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讲话稿>实用上诉状答辩意见(模板18篇)

实用上诉状答辩意见(模板18篇)

时间:2023-10-27 12:13:44 作者:碧墨实用上诉状答辩意见(模板18篇)

范文范本是一种宝贵的资源,通过阅读和分析范本,我们可以拓宽自己的思路,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范文范本,其中精彩的写作思路和独特的观点令人耳目一新。

代理意见与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接受刘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张某某诉刘某某债务纠纷案件的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我认真了解了案情,在经过法庭调查之后,现对案件有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依法谈如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该案的性质。

简单来看,该案不过是一个借款纠纷案件,手续上清清楚楚的写着借款和欠款字样,被告还能有什么话说呢?但是如果仔细了解了法庭缜密调查的内容之后,我们会明白这样一个事实:20**年6月1日之前,原告张某某是租赁被告刘某某的房屋进行的饭店经营,原告每月向被告缴纳3000元房租,被告刘某某由于丈夫意外死亡,生活较为困难。这些事实清楚了之后,我们就不难了解所谓的借款真相了,该借款只是原告预付的房屋租金,最起码到现在已经经过了将近六个月,原告依然在使用被告的房屋经营,应该缴纳的租金已经冲抵了18000元借款,而且还会继续冲抵,原告怎么还能按照28000元的借款数额向人民法院起诉呢?另一个事实也已经查清楚了:被告出租给原告的房屋是租赁许昌七里店社区的,原告在20**年6月之前和被告协商要直接对准七里店社区承租房屋,原被告关于此事进行了多次协商,初步商定的转让费是原告付给被告五万八千元,由于各种原因,最后该转让协议没有经过双方签字,转让没有生效。这个原因也能清楚的解释原告为什么会借款给被告四万八千元(两个案件合计),原告是基于同情被告遭遇和想要接受转让的原因向被告提前支付了租金和转让费,转让成功冲抵转让费,转让不成功是预付房租。

二、关于原告的辩解是否成立问题。

原告辩解称,从20**年6月1日起,原告已经与许昌七里店社区签订了租赁合同,其直接向一组缴纳了房租,不应该再给被告房租,所以被告不能主张房租抵消。()那么,原告的辩解是否有法律依据呢?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依照这些规定,被告至今还租赁着七里店社区的房屋,原告使用房屋没有权利不交租金,七里店社区也没有权利和原告订立租赁合同。

综合以上意见,代理律师认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本案这样清楚的事实面前,原告的诉讼存在依据不充分,数额不准确的`原因,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上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充分予以考虑,做出公正裁决。

代理律师: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

上诉答辩状上诉状答辩意见写作指导

答辩人:刘进科、王有、席永利等44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答辩人因枣强县北创公交车有限公司不服(2015)枣民三初字第28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收取合同外款项,没有合同约定和法律依据,应予退还”,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并无不当。

从事实上来说,上诉人在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前承诺:无论现在还是将来,枣强县只有上诉人一家公交公司,不会再有新的公交公司;被上诉人承租公交车后都有专属的经营线路;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定期组织学习教育。上诉人给被上诉人勾画出一个大大的蛋糕,并要求被上诉人先交钱再签合同。被上诉人出于农民工朴实的性格和对上诉人的信任将钱交给上诉人并签订了合同,之后,却发现格式合同条款和承诺不一致,存在多处霸王条款,合同也没有体现被上诉人多交的8-12万元款项。被上诉人意识到不对,多次要求上诉人说明额外收取的8-12万元是什么款项,要求出据票据,但上诉人既未给出满意答复,也不出据收款凭证,更不存在关于该笔款项的“口头约定”,上诉人收取的8-12万元款项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理应返还。

一审法院确认上诉人确实存在合同外收取款项的.事实,依据公平原则、《民法通则》92条之规定,认定“收取合同外款项,没有合同约定和法律依据,应予退还”,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并无不当。

