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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发言大全(16篇)

时间:2023-10-27 16:59:27 作者:GZ才子实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发言大全(16篇)

通过工作汇报,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工作的优势和劣势,进而做出合理的调整和提升。在这些工作汇报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工作的分析和总结,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帐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

(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

(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语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龋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

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

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

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

3、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应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体制上的弊端,即: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变行政推动为群众自发监管,不仅能确保农村稳定,而且维护农民权益。

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两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

我镇用两年(至年)的时间,按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摸清家底后,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审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实有和虚有进行界定,由“中心”指导村做出财务调帐和销帐,两年共盘点处置195万元的不实资产。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处理意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对实际价值5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村两委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无异议之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置审批表,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审批。只有经过这些程序,才能进行资产处置,处置结果张榜公布,并将处置结果报镇监管办备案,会计服务中心调帐、销帐。

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依据清晰。

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比审计前下降了55%。

成立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其人员从财经所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集中开户统管二十六个帐户。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会计核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监管办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不得拒绝。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健全组织,宣传发动,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坚实的干群基础。

过去由于实行分散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村组财务、资产、资源管理混乱,干群关系紧张,正常工作难以开展等问题不断发生,影响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制约全乡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党委、政府把此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视为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践行“三个代表”思想的重大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深入调查,集思广益,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在开展“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前,我们从全镇抽出40多名群众代表,和财政所全体工作人员利用两天时间,结合我镇各村实际情况,借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试点乡镇经验,制定出《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六个阶段进行:1、宣传发动;2、调查摸底;3、集中整改;4、规范管理;5、总结经验;6、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制定为我镇开展农村“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明确责任,强化措施,顺利推进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我们依托财政所,成立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政所长兼任服务中心主任。按照现代化办公要求,投资2万多元对办公场地进行重新装修;办公室进行了粉刷,并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建成设备齐全、服务优良、电算化程度高的委托代理务中心办公场所。

为顺利完成“三资”清理工作,我们主要抓好了四个环节: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摸底方案;2、成立财务审计小组,按照“纪委监督、三资办牵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村级清产核资工作;4、落实专人负责,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设立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员,负责村级“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漏洞。

各村“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工作进行了评比验收,召“三资”工作专题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村机动地、闲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统计工作中,只依据原来的统计数据,未重新统计,导致出现遗漏现象;部分村在对“三资”统计情况公示时未公示明细,群众产生疑虑;部分村在召开群众大会时违反规定,参与群众代表未达到全村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限定各村在两天内完成整改。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巩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成果。

为使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真正实现“开花结果”,我们加强了对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报帐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同时,制定了《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镇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了“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在制度建设中,实行村财乡管,我们突出抓好财务开支申报审批、审计制度,堵塞漏洞,拒绝不合理开支,做到“八个不付款”:即没有单据不付款;未经主管领导审批不付款;超越权限不付款;开支不当不付款;用途不明不付款;印章不全不付款;数量、金额不清不付款;单据涂改不付款。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三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户核算”,不干涉单位的内部事务,依靠制度、票据、技术手段完成工作,实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规范了管理,加强了约束,同时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我们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员落实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保证;镇村配合、上下联动是做好“三资”工作的关键。实行“三资”委托管理后,规范了村组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总的来看,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为贯彻落实江阴市《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有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监管,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各村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为保障此次专项整改的效果,我镇明确了“三资”监管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强调了农经部门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职能。明确各村的三资监管负责人,由专人负责专项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人员职责,加快镇村两级联动,在组织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任务有效有序推进。

在江阴市召开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业务会议之后,我镇紧跟上级部门步伐,于11月13日召集各村会计开展了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农经部门向各村传达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具体的整改要求,并和各村会计分享学习了市里的培训ppt及下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政策汇编。提高了各村三资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在人员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本次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以巡查整改问题为导向,要求各村对巡查出来的问题仔细清理,尤其对涉及到农村集体三资的问题逐个分析整理。根据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已初步形成,后期我们会根据各村整改方案,重点督促落实整改。

除了巡查整改,我们对两项清理进行了回头看工作,对20xx年的两项清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将整改情况填表上报。对20xx年的资金出借、资产资源出租情况进行清理。

一是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将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三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每半月对整改问题的排查统计工作,定期对各村进行督查,形成长效化、制度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二是用好各类三资平台,持续督促各村用好e银通、村务卡、规范各村财务支出手续。专人负责三资监管预警平台,每日查看预警,及时处置整改。督促各村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录入,确保应进必进。三是强化三务公开。每月通报各村户户通点击率,督促各村规范在户户通上的上传内容,提升户户通普及率,确保及时、全面地公开三务信息。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按照市纪委安排,我市纪委农风室组织人员组成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深入部分乡镇,对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不够。

个别领导干部对当前党在农村工作上的方针政策学习不够,研究不深,没有能够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少数领导干部认为,村级基本没有什么收入,多数地方都成了“空壳”,对农村财务多管、少管都一个样,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因而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力量投入不足,有效措施不多,致使相关的制度规定没有真正落实到农村,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也未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低,集体资金管理混乱。

解相关制度规定,有的村甚至根本就没有记账,给村级债权债务的落实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账目无法公开,群众意见大。二是财会人员变动频繁。近年来,村级财务人员随村委换届几乎是两、三年一换,同时财务手续交接不清,人为地造成了村级财务混乱,导致财会人员业务生疏,资金混乱,重要材料和账目遗失,严重地制约着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非财会人员插手现金。村支部书记、村长拿着现金不入账,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从一定程度上造成应收款和农民承担费用收缴不明,尾欠不清。

