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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营商环境整改报告(精选15篇)

时间:2023-11-06 13:50:54 作者:纸韵云南省营商环境整改报告(精选15篇)

通过整改报告,可以评估整改的效果和成效,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经验和思路。以下是一些成功案例的整改报告,希望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情况报告

党的事业重如山,个人名利淡如水。贪使人堕落,廉使人奋进。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和《宽城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为持续抓好公平高效的市场营商环境建设,把我乡打造成聚集优秀人才、聚集先进要素、聚集优势产业的高地,坚定走好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确保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行动工作方案:

此次开展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就是对乡域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到20xx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主体多元、业态先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绿色低碳、高效便民的商贸流通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为实现我市营商环境的极大优化奠定坚实基础。为此,确定以下行动目标:

1、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乡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对标先进乡镇,做到提供材料最简、跑办次数最少、办结时限最短,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做到“零距离”优质服务便民利民。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政府服务和管理水平。乡干部为基层、群众、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大力营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4、健全便捷、通畅的市场主体咨询服务投诉渠道,建立第三方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形成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

1、政策落实方面。集中整治对我乡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2、项目落地方面。集中整治对投资项目盯得不紧、服务不周、要素保障不力,对项目进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协调解决,致使项目落地难、落地慢问题。

3、企业运营方面。集中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行政执法不规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仍然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配套公共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4、政府诚信方面。集中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因相关负责人更替不履约等问题。一些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担当意识不强,主动作为不够,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5、政务窗口服务方面。着力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顺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涉企收费不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7、其他方面。集中整治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分5个阶段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3日至3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查摆问题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5日)。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9月30日)。

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以真解决问题的态度、立行立改的作风,率先展示通过集中整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决心和信心。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系统总结专项整治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五)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全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客观评估集中整治成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总结推广。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

(一)迅速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我乡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苇子沟乡营商环境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商贸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的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干扰、阻挠、破坏发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营商环境整改报告

为全面深入落实《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力补齐开放合作短板,着力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对我镇的营商环境开放程度、市场秩序、政务效率、政务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优化。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廉洁规范法治营商环境,为实现xxx镇经济追赶超越、绿色创新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现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定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解任务指标,明确部门责任,细化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2.全面启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全面组织落实、全方位跟踪问效。对落户大三家镇范围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实行“项目秘书”制,一个企业配备一名项目秘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全程服务。建立健全的企业负担评价、政策宣传和工作成效通报交流、投诉举报问题查处曝光等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的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项会议研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进工作存在的问题。

4.加快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农村宅基地不动产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兽医执业许可、诊所设立等手续的办事速度。

5.全镇推行一门集中办理。认真落实“三集中,四到位”工作要求,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做到最多跑一次,推进多个相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成,实现简单事情简单办。

6.充分发挥xxx平台诉求渠道作用,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确保群众诉求办理率和质量真正做到让群众诉求直达责任主体。

7.镇政府将强化与责任单位沟通,科学研判,强化统筹,列出全镇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项逐条销号。同时采取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分批次、分部门、分行业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加大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确保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得到彻底根治,为企业和群众营造更便捷、更高效、更公平的营商环境。

8.通过对量化指标、非量化指标、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按月对机关干部进行绩效考核。

xxxx镇政府。

20xx年x月x日。

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情况报告

为切实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xx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任务分解表〉的通知》(x依法治县办发〔20xx〕6号)精神,对我局对照任务分解表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于20xx年x月x日印发了《xx县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县编办印发了《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将“xx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整合住建、工商、环保、食药、水务等部门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权。设立了办公室、法规股、综合执法大队、市政园林股、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x个内设机构。核定人数x人(局机关xx人),实有人员x人(局机关x人),聘用协管人员xx(局机关xx人)。

县编办印发了《关于设立乡镇综合执法所的通知》,在乡镇设立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派驻机构,在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牌子,名称统一为“xx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xxx乡镇综合执法所”,各乡镇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履职开展工作。

(二)权责事项划转情况。依据原有权责清单法律法规的修正和此次权责清单的划转,我局按照文件精神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的修正和清理。本次清理处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权责清单事项共xx项。其中:行政许可xx项(其中x项暂未划转移交),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4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xx部。其中本次移交权责事项xx项,其中行政处罚xx项。

(三)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20xx年x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依照三定方案,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xx项,其中x项因涉及市政园林绿化,因职能未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暂由建设局实施。承担行政审批事项x项,分别为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审批。20xx年x月,各级省级权责事项认领,2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更名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和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审批。20xx年“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制定了办事指南,规范办理流程,简化了办理要件、压缩了办结时限,委托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达到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20xx年行政审批事项x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审批),20xx年x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审批)。

(四)强化法制学习和培训。一是抓好宪法的学习,集中党员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宪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组织《宪法》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二是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对权责事项移交的x项权责事项以及所涉及的x部法律法规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法制理论与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为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提高全局整体执法的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对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据、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以及“三项制度”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五)规范依法行政开展情况。一是注重执法公开。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注重程序合法。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文本。三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在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做到证据的真实性和完备性,适用法律合理。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四是注重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五是案卷管理规范,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六)强化“三项制度”落实。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等9项制度》,严格推行落实“三项制度”。20xx年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案件xx起(其中:局机关x起,大靖分局x起,移民区分局x起),20xx年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案件xx起,案件包括行政处罚和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推进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律师驻队”工作,聘请甘肃万帮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七)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将法律宣传与群众受益相结合,推进了城市管理工作。结合“3.15”、“6.5”“5.15扫黑除恶”开展了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活动发放了《xx县城市管理十不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黑恶霸乱问题线索清单》等宣传彩页约x份。

(八)“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和“互联网+监管”开展情况。建立和更新“四库”信息。一是进一步完善甘肃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抽查事项清单库、抽查工作计划任务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修定了“四库一细则”工作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二是根据城管执法改革后权责,更新权责事项目录294项,其中:行政处罚xx项,行政许可x项,20xx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xx起,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5批次。20xx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审批xx起,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x批次。三是建立“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认领行政审批事项两项,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四是20xx年“双公示”事项xx项,其中:行政审批x项,行政处罚xx项。20xx年“双公示”行政处罚事项xx项。

(九)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20xx年x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依照三定方案,我局涉及行政审批事项x项(9项行政审批事项暂由建设局实施),x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和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审批。20xx年“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简化环节、压缩办结时限,委托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达到全程网办和“最多跑一次”的目标要求。

(十)法制学习和培训开展情况。一是抓好宪法的学习,集中党员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宪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组织《宪法》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二是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对权责事项移交xx项权责事项以及所涉及的xx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法制理论与法律条文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为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提高全局整体执法的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三是结合城管体制改革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据、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以及“三项制度”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和考试。

