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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范文(13篇)

时间:2023-10-24 20:42:20 作者:紫衣梦优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范文(13篇)

学期总结是评估学习效果与制定下学期学习计划的重要参考。精选的教师总结范文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教学进行了概括和回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萍商务字20xx78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了20xx年度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我局争取到位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共计42.25万元。其中,内贸专项资金30.95万元,外经贸专项资金11.3万元。其资金分别是20xx年家电以旧换新配套工作经费20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5.4万元,20xx年家政就业培训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2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配套工作经费0.5万元,20xx年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11.3万元。其中,家电、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至企业,企业按照规定已开支,其余资金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已开支。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这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区商务局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鸿局长担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这次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重点,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开展自查。

按照这次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向各股室下发检查工作通知,由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各股室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组织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三)现场检查。

由组长牵头,各副组长具体负责各自分管线上专项资金现场检查工作,以对照支出账目、实地走访企业的形式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

区财政暂时未将内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畴,而我局无内贸工作经费,内贸工作经费只有从内贸专项资金及局其它经费中调摆支出。

我局将严格执行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用好管好各项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为全区的商务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20xx]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国食用菌大会会务费。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3、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出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省级扶持我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资金105万元。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80万,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我县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彩票公积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积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活动,现将我县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情况汇报如下:

一、青少年宫用于开展各类活动经费32万元(包括活动耗材,学生专用材料,办公、培训、会议、聘请专家讲课、聘用人员工资等);用于能力提升,改造维修场馆及设备经费15万元,用于添置科技教室25万元、添置陶艺工艺教室装备8万元。总计投入80万元。另新的场馆要装修个配套各功能室预计将投入资金60万元,将申请县财政支持。

1、20xx年张村中学少年宫报刊杂志订阅:11064元。

2、文体器材采购:16059元。

3、宣传牌、制度牌:3500元。

4、教育电脑软件:3980元。

5、少年宫演出健美操和少数民族服装:4716元。

6、纸张笔墨及办公用品:4486元。

7、聘请音乐、舞蹈等辅导老师补助6195元。

(一)、器材采购:

1、德育类:35000元。

2、艺术类:55705元。

3、体育类:28920元。

4、其他器材类:23100元。

合计:142725元(此项正在招投标中)。

(二)、房屋修缮:

1、墙壁粉刷:1345平方米,8600元。

2、防盗门11扇,6600元。

3、铺设地板砖:467.5平方米,42075元。

以上资金共计105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我们严格按财务管理程序支出。分别在县会计核算中心和文明办设立专户,所有经费全部进入专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支出实行申请、审批、报账制,所有经费全部接受纪检、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不错花一分,把资金用到刀刃上。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改善了青少年的文化娱乐环境,培养了青少年的兴趣爱好,提高了青少年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我县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县监察局: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

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 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08-09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特此报告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省选派办工作计划,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按照“投向合理、产权明晰、安全可靠、效益明显”的要求,尽快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村级财力,解决村级组织经费紧张的难题。新街村第一书记杨丙刚到任后深入展开调研、积极筹划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新街村“两委”班子经过充分研讨,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具体如下:

一、背景分析。

新街村位于龙亢镇南部,南靠307省道,北邻涡河,交通便利。该村现有人口3932人,834户,耕地面积3212亩。主要以小麦和大豆轮种为主。种地和外出务工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由于地少人多,村民人均收入4000元左右,群众致富愿望迫切。村集体经济来源有限,基本靠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勉强维持正常的办公开支。经过调查研究,并结合该村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的历史背景,认为购买联合播种机可以缓解农忙时的工作压力,也可以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同时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当地致富能手,发展农机服务业,提高家庭收入,真正发挥“酵母”作用。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认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结合村情,以积极稳妥、逐步发展为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可靠,同时又能为村集体经济带来一定的收入。

二、投资必要性分析。

怀远县是农业大县,随着农业机械化的不断深入,农机的需求量。

十分大,农机十分短缺,每到农忙季节,就会出现机械紧张,群众着急,干部发愁。如果投资购买联合播种机,在原有的基础上推进农机作业合作社的形成,统一调配,协调作业,不但可以解决本村农忙农机短缺问题,还可以增加农民收入。

三、

市场分析:

目前每亩小麦、大豆播种价格在30-40元每亩,一台播种机每年有效播种面积为1800亩,去除燃油、维修及人员工资,年盈利在3万元左右。如果形成专业合作社经营方式盈利还将有所提高,投资具有风险低、效益高的特点,值得推行。

