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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案例19篇)

时间:2023-10-30 12:10:57 作者:LZ文人热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案例19篇)

月工作总结是一种自我激励和督促,可以促使我们保持高品质和高效率的工作状态。这些月工作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启发和借鉴。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部署要求,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xx区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 20xx年8月1日—10日组织开展了“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监督员 615人次,车辆16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4户次,美容院65户次,药店27户次。处罚102户,罚款人民币17.83万元,取缔无证行医88户,没收医疗器械18件,没收药品35箱。同时对4家正在电视台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其中3家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以“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构建和谐内蒙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2辆,悬挂横幅29条,制作宣传版面96块,发放宣传材料4900余份。在宣传期间,卫生监督员主动向市民讲解“非法行医”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了宣传作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1.无证行医屡禁不止。近年来,尤其在我市城乡结合部,一些学过医学专业却未取得行医资格者采用短期租房、经常换址、行医场所只存放极少量药品器械的办法与卫生执法人员开展了“游击战”,这些非法行医者虽屡被查处,却因卫生执法体系尚未健全,卫生执法人力、物力等有限,无法对其进行经常性处罚与打击,无证行医现象依然存在。

2.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政策的不连续,存在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现象。特别是一些诊所以带徒、接收实习、进修人员为名雇佣未取得执业资格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3.超范围行医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由于受利益驱动,经常超范围行医;如:中医诊所开展静脉点滴;西医诊所开中药处方;擅自开展口腔诊疗以及性病诊疗活动;擅自开展接生、药物、流产、非法进行胎儿性别诊断等诊疗活动。

4.违规张贴、悬挂招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患者。个别医疗机构在户外以及新闻媒体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超出审核内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开展不实宣传,以优惠、免费检查为由,诱骗患者。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统一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地区间沟通,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合力。

2.严肃法纪,狠抓大要案查处。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信息公布到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依法严格审批。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守法意识。

5.加强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的监督队伍。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医疗机构有序进行,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公安厅《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青卫法监{20xx}54号)通知要求,我单位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从20xx年11月2日11月25日在全县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治活动,我所此次整治工作小结如下:

一,打击无证行医,在所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县9个社区,3家县级医院(县医院、中医院、二医院),4家私立医院,2家综合门诊,18家个体西医诊所,4家中医诊所,10家个体牙科诊所进行了检查整顿,经检查以上医疗机构均未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

二,城乡结合部及县城游医;查出一家售藏药的游医和用简单的器械给群众取“耳石”的游医,分别进行了没收非法所得并取缔,价值约1000元。。

通过治理整顿,使我县医疗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净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此次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治活动使我县医疗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x县卫生监督所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完成日常监督检查任务的同时,把打击非法行医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加大重点区域和农村集贸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有效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和整顿医疗秩序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利用卫生监督所门头电子屏幕不间断循环播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标语和投诉举报电话,营造打击非法行医的强大声势。二是借助医疗卫生行业相关宣传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彩页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主动远离假医游医。三是设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一年来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线索x起,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切实做到群众投诉举报案件件件有回音,案案有结果。

(二)加大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采取回头看和巡回检查的方式加大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共查处x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x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经延续注册继续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x家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请人员做堂行医的行为,x家保健按摩店非法开展针灸治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均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前言捎点作用。卫生监督所不定期组织卫生监督员在县城太阳城x镇人群流动性大的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查处坑害群众的假医和游医。遇集市卫生监督员不能到达的情况下,由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到集贸市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非法行医行为,立即电话报告卫生监督所,所内指定专人进行查处。全年共接到卫生监督协管员上报非法行医线索x起,在集市查处非法口腔游医x起、包治各种颈肩腰腿痛等疾病的假医x起,均予以取缔。

一年来,共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xx起,立案xx起。其中简易程序x起,一般程序xx起。现已结案xx起,罚款x万元,没收非法所得x万元。其余x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一是非法行医场所设置隐蔽,发现困难。二是生活美容场所及保健按摩场所打擦边球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界定管理难度大。三是游医摊点灵活机动,随意性大,违法成本低,不容易彻底根除。四是基层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疲于应付各种专项工作,任务繁重,且无医疗卫生专职人员,执法力度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一)完善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奖励措施,对举报线索一经核实均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查处的非法行医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绝不姑息。

