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深化开展“学习型、智慧型、服务型、奋进型”党支部建设,亮出党员本色,激发服务活力,推动农村党建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同频共振。

丰富形式内涵,深化巩固“学习型”支部建设。紧扣新思想、新精神、新内容等学习重点,由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每月定期下发《“四型”支部学习参考资料》,做到学有重点、学有所获。贯彻落实《党员干部测试制度》,采取闭卷测试、现场提问、网络答题、知识竞赛等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知识测试,评定结果作为党员积分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党员教育管理实效。充分运用固定学习日、“掌上支部”、流动党员微信群等平台,创新载体方式,开展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扩大有效覆盖,深化延伸“智慧型”支部建设。深化“智慧型”党支部建设,加大对村内产业园区、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经济组织的“两个覆盖”力度,对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组织,党员不足3人的,按就近就地、便于管理原则,挂靠或联合建立党组织,明确隶属关系,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综合运用“凤翔智慧党建可视系统”“凤翔智慧党建app”“凤翔先锋”微信公众号等教育管理平台,拓展“四项智能活动”,组织党员学习交流,不断延伸党员教育管理触角,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

创新载体方式,深化提升“服务型”支部建设。深化“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内涵,依托镇村便民服务大厅主阵地,规范服务窗口设置,推行“一厅式、上门式、延伸式”服务模式,实行“服务代办制”,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把精准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按照“党员定诺、党支部审诺、公开示诺、党员践诺、民主评诺”的程序,深化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由党组织和群众对其践诺情况进行监督,实行积分制管理,每月进行量化考核,积分情况作为年底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

聚力中心大局,深化拓展“奋进型”支部建设。突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维护稳定等工作重点,持续深化“奋进型”党支部建设,把农村党建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深度融合,进一步丰富“党建+农业园区”“党建+电子商务”“党建+企业+贫困户”等“党建6+”模式内涵,鼓励倡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县市场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吸纳就业,有效带动了乡村旅游、微小加工、服务业、电商等产业发展。

【党委党建范文】四。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平塘县始终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推动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组织引领,凝聚脱贫攻坚向心力。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一线指挥部”作用,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级后进党组织定期分析研判、动态跟踪监管机制,开展村“两委”班子大研判、后进党组织大排查大整顿,调整村“两委”班子6人,排查村级后进党组织13个。围绕脱贫攻坚夏秋攻势,重点围绕兴办一批村办企业、发展壮大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培育一批以村民自治改革为核心的“志智双扶·感恩奋进”思想扶贫示范点、规范建设一批村级活动场所、预选培养一批村级后备干部“五个一”活动,切实发挥好村级党组织在产业发展、村民自治中的组织引领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成为群众脱贫致富的领路人。

聚焦尽锐出战,激发脱贫攻坚原动力。坚持发挥组织优势,统筹各方力量,推动干部人才下沉,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围绕“七个一”精准方略助推脱贫攻坚,以村为单位,统筹整合帮扶单位和部门帮扶干部、驻村干部、镇村干部、农村党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组建村级脱贫攻坚专班。以组为网格单元,组建网格攻坚工作组,把帮扶干部和农村党员集结到脱贫攻坚最前沿,真正做到尽锐出战、全员出击,切实将攻坚阵地推进到各个村网格、深入到每家每户,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深到底的攻坚组织体系。同时,整合省、州、县农业专家资源,建立县级产业扶贫技术专家库,组建“镇党委副书记+科技副职+科技特派员+农工+林业+水务”等专家和技术员组成的11支农业特色专家工作组,派驻各镇(乡、街道)开展技术巡回指导;选派77名技术专家定点联系服务全县69个贫困村现有主导产业,着力解决贫困群众缺乏技术等一系列问题,有效增强群众致富能力和信心。

发挥产业带动,增强脱贫攻坚支撑力。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主攻方向,以党建引领产业扶贫,以产业发展增强造血功能,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积极探索“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机制,在拉关村建成毛南生态黑猪放养中心,帮助贫困户稳定获得订单收益,与贫困群众签约,由贫困户自己买黑猪来喂养,喂养9个月后,合作社按20元每斤毛猪价向贫困户保价收购进行集中生态放养,实现村级党组织、贫困户多方受益良好发展态势,催生了“铛铛”工作法,既唤醒了党员党性意识,又敲响了一条致富产业链,更催生了群众自发自强的内生动力。甲茶镇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以招商引资形式引进一家有多年百香果种植与经营经验广西企业入驻,通过土地流转示范种植并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贫困户发展种植1000亩百香果,带动合作社种植200亩。

