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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范文(20篇)

时间:2023-11-10 07:38:42 作者:笔舞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范文(20篇)

实施方案是一种系统性的计划,用于解决某种问题或达成某种目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实施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借鉴。这些范例涵盖了各个领域和行业,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启示。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实施方案,为自己的工作和学习制定一个优秀的计划吧!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台州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清廉村居建设成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和党员群众廉洁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清廉xx”的战略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制约和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为重点,实施以“一二三四”为建设路径的工作举措,即:创建一批标杆、推进二个应用、开展三大行动、健全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基础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

(一)创建一批标杆

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以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建设为主打品牌,同时突出各地的“清廉特色”建设,统筹运用好党建示范村创建、星级文化礼堂评比、民主法治村建设等工作成果,促进相互融合,着力培育一批典型性、引领性、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带动清廉村居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释放叠加清廉效应。(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各镇街道)

(二)推进二个应用

一是基层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应用。围绕小微权力事项清单、责任主体、操作流程等方面内容,督促各村社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7月底前完成平台推广使用,同步运用好村级阳光监督平台,实现基层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网上公开,提升监督质效。建设“监督一点通”平台,督促村社党组织引导群众通过平台开展监督、反映诉求,构建诉求办理、反馈全流程在线流转机制,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公开透明化、监督标准化。(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各镇街道)

二是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应用,将“三资”管理系统建设与清廉村居建设紧密结合,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农民群众对财务等工作的监督,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民主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开展三大行动

一是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行动。在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聚焦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级小微权力的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督促村级权力在权力清单和规定流程范围内运行。开展全市6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xx年度账务各镇(街道)间交叉审计,对个别问题突出、群众有反映的村社进行重点审计。加强村级财务日常线上线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镇(街道)整改落实到位;对涉及违规的问题线索,应统一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置。(牵头单位:市农水局、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二是治理农村涉纪信访行动。聚焦“一肩挑”主职干部信访,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村务管理运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等问题,开展专项攻坚,通过上下联动、分类处置,实现快办快结、逐件销号。强化源头治理,深化澄清正名,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进一步巩固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是打击村梗地霸专项行动。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涉及镇(街道)、村(居)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重点聚焦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村梗地霸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加大处置力度,抓好初次检举控告件“清零”、“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注重个案剖析,加强类案分析,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漏洞。围绕“治理有效”要求,动态监测村干部有无政治问题、涉恶、充当“保护伞”和群众不良反映等问题,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对查实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党组织反馈,推动镇(街道)党组织严把村干部入口关,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四)健全四项制度

一是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一肩挑”严管厚爱、村干部基本报酬、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文件,完善以“三同”考核为主要抓手的村社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结果同村干部报酬挂钩力度。全面深化“导师帮带”工作机制,实行兴村治社名师与新任村社干部“一对一”结对,推动换届后村社班子高效运行。加大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力度,以“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为标尺,认定为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采取停职教育、责令辞职、免职、罢免、职务终止等处置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水局、各镇街道)

二是村务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岗位分工回避、村务监督责任倒查制度,不断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监察联络站一体发挥作用。实行违法违纪“一票否优”,倒逼村居干部守牢底线。严格执行市委1个届期内对辖区所有村至少巡察1次制度,对问题反映较多的村,运用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强化监督。(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各镇街道)

三是村级工程报备案和招投标制度。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由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社员)大会讨论确定后,将工程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资金来源、组织形式等情况报所在镇(街道)备案。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进市招标中心招标;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40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进入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工程可由镇(街道)招标中心招标,也可委托招投标中介组织招投标;单项估算15万元以下的可以采取村级组织招投标,或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由村集体自行组织实施的,人工费可采取点工形式。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严格按合同实施和支付工程款。(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出台新的《xx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各镇(街道)、村完善制定本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实行“五议两公开”,财务报销时须附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压紧压实各镇(街道)监管村级“三资”的主体责任,加大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支持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规范履职。集中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另设账目”等问题,将村集体老年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村集体总账统一管理。(牵头单位:市农水局;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老龄委、市民政局、各镇街道)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主抓作用,明确本地清廉村居建设的目标、标准、任务、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的清廉村居建设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组织部门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民政部门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水部门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加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深入基层一线,注重督查实效,加强分类指导。要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各镇(街道)清廉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量化指标分析,推动镇(街道)主动找标杆、建标杆。对督查发现思想不重视、推进措施不够有力的镇(街道)和村社,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20xx年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20xx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保障,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夯实”三资”管理基础,全县所有村(社区)按标准创建,达标基础上再择优推荐评选示范村(社区),每个乡镇至少要创建2-3个清廉村(社区)示范。今年力争创建省级示范1个、市级示范1个、县级示范20个,为打造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村居开好局起好步,为清廉xx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规范组织设置和组织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建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建设达标升级,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清廉文化宣传专栏,着力抓好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清廉长廊等建设。

(二)强化清廉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综合能力。加强对村居

”两委”、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廉洁教育培训,做到”人岗相适””德能配位”。发挥驻村工作队助廉作用。以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为骨干,组建村居清廉建设宣讲队,以”筑堡工程”为抓手,助力”清廉班子”。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考核。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分级分类备案管理制度,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村居主职干部廉洁档案、”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村妇女议事会廉洁管理制度,推行廉洁履职承诺制。强化廉情考核应用,探索”工作作风、岗位风险、廉洁履职、规范用权”等廉情指数评估,并计入干部年终目标考核。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化运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落实对村干部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监督效能,推进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政府及职能部门业务监督、村级组织民主监督、村(居)民全员监督相统筹衔接,形成村(居)”大监督”格局。充分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监督检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实施村(居)事务阳光工程,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居)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日常监督,开展村居财务规范化情况检查。加快县乡两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落实”一办法一方案三规则”,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成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做到”清资产资源、清债权债务、清经济合同”常态化。深化农村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启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工作,探索开展村社”三分离”改革试点,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效。加大村级债务化解和管控力度,力争无债务村达到160个以上。

(五)促进村风民风清醇。架设干群连心”桥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治理、”筑堡工程”相融合,深入拓展”两个幸福”建设,积极开展”廉政夜话”;有效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进移风易俗。依托屈原廉政教育基地群,打造屈原廉洁文化长廊,新增屈原廉洁文化小景,举办”屈原勤廉诗会”,丰富端午文化习俗,夯实弘扬屈原廉洁文化的群众基础。大力传承弘扬屈原廉政文化。运用多媒体展示屈原廉洁文化,讲好屈原廉洁文化故事和xx本地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赋予屈原廉政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擦亮屈原廉洁品牌,涵养屈乡清风正气。

(六)狠抓清廉环境建设。坚持建设清廉环境和美丽乡村并举,着力做好清廉村居内外环境两篇文章。围绕”绿净齐富厚和”,开展”醉美‘姊归・最美庭院’创建;围绕”五清一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长效化。努力实现”清廉村居”从政治建设到组织生活,从管事理财到资源整合,从家风村风到文明实践,从经济发展到人居环境,全面覆盖、系统治理,让”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机制活力。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务实推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将清廉村居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清廉村居日常拉练,每年召开2次(村、居各1次)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形成清廉创建”比学赶超”氛围。

(二)完善督促考评。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县级目标考核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宣传,营造深厚氛围。及时总结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有特色的清廉村居,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群众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过示范引领,形成上下合力的良好局面。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报送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xx围绕建设高效务实的党总支班子和高素质党员队伍目标要求,努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执政能力、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富裕建新、文化建新、生态建新、平安建新,为促进建新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坚持理论先行。xx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夯实政治理论基础,提高理论素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政治理论。学xx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十二五”规划等。

法律法规。学习切合实际、贴近生活的法律法规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学习,使全体党员了解和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

科技文化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科技发展动态,树立科技致富的先进理念,开辟致富新渠道。

1、集中学习活动。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授课学习时,学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积极参加问题讨论。

2、每周自学活动。党员坚持个人学习为主,确立“每周自学时”,即每周自学时间累加,达到3个小时以上,通过各种学习渠道自学必读参考书目。

3、建立网络学习园地。利用万村联网工程,建立网络学习园地,将必学内容资料、书目、辅导资料及相关知识挂到村级网站学习园地,及时报导和宣传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学习经验和学习心得交流情况,建立网络学习交流平台。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基础的、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根据街道党委的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将用1年左右时间达到总体目标。

(一)实施启动阶段(×年5月初)

立建新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建新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党总支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自觉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响应的新局面。

建立健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村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考评制度、完善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奖惩激励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5月中旬至9月底)

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学习网络体系。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和引导党员、群众树立学习生活的良好习惯,逐步形成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文化知识等各种学习统筹安排、齐头并进的学习机制。

村党总支要深入了解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所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及时解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时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三)巩固深化阶段(×年10月至20xx年初)

巩固和完善多层次学习体系、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使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树立、推广和表彰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先进个人,总结和巩固学习成果,促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利用和提高。

制定《建新村党员考核制度》,每年年终对各支部进行学习型党组织考评,并结合党员履职情况确定考核等级。村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员活动的日常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建设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网络,市纪委正在我市全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新实践。根据《xx市“清廉村居60分+”建设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坚持以执纪严明扬正气、建章立制树清风、清廉文化润心田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清廉班子、清廉村务、清廉文化”的建设目标,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探索推进清廉村居(社区)建设,努力营造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干部清正勤勉、村社治理规范有序、家风民风淳正向善的良好局面。

以xx村为重点村先行先试,原则上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其余各村(社区)原则上在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可同步推进,并应长期坚持。

(一)维护清廉队伍

1、强化制度教育。收集遂宁市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用权行为规范、议事规则、财经纪律、工程管理规定、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规定、办事服务制度、组织人事纪律、村务监督制度,制定制度手册,督促村(社区)干部认真严格遵守执行。

2、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洁档案。制定《廉洁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表》模板,实施“两委”干部个人财产、工资、投资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建立个人廉洁档案,每年更新一次,动态掌握“两委”干部廉政风险情况。

3、推动班子队伍清廉化。根据村(社区)干部日常履职情况、廉洁用权情况,以及通过干部廉洁档案掌握的有关问题,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将不合格的班子成员坚决清理出干部队伍,把好选人用人关,确保“源正水清”。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党建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二)重塑监督机制

1、加强对村(居)监督委员会履职的考核。由镇纪委制定履职考核办法,保障各村(居)监委会主任考核和待遇发放。制作《xx市xx镇村级监督一体化工作手册》,梳理监督委员会履职清单及纪实台账,做好日常考核。

2、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定期向其派发工作任务,激励监督委员会主任积极履职,发挥“监督末梢”的探头作用,将其日常表现纳入年度考核。

3、加大对监督委员会的培训,定期组织监委会主任参加集中学习,提高履职本领,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工作推进。

4、建立村监委片区监督机制。将全镇9村1社区按照就近原则划分为兴隆、xx两个片区。兴隆片区由镇纪委两位同志负责指导,xx片区由镇纪委李琪、胥可两位同志负责指导,进一步增强指导力量,助推监督发挥实效。

完成时限:20xx年4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财政办、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三)推行阳光村务

1、拓展公开模式。以公开栏为主阵地,精简公开内容。每季度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qq群等方式进行广泛公开村(居)务、党务、财务,遇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既公开结果,又公开过程。公开资料报镇纪委备案。

2、全面推广使用“遂宁一卡通”微信小程序。动员所有公职人员、群众关注,确保群众会操作、懂查询,让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及村务、党务、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3、加大重点项目的公示公开。及时公开重点项目的资金来源、中标单位、工程进度等,将工程项目始终晾晒在阳光下。

完成时限:20xx年4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四)推广清廉文化

1、打造清廉文化品牌。充分结合我镇历史文化、重点产业等,挖掘探索廉洁文化品牌。

2、建设清廉文化阵地。结合社区治理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浸润作用,以文化室、妇女儿童之家为载体,设置清风“读书角”、廉政书画工作室等面向社会公开的场所,吸引老人、小孩等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提高廉政文化的受众面。

3、培育优秀家风文化。通过“家风故事大讲堂”等活动挖掘好家风,向全社会推广,实现好家风带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向上向善发展。

4、开展丰富廉政活动。通过举办廉政坝坝会、廉政文化节目展演、廉政故事分享会等活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让党员干部群众乐于受熏陶。

5、坚持强化警示教育。持续维护好村级警示教育专栏,通过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现场参观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完成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纪委、各村(社区)

(五)明晰小微权力

1、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结合市纪委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印发《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手册》,让干部群众明确村级小微权力,规范办事流程,力促用权清晰。

