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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交通肇事罪缓刑思想汇报(案例18篇)

时间:2023-11-03 06:00:43 作者:碧墨优质交通肇事罪缓刑思想汇报(案例18篇)

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思想汇报给予我们一个思考与反思的机会,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推荐给大家的这些思想汇报范文,从不同角度触发思考,值得我们认真借鉴。

交通肇事罪思想汇报范文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思想汇报范文

(2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形。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需要注意的是,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交通肇事罪思想汇报范文

摘要:近年来交通肇事犯罪高发,肇事逃逸问题也因其复杂性而颇有争议。本文认为应当注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逃逸”与刑法意义的“逃逸”是两种本质不同的行为。不能违反“同一行为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既将逃逸作为责任认定的推定因素、又作为量刑加重情节。

关键词:交通肇事;刑事责任;逃逸。

一、基本案例。

11月20日5时左右,李某驾驶一辆轻型两厢小货车(驾驶车厢内坐3人,核定人数3人)在高速公路的连接线上的快车道上行驶,听到货车右侧前部“嘭”的一声响声。李某猜想到可能是撞到什么东西,在继续行驶200米后停车下车查看,发现货车前部右大灯破损,保险杠部分破碎。李某回头查看没有发现路面有异常情况。李某为了避免招惹是非,就继续开车离开事发现场。事后查明:被害人王某在高速公路的连接线上行走,后半蹲在快车道上捡手机,被李某驾驶的货车撞击当场死亡。在查明上述事实后,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指出:李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分歧意见。

关于李某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及适用哪一个量刑幅度,出现了如下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其理由在于:交通肇事罪要求行为人必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且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必须有因果关系。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没有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反而完全是受害人王某的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因此,李某的行为与受害人死亡的结果没有刑法上因果关系,不应负交通事故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该适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幅度。其理由是:李某交通肇事后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种意见认为,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该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其理由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又根据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三、评析意见。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应当认定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在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刑。具体理由如下:

(一)交通肇事罪是以行政违法、承担行政责任为前提,其构成必须以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为前提,即行为人必须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否则不可能成为刑法的评价对象,构成交通肇事罪。

就本案而言,李某驾驶的货车没有存在超载以及超速行驶的违规行为,受害人王某的死亡结果主要是由于王某擅入禁止行人的路段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李某肇事后离开案发现场,应当认定存在“逃逸”行为。李某的逃逸行为是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与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李某不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在这个角度上讲,第一种意见是正确的。但需要指出的是,第一种意见忽视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的拟制性规定,即“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可见,如果当事人逃逸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推定其全部事故责任。故第一种认定意见存在错误。

(二)结合上述分析,本案中李某因为存在“逃逸”的违规行为被推定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受害人王某的行为在本事故中也存在过错行为,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在本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根据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规定:“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2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李某的行为造成受害人王某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的行为便符合了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构成交通肇事罪。第二种意见与第三种意见在李某的构罪方面达成共识,但对李某适用哪种量刑幅度上存在争议。争议的存在主要在于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理解不同,主要表现如下:

对《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理解笔者认为,李某的行为不适用《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刑法规定。关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对此,需要从以下两个层面来理解: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逃逸”与刑法意义的“逃逸”是两种本质不同的行为。具体区别有:(1)依据不同。前者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后者是刑法。(2)前提不同。前者可能没有违反刑法,后者以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为前提。(3)“逃避”的内容不同,前者“逃避”的内容是协助交警部门认定交通责任事故的义务,后者是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和救人的义务。就本案而言,李某的逃逸行为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逃逸”,不是刑法意义的“逃逸”。因为李某逃逸前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不具有因果关系,因而对于事故的发生不应承担责任。李某之所以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在于其逃逸行为,即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规定由法律直接推定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另外,李某逃逸之前的行为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只是其逃逸的行为使其被推定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进而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所以,李某的逃逸行为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逃逸”,不是刑法意义的“逃逸”。