四、效益分析。

联合播种机购买后,除外出作业,增加收入外,作为村级股份项目主要能够帮助村在农忙时解决农机紧张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民损失,进而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还可以为村增加集体收入5000元。

五、项目概要。

新街村拟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由村委会出资5万元,李向阳出资2万元共同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承包给李向阳经营。农机购买后3年合同期内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经营权归李向阳所有。经协商,不论农机盈亏如何,李向阳都要每年付给村委会5000元分红资金,并保证本金在合作结束后归还村集体所有。另,李向阳在经营过程中应优先服务本村农户。

此项目投资少,见效快,能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好途径,每年为村里增加收入5000元;还可有效缓解新街村民夏播、秋种紧张的难题。

六、资金筹措。

利用上级组织部门下拨的5万元和李向阳出资的2万元购买联合播种机一台。

七、管理方式。

3年内联合播种机归村集体所有,李向阳负责经营,3年后李向阳将本金5万元交还给村委会,村委会将联合播种机的所有权转交给李向阳。有效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

八、投资期限。

初步拟定三年,到期后视情况逐步扩大投资规模。

九、项目运行情况。

此项目与2010年8月正式开始运行,截止2011年8月,李向阳已经向新街村缴纳租金5000元,并表示联合播种机运行良好,收益颇佳。李向阳再次向新街村承诺保证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按时向村里缴纳租金,三年期满后全额偿还本金。

新街村第一书记***。

2011年12月5日。

专项资金使用总结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扶持xx风情街项目又好又快发展,贵委于今年初向我司审批下拨了20xx年度服务业专项资金x万元整。截止目前,该项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现根据有关规定,将资金使用有关情况上报贵委。

(一)用于补贴xx风情街商家物业管理费部分x万元;

(二)用于补贴xx风情街商家装修费用部分x万元;

(三)用于整体宣传推广xx风情街广告费用部分x万元;

(四)用于组织xx风情街商家赴xx等地考察交流费用x万元。

(一)有力地促进了风情街商业氛围的快速形成。目前街区经营商家已经达到51家,商家经营情况良好,人气与日俱增,消费高峰期时,街区泊满车辆,甚至还排到外部道沿,预计20xx年经营产值可达8000万元以上。

(二)较好地改善了风情街景观。通过一部分资金的投用,街区道路绿化、休闲小品、道旗、霓虹灯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增强了开发企业和商家的信心。x万元资金虽有限,但充分体现了xx县对。

加快旅游服务产业发展,推进旅游项目建设的关心和重视,开发企业和商家也深受鼓舞。

本次服务业专项财政资金的下拨,对于扶持我司继续打造好蓬莱阁风情街起到了相当重要而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后,我公司还将在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产业的精神指导下,进一步加大项目投入力度,不断丰富街区休闲、旅游内涵,力争成为展示我县旅游新形象的亮丽窗口。

我司在专项财政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遵循了专款专用、高效透明的原则。

特此报告。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xx—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xx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xx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xx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xx年至20xx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xx]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xx]260号);核对后,20xx-20xx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xx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万元上交20xx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xx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xx—20xx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xx—20xx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xx]2号)精神,县民政局20xx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xx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xx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xx】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xx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xx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20xx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xx]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20xx]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xx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xx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xx年度以习财农[20xx]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xx--20xx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xx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xx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xx年12月底前未完成20xx—20xx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xx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xx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xx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xx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12]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1、20xx年专项资金: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xx年七月十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在肥料种类上,全市化肥种类主要有尿素(氮xx%)、磷酸二铵(氮xx%,磷xx%)、氯化钾(钾xx%)、硫酸钾(钾xx%)以及各种复合肥。施肥方式为底肥加追肥或起垄前一次性施入,根据肥料和作物种类不同,施用方式和施用量不同。

2、在肥料生产销售使用及价格上,目前全市年生产x万吨规模以上的企业xx家,主要生产掺混肥、复合肥,年生产销售xx万吨左右,经销企业xxxx家;在化肥用量上,全市玉米化肥亩用量平均xx公斤,水稻圆粒xx公斤,长粒xx公斤,大豆xx公斤;在价格上,根据xxxx年x月主流市场价格,每吨化肥价格约为磷酸二铵xxxx元,小颗粒尿素xxxx元,氯化钾xxxx元,硫酸钾xxxx元,复合肥(含量xx%,氯基)xxxx元,复合肥(含量xx%,硫基)xxxx元;玉米平均每亩xxx元,水稻圆粒xxx元,长粒xxx元,大豆xx元。

