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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1篇)

时间:2023-10-27 05:47:15 作者:雨中梧2023年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1篇)

公司需要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进行决策和监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启发。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和落实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二:保证公司运作、资金资产、人员在生产中时刻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第一:新员工入职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由人事行政部主导,用人部门配合,培训时间为2天。

第二: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三: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培训由人事行政部主导,用人部门配合,培训时间为1天。

第四: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五:人事行政部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六: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

第七: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公司运营管理部和人事行政部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八: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主题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一: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选举公司各模块关键员工成立“安全小组”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员安全的管理监督。

1、人员的安全培训。

2、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3、人员安全问题隐患的整改。

(二)运营管理部负责日常生产运作的安全管理监督。

2、运作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3、运作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财务部负责公司资产资金的安全管理监督。

1、应收、应付账款的安全管控。

2、公司固定资产、残值、存货、物资资产的检查管理。

3、财务安全隐患的整改。

(四)由组织发展部成立的安全小组负责公司各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整改。

1、人员安全。

2、资金资产安全。

3、消防安全。

4、运输安全。

5、仓储安全。

6、信息安全。

第二: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物流公司仓储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仓储各项操作行为,确保装卸、搬运、码放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作业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仓储操作整个作业过程。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范。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物流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1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用车应设《用车记录狈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5.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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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仓储各项操作行为,确保装卸、搬运、码放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作业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仓储操作整个作业过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物流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维护国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国际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汽车运输协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相关国家间的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国际道路运输,包括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

第三条 国际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平等互利、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原则。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五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二)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四)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从事旅客运输的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第七条 拟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四)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七)国际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应当提交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的上岗资格证等。

第八条已取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定期国际旅客运输班线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二)拟新增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三)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营运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四)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第九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决定予以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不能直接颁发经营证件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或者《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决定书》。在出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经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应当注明班线起讫地、线路、停靠站点以及班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许可的,应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向交通部备案。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申请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非边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请人拟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该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与运输线路拟通过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交通部决定。交通部按照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并由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第九条第二款、第五款的规定颁发许可证件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一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购置运输车辆。购置的车辆和已有的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拟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二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申请人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许可文件到外事、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等部门办理有关运输车辆、人员的出入境手续。

第十三条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许可申请。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在180日内履行被许可的事项。有正当理由在180日内未经营或者停业时间超过180日的,应当告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 外国道路运输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向交通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二)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商业登记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明或营业注册副本;

(三)由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四)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和常驻人员的简历及照片。

提交的外文资料需同时附中文翻译件。

第十六条交通部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外国道路运输企业出具并送达《外国(境外)运输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许可决定书》,同时通知外国(境外)运输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不予许可的,应当出具并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十七条 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由起讫地、途经地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交通部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

第十八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口岸通过,进入对方国家境内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班次及停靠站点运行。

第十九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在中国境内运输,应当具有本国的车辆登记牌照、登记证件。驾驶人员应当持有与其驾驶的车辆类别相符的本国或国际驾驶证件。

第二十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标明本国的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规定的《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式样,负责《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印制、发放、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二十一条 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外国运输车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以及载质量的规定。

我国与外国签署有关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以及载质量具体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应当使用《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行车路单》。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应当使用《国际道路货物运单》。

第二十三条进入我国境内运载不可解体大型物件的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超限的,应当遵守我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输。

第二十四条 进入我国境内运输危险货物的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我国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经营。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应当在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或者按照运输合同商定的地点装卸货物。运输车辆,要按照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停靠站(场)停放。

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物或者招揽旅客。

第二十六条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并定期进行运输车辆维护和检测。

第二十七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境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价格,按边境口岸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与相关国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按边境口岸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执行。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价格,由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自行确定。

第二十九条 对进出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外国运输车辆的费收,应当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有关协定执行。

第四章 行车许可证管理

第三十条 国际道路运输实行行车许可证制度。

行车许可证是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相关国家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时行驶的通行凭证。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进出相关国家,应当持有相关国家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外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进出我国,应当持有我国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我国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分为《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在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一般货物运输经营的外国经营者,使用《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在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外国经营者,应当向拟通过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商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外国经营者的运输车辆发放《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式样,由交通部与相关国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商定。边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商定的式样,负责行车许可证的统一印制,并负责与相关国家交换。

交换过来的相关国家《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由边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向拟通过边境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领《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实行一车一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

运输车辆为半挂汽车列车、全挂汽车列车时,仅向牵引车发放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禁止伪造、变造、倒卖、转让、出租《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口岸地包括口岸查验现场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xx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标识牌;在口岸查验现场悬挂“中国运输管理”的标识,并实行统一的国际道路运输查验签章。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六条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口岸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二)记录、统计出入口岸的车辆、旅客、货物运输量以及《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定期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三)监督检查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活动;

(四)协调出入口岸运输车辆的通关事宜。

第三十七条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接受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非法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输的;

(二)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三)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

第四十二条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道路旅客、货物运输有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或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的;

(三)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源或招揽旅客的;

(四)未按规定的运输线路、站点、班次、停靠站(场)运行的;

(五)未标明本国《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未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常驻代表机构的,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规定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国际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收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从业资格证、《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等许可证件的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2. 装运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市区和城镇时,事前要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准运证,申请行车路线和时间,运输途中不得随便停车。

3. 运送试剂或科研用少量急需的化学危险物品,可按铁路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输。

4. 运输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除执行铁路、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必须是专用车、船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载工具,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 禁止没有安全设施或不符合要求的车、船装运化学危险物品。

(三) 遇水易燃的化学危险物品及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和小木船承运。

(四)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押运人员。押运工作必须由工作责任心强,经过省级化工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押运证的人担任。

(五) 对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检查: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槽(罐)车准用证并外观检查运输工具合乎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处理后方可发货,否则发生问题,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物流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我公司各驾驶员能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提高了驾驶员的荣辱观,完善了驾驶员的自身素质,使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管理工作。

行政部现管理大小各类车辆15部,其中小轿车9部,班车4部,洒水车1部,小面包一部。车辆型号较多,给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为了消除各种外部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车辆费用审核管理。车辆费用主要包括油费、维修费、保养费、过路费、年审费用及其他费用等。对于各项申报费用进行详细审核、落实,确认无误后进行签批,确保各项费用的合理支出。

2、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班车管理制度;制作各项管理电子表格;安装车辆管理软件。对各类车辆的具体使用及运行情况进行登记,包括派车管理;用油管理;日常检查、保养、维护;车辆年检、保险管理;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等。

3、定期加强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司机学习《道路安全法》、《20xx年新交通法各项规定》及本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司机的安全意识。

