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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调研报告经费使用说明大全(14篇)

时间:2023-10-23 18:00:10 作者:文轩热门调研报告经费使用说明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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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在这次修订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继续摘录了工会与行政有关费用划分的相关规定,作为附件印发。

一、关于工会房屋、设备费用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5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2、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物资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妥善解决各级工会房屋、设备问题的通知》([79]财事字第426号工发总字[1979]162号):

产业公司工会和基层工会及其所属职工集体文化、福利事业所需房屋设备及其维修和水电取暖等费用,均由同级行政解决。

二、关于工会专职人员费用方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41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4、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工总财字〔1992〕19号):

工会脱产专职人员工资等列支问题。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支付工会委员会脱产专职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劳动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与所在单位行政管理人员有关经费的列支渠道相同。

5、财政部《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离、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的复函》([82]财企字第98号):

关于企业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离、退休费及退职生活费开支问题,应与企业职工一样,由企业行政方面负责支付,在营业外列支。

三、关于工会开展活动有关费用方面。

6、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解决劳动保护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工厅生字[1986]21号):

基层工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应在本单位的行政劳动保护经费中支付,不能在工会经费中开支。

7、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企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经费开支问题的函》[(80)劳护字18号]:

“凡企业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包括装备劳动保护教育室)所需经费,应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第四项规定,在企业劳动保护措施经费中开支”。

第四项的规定为: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电影片等。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8、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费用由谁担负的通知》[工财字(1981)29号]: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是整个企业的工作,其开支费用应由企业负担。

四、关于职工教育、疗休养活动费用方面。

9、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少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短期休养活动经费开支问题的通知》(工发财字[1982]100号):

组织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休养活动的往返路费、伙食补助费和床位费由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所在单位的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中列支;活动费、公杂费由组织活动的工会负担。

10、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疗养费用开支的复函》([82]财企字100号):

职工经批准到疗养所疗养的往返路费,属于因工负伤的,全部由企业报销;属于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五十公里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五十公里以外的,原则上由企业补助二分之一。职工在疗养所疗养期间的伙食费,可由企业适当给予补助,最多不得超过伙食费的二分之一,如因身体衰弱或经济确实困难负担不起伙食费的,可酌量提高其补助费,但不得超过伙食费的三分之二。

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20xx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20xx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2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20xx年至20xx年的情况看,特别是20xx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20xx年至20xx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40%;***公用经费平均增长35%;***公用经费平均增长16%;***公用经费平均增长22%;***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12%。

几年来,我区财政在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同时,也确保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尽财力可能为公检法司部门配备办公设备及各种必要的办案设施,提高了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20xx年还为公安局和检察院新建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性,为保障我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行政政法工作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20xx年至20xx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20xx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20xx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工作能力。

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工作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工作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自治州党委《关于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调研的通知》(巴党组发电〔20**〕76号)相关内容,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逐项报告如下:

一、乡镇、村、社区工作经费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具体建议。

现状:我市共有12个乡镇,59个行政村,5个国有农牧场,乡镇干部261人,村干部313名,乡镇五保户供养人数为99人,其中集中供养12人、分散供养82人。

1、乡镇经费安排3658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6352万元;基本支出2023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乡镇人头经费3500元/人,采暖费19元/平方,车辆经费3.6万元/辆,每个乡两辆车。

2、20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784万元,市级配套及补助资金为1600万元,共计2384万元。村干部报酬平均每人每年2.9万元;五保户平均每人每年6000元;妇代会经费每村1万元;团组织经费每村1万元;养老保险平均每人每年1500元;村级办公经费分别按照大村12万元、中村11万元、小村10万元的标准拨付。

3、年社区安排经费1855万元,社区办公经费按照大社区30万元、中社区25万元、小社区20万元的标准拨付。其中:人头经费2500元/人,采暖费19元/平方。

在此基础上,为每个村、社区党组织拨付了10万元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

存在问题:

1、自起,转移支付资金额就没有增加,已不适应基层工作经费需要,市级承担部分较多,压力较大。例如:我市村干部报酬820万元,村级运转经费649万元。

2、乡镇、村、社区维稳工作任务繁重,公用经费保障渠道单一,明显经费不足。

3、近两年基层阵地建设投入较大,建设项目较多,但后期维护费不足。

意见建议:

1、结合我市实际,提高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额度。

2、多元化乡镇公用经费保障渠道,各级财政共同投入,减轻市级财政压力。

3、建议自治区出台政策,自治区、自治州xx县市三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担村、社区阵地建设、村、社区党组织运行经费、村、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等经费,减轻县市财政压力。

二、“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好事让基层组织办”落实情况。

现状: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各项惠民政策、惠民项目均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各项惠民补贴均按照程序足额发放到位,按照上级要求,各项惠民补贴均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政策和项目均是由上级部门审批实施。

存在问题:

1、惠民政策落实的慢,基层干部自身对政策精神领会不到位;上级部门下达惠民项目往往来的慢,有的时候等项目要到年底才能确定下来,基层来不及实施完就要验收,甚至有的时候今年报的`项目,明年才能下来,一些急需的项目只能基层自己想办法先行开工。

2、涉农补贴资金量较大,补贴种类较多,资金安全存在隐患。

意见建议:

1、在政策公布前,先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让基层干部把政策吃准、把准。同时,适当简化惠民政策的审批程序,将部分审批权交由乡镇、村。加快惠民项目审批速度,项目文件和资金尽量在年初下达,给基层更多的时间组织实施。

2、建议将民政、村干部工资、草原补助、畜牧业发展补助等资金量较小的交由乡镇、村以现金形式发放,同时“一卡通”数据录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量较大的由“一卡通”发放,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的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基层干部各项补助落实情况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具体建议。

1、乡镇干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具体建议。

现状:乡镇干部基层补贴、业绩考核奖励金、“三个火线”等激励保障机制均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存在问题:乡镇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励效应不强,乡镇干部普遍还是希望调回城里工作。

意见建议:(1)加大对乡镇干部的激励保障,让乡镇干部各方面待遇明显优于市直部门,提高干部到乡镇、到基层去工作的积极性。(2)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享受警衔工资,几基层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勤务补助等从优措施。(3)提高组织干事的职级待遇和补贴,实现有地位、有作为,讲话有人听、工作推得动。

2、村、组、社区干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具体建议。

现状:(1)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考核报酬、村民小组长报酬、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考录乡镇公务员等村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均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2)积极落实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提享职级待遇政策,继提任新苑社区党委书记田雨润到副乡长职位后,高配社区党组织书记总数累计达到20个。(3)为1名勇斗歹徒的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办理入编手续。(4)推荐李美生、依马木艾山•热依木等7名基层干部群众公认的优秀村党支部书记、社区工作人员考录街道(乡镇)公务员,参加培训并通过公务员初任考试。(5)在州党委组织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293名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通过严格考试、政审等程序,转变为社区事业岗,即将实现同工同酬。(6)积极选派村、社区工作人员赴援疆省市培训,2014年选送31名优秀村、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赴河北沧州党校培训。(7)推荐64名优秀社区工作者参加新疆农业大学学历教育,市财政承担90%的学费,个人只承担10%。

存在问题:(1)村、组干部激励奖励机制吸引力尚不够大,不能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2)社区聘用制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相对较低,和实际劳动付出不对等。对男同志和高素质人才没有吸引力,服务居民和维护稳定工作受到一定影响。(3)受领导职数限制,社区提享职级待遇数量和速度明显放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受到制约。(4)党员发展指标逐年减少,社区工作人员入党积极性受到影响。(5)公务员指标少,门槛高,长期在社区一线默默无闻工作的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无法推荐考录。

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直言之,就是要逐步消除城乡差别,将基本公共服务覆盖于农村。我市要实现“314”总体部署,加快城乡统筹实验区建设,破解农村公共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十分迫切。

按照市局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我于10月22日至28日深入xx区铁锋乡的边远农村,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三进三同”党性作风实践锻炼活动。通过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生活、共同劳作、共谋发展思路,深切地感到广大农民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欠缺的无奈和迫切需要。

自xx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各地也相继取消了“三提五统”,基层组织运行经费问题随之凸显,成为制约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首要问题。