【党委党建范文】五。

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卫计委认真落实中央有关要求,按照“讲得准、讲得好、讲得活、讲得全、见实效”的要求,切实把“新时代湖北讲习所(武汉卫计委)”办成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学校,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大讲习”“大学习”,推动新思想在武汉市卫生计生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政治标准,把好宣讲政治关,确保“讲得准”

坚持政治标准,做到讲习所政治方向正确、舆论导向正面、政治立场鲜明。讲习所阵地必须牢牢坚持“姓党”原则,在讲习机制、方法上抓好落实,使讲习所成为传播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阵地。委党委成立讲习所工作专班,召开全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部署讲习所工作,将讲习工作纳入全系统党建绩效考核。委党委成员分别到党校课堂、到有关单位党委中心组进行宣讲。委组织人事处协同委党校制定全年讲习计划,进一步强化政治把关,确保讲习所方向不跑偏、内容不走样。

精心组建讲师团,统筹安排宣讲人员,确保“讲得好”

着眼于高质量建设讲习所需要,坚持高标准组建宣讲队伍。年初,市卫计委组建一批53人组成的红色教育师资库,师资库由省市委党校、社科院、在汉高校、武汉市卫计委直属单位、市卫计委党校的教授、专家、党委书记、院长、行业先模人物组成。讲习所从红色教育师资库中遴选一批优秀宣讲成员,组建讲师团。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专家对讲师团集中培训。选派讲师团成员参加市委党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全市宣讲员骨干培训班。安排老师到北京大学进修学习。抽选老师与国家卫计委党校高标准对接。安排老师进基层调研,提高讲师团政策水平和授课能力,促进健康武汉建设,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促进全市人口均衡发展,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精心准备授课内容,科学设置宣讲课程,确保“讲得活”

组织讲师团认真准备授课内容,重点突出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全年党建重点工作进行授课准备。利用两周时间组织讲师团成员试讲试听,形成了“贯彻新思想争做排头兵奋力推进健康武汉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力推进健康武汉建设”等20多个精品课件,宣讲成员结合专业知识,围绕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理论解读和宣讲阐释,确保授课内容理论性与实操性。

精心建好阵地,创新宣讲方式,确保“见实效”

讲习所周密制定教学安排,深入发动人员,学前预发通告,学后撰写体会,严格教学互评,有力保障讲习所实施效果。采取到革命博物馆讲、到红色教育基地讲、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讲、到医院讲、到图书馆讲、到纪念活动现场讲、到党校讲等灵活多样形式,做到全系统建设、全行业覆盖。充分用好市卫计委党校主阵地和委属单位22家业余党校,用“普通话”讲大形势、用“武汉话”讲身边事。开办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新发展党员培训班、信访工作培训班、基层党支部书记骨干培训班、统战工作培训、党委书记培训班、党员示范班、机关离退休干部理论知识培训班等多种班次。“七一”前夕,联手7个区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各区卫计委分别通过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员代表谈体会、播放电教片、做形势报告、讲党课、慰问困难党员等形式,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7月份,挑选出6堂党课参加市委组织部“百优党课红动江城”全市宣讲活动。今年,讲习所已对全系统7031名党员干部进行宣讲。讲习所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送到群众的心坎上,把新时代的“新思想”传播到一线广大党员,增进党员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讲习所教育党员、发动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到9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各地实际情况,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市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起比较系统完善、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工作体系,有效加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推动农村“三资”数字监督管理综合平台建设,智慧监管逐步推进,永康市、兰溪市被列为全省首批5个新省版“三资”系统试点县市。目前,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基本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体系,促进了有章理事、按章办事的落实。

2.创造“后陈经验”,民主监督不断强化。武义县建立村民财务监督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后陈经验”在全国推广后,成为了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全市各地都认真践行,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全面推行,有的县市还积极探索数字化公开形式,通过数字电视、手机终端等形式,丰富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的方式和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部署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强化村级“微权力”监督,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