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做的还不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二是城市管理创新不够,协调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加强完善。三是涉及的“双随机”监管对象变动性较大,多为临时性审批,无法固定,致使随机抽查执法对象操作难度大。四是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中原属县建设局的市政园林环卫职权已划转我局,但人员编制尚未划转。

(一)开展全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制业务知识,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增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二)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任务,构建权责清晰、服务优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

(三)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倡导“721”工作法,践行“一线工作法”,实现单一处罚向管理服务的观念转变,执法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硬性执法向柔性疏导的模式转变,凸显服务人性化。

(四)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依法管理。加强城市管理法制宣传工作,逐步提高市民公共卫生意识、秩序意识,让群众更多的了解城管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突出人性化管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情况报告

得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临西县招商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对我服务中心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监督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照监督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负责人谷金甫为组长,副主任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根据自查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围绕这次工作重点,对照监督重点内容,经自查,我服务中心涉企业务科室能够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切实做好招商选择各项工作,助力企业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服务企业还不够深入,服务企业方式还不灵活,服务企业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1、强化担当,全面落实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招商服务中心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始终强化责任担当,自觉贯彻各级关于营商环境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中央、省市县委关心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举措传达到基层一线。目前,我服务中心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集中学习2次,确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纪委的安排部署中来。

2、细化责任,全面压实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面压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坚持专班推进、专人负责、专题研究,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清单,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难题,全面统筹优惠营商环境事宜。

3、创优服务,全面落实营商环境各项举措。招商服务中心树立“项目为王、效率至上”发展理念,大力推行“妈妈式”服务,切实当好贴心服务的“金牌店小二”,继续做好招商项目落地的服务员。对在谈项目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全程做好重点招商线索推进,积极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早日投产达效,继续做好我县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在各级各类经贸活动平台上、驻外招商小组和各种招商新媒体上积极向企业家宣传推介我县营商环境和优惠政策,力争引进一批“大好高优”项目落户我县。

下一步,招商服务党组将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全面贯彻县纪委关于优惠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再加服务力度,再严服务作风,再优服务质量,切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临西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县政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我局按照《关于做好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对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落实清单、“放管服”改革部分具体问题参考清单、“一次办好”改革重点任务台账等,对交通运输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及时更新调整权力清单。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及时取消、承接相关权力事项,及时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梳理细化办事指南、流程及办理时限,切实做到了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前,我局共承接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x项,行政确认x项,行政奖励x项,行政监督x项,其他权力x项。

二是及时对外公布各项清单目录。通过网站对外公布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清单,不存在变相审批、明放暗不放等问题。

三是清理规范各类证明材料。对依申请办理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在办理过程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均有明确依据,不存在让申请人提供“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情况。

(一)编制公布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按照能减即减的原则,对拟列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逐项论证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对中介服务项目名称、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服务时限等内容进行了完善,完成了本系统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调查摸底工作,转发了市局《xx市道路运输中介服务规范标(试行)》,用于罐体检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服务;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参照《xx省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办法》,此外借助省厅公布的《xx省涉路工程建设技术评价参考单位名录》,为涉路工程建设单位选择委托技术评价单位时提供有效参考,最终形成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情况。20xx年,我局即下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次办好”改革的目标任务、范围重点、职责分工和配套措施等,统领全局“一次办好”工作。目前我们已梳理出“一次办好”服务x项,其中行政权力事项x项;公共服务事项x项。所有事项的“一次办好”改革任务成100%。全面再改造我局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通过制作流程图、优化内部环节、完善空白表、拟定示范本等方式对已完成“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事项进行办事流程清理、优化、再造。机动车维修经营精简材料9份,并承诺在收件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诚信考核、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继续教育,承诺在收件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含配发船舶营运证件),承诺在收件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厘清监管职责,严格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研究细化改革事项自律准则和标准,建立制度体系,严禁擅自提高许可条件和许可程序,切实加强监管,防止“自由落体”,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推进综合监管。全面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制定并公布“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将随机抽查结果归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三是严格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全面落实部门间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严格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涉企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站公示栏等,对行政处罚信息以及“黑名单”信息进行上传公示,真正起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主动对接群众需求,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多措并举完善监管。

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对现有审批进行再清理,指导各审批实施单位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是简化规范审批流程。在符合行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简化审批办理的环节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对市场的干预,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改革,积极做好系列清单的完善和公布工作,并结合上级要求和系统开发情况,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优化营商环境整改报告

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滨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六个坚持”、打造“六种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的职能作用,以立足本职为核心、以强化服务为抓手、以改进作风为保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行动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追赶超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张光峰书记在全市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追赶超越的意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落实意见,部署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队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研究出台了《滨州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全市追赶超越的意见》,从服务环境、服务措施、服务责任、服务监督等方面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就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为给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抓纪律不减弱,抓作风不放松。定期组织召开科室、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就加强纪律、改进作风制定了“十个严禁”的规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度。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作风纪律领导小组,采用“突袭”检查的方式对各科室、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检查;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开展了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积极参加“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等活动,充分发挥举报电话、xx箱等投诉渠道的作用,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服务,认真受理举报和投诉,跟踪督查办理结果,大力整治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等违规行为,对发生各种严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将同时追究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一)加强基层调研分析。转变工作作风,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到基层企业的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及时提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建议。

(二)减轻企业调查负担。积极推进企业一套表统计制度改革,减少整合统计报表的种类和指标,调整统计报表报送的频率和期限,进一步方便企业填报,减轻调查企业报表负担。缩减、整合涉及企业的统计业务会议,除上级机关要求外,取消市及以下开展的各类涉及企业检查、评比、达标活动。

(三)改进服务方式。在做好为党委政府服务的同时,增强服务企业的意识,创新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在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设立服务窗口,开通服务热线,努力满足企业对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的需求。通过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等多种统计产品和网络、电话、函询等多种服务方式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咨询建议。

(一)抓好廉洁统计建设。落实好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保障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规范清理中介机构及社会组织,禁止市统计局统计人员参加企业安排的任何公务宴请,禁止违反规定接受企业赠送的现金、礼物、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等。同时设立部门监督举报电话,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二)清理规范审批事项。组织各科室(中心)、队对各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按照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分离的原则,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调整下放县区1项,保留仅1项。行政审批人员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工作,统计行政审批的审批权力、审批人员、审批事项做到“三集中”,进驻行政审批中心(大厅)的审批事项、审批权限也能做到“两到位”,从而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在局外网网站开辟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申请、公示公告、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等子栏目,制作完成全市统一的统计数据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统计数据、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进一步方便企业、社会、公众享受及时、快捷的统计服务。

近年来,我局积极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涉林企业营商环境,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为我市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对象、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时限等,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完成“两单一图”更新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