1、在农药种类上,我市农业生产主要使用杀虫(螨)剂、杀菌剂、除草剂、生长调节剂、杀鼠剂等,年用量月xxxx吨左右。

2、在农药生产经营上,全市有农药生产企业x家,经营主体xxxx家,年产xxx吨各类农药,销售额xxxx万元,全市农药年销售量xxxx吨左右。

3、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上,20xx年,全市实施玉米螟生物防治面积xxx.x万亩,万亩(万亩,万亩),水稻稻瘟病飞防作业面积xxx.x万亩;其中在全市两大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创建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内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面积xxxxxx亩,其中玉米螟生物防治面积xxxxxx亩,水稻二化螟性诱剂防治xxxxx亩(其中xxxxx亩由市财政补贴),利用植保无人机喷洒生物农药防治水稻稻瘟病xxxxx亩。

(三)存在的问题。

1、过量施用化肥。从上世纪xx年代以来,传统的农家肥施肥模式被施用化肥所代替,以氮、磷、钾、中微肥等多种肥料混合施用成为农民施肥的主要方式,且过量施肥现象严重,耕地的各种属性也随之发生了改变。以尿素为主的氮肥多年连续大量施用,造成土壤酸度提高,土壤理化指标发生较大改变,土壤中的钙、镁离子易出现淋溶引发土壤缺钙、镁现象,还易引起土壤固态铝活性增强而造成作物毒害;土壤中适酸性微生物大量产生,抵制其它微生物种群的生长,造成菌群比例失调;土壤的阳离子交换量下降,吸附肥料的能力下降,导致土壤中铵态氮挥发、硝化比例增加,引起氮肥浪费;化肥施用过多还易引起土壤交换性盐总量增加,发生次生盐渍化现象。出现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有机肥施用少,或根本不施用,无法克服单施化肥所造成的黑土地一些属性的改变。

2、农肥施用量少。随着禽畜养殖业向集约化方向发展,养殖户减少,分散养殖现象基本上消失,农肥数量少,同时积肥场地受限,造成农民购买和使用农家肥的数量受到了限制,一般优质农家肥主要使用在养殖户周边耕地或设施农业中,多数农户很少使用农家肥,导致化肥用量逐年增加。另外,受卫生、运输、价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民使用农家肥或有机肥的意愿不足,无法调动广大农民的使用积极性。

3、施肥方式落后。农民施肥还是处于经验和经销商推荐这两种施肥模式,不能够因土施肥、因地施肥、因作物生长习性施肥。施肥比例多年一个配方,配方比例与土壤养分和作物吸肥规律不匹配,导致作物各生长阶段所需养分的种类和数量不能得到及时供应,或者是过量供应导致养分浪费,造成耕地养分供应比例失调,黑土地质量下降。受肥料利用率低、肥料质量参差不齐、配方不合理、过量施肥等因素的影响,施入土壤中的肥料一部分被作物吸收外,剩余的肥料则不断地进行转化,如氮肥的气化、淋溶、硝化和反硝化,磷肥的富集和雨水的冲刷,钾肥的淋溶等都在影响着土壤的质量,另外,肥料矿石部分还含有一些有害物质也会在土壤中残留。施肥过多对土壤微生物、土壤结构、土壤理化指标有着很多负面影响。由于土壤中的耕层有机质每年不可避免地进行矿化和转化,有机碳(秸秆、农家肥)资源归还土壤的数量又较少,在过分依赖化肥种植的环境下,补充有机质数量有限。

4、药害问题时有发生。施入农田的农药,只有少量在作物上发生效用,大部分则残留在土壤中。近年来由于种植面积逐年增加,农药使用量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农业病虫害发生严重年份,在生物防治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必要时将采取化学农药进行防控,虽然在采取化学防控的同时会采取低毒低残留农药应对,但势必导致农药施用量,农药减量压力加大。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近几年来,xx区财政局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通过依法规范财政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现了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增强政府公共保障能力,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了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一)贯彻执行预算法律制度。一是根据预算法和省市关于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合理编制各年度区级财政收支计划,着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规定的重点支出需要。二是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实施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增加预算透明度,提高预算约束力,维护区人大审批监督预算的地位和权威。三是在预算编制和报送审批过程中,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区人大经工委报送预算等资料,并按财经委提出的初审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在配合做好预算初审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时间提交经区政府审议批准的预算草案报告及其他重要情况,努力为人代会审议预算草案提供相关资料。四是以规范超收安排和预算调整为重点,健全预算执行报告制度,协助区政府做好有关工作,认真按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按进度安排支出,依法对预算执行情况实施财政监督,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五是改进决算编报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决算进行审批监督。