上诉人称双方就该笔款项达成了口头约定的说法不是事实,也没有证据支持。

上诉人称“公交公司先期收取一定数额的租金,再按月收取管理费”是行业的通行作法和交易习惯的说法也不能成立。首先,该作法是不是交易习惯,作为第一次接触租赁经营公交车的被上诉人并不知情;其次,上诉人也没有告知被上诉人其所谓的“交易习惯”;甚至,上诉人在合同外欺诈性收取该笔款项,既不出据收款凭证,也不说明款项名目,明显存在主观恶意。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七条之规定,上诉人关于“交易习惯”的主张不能成立。

日,并无不当。此外,因上诉人上诉导致的迟延返还车辆期间的租金,更不能不公平的由被上诉人负担。

三、关于上诉人所称的“居间报酬”,实际上是上诉人公司员工李立军、李曰伟的提成。上诉人可在返还被上诉人款项后,依据其内部规定或约定向李立军、李曰伟追偿,属于另外的民事或劳动法律关系,不在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范围之内。

四、关于“车辆磨损与折旧”: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后,以租赁物使用为代价换取租金收入,承租人在正常使用中,租赁物本身的磨损和折旧,是租赁物使用的应有之义,根据合同法第218条之规定,应由出租人自行承担。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承担合理折旧费用没有法律依据,理应驳回。同时,这一主张属于新的诉求,不在二审审理范围之内。

五、关于上诉人称其与一审法官之间有不应当的金钱往来:首先,是否存在这一事实,被上诉人一方毫不知情;其次,既使上诉人与一审法官存在这种往来,但其往来的后果不应由善意的、无过错的被上诉人来承担;再次,一审判决是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的结果,不能因上诉人与一审法官一个人之间的往来而影响集体讨论的结果;最后,更为重要的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是公正、公平的判决,上诉人与一审法官的往来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也没有影响到一审判决公正。

据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并无不当,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恳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此致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上诉答辩状上诉状答辩意见写作指导

答辩人:青岛瑞可莱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志刚,董事长。

因北京北方霞光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霞光公司)不服平度市人民法院(2010)平商初字第2873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原审判决),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根据本案事实和有关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应依法予以维持。

一、原审判决认定“北方霞光公司存在收货后未按约付款的行为,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是完全正确的。

1、北京霞光公司的违约行为,已经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的判决所确认。

009)二中民终字第10511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北方霞光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2、北京霞光公司偷换概念,挑词架讼。

北京霞光公司在上诉状中称:“一审法院引北京丰台区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确认上诉人违约是混淆和背离了事实真相,将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混为一谈,在前一个案件中,被上诉人诉上诉人是返还铺底货款,而并非双方的买卖关系,……前案和此案是一个递约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行为”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什么叫“一个递约关系”,本律师学习不够,真的搞不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71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并没有规定一个所谓的返还铺底货款纠纷案由。答辩人认为,本案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是同一案由,即买卖合同纠纷;同一事实,即双方围绕买卖“瑞可莱”牌香精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谓的铺底款也是基于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

二、原审判决驳回北方霞光公司主张的期待利益损失的诉讼请求是完全正确的。

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合,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因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在立法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对因违约造成受害人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显而易见,有权主张可期待利益损失的只能是守约方,即本案的答辩人,作为违约方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而本案中,北京霞光公司是违约方,它颠倒是非,主张可期待利益损失,实属滥用诉权。

综上所述,北方霞光公司的上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贵院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此致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青岛瑞可莱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志刚12月20日.

起诉状与答辩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1):

被告(2):

诉讼请求:

(1):

(2):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上海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oo八年月日。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女,×年×月×日出生,×市人,初中毕业,×公司职员,住本市×路×号,系本案被害人孙××之母。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被告人韩磊,男,1974年6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丰台区三角地小区46号楼。

诉讼代理人:吴×,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请求。

1、赔偿被害人孙××医疗费共计100080元。

2、赔偿被害人孙××丧葬费共计10000元。

3、赔偿精神损失费共计10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13年7月23日晚9时许,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韩磊与其朋友一行八九人去歌厅喝茶。到达目的地后,韩磊等人因停车问题,与一名手推婴儿车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发生争执。其间,韩磊将李×打倒在地,并将婴儿推车内一名2岁左右的被害人孙××抓出,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后逃离现场。李×将孙××送往医院救治,孙××经医院抢救无效被宣布无效死亡。经大兴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孙××系受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韩磊的供述;证人李明的证言;被害人母亲李×的证言;监控录像,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物证,书证,户籍证明等。