(二)打造“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抚州样板,扶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启动市级龙头企业评选是我市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创新样板”,通过连续开展三届评选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我市林业企业争创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已从2013年首次评定的3家发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抚州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共86家,包括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积极申创林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了产业扶贫,林农增收。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市开展“四进四联四帮”精准扶贫活动中,我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订单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在产业扶贫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帮助涉林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等荣誉同时,企业也将享受银行贴息贷款等林业政策支持。

(三)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以林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围绕“扶持”下功夫,积极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顺利实现了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加快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截止2018年11月,全市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11个,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数17.95万户,初步显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好态势。在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林业部门主动为合作社找路子、寻机遇、上项目,逐步实现合作社与市场、项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四)科技创新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助推民间投资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者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涉林企业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支持申报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食用林产品等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别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味味黄花菜专业合作社。获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可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可食林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定证书,大大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样激活了民间投资的热情。

(一)涉林企业比较优势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我创新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品牌还比较少。

(二)民间融资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导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们走访调研了几家园林景观企业,他们在争创行业龙头企业上积极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西艺景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是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但在获评龙头企业头衔后,在实际享受贴息贷款、争取项目资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为我市口碑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综合性园林企业,在享受当地花卉苗木采购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没有功能齐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专业市场。

(一)健全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

(二)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三)正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能。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向民间投资者提供项目、信息、市场等服务,指导投资者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办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多投资绿色生态产业。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全县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通知》(太绩考办〔2020〕5号)文件要求,县营商中心对今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

一是在贯彻落实上下硬功夫。讲看齐、见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好本年度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跟紧“指挥棒”、当好“孺子牛”,不断开拓创新、精耕细作、敢为人先。抓业务、重落实。将全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细化分解为23类65项,各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重点开展了信息报送、优化审批流程、政策奖补兑现调研、2019年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贯彻落实自查等工作;重点抓好了“面对面”电视问政、四送一服“双千”“双联”、督导考核等工作。抓宣传,强氛围。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及时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宣传解读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新政策、新举措;整合了原“四送一服”服务平台专栏,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改版推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暨“四送一服”工作专栏,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

二是在综合协调上下硬功夫。强化机构职能。由县政办二级机构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县营商环境办日常工作,严格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度考评”制度,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充实队伍力量。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纳入县营商办组成人员,在督查考核、“四送一服”、百名股长考核、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面对面”等工作上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创新制度牵引。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是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内重点事项,通过践行一线工作法,倒逼各部门、各园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转企业呼声为企业哨声,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厂门口”,让企业多动嘴少跑腿,让部门多办事少设槛。

三是在监督考核上下硬功夫。“面对面”电视问政强势开局。《太和营商环境·面对面》第一期栏目于7月首播,邀请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0名县人大代表、20名县政协委员、县百名股长考评第一批被考评对象80名同志、50名规模企业代表到场观看。本期栏目以“服务不走心窗口成摆设”为主题,围绕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提升等方面开展,对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五家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提问。动真碰硬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督导。已完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督导工作,组织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上半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重视不够的乡镇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以督促改、以改促优,持续推进实现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获得电力流程、提升用水便利度、优化用气报装服务、改进不动产登记方式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按时完成。

(一)“综合窗口”流于形式。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全部改为“综合窗口”,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未能实现。

(二)数据共享壁垒难破。部分单位数据不在本级,造成信息共享困难,不能在平台上“一网通办”,导致企业办事仍然存在时间长、重复要件多、提供材料多等问题。

(三)融资问题依旧存在。个别企业土地证、房产证没有办理,担保抵押种类较少、价值较低;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多种因素导致我县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成本高,大大制约着企业的落地成长和发展壮大。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

要在纵向上压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上再突破,让企业费更少功夫跑审批、花更多时间跑市场;要在横向上整合,进一步强化办事窗口的实质性整合,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理、一网通办”;要在服务上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标准,推广容缺后补、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便利化措施。

(二)以企业所想所盼为导向,努力营造企业满意的服务环境。

一是持续开展好“四送一服”工作,围绕企业发展中的各类要素,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持续组织开展各类要素对接,并做好“四送一服”问题办理工作;二是加紧出台“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三是以《太和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65个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为着力点,协调推进各责任部门对标对表完成任务。

(三)以机关作风建设为保障,全力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面对面”和督导考核是推动优良作风形成和作风转变的一个重要抓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良作风建设年”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持续开展好这两项工作,切实推进“优环境、转作风、强产业”。

(四)以护航实体经济为目标,加快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

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供优质法治服务、高效处理维权案件、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等工作上下硬功夫,护航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按照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联动监督工作问题清理及典型案例》的精神,我县经梳理汇总,现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行政审批局建设仍需大力推进,尚未做到全部“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一网受理仍有局限。

2、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帮扶力度不够,一些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运营困难。

3、政务大厅和税务大厅运转仍需规范。

5、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人力资源供求指导目录、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优化营商环境机制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6、政务大厅应该进驻的审批事项还没有完全进驻,税务大厅窗口办事效率仍需提高。

7、还没有在政务大厅、宣传媒介等平台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投诉方式和举报电话。

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我县结合“双创双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把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一)行政审批局建设仍需大力推进,尚未做到全部“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一网受理仍有局限问题。

与金融机构合作,正在跟软件公司定制自助一体机,自助一体机将整合身份验证、人脸识别、资料填报、电子签名、提交审核、证照打印等多个功能模块,可以完成市场主体全程注册申请操作。自助一体机的运用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的创新举措,自助一体机上线运行将实现线上线下咨询不见面,受理办理不见面,取件不见面,凭身份证就近打印营业执照,推动政务服务更加智能、透明、便捷,从而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提升了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便利化程度。

(二)政府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帮扶力度不够,一些小微企业资金短缺,运营困难。

严格按照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协助多家企业共完成8个技改项目录入“省千项技改项目库”工作,积极协助工业企业申报技改项目,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三)政务大厅和税务大厅运转仍需规范。

一是投资700余万元,实施了四级便民网上审批服务建设,利用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公开等信息化手段,推进“网络审批服务进农村(社区)”新模式,构建了一个上下联动、层级清晰、便捷高效、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打造一条便捷、顺畅、阳光、高效的政务服务大通道。共纳入网上审批服务的事项82项,涉及18个审批服务单位,7个乡镇便民服务站和197个村实现了接入运行。截止目前,已在网上受理办件3269余件。二是开发了网上微信办事大厅,实现了网上办件预约和查询,以及有关政策和信息发布。并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政务中心入住单位12个,入驻行政审批事项112项。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调整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受理范围等要素,依法科学合理地减少申请材料。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对受理、办理审批服务情况实时在海兴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乡镇便民服务站和村便民服务室实现全覆盖,为197个村专门配备了代办员,并将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