4、要求司机疲劳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不开英雄车。平常对车辆勤检查、勤保养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车辆不带病上路;司机不带情绪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5、严格执行车辆派车审批制度和节假日期间车辆使用制度,禁止公车私用。

6、对车辆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解决,如集中讨论各项问题,共同提出解决办法等。

三、存在问题。

在近半年的车辆管理工作中,虽然能较为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由于特定原因,车辆没有定期养护,造成车辆损坏,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

2、个别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开快车,车辆行驶曾出现事故的苗头。

3、没有对所有车辆及时年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车辆的各种费用同比去年有所增加,除正常的开支外,部分是人为造成的。

四、20xx年的工作计划。

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今年的工作重点还是从车辆的行车安全上着手,紧紧围绕安全行车这个主题抓好其他各项工作,做到以安全出效益,效益促发展,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以人为本,从管人、管车入手,吸取经验教训,避免行车事故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2、严格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只有以制度管人,才能使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3、继续搞好车辆管理工作,管好每个环节,降本增效,开源节流,使车辆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物流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二)车辆的行驶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三)车辆的停放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四)机动车装载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m,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五)非机动车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m,(六)驾驶人员管理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的相关制度推荐:

个体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物流信息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董事、股东、联盟单位和合作伙伴的权力、义务和利益关系,使公司朝着持续、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按照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管理。股东、公司员工、联盟伙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公司常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按时召开,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由公司管理机构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和审查工作进度,解决公司重大发展问题。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时,应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公司董事应带头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有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由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应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神圣职责,如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由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公司根据情况设立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市场部、增值业务部、公共关系部等。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公司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第七条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股东和联盟伙伴服务的观念,全心全意为股东、加盟伙伴服务,不给股东和联盟伙伴增麻烦、添负担。

第八条公司工作人员到股东、联盟伙伴处不准搞吃、拿、卡、要,如有违犯,股东、联盟伙伴有权拒绝并可举报到公司,对违纪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公司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严格按公司章程、制度办事。讲究工作方法,保守公司秘密,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维护全体股东及联盟伙伴利益,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节约开支。

第十条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到股东或联盟伙伴处,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应股东或联盟伙伴邀请前往,则费用由邀请者负责。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因公需应酬,要报告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章公司开支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管理人员应本着开源节流、量入为出的原则,为公司及股东着想,努力增加收入,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1、公司董事开会,每人每天费用150元,其中餐费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来往乘火车,乘坐比火车标准高的交通工具,需经董事长批准。

2、公司因公邀请股东来公司研究工作的,由公司负责其食宿与交通费用,食宿标准与董事开会相同。

3、股东本人要求来公司办事的,其本人及随行人员费用自理。

4、公司来客户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用,超出公司规定的,谁支出谁个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5、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实行费用包干,超出部分自负。

第六章公司网站后台管理权限

第十三条各地、市、县代理网站后台的开启,由市场部提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启。

第十四条股东和联盟单位管理后台的关闭,必须由市场部作市场报告并提前15天通知当事人,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交由市场部执行。

第七章公司保密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股东及联盟伙伴应保守公司机密,如故意向竞争对手提供本公司机密,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不能越级以各种借口通过一点通客户端界面上发布,宣传公司的各项业务、公告宣传工作。

第八章监事会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监事要切实履行职责,向股东负责,及时向股东报告公司情况。监事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提前委托他人行使职责。

第九章股东、联盟伙伴行为准则

第十八条股东、联盟伙伴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履行有关义务,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公司有义务通知其限期改正。

第十九条对违反公司章程与其它网站合作或拒绝信息联网合作的股东和联盟伙伴,市场部应先做好回归工作;对拒不合作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其经营的市场由公司市场部做好手续后,另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合作经营;如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对拒绝执行者,公司可建议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股份,取消其股东资格。

第二十条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跨地区经营侵害其他股东和联盟伙伴利益。如有侵害,其他股东和联盟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举报,公司核实后,对被侵害的单位赔偿的标准按5000元/户执行,如果拒绝赔偿则关闭后台、取消经营资格。

第二十一条股东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的统一和团结,有事情要通过组织解决,不得向公司和全体股东提供虚假情况,制造混乱和恐慌。如有上述行为,公司应立即加以制止和解决,解决不成时应立即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在一周内做出解决方案,供公司实施。

第二十二条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国网公司”正常有序的发展,对“跑马圈地”(只要地区而不能很好发展用户)的现象要坚决取缔,无论是股东或联盟伙伴,提出某地区有“跑马圈地”的现象,由公司派员前往调查了解情况,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决定具体经营方案。在每年的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汇报。

第二十三条股东、联盟伙伴发展网员后有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及时交纳全国物流信息网运营费用,对不交运营费用的股东,由市场部通知其在一个月内补交,超过一个月仍不交者,视为放弃所辖地区市场经营权,公司依法保留其股东资格,但所辖地区市场将由市场部另安排经营者经营。

第十章股东权益

第二十四条公司依法保护股东利益,使其投资增值,同时股东应依法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网站后台将设董事会信箱,供股东反映情况用。

第二十六条公司如因决策失误或违反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给股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股东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公司行政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就信息被盗用,资源被窃或被转发信息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声明,并做好原始记录,包括拍照、录像、公证等。

第二十八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事务,对全公司的备品进行分配、保管、登记造册,一年检查两次,要做到帐物相符,如有差错,由当事人负经济责任;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考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视同仁,月末提交考勤报表,对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等分别按规定执行,如报表不实,对责任人予以不实工资的五倍罚款。

第十二章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财务工作是公司经营活动重要环节,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会计法》,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负责核算,监督控制,要做好财务分析,并在年初提出预算方案,年终决算书面报告。

第三十条财会人员要认真制定年度管理费用使用计划。制定收入回款计划,确保资金周转。

第三十一条做好固定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物资稽核,每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经总经理批准后,做好帐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要加强支票的管理,准确掌握银行存款金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罚款由会计个人负责。

第三十三条清算内外部经济往来事宜,核实清理债权债务,对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催收,清债。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否则,因此产生长期积压,呆死帐等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做好股东股金的登记造册,由财会设专人管理,按照章程规定,制定股东年终分红方案。

第三十五条会计要做到财务手续健全,帐目清楚,做到日清月结,票帐相符,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完整性。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真实、准确,按时上报。

第三十六条按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费。

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要按章程规定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查询,实行财务民主。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收支款制度,库存现金不准超银行规定限额。

第三十九条出纳员现金出现差错,丢失完全由自己赔偿。

第四十条公司所有日常开支,由总经理与股东代表副总经理共同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一条公司重大开支与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

第四十四条本管理制度如有修改和补充需经股东大会通过。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根据国家《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和《天津市公路运输行业行车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各级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安全技术部是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安全技术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布置和检查各运输单位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