被告人韩磊的恶劣行为为孙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年轻的生命消逝,使得孙家遭受难以言喻的精神打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一款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判处。

此致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

2013年9月30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北京市大兴县人民医院证明。

起诉状与答辩状

原告:张**,女,身份证号码:5102261944121*****,地址:**市**镇大田村6组80号,现住***老林场,电话:158259*****。

被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区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合川区南津半南城商业步行街66号3-3,组织机构代码:795873277.

负责人:彭**,该公司总经理。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与原告张**雇佣劳务关系存在事实。

二、判令被告负责对原告予以伤残鉴定。

三、判令被告对原告辐射职业病鉴定,赔偿另外计算。

四、判令被告赔偿我的多次在工作中的身体损害,一次性赔偿医疗费1万。

元,后续疗费1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万元、营养费5万元、住院期间护理费1万元、护理费1万元、误工费:1万元、交通费1万元、伤残赔偿金10万元,后续整容费1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合计61万元。(不含辐射职业病鉴定赔偿)。

五、判令被告补发原告1月1日至雇佣关系解除为止之日的工资,以每月最低工资1050元计算,并按《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市政府令第106号规定,欠付时间6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100%的赔偿金。

六、判令被告支付法院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误工费,生活费,车费200元每人。

六、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

案由: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及劳务报酬纠纷。

事实与理由;8月,联通合川分公司在华蓥山三汇林场夸寨子山顶修建通信网络基站机房,当时联通合川分公司请我为修建基站工程搬运材料,煮饭等事务,该公司觉得我忠厚老实,于2月,该公司基站房竣工后需要一个能长年累月,坚守不离的人值守人员。当时,该公司基站负责人周涛,周菊,彭京等人都一致认为聘请我最适合,因为我年纪大,一个人在深山山顶静得下心看守,没有哪个年轻人愿意干这样的工作,于是决定我为基站机房作值守员,但该公司负责人提出用工协议以我的儿子王小华的名义签订,由我实际工作,况且当时的这个用工协议也由他人代签,王小华根本还不知道,从那时至今日,我已坚守基站岗位多,为了做这份工作,我和我丈夫专门在山脚下搭建了临时的工棚居住,常年无照明电,都是点煤油灯作照明,十多年来吃尽苦头,生活十分艰难。

5月6日,机房天线因雷电击引起的高温灼伤,用去大量的医药费,8月12日,为排除机房高温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开空调降温,当即空调高温冲击倒地,全身被烫伤,面部毁容,现场目击证人有黄文敏、杨世菊、杨延明、徐育成。该公司恶意拖延抵赖,两次都未予医疗报销,烫伤直到现在都未痊愈,遭遇亲友的嫌弃与疏远,内心难以承受,使我的精神受到无比的伤害。

1月2日下午5:28时,一伙盗贼手持钢钳,钢据锯,手锤等作案钢据,企图盗走机房里的空调,被我即时发现后迅速逃跑,我立即向公安局110报警,三汇镇派出所报了案,在我将空调从室外般进屋内的过程中导致胸部,背部严重挫伤,用去大量的医药费,至今未痊愈,该公司依然恶意拖延抵赖,分文未支付医疗费。

202月7日、年8月13日、2013年10月22日,原告先后到北碚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诊断为白癜风,烫伤,白癜风,最后一次复查医生告诉我是多次外伤及工作环境辐射有关所致的'白癜风,这才知道我的权利被侵害,这是我以前从来不知道的医学常识。

另外,该公司从来没给防辐射衣服穿戴上班,长期接受强度辐射,且经常吃住在基站里面,现在身体有出现眩晕、持续头疼、视力下降、心脏不适、失眠、乏力等现象,越来越严重,疑是辐射职业病。

为了索赔我身体的伤害赔偿,我连续不断的向被告及市、区信访办提出赔偿请求,主张我的权利,却遭到该公司五次报警,把我带回南津街派出所欲以拘留,派出所得知真情,虽然没有拘留我,却给我一张公安局行政处罚单,只有南津街派出所的公章,却没有负责人签字,更没有被处罚人签收。这五次分别是:

年3月4日,6月28日,7月22日,10月25日,2013年5月18日。

更为恶劣的是2012年3月4日,我在该公司办公室请求伤害赔偿时遭到负责人赵长春对我人身攻击,将我年近70岁的老人推搡倒地,险些丧命,让我的身体与精神遭到严重的人格侮辱。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被告与原告雇佣劳务关系存在事实,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人身损害赔偿费共计61万(职业病鉴定,赔偿另外计算。)。

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合川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代理意见与答辩状

“答辩状”与“代理词”的区别:

1、两者的定义不同。

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

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2、两者的内容不同。

从民事答辩状和代理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

而代理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观点的全面、综合的意见,包括答辩状内容。

3、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代理词内容包括了答辩状的内容。而答辩状的内容并不以怨报德代理词的全部内容,仅是代理词中的一部分内容。

起诉状与答辩状

答辩人:陈仕林,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联系电话*************。

诉讼代理人:

答辩人因原告周薪业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双方确实没有夫妻感情,但因为孩子还小,如果离婚,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

二、自己根本没有实施家庭暴力,是女方自己像精神病一样,只要是吵架,就会大喊救命。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双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苏家屯区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附:本答辩状副本_______份;。

证明材料___________份。

民事答辩书【2】。

答辩人:

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

民族: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因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答辩状与答辩意见

一般情况下,跟证据有提供期限和需要质证不一样,只要在判决以前,当事人有新的意见都可以提供给和议庭,至于和议庭是否采纳就说不一定了,这个东西你可以交,但没有固定的名字,我觉得叫《关于答辩状的补充意见》或者《补充答辩状》应该都可以,标题不是问题,关键是内容,要有理有据,最好在提交的同时跟和议庭的组成人员有一个直接的沟通比较好,这样才能确保他们对此有足够的认识,进而有可能在判决时予以考虑。

代理意见与答辩状

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

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

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民事起诉状提出答辩状;。

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不难看出,答辩状与代理词内容明显不同。

其次,两者的内容不同。

从民事答辩状和代理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而代理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观点的全面、综合的意见,包括答辩状内容。

再次,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代理词内容包括了答辩状的内容。而答辩状的内容并不以怨报德代理词的全部内容,仅是代理词中的'一部分内容。

通过上述内容的阐述,律师在代理被告或被上诉人的民事诉讼中,在撰写答辩状和代理词时,应当注意撰写答辩状和代理词两者内容的区别。不能用答辩状的内容来代替代理词的内容。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多年的心得。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完成。

相关阅读:

花甲之年离婚案的答辩状。

借款手续起诉状答辩状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答辩状答辩人(系被告):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男,31岁,__________公司工人,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七里。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借款一案,具体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诉借款之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答辩人不能同意被答辩人还款的要求。

理由有三: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补充答辩意见

答辩是相对起诉而言的,是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补充答辩意见,供大家参考!

原告方庭审时称当初盖地方仅是以旧宅还田、以张军峰的名义申请的庄基批复(言下之意是仅使用了张军峰的名字),是其实际出资的,所以庄基的使用权及所有权是他们的,与张军峰及其当时的配偶及子女没有关系。原告父子一系列的如下所做所为充分体现了其狼狈为奸、蓄意洗钱、合谋侵财、陷害与我的阴谋。