一是实行清单事项标准化建设,凡列入清单的事项,均要“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依据、同一流程”,各部门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流程图和一张表单,从网上提交申请到领取办理结果全过程“一趟清”或“不见面”,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二是全面建立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了全县9267户市场主体组成的抽查对象名录库和由355名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了全县联合抽查事项库、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联合抽查计划。三是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新版负面清单,引导和鼓励外资按照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在我县投资,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无论是国企、民企,内资、外资,无论规模大小,均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同等市场准入条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实际,制定了《海兴县产业禁批项目、区域禁批项目负面清单目录》,严格按清单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备案,涉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17项,国家、省过剩产能行业中的新增产能项目8项、耗能禁批项目2项、区域禁批项目3项,以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

(五)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人力资源供求指导目录、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优化营商环境机制尚未完全落实到位。

全面梳理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承诺,对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提出整改措施或处理意见,建立市县与省、市级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目录,加强政务信息记录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提供支撑。

(六)政务大厅应该进驻的审批事项还没有完全进驻,税务大厅窗口办事效率仍需提高。

根据国家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创优环境、方便群众为目标,以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为核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水平,通过深化改革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审批服务和平台规范运行。行政审批局划转行政许可事项180项,为及时承接各单位划转来审批事项,组织精干力量,逐项熟悉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开启“政银”合作模式亮点工作,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合作开通银行网点免费代办营业执照试点工作,2018年8月6日海兴县华田被服有限公司成功领取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兴支行网点免费代办的第一个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申请人不用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排队,只需就近选择银行网点,由银行工作人员通过全程电子化办证系统网上申请,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只需跑一次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即可完成企业注册登记,实现了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公示的全流程网上办理,让申请人真正感受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截止目前已有3家公司成功领取了全程电子化的营业执照。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已实施50证合一,进一步方便了市场主体发展创业。制定了政务服务清单,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上传省政务服务平台,共上传政务服务事项350项,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七)还没有在政务大厅、宣传媒介等平台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投诉方式和举报电话。

为切实加强2020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立即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立行立改,现将学习及整改情况做如下汇报: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二要结合践行初心使命常态化长效化,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纠建并举,推进深化改革、制度创新,着力破解滋生不良作风、破坏营商环境的深层问题。提升“办事不求人”工作质效,为饶河跨越发展、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有力水利保证。三要统一思想,发挥连续作战、不畏艰难、持之以恒的**工作作风,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将工作细化量化落实落靠。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按照河长制考核、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及水土保持等考核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加快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四要加强顶层设计,立足**工作实际,谋划长远,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重点针对加强防洪、供水、生态修复、信息化的短板建设,以及强化河湖监管、水资源监管、水利工程监管、水土保持监管等方面,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责任扛起来、考核实起来、督查严起来、榜样竖起来,确保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二是完善政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截至目前政务服务事项共17项,全部达到“零跑动”。三是加强干部能力素质,切实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干部专业素养和服务群众本领,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心实意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四是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抓实抓好“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注重科学管理,强化跟踪管理和规范管理,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五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五细”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人查摆问题和不足,强力推进整改提升,大力营造比作风、比担当、比奉献、比作为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

六是加强党的建设工作,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弱、庸、懒、推、慢”等突出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增长才干、提能去庸,解决精神和能力的问题。

希望通过学习和整改,使**系统形成一个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本色做人,出色做事,既有凝聚力,又有战斗力的和谐团体,为发展“**事业”而努力。

营商环境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市政府督考办:

按照大政督[2021133号通知要求,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软办结合《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大连市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内容,对我区今年以来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区牢固树立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将2021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各部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紧锣密鼓抓推进,凝心聚力促发展,叫响“123”(即坚持稳中求进一个总基调,牢固树立“精品和引领两大意识”,着力推进“三抓三创造”)工作思路,筑牢营商环境堡垒,以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早谋划,开好新春第一会。

新春伊始,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年暨2016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座谈会,区四大班子领导、区委常委、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会议;区百强纳税企业60位企业董事长,40名集团公司ceo、行政总裁、总经理参加会议;区14个部门和9个街道,**区首批聘请的8名经济智库专家,全国15家媒体记者受邀参加会议。会议发布了**区“招商、安商、暖商、富商”十项承诺,推动了政府与企业,以及纳税百强企业与银行企业间的紧密合作,标志着**区正式启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二)制定方案,对症下药求提升。

立足**区实际,结合省市关于营商环境推进的相关文件,对标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评价的10条标准,制订了《**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提升城区品质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创新、完善服务保障为重点,细化20条目标任务,聚焦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和“难点”,拿出硬招数,打出组合拳,着力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开放包容招商环境、严肃公正法治环境、温馨和谐社会环境,为建设大连品质立市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三)组织保障,全力推进抓落实。

为进一步推进《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我区成立由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为优质高效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供政治保障。同时,成立由区委督查部门、区政府督查部门、区经信局、区监察局组成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方案落实,查处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作风建设及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背政府承诺的行为,确保《方案》落实不走样,工作开展有实效。

市区方案发布以来,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区关于营商环境整改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作风,在全区大兴务实之风,大行实干之举,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营商环境建设浓厚氛围。

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在本地新闻、各大平面媒体、v**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优化营商环境宣传。“鸡年上班第一天撸起袖子加油干,**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优营商环境,锻造更强总部经济”、“畅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等专题采访在大连新闻栏目播发;《**区多维度营造营商环境》、《**区:发挥金融要素优势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文章在本地全媒体刊发;“优化营商环境**区是认真的”、“大连龙商与**区携手前行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加急’注册令检验大连**区营商环境”等文章通过v**和各类网络平台发布。同时,各部门还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群发平台、楼宇大厦电子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宣传推广。此外,为了增进各单位关于营商环境工作经验交流,从6月份开始,我区每月定期刊发“营商环境工作动态”,现已刊发两期。目前,全区上下已逐渐形成“人人是营商环境、时时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顶层设计,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取得实效。

1.加速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目前,区属14个部门89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受理,彻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利,大厅之外无审批”。

2.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工作效率。按照能简则简、能优则优原则,将194项公共服务和审批事项中的171项承诺办理时限平均压缩60.8%。对审批事项发生频率较少的部门,采取综合窗口受理模式,将每个审批事项形成标准件,实现行政审批标准一体化受理。

3.加强智慧政务建设顶层设计,开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加速推进“一张网、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建设,按照《大连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内容,编制《**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创新开展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通过规范化联动预案梳理,打造标准化政府服务流程,推动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互联互通,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服务群众和企业无死角,推进“指尖上的**”逐渐成为现实。