5、负责机动车的技术检验、鉴定和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企业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6、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第四条 配备专职安全员,主持单位日常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3、处理单位交通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结案

工作,同时做好事故车辆的估价、预算和索赔工作;

5、协助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6、办理单位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第五条 安全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同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第六条 运输单位配备专职车管员,主持日常车辆机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5、协助安全员办理车辆年审、事故处理及其他安全生产业务;

6、办理单位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车管及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第七条 车管员应具备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懂得汽车驾驶技术,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和修理技术,有独立判断和排除汽车一般故障的技术和现场处理能力,并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第八条 公司对安全员和车管员要进行有计划的培训,通过自培或选送代培等渠道,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同时根据他们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授于一定的工作权利和给予一定的岗位津贴。

第三章 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第九条 公司建立各级正副行政领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技术部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属下各运输单位(车队)经理(车队长)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副经理(副队长)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安全员、车管员为所在工作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责任人。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运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抓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条 属下各运输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实行全方位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党、政、工、青、妇等部门的议事日程,齐抓共管。

第十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属下运输单位要运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制度,推广行车先进经验和表彰好人好事,教育员工遵章守法,自觉做好安全行车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个运输单位(车队)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安全生产会议及组织两次安全学习,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学习内容:(1)学习交通法规,提高安全观念;(2)总结行车工作,交流安全经验;(3)分析事故案例,查找事故苗头;(4)检查安全漏洞,制定防范措施;(5)宣传安全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手续。

第十三条 实行车辆承包经营的单位,必须把安全考核指标纳入承包合同,并要加强对承包者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对承包车的技术管理工作,不得以包代管,以罚代教。

第十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各运输单位(车队)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及各项原始资料的建档登记情况。各运输单位(车队)均应建立领导值班制度,设立安全值班日记和原始资料记录台帐或档案。

第十五条 各运输单位(车队)应根据季节变化和运输工作实际,组织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如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春运安全竞赛、安全知识和优质服务竞赛等,并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报送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

第四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六条 雇佣或接收调入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驾驶技术考核合格才能办理雇用和调入手续。

第十七条 持有汽车驾驶执照未从事过职业驾驶工作的员工,因工作需要调到车队驾驶车辆时,必须经过驾驶技术考核合格才能安排驾驶车辆。

第十八条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员工及新调入或雇佣的机动车驾驶员,均须到公司安全技术部填表登记建立驾驶档案。驾驶关系在外单位的,应在登记后一个月内转入本公司。

第十九条 调离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在调离后三个月内办妥驾驶关系过户手续。否则,公司不予办理年审签章,其违章肇事亦与公司无关。

第二十条 被雇佣的临时驾驶员,在报到上班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按规定缴交合同和安全押金,并由用工单位做好上岗前教育培训工作,否则不安排驾车。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二、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三、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四、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五、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经验,掌握行车规律,努力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六、旅行车队工作程序,做好车辆交接-班工作。

七、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安全行车规定,切实做到“十坚持”、“九不准”。

十坚持:

1、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

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

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

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车;

6、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

7、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

8、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

9、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

10、坚持顾客至上,不开缺德车。

九不准:

1、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和玩耍;

2、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

3、不准超速和超载;

4、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

5、不准驾驶技术状况不良和驾驶纪录不符的车辆;

6、不准饮酒后开车;

7、不准动用单位车辆私带学徒学车;

8、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9、不准装运走私物品和无边防证人员进入边防区。

第二十三条 各运输单位(车队)要经常了解和掌握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和精神状态,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注意劳逸结合,适度安排出车,防止疲劳驾驶。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驾驶员在行车工作中发生刮擦、碰撞、碾压、翻复、失火或其他过失,造成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00元以上者均记案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本单位,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六条 车属单位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会同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 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单位及公司安全技术部备案。书面检查要求将肇事日期、时间、所驾车辆号牌、行使路线、出事地点、经过、后果(含人、畜伤亡和车、物损失情况)及本人对事故的认识、教训、今后措施详细写清楚。

第二十八条 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广大驾驶员,肇事单位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没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过;没有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及订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在安全会上深刻检查使广大驾驶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训不放过。同时,其驾驶执照由所在单位安全员收缴保管, 待后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肇事驾驶员,肇事单位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本制度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驾驶肇事,其事故处理一律应报公司安全技术部核准。

第三十条 事故结案后,肇事单位应将事故结案书影印一份报送安全技术部存案。同时事故结案书正本及索赔单位应汇总、整理交由有关经办人员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奖罚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司属下各运输单位(车队)必须建立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从到本单位驾车之日起按时准确地记录驾驶员安全行车里程、违章、肇事及表彰、奖励等情况,作为其本人今后晋级任职及参加各类评奖的有效依据。

第三十二条 对下列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外应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1、本公司职业驾驶员每月安全行车二十天以上,每季六十天以上无大小事故,并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及安全会议者,奖励六十元;全年安全行车二百四十天以上无大小事故及无会议缺席情况,奖励一百元。

率均不超过公司下达的指标之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二百元。

3、在年终总结评比中被评为公司安全先进单位(或集体)的车队,车队长、安全员、车管员、调度员每人奖励二百元;被评为公司安全先进的个人,每人奖励二百元。

4、在每季度车辆安全技术检查评比中,保养质量达九十分以上的车辆,奖励主管司机五十元;连续四个季度均达到九十分以上者,年终加奖一百元。

第三十三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员,根据其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下列规定标准给予停止驾驶工作、取消个人累计安全里程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1、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负同等以上责任,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五千公里安全里程。

2、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五至十天,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六千公里至一万公里安全里程;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十至三十天,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一万至六万公里安全里程。

3、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负一定、次要责任,停驾一至三个月,赔偿10%至20%经济损失,取消二十万至三十万公里安全里程(属死亡事故,取消三十万至五十万公里)负同等以上责任,停驾三个月以上,赔偿30%至40%经济损失,取消全部安全里程,货运事故损失赔偿限额,同等责任以下最高不超过一千元,主要责任以上最高不超过二千元。

4、特大事故:凡负有责任的,停驾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上述事故赔偿总额最高不得超过二千元(租赁承包除外)。驾驶员肇事扣证期间,由车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做杂工,并按工种及表现发给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辅助工资(即福利补贴),同时发给出勤生活补贴,标准为每天3至5元(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安排装卸的,则按装卸班组的计酬办法计发工资。

第三十四条 驾驶员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每宗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或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驾驶资格。是职工者另行安排工作,是临时工者给予解雇处理。

第三十五条 其他违章处罚:

1、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每次罚款二十元;累计三次不参加学习,除按规定罚款外,停止驾驶工作一个月;累计五次以上,停止驾驶工作三个月,是临时工者给予解雇处理。