(三)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有的乡村干部把财务公开当做应付上级部门和领导检查的形式,不按规定公开,尤其是未公开群众的重大财务事项,甚至是只把时间改一下,内容还是陈旧的内容。还有的村搞半公开,只公开群众知道的,不公开群众不知道的,或只公开总账、母项,不公开明细账、子项,只是粗线条的、原则性的公开。这些导致群众上访现象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二、我市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等系列文件,通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这一载体,在源头上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二是召开了全市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参加的推进“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动员大会,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市委书记崔学勇要求,扎实抓好工作,全面铺开,强基固本。三是专门举办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培训班,对22个乡镇的纪委书记、财政所长、主管会计和533个行政村的报账员进行了培训。

(二)建立中心,规范管理。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财政局设立了市“三资”管理中心,配备5名工作人员,负责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监管。在22个乡镇全部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工作人员80余名。固定了办公用房,乡均达到5间以上。软硬件建设全市实行“五统一”。一是统一为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施。二是统一安装了“三资”管理软件。三是统一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细则》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四是统一票据,市“三资”管理中心为各行政村印制了《用款审批表》、《物资发放表》、《农村劳务支出凭据》、《售货单》等,从源头上解决了农村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报账难问题,遏制了白条的产生。五是统一在乡镇设立“三资”

服务大厅、档案室、招投标中心,规定凡土地、房屋出租、资源发包等一律在乡镇招投标中心进行集中招投标。

(三)严格把关,澄清底数。

一是严把乡村财务清查登记关。采取实地勘察与账面核算相结合的方法,对集体的每一项资产、资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盘点校对,确保不漏不错。二是公开公示关。每个村在清查登记后,都在本村醒目位臵将清产核资情况进行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记录,并做好解释和整改工作,做到让群众满意。三是建立台账关。公示结束后,各村建立“三资”台账,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将村“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中心集体管理。

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程序。规定村级支出必须由经手人、民主理财小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方可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各村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确定大额度资金标准,经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批准,报市“三资”管理中心备案。对大额度资金支出除以上程序外,还必须按“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并提供四个会议的记录后方可入账。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对各村的“三资”逐月汇总、统计,每月月初统一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

(四)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为确保工作稳妥扎实推进,市领导小组成员分组不间断地对各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机构设臵、运行程序、工作原则、工作成效等方面,每月对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市委统一组织进行,分五个考核组,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颁发流动红、黄、黑旗。通过考核达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三、取得成效。

全市22个乡镇(办事处)全部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招投标服务中心,代理农村集体资金13.8亿元、资产9.8亿元。200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9起,党政纪处分19人,整改违规资金29.4万元。“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共组织村级招投标170次,涉及资金85.5万元;资源发包34次,涉及资金15.3457万元;规范经济合同86份;为村组节约或增收资金12万元,有效推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开展以来,群众反映农村财务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比去年同期下降36%;反映土地、宅基地、邻里纠纷的信访事项比过去同期下降了28%。

四、下步打算。

(一)财会人员严格实行凭证上岗。

一是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队伍。在村级报账员的人选问题上,改变过去那种村委换届村级报账员也要换的不良作法,村级报帐员应直接由村民推荐那些文化水平高,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人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二是搞好业务培训。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凭证上岗,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规范政务村务公开形式。

在公开形式上要多样化,一是利用“村务通报”进行公开。各村将每季度的财务收支、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等以村务通报的形式,发至每一个村民代表手中,由村民代表负责在所联系的户中传阅。二是在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上定期公开。三是坚持公开栏定期有效地公开等等。

(三)加强法纪惩处机制,坚决惩治腐败。

要加大对清理规范乡村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的突破口和执法的中心环节。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绝不手软。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总称。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长久以来共同创造的物质财富,农村集体资源是国家赋予农民群众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当前,农村不稳定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由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所引发的。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三年来,xx农村上访案件145起,与“三资”有关15起;农村民事诉讼案件183起,与“三资”有关11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起,与“三资”有关起。这说明“三资”管理还存在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村务公开不到位等客观情况。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xx纪委为摸清我区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和滋生原因,找准根治良方,专门组成调研组进行了专项题调。主要针对微权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了“亮剑行动”,实施“三资”管理“清理计划”、“五务”公开“阳光计划”、涉农资金“春雨计划”,推动农村事务规范化、五务公开制度化、监督检查常态化、资金使用有效化,促进基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务实为民,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全区29个行政村,195个村民小组,分属4个街道办事处。20xx年实现村集体总收入433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671元,当年新增农村集体资金产总额305万元。截止20xx年xx月底,全区村(组)资产总额6313万元,资产总额1.56亿元,登记耕地面积28544亩,林地4072亩,水面5161亩,村办公用地336亩,村民宅基地9188亩,交通用地2704亩,荒地3228亩,其他用地合计6842亩。

近年来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xx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机构建设注重强化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各街道都专门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分管“三资”管理工作,具体指导“三资”管理中心开展工作。二是机构健全。设立了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履行“三资”管理服务职责。三是强化管理。安排有会计证的正式工作人员充实服务中心,并实行定岗、定员、定责。并推行了月例会制度,研究“三资”管理重大工作。