(2)若按照第二种意见将李某的逃逸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在法定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刑,则违反了“同一行为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所谓“同一行为禁止重复评价”,是指法律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进行两次及以上同一性质的否定性评价。就本案而言,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规定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便已经对李某的行为进行了一次评价。该评价使得李某的行为符合了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即这里的“逃逸”成为交通肇事罪对李某定罪的情节。如果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则意味着对李某的一个“逃逸”行为进行了两次否定性评价。所不同的是,前一次属于定罪性评价,后一次属于量刑性评价。这便违反了“同一行为禁止重复评价”的法律原则。可见,李某的“逃逸”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意义上的逃逸,不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如果认定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便违反了“同一行为禁止重复评价”的法律原则。所以,李某的行为虽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只能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量刑幅度,故第三种认定意见是正确的。

(作者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福建厦门361005)。

交通肇事罪思想汇报范文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六、为预防肇事罪发生。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我们要健全交通法制,使交通参与者在交通活动中的行为规范是处理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为了适应道路交通的发展和变化,要制定和完善门类比较齐全的交通法规体系,包括道路管理、车辆管理、交通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法规并努力加强宣传教育,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要加强公安交通管理队伍的建设,一方面要尽快增加交通干警的数量,一方面要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现有交通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使交通干警队伍尽快实现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对社会各单位的交通安全队伍也要不断充实提高,使其在交通肇事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2.科学组织交通流可以使道路交通的宏观控制合理。它不但可以合理使用道路,疏散主要干线的交通流,还可以对交通流实行空间分离、时间分离、减少冲突点,有利于交通安全指挥疏导是对交通流进行时间分离和空间引导微观控制,是防止车辆冲突,减少肇事的重要环节,微观控制越科学合理,城市就越能安全畅通,交通违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交通违章和交通肇事可以说是成正比例的关系,所以纠正和取缔交通违章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主要方面,特别是对那些易于发生交通肇事的违章,如非司机开车、酒后开车、疲劳开车、超速行使、强行超车、骑车抢行猛拐、行人不走人行通道等,要逢违必纠,当罚则罚,才能保证交通安全。

3.加强驾驶员管理,包括大力发展驾驶学校和教练场,使司机培训正常化,严格驾驶员的考核和年度审验,不断提高驾驶员的素质,要采用扣分制度使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违章和事故发生,提高汽车的安全性能,尽可能避免交通事故发生或发生后减轻伤害程度。

4.雨天对驾驶员行车的影响,因为雨天路面上附着力减小,很容易使制动力超过附着力引起侧滑,为不引起侧滑,应使左右方向的离心在0。2g以下。降低行车速度,下雨时道路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行为与晴天大不一样,驾驶员要善于观察和掌握下雨时道路上其他参与者行为特点。

5.不断改善道路的线型,改造路面,提高道路等级并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造条件。

6.在交通管理中,我们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依靠党政领导,加强单位内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任务推向社会,落实到全社会;提高广大群众和全体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努力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7.根据现存的因抢救不当和不及时造成肇事伤者残废,死亡比较严重的状况,要在广大群众和驾驶员中普及交通事故伤者急救知识,要建立急救业务体制,建立急救医疗机构,培养急救专业医生,保证交通事故的伤者得到及时的抢救,不断提高急救水平。

8.开展交通肇事科学研究,不断探索交通事故的成因规律,预防方法和手段,努力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体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3、张穹:《新刑法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第43页。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体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具体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6、《道路交通安全手册》第九章交通事故第339页。

缓刑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我是一名因贪/污的犯人,在政府的关心下又被判缓刑接受社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我能够深深地体会到高强墙内和高墙外的区别。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所犯的罪给别人和国家带来的危害,但是政府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人,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我想,我会在以后的日子里,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在司法所干部的帮助和教育下,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加强自我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早日从一个‘犯罪人’回到‘社会人’,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检验我!