2、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肇事办班学习,除责成补课外,每次罚款五十元;重犯者加倍处罚。

3、违反“九不准”一至六项其中一项,以及不按规定装载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或发现乘客带有上述物品上车时不予劝阻或在执行吊装作业期间不戴安全帽,处予一百元以下罚款。

4、私自动用单位车辆带学徒学车或将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证人员加时,经查获:货车每次罚款300元;的士每次罚款100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 是临时工的给予解雇处理,并充公其合同及安全押金。若造成事故,其一起经济损失概由驾驶员负责。

5、私自动用营运车辆装运走私物品或无证人员进入边防区,造成车辆被扣留者,除罚款由司机自负外,并按车类台班计赔损失。造成车辆被没收者,则按价赔偿。

6、非工作需要和未经单位领导同意私自动用营运车辆办私事,或在运输途中无故驶离托运路段运私货,经查获,其行驶里程双倍计收运费。私吞之运费则十倍处罚。若造成车辆损坏或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赔偿。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警部门及本单位处理,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涉到单位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加倍追究。

8、驾驶员在行车中因违章驾驶或无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路费证、入城证、保险证等,其被查获的违章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有关条例如与政府部门颁发的法令、规定不符,应及时进行修改。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1.1物流管理目的。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1.2物流管理范围。本规定包括产成品入库、销售、外协加工、采购物资入库、材料领用出库的相关管理。

1.3物流管理的要求。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物流物品运营流程。

2.1.1产成品的入库。

产品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车间核算员填写“产成品入库单”,要求把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工时等填写齐全,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检验部门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合格证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于手续不全或单据填写不完整,不允许物资入库。

(1)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工时一律按技术部提供的标准填写。

(2)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2.1.2产成品出库。

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产品发货程序: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

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

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

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2.2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续由生产部协助受托加工单位办理,并负责委托加工材料的收回。

2.2.1委托加工材料出库。

应填领料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料单位、时间、材料类别、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领料人、发料人、批准人签字。

领料单一式三份,仓库、财务、受托加工单位各一份。

领料人持领料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2.2.2委托加工材料完工入库。

入库程序同材料入库程序相同,按入库数量减少委托加工材料数量。

仓库办理入库时,应核对原出库数量,完工返回入库的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属加工报废或者丢失的应填“委托加工赔偿清单”交受托单位签字确认后,随同发票和入库单、受托加工单位所持原出库时的领料单,返财务部。委托加工的成品入库价格应为:加工费加材料费,要求分别注明加工费、材料费,加工费按委托加工协议价格办理。

委托加工材料要求当月返回,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年终全部收回,若外协未完工而不能收回,应致函对方予以确认。

2.3公司经营物资。

2.3.1采购物资入库。

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员填制并经检验员盖章后的外购物资验收通知单核对实物,根据购货发票填写入库单,要求分清类别,内容完整,准确无误。

无采购发票的物资可根据同类物资的账面价格或市场价格(采购员提供)办理估价入库,并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入库”,交采购员一份。开回发票后,先开红票冲原暂估,注明“冲×年×月×日暂估”,再办理正式入库。

2.3.2采购物资出库。

生产物资由领料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成套领用,注明用途,认真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或生产部长签字批准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料。

主要材料钢材的领用。在仓库不能存放的情况下,需存放生产现场的,由车间代保管,购进后由仓库保管员协同领用车间核算员共同验收数量,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车间核算员按入库数量同时办理出库,月末将未用材料办理假退料手续,并填制“月份主要材料领用明细”报表。仓库每月对车间未用材料退库进行核对,无误后开据下月1日领料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对外销售的材料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业务员填写的收发清单,按账面价格填写领料单。用于售后服务的材料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2.4考核办法。

2.4.1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单》后入库的,每次考核10元。

2.4.2产品及材料《出库单》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5元。

2.4.3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50元。

2.4.4售后服务发出的产品,旧产品当月未返回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第2个月仍未追回的考核产品原值。

2.4.5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1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超过2个月的停发工资。

2.4.6委托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4.7产品出厂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2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

3.4电话轻拿轻放,来电保证三声之内接听;接听电话报工号,明确责任;通话时间控制在五分钟内。

3.5称呼客户为先生或女士;拨打电话时,问候对方并做自我介绍。

3.8提高服务意识,工作时间保证岗位有人接听电话,休息前将未回复事项转交相关人员。

3.9对于不确定的问题先记录,确定后及时回复客户;对于之前答错的问题要主动回复客户并致歉。

3.10对于不能解答的其他部门的问题,告诉客户相关部门电话或先记录随后转给相关部门解决。

4.1从事运输管理的发运员应熟悉商品性质和运输要求,提前编制客户的发运计划,针对客户的不同发货地址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及货运公司。

4.2对于新建门店或首次订货客户,根据出库地址、品种及数量选择发货路线。

4.3在商品运输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按包装图示要求正确装运、并采取专用胶带、防雨膜等措施,以保证商品安全与包装整洁。

4.4商品备好货后,要当天给予发运,不能滞留于仓库。

4.5每天电话通知经销商所有发货信息,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监督和掌握发货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6掌握发运时限,力争货物三天到货,(除偏远地区外),每天对发出货物进行跟踪,对不能按期到货的货物跟进并及时解决,尽快避免晚点问题的出现。

4.7每月对超期客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加以整改,总结并上报主管领导。

4.8对于运输中出现的破损、短少,会按签订的合同内容与货运方进行赔付,并及时给与客户补发货物。

4.9对于特殊原因造成客户欠货产品及时告知客户,货到第一时间发放。

4.10定期、及时发放公司宣传资料如健康报、海报、福字等,根据市场部提供的名单明细,合理选择发放路线,货到后不晚于次日发放。

5.1.1凡售出的因经营问题的退换货,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由客户填写《调换货申请表》并提供当时所订产品的销售出库单传真交与市场部审批,批准后转物流部并通知经销商寄回产品,物流部会根据客户退回产品及相关流程进行调换货处理。

5.1.3未接到申请单或相关批件,验收员或保管员不得擅自接受退货商品。

5.1.4销售退回的商品,一律要发给公司总部仓库统一处理,经验收员清点数量后,详细填写“销货退回验收单”。

5.1.5对销后退回的商品,物流部根据相关审批表及时进行核对并转交票据部办理挽票手续,商品应单独存放于退货商品库(区),应有明显的退货商品标志。

5.1.6退回退品库商品应按采购商品的进货验收标准逐一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商品应入合格品库(区),对判定不合格商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库(区)内,并定期对不合格商品进行处理。

5.2.1所购进物资经质量验收发现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有破损、文字模糊不清、缺少文字内容等不规范情况,应出具《物资拒收报告单》由生产部与物资供货单位联系后,办理退货手续。