(三)加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推进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之以恒的整顿医疗服务秩序,规范医疗执业行为,铲除非法诊所,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军区后勤部、市武警中队后勤处八部门联合制定的《新安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市计生委《新安市人口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迅速行动,结合全县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整顿、治理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亲自挂帅。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成立了全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全县计生系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的范围重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实行专人值守制度,并经常对电话值守和来电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加强了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相互支持,逐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根据市计生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自6月至9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出动车辆20余次,人员100余人次,到全县各乡(镇)、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布置下步工作措施。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县计生系统目前未出现以下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做假计划生育手术、出具假计划生育情况医学证明;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外的其它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职能部门多,难度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共同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并组织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巩固成果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

虽然我县在打击非法行医做了些工作,但距离整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目前未发现和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将继续努力,按照省、市计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我镇现有个体诊卫生所17家,其中集体卫生所16家,个体卫生所1家。

我院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郑其武

副组长:郑卫东

成员:雷春桃 张宇周 张鹏飞 程文杰 刘兴伟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车次,检查15个村17家村级卫生所。发现5家卫生所未进行静脉用药登记备案而正在开展静脉用药业务,都做了了现场笔录。对存在不同问题的卫生所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检查的医疗机构中,各单位均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执业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独立执业,对就诊病人均做好门诊就诊登记并书写处方,但部分诊所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日志登记不全。

1、加大对卫生所的监管力度,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对村级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引导乡村医生的依法开展诊疗行为。

3、鉴于现有的村级医疗机构在开展诊疗活动过程中,无专用的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为了规范其诊疗行为,将统一要求各诊所和村级卫生所(医疗点)制定规范的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9月份,**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查处非法行医30户次,其中牙科3所、内科26所、医疗美容1户,罚款1050元,没收器械10件,药品46箱。9月份群众举报案件30件,处理30件,处理及时率100。卫生部门出动人员210人次,车辆80部次,其他相关部门出动人员18人次。十一前夕为了确保节日安全,9月26日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区公安局**镇派出所的协同配合下,出动卫生监督员10名,连同8名公安干警以及30名治安巡防队员,对**区后泥洼路地区的5户非法行医点进行了依法查处并予以取缔。

行动的时间锁定在非法行医者活动频繁、猖狂的夜晚时分,这样更加有利于彻底清除一些“白天闭门不开,晚上病人排队”的隐蔽“黑诊所”,使打击行动更具明确性、有效性。同时,改变惯有的单一查抄方式,采取“分点—撒网式”行动,在各个非法行医点处先派驻巡防队员把守,防止狡猾的非法行医者弃店逃跑或转移药品及其他医疗器具,随后,再由监督员分别对各非法行医点依次进行查处。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处取缔非法行医5户,其中牙科1户,罚款人民币200元整,没收大量药品、医疗器具共计11箱,其中检查床一张、简易牙钻一台,其它医疗辅助设备若干。经调查该地区的非法行医者均不具备相应行医资质,他们来京后一直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有的已被查抄过多次仍不思悔改,和卫生、公安部门打起了“游击战”,有一家自称“医术精湛”进行招摇撞骗。通过此次行动,彻底、有效地打击了该地区猖獗的非法行医活动。

9月份共检查医疗机构34所,抽查卫生技术人员51人,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2家医疗机构罚款1500元。本月共处理投诉举报7起。处理及时率100。

随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不断深入,非法行医人的招数也发生着不断的变化,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联合各方面有效力量,加大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加强对法律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群众自觉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同时,体制建设中更应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作用,从根本上切断游医药贩行骗的途径,使之无可乘之机。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更给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为了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的存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所多措施并举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现将20xx年我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截止12月1日,我所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14户,其中非医师行医案5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9件。截至目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2起,没收违法得所3户次,没收金额1.50万元,罚款金额46.25万元,没收违法得所6户次,没收金额2.3667万元,没收物品器械价值6.88万元。

(一)根据非法行医的活动规律,错时执法

经过多年的打击,非法行医的警惕性和隐蔽性逐渐增强。非法行医者往往利用中午、晚上、双休日、节假日等执法人员非工作时间进行非法行医活动。为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的存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震慑非法行医行为,我所根据掌握的线索及非法行医的活动规律,安排卫生执法人员错时执法。