(三)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为企服务,打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取得实效。

1.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召开**区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会议,解读关于加快改革完善机制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专项整治和监督、投诉举报等工作机制,确立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分解落实具体推进措施,有力助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认真推进“五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工作,推行证照办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实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为推动营业执照信息集成化、电子化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由企业登报公告改为网上公告,省略清算组备案登记程序,不再收取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申请材料,市场主体退出程序更为简便、退出成本有效降低、退出机制更为完善。

3.深化“服务企业暖心工程”,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完善“走企业解难题”长效机制,在去年区领导带队走访企业300余户、解决问题300余件的基础上,持续开展“走企业解难题”活动。对东港商务区项目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配套滞后问题、个别项目施工与城市建设冲突问题等,与市级相关部门持续协调,持续跟踪,直至提出解决办法。为及时解决楼宇内企业关于工商注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问题,在52座大厦建立“楼宇经济服务站”。采用“互相进驻”方式,在国、地税大厅设置受理窗口,让企业“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联合开展辖区纳税企业税收政策辅导会,让企业“进一家门,听两家课”,既节省时间,又提高效率。积极走访科技企业,促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地生根,帮纳税人“造血”,为纳税人“壮骨”,助纳税人“强身”。各部门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在共筑亲清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项目服务体系,打造开放包容招商环境取得实效。

1.强化全民招商意识,扩展招商领域。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采用地块招商、产业链招商、中介招商、主题招商、以商引商等手段,充分利用商会、校友会资源,营造全民招商氛围。为更好推进楼宇招商,对辖区内建筑面积5000平以上的楼宇进行全面普查,建立楼宇资源数据库,为企业落户提供一手资源。制定《**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引进以总部经济为龙头的高端服务业,在企业落户、高管人才引进、以商招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全面提升城区竞争优势。

2.全面落实区级领导包重点项目、包市容工作。区委、区政府印发《2017年区级领导干部联包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包片督导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区委书记、区长率先垂范,各区级领导快速响应,在抓好各自工作的同时,对照“双包”责任清单,把项目建设和市容环境整治作为自己工作的“责任田”,针对企业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对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及时同区委、区政府反馈,召开联席会议,综合研究解决方案。

(五)规范行政执法检查,严格依法行政,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取得实效。

1.加强依法行政事项督查整治。按照《辽宁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辽宁省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准入门槛专项工作方案》、《辽宁省清查审批和认证暨行政收费等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领域实际情况,积极为企业减负。按照国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取的“预防性体检费”,将为企业年均减负约5万元。

3.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运行体系。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加强法律援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良好司法环境建设。已在全区所有街道和社区,实现司法援助绿色通道全覆盖,并建立“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大调解服务工作网络。通过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目前,已排查企业类纠纷220余次,预防纠纷100余件,调处纠纷120余件,书面调解协议书80余份,涉及金额50余万元。

(六)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打造温馨和谐社会环境取得实效。

1.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改、环保、城建、安监、执法等多部门联合,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指导等多种途径,加强企业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在今年“达沃斯”会议等重要节点期间,以及接受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营造了企业依法施工、安全施工、环保施工的良好氛围。

2.维护安定有序治安环境。区公安分局全力营造“无缝隙、无干扰、无死角”的安商护商优质环境,强化企业周边治安整治,建立巡、查、控三位一体护商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企业安全经营。区交警大队大力治理违停乱象,对15条主干路街进行整治,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开展马路市场“退路进厅”,形成干净整洁、证照齐全、规范有序的经营环境。

3.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在全市率先试点“居站分离”制度,将社区服务性工作和行政性工作,按类别划归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分别负责,让社区回归自治功能。同时,积极引导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构建居家养老“1+1+n”服务体系,即:建立1个老年人需求数据库;成立1个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协调推进机构;提供若干个服务项目,包括签约医生等7个基本项目及财务托管等7个创新项目。力争三到五年全区实现“1+1+n”模式全覆盖。为向辖区企业提供优质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我区大力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18个大厦内设立劳动争议调解所,在6个大厦成立和谐劳动关系服务站,定期聘请律师指导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成立全市第一家“调解工作室”,促进企业和员工劳动关系和谐。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为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区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营商环境推进工作抓手上,载体还不够多,内容还不够新颖;二是将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与本部门工作推进有机结合做得还不够深入;三是倾听企业呼声方面有待于加强,还没有彻底摸清企业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将采取四个“进一步”以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各街道要对本单位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进行深入自查,及时纠正不利于营商环境推进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各街道,特别是直面企业和居民的窗口单位,要把机关作风建设和严肃工作纪律作为抓好营商环境工作的突破口。三是要进一步丰富营商环境工作内涵;各部门各街道要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责积极设计并开展推进营商环境的有效载体和活动,努力做到本职工作推进与营商环境提升有机结合,无缝衔接。四是进一步广开言路,倾听企业呼声;各部门各街道要与辖区企业积极沟通,上门听取营商环境推进意见和建议,做到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五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小组将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召开企业和投资者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建立多方参与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及时发现问题,深入了解实情,严厉追责问责,以确保我区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扎实开展。

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报告

为广泛听取基层和企业对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泰安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拓展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空间”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于20xx年4月10日开展了外商投资企业营商环境、生产经营及规划、投资热点等的问卷调查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162份,截至5月25日,收回调查问卷102份。总体来看,外资企业对于本市的投资环境基本满意,但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我市外资企业共计264家。其中,泰山区36家,岱岳区31家,新泰市70家,东平县11家,宁阳县42家,肥城市32家,高新区42家。大部分外资企业自20xx年以来基本盈亏持平,少数企业处于亏损逐减和盈利逐增的状况,还有部分企业处于停产或无人管理状况。

泰山区实发36份实收11回收率31%;岱岳区实发31实收14回收率45%;新泰市实发70实收12回收率17%;东平县实发11实收3回收率27%;宁阳县实发42实收38回收率90%;肥城市实发32实收24回收率75%。部分调查问卷不能收回的原因分别是:

1、泰山区: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泰安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安永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泰安禧爱国际服饰有限公司、泰安惠好木业有限公司、泰安鲁宝奶牛养殖乳业有限公司、泰安祥杰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泰安鸿昌达铸造有限公司等企业由于公司处于年检期间无法上交调查问卷。

2、岱岳区:山东海泽纳米材料有限公司、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台湾高新产业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盟电器(泰安)有限公司、泰安道斯湖工贸有限公司、泰安复发中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泰山史宾莎涂料有限公司、山东泰安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泰安宏光石材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未能联系到公司负责人。

3、宁阳县:泰安德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泰安浩森苗木有限公司、宁阳华旭农业有限公司、山东泰山立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今年新批企业尚未发放调查问卷。