5.2.2保管员接到《物资拒收报告单》立即将商品移入退货库(区)。

5.2.3物资采购进货部门,接到《物资拒收报告单》报经理签字后,凭《物资购进退出通知单》到仓库提货,并通知储运部门办理退货手续。

第三章附则。

6.1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修正权属董事会,并授权物流部负责解释。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2、叉车作业时,要有人协助指挥的同时,在旁进行装卸作业的人员要时刻注意躲避;

4、装卸工当班期间休息时不要过于靠近码放较高的货垛或存放安全性差的货物旁边。

5、登高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高空坠落和货物砸头。

1、根据物资的性能、形状、作业环境选择适用的工具和采用正确的装卸工艺;

2、做好机械与机械之间、机械与人力之间的配合工作,安全作业;

4、作业完毕要做到“大清”。

1、根据货物的包装和性质不同而选配合的工具托盘等;

2、装车时要平稳牢固,四方整齐,点数清楚;

3、装车时工人不少于2人。

1、采用合适的工索具(铁担钩、桶钩);

2、起吊前,应用手扶住钩子,待完全吃紧松手,稳起稳吊稳落;

3、卸装时要自上而下,不得从底层抽装,桶口视要求确定朝上或卧装;

4、装车不少于2人。

2、严禁烟火,杜绝各类火种,严禁铁器撞击,穿钉鞋,防止摩擦起火;

5、装车工不少于2人,视作业情况进行轮换,安全员要根据实际到场监督;

8、作业结束后,应做好清理工作,不能残留酸、碱、油质或危险物质。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对物流过程进行控制,规定库房内物资出入库、物资保管、物资管理的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完好无损的最终产品。

使用于公司物流管理中各项工作,并规范各项工作,适用于产品的接收、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每个环节的控制。

3.1职责。

3.1.1物流部经理负责公司物流管理,对物资的接收、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全过程负责。

3.1.2物流部主管负责公司库房原材料、零件、成品的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负责库存物资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库房的“6s”工作。

3.1.3物流部仓管员负责库房内物资的收发、搬运、定置定位、先进先出、“6s”工作。

3.1.4生管人员按照业务部下发的交货期和车间的实际日产能编制生产计划排程表,建立一个不断完善的生产计划保证体系,负责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公司的在制品的控制、统计和分析。

3.1.5资材采购人员负责按生产需求计划,编制小批量、多批次的供应采购计划。负责对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的统计和分析。

3.2工作内容。

3.2.1接收。

3.2.1.1仓管员拿到供应厂家的《送货单》后,首先与资材下发的《订购单》上的内容明细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则立即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并暂停验收;同时对照资材下发的《收货通知单》确认是否超期送货。严禁无单收货。

3.2.1.2经审查无误后,仓管员须自己主动找栈板,不得要求厂商到仓库或车间到处乱找。之后要求厂商卸货,要求每一料件包装必须粘贴“进货单”标识,特殊料件要求“挂卡”标识,如没有标识,应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进行解决,并暂停验收,且不得入库。供应厂家卸货时要求把料件包装“粘贴标识或挂卡的一面”朝外且显目,以便于辨认、查看。

3.2.1.3仓管员在点收前应及时将《送货单》上的内容与料件包装标识上标注的内容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则立即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并暂停验收。对《进货单》上填写内容不全的,不得点收不得入库,厂商填写完整后,方可进行正常的点手工作。

3.2.1.4如出现同一规格不同定单号的料件整体包装,没有分开包装,仓管员将立即通知采购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暂停验收。但分包后存放于整箱内除外。

3.2.1.5供应厂家《送货单》上的填写内容如出现字迹模糊不清、数字难以辨认时,要求送货人员重新改过并签字确认。仓管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

3.2.1.6对以上手续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常的点收工作,验收工作的标准是:。

(a)进料为整袋、整捆、整扎、整箱等散装料件时,抽点比率为5%:。

(b)进料为小件物品须用称量工具测数时,抽点比率为10%:。

(c)进料为容易点收的物品如纸箱和数量较少的料件,抽点比率为100%。

3.2.1.8根据实点数量在((送货单))上填写实收数量及入库单日期并签名确认。严禁“实收数量”栏由厂商填写。若实点数量出现缺少情况时,应立即要求相关采购人员在((进仓单))上签名确认,以便采购及时跟踪补进。

3.2.1.9((送货单))上有跟改内容,必须将所有联次同时跟改,不得在单张或缺联上跟改。

3.2.1.10若出现有送货明细而无相应实物料件时,应在((送货单))上的实收数量栏填写0,不得将送货明细划掉,同时仓库开出((延款通知单)),要求采购在其上面签名确认,将供应商当月与我司发生的全部应收帐款延迟1个月支付,交与财务。但在点收前收到采购书面告知供应商有交货数量明细而无实物料件通知时情况除外。

3.2.11对生产车间急需的料件,急料到货经品管判定合格后,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生产车间领用,不得延迟。

3.2.2搬运。

3.2.2.1在整个公司里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用人工或适当的搬运设备进行搬运。对于用铲车和吊装设备进行搬运的人员,应指定专人进行操作,应持相关操作证书。

3.2.2.2在搬运过程中不准超出搬运设备的额定载货。

3.2.2.3被搬运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如有规定使用的工位器具,按规定的工位器具合理存放,要求有一定的仿护措施,搬运时需要平稳,防止撞击,挤压,磕碰,变形以及其他原因毁坏。

3.2.2.4被搬运的产品须按规定进行堆放,并要求摆放整齐。

3.2.2.5搬运,交付过程中的产品必须附有产品标示,没有标示的产品不得搬运,交付。

3.2.2.6在搬运过程中因撞击,挤压,磕碰,变形以及其他原因毁坏而产生的不合格品,须及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2.3储存。

3.2.3.1料件入库前,仓管员要严格检查每一包装上粘贴的产品标示是否齐全,若有丢失,损坏或内容不清的,则重新跟换,并粘贴产品的包装两端。

3.2.3.2及时将进入库房的料件进行整理摆放,摆放的要求是按类别进行定位摆放,不同的类别不得混放,同一规格的料件必须集中摆放且不得有间隙,但同一类别不同规格的料件存放必须有间隙,间隙的距离在6厘米以上,存放的标准是上轻下重,上小下大。

3.2.3.3入库的料件必须存放在栈板上或料架上,不得将料件直接放置于地面上,以防止受潮,变质。

3.2.3.4料件存放标示必须朝外,以便于辨认,查找。

3.2.3.5存放最终要做到存放合理,存取方便,摆放有序,并保持消防通道和运输通道的畅通。

3.2.3.6料件存放完毕后,应及时在((进仓单))上登记储位号。

3.2.3.7当天经品管判定合格的料件必须在当天及时入库,不得托到晚上集中入库或第二天。

3.2.3.8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入库或转移应存放在规定的储存场所或库房内,存放屈货位或货架必须编号,并记录在手工台帐中。