(二)资金管理注重制度建设。

一是实行村财办管制度。各村取消会计、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村、组开支负责登记入账,并实行电算化管理。每个村只能开设一个基础账户,支票和印鉴由“三资”管理中心统一保管,按一村一账方式进行分户核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二是规范大额支出相关制度。农村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通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程序。比如今年3月份该区一个村530亩鱼塘承包合同到期,该村公开对承包事项公开招标,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实施,街道抽调“三资”管理人员全程进行了监督,最终该村鱼塘以80万元成功延包,解决了承包费难收的问题。实行《农村大额开资提前报备》制度。改过去的先花钱后记账为先报备后支出,再记账。执行《村干部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杜绝报账员以现金形式为村干部发放工资,减少村干部经手现金机会。三是严格收支财务制度。收入方面,明确村集体资金收入监管范围,包括原有积累、经营收入、投资利润收入,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收入,上级拨付收入、借入收入等。凡属村集体收入都必须全额及时归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基本账户,不得坐支、截留或擅自抵换债务。支出方面,村集体支出根据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票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把关,呈报单位及责任人盖章签字,经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双签,重大事项开支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支付。票据方面。村(组)必须使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具备时间、地点、品名、事由、金额、经手人等七大支出要素,“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票据真伪。

(三)资产管理注重程序规范。

一是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农村集体投资二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村级集体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辖区或本辖区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二是集体资产实现台账管理。农村资产的使用必须通过规定程序签订合同,承包合同须上交农村三资管理中心存档备案,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造册登记,统一管理。并定期督查合同履行情况,必要时及时启动法律程序,避免集体资产损失。

(四)资源管理注重公开透明。

一是坚持“凡使用必公开”原则。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建立集体资源备查薄,所有使用集体资产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与资产所有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化,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资产台账实行动态专人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二是利用“公开日”二次公开。每月x号为“五务”公开日,各村必须按要求对“五务”进行公开。区纪委联合检查组、街道联合检查组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各村的重要依据。

尽管在实践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资金损失。

一是收入不及时入账。一些村在清收诸如房租收入、承包土地收入时,钱不及时交至村内指定账户,造成资金沉淀在个别干部或经手人手中,造成干部犯错误,给集体造成损失。二是坐支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村收取现金后,进行坐支,违反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三是私自开设账户。个别村除了开设基本户和一般户外,还设有新村建设账户、市场管理账户、集体企业账户等。基本户和一般户是以村委名义开办的,在监管范围之内,其它账户管理的资金也有集体资金,但是在运行过程中脱离监管和监督,存在变成小金库的风险。四是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有的没有票据,白条入账。或者有大额资金有票据不转账。五是滥发村干部补贴现象屡见不鲜。个别村村干部除了工资外,还列支有禁烧补贴、创建补贴、环保补贴等等。六是集体资金使用效益较低。集体资金主要用于村民分红,在公益事业和发展农村经济方面投资较少,集体结余资金多以银行存款形式处置,资金保值增值形式单一。

(二)资产流失。

一是资产账实不符。主要表现有两种情况:首先是有账无物的现象。资产已丢失、报废或变价处理的资产无及时入账核销;其次是有物无账。新增的资产无入账。二是资产变更不及时。村内新增的资产因未付清款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账上无法体现。三是固定资产采购随意性强。固定资产采购不履行采购手续,不招标议价,采购程序不严谨,造成资产登记不完整不全面。四是合同签订不规范。经营发包、不动产租赁、产权转让、工程建设、土地承包流转等项目,合同签订不重视。有些合同签订随意性大,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有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容易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漏洞。

(三)资源贬值。

一是资源底子不清。登记时没登记全面,漏登乱登现象较常见,管理从源头上就出现难点;二是公开意识谈薄。如村内一些荒山、滩地、门面房、机械,村干部在对外承包出租时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公正操作。个别村干部将村民委员会自治理解为村委会主任自治,更有甚者搞“自己说了算”,村干部按制度、按程序、按规定办事的规矩没有形成,从而造成资源贬值,更谈不上保值增值。

(四)人员违纪违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善,极易造成相关人员违纪违法。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相关纪律规定视同虚设,有的虚构骗取集体财物,有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甚至还有侵吞农民农资补贴现象。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坚决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针对当前个别村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坚持用“流程化、精细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经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的,街道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的,财政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决算。

(二)探索公开公平公正管理模式。

建立“区、街道、农村”三级全覆盖的农村集体“三资”平台,按照“一个平台,三级管理”模式,实现将农村集体“三资”、财务、公开公示集一体的大数据模式,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的时效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探索启动与银行专线对接工作,实现银行存款收支与出纳数据实时对账,及时掌握银行存款异常情况。尝试将农村集体建设工程交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签订等工作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管理,确保建设工程交易、租赁合同签订“公开、公平、公正”。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橱窗”、“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同步公开农村集体经营管理情况,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尝试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

尝试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经验的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摸底、登记、管理,增强“三资”清查的实效性,排除人为因素干扰,牢牢掌握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彻底摆脱目前管理困境。

(四)加大查处问责追究力度。

建议实行专项审计和督查制度。由区纪委牵头,审计、农经、财政等相关涉农管理部门参与,组成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强化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督查工作。坚持村干部离任或任期审计制度,客观公正地对村干部在任期内财务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对审计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通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三资”管理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扎紧扎牢制度建设的笼子。

建议制订《关于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从制度上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种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要责任,村民主理财小组责任、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总会计责任等。从制度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苍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苍农〔20xx〕96号)的通知,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将核查和整改相结合,对镇36个行政村认真开展“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截止目前,36个村基本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镇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由镇三资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全部经过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或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我镇及时成立“三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全镇36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核查情况:镇“三资”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3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共排查出各村白条(单张100元以下)、非生产性开支不合规等问题,具体问题看附表。