5、东平县:山东昱中天航空机械有限公司、东平洲际泰亚麻纺织、山东宾纳大麻纺织、山东九鑫机械工具、泰安易圣企业管理咨询、东平百成矿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忙于年审。

6、新泰市:泰安鑫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泰安新美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泰安保绿生物肥料有限公司、泰安中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绿森生物肥料有限公司、泰安市金腾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20xx年新批企业。

新泰合力紧固件有限公司、新泰敏英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泰肯特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山东沃科矿业有限公司、新泰爱克电缆有限公司、新泰三友纺织有限公司、山东泰欧酒业有限公司、泰安天野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幸运纺织有限公司、山东祥泰洁净煤有限公司、泰安华美门窗有限公司、山东良达发兴圆环链有限公司、山东南鲜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新泰鑫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建能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立业矿井隔爆装备有限公司、山东新沙单轨运输装备有限公司、山东宇进机械有限公司、新泰市莲花山碧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泰新雅篮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山东云峰经贸有限公司、新泰彤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泰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泰安滨湖经贸有限公司、泰安航泰贸易有限公司、泰安东成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泰安市华兴手套有限公司、泰安三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博大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泰安汇宝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泰安市康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因公司年检,负责人联系不到。

(一)问题。

1、投资建厂过程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规划审批、电气全套设施供应、外汇审批、工程监理等方面手续办理时间较长。

2、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物流成本、政策稳定性、外汇、交通、招工以及银行融资等方面。

3、外资企业对本市投资环境满意度及建议。

(二)建议。

1、加大对于小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放宽贷款政策,降低贷款利率,改善融资环境。

2、完善开发区内的水电气设备等配套设施。

3、简化项目等事项审批流程。

1、围绕法制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开放环境五个方面,聚焦薄弱环节和制约瓶颈,研究提出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2、要着力构建低成本的企业经营环境,加快出台一批符合泰安实际、符合外资企业需要的鼓励政策和扶持举措。

3、努力降低企业在经营的配套、物流、行政、生活等方面的综合成本,进一步理清和规范企业反映强烈的各种收费行为,使企业享受到比投资其他地区更为低廉的成本。

学校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报告

20xx年以来,县人社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相关工作部署,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全力实施“强修文”五年行动为工作主线,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牢牢把握“人社部门是服务型部门”定位,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估排位上升,营商环境评估指数全面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凝聚强大力量。

(一)加大就业创业扶持,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2、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全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创建充分就业居委会17个,创建率为94%;充分就业村97个,创建率为94%。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截至目前,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05万元。

3、做好档案管理与服务。依托贵阳市社会人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增加多条转递渠道,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推进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人性化。截至目前我局托管档案达5800份,今年以来接受档案业务咨询今年以来1500余次。

4、支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跨地区互认。由外省、其他专区调入、引进、招考的专业技术人员,其通过人事职称部门组织的社会化评审、考试等渠道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其他系统内评审、考试取得的资格,均按省、市相关要求,报省、市人事职称部门审核认定,并根据审核认定结果,聘任和兑现相应待遇。

(二)紧盯服务效能提升,打造优质人社服务。

1、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关于企业实施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压缩办理时限,确保用工权益,服务好企业。20xx年以来共审批办理完成特殊工时审批7家、人力资源许可2家、劳务派遣许可4家,并不定期对具有行政许可企业进行监管。

2、提升社保业务办理便利度。一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建设,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全面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查询;二是全面推行“掌上12333”系统服务,养老保险转进与转出更便捷,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推行减证便民行动,跨省转移新增业务实现“无纸化”,省内转移业务取消提供缴费凭证环节;四是新企业参保实现“零跑腿”,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参保办理人力、经济成本,截至目前,完成新参保企业1030户。

3、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动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失业保险扩大范围工作。

(三)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1、加强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化解争议“第一道防线”和“互联网+调解”作用,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截至目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44件,立案208件,仲裁108件,调解196件(含乡镇街道基层组织以及案外调解96件)。

(一)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求职难”与“招工难”并存,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险种转移便利度有待优化。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未实现省内、外网上转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还未实现省内网上转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还未实现省外网上转移。

(三)劳动用工权益保护压力仍大。违规用工现象仍然存在,零星欠薪线索仍然禁而不绝,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劳动用工权益保护问题仍然严峻。

(一)出台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加大对边远地区的资金投入,保障城乡各类就业困难对象实现更稳定更充分就业。

(二)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一)进一步搭建就业供需桥梁。深入企业走访,掌握企业招聘需求,畅通企业与求职者沟通渠道,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

(二)进一步做好社保经办服务。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力争20xx年12月31日前实现“贵州省金保三期系统”使用,实现城镇养老保险省内网上转移。

(三)进一步维护劳动用工权益。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的签订、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资发放、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等工作;进一步探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制度执行效率,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措施

按照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清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改善营销环境的若干意见》(冀发[20xx]8号),着力优化营销环境,我局认真梳理各项审批和监管职能,在全系统逐步建立完善了行政权力和责任“两个清单”制度并向全社会公开。初步厘清了监管部门和市场,以及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职能转变,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建设法治食药监、责任食药监、服务食药监和廉洁食药监。一是按时限和编制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两个清单”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局立即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局机关“三定”方案,对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职责权限进行了梳理、归纳和确认,编制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监管责任清单》,列出权力和责任事项目录,厘清权力底数,细化监管依据,明确权利类别、权利主体、承办部门、办理时限等内容,并在省局政务网站开辟了专栏。具体网址见。同时在局行政服务受理大厅和机关门口触摸屏上同步更新相关内容,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二是积极推动指导直属单位建立“两个清单”制度。将承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职能的稽查局及承担食品药品相关检验监测职能的省食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研究院逐步纳入“两个清单”管理范围,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一是认真做好国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推进项目审批权限承接和下放工作。

20xx年至今,我局衔接国家总局下放至省级局1项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制定了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做到接得住、管的好。

二是认真做好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要求,我局拟取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保留“29022化妆品生产许可”,并在此项设定依据中增加“部委文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xx年第265号)》”。

将此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请示》(冀食药监法函[20xx]73号),报送省审改办审批。三是认真做好向市县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作。20xx年,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xx]7号)要求,我局向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即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

我局及时在省局政务网站发布公告予以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委托下放,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以委托行政机关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原行政权力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实施依据等进行了调整完善,向省审改办报送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待审批。

于20xx年2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食药监法便函[20xx]12号),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等调整情况,组织局机关相关处室,结合《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责任清单的请示》(冀食药监法[20xx]162号),及时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将反馈意见汇总后,再次报送省审改办审批。

营商环境整改报告锦集

区政法委:

自全省“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区委以及省市院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工作方案,经过充分的动员部署和深入的对照检查,并落实整改,取得了一些实效,现将整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行深入的动员部署。20xx年初,我院专门召开党组会,对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对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动员部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

(二)成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我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且安排专人负责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我院在认真学习省市区委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将需要突出整治的问题细化到科室,落实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四)开展学习研讨。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了省市区委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文件,并分组展开学习讨论,为下一步开展省市区委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文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集中整治窗口服务,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院党组安排,控申科干警在集中学习领会上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查找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积极营造优质服务环境,决心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努力打造优化发展环境的服务窗口,展示优良作风的形象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二是践行“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改进工作作风。在控申接待大厅全面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标准的“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活动,并制定了十条“公开承诺”。我院要求接访干警规范着装,统一挂牌,实名上岗,做到精神饱满、态度可亲、举止端庄、言行文明、用语规范,解答群众问题耐心细致,办理业务全程高效,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展现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几年来我院没有发生一起涉检进京到省访。三是再造工作流程,加强控申检察业务规范体系建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对举报、控告、刑事民事申诉、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控申业务进行系统梳理和流程再造,规范了控告申诉工作操作流程。完善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工作中,严格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做到接待行为规范化,线索管理规范化,办案程序规范化,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化,接待用语规范化,始终把释法说理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化解矛盾工作贯穿于控申工作的始终,为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完善窗口服务设施,提供安全、便利、高效的人性化服务。重新制作信访接待大厅标志牌、工作人员岗位牌。在信访接待大厅开展实名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大厅放置了常用急救药等便民物品,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工作程序、办理时限等,对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以清单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免费提供复印、打印等服务,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优先服务,营造了良好的接待环境。

(二)立足检察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保护营商硬环境,建立经常性走访企业调研机制,我院深入企业发放调查问卷,全力服务非公企业,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辖区企业创造最大“法治红利”和最强“法治动力”。先后来到了辖区内xxx公司、xxx公司等x家大规模企业,与企业法人、管理层、职工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征求对我院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现状、生产规模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讲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知识,介绍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五大职能,进行普法宣传,发放检察法律服务手册。根据企业普遍面临的风险预防不足问题,积极发挥法律预防风险作用,在企业日常经营、民间借贷、投融资担保、企业财税收风险预防等方面提供全程便民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强化检务督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作风整顿优化营商活动开展以来,我院迅速落实。一是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xxx市政法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明察暗访视频和省检察院警示教育等视频,传达学习了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院干警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根弦只能紧不能松。要深刻领会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服务全区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认真做好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为加快推进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精神和省、市、区作风整顿活动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聚焦“四风”问题,加大检务督察力度,进一步规范干警从检行为。通过正面典型教育干警修德律己,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剖析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大对检察人员非公务活动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力度,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专项治理工作,我院全体干警均进行了自查自纠。我院采取不定期督察的方式,对公务用车、上班纪律、财务管理等进行监督。

(四)深入开展专项活动,服务发展大局。

我院充分结合三大攻坚战开展。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通过办理个案和法律监督解决具体问题,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解决类型化问题。在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运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和证据审查把关,加强诉讼监督。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纪检监察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建立线索排查、移送、反馈机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处理黑恶犯罪涉案人员,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从严打击;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正确适用法律,防止机械执法,做到不枉不纵;立足检察职能,全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我院以“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公共利益”为主题,开展“上街头、入机关、进企业、入社区”系列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发放公益诉讼宣传册xxx余份。

(一)对上级部署理解不深,工作安排的不实。

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本院高度重视,领导有力,行动迅速,但仍存在对上级部署要求理解不深,贯彻落实不彻底,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任务分解不细,责任传导不实,干警没有深刻认识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按部就班按照区委关于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未纳入本单位内部考核,工作安排缺乏惩戒措施,责任落实缺乏震慑力。

(二)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检察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仍局限于检察办案,不善于统筹兼顾,不能自觉将服务营商环境融入检察工作的具体环节,上下联动与部门联动不够,服务方式较单一,服务效能不高,工作效果不佳。虽然能够深入企业开展研讨服务活动,但有效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并不多。

(三)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检察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少数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过度依赖经验,对案件驾驭能力不足,司法专业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围绕深化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培训不够,针对性不强。三是个别干警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素养不高,自我满足,缺乏学法用法的主动性,法律素养不能适应新时代要求,习惯用旧思维老办法处理新问题。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安于现状、进取意识不强的倾向,工作中不能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四是开拓创新不足,习惯于墨守成规、因循守旧、按老办法办事的惯性思维,面对工作难题强调客观理由,克难攻坚的勇气和韧劲不足。五是司法行为还不够规范,仍存在机械司法和诉讼程序不够严格规范等问题。六是调查研究不深入,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实践问题,对一些重点工作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缺陷、以及如何更加有效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

(四)服务营商环境基层组织建设动力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党支部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作存在消极被动的现象,有时存在为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一些面上工作任务而开展工作的现象,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活力;存在以研究、讨论检察业务工作代替党的组织活动、较少真正开展扎实有效的组织生活等问题。二是党务干部的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各支部支部书记、委员均为各部门党员干警兼任,平时业务工作繁忙,无暇顾及支部工作,各个支部委员都程度不同地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的倾向;另一方面,随着干部年轻化进程加快,人员变动较大,许多新当选的支部委员未做过党务工作,对支部工作不熟悉,工作不到位,也影响了支部作用的正常发挥。三是党员的教育管理模式陈旧。党员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单调,不能够很好地贴近党员实际,调动广大党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党组织活动吸引力不够。党员教育仍然主要是在单位会议室或办公室读报纸、念文件,或是党组织负责人上党课。绝大部分党员认为党组织活动形式呆板乏味、缺乏新意,有的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是带着应付差事的态度参加。

(一)着力营造精研细学、勤学善思的氛围。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宣传活动为中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带头宣讲,各支部通过主题党日等活动掀起学习热潮,广泛开展论坛、研讨以及竞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素质。

(二)完善激励考评机制。建立健全处室考核、干警平时考核等制度以及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规范评先评优工作,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干事创业热情。

(三)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修订谈心谈话工作办法,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全面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干警“慵懒散”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认真落实执行“最多跑一次”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健全改革项目清单和办事指南,努力打造网上预约、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12309投诉热线、律师服务等功能的网上检察服务平台。

(五)强化公共关系建设。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转型发展,全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宣告等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

(六)组织干警深入系统学习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广泛开展业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规范意识和业务技能,开展执法不文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和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分析。院党组对评查结果进行专题研究,举一反三,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七)严肃执纪问责。完善从严治检禁令和警示约谈工作办法,加大对违反禁令行为责任追究,坚决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