3.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积极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了集体资产的家底和权属关系,截止去年底全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社3409个,改革量化资产总额171.74亿元,2019年实现股金分红总额2.92亿元,完成股份制改革村社比例达到97.6%。全面实施农村承包经营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义乌市、浦江县获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开展股权流转和抵押贷款等,完善了农村资产各项权能,激活了农村生产要素潜能。

总结。

推广“消薄”经验,努力促进持续增收,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省定“消薄”任务。同时,各地高度重视村级债务管控和化解工作,认真开展村级债务的调查清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对负债严重、化解有困难的村,落实“一村一策”帮扶化解举措。

二、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标乡村治理方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重要窗口”建设的定位,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依然存在不少矛盾问题和短板,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有的代理中心未严格执行限额审批制度。四是村级报账员队伍不适应发展要求。村级报账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等情况,有的地方还有80多岁的报帐员在岗,难以适应行政村扩大、业务增多、推行智慧管理等需要。许多报账员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对发现的问题不敢监督或者放弃监督。

有的无公司法人资质的社会个人违规承建;

有的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

有的项目建设违规转包分包;

有的项目监理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程质量较差等。

有的公开内容笼统,只有总开支,没有明细;

有的重大支出项目公开不及时,甚至不公开。

4.上级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乡镇农经监管力量薄弱。乡镇农经队伍是农村集体资产的主要监管力量,但各县(市、区)乡镇农经员普遍缺乏,且兼职较多,精力难以集中,有的县(市)的有些乡镇甚至没有在编人员,与省里要求的“1-3万人配备2名,3万人以上配备不少于3名”的要求差距很大。随着乡镇农经工作内容不断增多,包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消薄”、土地流转服务、农村经济统计等等,乡镇农经员队伍建设问题将日益凸显。二是清帐理财、审计不够到位,效果不明显。目前的村级清帐理财、审计仅限于村级财务收支流水,未延伸至村级资产、资源以及决策和绩效等,存在清帐理财(审计)不到位、结果运用不到位现象。

5.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一是集体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村级集体经济不平衡现象突出,不少县(市、区)往往10%的村占70%的收入。全市有近40%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在10万元以下,对照新一轮集体经济巩固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我市有近一半的村将是省定相对薄弱村,数量全省第一。当前村级集体刚性支出日益增多,较大比例的村集体收入难以支撑开支需要。二是“消薄”成果巩固、持续提升难度大。发展集体经济路径不多,有许多村的经营性收入大部分来源于县、乡统筹的物业项目,本村无持续可增收的项目,虽然实现了前一个三年“消薄”计划,但要实现倍增的目标则比较困难。三是部分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矛盾突出。各县(市、区)都有一些富裕村,现金资产较大。因投资理财人才少、能力弱、渠道狭窄,同时上级部门管理较死等多种原因,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路子少、压力大,矛盾突出。

6.依法管理观念还亟需进一步增强。一些政府部门和村干部还没有养成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自觉。从《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的施行情况看,有许多明确规定未执行到位,如有的地方还未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的地方还未将乡镇会计代理机构的办公条件和人员工资等所需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有的地方未及时兑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政策,等等。同时,执法还不到位,自2016年5月1日以来,各县(市、区)未依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过相应的行政处罚,没有发挥《条例》应有的规范、震慑作用。

三、

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建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是我市努力为建设“重要窗口”交出高分答卷、打造更多“金”字招牌的重要着力点,要坚持以深入贯彻实施《条例》为基础,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智慧技术运用,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基础,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高质量发展。

1.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一是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升依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意识。二是加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力度,全面对标《条例》规定要求,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加大投入、搭建平台、配套制度、兑现政策等,加快补齐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短板,为推进法治化管理夯实基础。三是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执法力度,及时严格处理违法人员,真正起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