2、继续推行“六手印记”工作。全覆盖推广“六手印记”工作法,提高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推动小微权力公开运行。

3、做细做实“阳光三问”工作。继续做好镇级阳光问效、村级阳光问权工作,扎实整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并通过反馈会、回音壁等方式向群众回复整改情况。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部门:镇纪委、镇社会事务办、各村(社区)

(一)强化统筹协调。由镇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办、宣传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把“清廉村居(社区)”建设纳入我镇总体工作布局。各村(社区)联系领导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对联系村(社区)建设工作定期督促、加强指导。镇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二)积极探索创新。各村(社区)要结合村情社情、历史文化,开展符合实际情况的创新举措,推进一村一韵、一村一品、一村一策“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不断丰富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活动形式,让“清廉村居(社区)”成为群众普遍赞誉的廉洁品牌。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清廉村居(社区)”建设意义、经验做法的宣传,通过开展文艺汇报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清廉村居(社区)”建设中来,弘扬和传承优秀家风文化、廉洁文化,营造浓厚的清廉氛围。

街道“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部署的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xx区加快建设“清廉村居”净化农村政治生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区委办〔20xx〕x号)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现就我街道“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xx党代会、市xx党代会、区xx党代会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建设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深入实施“核心引领”“固本清源”“亮剑为民”“和合养廉”等四大工程,着力构建具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通过五年努力,全街道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基本形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魅力xx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紧紧围绕区委、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与美丽乡村建设等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清廉村居”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使“清廉村居”建设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村干部不同层次和特点,针对乡村振兴战略的不同阶段和要求,研究提出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可行管用的举措,并由点及面、分层分批、逐年逐步予以推进,形成富有x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样本。

三、主要任务。

1、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功能,把村居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基层党建“全领域建强,全区域提升”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支部主题党日的政治功能和思想教育功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月度现场考评推进会制度,不断拓展载体、丰富形式、抓常抓长,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检查考核评比通报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强化村级班子队伍建设。严把村居干部素质关,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唯实绩、唯事业导向,选优配强每一个村居班子。开展村居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推行“届中体检”、村支书论坛等做法,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轮训、论坛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村居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发挥村居干部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

3、强化村干部日常管理。将村干部履职情况与年度考核对接,并与基本报酬发放、党组织星级管理、评先评优等挂钩,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从严规范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日常管理监督。完善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对相对落后且责任意识不强、实际工作不到位、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村党员干部,通过约谈诫勉、问责追究、组织调整等措施,着力打造一支过得硬、敢担当、能带富、会服务、善治理的基层铁军队伍。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完善村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村级民主决策、违反廉洁履职规定、违反权力清单制度等规定的村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二)深入实施“固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村居治理体系。

4、加强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xx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探索建立村级组织和村居干部权力清单制度,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作权力运行操作手册,明确权力“边界”,确保小微权力运行有程序、有规范、有依据。深入推进党务、村务、财务等“三务”公开,健全完善“三务”电视公开,积极探索“智慧党建+清廉”的模式,推行“掌上微课堂”“指尖三务”等智慧党建方法,严格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标准等,严肃整治公开不彻底、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5、加强“三资”监管。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逐笔公开制度,加强村级银行账户管理,规范村居开设银行账户程序,严查私设账户、多头开户、跨区开户等违规行为,实行村居银行账户款项变动短信提醒。进一步落实村级财务网络化管理、村级财务实行三年一轮清理和审计,严格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公布审计结果,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规范招投标流程、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实现全程监督。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惠民补助、救灾救助申请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实施资产资源租赁合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过期合同、低价合同、长期合同、不规范合同等进行专项清理,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台账,按类别统一整理归档,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注重发挥街道“三资”代理中心作用,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核把关,定期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村级经营性资产风险防控,对应收未收、长期拖欠的个别重点户,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强势清欠,确保历史集体资产欠账全部清零。

6、加强民主监督。积极探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五步法”等制度,广泛开展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决策听证会等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工作机制,规范村监会履职行为,加强村监会业务指导,提升村监会履职能力,切实发挥村监会在村务各类事务中的监督作用。深化“三务”公开监督,完善村级“三务”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的透明度和群众的参与度。

(三)深入实施“亮剑为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7、加强涉纪信访积案化解。进一步完善农村涉纪信访化解五大机制,重点化解和处理好复杂信访问题,特别是重复访和越级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早处理,将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效应。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等社会力量在信访化解中的作用,力争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8、清除现行重点工程建设障碍。开展打击重点项目建设领域非法阻工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扫清各种“障碍”和“拦路虎”,全力助推重点工程建设。要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拒不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或不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推诿扯皮,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一律予以严肃问责。

9、清缴历史违纪违规违法所得。全面梳理本辖区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未上缴违纪违规违法所得(包括农村党员干部通过权力寻租获得的违纪所得、利害关系人通过请托行贿获取的不正当利益、被处分党员干部未及时取消的福利待遇、法院判决后拖延执行形成的违法所得等)的追缴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或村集体账户;对有受害人的违纪违法所得,要及时退还给原财物所有人,确保历史违纪违法所得全部清缴到位。

10、筑牢教育倡廉“防火墙”。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对村干部党性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干部宗旨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促使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党规底线,心怀戒惧,行有所止,不断提升村干部防腐拒变能力。

11、构建制度保廉“护廉网”。落实“八必谈”制度,做到新入职村干部任前必谈、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村两委不团结的必谈、重大节假日来临之际必谈、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必谈、进取心积极性减退和工作消极懈怠的必谈、表彰奖励后必谈、在重要领域与关键岗位存在廉政风险的必谈。建立述职述廉制度,制定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年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对象按照街道党工委要求,围绕职责履行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并针对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述职述廉情况归入本人廉政档案。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制定村两委班子成员个人廉政档案管理制度,针对婚丧嫁娶、生儿育女、建房乔迁、子女服兵役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中报告并实行街道集中管理。

12、打造监督促廉“监管网”。建立廉政特派员、廉政指导员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驻片领导担任村居廉政特派员,代表街道党工委检查督导、警示约谈等,负责监督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驻村干部担任廉政指导员,认真完成“八必谈”工作,积极沟通思想,及时发现问题,全程参与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对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事项行使“叫停权”,及时向廉政特派员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13、持续深入开展基层作风巡查。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干部“四风”问题、村级“三资”管理等问题为切入点,集中力量对信访反映比较集中、“四风”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开展作风巡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注重治本,着力解决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所有行政村巡查全覆盖。对已巡查的村要认真开展“回头看”,确保巡查反馈问题“实打实”整改到位。

14、严格问责“三不干部”。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严肃整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作风不过硬”的村干部;严格落实驻片、驻村领导“一岗双责”,对村两委及其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实施“一案双查”,要严肃追究驻片、驻村干部的责任。

15、严厉查处基层微腐败。紧盯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加大农村基层“四风”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紧盯村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扶贫领域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四)深入实施“和合养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16、打造一批农村清廉文化品牌。让和合文化中的清廉元素融入到农村文化礼堂的365公益课堂中,让群众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形成学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通过四下乡(送乱弹、送综艺、送展览、送图书)活动,深入挖掘当地的历史文化、名人乡贤、村情村史,整合相关清廉文化资源,结合时代要求,突出地方特色,努力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将清廉文化融入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进一步转变老百姓的观念,使他们成为正能量的引导者,在全街道形成学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17、挖掘一批优良家风家训家规。深入开展“清廉好家风好家训”建设、“好家风代代传”等活动,全面挖掘基层党员干部的优良家风家训,培树先进典型,并通过开设道德讲堂、家书展厅,开展挂家训树家风、家风评议会等系列活动,以良好的家风建设带动村风民风的转变。发挥村规民约在民主自治中的作用,梳理一批族规、村规、行规,加大宣传力度,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18、建立一批清廉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村书屋、文化长廊等,创建一批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和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牵头主抓作用;各村对“清廉村居”活动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迅速制定方案、提出目标、明确任务,形成各具特色、符合实际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协调,及时掌握动态,协调解决矛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纪工委要加强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组织办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宣传办要大力推进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政法民政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清理和审计。

(三)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清廉村居”考核评价体系,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作为村居干部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定期开展督查,发现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抓“常”与抓“长”相结合,针对农村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清廉村居”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加强分析研判,推动形成规范、稳定、配套的“清廉村居”建设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清廉村居”建设的内生发展动力。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3号),《关于实行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沂纪发〔20-〕3号)文件精神,巩固清廉村居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广试点村居取得的工作经验,根据县委工作指示要求,现在全镇范围进一步加强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清廉村居”建设,促进廉政文化与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农村文化、生态环境有效融合,着力建设一批清廉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干部清廉履职能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以全镇45个行政村为建设对象,凡已完成“三资”清理的村居,都要纳入范围,确保年内在80%的村居推开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一)抓牢“三个三”公开。一是用好公开栏,在各村原有公开栏基础上进行美化提升,做好分区设计,结合组织部门“三务”公开要求,增设小微权力流程图和负面清单板块,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用好口袋册,在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委办公室显眼处放置《铜井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7条》口袋册,方便群众取阅;三是用好微信群,各村须设置“三个三”公开微信群,成员为本村监督员(信息员)、党员和群众代表,村级各类事务要在群内及时公开,接受群成员监督和建议;四是用好宣传扇,利用集市、下村走访等便利条件,将宣传扇发放到群众手中,向群众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广大群众自觉用好监督权,当好裁判员;五是用好公众号,将各项制度建设、各村巡察整改情况、各类案例通报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六是用好县平台,将清廉沂南阳光村务监督平台作为公开的重要渠道,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信息,使其成为全面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纪委办、宣传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二)抓细财务规范。一是镇经管站要加强村级代管资金管理,做好村级使用资金的审核把关,严禁以各种名义挪用村级资金;二是凡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必须配套使用“银农直联”系统,做到资金处处留痕、审批层层把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凡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资金补贴项目,都要通过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并及时在村内公开发放明细;四是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民主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坚持公开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零星支出要规范,做到“日报月结周公示”,村主职干部每天对当日村级零星务工工资、机械使用、办公用品采购等情况向村监会成员和村纪检监察监督员(信息员)进行书面申报登记,三人共同签字后由专人保管存档,每周对相关支出逐项公示,月底,由报账员对村内会议和公开公示均无异议的零星支出到乡镇“三资”管理中心报结,将相关费用发放支付给相关人员。六是财务公开要亲民,各村财务公开要做到及时、清晰、易懂,要采用老百姓一读就懂的大白话,逐笔逐项公开,杜绝使用财务专业术语,降低群众监督效果。(责任单位:经管站、财政所、各管理区)。

(三)抓实监督教育。一是加强阵地教育,要专门设置监督员(信息员)办公室,相关制度和职责按要求上墙,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方便开展工作;村会议室(党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设置正负面案例教育和党员承诺,确保每次开会都可以成为一次廉政教育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区负责人、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通过观摩示范点、集中讲授课等方式,让清廉村居建设入脑入心,防止走偏;三是实行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各工作区、监督员(信息员)要及时对村内发现的问题线索、“三个三”公开情况、村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报告,切实发挥“哨兵”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四)抓好纪法环境。一是把村级组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村财务人员四类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建立廉情档案。廉情档案主要包括“一档一书一报告”,“一档”即个人事项廉洁档案,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房产信息、经商办企业信息等个人事项;“一书”即廉洁承诺责任书,对当年度个人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廉洁承诺;“一报告”即述责述廉报告,村党支部书记年底向镇党委报告,其他干部向村党支部书记报告,并提交一份书面报告存档;二是由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法律专家或业务能手到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强化农村干部法纪意识,着力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凡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重大项目工程发包、建设等,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和“民主评议团”民主评议,形成良好的法纪监督环境;三是镇纪委要健全农村干部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等制度机制,做到对农村干部的真正负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司法所、各管理区)。

(五)抓严监督考核。一是每季度晾晒一次成绩单,以45个行政村作为考核对象,围绕“组织领导”“三务公开”“监督运行”“经济发展”和“村风村貌”五个方面对村居进行综合考评,每一单项满分为20分,总成绩为100分,每季度将各村分数成绩单直接张贴到公告栏进行公示,倒数5名将由镇纪委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组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该项成绩与村两委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形成压力传导,倒推助力“清廉村居”建设;二是对监督员(信息员)工作实行积分管理,通过“履职清单”量化考核管理、强化督促落实,镇纪委每月结合其工作履职情况和工作区责任人评价建议予以加减分,以“挣工分”式的管理运行模式促进监督员(信息员)发挥监督效能;三是镇纪委每半年对监督工作区进行考核,对监督成效显著,工作积极主动的给予奖励,对监督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发挥作用的给予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财政所、各管理区)。