3.2.3.9储存场所和。

仓库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保持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安全环境。

3.2.3.10凡经验收合格入库的原材料,产成品必须有可追溯性的标示和记录。要及时建账,建卡,进行计算机管理,定置摆放,做到帐,物,卡一致。并按先进先出法原则进行发料。

3.2.3.11仓库里的物质按要求妥善保管,摆放整齐,标示清楚,定期检查储存情况,根据不同要求,采取防锈,通风,降温,保养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后属超过规定储存(或有效)期的产品,应隔离存放,对超过存放期的库存物资,应及时通知品管检验,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品质。

3.2.3.12物流主管应负责库存物资的管理,组织月末库存物质的盘点工作,做好统计工作并编制成((月末盘点报表)),对出现盈亏情况,须及时办理盈亏处理手续。

3.2.3.13对属于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的物料,则不准入库,并对此物料进行隔离存放,并加以标示,具体操作流程参考((不合格品退回控制程序))。

3.2.3.14产品储存应严格按照包装上的要求所示进行堆放,不准超高,若包装上无明确规定,一般不得超过iso规定的高度,以保证物资安全。

3.2.4包装。

3.2.4.1资材科须要求供应厂家对提供的产品能用纸箱进行包装的必须用纸箱进行包装,且要求纸箱规格,大小一致,每箱包装数量一致(零头除外不)。

3.2.4.2产成品必须按产品图纸的包装要求采购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3.2.4.3按包装工艺进行包装和检验。

3.2.5记账。

3.2.5.1对当天判定合格入库和发出的料件在当天登记入账,包括正常料件的进出,车间退料,不合格退回,今日事,今日毕。

3.2.5.2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主要有:编号,订单号,机型,品名,规格及型号,颜色,数量,供应商名称等。

3.2.5.3登记的数据必须真实,每笔业务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原始单据相验证,每一次的收料,发料和退料或报废后必须有相应的原始单据,不得在收料,发料和退料或报废后没有相应的原始单据凭证。

3.2.5.4书写要规范,做到字迹工整,数字清晰,页面整洁,不得在上面直接涂划,如需涂改,应在原数字上划两条平行线,在原数字旁边重新填写正确的数字。

3.2.5.5保证帐,物相符。

3.2.5.6对当天登记入账的单据必须在第二天十二点前交财务。

3.2.5.7仓管员严格保管好自己手中的所有单据,并及时归档,如有单据丢失不,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不得隐瞒不报。

3.2.6发料。

3.2.6.1根据生产计划排程表的按排,仓管员应提前三天进行备料,如发现缺料情况,应立即开锯((缺料通知单))交与部门主管,具体操作流程参照((缺料通知单作业流程))。

3.2.6.2发料要求数量准确,品名及规格型号无误。

3.2.6.3发料要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

3.2.6.4对于仓库发料给生产车间,数量须与车间领料员当面点清,并要求车间领料员在((发料单))上签字认可。

3.2.6.5其他部门领料,必须有其部门主管签字,并经相关采购人员认可方可发料。

3.2.6.6发料过程中,若发现料件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应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和部门主管。

3.2.6.7急料到货经品管判定合格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零用。

3.2.6.8发料时要认真仔细,不能造成所发物资破损,造成料件因质量原因而浪费。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发货管理,保证货物及时发出从而确保客户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发货审核:所有需发货的事项必须经一定的审批程序,严禁在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发出货物。公司发货审核程序:,即安排发货;如果客户选择的是货到付款,则由客服电话联系确认顾客购买意向后,即安排发货。出库单必须要由部门领导签字,持出库单到供应链领取货物。

第三条发货前物流员先打印出库单,找部门领导签字在到仓库领取货物。包装好商品,做好发货准备,最后联系快递公司取货。第四条货物数量额大的直接由总公司大仓库发货,打印出库单,找部门领导签字再传真给大仓库那边。备注好发货时间和客户地址,根据客户的轻重缓急联系快递公司,包装好商品,做好发货准备。

通知客户。

第五条临时缺货断货:由客服在24小时内(周日和节假日除外)通知客户缺货断货情况,建议客户购买其他款商品。

第六条物流跟踪:货物发出后由物流员跟踪快递配送情况,及时处理各项问题:

2)如果出现收货地址错误情况,则由客服联系顾客取得正确收货地址,并通知快递公司。

第七条发货统计、单据保存:订单完成之后,保留单据到财务处对账。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发货流程。

第一步审核订单:顾客付款或客服确认顾客购买意向后,信息员完成erp系统外部订单审核和订单送货单审核;第二步确认库存:库存有货则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仓库发货,缺货则通知客户临时缺货,等待调配或更换同类商品;第三步打印单据:

2、供应链发货:物流员凭网上订单通知供应商产品型号、款式,由相关部门直接发货给客户。

第四步快递跟踪:后勤员凭快递单号追踪快递配送情况,及时处理反馈各项问题;

第五步订单完成之后,信息员将所发货物统计好,并与财务部门对接好。

1、增强安全意识,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仓库的门窗、货物、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2、仓库是财物重地,非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停留,不允许代存私人物品,不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

3、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负责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仓库人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平时应做到勤抽查,勤核对,保证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如有盘盈盘亏,要提出书面材料,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5、产品入库,仓管员应认真核对,及时开具入库单,注明入库产品日期、名称、规格及数量,入库人员及仓管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名。

6、客户发货或公司领用样品时,仓管员应及时开据出库单,注明发往地、客户姓名、所发货的产品名称、数量,提货员及仓管员审核无误后签名。

8、仓库人员收到发货通知,应及时发货,如因缺货或其它原因不能发货,应立即告知办公室相关人员。

10、每月25日协助财务人员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及时将盘点结果上报办公室销售主管,销售主管可定期对库存数量进行抽查。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职责心,特定如下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思考,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只能由公司指定的驾驶员使用。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驾驶。特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违章扣200元,后果自负。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职责,重犯要从严处罚。

(4)所有进出码头的车辆应遵守码头的相关专业和制度,限速为20km/h。如果在工厂装卸,应遵守制造商的相关专业、制度或驾驶说明。第一次违反责任的,处以罚款,并出具复议书,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5)司机每一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状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索要小费、伙食、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应报公司处理并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状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务必立刻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必须如实反映司机报销过桥费的情况。不允许欺诈和虚假发票和收据。如有发现,应经核实后严格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礼貌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司机未及时卸货就将橱柜放在公司停车场的,将首次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严惩。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司机将拖车架或车厢放入工厂,未及时拉回的,将首次处以100元罚款,再犯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在规定时间内调整车厢或车厢,司机故意不及时调整的,第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夜间未经允许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如果在码头运输和集装箱装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车辆需要维修或集装箱装载时间过长,但未及时报告,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将首次处以50元罚款,犯重罪者将受到严惩。