1、编造旧宅还田美名。

2、谎称为我们一家建新宅诓骗我们钱财,使我们当年做生意所积蓄的现金物化为砖瓦等。

3、蓄意使用张军峰的姓名申请庄基批复、旨在丧失我申请庄基批复的机会和资格、进而达到剥夺我在董庄的居住权利。

4、相互串通作伪证,将属于我个人的一半出资赖为他们所有,从而达到他人财产个人化。

5、寻衅一再离婚;无视法院判决;枉法设计夺子;武力强行撵人;企图实现上述通盘谋划。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法律正义,非其执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6条一款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从该条强制性法律规范条文可以看出,只有农村村民才有资格申请宅基地,城镇职工没有在农村申请并修建庄基的资格,而且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没有任何通融、回旋的余地(即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农村村民不管谁申请了宅基地,其他人在未分户前就当然失去再申请庄基的权利资格)。原告如果认为我们和张白谋没有分家,那庄基理所当然就有我一份子。如果原告认为我们已经分家,财产相互独立,那当初为啥不在张白谋名下申请庄基而偏偏使用了张军峰姓名从而剥夺我们申请修建庄基的机会和权利呢?难道当代中国法律在居住权上还推崇封建时期男尊女卑的思想?难道女人的姓名就不能见诸法律文件之上?如果原告非要说讼争庄基是自己出资、自己一手修建的那我强烈要求:

1、原告拆走自己的砖瓦,腾出以法律文件的方式明文批复给我们的庄基地、并补足我当年建房及现在建房的成本差额。

2、如果原告硬要说庄基地是自己旧宅还田换回来的,那我强烈请求原告更换庄基批复文件上权利人姓名并以我的名字申请一处宅基地,补足我当年和现在修建住宅的成本差价。我毫无怨言地走入。

旧宅依然是原来的旧宅,并没有还田,窑洞依然是原告居住了的窑洞。原告张积权为什么偏偏盯着他人的住宅偏偏要吊死在一棵树上呢?以上意见,望法庭在合议时参考。

答辩人康粉岭。

11月10日。

答辩人(被申诉人):北流市政通石场(下简称政通石场)。

法定代表人:顾国海,投资人。

被答辩人(申诉人):襄阳市虹彩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虹彩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鸿远,董事长。

请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再审申请。

事实和理由:

被告2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了业主为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业主)发包的“岑兴高速公路k34+000—k63+600的24.35km公路工程;后此工程又整体转包给申诉人襄阳市虹彩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称:襄樊市虹彩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从20xx年3月到20xx年12月,被申诉人给工地供应石料,岑兴高速于20xx年12月20日建成通车,20xx年1月19日,“襄樊市虹彩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岑兴高速公路项目部”给被申诉人立下《欠条》一张,称:“今欠到政通石料厂工程部碎石款811829.80元”后来经申诉人和其他石场(注:几十名民工围堵在玉林市人民政府门口讨说法)向岑兴高速指挥部等单位追索(此时岑兴高速指挥部尚未撤销),在玉林市政府等政府部门协调下了,在20xx年国庆节前申诉人才通过业主直接向被申诉人另支付了部分货款40万元,至此,申诉人尚欠被申诉人411829.80元货款,尽管后来,再经被申诉人多次摧要,但申诉人一直口头承诺“只要业主方面结算清工程款,他们任何时候都愿意支付被申诉人的欠款。”

此后答辩人几乎每月都给被答辩人的原总经理李洪军打电话,协商如何支付欠款问题,一直到20xx年5月9日15时52分(20xx年5月前的通话清单无法打印),被答辩人的原总经理李洪军还给答辩人的代理人打来电话,协商如何偿还其所欠答辩人的货款的问题。

9月,被申诉人委托广西鸿州律师事务所和广西作一律师事务所的李春华、李官裕代理本案的起诉,经查询,“襄樊市虹彩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改名“襄阳市虹彩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9月13日,被申诉人以业主和中铁七局和申诉人作为共同被告向北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流法院没有立案。

1月,被申诉人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查询后,再次以业主和中铁七局和申诉人作为共同被告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江南区人民法院也没有立案。

5月10日,被申诉人以业主和中铁七局和申诉人作为共同被告向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容县人民法院释明不能把业主作为被告,在申诉人同意变更后才于20xx年5月21日是正式立案。

双方在货款的偿还问题上从没有中断过协商,答辩人一直在向被答辩人主张权利。

申诉人在庭审中提出被申诉人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但同时又提出只要业主方面结算清工程款,他们任何时候都愿意支付被申诉人的欠款。

一是当事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当事人一方(债权人)向对方(债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三是一方当事人(债务人)向对方当事人(债权人)承诺同意履行义务。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综上所述,本案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政通石场的债权应受到法院的保护,在本案中,并不存在适用法律明显错误问题!

