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总结>优质职业病防治法工作总结大全(12篇)

优质职业病防治法工作总结大全(12篇)

时间:2023-11-01 20:54:29 作者:GZ才子优质职业病防治法工作总结大全(12篇)

通过写月工作总结,我们能够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积极寻找改进的方法和途径。小编整理了一些月工作总结的优秀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启发和帮助。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工作总结

今年的4月25日至5月1日是20xx年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本次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由六合区马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举办宣传周广场义诊咨询活动,于5月16日在马鞍职业技术学校举行。

活动现场,我中心卫生协管人员对现场的学生提供了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病诊断流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知识、职业鉴定等咨询服务,同时还为前来咨询的教职工开展了血压测量、血糖监测等义诊服务。活动现场共咨询24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此次免费宣传义诊活动,不仅加深了广大学生及教职工对《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认知,也提高了大家的健康意识及健康水平。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自《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区开展了一系列的'举措防控职业病,但是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病危害仍未得到根本解决。20xx年至20xx年,江苏省每年新发职业病例数总趋势呈上升状态,尤以尘肺和急慢性职业中毒、职业病耳鼻喉口腔疾病多见。据估计,我市约有数百万外来务工人员,他们绝大多数工作在生产第一线,由于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而大量的农民工等流动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率较低,致使他们的健康没有得到有效地保障,加之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特点,每年实际新发职业病数远高于报告情况,一些职业病未及时得到诊断治疗。通过本次宣传也提高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意识及健康水平。

本次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我中心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医院宣传栏,职业学校的义诊咨询、多样化的宣传,为广大职业人群,特别是弱势劳动者提供长期的职业健康指导,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职业防护意识,让他们真正做到平平安安打工、健健康康回家。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总结

为认真做好4月25日至5月1日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xx县紧紧围绕“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这个主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4月25日举办职业健康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在活动期间组织进厂、进社区宣传和举办相关专题培训。

二是创新载体,加大宣传。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标语、横幅、宣传栏、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平台、新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周期间每天在《xx新闻》后8个时段播放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切实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职业病防治法的工作总结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定责任者是谁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第五十七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第五十八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涉及用人单位的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五十九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六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

(二)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四)其他违反本法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依法经过资格认定。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二)未采取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五)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

第六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九)拒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

第六十六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

(二)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

(四)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六)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八)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

第六十九条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七十三条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证或者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第七十四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并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予以除名。

第七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有本法第六十条所列行为之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第七十八条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执行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七十九条本法自205月1日起施行。

职业病防治法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油田公司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精神,贯彻落实井下公司《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我队特制订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队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为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我队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由队站主管任组长,副队长、技术员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以“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活动的主题,把宣传活动中职业要健康放在首位。紧密部署并组织了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做到各种准备到位,人员到位,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在队长的带领下,4月25日至5月1日以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为主,各组长为辅的宣传组,利用班前会和周一队站生产会组织学习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政府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在会议上大家畅所欲言,相互交流在职业病防治共组重的经验,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并分析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作业场所并针对各岗位环境不同,分别进行了不同的教育。

宣传周结束后,使每一个人自身都受到了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要,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潜在危害。虽然本次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要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井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总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东营市安监局开展了以“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这一年是职业病防治法新修订实施第四年,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召集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专题对宣传活动周进行研究布署,确定了宣传周工作重点内容,成立了宣传活动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东安监函字[20xx]10号),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周各项活动。

一是悬挂宣传横幅。安监局、社保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在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1幅以上内容不雷同的横幅,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二是各县区以召开企业负责人座谈会的形式对企业业主讲解《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交流座谈会上,座谈会上学者对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监护档案建立、基本公共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指导帮助。

三是组织职业卫生专题培训。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4090人参加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通过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解读、现场作业的注意事项、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重点等几个方面进行诠释,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市安监局开展了“送法律知识进企业”活动。走进企业,面向职工宣传和讲解《职业病防治法》,发放《职业卫生监管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500本,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49620份。

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明确企业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定责任,催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指导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重点工作。各县区结合宣传周对重点企业进行了监视检查,共检查企业23余家,重点检查了企业从业职员职业健康体检、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的落实和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等情况,对发现的题目进行现场指导,对部份企业存在的题目依法提出了整改意见。