(二)贯彻执行财政改革法律制度。一是贯彻执行部门预算制度。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推进部门预算改革,选择民政局、卫生局2个部门为年编制部门预算试点单位,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编制范围,试行综合预算,具体编制到类、款、项级预算科目,人员、公用经费细化到目级预算科目,专项资金核定到具体项目,使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二是贯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我区是在__年开始实行财政性资金支出由国库集中支付的,主要是把个人工资纳入国库集中直接支付,即改变个人工资经费逐月拨给单位的做法,由财政部门直接把个人工资划入工资卡,我区从__年12月起实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统发。三是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我区认真探索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去年完成4宗采购任务,平均节约率达17.4%,实现了对财政支出管理从分配到使用的全程监督和财政支出效益的最大化。四是贯彻执行财政管理信息化制度。全区已在各镇(办)成立了财政结算中心,对所属有经费补贴或由镇(办)直接管理的下属站、所、办和各行政村的财务收支活动,全部纳入财政结算中心集中管理,实行单位单独设账、分户核算、“非零户”的管理办法,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统一管理和核算。

二、完善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梅州市xx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八项制度,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资格管理制度;岗位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处理等情况的登记和存档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举报控告受理制度。上述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及执法责任工作的分工,做到行政行为主体、内容、形式均合法,且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二)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制定了《预算正常经费拨款审核程序》、《财政行政诉讼业务工作流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程序》等49项工作业务流程,对财政政策法规、会计、国有资产评估、财政票据等十大管理方面的业务工作各个环节的操作程序作了明文规定,全方位规范了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和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监督的业务操作程序。

(三)规范业务工作行为。制定了《xx区地方预算资金拨付管理规定》、《xx区财政预算外资金(含上级追加款)审批制度》,明确局内有关预算内外资金拨付的职责分工、拨付程序、拨付时间要求和经办股室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另外制定了有关政务管理、业务管理、部门管理、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五大方面17类共37项管理规定,基本做到了各项工作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规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是通过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健全预算初审制度、严格预算执行报告制度、改进决算编报工作,积极配合区人大做好预算审批监督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监督,对审计监督中提出的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认真研究并落实整改。三是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制定《xx区财政局信访工作办法》、《xx区财政局接待来访工作规范》,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一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及其配套措施,着重抓好建立岗位执法责任制及对各业务股室行政执法情况的考评工作。二是实行内审制度,制定了《梅州市xx区财政局财政性资金稽核暂行规定》,明确由内设财监法规股负责实施,对各股、所的财政性资金的拨付、业务经费收支和执行财会制度情况进行稽核,对大额资金、专项资金进行延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开展财政法制宣传,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质。

一是制定各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四五”法制宣传期间财政干部各年度学法重点内容、时间安排、学法形式。在学法内容上,认真按财政改革的进程和各阶段财政工作重点,确定各年度学法重点内容。二是局领导带头参加各类学法活动,重视用法律手段研究解决问题,推动财政工作规范化法制化。三是选派财政业务人员参加省、市、区举办的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重要规章制度,财政部门依法理财实务、财政改革与法制等专题培训班的学_,增强相关业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改进学法方法,结合财政案例,开展警示,提高对依法理财重要性的认识。五是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普法考试,扩大法律知识面。

专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非试点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货物、服务、工程的供应商及统发工资个人等)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用款计划。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季分月填报(即于12月、3月、6月、9月分别编制下季度的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其中纳入工资统发的'资金由区工资统发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

项目支出用款计划按照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分月填报。

预算外资金支出用款计划须按项目明细及实施进度在预算外收入上缴额度内编制。

政府采购项目在填报用款计划时要选择政府采购类别(立项、定点会议、定点货物)。

第十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填报用款计划,并上报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一条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审核基层单位用款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上报至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无基层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视同基层预算单位管理,填报审核用款计划之后直接上报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

第十二条区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审核并批复下达预算单位次月项目支出用款计划至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由区财政分别于12月25日、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审核并批复下达至一级预算单位。

第十三条一级预算单位接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后,须及时下达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十四条批复之后的用款计划原则上不做调整,因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预算单位上报调整申请至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由区财政局注销用款计划,预算单位重新上报调整后的用款计划。

第十五条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涉及预算指标发生追加的,预算单位提出指标调整申请,经审批后区财政局办理指标,系统自动生成用款计划并同时向一级预算单位批复。其中直接支付资金由基层预算单位按本办法第三章要求办理,授权支付资金由区财政批复用款计划后及时拨至一级预算单位账户。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指标追减或收回的,区财政局在系统中注销已批未支的用款计划后,相应调减预算单位指标,并向预算单位下达指标调整通知单。