积极推广数字化公开,如手机app、电视互动平台等公开方式,让群众查阅、监督更方便、更充分。

3.加强乡镇代理中心建设,完善代理服务机制。要在坚持村财乡管的基础上,加强乡镇代理中心建设,提高代理服务和监管水平。一是提高代理中心会计服务能力。导入竞争机制,全面推广与银行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的方法,共建乡镇“三资”代理中心,不断提高代理中心会计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同时,要加强对“三资”代理中心业务的考核,以此作为兑现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依据。二是继续推进代理服务全覆盖。要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将行政村级以下集体组织的‘三资’管理统一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的要求,将行政村下属的自然村、队(组),村老年协会、居家养老中心、村办企业等村内其他组织掌握的集体资产,全部纳入乡镇代理中心的监管。要研究落实村属企业集体资产监管、实现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保障村集体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完善代理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票据审核机制,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代理会计、农经员分工协作的“三审核”机制,并要建立镇、村对争议支出的及时协调解决机制。四是提高村报账员队伍水平。村报帐员是代理服务的基础环节,要探索创新村级报账员选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面向社会由乡镇统一招聘,提高报账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加强村建设项目的预决算约束,克服随意扩大项目;

要建立村级建设项目库,完善乡镇对村级建设项目申报立项的审查把关制度,确保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二是健全完善工程发包管理制度。既要防止村级建设工程拆分、肢解,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又要降低村集体的负担。如对村级同类建设项目,可以打包由乡镇统一招投标。三是建立健全村级资产运营制度。切实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和监督,规范集体产权交易,既要确保集体资金安全,又能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要定期对乡镇、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审计标准化,提高审计监督质量。积极构建村级清帐理财、乡镇(街道)组织清账审计、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县级重点清账审计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完善村集体资产分级审计的监督制度,并要细化审计机构选择、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工作标准等制度。注重审计(清帐)结果运用,督促做好问题整改。三是发展数字农经,落实智慧监管。全面推广新省版“三资”系统,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行村务卡等去现金化改革举措,形成收支非现金结算的闭环管理。要按照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村级组织巡察监察,对反映集中事项要开展专项检查。

要引导围绕自身资源、自身优势,积极探索美丽经济、电商经济等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经。二是巩固提升“消薄”成果。进一步落实省里新一轮加强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确保在责任落实、项目发展、资产盘活、结对帮扶、财政支持等方面有新的加强,不断提高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同时,要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力度,确保经济薄弱村收入底线。三是继续做好村级债务管控化解工作。各级政府要及时兑现奖励扶持政策,并要建立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债务化解相挂钩的考核激励机制。要将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债务)等情况全部纳入“三资”管理范围,实现源头监管,并制定科学的债务化解计划。四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激活潜力。要加快各县(市、区)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构建农村综合性产权流转交易体系,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要总结推广义乌市、浦江县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着力在农村集体产权赋权活权上有新的突破,激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情况报告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市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始终将“强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举措、作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富民”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采取了一系列对策措施,不断创新机制体制,积极探索新时期“强村富民”的新路子,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构建长效增收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至去年底,全市104个村(含涉农社区)集体资产总额超25.5亿元,村均拥有资产超2452万元,2010年村级可支配收入总额达4.2亿元,村均可支配收入405万元,增幅连续5年位居苏州各县市第一,全市可支配收入超300万元的村有48个,超500万元的村有25个,超1000万元的村有10个,今年预计可支配收入可达4.8亿元,比上年增长15%左右。主要做好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拟定政策措施,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发展集体经济和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多个政策性文件,坚持抓两头(一头抓示范村建设、一头抓薄弱村帮扶),带中间,促进平衡发展。市级财政对示范村和经济薄弱村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扶持,累计下拨资金1.522亿元,其中对薄弱村建造物业项目奖补200元/平方米,共下拨资金4820万元;对每个通过验收的示范村拨付200万元,现已有5批65个村被列为示范村的范围,占比达60%以上,市财政已累计拨付资金1.04亿元。为了进一步增强村级经济发展后劲,去年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太政规[2010]3号),不仅指明了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明确了具体发展目标、提出了发展路径,而且明确了土地、资金、税收返还等七条扶持政策,包括全面建立并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制度,明确由各镇(区)组织实施的村庄整理项目后新增加的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的10%留给村集体用于发展村级经济。从2010年起,对村集体所缴的房产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以及村级公共事业建设工程所征的税收,实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政策。这个文件的出台,进一步确立了富民强村的政策制度框架,最大限度的让利于村集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激励力度,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主观能动性。