请中院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立法意图,正确利用法律解释方法,以诚实信用原则作出公平裁量,尊重原审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本案实体不失公正的情况下,不应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轻易启动再审程序,让恶意、不诚信的人获得非法的诉讼利益,同样我们也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此致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审判长:双方有无新的意见?

原代:原告讲被告没有对于原告进行劝酒,但是不能免除对于原告在酒后照顾义务的存在,本案原因不明,性质不明,都不能免除六被告的义务,因为是六被告和原告饮酒之后导致的本案的恶果,被告只是把原告送到了原告的家路口,并没有送到家。

被代:共同饮酒的人对于原告的后果承担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原告的受伤原因存在众多的疑点,因此被告不应当承担此责任。

答辩意见和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

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答辩意见

原代:原告讲被告没有对于原告进行劝酒,但是不能免除对于原告在酒后照顾义务的存在,本案原因不明,性质不明,都不能免除六被告的义务,因为是六被告和原告饮酒之后导致的本案的恶果,被告只是把原告送到了原告的家路口,并没有送到家。

被代:共同饮酒的人对于原告的后果承担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原告的受伤原因存在众多的疑点,因此被告不应当承担此责任。

答辩意见

答辩人xx省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住所地xx县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冉xx,主任。

因郑xx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郑xx本在云台乡利民村四组有砖木结构瓦房,1987年3月又向乡政府申请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兴建住房,乡政府认为该地段不是农房建设规划点,因此没有同意。

郑xx既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又未领取建房许可证,便擅自在承包耕地上兴建住房,是违反《xx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21条之规定的。

在施工期间、乡政府曾多次派人前往现场劝阻施工,并发出《关于郑八违章建筑通知书》,限期将正在兴建的房屋拆除还耕,但郑xx不予理睬,乡政府于1987年12月20日给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打了《关于对郑xx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

经我们调查核实,认为郑xx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

为此,我们依据该法第四十五条关于“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千1988年9月2日做出《关于拆除郑xx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处罚决定》。

郑xx以“建房是经群众讨论通过的”为由,不服土地管理行政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所谓“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请依法裁判。

证据:

一、xx乡政府《关于郑nx违章建筑通知书》一份;。

二、xx乡政府《关于郑xx强行占用良田熟地建房的处理报告》一份;。

三、本委员会《关于拆除郑xx非法占耕地所建住房的处罚决定》一份。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一份。

答辩人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盖章)。

xxxx年x月x日。

民事答辩书【二】。

答辩人: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

民族: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因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___一案,答辩如下: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份。

注:答辩理由应陈述起诉书中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问题,并列举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答辩意见和答辩状

所规定的行政诉讼案件范围。

1、被告对法条作了断章取义,请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一百零七条的全部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确认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示,公众有权查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发现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应当按照告知的时间、地点接受处理。

被告截取了第二款前一句话的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发现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被告把逗号擅自改成了句号。

法律法规怎么能随心所欲地擅自截取仅仅为了自己所用呢?告知仅仅是为了告知吗,告知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应当按照告知的时间、地点接受处理。”

2、被告已经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被告认为只有原告合法的货币财产100元人民币交到了被告那里才算做出了处罚,实际上,原告的车辆应当在5月验车,然而被告规定验车程序,必须先查违章(车辆的违法记录),有记录则不予验车。

由于这项违法纪录存在被告的数据库中,已经导致原告不能验车的结果,事实上,已经侵犯了原告合法验车的权利,不能验车原告的车辆就不能继续上路行驶。

这种处罚难道不是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吗?所以,这项行政处罚不仅仅是货币财产的侵权,而且已经实施了对原告物权的侵权,这种侵权已经发生在原告身上。

原告请求法院的诉求不是撤销被告向原告邮寄告知书的邮寄行为,而是请求法院认定该项具体行政处罚行为无效,停止被告已经对原告构成的侵权,并且给予撤销。

3、原告的起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行政诉讼案件范围。

本诉符合第十一条第(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第(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被告不设道路尾号限行交通标志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是违反北京市地方性法规的行为。