此致

敬礼

汇报人:

xx年x月x日。

交通肇事罪思想汇报范文

答辩人因王x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原告诉求一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答辩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并请法庭对诉讼费的承担依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对答辩人的责任认定错误。

1、交通事故基本事实。

2、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及调查情况。

事故认定书查证核实:“答辩人李x体内酒精含量为0mg(毫克)/100ml(毫升),宝来轿车(京gxxx)已按规定定期检验,经人工检验,该车整车制动有效,答辩人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可见答辩人不存在任何不当驾车行为,所驾车辆也不存在任何事故隐患。

3、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错误。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中认定:“李xx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使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负主要责任。答辩人李x架车未确保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因此负次要责任。”

事故认定书在事实认定中并不存在答辩人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行为,相反,所查证事实都明确答辩人不存在任何不当驾车行为,所驾车辆也不存在任何事故隐患。对答辩人来说不存在任何过错,纯属一场意外事故,应确定无责任。(《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当事人有责任;当事人没有过错的,应当确定当事人无责任。)。

事故认定书对被答辩人的过错视而不见,认定其无责任是错误的。

[资料:]四环路是北京市城区的一条环城快速路,平均距里北京市中心点约8公里。北京四环路全长65.3公里,全线共建设大小桥梁147座,并设有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主路双向八车道,全封闭、全立交,设计时速为100km/h。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十七条行人和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二)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三)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行走或者兜售、发送物品;。

(四)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者招呼营运车辆;。

……。

跟据事故认定事实,依据上述规定,被答辩人的行为明显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存在过错,应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无责任。

4、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法律依据错误。

事故认定书依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所列13.1“凡‘确定责任一’至‘确定责任五’未列举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确定事故责任是错误的。而是应依据《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所列:

12确定责任六--确定三方以上当事人责任。

12.1三方以上当事人责任,参照本标准确定。

及:

8确定责任二--根据附录ab分类确定责任。

8.1遇有无法适用“确定责任一”列举情形的,按照“附录”中依过错行为的交通事故类别确定当事人有无a类行为,并确定当事人有无附录中b类行为,然后根据以下方法确定当事人责任:

……。

8.1.4双方当事人均只有a类行为或者均有a、b二类行为的,双方为同等责任。

当事人过错行为及事故分类表。

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

6机动车未按规定会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事故。

38、104310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

12行人未按规定通行事故。

79、305712行人进入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

确定被答辩人和本案另一被告方李xx负同等责任,答辩人无责任。

二、被答辩人诉求一的赔偿额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医疗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误工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护理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交通费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并由原始证据确定。

缓刑思想汇报

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我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十分感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景下多次找我谈心。让我我会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的东西侵蚀自我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此刻,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我犯了罪。

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段时间我一向在家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得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增强自我的法制观念。

这个月,我一向在家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得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增强自我的法制观念。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此刻,我认识到了我在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我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段时间里,经过民警对我不断的帮忙教育,,在我心头总是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末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生。

此刻,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我犯了罪,并对国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命面。

经过民警在这一年的对我不断的帮忙教育,使我真正对自我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给我自我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景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此刻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我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革面。

这几个月我一向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我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进取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进取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后,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我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坚决不做。

汇报人:

xx年xx月xx日。

缓刑人员思想汇报

我叫××,2015年8月6日因为抢劫罪被×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3年缓刑5年。本想没有想那么多,可是此刻不但触犯了法律,同时也给家里、带来了更大的经济压力,负债累累!我此刻已经充分认识到我所犯的罪刑,对自我的行为后悔不已,可是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我,使自我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我能够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

经过民警在这些月的对我不断的帮忙教育,使我真正对自我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给我自我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景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让我我会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的东西侵蚀自我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此刻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我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命面。

这几个月我一向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我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进取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进取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今后,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我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我有勇气和信心改变自我,使自我成为一位对社会有用的人。

汇报人:

xx年xx月xx日。

交通肇事罪思想汇报范文

(一)本罪的客体,是航空、铁路运输以外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必须有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重大事故。即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及其他人员。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职责潜力,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其他人员,均可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对自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重大事故。那里的“过失”仅指对造成的严重后果而言,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本身则可能是明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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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一)本罪的客体,是航空、铁路运输以外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务必有在交通运输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重大事故。即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及其他人员。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职责潜力,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其他人员,均可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对自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重大事故。那里的“过失”仅指对造成的严重后果而言,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本身则可能是明知故。