(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如果在目的地装卸过程中未观察到机柜损坏情况,且未要求客户及时签收,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将首次处以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惩。

(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公司要求司机称重的,每次罚款50元。

(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安全驾驶系统。

(1)司机务必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不应在工作时间喝酒。严禁酒后驾车。他们开车时应该集中注意力。他们不应该在开车时推我或做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如因司机原因造成违章罚款,公司将报销以下条件的60%,其他条件不予报销。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止的时间在路上开车。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将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的地方。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在运输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全年实际表现,对安全驾驶的驾驶员设立安全驾驶奖励,年底对驾驶员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

奖励方法:

1)对未发生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与公司共同节约维修费用、全年努力工作的`驾驶员,包括因证件不全、超重、身高、体重超标等原因造成的事故,给予1000元奖励,并对违章行为处以罚款,货物的长度和宽度取决于公司的证书处理。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对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司机,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奖励100元。

(8)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职责,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职责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处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职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公司每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对负有次要责任的司机处以100元罚款,对负有相同责任的司机处以150元罚款,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司机处以200元罚款,对负有全部责任的司机处以300元罚款。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职责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公司每次事故损失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对驾驶员处以次要责任500元、同等责任1000元、主要责任2000元、全部责任3000元的罚款。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职责的罚款10000元,主要职责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如发生酒后驾驶事故,驾驶员应承担一切责任。

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职责。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对物流过程进行控制,规定库房内物资出入库、物资保管、物资管理的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完好无损的最终产品。

使用于公司物流管理中各项工作,并规范各项工作,适用于产品的接收、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每个环节的控制。

3.1职责。

3.1.1物流部经理负责公司物流管理,对物资的接收、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全过程负责。

3.1.2物流部主管负责公司库房原材料、零件、成品的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负责库存物资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库房的“6s”工作。

3.1.3物流部仓管员负责库房内物资的收发、搬运、定置定位、先进先出、“6s”工作。

3.1.4生管人员按照业务部下发的交货期和车间的实际日产能编制生产计划排程表,建立一个不断完善的生产计划保证体系,负责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公司的在制品的控制、统计和分析。

3.1.5资材采购人员负责按生产需求计划,编制小批量、多批次的供应采购计划。负责对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的统计和分析。

3.2工作内容。

3.2.1接收。

仓管员拿到供应厂家的《送货单》后,首先与资材下发的《订购单》上的内容明细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则立即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并暂停验收;同时对照资材下发的《收货通知单》确认是否超期送货。严禁无单收货。

经审查无误后,仓管员须自己主动找栈板,不得要求厂商到仓库或车间到处乱找。之后要求厂商卸货,要求每一料件包装必须粘贴“进货单”标识,特殊料件要求“挂卡”标识,如没有标识,应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进行解决,并暂停验收,且不得入库。供应厂家卸货时要求把料件包装“粘贴标识或挂卡的一面”朝外且显目,以便于辨认、查看。

仓管员在点收前应及时将《送货单》上的内容与料件包装标识上标注的内容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则立即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并暂停验收。对《进货单》上填写内容不全的,不得点收不得入库,厂商填写完整后,方可进行正常的点手工作。

如出现同一规格不同定单号的料件整体包装,没有分开包装,仓管员将立即通知采购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暂停验收。但分包后存放于整箱内除外。

供应厂家《送货单》上的填写内容如出现字迹模糊不清、数字难以辨认时,要求送货人员重新改过并签字确认。仓管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

对以上手续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常的点收工作,验收工作的标准是:。

(a)进料为整袋、整捆、整扎、整箱等散装料件时,抽点比率为5%:。

(b)进料为小件物品须用称量工具测数时,抽点比率为10%:。

(c)进料为容易点收的物品如纸箱和数量较少的料件,抽点比率为100%。

根据实点数量在((送货单))上填写实收数量及入库单日期并签名确认。严禁“实收数量”栏由厂商填写。若实点数量出现缺少情况时,应立即要求相关采购人员在((进仓单))上签名确认,以便采购及时跟踪补进。

((送货单))上有跟改内容,必须将所有联次同时跟改,不得在单张或缺联上跟改。

若出现有送货明细而无相应实物料件时,应在((送货单))上的实收数量栏填写0,不得将送货明细划掉,同时仓库开出((延款通知单)),要求采购在其上面签名确认,将供应商当月与我司发生的全部应收帐款延迟1个月支付,交与财务。但在点收前收到采购书面告知供应商有交货数量明细而无实物料件通知时情况除外。

3.2.11对生产车间急需的料件,急料到货经品管判定合格后,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生产车间领用,不得延迟。

3.2.2搬运。

在整个公司里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用人工或适当的搬运设备进行搬运。对于用铲车和吊装设备进行搬运的人员,应指定专人进行操作,应持相关操作证书。

在搬运过程中不准超出搬运设备的额定载货。

被搬运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如有规定使用的工位器具,按规定的工位器具合理存放,要求有一定的仿护措施,搬运时需要平稳,防止撞击,挤压,磕碰,变形以及其他原因毁坏。

被搬运的产品须按规定进行堆放,并要求摆放整齐。

搬运,交付过程中的产品必须附有产品标示,没有标示的产品不得搬运,交付。

在搬运过程中因撞击,挤压,磕碰,变形以及其他原因毁坏而产生的不合格品,须及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2.3储存。

料件入库前,仓管员要严格检查每一包装上粘贴的产品标示是否齐全,若有丢失,损坏或内容不清的,则重新跟换,并粘贴产品的包装两端。

及时将进入库房的料件进行整理摆放,摆放的要求是按类别进行定位摆放,不同的类别不得混放,同一规格的料件必须集中摆放且不得有间隙,但同一类别不同规格的料件存放必须有间隙,间隙的距离在6厘米以上,存放的标准是上轻下重,上小下大。

入库的料件必须存放在栈板上或料架上,不得将料件直接放置于地面上,以防止受潮,变质。

料件存放标示必须朝外,以便于辨认,查找。

存放最终要做到存放合理,存取方便,摆放有序,并保持消防通道和运输通道的畅通。

料件存放完毕后,应及时在((进仓单))上登记储位号。

当天经品管判定合格的料件必须在当天及时入库,不得托到晚上集中入库或第二天。

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入库或转移应存放在规定的储存场所或库房内,存放屈货位或货架必须编号,并记录在手工台帐中。

储存场所和。

仓库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保持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安全环境。