(八)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考核,强化“八小时以内”的管理和监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

下一步,我院将按照省市区委和省市院的安排部署,持续大力推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作风整顿取得实效、营商环境加速改善。

营商环境整改报告锦集

近年来,我局积极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涉林企业营商环境,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为我市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对象、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时限等,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完成“两单一图”更新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

(二)打造“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抚州样板,扶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启动市级龙头企业评选是我市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创新样板”,通过连续开展三届评选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我市林业企业争创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已从2013年首次评定的3家发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抚州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共86家,包括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积极申创林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了产业扶贫,林农增收。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市开展“四进四联四帮”精准扶贫活动中,我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订单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在产业扶贫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帮助涉林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等荣誉同时,企业也将享受银行贴息贷款等林业政策支持。

(三)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以林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围绕“扶持”下功夫,积极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顺利实现了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加快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截止20xx年11月,全市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11个,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数17.95万户,初步显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好态势。在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林业部门主动为合作社找路子、寻机遇、上项目,逐步实现合作社与市场、项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四)科技创新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助推民间投资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者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涉林企业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支持申报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食用林产品等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别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味味黄花菜专业合作社。获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可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可食林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定证书,大大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样激活了民间投资的热情。

(一)涉林企业比较优势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我创新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品牌还比较少。

(二)民间融资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导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们走访调研了几家园林景观企业,他们在争创行业龙头企业上积极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西艺景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是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但在获评龙头企业头衔后,在实际享受贴息贷款、争取项目资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为我市口碑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综合性园林企业,在享受当地花卉苗木采购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没有功能齐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专业市场。

(一)健全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

(二)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三)正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能。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向民间投资者提供项目、信息、市场等服务,指导投资者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办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多投资绿色生态产业。

税收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县营商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度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馆结合工作实际,对我馆20xx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了问题导向,进行了专题研究,全面分析原因和解决办法,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和原因。

在档案接收工作中,没有根据《档案法》规定要求的时间节点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接应交的档案移交档案馆。其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单位对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根据《档案法》规定按时将档案整理好移交档案馆;二是我馆上门督促的'力度不够,导致被动接收档案多,主动上门征集接收档案少,档案征集接收数量不多。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力争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的大部分档案应接尽接,及时入库,以完善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馆藏全宗档案完整性,充实丰富馆藏。

责任股室:业务股。

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

1、根据新修订《档案法》的规定向县委办以县委办名义下发关于全县档案资料征集接收工作相关文件。

2、依法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整理移交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档案整理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使档案整理更加规范化。同时主动上门督促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收集、整理档案和移交档案。

总之,我馆要夯实责任意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当前一项重要业务工作来抓,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要强化“一盘棋”意识,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持真抓实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整改工作。

学校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报告

为贯彻落实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创新工作机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我局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取消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收费,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一)不断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深化“多证合一”改革。

“多证合一”改革是在20xx年“三证合一”、20xx年“六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将有关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各类证、照,就是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20xx年我市印发了《百色市“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百政办发〔20xx〕92号),整合的证照是35项(包括营业执照),今年6月底,自治区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广西“多证合一”改革事项实施方案》(桂工商发〔20xx〕24号),将税务、住建、商务等十七个部门39项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20xx年以来,在县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县顺利召开各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完善措施,确保“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取得实效。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为我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注入新的活力,近年来,新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连续保持增长态势经济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方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文要求,广西工商系统于20xx年5月30日正式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对检查对象的随机抽取和对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实行“抽取、检查两分离”的`综合执法随机抽查监管制度。

20xx年,第一批双随机共抽查45户各类市场主体,抽查结果情况:在这次市场主体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有3户,占抽查总数的93、33%;其中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有1户,停业有2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有3户,已责令改正的。抽查结果公示情况:抽查的市场主除停业和办理注销登记外,其余全部进行了公示,公示率达到100%。第二批双随机抽查任务正在进行中。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实行以招商引资带动经济发展战略,提升了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势头,各种工商企业纷至沓来。为了使企业“进得来,留得下,有发展”,乐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百色市局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加上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将多个部门颁发的证(表)与营业执照整合,施行“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与全区同步提前1个月实施“多证合一”,实现“一照走天下,一码管终身”,降低了企业办事制度性成本。切实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证照”衔接面临困难,监管执法存风险。“先照后证”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明确了各部门监管职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监管职责,然而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许可证办理期限要求、职责边界、负面清单等方面,未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做出详尽规定,监管执法无法可依。

二是实施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但部分单位没有充分认识实施“双随机”抽查是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举措,思想观念有待于进一步转变,部门联合有待加强。其次,抽查中市场主体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形较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继续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以企业的多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为重点,围绕做实降低门槛、提高效率、完善服务等举措,明确操作层级、落实责任主体,使各项改革规范有序进行,扩大“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商事制度改革成果。

二是抓好不定向抽查后续监管工作。核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职责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按规定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将信息抄告或通报有关部门,取得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成效。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氛围。

学校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报告

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市委《20xx年党的建设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安排部署,按照县作风办关于印发《民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主动进行整改,并开展了回头看,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把“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水利改革创新发展的重要任务,强化工作力量,狠抓责任落实,制定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放管服”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落实了相关股室的工作责任,同时领导小组经常调查研究,及时督促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目前,我局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分别由县水政水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局水土保持河道管理股、规划建设股、水利管理股和水旱灾害防御股5个股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均明确一名业务专干,同股室负责人一并落实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行政许可、备案和监管任务。

(一)“互联网+”理念还没有全面融入工作之中,对群众在窗口办理和网上申请办理宣传引导不够,再加之大部分农村取用水户受自身文化程度限制,在网上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时操作困难,有的还没有到窗口办理和网上申请办理的意识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措施:

1.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同时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加强与相关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2.继续加大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办事群众、企业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

3.改进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及时指导办事人员上网申请办理有关事项。

(二)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有的'审批事项需要到现场勘查,例如“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等,因此只能接受网上或电话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措施:

1.加强水利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清单,健全“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2.进一步完善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

3.针对当前取水许可申请的各种情况,积极研究改进措施,创新取水许可审批模式,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三)部门配合协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的工作,例如系统设定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报附件12项必需件,但根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范,其中大部分可容缺受理,需要工改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在审批前及时出具容缺受理证明,以确保项目审批按规定的网上审批办结时限完成的问题。(已整改)。

整改措施:

1.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配套制度,完成水利部门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

2.改善服务,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营商成本低、政府服务优、创新创业活力强”的服务环境。

(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对于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务必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局机关牵头单位(股室)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的职责。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相关牵头任务、配合任务的落实。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抓落实的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股室要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方式,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水务系统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四)严格依法行政。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同时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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