实行村居五星示范评定制,年底由镇纪委负责对各村“清廉村居”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每季度成绩均在前十名的村获得星级评定资格,依据村居评定“五好”标准,达到每项工作标准的获得一颗星,对三星以上村居实行挂牌示范,并将星级评定成绩与村主职干部工资绩效、干部任用等直接挂钩。具体村居评定工作标准如下: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村民代表对村居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组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城镇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等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通过“一栏一群一平台”及时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由镇代管,村报账员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群众对“三资”管理、运营情况满意率不低于90%。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居“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邀请工作区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列席会议,对村居“两委”以及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资金发放和扶贫救济等方面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五)事业和谐发展好。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奔小康上起着“领头羊”的作用,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强;村民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妥善解决邻里矛盾,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年度未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集体上访、重复越级上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稳定事件;村居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无明显垃圾或异味;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百姓生活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铜井镇“清廉村居”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委牵头,各管理区和监督工作区主抓,镇纪委协力推进,相关站所做好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管理区要根据各村“三资”清理完成情况,列出辖区内各村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时间计划表,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有序建设,镇纪委及各站所根据时间节点适时监督,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

(三)坚持一村一策。镇经管站要首先拖清底子,明确符合纳入“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名单;镇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管理区要根据职责分工,逐村研判,综合分析,分批推进,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和人文特色分类施策,做到有亮点、有新意,坚决杜绝复制粘贴式建设。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村要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村居”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有力武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为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环境,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清廉诸暨建设的意见》(市委〔20-〕9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力营造党员干部清正勤勉、社会风气清朗向上的良好局面,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整体廉洁程度得到明显提升。

(一)实施监督提升工程。积极探索“一肩挑”背景下的村社班子运行管理新模式和有效监督治理新路径,压紧压实乡镇党委全面监督、乡镇纪委监察办专责监督、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包村驻村日常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村级监察监督等责任,构建“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提升村社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

(二)实施三务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三上三下三公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事项清单与操作指南,建好用好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切实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农民建房、农村土地开发复垦及承包经营、村务公开等村级“五件事”,以公开倒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管办)。

(三)实施改革创新工程。稳慎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试点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深化完善闲置农房激活,扎实开展农房、集体股权、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镇乡(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程,激发农村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清风“亮剑”工程。深化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造村级监察工作规范化样本,全面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抓实农村涉纪信访举报“清淤”行动,严肃查处涉农领域腐败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健全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五)实施文化养廉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先行试验区”建设,积极培育具有乡土味的清廉文化,厚植全社会清廉土壤,营造农村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构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教育体系和清廉文化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清廉文化在我市农村的广泛传播和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乡(街道)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简报、橱窗和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挖掘特色亮点,培育若干样板,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督查考评。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清廉村居是建设清廉缙云的重要内容,为抓紧抓实我县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3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38号)精神,整合《缙云县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缙农办〔20-〕1号)计划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和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完善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推动村(居)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对目前涉及村级的总事务进行梳理分类,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后陈经验”,全面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实施“明星书记”培育工程。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广“村民说事”等有效做法,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创新运用第三方代理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升级版。提升代理水平,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全县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1.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补助、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村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等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民主、公正安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筑牢反腐防线。

12.完善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亷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破除奢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组织部、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4.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5.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审计机构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的监督指导力度,探索第三方审计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6.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堿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三农”扶持资金绩效评估,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7.常态化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精准打击、“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对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数智”运行。

18.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9.用数据深入推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化,抓好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形成协同治理应用的流程闭环(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各乡镇街道)。

20.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全省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子系统,对全省范围内宅基地资格权人、宅基地、农房等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省市进度,部署应用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加快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对接,实现农民建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21.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在实现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基础上,确保村级日常支出有据可查。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2.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认定全面实行量化评分制度,设置建好组织、管好队伍、办好实事、用好权力和育好文化等五大类、十五项具体指标,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行政村,当年不得参与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申报创建;已经命名的,取消命名认定:

(一)村党组织三年内两次被评定为后进党组织的;

(三)本村发生重大越级访、群访问题或其他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经认定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认定程序由乡镇(街道)初评、县级比选、上报市级核查和审定发布等环节组成。规范村由县级认定,市级公布。引领村由县级选送推荐,市级核查并公布。县级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定期会商、督导推动等形式高效闭环抓好落实。

(一)乡镇(街道)初评和申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当年度下达分解的创建任务,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计划创建规范村、引领村的行政村进行初评,并将拟创建名单于8月16日前报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8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拟建设村进行负面清单初查。建设完成后,按照《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附件1)计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申报清廉村居规范村;得分90分以上,可申报清廉村居引领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初步审查后,将本乡镇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xx村关于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情况的报告》、加盖公章的《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于10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

(二)县级比选上报。由县纪委牵头,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乡镇申报对象逐一审核认定为规范村,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情形。同时,结合申报对象初评得分、日常表现和区位条件等方面因素,比选确定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对象,加强政策帮扶、实施重点培育、提高创建质量。11月10日前,引领村《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报送市级审定。

(一)会商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汇总等工作。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前期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并落实下步工作计划措施。

(二)检查制度。为准确掌握各地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情况,每年的9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视情通报相关情况。

(一)考核激励。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考核参考依据。当年创成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村干部在绩效考核中要酌情予以相应加分。

(二)政策奖补。对年度内创建为引领村的行政村优先获得县相关涉农项目扶持、政策奖补。

(三)评优评先。清廉村居规范村作为善治村等评选的前置条件;清廉村居引领村作为省级清廉村居标杆村的培育对象,其所在乡作为标杆乡镇的培育对象,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村干部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支部书记和乡村振兴带头人等评优评先中要优先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属地管理和直接责任,各乡镇要明确落实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部门协作。清廉村居是清廉缙云建设的一个重要单元,县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创新方式方法,明确分管领导,密切部门合作,切实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中,抓出标杆,做出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加强对村社主职干部的清廉教育培训。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乡镇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夯实“清廉x”基层基础,为打造“三个样板镇”提供坚强保障,现就进一步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清廉x”“清廉x”“清廉x”的战略部署,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建设目标,大力实施“固本强基”“正本清源”“亮剑护民”“文化促廉”四大工程,积极完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村居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使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效载体。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三、主要任务。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实施“党建引领村村竞赛”、“党建引领村村比”等项目,大力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使村居党组织成为落实党委决策部署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动村居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落实村级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细化完善村居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切实解决主体责任层层递减问题,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严把村居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来源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村居干部常态化联审机制,选优配强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村居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村居干部集中轮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细化村居干部集中轮训制度,紧扣时代脉搏,创新培训形式,以培育新时代新型村居干部为目标,强化村居班子整体素质。(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承诺、述责述廉、绩效考评、财务清理、联审联签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实施村居干部廉情事项评估制度,健全村居干部廉洁档案,形成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村居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村级民主决策、廉洁履职规定、权力清单制度等规定的村居干部,严肃追究责任。加强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村级事务决策“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五步法”等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建立村民代表履职制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牵头单位: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二)深入实施“正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x区委办〔20xx〕xx号),完善村居干部正负面权力清单,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居全覆盖。深化村居清廉指数工作机制,每年完成村居清廉指数测评并发布,注重结果运用,推动清廉指数全面提升。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打造“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探索实施“码上工程”,推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促进阳光用权。发挥村居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整合村居监督力量,实现监察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组织);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镇村镇建设办、各村居)。

健全和完善村级财务逐笔公开、村级财务“五年一轮审”、村级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等“六项核心制度”。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惠民补助等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实施资产资源出让、转让、租赁等交易合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注重发挥镇“三资”代理中心监管作用,推行数字管理系统,建立“三资”预警机制,加强对村级财务的事前、事中审核把关,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牵头单位:镇农办;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建立村级小额工程事前报备制度,健全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招投标活动,全力打造清廉工程。小额工程项目经民主决策程序实行招投标的,应当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村集体自建(包清工)项目,应确定专人负责和施工管理人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小额工程项目的全程监管,镇城建部门加强村级工程项目招标的管理和监督。(牵头单位:镇村镇建设办;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深入实施“亮剑护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抓牢村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责任,从快从严查处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人线索,对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见底清零。(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党建办(组织)、各村居)。

持续深化“三清三提升”活动,深入开展农村基层涉纪重信重访“挂牌销号”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涉纪信访问题排查化解、联动查处、责任倒查、警示通报、源头治理等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信访受理渠道,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对相关涉纪信访举报要实行任务分解、包案包事、负责到人,提高信访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纪信访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深化容错纠错,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最大程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能和活力。(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

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村居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性开展廉政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加大农村基层“四风”整治力度,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紧盯重要节点,针对“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巩固深化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纠治对群众疾苦置若罔闻、漠不关心,优亲厚友、雁过拔毛以及在项目分配、工程招投标、验收等环节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各村居)。

(四)深入实施“文化促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将清廉元素融入到农村清廉文化建设中,从各村居的历史文化、名人乡贤、村情村史中深入挖掘、整合相关清廉文化资源,突出地方特点、原汁原味,努力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清廉文化品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借助集中党课、电影下乡、巡回展览、廉政剪纸、漫画创作等,将清廉文化融入到农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形成广大群众学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镇纪检办、各村居)。

深度挖掘本地清廉人物、家训家规、清廉故事,全面培育拓展廉园廉廊廉墙等文化阵地,持续完善全区清廉导图,营造清廉氛围,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发挥村规民约在民主自治中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村规民约成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大力抵制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形成清美廉荣的价值取向。(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持续深入开展“清廉文化大讲堂”活动,通过发布清廉指数、宣讲身边故事、通报典型案例,实现对镇中层以上干部和村居主职干部党风廉政宣讲的“两个全覆盖”。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在培育和涵养先进文化和道德情操等方面的引领作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一批饱含清廉元素的墙廊、庭院、广场等文化景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清廉文化活动,让清廉文化更“接地气”“有人气”。(牵头单位:镇纪检办、镇党建办(宣传);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线各办要把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合力共建具有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村居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深化“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按照规定做到部署、落实、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纪检办要牵头抓好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党建办(组织)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镇党建办(宣传)要大力推进农村清廉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镇社会事务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镇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审计;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合力深化“清廉村居”建设。

(三)科学统筹谋划。要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纵深推进。充分运用媒体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村居”建设中来,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村级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省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打造乡村建设湖南样板。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乡村一体”推进乡村规划编制,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实现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守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科学保护大树古树,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注重乡村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管理,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落实。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在规划设计时将更多村组串联起来。以县域为单元,构建外捷内畅交通网,到20xx年,实施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改造3000公里,新增约250个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建设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6000公里;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建设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1.8万公里。到20xx年,实现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到20xx年,完成约3.3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三)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优先支持以灌区“中梗阻”畅通和骨干山塘清淤加固为重点的小水源建设。推进椒花、犬木塘、大兴寨等在建水库工程建设,加快金塘冲水库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期间开展8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5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争完成主要支流治理6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500公里和重点山洪沟治理47条,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坚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到20xx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指导县级制定并公布本地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定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到20xx年,力争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5%,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安。在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较优的区域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适度规模化开发,到20xx年,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可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类试点示范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及民宿场所,支持开展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建设。推动新建农村住房的节能建设和既有农村住房的节能改造。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牧、水产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到20xx年,全省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00万吨以上。构建“一核三区多基地”冷链物流格局,布局建设长株潭冷链物流核心区块和湘南、洞庭湖、大湘西地区冷链物流区域中心。发挥怀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xx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全覆盖。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数字乡村试点扩面,到20xx年,建制村千兆光纤通达率和5g网络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加强农村仓储、物流、冷链设施的数字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中的运用。推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到20xx年,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除外)。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实现所有建制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深入实施“雪亮工程”。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地名标志。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有序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逐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门前十小”工程。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强新建农房选址的引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山洪危险区和地下采空区,与交通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危险危害源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不随意切坡建房。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设置农村防灾避难场所,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支持美丽屋场和美丽庭院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实行“首厕过关制”,做到农村户厕愿改尽改,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到20xx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统筹推进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水美湘村”,建设一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xx年,实现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健全“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五点减量”“二次分拣”“绿色存折”“积分银行”等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依法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受益农户合理付费机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打造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和美乡村。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村级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芙蓉学校内涵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现农村学校网络和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数字化转型,构建城乡数字教育资源共同体。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各县重点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加强高职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发热门诊。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产权公有化建设,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推动城乡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和服务协调发展、均衡布局。支持卫生院、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大力推动殡葬改革,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除一些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外,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个县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村民自治、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保障救助等工作,推广“乡村振兴月例会”等典型做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法治乡村、清廉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大力发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发展农村网络文化阵地,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开展“欢乐潇湘”“湖南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动非遗工坊建设。推进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支持一批革命老区基点村利用红色资源推动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的作用,推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力开展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广积分制、数字化、“湘妹子能量家园”等典型做法。