(二)请公安部门协助办案

由于非法行医取证难,当事人不配合等情况,区卫生监督所请求公安协助调查就诊患者3名,查询身份信息6次。在部门的配合下,顺利调取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并利用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对非法行医者、就诊患者进行调查取证,使案件调查顺利进展。

(三)开展非法行医线索排摸,重视投诉举报。

为筑牢基层打击非法行医的网底,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有卫生监督协管员1-2名。根据《奉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打击非法行医摸排工作制度》,辖区责任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对非法行医点进行全面无死角摸排。

20xx年我所开展无证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的人员及场所的非法行医回访复查工作,共排查34余户次。根据回访复查工作来看,效果较好,现场未发现可疑的器械、药品及开展诊疗活动的痕迹。

(四)加大信息报送力度,营造打非宣传活动氛围。

20xx年,我所多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打非工作信息。同时在奉化区岳林公园开展了一次非法行医现场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名,设置宣传版画5块,主要介绍非法医疗的形式及危害性。宣传现场发放非法行医宣传折页200余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悉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总之,我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非法行医尤其是非法医疗美容手段隐蔽,调查取证工作难。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20x年我们把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通过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召开了绛县打击非法行医和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各医院和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本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增强打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整治,务求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执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先后5次对12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放射诊疗安全质量保证等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我们设立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凡接到投诉举报,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不留死角,摸清我县医疗机构的底数,我们抽调专门人力、物力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以及是否出租、承包科室,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为有的'放矢搞好专项行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共监督户数289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共没收药品器械25台(件),收缴罚款2.2万元。

为摸清辖区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和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医疗市场整顿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我们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净化了医疗市场。

根据运城市“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绛县卫生监督所自5月9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放射卫生诊疗单位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放射防护设施、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持有放射诊疗工作证、建立及落实放射卫生防护制度、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标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县共有放射诊疗单位25家,其中有ct的7家,共有12家单位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所长亲自带队,对所有涉及放射卫生的单位逐家逐户进行认真详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做到了持放射诊疗工作证上岗,配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设施和放射性标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对受检者防护设施配备不全;有的单位放射卫生防护制度及落实情况、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还不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没有进行相应的防护以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没有给受查者配备防护用品;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还存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现场指导放射诊疗单位填写申报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停止放射诊疗工作限期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特邀请市卫生监督所放射科陈志芳科长等两人对辖区内23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情况进行了监督监测。针对这次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我县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对放射防护设施的投资,确保放射诊疗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对全县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安全防护知识等进行培训。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在电视台播放新闻6次,编发卫生监督信息29期,扩大了宣传声势,保持了高压整治的舆论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我镇现有个体诊卫生所17家,其中集体卫生所16家,个体卫生所1家。

我院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郑其武。

副组长:郑卫东。

成员:雷春桃张宇周张鹏飞程文杰刘兴伟。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车次,检查15个村17家村级卫生所。发现5家卫生所未进行静脉用药登记备案而正在开展静脉用药业务,都做了了现场笔录。对存在不同问题的卫生所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检查的医疗机构中,各单位均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执业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独立执业,对就诊病人均做好门诊就诊登记并书写处方,但部分诊所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日志登记不全。

1、加大对卫生所的监管力度,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对村级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引导乡村医生的依法开展诊疗行为。

3、鉴于现有的村级医疗机构在开展诊疗活动过程中,无专用的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为了规范其诊疗行为,将统一要求各诊所和村级卫生所(医疗点)制定规范的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9月份,xx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查处非法行医30户次,其中牙科3所、内科26所、医疗美容1户,罚款1050元,没收器械10件,药品46箱。9月份群众举报案件30件,处理30件,处理及时率100。卫生部门出动人员210人次,车辆80部次,其他相关部门出动人员18人次。十一前夕为了确保节日安全,9月26日晚,xx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xx区公安局xx镇派出所的协同配合下,出动卫生监督员10名,连同8名公安干警以及30名治安巡防队员,对xx区后泥洼路地区的5户非法行医点进行了依法查处并予以取缔。