目前,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要表现在:

三是存在少数非现金结算不到位问题:部分费用支出及资金付出未严格执行转账支付;

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不规范:个别村存在村主职干部发放补贴,餐费支出;

六是三资队伍不健全:因人员调整,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少、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村账管理薄弱。

1、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权力清单,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管理。

2、实行三资管理改革,对各村董事长及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专业素养。

3、召开专题会议,宣读相关文件规定,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针对白条入账等财务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及教育。对出现使用白条情况的村进行批评教育;传达手续齐全、合规的报账入账流程;对已入账白条要求尽快补开正式发票。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具体做到“八严禁”,违规发放村干部年终补贴提交镇纪委处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转账支付;严格执行会议报支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未招投标不予开立支票,不予入账;对已入账未招投标工程要求审计审价;村级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签订规范的合同,对于签字盖章不规范的合同进行整改。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范文

我区根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工作要求,2018年制定了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一季度一检查,并且联合纪工委、财政局等单位成立了工作专班。

(二)组织召开培训会。

2018年6月6日,我区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邀请了***专家对“三资”管理工作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此次培训,涉农镇(办)、村(社区)等“三资”工作人员全部参与,培训人次达90人次,培训面积较广,业务讲解深入,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督办检查。

根据***《关于开展全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及财务检查工作通知》要求,我区农村财务检查工作实行“一季一巡查、半年一评议、全年一公示”制度。****结合《高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我区组织专班对涉农镇办2017年元月至2017年12月农村财务进行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统计来看,在财务报销和做账过程中仍存在大量的不规范问题,***已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三资”代理中心,要求各涉农镇办、村(社区)迅速整改。

(一)成立机构,落实人员。****成立了以党(工)委、政府(办事)、纪检、财政、经管等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管及日常工作的管理;依托镇经管站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的使用、购置、处置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在各村设一名报帐员,村(社区)均设民主理财小组,成员2-3人,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

(二)完善制度,有章可循。在实行村社会计帐务代理制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收支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等,做到制度健全、有章可循,坚持用制度规范村社财务的管理,保证村社集体资金开支有序,使用得当,确保村财民理村用乡监管。

(三)提高业务,规范操作。每年不定期的组织会计和村社报帐员进行财会业务培训,由*财政局、*****、镇财政所等进行培训指导,包括财会业务、惠农强农政策业务、灾后重建业务等培训指导,提高会计和报帐员的业务知识和水平,进行规范化操作。

(四)民主理财,公开监督。每村成立理财小组,参与并监督村社的一切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均交入各村在乡农村信用社开立的村集体帐户中,所有支出理财小组都要进行监督,大额开支需镇上审核。

(五)正确使用,管好资产。对村社集体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并进行动态登记管理(包括房屋建筑、办公设施设备、文化体育器材、道路桥梁、电灌站等水利设施和其它固定资产)。明确资产管理人,动态登记人。维修、租借、使用做好记录。承包、处置、变买、销毁均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登记。

(六)合理经营,盘活资源。对土地、林地、河滩等集体资源进行合理合法、公开公平流转、承包,盘活资源,增加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农民就地打工挣钱增加收入。

(一)农村“三资”管理难度较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农村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二)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价值难以建立科学评估体系,价值无法准确体现,在评估核算和承包经营时,不好按照公开市场交易原则准确确定价格。

(三)农村“三资”管理队伍不强。由于村社集体财力有限,经费不足,专职业务人员少,技能水平不高,且培训又少,对部分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无法到位。

(四)村社干部思想需进一步解放。由于一些村社干部思想不解放,发展意识不强,影响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

(一)科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一是严格执行“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加大财务监管,执行村社会计代理服务制,确保财务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制度落实到位,对集体“三资”分类管理,按照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账。二是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事项,要履行民主程序,由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做出决定。三是完善评估制度。集体资产产权发生转移变更时,必须经过****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价格。四是实行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依托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事求是地界定所有权,在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管下,确保村集体资产不流失,并对资产进行盘活利用。

(二)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利用村干部离任审计结果,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村委会档案管理。

(三)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予以退回,做到“五不核销”,即:原始凭证要素不全不核销,不是正规发票不核销,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用途的不核销,单据末经相关人员审核的不核销,违返有关财务制度的不核销。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此外,应适时的组织相关的培训,及时为报账员充电,适当考虑增加报账员的补贴,让其工作无后顾之忧,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

(五)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横向加强与财政、纪检等部门的沟通,纵向积极与上级汇报,争取在报销制度和人员上给予一定帮助,创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树立部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良好形象,强化问题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把问题转变为思路,把思路转化为典型,把典型上升为模式,把模式普及成常式。

(六)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各村组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公益事业项目的规划建设,涉及农民的其它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和征求民意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事先征求、吸收合理意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清晰了解村级资金、资产与资源的各项明细,合理的规范各项支出与收入,完善资金管理,避免资源的盲目开发、流失与浪费,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增强村民参与村务程度,将民主管理落到实处,保证集体利益,从源头上遏制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贪污腐败问题的产生,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系农村建设的步伐。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范文