(十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省直牵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重点任务专项推进方案,制定相应专项推进方案;要结合湖南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其他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推进。专项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及时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相关责任部门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由省乡村振兴局汇总形成年度建设任务和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六)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屋场会、恳谈会等方式组织农民议事,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

(十七)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十八)加强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村建设。省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重点支持乡村建设,在资金项目安排上,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强化资金筹措和奖补。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

(十九)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依法合规开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等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稳妥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发生区域性、涉众型金融风险。

(二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省内对口帮扶重点支持领域和驻村帮扶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作用,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深入开展“迎乡贤建家乡、改陋习树新风、兴产业振乡村”活动。

(二十一)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用地指标。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及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以项目所涉及区域确定范围边界,编制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满足“点状供地”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在建制村域内规划村庄集中建设区,集中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鼓励在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产业用地政策,不需要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的,可以暂不进行规划修改、不办理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省级以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手续。推行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简易审批。

(二十二)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四)实行清单管理。全省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

(二十五)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六)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进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年镇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为持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夯实“清廉x”基层基础,为打造“三个样板镇”提供坚强保障,现就进一步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建设“清廉x”“清廉x”“清廉x”的战略部署,以“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为建设目标,大力实施“固本强基”“正本清源”“亮剑护民”“文化促廉”四大工程,积极完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把“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到村居组织建设、民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

(二)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共建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使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成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效载体。

三、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各村居)。

(二)深入实施“正本清源”工程,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农办、镇村镇建设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财政所、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深入实施“亮剑护民”工程,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

7.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配合做好区委巡察工作,抓牢村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日常监督责任,从快从严查处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人线索,对村居巡察移交的重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制度,确保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见底清零。(牵头单位:镇纪检办,责任单位:镇党建办(组织)、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镇派出所、各村居)。

(四)深入实施“文化促廉”工程,进一步形成崇廉尚俭的村风民风。

责任单位:镇纪检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各村居)。

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线各办要把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合力共建具有x特色的“清廉村居”建设体系。村居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深化“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按照规定做到部署、落实、协调,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纪检办要牵头抓好组织协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镇党建办(组织)要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镇党建办(宣传)要大力推进农村清廉文化建设,加大“清廉村居”建设宣传力度;

镇社会事务办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镇农办要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加强财务审计;

(三)科学统筹谋划。要将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有机结合,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清廉村居”建设纵深推进。充分运用媒体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村居”建设中来,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清廉学校食堂建设实施方案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海教勤〔20xx〕03号《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海安县食堂用工暂行规定》、《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以及学校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制度等文件精神,加强我镇各校(园)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1、强化学校食堂校(园)长负责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各校控制使用合同工,适当使用钟点工,签订好合同,报教办核批。同时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执行县局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建立三人以上购货队伍,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据并缴入财政专户。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海安县教育系统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统一成本开支范围,统一按县局规定标准进行各项提留,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8.加强食堂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由教师代表、工会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组成监督小组,对学生伙食成本核算和饭菜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对食堂帐目进行审查。

9.实行学生伙食账的公示制、报告制和民主理财制。每月十日前,向全校师生公示上月的伙食收支状况,并将帐册、单据、公示表和财务报表送财务中心审核。学期结束,组织民主理财,结算好学生伙食费,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示。若有结余,立即退给学生。

10.加强食堂工作的检查和督查。把食堂管理工作要列入各校常规检查、督查评估考核项目之中,教办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小学“清廉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纯净党内政治生态,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校风教风学风更加清朗,提高学校整体廉洁程度。根据x教党〔2018〕xx号《关于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意见》文件要求,2019年xx“清廉学校”建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不断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把握这一光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在考验磨砺中提高觉悟。

三是要加强对“八八战略”的学习,勇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把弘扬红船精神内化为最大的前行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当好红船精神的坚决扞卫者、忠实传承者、自觉践行者。

一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学校”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一次“清廉学校”建设情况分析会(廉情分析会)。

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清廉教育纳入“三会一课”,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忏悔录、观看专题片、集中培训、廉政谈话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清廉意识,加强廉洁教育。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

五是突出“关键少数”,严格校级领导干部监管。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述德述法,校级领导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关于规范校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的落实。

一是把清廉文化融入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全过程,把党的神经末梢延伸到校园最深处。按照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示范带头,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学生敬廉崇洁、诚实守信三个层次分层推进清廉文化进校园活动。

二是把清廉文化融入到校园环境布置中,结合红船精神进校园,建设红色文化走廊或红色文化传播区。把清廉文化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内容,开展“清廉课堂”展示活动,充分利用下发的`《xx古代监察御史》等清廉主题读本以及通过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

三是把清廉文化融入到校园特色文化活动中,利用“六一”节开展学生“清廉”书法比赛等活动。

四是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向而行,让好家风与好校风相得益彰,加强校内校外、网上网下宣传文化影响的引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开展好家风家长论坛,推动家庭教育。

一是积极倡导清白、廉洁、正直、奉献的师德师风,引导广大教师做“四有”好教师。全面推行每月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

二是深入开展师德教育、师德承诺、师德实践、师德评比活动以及师德满意度测评活动,坚决抵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损害学生身心健康、推销教辅材料和违规请吃喝。

三是严格课堂和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考核监督,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考评体系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一是要严格学业管理,推广“轻负高质”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二是加强学生学业诚信教育和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作业抄袭行为。

三是大力推广“互联网+教学”,建设“数字校园”,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学中的融合应用,探索开展精准教学、精准学习。

一是完善学校章程建设,推动学校健全以章程建设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是围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食堂管理、审核审批、招生招师、职称评审、干部选拔、人事管理、服务外包、合作办学、资金运作、科研经费管理、补助经费管理、教育资助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结合近年来审计、巡察、督查过程中以及自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经常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总结,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深化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覆盖,定期分析学校岗位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防控措施,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四是规范学生资助或帮扶对象审核手续。规范做好资助学生的认定、公示和助学金管理、拨付、发放工作。重点防范教育资助资金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挤占挪用等腐败问题。

五是要梳理编制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公平正义对待学生。

一是切实落实行风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违规办学、违规招生等现象。

二是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坚持学校食堂的公益性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挤占学生伙食费或从学生餐饮中营利并用于非食堂经营性服务支出。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36条办法”。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明察暗访、发送廉洁短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纪律,给广大教师和党员干部敲警钟,划红线。

四是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做到周计划、月小结,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一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重点公开招生入学、教育收费、学生资助、评先评优、食堂管理、教育质量等信息,不断提高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及时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以及上级转办的信访件,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xx附属小学。

20xx年12月22日。

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清廉”建设工程部署,按照《“清廉”建设工程2020年工作要点》和《市“清廉”建设工程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清廉企业,营造良好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构建清朗和谐的社会根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现就“清廉企业”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引导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不断推动企业诚信合法经营、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建成清廉程度高、政商关系纯的优良政商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由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国资委为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立“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强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奖励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当年一律不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3.切实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要内容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提升“清廉国企”建设在企业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比例和权重。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教育渠道。

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加快推进“亲清政企通”服务平台推广和应用,助力政企聚正气,清上更加亲,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5.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决策、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岗位和环节监控,健全工程招标、物质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财经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风险。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已建立并运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秀示范企业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深化法规纪律教育。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班,将企业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培训,加大法制观念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破解难题。

7.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机关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推行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新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畅通企业服务途径,通过座谈会、恳谈会、走访调研,建立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诉求;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效率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9.为企服务解难题。拓展企业服务渠道,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税收、社保等国、省、市涉企政策解读的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开展重点企业全覆盖大走访,积极宣讲和推动政策落实,收集整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党建引领发展,倡导廉洁从业。

10.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的组织,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责任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推动企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消除企业党建盲区。市国资委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1.积极发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打造“廉洁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2.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压紧压实“清廉国企”建设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推进清廉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清廉文化建设的局面。发挥国企清廉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实施“清廉企业”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各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部门党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要聚焦“清廉企业”建设,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进展动态、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典型做法和样板经验。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清廉企业”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指导,要将“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清廉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清廉”建设工程部署,按照《“清廉”建设工程20xx年工作要点》和《市“清廉”建设工程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清廉企业,营造良好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构建清朗和谐的社会根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现就“清廉企业”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引导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不断推动企业诚信合法经营、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建成清廉程度高、政商关系纯的优良政商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由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国资委为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立“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强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奖励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当年一律不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3.切实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要内容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提升“清廉国企”建设在企业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比例和权重。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教育渠道。

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加快推进“亲清政企通”服务平台推广和应用,助力政企聚正气,清上更加亲,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5.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决策、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岗位和环节监控,健全工程招标、物质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财经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风险。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已建立并运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秀示范企业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深化法规纪律教育。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班,将企业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培训,加大法制观念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破解难题。

7.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机关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推行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新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畅通企业服务途径,通过座谈会、恳谈会、走访调研,建立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诉求;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效率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9.为企服务解难题。拓展企业服务渠道,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税收、社保等国、省、市涉企政策解读的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开展重点企业全覆盖大走访,积极宣讲和推动政策落实,收集整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党建引领发展,倡导廉洁从业。

10.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的组织,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责任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推动企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消除企业党建盲区。市国资委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1.积极发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打造“廉洁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2.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压紧压实“清廉国企”建设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推进清廉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清廉文化建设的局面。发挥国企清廉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实施“清廉企业”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各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部门党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要聚焦“清廉企业”建设,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进展动态、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典型做法和样板经验。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清廉企业”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指导,要将“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清廉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卫生院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1、强化压实责任和督查追责。

明确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深化区卫健局清廉医院建设的重点任务分解,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制,实现责任具体化、个性化、并将责任清单制向科室廷伸。深化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坚持工作的督查,实现清廉工作常态化,推动“清廉医院”建设责任落实到实处。

2、落实相关工作机制

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设备业务员来访管理,建立来访登记制度,严禁药品、耗材销售相关业务员入诊室药房推销产品,明晰医商关系,建设清廉环境。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畅通医疗服务中“吃、拿、卡、要”和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中不廉洁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

3、强化教育

推进医德医风教育。加强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精神,坚决反对拜金主义,唯利主义,积极引导广大医务人员以高尚的医德、精良的医技、优良的医风来维护医学的神圣。通过组织观看廉政微电影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廉洁建设的积极性,把廉洁文化贯穿于医院各项工作中,让广大医务人员在学习中警示、在教育中警醒、在反省中收敛,逐步形成风清气正的医疗生态氛围。解决开展正面宣传与引导,用正能量促进廉洁从医,在以案警示、以警促廉的同时,充分挖掘医院内部涌现出来的清廉事例,将其树立为典型,发挥正面典型人物的廉洁教育作用。要用身边人讲身边事,接近与先进人物的距离,增强典型事迹的感染力,增添廉洁从业动力。

4、抓好人员监督

加强对院领导班子的学习教育,尤其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知识学习,提高履行“一岗双责”能力,真正做到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加强院支部纪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为“清廉医院”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对设备药品采购及工程项目以及其他廉政高风险领域的科室负责人和人员进行重点监控,实行定期轮岗,防范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防控腐败发生。

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改进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

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x大、省、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十x届x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改进干部作风、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着力构建教育主导、制度配套、监督有力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金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1、继续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各村、各单位党支部要督促干部职工部学习、贯彻《规定》要求,并将《规定》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真正使《规定》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准则。

2、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制定党员干部教育的季度、年度计划,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六进”活动,全镇要高标准建设5个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每个村和单位要有1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固定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3、认真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乡镇建便民服务中心,村建便民服务大厅,整合部门资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镇国土所、城建所、民政办、计生办、派出所、人设中心、等单位必须派人进驻中心办公,一站式服务。各村便民服务大厅要提档升级,服务内容要充实完善、服务流程要便民高效,实行干部轮流值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和保障。

4、开展“三抓一促”,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在全镇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的“三抓一促”活动,认真执行好镇村干部上班纪律,工作日不饮酒、上班时间不打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作风建设的规定。