行动的时间锁定在非法行医者活动频繁、猖狂的夜晚时分,这样更加有利于彻底清除一些“白天闭门不开,晚上病人排队”的隐蔽“黑诊所”,使打击行动更具明确性、有效性。同时,改变惯有的单一查抄方式,采取“分点—撒网式”行动,在各个非法行医点处先派驻巡防队员把守,防止狡猾的非法行医者弃店逃跑或转移药品及其他医疗器具,随后,再由监督员分别对各非法行医点依次进行查处。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处取缔非法行医5户,其中牙科1户,罚款人民币200元整,没收大量药品、医疗器具共计11箱,其中检查床一张、简易牙钻一台,其它医疗辅助设备若干。经调查该地区的非法行医者均不具备相应行医资质,他们来京后一直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有的已被查抄过多次仍不思悔改,和卫生、公安部门打起了“游击战”,有一家自称“医术精湛”进行招摇撞骗。通过此次行动,彻底、有效地打击了该地区猖獗的非法行医活动。

9月份共检查医疗机构34所,抽查卫生技术人员51人,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2家医疗机构罚款1500元。本月共处理投诉举报7起。处理及时率100。

随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不断深入,非法行医人的招数也发生着不断的变化,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联合各方面有效力量,加大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加强对法律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群众自觉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同时,体制建设中更应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作用,从根本上切断游医药贩行骗的`途径,使之无可乘之机。

非法行医打击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16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1、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

2、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3、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4、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

5、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

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6、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

规行为

1、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2、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

3、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

工终止任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

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

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局面。在专项行动期间,要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督导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准确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要加强对非法行医问题严重地区的监督检查,重点把媒体曝光过的、被通报过问题的地区和机构作为督导检查对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专项整治期间至少要安排1次本辖区范围内的督导检查,实时实地了解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

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依托“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举报投诉电话,并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对提供线索查实的实名举报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要参照省上发挥“卫生”官方微博的作用,建立专项行动的官方微博、微信帐号,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识别非法行医行为,解答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和问题。营造社会监督氛围,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要充分发挥卫生监督队伍的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跨地区的案件,涉案地区要相互配合查处,上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积极协调。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应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及时移送。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法必严、失职必究,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强大声势

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

卫生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卫政法函〔2017〕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微整形”、“黑诊所”、“号贩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任务。

(一)以城市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私人工作室、会所、美甲店、生活美容院等)为重点,查处美容机构、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二)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三)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

(五)坚持打击“号贩子”行为,以医疗资源集中区域、优势医疗资源集中的三级医疗机构、专科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月至**月)。区直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排查非法行医机构。区卫生监督所要对非法行医机构进行汇总,全面排查案件线索,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查办一批案件,营造集中打击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深入巩固阶段(2017年7月至9月)。区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卫生协管员的作用,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要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对群众反应强烈、影响较大、处罚难度较大的案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采取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局里将适时组织督查,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手段促进专项整治地有效开展。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0月至12月)。区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分析前期工作的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有效解决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整合卫生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全面摸排,不留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营造社会监督氛围。通过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或开通网上举报等途径,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密切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发现有涉嫌犯罪行为的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对于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需移送工商部门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查处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等非法行医行为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的应及时通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四)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途径,积极宣传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告知非法行医可能给患者造成的危害,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行医。

(五)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在严打的同时,要认真分析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管理、资源配置、人员培训、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入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便人民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看病就医,从根本上规范医疗秩序,解决非法行医问题。

(六)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区卫生监督所要对本辖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按下面时间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局政策法规股,以便及时上报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电话:**,邮箱:**)。自4月份至10月份,每月底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7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总结和汇总表,11月24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汇总表。

文档为doc格式。

张掖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

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的安排部署,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挥、决策作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12个(含诊所等)。其中:市、县(区)综合医院7个,中医医院6个;专科医院3个,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11个,妇幼保健院(站)7个,中心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所1个,门诊部5个,乡镇卫生院85个(其中中心卫生院31个),村卫生室882个,城区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304个。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913人,其中:执业医师1441人,执业助理医师567人,注册护士1207人,药剂人员304人,检验人员187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944人,乡村医生1263人。

二、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电话会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之一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卫生、科技、公安、监察、人口计生委、药监、工商七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张掖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市卫生监督所领导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有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市、县(区)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设立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广泛宣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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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栾城区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范文

巩固。

2014。

年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成果,

2015。

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石家庄市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秩序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医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健全完善医疗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使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沿着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道路健康发展。

1

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一是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集市、城区美容机构、零售药店、中医养生保健等地为重点,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从事坐堂行医的行为。二是配合食药监部门开展无证行医药品溯源检查活动,向食药监局移交相关证据,切断无证行医药品来源。