经过一周的宣传活动,在领导的`周密部署和其他科室的大力配合下,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到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活动中来,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市民们的职业病防治知识。

一是职业病危害防治资金投入不足,不能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不能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职业病健康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认识不高;二是个别乡镇宣传只停留在形式上,宣传效果不明显,部分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不到位,没有真正落实和解决根本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危害的认识,提高防护的自觉性。把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作为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加大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总结

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6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zz区安监局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举办主题为“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的宣传周活动。

一是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活动。该局以“职业健康执法年”为契机,组织一次以职业健康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已对58家企业进行逐一走访检查,其中开具现场检查记录58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8份,立案15起,排查隐患76处。

二是开展现场自由参观、咨询、体检一系列活动。在活动现场设置扫码答题、发知识竞赛小知识及宣传资料等活动,企业员工,广大群众身临其境,亲身体会,真实感受职业病危害防护的重要性,提升自身职业防护意识,学习辨识职业危害的能力。

三是开展咨询日现场有奖竞答活动。活动咨询日当天,通过在场职工参与现场竞答,并分发小礼物,调动参与者热情,融入宣传氛围之中,寓教于乐,竞答题型丰富,覆盖面广泛,采取多样化的模式,吸引参与者,同时达到宣传教育目的。

职业病防治法活动总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制意识,提高我市企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了以“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现将宣传周活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我中心、市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工作小组,精心组织了本次《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此次宣传周活动的宣传重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等。

为使本次宣传周活动深入人心,4月25日至5月1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折页、电视台、横幅、讲座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整个宣传周期间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了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保护农民工健康的宣传标语等。

同时也组织企业开展了各种宣传活动。通过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耐心接受职业咨询,解答劳动者提出的健康保护的相关问题,得到了现场职工的好评。

三、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少数私营企业为谋取短期经济利益,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尽管本次宣传周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求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着力于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中心将陆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扩大宣传面,使广大员工了解和初步掌握预防职业病、保障身心健康的相关知识,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标语

1、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2、员工健康,企业兴旺。

3、要职业,不要职业病。

4、关注职业健康,崇尚文明生产。

5、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6、职业病重在预防,让我们共同努力。

7、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8、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9、人人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10、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1、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12、健康工作,幸福生活。

13、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4、岗前岗中体检好,健康损害早知道。

15、关注职业健康,促进劳动力资源可持续发展。

16、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17、关注职业健康,促进社会和谐。

18、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19、工作·健康·和谐

20、预防职业病从我做起。

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模板

社区宣传标语

花店宣传标语

绿化宣传标语

汽车宣传标语

质量宣传标语

春运宣传标语

献血宣传标语

酒店宣传标语

招聘宣传标语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发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卫生部决定从20xx年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下面就普及一下大家关心的有关职业病的知识:

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一、对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看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职业病必须是列在此目录中,且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由法定职业病诊断的疾病。

二、如属目录中所列职业伤害造成的,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三、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四、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二)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三)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四)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五)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

(六)抽取鉴定专家;。

(七)开鉴定会;。

(八)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九)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三)职业史、既往史;。

(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六)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七)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八)其他相关材料。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伤残等级分十级,依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六、与所在单位联系,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申请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

七、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职业病防治法范文

近日,遵义市开展了20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据介绍,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宣传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等内容。

据工作人员介绍,此次主要是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方式包括召开研讨会、主题报告会、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举办知识竞赛、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创作竞赛、专题培训,现场咨询、专家在线访谈,印发职业健康教育资料、张贴宣传公益广告、探望职业病人等。

活动周期间,全市各地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到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标语

2.职业健康,幸福保障

3.体面劳动,健康优先

4.企业发展,健康优先

5.职业危害,重在预防

6.健康工作,从我做起

7.健康工作,美丽人生

8.健康企业,人人共建共享

9.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在行动

10.职业健康,为健康中国加油

11.建设健康企业,促进职业健康

12.促进职业健康,共创健康中国

13.实现职业安全健康,人人乐享小康生活

14.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有效防治职业病

15.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职业健康素养

16.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危害防护意识

17.建设企业健康文化,促进劳动者职业健康

18.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新职业病防治法试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公布,自( )起施行。

a、2001年5月1日 b、2001年10月27日

c、2002年5月1日 d、2002年10月27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a、企业、事业单位

b、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c、企业、政府单位

d、企业、政府单位和事业单位

3、2012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 )周年,也是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第一年,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对加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a、10 b、20 c、5 d、8