1、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和债权债务管理等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确权,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制度。加强经济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建好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平台。按照有固定交易场所、有专门工作人员、有健全管理制度、有规范操作程序的要求,搞好交易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应进必进原则,对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

3、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在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代理行为,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自主进行经济活动,依法自愿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

4、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处置行为的监管。在项目交易管理工作中,各村是实施主体,镇纪委和财政部门是监管主体,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服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资源开发利用,要履行民主程序,进行科学评估。交易前都要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交易过程中邀请村民代表现场监督,完工后邀请村民代表参与验收;凡发现农村“三资”项目应进未进、违规操作、违法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依法依据追究责任。

1、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已建立的村确保依法行使职责;没有建立的村,加快建立,力争实现全镇全覆盖。要配套设立纠风组织,乡镇要设立纠风工作组,村要设立纠风联络点,小组要聘请纠风联络员。

2、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推行“五议三公开”等民主决策办法,鼓励制作村务“流程图”、实行规范化管理。

3、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及时,建立“点题公开”、答疑纠错制度。村必须建有标准规范的党务、政务(村务)、财务、服务、事务户外公开栏,按季度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加强对“三农”政策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落实发展现代农业、扶贫开发、社会事业发展、土地管理等政策措施,加强对涉农补贴资金村级公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等关键环节的检查,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

2、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纠正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土地流转、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深化平安创建、依法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黄赌毒”和各种形式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受理并办理各类信访举报,防止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的发生。

3、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村级事务管理、服务或执法中乱用职权、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行为。

4、严肃查办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基层干部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林地、荒地等资源的案件,在征地拆迁、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的案件,查处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以及各类强农惠农富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的案件,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中违规违纪的突出问题。

1、积极推进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镇纪委要按照“有牌子、有队伍、有办公用房、有办公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装备、有举报电话、有制度’’的七有要求,建设到位。村级要按照“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保障落实”的五落实要求,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小组。

2、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要全面加强纪检组织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城市投融资中心任务,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从严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法违纪问题的力度,全方位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建设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城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特制定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公司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是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结合中央、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现状,研究部署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要点;二是签订一份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三是坚持“一月一警示”制度,每月工作例会上通报省、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公布的反面典型,或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以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四是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公司党委成员每年向公司党委报告一次各自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交流工作,相互借鉴,共同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五是年终由公司党委成员进行述职述廉述法评议,每半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自查,年终进行考评。

2、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及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党委都要召开党委会,在会上经集体研究再作出决定,公司党委书记末位表态,确保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

3、落实腐败风险防控“十个全覆盖”。公司党委紧紧围绕资金使用安全、权力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四个重点”,全面排查腐败风险,对项目融资、土地收储、工程建设、资产运营、财务管理等五条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按照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危害程度的高低、自由裁量权的大小等,将风险分级。针对风险对应的不同岗位、不同级别,制订相应的防控措施,对风险等级高的环节,一律经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4、建立和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建立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公司党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党委书记对党委成员谈,党委成员对分管部室负责人谈;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每年底进行一次廉政评议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廉政教育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完善城建资金拨付管理规定、储备土地管理流程、工程建设管理和干部推荐任用等相关程序,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规范和约束权力,坚决惩处各种滥用权力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制度成为约束干部的有效规范。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严格执行个人收入及财产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履职问责力度,推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规则,强化责任追究,对消极腐败行为作为保持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案件移交力度,对违法违纪案件,该移交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不遮掩、不袒护。

5、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纪律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

1、监督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党委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党委书记及成员履职履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并邀请行风评议监督员对公司党委在党风政风、党纪政纪方面进行评价。监督公司党委将“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到位。

2、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加强对“三重一大”问题风险点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发现机制,加强同外部监督检查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市纪委、市检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外部民主监督会议制度,公司纪委邀请社会监督员定期收集反馈的意见建议,通过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构建信访举报信息互动平台,加强对案件线索和信访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和研判。加强信访工作领导,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等工作的具体制度,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

3、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从细处入手,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砥砺正直、正派、正气的职业品质,养成严的工作作风。督促各部室履行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公司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要严肃对当事人的处理,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室及个人,实行“一案双查”,既严格查处当事人的违法违纪问题,又要对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领导,承担领导责任,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责任制的威慑力。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系列讲话和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锁定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核心,划清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重点从以下十个方面加强监督:一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二是加强对拆迁安置补偿的监督;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公司业务的监督;四是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五是加强对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监督;六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七是加强对资金拨付的监管;八是加强对存量资产出租出售的监督;九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十是加强作风纪律的监督。

1、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凭实绩用干部,将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坚决抵制说情风和圈子用人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核把关。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做到“八个不允许”,即:不允许搞小团体小宗派活动;不允许拉票贿选;不允许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跑风漏气;不允许为别人封官许愿;不允许找领导说情打招呼;不允许在党委会上临时动议干部;不允许违反民主程序用人;不允许打击排挤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坚决克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论资排辈等问题。

1、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牢固树立个人“廉政安全”是最大安全的意识,在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市场经济工作能力和法律意识,请相关专家来进行讲课,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确保干部职工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

2、加强思想教育,教育干部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做到廉洁从政。强化警示教育,自觉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时刻做到自律、自励、自警、自省。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建立台账制度,注重平时检查,加强年终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对已出台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1、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党委研究决定增设一名纪检联络员,协助公司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公司纪委行使纪检监察权,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突出监督职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2、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一线,倾听群众意见和社会反响,敢于碰硬,敢于同“四风”作斗争。按照“正人先正己”的原则,对公司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全面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根据中纪委xx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地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大党廉办[2013]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

主要任务: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协助党委督促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组织各单位和部门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廉政考核对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切实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规定行为的追究力度。

承办部门:区纪委组织部。

责任领导:姜国学孙森。

主要任务:完善纪检、组织、宣传、群团、文化及新闻媒体共同抓反腐倡廉的“大宣教”格局,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集中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典型教育,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有影响的大要案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三是开展阵地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课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讲廉政党课;四是开展预防教育,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教育,五是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教育,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廉洁自律教育的重点;六是开展党风廉政电化教育活动。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承办部门: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由区纪委牵头责任领导:董立国。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

责任领导:董立国。

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工商局区纪委牵头。

责任领导:董立国。

3、严禁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

公安局公安局牵头。

责任领导:王志军。

4、严禁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事宜敛财工作。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民政局精神文明办公安局交警队区纪委牵头。

责任领导:董立国。

5、落实党员干部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规定,认真治理换届选举中“跑官要官”和搞非组织活动的问题。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组织部牵头。

责任领导:崔龙林。

6、落实不准超标准和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政府办财务科审计局公安局交警队区委办和政府办牵头。

责任领导:李丽萍王志军。

7、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歪风的工作。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政府办财政局财务科公安局审计局区纪委牵头。

责任领导:董立国。

8、严禁用公款变相旅游(包括控制公费出国境团组)工作。

承办部门:组织部政府办公安局旅游局组织部牵头。

责任领导:王志军。

9、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及入住高级宾馆工作。

承办部门:区委办政府办财政局财务科审计局财政局和财务科牵头。

责任领导:王贵林。

10、严禁公车私用工作。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公安局交警队监察局牵头。

责任领导:董立国。

11、加强公费缴费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脑费用的管理。

承办部门:区委办政府办财政局财务科财政局和财务科牵头。

责任领导:王贵林。

12、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工作。

承办部门:区纪委组织部区工会计委财政局。

财务部监察局审计局计委牵头。

责任领导:张永华。

主要任务:重点抓好《党内监督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四项制度”要求,重点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廉政承诺。继续实行谈话和诫勉制度。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加大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把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经党政领导研究,特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望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实质性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附诸实施,决定成立领导组:。

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纪委书记。

成员: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宣传、工会、团委等相关人员。

1、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艰苦奋斗、廉洁从业为主题,进行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深化警示教育,不断强化腐败风险意识.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各级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各单位的学习计划.同时,对领导干部家属、单位财务人员、企业法人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洁教育活动.要进一步提高教育的文化含量,创新教育载体,改进教育方法,深化教育效果.通过教育,使廉政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自觉行动和生活方式.

2、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充分运用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多种文化样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吸引干部群众踊跃参与,使干部职工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要利用图书、书画比赛、摄影比赛、演讲比赛、读书活动、辅导讲座等形式,不断丰富廉政文化活动内容,使群众文化与高雅文化相得益彰.

3、大力创新廉政文化建设.依托集团公司现实生活素材,积极为繁荣廉政文化献计出力.积极举办各类廉政文化赛事,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

4、努力拓展廉政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在报纸、橱窗、专栏,增强反腐倡廉宣传的声势和效果.建立一批廉政文化阵地.注重个性特色,通过建立廉政文化园地、设置“清风书角”、建设廉政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努力扩大廉政文化阵地.

5、扎实推进廉政文化“三上六进”工作.按照集团公司部署加快廉政文化上网络、上电视、上舞台;进机关、进队组、进现场、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寓.让廉政文化走进企业,使尊廉崇洁成为社会风尚,形成人人以廉为荣,以廉为美、以廉为乐的良好企业环境和文化氛围.从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入手,与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相结合,以“尊廉崇洁”营造幸福家庭,倡导“清廉家风”、“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民主政治建设”等主题,通过征文、演讲、廉政教育、团队活动、廉内助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廉政文化的辐射面.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意活动,努力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的示范群体.

6、不断深化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廉政文化理论研究要密切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在廉政文化建设实践中发现问题、把握特点、总结经验、揭示规律,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实践,并注重运用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实现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的良性互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重点课题研究,努力形成廉政文化的科学体系,借鉴和吸收他们的理论成果,为我所用.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从广大干部职工创造的经验中汲取理论研究的营养.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建设清廉的意见》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关于建设清廉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构建企业诚信体系,促进企业廉洁文化鲜明、防控体系健全、监督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清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一)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全市工业企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的政治功能,突出加强企业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业企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以党员的示范作用带动企业员工廉洁从业,结合基层星级评定和党员队伍特点,推行党员“先锋指数”、党组织“堡垒指数”指数管理,深化推进工业企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3.加强法纪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坚持教育为先,关口前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员工的党纪法规、优良传统、工作作风、厂纪厂规等内容的教育,深入开展政治品质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二)强化权力约束,健全防控体系。

1.健全联系制度。市工信局建立联系企业制度,班子成员和股室按镇乡分片服务联系企业,精准对接,精准施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入企复工复产服务大走访活动,积极做好企业的纾困解难工作。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法治理念。

2.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设为抓手,以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建立起企业廉政风险排查、发现、预警、防范、治理、化解为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企业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营安全、项目建设安全。

3.落实公示公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建立党务、企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阳光审批、阳光财务、阳光人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运行流程,全面及时公开公示。

(三)规范监督管理,提升监督质效。

1.健全监督机构。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在设立党组织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廉洁从业、经营情况的监督。

2.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职代会、审计等制度,全面构建基础监督、决策监督、内控监督、专项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六位一体”系统化惩治腐败、预防腐败的体系。

3.强化行业监管。市工信局探索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全面开展诚信守法承诺,探索不诚信行为发现披露机制,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公示信用等级。在产权交易、工程建设、营销采购等领域积极主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树立企业新风,鲜明廉洁文化。

1.培育廉洁文化。把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深入挖掘,着力培育有特色的企业廉洁文化精神,打造企业廉洁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宣传文化栏、期刊、党报等各类平台推广企业清廉文化,组织提炼和宣传倡导企业廉洁文化理念或用语,通过廉洁标语、格言警句、廉洁年画、文创作品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2.打造廉洁阵地。大力开展读廉书、写廉文、廉洁书画摄影比赛、廉洁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积极打造廉洁文化路、廊、场、室、展厅等,建立廉洁宣传栏、网页、橱窗等,倡树勤廉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良好氛围。

3.提高社会评价。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完善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发挥职工创业激情,端正职工态度;确保企业良性经营,监督营商环境建设;针对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及时采取关心关爱等相关措施。

第一阶段:前期培育阶段(2019年—2021年)。

制定市清廉企业建设的工作方案,通过走访、指导、会议安排等方式,确定“清廉企业”建设试点单位,正式启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创建1家“清廉企业”示范点。

第二阶段:创建推进阶段(2021年—2024年)。

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标准,全面推进市域内清廉企业创建工作,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约束,提高社会评价。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2025年)。