2

加强对各类医疗计生服务机构违法执业专项检查。

对医疗、计生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超登记范围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医疗美容、器官移植手术等诊疗活动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开展二、三类诊疗技术的行为、雇佣“医托”欺诈患者、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

开展计划生育母婴保健服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全面清查全区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依法开展以打击“两非”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对各种违法违规计划生育、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4

开展查处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监督所要设立专人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及时将主动监测到的违法医疗广告的单位名单移交工商部门查处,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医疗广告的发布。

5

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各医疗机构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及落实情况,医务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情况,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情况,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的情况,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基层医疗机构安全注射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范运转情况。

1

建立健全医疗计生服务机构监督档案。

在摸清辖区各类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底数的基础上,及时将医疗机构简况、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电子影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记录(复印件)、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方案、监督意见书、医疗机构整改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医疗机构不良记分记录等情况录入监督档案,并做好变更信息的维护,以加强对相对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效率。

2

进一步推进“二维码”安全就医阳光服务平台工作。

根据全市工作整体安排,做好各级医疗机构“二维码”安全就医阳光服务平台工作,统一个体诊所门头标识,引导群众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压缩“黑诊所”生存空间。

1

进一步完善与公安食药监部门联合查处“医托”无证行医药品溯源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多部门工作会议,加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设。

2

健全并落实打击非法行医有奖举报制度,实行奖励额度和违法行为性质挂钩管理,鼓励对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监督。

3

1

件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

4

建立季度问题通报制度。卫生监督所每季度至少向卫生局通报一次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监督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开展专项治理整顿。

1

将市卫计委编印的《医疗机构依法职业必读》发放到各医疗机构。

加强医疗机构负责人和执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2

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和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非法行医的辨别能力。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监督活动的现场报道、非法行医查处的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专项行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宣传,争取社会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形成非法行医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非法行医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为集中整治提供依据。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督导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要切实做到查处到位、追究到位,形成层层有监管,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一年的工作成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总结、典型案例、各类相关数据等材料。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有根本的好转。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上级交办和转办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对重大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人。在案件查处工作中,要认真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对涉及违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同时,要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案件查处的详细情况。要整顿与建设并举,把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管理紧密结合,认真总结分析监督执法中发现的系统性矛盾和问题,采取针对性强化监管措施,做到标本兼治。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要

“请进来”培训,“送出去”培养,提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实际执法办案能力,提高案卷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机构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中不作为和超越职权乱作为等行为,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20xx年我们把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通过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召开了绛县打击非法行医和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各医院和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本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增强打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整治,务求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执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我们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先后5次对12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以《_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放射诊疗安全质量保证等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我们设立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凡接到投诉举报,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不留死角,摸清我县医疗机构的底数,我们抽调专门人力、物力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以及是否出租、承包科室,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为有的放矢搞好专项行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共监督户数289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共没收药品器械25台(件),收缴罚款万元。

为摸清辖区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和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医疗市场整顿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我们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净化了医疗市场。

根据运城市“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绛县卫生监督所自5月9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放射卫生诊疗单位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放射防护设施、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持有放射诊疗工作证、建立及落实放射卫生防护制度、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标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县共有放射诊疗单位25家,其中有ct的7家,共有12家单位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所长亲自带队,对所有涉及放射卫生的单位逐家逐户进行认真详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做到了持放射诊疗工作证上岗,配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设施和放射性标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对受检者防护设施配备不全;有的单位放射卫生防护制度及落实情况、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还不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没有进行相应的防护以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没有给受查者配备防护用品;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还存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现场指导放射诊疗单位填写申报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停止放射诊疗工作限期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特邀请市卫生监督所放射科陈志芳科长等两人对辖区内23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情况进行了监督监测。针对这次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我县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对放射防护设施的投资,确保放射诊疗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对全县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安全防护知识等进行培训。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在电视台播放新闻6次,编发卫生监督信息29期,扩大了宣传声势,保持了高压整治的舆论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和谐。

(一)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

2、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4、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规以“xx省xx医学研究院、xx省xx医疗机构”等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