第三章财政直接支付。

第一节工资统发。

第十六条基层预算单位于每月10日前向区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以下简称“收付中心”)上报工资统发电子数据和纸制的《工资统发明细表》(附件一)。单位上报数据由收付中心导入财政支付系统生成用款计划。

第十七条基层预算单位上报的工资数据经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系统生成《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二)。

第十八条代理银行根据区财政局提供工资数据将资金分解至个人账户,同时向预算单位出具《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附件三)、工资统发入账明细表和个人工资条。一级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工资统发入账通知书》和工资明细表等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十九条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人员增减情况,须每月将区组织部、编办、人事局的相关批件按规定程序上报收付中心作为调整预算的依据。

第二节政府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维护。立项采购供应商账户信息库由基层预算单位自行维护。

第二十一条基层预算单位在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额度内,根据实际支出进度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按照项目类别分别填报《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四)、《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五)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六),打印并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审核拨款。

第二十二条基层预算单位须在系统内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打印、签章;在系统内根据项目类别分别打印《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或《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各一式三份(基层预算单位、收付中心、供应商分别留存),并根据执行情况据实补充填写相关内容,与供应商共同签章后由基层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报收付中心。两者中的结算内容必须一致。

第二十三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附件七)。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二十四条基层预算单位上交自筹资金至政府采购专户时,须在支付系统中单独填列用款计划报收付中心,同时填写《资金证明》报区财政局各主管业务科室,经审批后,将款项和《资金证明》交至收付中心确认。基层预算单位使用自筹资金时,分别按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填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相应项目类别的《政府采购结算确认书》。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根据资金来源同比例分别返还区财政、预算单位,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六条以前年度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仍按原有流程操作。结算依据为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的《*区政府采购实物调拨单》、《*区会议类定点采购审批通知单》和《以前年度定点会议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八)、《以前年度定点货物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九)或《以前年度立项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确认书》(附件十)。

第三节其他直接支付。

第二十七条其他直接支付是指在部门预算中其支付方式为“其他直接支付”的项目支出。

第二十八条基层预算单位负责维护本单位其他直接支付资金收款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保证所填报的收款方账户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九条基层预算单位根据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在系统内填报《财政(其他)直接支付申请书》(附件十一),打印、签章后附相关合同、协议等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转收付中心拨款。

第三十条收付中心拨款后分别向一级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出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一级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原始凭证记账,基层预算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供应商出具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账。

第三十一条其他直接支付资金年终结账日为12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年终结账后区财政局与预算单位核实资金使用情况,已完工项目节资额收回区财政,未完工项目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四章财政授权支付。

第三十二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基本支出(公用定额、非工资统发资金)由区财政批复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后于每月26日前拨付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十三条非试点单位纳入财政授权支付的项目支出由基层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按实际进度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十二),打印、签章并附相关资料报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审核后,资金拨入一级预算单位账户,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及时转拨至基层预算单位。

第五章预算单位职责。

第三十四条一级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部门预算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审核、申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及时转拨所属基层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配合财政局对本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预算执行、资金申请与拨付和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指导、管理;及时与区财政局及所属基层单位核对账务等。

第三十五条基层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

负责按预算使用财政性资金,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按规定编制用款计划;负责根据不同的支付方式分别提出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资金使用申请,提供有关申请所需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与区财政局、主管部门核对账务等。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31条,自1月1日起执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市妇联对我校家长学校提供家长学校专项经费支持为5万元,该项专项经费结余1800元,家长学校专项经费合计51800元。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家长学校费用支出60300元,其中20全校家长委员会聘任大会暨研讨会议(全校讨论会,分年级讨论)项目支出2200元;六个年级家长学校分年级讲座(上下两个学期期中考试后)会场布置支出1200元;2013年9月开学全校家长委员会研讨工作会议(全校讨论会,分年级讨论)支出1600元;1月请全国心理健康讲师团成员**给全校非毕业班家长讲座支出专家补贴3000元;5月邀请**教授给初一初二家长作讲座支出专家补贴3000元;9月开学初租借**剧院邀请**教授、**校长、**主任给高一、初一家长讲座支付**教授支出专家补贴3000元,本校老师免费;11月邀请王玲教授给高一家长讲座支出专家补贴3000元,租借**剧院场地及其电费支出21000元;11月组织初中班主任和家长代表赴赴**六中召开初中德育研讨(其中主要内容之一是研究初中家校合作问题)支出22000元,家长学校费用支出不足的8500元由学校办公经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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