同志们: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问题历来是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多发部位。近年来,我县在实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不少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要看到,在村务活动中,特别是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处置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资产、资源数不清,情况不明。由于没有对资产、资源实行规范化管理,这样就造成一些村干部借机浑水摸鱼,贪占集体资产、资源,为个人捞取好处。二是资产,资源的处置随意性大。一些村干部违背民主决策程序,搞个人说了算,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等等;有的农村干部拿集体资产送人情,低价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有的将集体的工程私自承包给自己的亲戚朋友;还有的村干部自顾眼前利益,在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上,随意签订超过任期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合同。三是故意隐匿,销毁集体资产、资源手续。有的村“两委”换届后,不向继任者移交手续,造成新任村干部无法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四是村民小组监督不力。由于没有专门的监管制度,一些村随意处置资产、资源的现象比较严重。以上问题的存在,已经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要在原来民主管理基础上,开展“三资”代理服务。可以说,抓好了“三资”监管工作,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只有掌握了自己的家底,摸清了底数,才能进行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为此,各乡、各工作组一定要站在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清查工作落到实处。下面着重围绕“三资”管理工作,我讲两点意见: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要坚持四个原则,处理好“三个关系”把握好“三个环节”。坚持四个原则。一要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推行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要坚持做到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保持不变。“三资”代理服务机构不准利用职权平调村集体资金,不准借支和挪用村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销与村里无关的开支费用。二要坚持服务群众原则。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三资”代理服务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贯穿于代理服务工作的始终。三要坚持民主理财原则。要严格执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五个规程,每项支出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大额支出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缓办活不办,决不能强迫或命令。四要坚持强化监督原则。“三资”管理指导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指导,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代理服务机构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按照规定,对农村财务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并及时向村民理财小组反馈情况。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开展这项工作,态度一定要积极,但具体方法、步骤则要稳妥,环节不宜过多、程序不能过于繁琐。特别是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强调稳妥,不翻历史旧账,把工作重点放在今后的规范管理上。对历史上存在的违法违纪要进行纠正,但宜粗不宜细,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高效的关系。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同时要注重效率,本着便民的原则,从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规划设定办事环节,对村集体合理的财务支出及出纳业务要及时办理,不能出现办事拖拉,效率地下的现象和问题。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各“三资”代理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代理服务工作,把工作重点和注意力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建立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把握好三个环节。实行“三资”代理服务要抓好宣传发动、清查“三资”、公开清查结果、移交实施、总结完善和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尤其要抓好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清查“三资”。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通过走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草原、林地、荒山、泡沼、苇地等自然资源进行逐项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农机等固定资产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步核实,详细填写“三资”情况调查表,包括其数量、规格、价值、存放,使用状况和效益状况等,彻底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在清理集体“三资”的同时,也要把属于国有的资源一并清理,并登记上账。对权属不清的要及时申请确权。二是公开清查结果。调查登记情况要全面予以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漏登、登记不实情况,要再次认定,重新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无异议后,报乡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建立台账。三是移交实施。清理“三资”工作结束后,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要分期分批组织好正式的账务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小组安排的专门人员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难题多、情况复杂的村,采取先建新帐,把旧账清好后,再移交的方法办理。

前期准备阶段。在实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前,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县里成立了三资管理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要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成立代理服务中心。各乡镇都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接受所辖村委会为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具体负责对村集体“三资”使用、运作、开发等等情况的审核、监督。三是配齐人员。各乡镇要抽调素质、业务能力强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四是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乡镇服务中心要有办公地点,并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实行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财务专用档案柜要做到一村一柜。五是抓好培训。要做好代理会计培训工作,提高乡村两级财会人员素质,保证代理工作质量。各乡镇要尽快将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农村集体在三资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针对基层干部一怕失权,二怕失利,三怕花钱不自由的思想,重点抓好“五个统一”、“四个不变”、“三个不准”的宣传教育。“五个统一”是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以后,要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档,实行分村核算,按月反馈。“四个不变”是指要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不变,村级三资的管理主体仍然是各行政村,只要运作合理、审批程序规范、代理服务中心必须及时办理。“三个不准”是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法律保护,不准平调、挪用,不准私分、截留,不准破坏、侵占,违者一律追究责任。

清帐理财阶段。县“三资”管理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配合各村进行摸底核查,首先对北徐屯、东小村两个试点乡镇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在清理过程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果园、沙坑等自然资源进行丈量核实;对村集体的房屋、机井、农资等固定财产进行盘点,价值不清的重新进行估价;对债权、债务进行逐笔核实。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能够在移交前处理好的,要抓紧处理好。对个别一时难以解决,特别是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先将账册封存移交给“中心”,确保账册的完整和安全。待“中心”正常运转后,再集中时间抽调力量,查清情况,逐个进行处理,决不能因在清理中发现一些问题而影响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的推行。在清账理财阶段,要重点做好对资产、资源的清理登记。已经建立村资产、资源台账的,要根据村发展情况,核实资产、资源有无报废、变更和新增加的;还没有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阶或台账不全面的,要按照上述清理工作地步骤要求,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公示审议阶段。对核查“三资”相关情况,要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同时要做好拍照存档工作。公示结束后,及时如开有村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对公示“三资”情况进行审议。

移交管理阶段。清账理财工作结束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要按照与各村签订的协议,制定出具体的时间表,分期分批组织好“三资”移交工作。移交工作要在县领导组的监督下进行。移交工作要本着先易后难,成熟一个移交一个的原则进行。对于特别复杂的村,也可以采取先建新账,把旧账理清后再移交的办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服务制,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市委《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等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乡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整改,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社)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财政所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一是成立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7个村(社)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镇)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委会保管,一份由乡财政所保管。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

村(社)财务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对农村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掌握欠缺。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在村(社)开展业务培训,将财务管理、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进一步规范财务档案。三是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范文