(1)不断提高村干部待遇水平。对村主要干部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费实行市、镇(区)、村三级统筹承担,资金统筹承担的比例从原来的2:3:5调整为市级承担50%,镇(区)级承担30%,村级承担20%;建立村主要干部报酬增长调节机制,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连续任职的)每三年调整一次,不断提高村干部待遇标准,据统计,2010年全市村定工干部年平均报酬达61734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村书记平均年报酬达81376元。

(2)建立村干部提拔任用机制。出台了《关于对优秀村干部实行人事关系挂靠代理的办法》(太委办[2007]17号),以村干部任职时间和村级可支配收入为依据,达到标准的,村主要干部挂靠事业编制,并在优秀村干部中选任镇领导干部,现已有多名强村书记享受副科级待遇,充分激发和调动了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推进物业项目建设,建立集体经济长效增收机制。鼓励各村充分利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及农村新型社区人口相对聚集的有利机遇,通过自主开发或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将货币资本转化为物业资产,不断扩大经营性资产的总量,千方百计做大物业经济,服务于第二、三产业发展,获得稳定的租金收益,构建村级经济长效增收机制,不断巩固壮大村级经济实力。市推进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物业项目建设的督查和工作指导,建立例会制度、月报制度,协调和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截至2010年底,全市村级物业用房累计达137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76万平方米,一般厂房21万平方米,三产用房20万平方米,集宿楼13万平方米,仓储设施4万平方米,菜场等其它用房3万平方米,2010年全市村级物业资产租金收入总额为16277万元,占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总额的40%左右。

四是探索多元化经营路子,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大力引导各村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做足做好资源、资产两篇文章,在大力发展物业租赁型经济的基础上,对农业资源相对较丰富的村,支持村级领办或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合作农场,积极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有条件的开展农产品的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服务,着力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2010年全市组建合作农场54家,经营面积33637亩,村级集体直接经营效益1595万元。今年市、镇两级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合作农场的推进力度,目前全市已组建合作农场71家,经营面积6.1万亩,其中52家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鼓励村集体将资金或符合规划、依法取得的非农建设用地,参股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按股取得分红收益,或引导村集体将土地补偿款等资金积极进入区镇资本运作平台,为工业园区提供配套服务,或者入股投资重点项目开发建设,获得较高收益,发展资本投资型集体经济,实现村级经济与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发展。2010年村级集体实现投资收益5325万元。

五是加强经营管理,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针对集体资产日益壮大、收益快速增长这一现状,市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全面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完整,并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

(1)拟定出台规范性文件。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太政发[2009]77号)文件,建立了市政府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健全完善了市、镇、村三级管理体系,明确职能,充实力量,加强指导服务。全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切实加强动态监管,重点抓好集体资产合同及收益管理,完善规范资产租赁合同、协议,并及时下发了不同片区各类物业资产、非农建设土地的租赁指导价(太农集办[2009]2号文件),提高了出租资产的收益率,并确保租金收缴按时、足额到位。此外,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财务管理的意见》(太委发[2009]48号),抓好增收节支,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和管理费用,对管理费用实行总量限额管理,完善和健全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结报、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民主理财等制度。

(2)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系统。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以过程控制为主线,以实时监控为核心,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有效监督,适应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形势,提升了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保障了村级经济健康发展。

(3)抓好集体经济内部审计工作。为了促使审计工作常规化、经常化,除了结合换届组织对村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即坚持每三年轮审一次外,今年又专门组织开展并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由各镇(区)组织自审与市级部门抽审相结合,及时发现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了积极谋划新形势下农民增收新思维,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实现“十二五”期末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万元的目标,今年5月9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紧紧围绕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创业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政策性收入等五个方面,从内部挖潜和外部环境打造两方面入手,拟定了23条政策措施,深挖潜力、增强保障、拓展空间,这些政策既是对我市已有的与农民增收相关的政策的一次系统梳理,同时又在原有基础上制订了更加完善、更加惠民、更加关注低收入群体的政策和措施。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到位,必将构建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提高我市农民的收入水平。据农经部门统计测算:2011年上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00元,全年达18000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3%左右。

虽然近年来我们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是对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要求,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

1、不平衡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是村级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毗邻镇区的村镇,由于区位优势良好,处在发展二、三产的有利位置,村级经济发展迅猛;而地处偏远的以农为主的村,则村级经济较为薄弱。据统计,目前104个村(涉农社区)中,低于全市平均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村要占65%左右,其中可支配收入在100万以下的村仍有10个。二是农户之间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平均数不能代表大多数,低收入群体普遍缺乏增收技能,持续增收的难度较大。