在巩固前两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各企业要深化总结和提炼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经验,强化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廉企业是清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作用,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清廉企业建设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保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各企业党员领导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和实践者,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企业要把清廉企业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党建工作、企业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通过报刊媒体、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广泛宣传,增进企业广大党员职工、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清廉企业建设的认同与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泰顺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18]35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县委关于“清廉泰顺”建设的部署,坚持党委主导、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泰顺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在我县国有企业中形成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发展态势,助力我县改革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我县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激发员工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引导国有企业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一)筑牢国企清廉文化阵地。

1.指导国企制定清廉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与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结合党建示范点建设,设置清廉文化长廊,建立廉洁图书专区、廉洁影视角,开辟企业清廉文化专栏、专题节目和屏保等,教育引导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增强遵纪守法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增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通过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党课教育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诚信、守法经营”主题教育活动。

3.着力打造清廉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坚持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企业的文化品位,培养企业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和廉洁操守,逐步建立企业清廉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企业领导班子和全员参与的清廉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确保党组织“双核心”作用发挥。

1.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2.因企制宜落实实施细则,指导各国企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会议前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内容和程序。

(三)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1.以日常参会为手段,强化监事会日常监督,部署开展以“防范重大风险、规范内部管理”为主题的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控机制。

2.健全完善监事工作动态反馈机制,发现重大问题“一事一报”。完善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机制,应整改事项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落实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1.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机制落实,全面加强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2.指导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代会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全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整改。

(五)加强县级重点监督项目督查。

1.定期开展“三重一大”、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监督项目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项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进度、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

3.加强信访件的办理,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以及县委巡察组的有关工作。

4.积极探索国企对二级企业的巡察,切实把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

5.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六)优化县国资办办事流程。

1.修订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优化缩短办事流程,重新梳理各类审批、备案、审核事项的流程及时限,尽可能精简优化流程、缩减办事时限,并将各类业务办理流程汇编成册,方便企业对照执行。

2.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即办事项即时办结;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避免服务对象多次往返或报办,建立“一次性告知”督查机制,倒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七)建立国资国企权力清单。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围绕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精简、优化国资办职能,实现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等目标的有机结合与共同发展。

2.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相匹配原则,对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国企实际,进一步梳理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明晰出资人职责权力,避免出资人过多干预企业事务,最大限度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成立“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国资办主任周士姜任组长,翁霜珠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或分管负责人、各国企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县“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办企业监管科),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指导落实下属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国有企业要按照建设“清廉泰顺”和“清廉国企”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清廉国企”建设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清廉国企”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广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各国有企业共同参与建设“清廉国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某项工作做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全镇“十二五”经济发展,建设一支靠得住、有本事、作风正的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营造一种风清气正、安定团结、和谐共处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党务工作会议以及全镇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繁荣治河,实现治河渡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要利用当前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广播为载体,组织村(场)干部、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以治假、治浮、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问题;积极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相关配套措施,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经村(场)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

完善镇村(场)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村民民主理财等制度,成立村理财监督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任期3年,对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完善“村账镇管”制度,从2011年起,各村场必须每年向镇财务管理中心报账两次(即每年7月底报账一次,次年2月底报账一次),逾期不报的将追究支部书记和报账员的责任。积极稳妥的做好镇、村债务化解工作,解决村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村场产生新的债务。

(三)搞好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按照公正、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镇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镇政府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村务公开。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写入乡规民约,村(场)公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财务收支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点。各村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也可视情况及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推行农村党务公开。镇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切实推进站、所办事公开。镇各站、所、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切实解决一些与民争利、服务质量差、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要在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其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镇机关各部门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和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钱粮湖大圈围堤加固项目、房屋拆迁、安全区规划、自来水厂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准对执行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准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消费和公款旅游;不准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拉票贿选,损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严明村支“两委”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农村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匡正换届风气,确保各村场党组织换届工作健康顺利进行。镇纪委将加大对换届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和纠正在环节中可能出现或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尤其要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坚决查处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征地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

(六)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信访工作。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建立信访台帐,坚持领导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和实名举报奖励制。镇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大力整治企业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问题。

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利益案件,违规打牌、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出现涉农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流转土地及买卖土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案件。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督促搞好建章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镇党委每半年至少要专题听取一次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完善镇、部门单位和村场责任体系,在巩固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镇党委、政府与村(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好镇专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强军同志任组长,蔡智同志任副组长,刘军、李云峰、严志球、汤治荣、肖明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日常工作。

(1)指导思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农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员会监督权为出发点,促进村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及时有效解决基层矛盾,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总体目标。通过努力通过努力打造,注重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乡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监督权为抓手,促使村组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基层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创建,全乡各村着力时限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一)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廉洁文化进村入户”活动,大力开展政策形势、法制观念、廉洁诚信等公民素质教育活动,把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廉洁文化与民俗文化,大力开展以倡廉、尚廉、颂廉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民间民俗艺人的作用,加强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成果宣讲,营造群众诚信守法、崇廉尚洁浓厚氛围,邻里关系融洽,村风文明和谐。

(二)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村“两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化村支部纪检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监督程序,强化教育培训和指导考核,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村支部纪检组布点到位、工作保障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切实形成村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乡村主导、村民共建,以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促进基层干部廉洁高效履职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规范村党支部决策权、村委会执行权、村廉勤委监督权为抓手,促使村组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基层矛盾及时有效化解,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村风文明和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通过努力创建,全乡各村着力时限村组干部队伍好,民主管理好,经济发展好,道德风尚好,干群关系好。

(一)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开展“廉洁文化进村入户”活动,大力开展政策形势、法制观念、廉洁诚信等公民素质教育活动,把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廉洁文化与民俗文化,大力开展以倡廉、尚廉、颂廉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和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民间民俗艺人的作用,加强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成果宣讲,营造群众诚信守法、崇廉尚洁浓厚氛围,邻里关系融洽,村风文明和谐。

(二)强化村级民主管理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村“两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化村支部纪检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规范监督程序,强化教育培训和指导考核,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村支部纪检组布点到位、工作保障到位、作用发挥到位,切实形成村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群众举报、评议和监督渠道畅通,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及时到位。

(三)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深化村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政策、过程、结果公开。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分运用告知书、手机短信、公示栏、会议等媒介全面公开,强化“面对面”、“点对点”公开。进一步严格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制度、村民监督制度、社会监督制度、考核考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公开监督。要加强村级“四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三资”管理。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和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排查化解机制,及时排查信访问题,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结果,做到矛盾早化解、信访早息诉。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农民得实惠。加大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注重强化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五)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作用。落实村“两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保障工作运转有序,增强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制度,提高群众信任度。定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党员干部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担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制订建设方案,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对重大问题一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廉洁村庄”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情况交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加强考评。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积极探索“廉洁村庄”评价指标体系。着重从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制度创新、廉勤监督、工作作风、发展稳定、民意测评等方面,细化指标,注重量化,探索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示范引导,适时组织考核验收并强化动态管理。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根据《中共*省纪委关于开展“评星晋级”活动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开展“评星晋级”活动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通过建立科学的量化考核体系,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和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在动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我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乡所有行政村。

从*开始,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创建考评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其中,村级自评申报于每年9月10日前完成;乡于*10*月*10*日前完成一至二星级村的考核评定,并连同三至五星级村申报材料报送到县纪委党风室;由县考核评定,并进行命名表彰。

l、一星级行政村。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村两委关系协调,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作用明显。

(2)建立党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党费交纳及有关制度按《*县乡镇推行党务公开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公开。

(3)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点设立村务公开栏(墙),公开内容按照《*县村务公开目录》执行,做到全面、真实,对村级重大事项、重点工程、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或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逐项公开。

(4)实行村级财务“双”制度。村级帐目与现金委托乡村级财务中心代为管理,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县村级招待费管理若干规定》。

(5)执行招投标制度。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一律进入县、乡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上报乡纪委备案。

(6)*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村级党组织坚强有力,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能够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制度保廉工作。村委会办事公正,严格依纪依法、按政策办事,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民主的方式和法律的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7)党员干部勤政廉洁。村两委主要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2、二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一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明显,班子团结有力。

(2)建立村务管理制度,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民主,程序规范,会议记录齐全,每年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不少于两次。

(3)建立村务监督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转正常,按规定开展监督工作。

(4)党务、村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切实做到“三到位”,公开栏、意见箱等设施齐全、整洁,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达80%以上。

(5)财务管理规范,审批权限明确,报账及时,票据管理规范。

(6)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安良好,群众信访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无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达到平安村标准。

(7)认真制定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并公示,每年开展村两委主要干部廉洁承诺、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

3、三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二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经济发展思路明确,新农村建设有项目、有措施,村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2)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两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党支部中设有专职的纪检委员,建立健全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制度,有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和制度的操作流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3)村务公开档案齐全,村务公开资料及时收集归档,年底及时装订成册。

(4)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白条,杜绝工程项目支出白条入账,预领款及时报结,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合理。未出现因村级财务、工程发包、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而引起的上访问题。

(5)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群众广泛参与的廉政文化活动。

(6)建立村干部廉情档案,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

4、四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三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推行村民质询制度,实行“五议两公开(即党支部提议、两委班子商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核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决议公开、结果公开)”,95%以上的村民代表能经常参与村内重大活动。

(2)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依法编制并实施村庄建设规划,村容整洁,村风良好。村经济状况在全县处于上游水平或经济增幅处于前列,达到县级以上文明示范村的标准。

(3)村级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公开率均为100%,村级集体经济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率达*100%,村民对村务、事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4)被命名为县级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5、五星级行政村。

除具备四星级行政村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村两委干部干净干事,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意识强,具有明显的双强双带(双强:即自身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双带:即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本领,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受到群众拥护,村民人均收入处于上游位次或增幅处于前列,群众对干部的勤政满意率达90%以上。

(2)以“创清廉村风”为主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进农村特色明显、氛围浓厚,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或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

(3)村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4)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群众对村内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85%。

(5)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90%以上的农户达到“遵纪守。

法户”标准,近三年村内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四星、五星级行政村实行一票否决制,主要包括:

(1)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2)村级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含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的;

(4)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5)存在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l、严格考核,分级评定。“评星晋级”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申报与自上而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先由村两委对照标准自评申报,然后由上级有关部门考核评定。其中一至二星村由乡考核定级,并报县审定后由乡发文公布;三至五星村在乡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由县实地验收,并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发文公布。乡将建立严格的考评程序,把好标准关,确保星级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星级评定的等次,每年要通报并挂牌明示,对高星级村要进行表彰和宣传。

2、动态管理,分类指导。星级评定每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建立星级管理公告制度,及时公布星级村变化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扩大社会影响。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各村存在的不同问题,指导制定年度晋星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3、注重应用,落实奖惩。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项目资金安排和村干部基本报酬等相挂钩,安排项目建设资金、联系结对单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星级高的村。四、五星级村推荐参加省、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命名表彰,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及村主要干部,当年不能被评为年度综合考核先进,乡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要通过星级评定的结果体现奖惩机制的导向,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互促互进,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原动力和生命力。

l、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评星晋级”活动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评星晋级”作为下一阶段“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点,作为推进和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星晋级”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扩大“评星晋级”活动的社会影响,调动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为推进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分级负责,落实责任。乡党委、政府要根据县里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具体措施,要做好协调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明,形成工作合力。党委、政府定期分析研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和落实工作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乡纪委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督促指导村级组织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实施方案,对工作的每一个阶段都要认真把关,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创出成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新鲜经验。村级组织作为活动的主体,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参与热情。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齐心协力抓好“评星晋级”活动。

3、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村在开展“评星晋级”活动过程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紧密联系当地农村实际开展工作。要把推广工作与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村级经济发展来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创建,抓“评星晋级”活动的推行。要与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务决策、管理、监督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权力运行,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要与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集中精力办一批惠农惠民实事,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村(居)党(总)支部、单位部门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乡村”的意见》,确保“廉洁乡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张郭镇“廉洁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通过“廉洁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专责监督力量,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打通“两个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镇村干部履责“知行合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制度管束力量,着力完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文化感召力,着力营造向善向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评价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廉洁乡村”建设评价精准度,着力提升“廉洁乡村”建设成效。

(一)发挥纪检监察专职队伍骨干作用。

1.配齐、配强纪委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2.深化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纪委书记不直接参与班子其他工作分工,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定期上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建立村监委督查和问题线索即时上报机制,及时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细化工作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科。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二)发挥纪委委员岗位作用。

4.建好纪委委员联系点制度。落实全覆盖要求,每位纪委委员分别联系3-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5.建好纪委委员定期例会制度。每月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每季度集中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新问题,每半年集中分析当地党风政风新动向。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6.建好纪委委员履责评议制度。每年组织纪委委员向党委和纪委述责,并接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和工作质效反馈至主管部门,并纳入对纪委委员的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三)发挥村及单位部门党组织纪检委员基础作用。