凡经验收合格入库的原材料,产成品必须有可追溯性的标示和记录。要及时建账,建卡,进行计算机管理,定置摆放,做到帐,物,卡一致。并按先进先出法原则进行发料。

仓库里的物质按要求妥善保管,摆放整齐,标示清楚,定期检查储存情况,根据不同要求,采取防锈,通风,降温,保养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后属超过规定储存(或有效)期的产品,应隔离存放,对超过存放期的库存物资,应及时通知品管检验,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品质。

物流主管应负责库存物资的管理,组织月末库存物质的盘点工作,做好统计工作并编制成((月末盘点报表)),对出现盈亏情况,须及时办理盈亏处理手续。

对属于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的物料,则不准入库,并对此物料进行隔离存放,并加以标示,具体操作流程参考((不合格品退回控制程序))。

产品储存应严格按照包装上的要求所示进行堆放,不准超高,若包装上无明确规定,一般不得超过iso规定的高度,以保证物资安全。

3.2.4包装。

资材科须要求供应厂家对提供的产品能用纸箱进行包装的必须用纸箱进行包装,且要求纸箱规格,大小一致,每箱包装数量一致(零头除外不)。

产成品必须按产品图纸的包装要求采购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按包装工艺进行包装和检验。

3.2.5记账。

对当天判定合格入库和发出的料件在当天登记入账,包括正常料件的进出,车间退料,不合格退回,今日事,今日毕。

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主要有:编号,订单号,机型,品名,规格及型号,颜色,数量,供应商名称等。

登记的数据必须真实,每笔业务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原始单据相验证,每一次的收料,发料和退料或报废后必须有相应的原始单据,不得在收料,发料和退料或报废后没有相应的原始单据凭证。

书写要规范,做到字迹工整,数字清晰,页面整洁,不得在上面直接涂划,如需涂改,应在原数字上划两条平行线,在原数字旁边重新填写正确的数字。

保证帐,物相符。

对当天登记入账的单据必须在第二天十二点前交财务。

仓管员严格保管好自己手中的所有单据,并及时归档,如有单据丢失不,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不得隐瞒不报。

3.2.6发料。

根据生产计划排程表的按排,仓管员应提前三天进行备料,如发现缺料情况,应立即开锯((缺料通知单))交与部门主管,具体操作流程参照((缺料通知单作业流程))。

发料要求数量准确,品名及规格型号无误。

发料要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

对于仓库发料给生产车间,数量须与车间领料员当面点清,并要求车间领料员在((发料单))上签字认可。

其他部门领料,必须有其部门主管签字,并经相关采购人员认可方可发料。

发料过程中,若发现料件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应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和部门主管。

急料到货经品管判定合格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零用。

发料时要认真仔细,不能造成所发物资破损,造成料件因质量原因而浪费。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的货物能得到正确、妥善的装卸、搬运、堆码与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形象,从装卸工的劳动纪律、作业流程乃至着装、言行、食宿等方面进行规范与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当班时间不得随便外出,擅离岗位,离开时要向组长打招呼,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6、严谨在车上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不得乱放个人物品,更不能放在货物上,不得乱吐口水,不准乱扔杂物与垃圾;

8、装卸工一律留短发,着装整洁,作业后要及时做好个人卫生,不准灰头土脸的;

10、装卸工作业轻拿轻放,不得抛掷、翻滚、脚踢、在地上拖拉货物等野蛮装卸动作;

12、协助好叉车司机及时、准确地叉货;

14、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认真吸取教训;

15、辞职者必须在半月前提出申请,否则扣除当月工资的20%。

以上规定自下文之日起试行,实施过程中及时报告,以便及时修订。

物流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 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物流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包括物流公司车队、行政部、员工、管理部等的绩效考核制度,还包含了物流公司绩效核管理制度、物流公司薪酬制度、物流公司考评等级等内容,是物流公司制定绩效考核制度的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

绩效考核 是公司为员工制定职业发展计划、调整员工薪酬待遇、提供相关的教育培训的人事信息和决策依据,同时,绩效考核也有利于公司将人事考核转化为一种管理过程,形成一个员工与公司双向沟通的平台,增进公司的管理效率,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包括产成品入库、销售、外协加工、采购物资入库、材料领用出库的相关管理。

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3.1产成品。

3.1.1产成品的入库。

产品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车间核算员填写“产成品入库单”,要求把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产汽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工时等填写齐全,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检验部门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合格证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于手续不全或单据填写不完整,不允许物资入库。

产品图号、产汽称、规格、工时一律按技术部提供的标准填写。

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3.1.2产成品出库。

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产品发货程序: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2托加工材料。

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续由生产部协助受托加工单位办理,并负责托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托加工材料出库。

应填领料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料单位、时间、材料类别、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领料人、发料人、批准人签字。

领料单一式三份,仓库、财务、受托加工单位各一份。

领料人持领料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3.2.2托加工材料完工入库。

入库程序同材料入库程序相同,同时按入库数量减少托加工材料数量,

仓库办理入库时,应核对原出库数量,完工返回入库的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属加工报废或者丢失的应填“托加工赔偿清单”交受托单位签字确认后,随同发票和入库单、受托加工单位所持原出库时的领料单,返财务部。

托加工的成品入库价格应为:加工费加材料费,要求分别注明加工费、材料费,加工费按托加工协议价格办理。

托加工材料要求当月返回,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年终全部收回,若外协未完工而不能收回,应致函对方予以确认。

3.3采购物资。

3.3.1采购物资入库。

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员填制并经检验员盖章后的外购物资验收通知单核对实物,根据购货发票填写入库单,要求分清类别,内容完整,准确无误。

无采购发票的物资可根据同类物资的账面价格或市场价格(采购员提供)办理估价入库,并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入库”,交采购员一份。开回发票后,先开红票冲原暂估,注明“冲×年×月×日暂估”,再办理正式入库。

3.3.2采购物资出库。

生产物资由领料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成套领用,注明用途,认真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或生产部长签字批准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料。

主要材料钢材的领用。在仓库不能存放的情况下,需存放生产现场的,由车间代保管,购进后由仓库保管员协同领用车间核算员共同验收数量,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车间核算员按入库数量同时办理出库,月末将未用材料办理假退料手续,并填制“月份主要材料领用明细”报表。仓库每月对车间未用材料退库进行核对,无误后开据下月1日领料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对外销售的材料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业务员填写的收发清单,按账面价格填写领料单。用于售后服务的材料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4.1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入库的,每次考核10元。

4.2产品及材料出库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50元。

4.4售后服务发出的产品,旧产品当月未返回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第2个月仍未追回的考核产品原值。

4.5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1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超过2个月的停发工资。

4.6托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7产品出厂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非法性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xx元,全责罚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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