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

工作总结。

如下: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领导的关心和同事们无私帮助的结果,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一是财务知识储备不足,由于没经过系统的财会知识学习,工作中有时捉襟见肘。应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基础会计知识的学习。二是工作中既不要妄自菲薄也应减少浮躁心态,扎根基层,踏实工作。不断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三是工作中要增强大局意识,沉着冷静,提高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范文

为全面掌握我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督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此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

2、农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康纪发[20xx]11号文件要求,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对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鉴订廉政监管和廉政施工责任书。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等。

3、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整顿,进行移结交,建立会计档案;鉴订委托合理合同,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村级财务公开。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实地查看。

4、其他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账外资金等。查看相关资料。

9月5日—15日,为期10天。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1、各督查组要认真领会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内容,要通过看、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掌握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情况。

2、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准备好备查资料,提供给各督查组。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自社会主义新农村筹备建设以来,不仅仅是农民群众,甚至是社会各界人士,都将农村“三资”管理作为高度关注的焦点议题之一,关注原因除农村“三资”问题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外一个重要缘由还在于这是农村基层干部贪腐问题的高发区。因此,加强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杜绝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加强在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较过去相比,我国农村在“三资”管理方面已取得较大提升,基本摆脱了村内自治、村民自觉、无法可循、无法可施的情形,但由于历史原因,农村“三资”管理在很长一段时间中产生了许多问题,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对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1.1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在过去的农村资金管理工作中,不少农村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着管理无章、账面混乱、收支明细不全、财务公开过于模糊等问题,导致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寅吃卯粮。有些地方还因农村资金问题在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激发了严重的利益矛盾,以至于影响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尽管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弊病较容易造成干群矛盾,但其管理、审计工作在进行时也面临着困难。农村基层干部缺乏管理经验,个人工作素养及管理能力不足,长期缺乏有效的考核、监督管理机制,管理力度薄弱,资金管理明细公开的形式及其载体较为单一,时间观念把控不严,公开不及时且流于形式,较低的真实度直接拉低了群众的信任度,继而将已有矛盾酝酿激化,并产生利益纠纷。

在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清产核资时,部分资产归属、资源配置的产权归属的界定不清。部分由于国土部门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统计确认工作尚未停止,产权归属不明的资产、资源在界定归属权时产生的问题,都成为清产核资的绊脚石。再者是由于政策原因,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使得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农村集体资产数量递增,这其中存在部分归属权不明的资产,也是农村集体资产产权难以界定的重要原因。

1.3农村基层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在于部分负责农村地区的“三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工作能力欠缺。部分农村、乡镇的干部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交接仓促,存在疏漏及反馈不及时的情况。或管理人员不足,时常身兼多职,具体方向不明,若再不具备专业的会计职业素养,很容易产生问题。

1.4农村“三资”价值评估无权威性资产评估体系与平台,随意性较大。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较城市相对落后,在“三资”价值评估方面既无成文的规范,又未开设权威性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因此,在资产评估时,对价值的衡量基本掌握在基层干部手中,容易受个人判断力、阅历见解等情感因素影响,故价值高低的评估随意性较大。

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着诸多弊病,若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还需从长计议,任重而道远。归根结底,产生问题的原因还在于对“三资”重要性的认知不足。针对以上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如下建议及对策: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都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及切身利益,监督农村“三资”工作规范、公开的有序进行,也是全面推进党风建设、消除贪腐的重要步骤。

提高农村地区干部、群众对农村“三资”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充分理解认识到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国早在2006年就已实行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而部分农村地区的干部仍认为农村经济收益低,发展慢,资源少,可管理的“三资”不多,不必实行专门“三资”管理措施。

2.3提高基层财务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

农村“三资”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具备专业职业素养的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对农村基层审计、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学习会计电算化,高效、直观、准确的保存共享财务数据。同时还需加强对国家政策的学习,定期传达解读最新国家政策,以便及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学习法律法规,以法律知识约束自己的工作及行为,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落实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公开制度,监督公开事项的时效性以及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施行审计制度,保障群众反映情况的话语权。以全面的监督体系保证农村“三资”管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根源上杜绝问题产生,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

制定资产价值评估规则,建立科学的农村“三资”价值评估体系,对负责资产价值评估的基层干部定期进行专业的价值评估知识培训,以专业、全面的视角评估资产的实际价值,保障资产价值最大化的发挥,并逐渐建立价值评估体系在农民群众心目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农村“三资”管理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村经济状况,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当然,就我国农村地区现状来看,在“三资”管理上待解决的问题很多,还需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建立及时的信息交流平台,落实国家政策,化解、铲除这些问题的根源,是维持农村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也越来越多,特别是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往来多元化、资产利用多样化、资源开发产业化形势逐渐显现,对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目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焦点。村民为承包耕地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发生纠纷;村民为高速征地发生农户与农户、农户与集体之间的纠纷;村民为承包山林纠纷发生群体事件,就是农村“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笔者通过对京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初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粗浅对策。

(一)“三资”登记的台帐管理不完善、不全面。

对村级集体的资金、资产的管理做到了帐、款、帐物相符管理也很严格,而对资源,尤其是土地、“四荒”等的管理一是登记不全、不细,从而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规范。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导致群众与村权属纠纷,甚至酿成群体事件。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二是有的村报帐员对农户往来、应收应付帐款不过明细帐,造成农户查帐较难。

(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

有的村干部把机动承包收入直接冲抵抗旱排涝费,有的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有钱就用,用完为止。