4、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 )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a、国务院卫生 b、卫生 c、国务院 d、国家

5、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目前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 )种。

a、100 b、110 c、115 d、120

6、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从4月25日至5月1日,宣传主题是“( )”。

a、职业安全无小事 b、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

c、要职业,更要健康 d、工作·健康·和谐

7、为了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指导各地区组织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4月16日,( )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a、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卫生部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c、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全国总工会

d、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

8、( )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a、用人单位 b、劳动部门c、卫生部门 d、工会

a、劳务派遣 b、临时工 c、合同工 d、正式工

10、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a、规章制度 b、责任制 c、机构 d、组织

1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 )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技术 b、技能 c、安全 d、职业卫生

12、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 )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 )待遇。

a、社会工伤保险 b、工伤社会保险

c、劳动工伤保险 d、工伤劳动保险

1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a、申请 b、备案 c、申报 d、审查

14、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 )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a、化学、物理、生物 b、化学、物理、生理

c、生理、物理、生物 d、化学、物理、生化

15、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 )。

a、流行病 b、传染病 c、职业病 d、遗传病

16、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

a、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

b、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c、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

d、职业安全预评价报告

17、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 )。

a、劳动防护设施验收评价

b、安全卫生设施验收评价

c、职业卫生设施验收评价

d、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8、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 )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a安全设施 b卫生设施

c劳保设施 d防护设施

19、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 )。

a同时检验

b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c同时验收

d同时使用

20、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 )。

a、劳动保护用品 b、安全防护用品

c、劳动防护用品 d、职业病防护用品

21、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 )。

a、安全区 b、危险区 c、泄险区 d、隔离区

2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 )。

a、检测、评估 b、监测、评价

c、检测、评价 d、监测、评估

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 )。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 )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中国疾控中心: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4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20《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不走过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重点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常见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等。

二、各地要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12320热线等新平台新载体,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传播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知识,实现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的通俗化和普及化。用人单位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健康工作场所、健康企业等工作,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横幅、内部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宣传互动,提高活动的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地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将日常职业卫生服务工作与宣传活动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三、各地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宜宣传策略,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尤其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各地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指标。

相关范文推荐
  • 11-01 专业个人篮球训练心得体会(汇总19篇)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收获和成长的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变化和提升。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篮球作为当今最受
  • 11-01 精选网络参与心得体会及感悟范文(20篇)
    心得体会是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或其他方面的经验总结与感悟。小编搜集了一些写作精华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网络参与
  • 11-01 优质公务员考试上岸心得(案例21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某一事件或某一经历的真实感受和观点,它能够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以下是一些著名企业家的心得体会,他们通过创业和管理的实践总结出的经验教
  • 11-01 最热承包加工协议书才有效(汇总19篇)
    承包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一种合作方式,由委托方授权承包方负责完成特定任务。以下是相关专业人士为大家提供的承包经营案例,供大家参考借鉴。1、乙方负责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使
  • 11-01 最新科技强国学生演讲稿大全(18篇)
    学生演讲稿的内容可以包括学生对于学习、生活、社会问题的见解和思考,是学生独立思考和表达的机会。在下面的学生演讲稿范文中,你会发现学生们对不同主题的深入思考和独特
  • 11-01 最优城墙的心得体会报告(汇总13篇)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进而做出更好的改进。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欣赏一些精彩的心得体会范文,从中获取灵感和启示。城墙是城市文化的
  • 11-01 优质追梦的路上演讲稿(案例18篇)
    演讲稿范文的成功与否,常常决定着演讲的效果和影响力。范文中使用的修辞手法和演讲技巧,可以借鉴和应用到自己的演讲中,增强说服力和吸引力。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演讲的
  • 11-01 2023年大学生班级活动策划案案例(案例17篇)
    班级活动是学生们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重要实践,有助于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班级活动的范文,供大家参考。活动包括团队合作游戏、文
  • 11-01 专业调查植物心得体会报告大全(18篇)
    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加以改进。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它们内容丰富、观点独到,值得我们认真阅读和思考。野生植物是我们生活中
  • 11-01 优秀cad毕业心得体会(模板18篇)
    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经验积累,通过总结和概括,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几个成功人士的心得体会故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