2、政策未全面落实到位。各级虽然制订、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但因种种原因不尽落实到位,如有些地方集体资产动迁未给予及时足额的补偿,村级留用地政策未落实、土地征用补偿费村集体留成部分未结算。

3、体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目前我市虽已拥有相当数量的“五大合作”组织,具备了一定的数量优势,但大多规模偏小、较为分散,运作还不够规范、综合竞争能力不强、对农民持续增收的贡献份额不大,需要进一步提质增效。

4、物业发展集聚度不高。前两年,部分镇对村级物业项目从决策到资源调配上缺乏强有力的统筹力度,各村、各社区各自为阵发展物业,有的由于不具备良好的区位优势,导致物业项目出租难;有的物业项目小而散且层次低,直接导致了有些物业项目效益不高。

5、增收潜能不足。土地资源成为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最重要资源和决定性因素,然而目前可供镇村两级调控村级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资源载体稀缺,致使发展空间、增收潜能有限。此外,有很多体制性障碍还需花大力消除。

我们将始终坚持把强村富民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来抓,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关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发展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强村富民长效机制,实现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持续增收同步推进、共同发展,确保到“十二五”期末,村级经济、农民收入均在“十一五”的基础上实现“双翻番”,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奠定基础。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现代农业发展为依托,夯实强村富民的基石。

(1)加快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巩固和壮大村合作农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今年努力实现村村建有合作农场,合作农场经营总面积达到10万亩。

(2)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认真落实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主干道沿线、镇级农业园区、村级合作农场田块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启动实施“万顷良田”建设。今年要建成3.5万亩高标准农田,三年内计划完成1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每镇建成一个千亩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样板区。

(3)更加注重农业生态功能建设。按照“一市双城三片区”的城市建设总体框架,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以生态农业(水稻)和绿化林果产业为重点,高标准建设城市绿色屏障和生态走廊,切实发挥农业生态环境效应,打造田园城市。

(4)强化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把快速提升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组织化、设施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加强种苗培育中心、农资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农产品配送中心等专业化生产、服务、经营载体建设,大力发展种源农业、品牌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加快走高效现代农业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农业效益。

(5)扶持和培育一批本地现代职业农民。通过加大对职业农民的典型报道,转变过去“种田没效益、务农无出路”的思想观念,着力培训和培育一批现代职业农民,改变农业兼业化状态,提高一产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合作农场成为我市农民开展农业创业的有效载体。

二是以政策倾斜为契机,巩固强村富民的发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合作农场的扶持力度,继续实施财政补贴、信贷扶持、税收减免、用地优惠等政策;认真贯彻太政规[2010]3号文件,严格落实10%集体土地留用地政策及村集体所缴各项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政策;全面清理拖欠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及资产动迁补偿费,采取结息、入股等方式搞好建账核算;建立健全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研究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后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和建设;扶持发展村劳务合作社,政府负责的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等项目,一律发包给镇、村集体劳务合作社,并可享受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在解决困难人员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是以物业项目为抓手,打造强村富民的有效载体。紧紧抓住城市化快速发展、人口向新型社区集中及撤并镇管理区整治工作的有利时机,围绕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三产服务业,规划建造宾馆饭店、商场店铺、农贸市场等商贸设施;利用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良机,规划建设标准厂房、集宿楼、仓储物流、停车场等项目,打造强村富民的有效载体,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投资创业性收入。支持以镇(区)为单位组建市场化运作主体,留出优质资源建设强村富民载体,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出租,鼓励村集体和农民入股参与开发,引导各村从单打独斗、各自发展逐步向多村抱团发展、异地发展转变,坚定不移地走科学、集聚、可持续发展物业之路,力求打造一些规模型的强村富民载体,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是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加快强村富民的步伐。创新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形式,积极推动发展以各类资源要素投入为主要内容和特征的合作型经济,扩大股份合作、提升专业合作、加快劳务合作,健全运行机制、规范经营管理,积极开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多层次联合,做大做强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收益分配水平。