(四)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

有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时不按制度办事,民主程序、民主公开不到位,不搞招投标,只是凭个别人说了算,让个别人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尤其是集城的中心村在收取占地征用费时不按政策规定办事,不召开村民议事会,不搞竞标,只是凭个别村领导表态,损害集体利益。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非家庭承包土地发包期限延长指标降低一次性收取资金,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

(五)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不够规范。

虽然乡镇由镇纪委牵头,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同时出台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但是在个别村,由于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布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公开不及时。

(六)个别村会计人员素质低,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

有的村级财务人员对开支条据不审核、不把关,违规条据也要报帐,有的财务会计人员报帐有意拖延报帐时间,无法正常结帐。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乡镇财政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职能之一。但由于农村实行改革后将原来乡镇经管站与乡镇财政所合并,组建乡镇财政所(财政分局),由于人员大量调减,使其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每个乡镇只有两、三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经管机构虚设及职能逐年弱化,从事经管工作人员年龄老化、青黄不接也是导致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管理监督跟不上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予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是村委会财务队伍不稳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会计也跟着换,由于经费紧张,镇党委、镇政府对村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基层财务人员业务难以提高。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不规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政治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更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践证明,管好农村集体“三资”,有利于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1、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村级基层干部的培训管理力度。

镇党委、政府每年定期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要给予奖励。

2、对通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后的资金、资产、资源要建立台帐,明确界定产权。

建立“三资”产权明晰动态管理档案,是保证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产流失的首要前提。为此,乡镇必须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由镇纪委牵头,乡镇财经所组织实施,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每年底还应对集体“三资”进行一次清理核资,对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中心村规划建设、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应及时记录归档,完善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1)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一年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季度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村务公开项目进行公开,实行微机打印张贴在村部公开栏,方便村民就近查询。

(2)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村集体组织“三资”民主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完善村集体组织“三资”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组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3)实行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各村不得自行组织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5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金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

(4)推行集体资产监管制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管理。对村级资产资源登记造册,建立资产管理台帐。各村台帐一式两份,村委会和“三资”服务中心各执管一份,每年组织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4、加强乡镇财政经管队伍建设。县级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乡镇经管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工作的职能配齐服务工作人员6人-8人,每个乡镇设“三资”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资金会计1人、核算会计1人、土地流转调解员2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1人、档案管理员1人。二是人员工作经费要保障,彻底转变“三资”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三是多渠道招聘实用人才,对缺编的人员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吸收新鲜能力,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四是县局主管部门加大对“三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一年培训1次,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达到依法依规管理农村“三资”。

5、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严肃纪律,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

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防治贿赂的主要途径。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是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的案件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处,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有的乡村出现过财务管理混乱、资产管理无序、资源处置不当等问题,甚至个别乡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了严重的干群矛盾,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本文以沙洋县为例,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从开始,沙洋县逐步推行了以会计委托代理制为核心、“五统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运行几年来,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组建了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和开通“村级财务公开内容自动生成”系统,保证了财务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二是健全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三是把村级财务管理列入对各镇的年终考核内容,加强专项整治,规范票据管理。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思想上存在误区。一是认为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村级基本没有集体资产,不需要管理;二是村民自治,不能管理;三是情况复杂,不好管理。农村“三资”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产,又有不动产;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2、“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由于过去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账务不全,以致“三资”管理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三资”的底子不清;其次是台账登记管理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一些,而对土地(机动地)、“四荒”等的登记就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如王港村对矿山、鱼塘、荒山、荒沙和机动地承包租赁合同没有存档保管。通过清理,该村承包租赁矿产资源等项目48个,其中签订正式合同34个,以收据代合同4个,未签正式合同10个。应收承包租赁费119.23万元,仅收98.22万元,下欠21.01万元无账面反映。沙洋镇洪岭村发包渔池134亩,4年来既未向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也未收取承包费,村里没有任何记录。少数村干部不明“家底”,也不想弄清“家底”,并因此以权谋私,送人情,搞暗箱操作,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3、村级集体收入管理力度不大,不够规范。一是部分村干部担心自己的岗位报酬不能到位,为了用钱方便,将经手收取的资金不及时缴入收入专户,坐收坐支,报账时只有一堆发票。不管开支是否合规,成了既成事实,会计服务中心只能被动记账;二是有抵扣、结算现象,主要是对税改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在一些地方以抵扣方式结算,造成村级运转艰难;三是返还收入不交会计入账。如在清理中发现,洪岭村固定资产账面总额170.1万元,有效资产151.4万元,账实不符达19.5万元,大多数为管理不规范造成。

4、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不规范。一些地方存在着发包不按照民主程序、不民主公开、不公开招标投标;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不注重“三资”管理的公开。

5、合同签订不规范,集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没有书面合同等;寅吃卯粮,发包期限过长,指标降低,集体“三资”承包收益减少。

6、强占强霸集体资产。个别地方存在着农村“狠人”强占强霸,随意侵占集体资产,任期内的村干部图安宁,不愿惹;群众敢怒不敢言,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致使集体资产安全无法保证,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

1、进一步统一各级党委、政府的对管理好农村“三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极少数乡镇党委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

2、进一步清理核查,摸清家底,健全台账。首先要在农村“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再摸底,再公示。建立健全“三资”台账,加强档案管理。

3、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规范行为。具体有:资产资源清查界定、登记台账制度、民主公开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审批制度、集体资产发包或产权变更的资质评估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农村“三资”年度检查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