7.健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全面设立纪检委员,村纪检委员原则上由不是村委会主任的副书记兼任,单位部门纪检委员由支部副书记兼任。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8年11月30日。

8.加强履职情况监督。每半年组织纪检委员向镇纪委和所在支部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9.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每月组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提升政治素养和监督水平。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四)强化定责明责。

10.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助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层层传达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工作要求,强化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划定各自“责任田”,提升履责自觉。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1.建立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度。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阶段性履责重点,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2.全面推行履责全程记实管理。推进“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向村级延伸,确保履责情况全程留痕,同时发挥好全程纪实情况在督责、查责、追责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9年4月30日。

(五)强化正风肃纪。

13.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抓好初核落实率;突出抓好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上级部署,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六)强化履职问责。

14.坚持有责必问,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履责情况监督检查,坚持“一案双查,”严肃党内问责。

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5.配合市巡察办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五年内实现全覆盖,推动个性问题即时整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五年。

(七)加强农村廉政风险防控。

16.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信访、巡察、审计、监督执纪、社会舆情反映的问题,围绕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广泛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形成风险点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17.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对照拟修订制度项目清单,逐项完善,着力构建起务实管用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八)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创新。

18.加快推进“阳光扶贫”和“阳光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两个平台建设工作,并保障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镇农经站、镇会计代理中心。

完成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九)加强履职保障和失职追究。

19.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明晰岗位职责要求。根据工作实际,逐个明确廉洁风险防控重点岗位职责要求。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30日。

20.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失职追究。对制度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扎实,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制度建立不完善、制度笼子扎得不紧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积极挖掘乡土廉洁文化精髓。

21.增强廉洁文化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收集整理本地文化典故、名人轶事,树好廉洁典范、讲好廉洁故事。

责任单位:镇宣传科、镇文化站、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22.开展家规家风文化建设。征集宣传当地优秀家规家训和传统家风箴言,引导村民重家风传家训。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组织科、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0日。

(十一)多途径抓好纪律自觉向思想自觉文化自觉的迁移转化。

23.常态开展“四谈”活动。深化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责、纪委书记谈纪、支部书记谈心,紧扣关键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帮助党员干部守住纪律底线。

责任单位:镇党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十二)强化结果运用。

24.每年开展“廉洁乡村”建设成效评价,以评促建。结合两个责任分级管理评价结果作为评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选拔任用干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1.思想上再重视。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洁乡村”建设,对照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廉洁乡村”建设各项任务。

2.措施上再细化。各责任单位要充分领会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根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廉洁乡村”建设顺利开展。

3.宣传上再发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的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宣传“廉洁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为“廉洁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清廉村居实施方案

为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沂办发〔20-〕3号),《关于实行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沂纪发〔20-〕3号)文件精神,巩固清廉村居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推广试点村居取得的工作经验,根据县委工作指示要求,现在全镇范围进一步加强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清廉村居”建设,促进廉政文化与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农村文化、生态环境有效融合,着力建设一批清廉履职形象好、阳光村务执行好、集体“三资”管理好、民主监督效果好、事业和谐发展好的“清廉村居”,筑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努力实现村干部清廉履职能力,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推动全镇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以全镇45个行政村为建设对象,凡已完成“三资”清理的村居,都要纳入范围,确保年内在80%的村居推开清廉村居建设工作。

(一)抓牢“三个三”公开。一是用好公开栏,在各村原有公开栏基础上进行美化提升,做好分区设计,结合组织部门“三务”公开要求,增设小微权力流程图和负面清单板块,丰富公开内容;二是用好口袋册,在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委办公室显眼处放置《铜井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7条》口袋册,方便群众取阅;三是用好微信群,各村须设置“三个三”公开微信群,成员为本村监督员(信息员)、党员和群众代表,村级各类事务要在群内及时公开,接受群成员监督和建议;四是用好宣传扇,利用集市、下村走访等便利条件,将宣传扇发放到群众手中,向群众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广大群众自觉用好监督权,当好裁判员;五是用好公众号,将各项制度建设、各村巡察整改情况、各类案例通报等及时向社会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六是用好县平台,将清廉沂南阳光村务监督平台作为公开的重要渠道,专人负责并及时更新信息,使其成为全面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纪委办、宣传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二)抓细财务规范。一是镇经管站要加强村级代管资金管理,做好村级使用资金的审核把关,严禁以各种名义挪用村级资金;二是凡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必须配套使用“银农直联”系统,做到资金处处留痕、审批层层把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三是凡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资金补贴项目,都要通过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并及时在村内公开发放明细;四是健全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民主原则,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坚持公开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遵循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零星支出要规范,做到“日报月结周公示”,村主职干部每天对当日村级零星务工工资、机械使用、办公用品采购等情况向村监会成员和村纪检监察监督员(信息员)进行书面申报登记,三人共同签字后由专人保管存档,每周对相关支出逐项公示,月底,由报账员对村内会议和公开公示均无异议的零星支出到乡镇“三资”管理中心报结,将相关费用发放支付给相关人员。六是财务公开要亲民,各村财务公开要做到及时、清晰、易懂,要采用老百姓一读就懂的大白话,逐笔逐项公开,杜绝使用财务专业术语,降低群众监督效果。(责任单位:经管站、财政所、各管理区)。

(三)抓实监督教育。一是加强阵地教育,要专门设置监督员(信息员)办公室,相关制度和职责按要求上墙,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方便开展工作;村会议室(党支部会议室、党员活动室)设置正负面案例教育和党员承诺,确保每次开会都可以成为一次廉政教育活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区负责人、村居党组织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通过观摩示范点、集中讲授课等方式,让清廉村居建设入脑入心,防止走偏;三是实行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各工作区、监督员(信息员)要及时对村内发现的问题线索、“三个三”公开情况、村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报告,切实发挥“哨兵”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各管理区)。

(四)抓好纪法环境。一是把村级组织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主任、村财务人员四类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建立廉情档案。廉情档案主要包括“一档一书一报告”,“一档”即个人事项廉洁档案,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房产信息、经商办企业信息等个人事项;“一书”即廉洁承诺责任书,对当年度个人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作出廉洁承诺;“一报告”即述责述廉报告,村党支部书记年底向镇党委报告,其他干部向村党支部书记报告,并提交一份书面报告存档;二是由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法律专家或业务能手到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强化农村干部法纪意识,着力培养村居“法律明白人”,凡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重大项目工程发包、建设等,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和“民主评议团”民主评议,形成良好的法纪监督环境;三是镇纪委要健全农村干部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等制度机制,做到对农村干部的真正负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司法所、各管理区)。

(五)抓严监督考核。一是每季度晾晒一次成绩单,以45个行政村作为考核对象,围绕“组织领导”“三务公开”“监督运行”“经济发展”和“村风村貌”五个方面对村居进行综合考评,每一单项满分为20分,总成绩为100分,每季度将各村分数成绩单直接张贴到公告栏进行公示,倒数5名将由镇纪委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组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该项成绩与村两委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形成压力传导,倒推助力“清廉村居”建设;二是对监督员(信息员)工作实行积分管理,通过“履职清单”量化考核管理、强化督促落实,镇纪委每月结合其工作履职情况和工作区责任人评价建议予以加减分,以“挣工分”式的管理运行模式促进监督员(信息员)发挥监督效能;三是镇纪委每半年对监督工作区进行考核,对监督成效显著,工作积极主动的给予奖励,对监督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发挥作用的给予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纪委办、组织办、财政所、各管理区)。

实行村居五星示范评定制,年底由镇纪委负责对各村“清廉村居”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每季度成绩均在前十名的村获得星级评定资格,依据村居评定“五好”标准,达到每项工作标准的获得一颗星,对三星以上村居实行挂牌示范,并将星级评定成绩与村主职干部工资绩效、干部任用等直接挂钩。具体村居评定工作标准如下:

(一)廉洁履职形象好。村居“两委”班子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年内未出现违反《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问题,村民代表对村居干部廉洁履职满意率不低于90%;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村组干部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对村党员先进性认同率不低于90%。

(二)阳光村务执行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城镇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等纳入20-年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发放目录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资金的发放对象、金额等全面公开。财务收支每月公开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公开。通过“一栏一群一平台”及时公开村情事务,全面接受监督。群众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满意率不低于90%。

(三)集体“三资”管理好。村集体财务由镇代管,村报账员报账及时,票据使用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存量、种类、使用、管理以及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实相符。村级财务预决算、大额经费开支、集体资产租赁承包、土地流转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资”流程化监管规定,采取民主议事的方式,提交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群众对“三资”管理、运营情况满意率不低于90%。

(四)民主监督效果好。村“两委”每月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居“两委”会议,了解村务,发表意见,邀请工作区负责人、监督员“信息员”列席会议,对村居“两委”以及村监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村监委正常开展对村居事务、村干部作风和廉洁履职情况的监督,全面了解掌握村务、财务情况,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做到工作有台账、履职有日志、监督有痕迹,群众满意率不低于90%。在“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惠农资金发放和扶贫救济等方面年度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五)事业和谐发展好。村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奔小康上起着“领头羊”的作用,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强;村民热心公益,助人为乐,妥善解决邻里矛盾,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年度未发生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无集体上访、重复越级上访,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稳定事件;村居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无明显垃圾或异味;村民精神文化生活丰富,百姓生活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铜井镇“清廉村居”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委牵头,各管理区和监督工作区主抓,镇纪委协力推进,相关站所做好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清廉村居”建设,是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管理区要根据各村“三资”清理完成情况,列出辖区内各村开展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时间计划表,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推进、有序建设,镇纪委及各站所根据时间节点适时监督,协助指导。各村居(社区)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和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清廉村居”建设负总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落实,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如期完成。

(三)坚持一村一策。镇经管站要首先拖清底子,明确符合纳入“清廉村居”建设的村居名单;镇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及各管理区要根据职责分工,逐村研判,综合分析,分批推进,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和人文特色分类施策,做到有亮点、有新意,坚决杜绝复制粘贴式建设。

(四)务求工作实效。各村要以“清廉村居”建设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清廉村居”建设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的有力武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

清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速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按照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发展品牌产业、建设品位村镇、培养品质农民,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实现城乡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明显加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风文明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每年建设不少于50个“1+n”模式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20%左右的村达到示范村标准,推动乡村建设从“一处美”迈向“一线美”到“一片美”,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域化。

全面实施“五大工程、十大行动”,以兴致富产业、编乡村规划、清村庄杂物、补设施短板、美庭院环境、整危旧屋棚、建生态公墓、植绿色屏障、兴文明乡风、强乡村治理为重点,一体化推进各项工作。

现代农业发展工程。

1.实施市场主体招培行动。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围绕“稻田鱼虾蛙、旱地果药菜、池塘鳖蟹特”等特色产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每个产业有一个“龙头”作引领、每个村有一家市场经营主体作支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双赢”局面。

2.实施三产融合发展行动。立足保障供给、生态涵养、休闲旅游等功能定位,发展各具特色、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推进特色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实现一村一特、一村一品。利用乡村景观、田园风光、人文特色,拓展农业功能,建设一批集休闲、观光、体验、展示为一体的精品农庄和田园综合体,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名村,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实施宽带进村工程,创新“互联网+三农”模式,推进“智慧仙桃”建设向乡村、向农业延伸,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示范村和“智慧农业”示范点。加强“三品一标”建设,注重发挥地标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加强原产地保护,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精品化、高端化、电商化、产业化。

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3.实施村庄规划提档行动。各地要因地制宜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统筹编制产业发展、村庄布局、土地利用、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农房建设等规划。除危房改造外,没有完成规划编制的村,不得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镇人大审议,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后实施,并在本村范围内公示,报市乡村振兴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4.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大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积极推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长制改革。按照“万树村”目标,重点推进“一网四旁”绿化体系建设。沪渝高速、随岳高速、孝仙嘉高速、318国道及汉宜高铁、城际铁路沿线要按照宽度不低于50米的要求,全面开展宽幅林带建设。东荆河、汉江沿线依法依规全部规划为林业用地;全面修复通顺河、通州河及其流域市管河流、湖泊,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开展绿色街道、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绿色集镇、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福利院、绿色污水处理厂等“八个绿色”建设活动。