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职责,但没有明确确保其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根据第八条“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和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等规定,法律允许的资金渠道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提留,二是政府补助,三是接受政府委托而获得的经费资助,四是筹资。但是,在绝大部分地区,除乡镇政府可能给予有限的资助(铁锋乡每年给予每个村资助3000元)外,其他三个方面的规定基本属于虚设。

首先,绝大多数村社没有集体企业。由于效率和管理问题,曾经存在的集体企业要么通过摘“红帽子”而还原为私营企业,要么因为管理不善、破坏环境而改制或关闭。如我所驻的桐元村,先前曾经有一家小煤窑,在市政府关闭整顿小煤窑的过程中第一批被关闭。至于集体土地,牵涉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在拆迁中矛盾十分突出,村委会如要“染指”,势必导致稳定问题;其次除了大型公共工程外,一般的村社难以获得政府委托。即便获得委托,也只能是“一过性”的,难以持续。第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规定的筹资筹劳,只限于特定的公益事业,不能用于日常运作。

基层组织运行经费缺乏,首先导致基层组织公共服务。

功能弱化。我们在铁锋乡看到,一些先富起来的村虽然建起了居民新村,户户别墅,宽大敞亮,但周边垃圾遍地,水电气基础设施薄弱。据铁锋乡陶荣乡长介绍,铁锋民风淳朴,治安尚好。但在周边乡镇,相当一部分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黑恶势力和宗族势力强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风头一过,又有抬头的趋向。正气不昌,老百姓意见大。而导致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日常经费欠缺,基层组织可支配资源少。

运行经费缺乏,也迫使部分基层组织在国家的“三农”扶持资金上打主意,使国家转移支付的政策效应大打折扣。为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国家每年安排了巨额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改水改厕、水利设施和道桥建设、种养殖业扶持、扶贫济困等。这些资金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不仅不会考虑基层组织的运行成本,并且往往需要各级政府和村民拿出配套资金。而区乡财力有限,基层组织向村民筹资极为困难,只能在国家拨付的资金上做文章。因此,这些资金普遍在使用过程中被不同程度的挤占。据陶乡长估计,相当一部分资金根本没有用于项目,直接变成了基层组织的运行经费。

运行经费缺乏,也导致部分基层组织公共性弱化甚至异化。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自治组织,本属公权机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全体村民提供公共服务。而由于缺乏运行经费,村委会往往仰仗本村的“大户”、“望族”。如“新农合”制度规定村民参加“农合”,需每年缴费20元。由于医疗定价不合理,农民对“新农合”认同度不高,催缴成为村干部十分头疼的事。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只好想法筹款垫付。长此以往,村委会在发生纠纷或利益冲突时难以秉持公正,压抑弱势群体,成为乡村治安恶化、恶性案件上升重要原因。

如何破解农村基层组织经费匮缺的问题,关键在于完善制度。

我市于xx年7月1日实施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保留了“村提留”的表述,但随着“三提五统”被取消,这一制度名存实亡。解决基层组织运行经费问题,不能走回头路,不能恢复提留制度,但可以作必要的修改。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根据省总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我市工会坚持一手抓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建会、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一手抓全面提升建会质量、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25人以上企业法人单位1277家(包括规模以上企业251家),25人以下企业法人单位2770家。目前,全市基层工会委员会累计达到1404家[其中,独立工会1277家,区域性工会89家(涵盖企业法人单位1995家,行业性工会38家(涵盖企业法人单位775家)。职工50人以上开业5年的企业法人618家,建会596家。有政治安排和荣誉称号的经营者所在企业法人110家,建会110家。新社会组织418家,建会116家。

一、规范建会程序,提升建会质量。

我们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规范,积极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依照《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xx省企业工会条例》、《xx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标准》、《xx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权威法律法规,按要点、重点、难点进行收集整理、编辑简化,制作成为一个能统揽工会工作全局的“模块”,共分为四个部分:“两个普遍”、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困难帮扶,每一个“模块”里面又分为若干“模板”,因其具有“易学、易懂、易用、易行”的特色,就命名为:“四易工会模块”。今年我们结合实际,围绕经济建设,着重推行了“两个普遍”工作模块。