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及时增设交通信号的义务,这种义务决定了原告所谓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结果、并对原告构成了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

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通行需要,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

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贺xx。

离婚起诉状答辩范文

答辩人:王xx,男,汉族,生于19xx年x月x日,住xx市xx区xx路x号。

因原告李xx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原告诉状中称双方性格不和不是事实。

我与原告2006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2009年才登记结婚,,在生活上相互关心,精神上相互鼓励,夫妻感情一直非常好。

2、原告诉状中所称的房屋和理发店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予以分割。

3、原告说我们2014年就开始分居不是事实。

原告最后离家出走是在2015年阴历8月份,之前我们并没有分居,虽然被告之前离家了一段时间,但也是为了生活,为了家庭在外打工,打工期间也经常回家。

4、原告所说我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也是不实的。

夫妻之间有矛盾是很正常的,有时争吵的时候互相推搡一下都是在所难免的,如果这都上升到家庭暴力实在是言过其实,因为法律认定家庭暴力有两个条件:一是持续性,寄经常性习惯性的施暴;二是严重性,即要构成轻伤。但是我与原告之间根本没有达到这种程度。

当然,我在这里也并不是要推脱什么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与原告都是再婚,都曾经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所以我对现在婚姻特别的珍视,。我有幸与原告走到一起成为夫妻,我倍感珍惜,婚后我们生育了两个孩子,双方有了感情的结晶,我们的家庭生活更加和睦、美满。

以上可以看出,我与原告是经过充分了解后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已经建立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并育有子女。

我与原告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希望原告考虑到我们的夫妻感情,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审慎处理我们的婚姻关系。

生活像大海一样,不会一直风平浪静,夫妻之间有些磕磕绊绊总是在所难免,但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解决,多一些包容,多一些相互理解,矛盾总会解决的,。我作为丈夫及父亲,也希望能与妻子与孩子能朝夕相处,我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我不想再重复这样的不幸,。

原告现在经常在外地打工不在家,我们难免会少一些沟通和交流,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如果原告长期在外打工,就不利于照顾家庭和孩子,希望你可以回到家里,我们一边照顾家庭,一边在家共同经营理发店。。

我一直对我们的以后的美好生活充满希望,,给孩子创造一个轻松、良好的健康成长生活环境,撤回这次离婚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王xx。

2019年4月1日。

民事答辩及反诉状

民事反诉状是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就原告人起诉的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适用同一诉讼程序与原告人的起诉合并审理、并追究原告人相应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人针对原告人提出反诉是被告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目的在于就原告人起诉的同一事实阐述原告人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请求人民法院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并与原告的诉讼作为同一诉讼案件合并审理,进而追究原告人应负的民事责任。因此,民事反诉状是被告人指控原告人的书面依据,也是人民法院对原告人的本诉、被告人的反诉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合并审理的基础。

二、格式、内容、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民事反诉状的格式和写作内容与民事起诉状相同。

在写作时,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民事反诉状中反诉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反诉不能成立。

第二,民事反诉状中提出的`反诉请求必须与原告人的本诉具有关连性,即应基于同一事实和同一争议内容。与此同时,应以证据证明反诉请求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对抗本诉中的诉讼请求。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人就××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

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反诉人:×××。

附:

一、本反诉状副本份;

二、证据材料份。

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轻工部××食品添加剂应用技术推广站。地址:×××市东大街139号。

法定代表人:王××,××食品添加剂应用推广站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省××市××食品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街325号。

法定代表人:李××,××食品有限公司经理。

反诉请求:

1.被反诉人应承担本合同纠纷的违约责任,处以违约金23212元。

2.被反诉人应承担其调走货物由反诉人支付的保管费、运输费、卸车费共计2386元。反诉人认为:欠债还款乃天经地义之理,但上述货款未能及时兑付的原因却是由被反诉人先行违约造成的,货物种类与合同约定不符,包装标准也与合同规定不符,加之质量低劣,已属严重违约,反诉人为了顾全大局,始终未采用法律手段,但被反诉人却认为反诉人软弱可欺,径先起诉。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反诉人:轻工部××食品添加剂应用推广站。

19××年×月×日。

附:

来源: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答辩状与答辩意见

被答辩人:丁yy。

答辩人因丁yy诉长沙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案号:(20xx)岳劳仲字第xx号案件]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答辩人一贯严格依法履行劳动用工义务,包括与所有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依法发放工资等。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自始订有书面劳动合同,不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3、被答辩人向答辩人要求赔偿金,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

(1)、2013年1月1日至5月14日,被答辩人迟到、早退和旷工次数达44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动纪律,答辩人可以将其单方辞退。

这是答辩人提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之一。

(2)、由于被答辩人工作能力欠缺,答辩人苦口婆心多次找其谈话,希望被答辩人能够改进工作,但是即使给予被答辩人许多时间和机会,被答辩人工作能力仍未得提高,所带保安队伍表现差强人意。

这是答辩人提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之二。

(3)、被答辩人提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被答辩人隔天工作一天后开始旷工,未办理交接手续。

该一系列的行为,表明被答辩人同意并接受被答辩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提议,所以,本案不具备赔偿的前提。

因被答辩人作为保安队长不称职,所以,20xx年5月14日,答辩人向被答辩人发出书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其实,在解除合同一事上,答辩人已经做到仁至义尽,并非突然提出被答辩人工作能力有问题,因为答辩人曾多次向被答辩人提出要求改善其工作;对于答辩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提议,被答辩人如果认为其能够胜任保安队长一职,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主张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但被答辩人一直没有向答辩人或司法机关表示想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而是在答辩人协商解除的通知(5月14日)送达后,被答辩人隔日继续工作一天(5月16日)后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情况下旷工、离职。

被答辩人不辞而别的行为,其实就是被答辩人以行为表示其同意终止劳动合同。

4、被答辩人不具备领取失业金条件,因为:

一是并非答辩人单方辞退;

二是被答辩人只为答辩人工作四个半月;

三是被答辩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不满一年;

四是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和失业登记手续。

所以,被答辩人不可能会有失业金损失。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请求依法驳回被答辩人全部仲裁请求。

此致

长沙市岳麓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长沙xx物业公司。

20xx年月日。

相关范文推荐
  • 10-27 专业自然灾害培训心得(模板12篇)
    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听讲座、参加讨论,还要积极思考并写下自己的培训心得。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一些培训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县教育局及公安局组织了全市
  • 10-27 精选十项规定心得体会范文(18篇)
    心得体会的总结既是对过去工作和学习经验的梳理和总结,也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来的工作和学习。这些心得体会范文不仅涵盖了各个领域和行业,还有一些普遍适用的经验和教训,
  • 10-27 最新欢送会主持词开场白和结束语(模板16篇)
    主持词的表达方式可以采用幽默、激励、引用名人名言等手法,以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作上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 10-27 专业访谈校友心得总结(通用15篇)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反思并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小编整理了一些精选的心得体会范文,方便大家作为写作参考。从古至今,人们一直关注
  • 10-27 精选联战联训心得体会(通用14篇)
    写心得体会是一个对过去进行回顾和总结的过程,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记录成长,还可以激发我们更进一步的动力。以下是一些值得学习和参考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
  • 10-27 精选餐饮服务工作计划及目标范文(14篇)
    工作计划范文是对工作计划的书面描述,它包括了工作目标、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等内容,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执行工作任务。这是一份来自领导者的工作计划范文,让我们一起来
  • 10-27 最热办公室工作体会与收获(通用14篇)
    工作体会是在工作岗位上的经验总结和心得体会,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和职业发展。在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学习是进步的源泉。只有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在工作中不断
  • 10-27 优质银行员工案件防控心得体会(模板14篇)
    通过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找到改进的方法。接下来,小编将分享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经过层层筛选,我加入了中国邮政
  • 10-27 最新红领巾的心得体会(汇总14篇)
    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问题,从而提高我们的学习和工作能力。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几个成功人士的心得体会故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激励。
  • 10-27 2023年经管员工作总结(汇总15篇)
    月工作总结是对自己工作态度和能力的一种自我反省和总结。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些许启示和新思路。在忙忙碌碌中送走了20xx年,在20x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