5.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按照“荆楚派”建筑风格,持续开展农村房屋改造,力戒形式主义。到2022年,全市村庄形象明显提升。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保证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引导节能环保绿色民居建设。广泛发动群众自己动手,全面整理自家庭院环境;开展绿进农家、家庭清洁日、庭院创意设计等活动,打造“美丽庭院”品牌。全面推进村内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和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理与美化。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和农药化肥污染治理,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6.实施基础设施升级行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排灌设施和产业通道建设。提档升级一批“四好农村路”,完善组级道路硬化,加大危桥改造力度,提升农村道路通达水平。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供电保障能力。推进光纤到村建设,实现通信网络全覆盖。加快农村路灯建设,全面提升亮化水平。

7.实施公共服务提质行动。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引导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大镇级中小学校师资力量投入,鼓励优秀教师扎根农村。推进村镇卫生服务体系升级,建立基层检查、市级诊断的“互联网+医疗”新模式,建设精品示范村卫生室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以老年人“幸福食堂”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老人互助照料服务中心,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快生态公墓建设,打造生态化、园林化的单村或联村墓园。

乡风文明培育工程。

8.实施乡村文化建设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小孝星等评选和文明村居创建活动,培育乡土文化队伍,扶持乡土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艺创作,组织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日常化、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着力培养新型农民。整合闲置资源,统筹推进村级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健身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城市文化向农村辐射,深入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戏曲、送科技”活动。建立特色文化村落名录,编制村落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政策。坚持保护优先、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掘和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古树名木及古建筑、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遗迹遗存,讲好村庄故事,打造文化品牌。

乡村强基固本工程。

9.实施农村人才培育行动。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免费培训,实行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实施农业人口转移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围绕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就业需求,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农民工高技能人才培养,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提升。完善乡村创业创新支持服务体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解决好用地、贷款等困难。

10.实施乡村治理善治行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继续向农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继续选聘一批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增强农村党支部战斗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坚决防止借建设之名新增村级债务。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落实“四议两公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级道德评议团、乡村振兴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机制,推行积分制管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平台,实行一村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完善农村网格化平台建设,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组织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任务涉及的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衔接、整体联动的合力。各地党委、政府是实施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发展定位和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创新投入机制。采取“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办法,市财政每年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各地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各地要科学谋划项目,落实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两项指标”,合理申报使用国开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并多方筹措、配套资金,集中建设。镇、村各级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担保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安排、项目建设管理中,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通过“以资代劳”方式,支持和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

严格考核结账。进一步细化考核措施,加强日常工作推进力度,每4个月组织一次现场观摩拉练活动,对每次拉练评比前5名的村予以奖补,结经济账;年底综合全年考评得分,按照全市政绩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结政治账。

清廉企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泰顺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xx]35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县委关于“清廉泰顺”建设的部署,坚持党委主导、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泰顺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在我县国有企业中形成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发展态势,助力我县改革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我县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激发员工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引导国有企业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一)筑牢国企清廉文化阵地。

1.指导国企制定清廉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与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结合党建示范点建设,设置清廉文化长廊,建立廉洁图书专区、廉洁影视角,开辟企业清廉文化专栏、专题节目和屏保等,教育引导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增强遵纪守法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增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通过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党课教育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诚信、守法经营”主题教育活动。

3.着力打造清廉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坚持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企业的文化品位,培养企业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和廉洁操守,逐步建立企业清廉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企业领导班子和全员参与的清廉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确保党组织“双核心”作用发挥。

1.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2.因企制宜落实实施细则,指导各国企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会议前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内容和程序。

(三)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1.以日常参会为手段,强化监事会日常监督,部署开展以“防范重大风险、规范内部管理”为主题的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控机制。

2.健全完善监事工作动态反馈机制,发现重大问题“一事一报”。完善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机制,应整改事项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落实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1.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机制落实,全面加强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2.指导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代会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全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整改。

(五)加强县级重点监督项目督查。

1.定期开展“三重一大”、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监督项目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项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进度、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

3.加强信访件的办理,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以及县委巡察组的有关工作。

4.积极探索国企对二级企业的巡察,切实把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

5.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六)优化县国资办办事流程。

1.修订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优化缩短办事流程,重新梳理各类审批、备案、审核事项的流程及时限,尽可能精简优化流程、缩减办事时限,并将各类业务办理流程汇编成册,方便企业对照执行。

2.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即办事项即时办结;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避免服务对象多次往返或报办,建立“一次性告知”督查机制,倒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七)建立国资国企权力清单。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围绕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精简、优化国资办职能,实现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等目标的有机结合与共同发展。

2.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相匹配原则,对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国企实际,进一步梳理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明晰出资人职责权力,避免出资人过多干预企业事务,最大限度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成立“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国资办主任周士姜任组长,翁霜珠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或分管负责人、各国企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县“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办企业监管科),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指导落实下属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国有企业要按照建设“清廉泰顺”和“清廉国企”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清廉国企”建设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清廉国企”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广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各国有企业共同参与建设“清廉国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

清廉村居实施方案

清廉村居是建设清廉缙云的重要内容,为抓紧抓实我县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3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38号)精神,整合《缙云县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缙农办〔20-〕1号)计划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和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完善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推动村(居)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对目前涉及村级的总事务进行梳理分类,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后陈经验”,全面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实施“明星书记”培育工程。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广“村民说事”等有效做法,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创新运用第三方代理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升级版。提升代理水平,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全县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1.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补助、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村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等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民主、公正安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筑牢反腐防线。

12.完善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亷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破除奢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组织部、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4.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5.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审计机构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的监督指导力度,探索第三方审计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6.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堿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三农”扶持资金绩效评估,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7.常态化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精准打击、“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对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数智”运行。

18.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9.用数据深入推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化,抓好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形成协同治理应用的流程闭环(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各乡镇街道)。

20.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全省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子系统,对全省范围内宅基地资格权人、宅基地、农房等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省市进度,部署应用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加快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对接,实现农民建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21.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在实现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基础上,确保村级日常支出有据可查。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2.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认定全面实行量化评分制度,设置建好组织、管好队伍、办好实事、用好权力和育好文化等五大类、十五项具体指标,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行政村,当年不得参与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申报创建;已经命名的,取消命名认定:

(一)村党组织三年内两次被评定为后进党组织的;

(三)本村发生重大越级访、群访问题或其他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经认定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认定程序由乡镇(街道)初评、县级比选、上报市级核查和审定发布等环节组成。规范村由县级认定,市级公布。引领村由县级选送推荐,市级核查并公布。县级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定期会商、督导推动等形式高效闭环抓好落实。

(一)乡镇(街道)初评和申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当年度下达分解的创建任务,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计划创建规范村、引领村的行政村进行初评,并将拟创建名单于8月16日前报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8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拟建设村进行负面清单初查。建设完成后,按照《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附件1)计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申报清廉村居规范村;得分90分以上,可申报清廉村居引领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初步审查后,将本乡镇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xx村关于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情况的报告》、加盖公章的《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于10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

(二)县级比选上报。由县纪委牵头,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乡镇申报对象逐一审核认定为规范村,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情形。同时,结合申报对象初评得分、日常表现和区位条件等方面因素,比选确定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对象,加强政策帮扶、实施重点培育、提高创建质量。11月10日前,引领村《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报送市级审定。

(一)会商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汇总等工作。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前期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并落实下步工作计划措施。

(二)检查制度。为准确掌握各地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情况,每年的9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视情通报相关情况。

(一)考核激励。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考核参考依据。当年创成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村干部在绩效考核中要酌情予以相应加分。

(二)政策奖补。对年度内创建为引领村的行政村优先获得县相关涉农项目扶持、政策奖补。

(三)评优评先。清廉村居规范村作为善治村等评选的前置条件;清廉村居引领村作为省级清廉村居标杆村的培育对象,其所在乡作为标杆乡镇的培育对象,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村干部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支部书记和乡村振兴带头人等评优评先中要优先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属地管理和直接责任,各乡镇要明确落实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部门协作。清廉村居是清廉缙云建设的一个重要单元,县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创新方式方法,明确分管领导,密切部门合作,切实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中,抓出标杆,做出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加强对村社主职干部的清廉教育培训。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年度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年

根据《中共曲靖麒麟区委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麒麟区委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学校”实施方案》要求,为扎实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结合我园实际,我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压实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加强学校领导和教职工遵纪守法、履行教育监督职责为工作重点,以强化制度规范、清廉教育和问题整治为主要内容,通过选树典型、示范引导,建设良好的干部作风、师德师风、政风园风、教风学风,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清廉教育”,努力建设清明行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清朗家风。幼儿园领导率先垂范走在前,带领全体教职员工,为人师表守规矩、遵纪守法知廉耻,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从严整治酒后驾车、教师有偿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等行为,加强园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通报力度。

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的领导,麒麟区第一幼儿园成立“清廉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刘旖珊(书记)潘秀芬(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陈丽琼何冬梅刘艳)。

支委委员(袁小砚冯爱丽)。

成员:幼儿园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小砚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清廉学校方案的实施和对外宣传工作。

方法措施。

实施“清明行风”建设工程。

加强麒麟区一幼领导班子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做到“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在经费使用、物资采购、基建后勤、等方面恪守程序办法。调动大家参与民主管理,党务、园务信息及时公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活动中。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根本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教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育人导向贯穿幼儿园管理的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实党小组学习,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道德讲堂、国学经典诵读、“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对全体师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教师的法治学习活动,推广“法治微课”,坚持把维护教育公平、提升育人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鼓励教师参与到幼儿园管理中,重点公开评优评先等园务信息公开。每周通过国旗下的讲话,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法治文化进校园。

实施“清净校风”建设工程。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每学期都开展“清廉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建设“清廉学校”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广播、简讯、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学校”的重要意义、内涵、目标、要求和任务,广泛宣传建设“清廉学校”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家长共同参与建设“清廉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

把清廉文化融入到校园环境布置中,结合红船精神进校园,加强建设红色文化走廊或红色文化传播区。通过全体教职工学习清廉主题读本以及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校园环境布置和校园特色文化活动中,利用“节日教育”及“倡议书”等开展“清廉”教育活动。使清廉文化走进班级、浸润校园、滋养心灵。

充分发挥“家园共建共育”积极作用。大力提倡“以好家风育好孩子”,秉承廉洁教育“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的理念,通过“大手牵小手”,让孩子从小接受来自家庭家风家训的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把孩子在幼儿园养成的良好习惯、良好品德带回家庭,影响家长的言行,共同促进好家风建设。让好家风与好园风相得益彰。加强校园内外环境的治理、防止和减少不良文化向园内渗透。结合文明城巩固提升和“七个专项”行动及我园“省级文明单位”复检等重点工作,家园一致营造幼儿园清廉文化氛围。

实施“清正校风”建设工程。

严格教师管理。持续深入开展“珠源红烛·育人先锋”创建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建立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保教质量标准,明确教师从事保教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水平。把清廉教育融入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全过程,从源头抓起,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

完善教师学习和培训机制。全面推行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加强教研组、班队组建设,推进“课程改革”,努力使每一位教师当好孩子“白日里的妈妈”。

引导教师规范自身言行。师者无小节,处处是楷模。要按照“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要求,自觉维护教师清廉形象,保持清廉作风,使清廉教风成为无声的教育。严守上班纪律,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严守学术道德诚信,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平等公正耐心地对待每一个幼儿。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杜绝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损害家长利益。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教师不得到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兼职的要求。

完善教师管理机制。加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把清廉的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去。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家长反馈、社会监督的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落实尊师重教机制。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关爱教师、尊重教师。幼儿园领导要对教师多一些倾听、多一些关心、多一些尊重,努力解决好教师的实际生活困难,让教师们全身心地投入工作。

促进教育公平和优质普惠发展。多形式办园,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保教质量,满足群众对优质普惠教育的期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不断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升保教质量,着力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着力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

实施“学风清新”培育工程。

学风是幼儿园的灵魂,是诚信与清廉的集中体现。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保教工作中,推动教职工按照清廉的标准、诚信的态度、创新的精神投入学习工作中,培育优良学风教风。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德育为先,不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清廉文化、奉献文化、守纪文化、礼仪文化等融入德育,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入行。加强师幼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和教育,养成团结友爱、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严格教研、学术管理。引导教师生对标保教计划,加强教研,提高质量,做到学术上不抄袭、工作方法不断创新。科学规范幼儿一日活动及幼儿养成教育,厚植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

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关心帮助服务支持体系,加大对困难师幼的帮扶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增加设施设备,进一步优化、美化幼儿园的游戏教育环境。鼓励教师、幼儿多读书、读好书。开展各类教师及家长培训。继续健全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制度,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科学保教、为家长服务贯穿幼儿成长发展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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