(二)医疗机构未经审批,违规加挂“xx医疗中心”、“xx研究中心”、“xx国际医疗机构”、“放心医院”、“十佳医院”、“诚信医院”等牌匾或进行宣传的。

(四)医疗机构未经审批,开展“义诊”、“巡诊”的,以国家机关、行业学会、科研机构或“xx活动定点医疗机构”等名义虚假宣传的,虚构“xx医院xx医师”坐诊信息的。

(五)雇佣“医托”谋取非法利益的。

(六)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

(七)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

(八)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

(九)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一)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各地要参照成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二)职责分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检察机关负责做好对各种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批捕、公诉工作,并对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各级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各级科学技术部门对医疗研究院违规违法等进行查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零售药店违规坐堂行医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阶段实施。

20xx年8月至9月为集中清理整顿阶段。各市(县、区)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发证范围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发现本区域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要重点查处重大案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月为整改督查阶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按要求认真整改。在此期间,省上对各地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地市的比例不低于50%。在此基础上,将专项工作开展进行通报,并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报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信息报送。

专项整治期间,各市区牵头部门要收集汇总本地区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要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20xx年9月5日报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20xx年10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活动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加以实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检察、公安、食品药品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

(二)加大责任追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铁腕治理、坚决打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在打击非法行医中要严肃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在本次整治总结验收阶段,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整治效果不佳、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追究相应的责任。

卫生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央、盛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决定于xx年5月起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卫生部、省卫生厅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稳步推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探索建立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

(一)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三)医疗卫生机构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营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卫生局成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李述智任组长,副局长陈延安、纪委书记郑海伟任副组长,局领导王联芳、周慧明、周连生、杨志军、易其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陈延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皆华、杨民宪、周菲菲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内。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对xx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整个工作从五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教育阶段(5月至6月)。

这一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搞好思想发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抓好思想发动,讲明政策,晓以利害,统一思想,认清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整治的必要性,提高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抓好法纪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好xx、xx等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八不准”规定,以及医德医风规范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3、抓好正反面典型教育。要大力宣扬医德医风的先进典型,同时,针对查处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医务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加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

1、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医疗机构应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2、组织医务人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服务以及基建工程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收益的行为的都要认真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并在9月上旬前将单位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回扣款等上缴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项帐户上(市卫生局设立的专项帐户开户行:商业银行河西支行帐号:)。

3、根据问题,分别处理。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只要说清问题,上交财物,可以不予追究责任;对数额较大,但能主动说清问题,可以依法依纪从轻、减轻处分;对已掌握确凿证据而拒不自查自纠,不上缴收受财物甚至顶风作案的,要严肃处理。

4、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单位对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要进行重点帮助,给予机会,通过个人查、别人帮和领导点等形式,促其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主动纠正。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0月中旬)。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针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整改重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凡是近期能解决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尽快见效。需要中长期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明确责任,逐步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及时把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市卫生局。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实际,预防和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起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消极应付的,要督促其重新补课。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甚至搞部门和单位保护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工作扎实、治理效果明显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和宣传,巩固治理效果。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我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和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的重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增强政治、大局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实行专项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按照中央和盛市部署,实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墙报、宣传标语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供线索,全社会齐抓共管,开创专项工作的新局面。

(三)加大力度,查处案件。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对于惩处犯罪分子,增强教育效果,巩固工作成果,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集中力量,坚决查办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大、问题严重的大案、要案。同时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反映案件线索。

(四)建立长效机制,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长期的任务,必须坚持专项治理和常抓不懈相结合,确保治理效果。并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思想、制度、机制和源头各方面强化防控措施的落实。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直医疗机构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材料及时上报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是)。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泉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理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学生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安保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

(一)活动形式。

1、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张贴宣传标语。在学校电子屏幕上播放游走字幕。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宣传资料,利用班队会活动,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xx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校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行医汇报材料_工作总结/汇报_总结/汇报_实用文档?区卫生监督所2012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汇报材料(2012年11月?日)尊敬的检查组各位成员:2012年,在市卫生监督局正确指导下,我所按照省厅《2012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认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市、县有关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所制定了《x县x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墩阔坦乡党委、人民政府于20xx年3月6日至20xx年5月20日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销售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

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解决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医疗睢阳区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区一直把打击非法......

病理科主任岗位说明书河东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份工作小结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电[20__]10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合肥市、县(区)、各部门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确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卫生函〔2017〕258号)文件要求,于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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