4、改进方法,强化监督。过去实行“村账乡管”存在思想障碍:一是法律障碍,如“村民自治”;二是财力障碍,现在随着情况的变化,这种障碍发生了变化,村级资金主体部分由过去自己收,变为了上级转移支付。为全面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进一步提供了制度和财力保障。因此要以“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平台,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监管机制等措施,扎实做好“双代管”工作。加强预算管理,突出资金管理,加强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要通过民主推选,每年一次。

5、重拳出击,严肃查处。要进一步统一对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在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纪检、监察、财政、政务公开等职能部门要联合制发“关于违反农村‘三资’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严格制度管理,严肃处理处罚。

6、建立村干部岗位补助财政直达个人帐户办法,解决村干部岗位补助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范文

同志们: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对这项工作,这几年都有非常明确的要求;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农廉工作会议和全省农廉等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也进行了具体部署。可以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是大势所趋,也势在必行。

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创新工作,并列为打好“农廉建设攻坚战”的一项主要任务,按照“一清三建”的工作思路,既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建立三级监管组织、建立三个监管平台、建立四项监管制度,确定了“四明五化”的工作目标,即农村集体“三资”状况明晰、监管主体明晰、监管权责明晰、监管流程明晰,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公开化、资产管理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监督手段多元化、运行机制阳光化。

对于这项工作,市纪委赵钢副书记、荣贵常委抓得非常紧,经常到基层督促、指导和落实;各地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召开了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选定了试点乡镇,制定了工作方案,稳妥有序地组织实施,取得了阶段性实效。但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仍有个别地方存在着思想不够重视,机构不够健全,运行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进展不够平衡等问题。所以,今天组织大家来南丰,实地了解市山镇“三资”监管的运行情况,学习借鉴南丰县推进“三资”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我觉得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一来可以通过对比,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而加以纠偏和改进;二来可以通过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和做法,进而加以提高和完善,为我市下一步全面推开这项工作,奠定扎实的工作基础。

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三资”监管工作,提高“三资”监管实效,谈几点意见。概括为三句话,就是“思想不可懈怠、工作不可随意、推进不可放松”。

第一句话:思想不可懈怠。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解决农村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这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干部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保廉工程。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一是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具体要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是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的成果,是集体财富。加强对“三资”的监管,有利于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增加积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二是有利于实现干部的健康成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从抚州来看,20**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村“两委”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00余件,涉及“三资”问题的案件约占50%以上。这些违纪违法案件,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对“三资”的监管,就是要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从而降低党员干部的违纪率。

三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抚州是一个农业大市,农村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随着国家强农惠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引发农村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发生变化,从以往的农民负担问题,逐步转变为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等“三资”问题。对此,我们抓住“三资”监管这个“牛鼻子”,就抓住了农村社会矛盾的焦点和关键,有利于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贡献率。

第二句话:工作不可随意。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搞不得半点虚假,来不得半点马虎。一步出错,就可能步步出错;一个环节不到位,就可能整个工作流于形式。为此,我们必须坚持规范操作,做到有序推进,牢记三个成语:按部就班、有条不紊、恪守成规。

一是清产核资要按部就班。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是加强“三资”监管的基础性工作。重点要坚持“五步法”,即清查、评估、整改、公示、登记。

在清查阶段,要做到“两个不漏、两先两后”。即不漏一村、不漏一项,先清账内、后清账外,先清资金、后清资产资源,彻底摸清底数。

在评估阶段,要做到因地制宜、节约高效。既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一步评估到位,也可以由村民代表议定、经乡镇主管部门批准后登记入账。

在整改阶段,要做到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对于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该补记入账的补记入账,该退赔的退赔、该清收的清收、该纠正的纠正,该立案处理的立案处理。特别是对一些不规范的合同,要认真研究分析,拿出对策措施。

在公示阶段,要做到内容全面、公开及时。要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整改落实等情况,全面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反复核查,多次公示,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可。

在登记阶段,要做到帐物相符、权属明晰。要建立农村集体“三资”明细台帐,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额、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平台建设要有条不紊。要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搭建以“一站两中心”为主体的监管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一网”,不断提高“三资”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一站”,就是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各乡镇、村所有符合条件的交易项目,都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站公开交易。凡是应进未进的,都属违纪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业务指导,提高工作水平。

“两中心”,就是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和经济合同审核中心。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拓展功能,不仅要实行村级财务资金代理,而且要对村级资产资源进行管理。经济合同审核中心要加强建设,今后村集体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都必须由其审查、核准、管理。

“一网”,就是“三资”监管网络的信息化建设。要引入科技防腐理念,依托省、市、县、乡四级电子政务平台和应用平台,因时因地制宜,逐步建立“三资”计算机监管网络,实现对“三资”运行情况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

三是监督管理要恪守成规。“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要从根本上解决“三资”问题,必须依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要完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明确进场标准,规范交易行为。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严格合同的报送、登记、审核、备案等程序,强化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续订等管理。要健全审计评估制度,将“三资”保值、增值情况,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第三句话:推进不可放松。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对此,我们既要快速推进,又要确保质量,着力在组织保障、宣传引导、政策把握上下功夫。

一要强化组织保障。县乡两级“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村一级要充分发挥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对“三资”管理事项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充分调动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大推进力度。要按照全市纪委书记座谈会的总体要求和时间节点,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倒排工期,逐日调度,狠抓落实,快速推进此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做到进村入户、讲清讲透,打消干部不必要的顾虑,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要确保社会稳定。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很多是特定历史条件下造成的,情况错综复杂,原因各有不同。对此,我们要把握政策,讲究方法,把工作做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特别是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等争议较大、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特殊问题,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引起上访事件。

同志们,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夺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新成效,为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打好“五大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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