酒驾缓刑思想汇报

尊敬的xxxxxx:

我被司法所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我透过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使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所了解,如:社区矫正适用的五种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同时,还了解到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如被宣告缓刑或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状况、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等等。

参加社区矫正后,我还了解很多很多,如:社区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透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依法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帮忙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矫正对象在缓刑或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缓刑、假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依法收监等等。总之,透过学习,我已明白什么是违法犯罪,违法犯罪就要受到刑罚惩处等等。

在矫正期间,我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法制观念。自觉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每月向司法所汇报工作、活动状况;服从管教,自觉与不法行为作斗争。今后,我要更加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加强学习,提高分辨是非的潜力,不断悔过自新,弃恶从善,争当新人,做一个守法、诚信的公民。

汇报人:xxx。

2014年5月20日。

交通肇事罪思想汇报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缓刑思想汇报

我将继续深入思考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使命,认真审视自己的处境和责任,并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多角度思考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自己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坚定信仰,追求进步。

在面对困难与挑战的时候,我将始终坚定自己的信仰,化消极为积极,追求进步和完善。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与素质水平,以便有更多机会实现个人价值和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树立榜样,展示担当。

我相信只有具备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感,才能在多种困境下保持稳健和成长。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将树立正确的榜样和理念,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人际交往能力,展现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人。

交通肇事罪思想汇报范文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解山义(系解利宏之父),男,52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孟凡平(系解利宏之母),女,51岁,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吴小艳(系解利宏之妻),女,28岁,蒙古族,农民,住通辽市开鲁县幸福镇四合福村。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解雨璇(系解利宏之女),女,3岁,蒙古族,住址同上。

法定代理人吴小艳(系解雨璇之母),女,28岁,蒙古族,农民,住址同上。

主要负责人:王铁峰;营业地址:兴安盟突泉县北环路。

被告人丁磊,男,29岁,汉族,司机,住乌兰浩市突泉县。

请求事项。

一、判令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赔偿死亡赔偿金110,000.00元)。

二、判令被告人丁磊赔偿死亡赔偿金元,被抚养人解雨璇生活费28,944.00元、丧葬费13,056.00元(2176元*6个月)、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交通费1,000元,合计219,811.00元的80%,即177,657.80元。

两项合计287,657.80元.

事实与理由。

2010年3月10日00时20分许,被告人丁磊驾驶蒙f17565号大货车沿突洮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呼海省际通道399公里加253.4处时,与沿呼海省际通道由北向南行驶解利宏驾驶的蒙d30586号大货车相撞,造成解利宏死亡、宋保军受伤,两机动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0年3月29日,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丁磊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解利宏负次要责任,宋保军、赵南民不负事故责任。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认为,丁磊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损失,被告人应予赔偿。

因被告人丁磊所驾车辆在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中国大地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刑事附带民事原告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之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超出限额部分,由被告人丁磊赔偿。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的规定,解宏利死亡赔偿金为288,620.00元,其中保险公司应赔偿110,000.00元,超出部分由被告人负担。

解宏利女儿解雨璇(身份证号15232420070830632×),现年2周岁,应得被抚养人生活费为28,944.00元(3,618元*16年/2人)。

为维护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解雨璇法定代理人: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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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周思想汇报

为确保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等情况出现,在上级领导的知识下,我们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目前我乡在册的矫正对象涉及两个民族,我们通过深入的一对一谈话、走访,及时掌握每个人的心理思想动态,使他们的能够以更加积极健康的态度回顾社会和家庭,以下是这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

(一)明确工作思路。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制定多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按照最新的指示要求,对社区矫正工作者以及志愿者进行严格的培训。

二、抓好抓实新增社会矫正对象的提前教育工作。

为了了解矫正者内心的真实想法以便帮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我区积极开展各项积极的宣讲活动,从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充满希望,诚实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以便了解相关罪错,才能更好地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真正做到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自己的言行,从而真正改过。