(1)深化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改革。抓好清产核资、股权设置、成员界定、收益分配和治理结构五个关键环节,加快晰股量化改革步伐,不断创新村级集体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构筑农民与集体较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并科学界定资产收益用于发展再生产、管理费用、股份分红的比例,不断提高分配水平,让农民更多地分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2)提升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已成立的各类专业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其打破行业、地域和所有制界限,着力在种苗、加工、流通等领域加强联合与合作,加快组建镇级以上合作联社,注册商标,构建销售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全面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实现提质增效,推动其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建立健全盈余返还制度,逐步推进多形式、多环节的“二次分配”,让农民分享增值收益,不断提升合作社规范运作的能力,增强对农民持续增收的贡献份额。

(3)壮大村集体劳务合作社。引导更多的村民加入村集体劳务合作社,注重加强对劳务合作社成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实行劳务总承包的方式对外承接社区服务、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企业后勤等工作,着力提高劳务合作社的运行质量。

五是以均衡发展和共同富裕为目标,加强扶贫帮困工作。坚持以开发式扶贫为主,加大对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力度,建立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机制,通过项目扶持、配送股份、设施农业、就业救济等多方面的重点倾斜与帮扶,不断增强造血功能,同时,不断完善救助制度,确保集体经济薄弱村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5—8个百分点、农村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逐步缩小强村与薄弱村、富裕家庭与贫困家庭间的收入差距,最终实现均衡发展、共同富裕的目标。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情况报告

1.村级集体经济资产情况。乡村级集体经济总资产2050万元,主要为村民自筹、财政投入和社会资本,主要包含:集体林地1.2619.08万亩、土地706.2亩、农业种植机械设备4套,流动性资产约302万元。

2.九环沿线的3个村主要以旅游观光产业为主,村民建立合作社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采用股份制管理模式,年底合作社和公司按比例分红,高半山的2个村主要以蔬菜种植产业为主,党员干部带动村民建立合作社,统一购买和销售。

3.5个村均为合作社代村民管理集体资产。

4.经验启示

2012年起,各村积极落实松潘县委县政府建设国际旅游胜地战略部署,党支部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利用得天独厚的区位条件、自然环境和独特的文化优势,积极争取项目资源,纷纷成立专业合作社,作为产业发展的实施载体,采用“支部+农户+公司”模式,规范旅游市场,降低经营风险,拓宽就业渠道,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探索出了一条群众自筹一点、政府补贴一点、企业投资一点的“三个一点”现代农村产业发展道路。

近年来,各村党支部锐意进取,不断创新,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重,以党的组织建设理念抓合作社管理和人才建设,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管理能力提升,为以党建促发展找到了契合点,为深化党的先进性建设搭建了平台,村支部的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实现了管理有序。

群众看干部,干部看党员,党员看组织,越是在发展集中的地方越是需要有一支强有力的党员干部队伍。党员干部大力支持合作社发展,发动群众积极响应、踊跃参加,在建设过程中坚决服从组织领导,在半农半牧的基础上建立了旅游服务产业主导,实现了干部有为。

依靠产业支撑,突出基础先行,为重构产业发展秩序,围绕一系列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做好推进服务工作,带领全村群众坚定推进幸福美丽家园巩固提升工程、大骨节病试点成果巩固提升项目、民族团结进步中药材种植项目、安全饮水项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等一系列重点工程项目,实现了基础先行。

为走好乡村生态旅游这条可持续发展之路,严格规范村民议事规则和各项管理制度,所有重大事项均召开班子会议或村民大会一致通过决定。合作社还通过带动部分贫困户参与旅游经营,解决闲散劳动力就业,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石。注重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村民素质,巩固发展成果,多次组织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厨艺、家政、礼仪培训,按照“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接待、统一收入、统一宣传、统一培训”的管理模式,提升川盘整体形象。注重维护团结稳定局面,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努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全村和谐稳定,近年来从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及涉稳事件,实现了社会和谐。

(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

近年来,各村各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但与经济发展需要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受气候影响,高原地区各项基础建设使用寿命有限,后期管理维护往往难以跟上,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在当前全国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下,对乡村旅游服务业的规范和监管存在一定真空,受发展规模影响,各村难以开展民族传统食品和酒类的文化体验等经营活动。

(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建议。

进一步加快道路、饮水、排污、用电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涉旅产品质量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扩大旅游品牌宣传,推动农村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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