三、建立健全村级社区矫正阵地,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

在矫正措施方面,我们需要不断采用多种矫正方式彻底调动社区矫正者的积极性和动力,找出最优方法并委托村治保主任负责村级社矫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强与派出所的沟通。

四、规范考核工作,做好风险评估。

实事求是地根据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具体表现情况,给予其相应的月考核分,作好好入矫前的相关风险评估,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相关的政策制定要求落实。

缓刑思想汇报

透过民警在这一年的对我不断的帮忙教育,使我真正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给我自己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状况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

此刻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命面。

这几个月我一向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用心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用心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今后,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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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思想汇报

我是一名因盗窃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刑的犯人,在政府的关心下又被判假释理解社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我能够深深地体会到高强墙内和高墙外的区别。在理解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所犯的罪给别人和国家带来的危害,可是政府并没有放弃我们这些人,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十分感激政府的关心。

目前都有了工作,能够自食其力,生活上也有了保障,重新犯罪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也有一些矫正对象生活比较困难的,司法所以及社区工作站在了解实际情景后及时的给以他们帮忙,他们对社会各界给予的帮忙很感激,表示必须要好好的改造自我,努力回报社会。这些矫正对象的家人也都进取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这样能够更好的帮忙矫正对象及时的发现其不良行为,做到及时监督,批评和指正,时刻提醒他们不要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社区矫正对象表示,感激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忙,不辜负家人、领导、对他们的期望,进取进取,进取改造,做个懂法、守法的好市民,为建设平安南苑做出自我应有的一份力量。

12月21日午时,西兴镇八一村村民系我所的社区矫正人员曹某在其父的陪同下来我所汇报这个月的基本情景。曹某1993年9月5日出生,初中毕业后一向无业在家随后结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之后便与其他人一齐合伙抢劫被依法判刑。自从入矫以后,西兴司法所对于这样年轻还处于叛逆期的90后十分重视,除了组织他参加集中教育,对他开展心理沟通和教育,主动给他疏通思路指点迷津。他从一开始的不耐烦还有点抗拒到此刻渐渐的明白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司法所工作人员期望他解矫后能真正的有所收获,能正确对待自我还有家人,以后的人生之路越走越宽。其父也表示以后在加强督促和监管的同时也经常与其谈心沟通,不管外面人怎样看待他,家人永远是和他一体的。相信在司法工作人员和家人的共同关心和努力下曹某的人生必须会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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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十分感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景下多次找我谈心。让我我会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的东西侵蚀自我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此刻,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我犯了罪。

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段时间我一向在家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得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增强自我的法制观念。

这个月,我一向在家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得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增强自我的法制观念。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此刻,我认识到了我在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我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这段时间里,经过民警对我不断的帮忙教育,,在我心头总是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末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生。

此刻,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我犯了罪,并对国家对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命面。

经过民警在这一年的对我不断的帮忙教育,使我真正对自我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给我自我也带来了无法挽回的痛苦和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这段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在工作很忙的情景下,抽出大里的时间针对我所犯的罪行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耐心细致的教育下。此刻使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我犯了罪。我悔而在悔。我要从新做人,洗心革面。

这几个月我一向在家学习法律知识,力求增强自我的法制观念。也没有做违法犯罪事情。今后我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同时进取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并且进取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后,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我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坚决不做。

汇报人:

xx年xx月xx日。

缓刑周思想汇报

经过社区矫正人员的督督管理,我能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树立舍己为人的观念,争取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一是在这期间按时参加了集中管制学习,从中深思悔过,从而增强个人的法制法规意识,避免下次在发生犯罪的事情。

二是通过组织谈话,使我明确个人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法律的严明,遵守各项社会工作制定。

三是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按照1个人1个档案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档案,对我办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四是积极参与较多的公益性劳动,增强个人的公德心,为日后的社会稳定做好个人的努力。

今后我将洗心革面,加强学习知识,增强个人的创新能力,努力完成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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