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建设,让企业、职工掌握建会和入会的可操作性,我们集中人力编印了“模块”建会手册。内容包括职工入会申请、企业建会申请、上级工会批复等24个模块。我们试图通过“模块”建会,使企业和职工认识到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和职工入会是法律要求,认知和了解工会的作用和地位,企业和职工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基层工会建设规范化。

具体而言,对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从申请建立工会到成立工会编辑制作了16个“模板”,分别是:《成立工会的程序》、《关于建立**公司工会组织及工会筹备组成员的请示报告》、《中国工会会员申请表》、《会员登记汇总表》、《关于召开**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工会第**届委员会工会候选人呈批表》、《基层工会第*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候选人呈批表》、《关于召开***公司工会成立大会的通知》、《***公司工会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议程》、《**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选票》、《**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候选人选票》、《**公司工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主持词》、《**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关于**公司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情况的报告》、《**工会选举结果公告》。

同时,为了做好“模块”推行工作,我们一方面重点培训,将“四易工会模块”印制成册,组织全市工会干部、协理员学习;另一方面开放下载,上传到《xx工会网》上和“xx工会群”里,确保了“模块”的“原汁原味”,也方便了基层使用。基层工会干部、协理员都说:用市总的“四·一工作法”,尤其是“四易工会模块”,确实只要“四个一”:一下载、一填空、一盖章、一归档,工作就完成了,省心、省事、省时、省力,真正是工会工作“入门级教程”。

二、落实会员“四权”、推进“三亮”。

为了全方位推进基层工会工作上档升级,我们还适时制定了《xx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对基层工会、企业工会、区域性会、行业工会分别进行考核验收。具体标准是“四查”:

一查“三亮”工程是否实行。根据鄂工办[]41号《关于在全省企业工会中普遍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行为”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周密部署安排。市总工会为300家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统一制作了胸牌,与50家规模企业面对面协商了工会委员会牌子规格、悬挂地点。督促企业工会于6月底进行了更新。企业工会的阵地建设上墙内容明确公示有企业工会组织网络图、工会主席职责、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二查工作制度是否上墙。查看是否有6个制度7个职责。6个制度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培训管理制度、培训制度、职工食堂管理制度,7个职责即:工会职责、工会组成人员组名单、工会主席职责、工会副主席职责、竞赛和劳保委员职责、女工委员职责、工会经审小组工作职责。

三查工作台帐是否建立。查看是否有会员花名册、所属企业基本信息、职工代表花名册、会员代表花名册、工会组织机构文件,是否有单独的基层工会工作台帐,是否有签订的集体合同和三个专项合同,是否建立困难职工(含单亲困难女职工)档案。

四查工会活动是否开展。查看是否开展了劳动竞赛、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比赛、合理化建议、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教育等活动,活动是否有文件、有记录、有总结。是否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是否有资料、有记录这;是否开展送温暖活动、帮扶活动和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这“四查”就是要求工会组织建立后要有牌子、有章子、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等;明确企业工会的阵地建设内容包括工会组织网络图、工会主席职责、职工代表名单、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我们还编印了企业工会工作台帐发到各个企业,指导企业开展工会工作,企业工会按工会建设、经济技术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维权机制建设、职工素质提升、工会资产等方面分类整理资料,建立工会工作完整档案。

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受到思想认识、组织体制、工作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当前建立健全镇办(街道)工会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个别镇办(街道)工会对工作缺乏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镇办(街道)工会的工作经费缺乏保障。镇办(街道)工会干部对经费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一是工作经费无来源。一方面,现行的工会经费管理体制中,镇办(街道)工会既没有地方工会管理和使用经费的权利,又没有基层工会经费的留成,处于地方与基层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的空白点。另一方面,镇办(街道)工会的工作经费主要靠镇办(街道)自身负担,且未纳入本级预算,没有稳定的工作经费来源,镇办(街道)工会基本靠“上级工会补一点、同级党政挤一点”开展工作,有的甚至连基本的办公经费都没有,影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3.基础设施差。部分镇办(街道)工会存在着办公场所狭小、办公设施简陋的问题。由于工作经费缺乏,软硬件设施跟不上,镇办(街道)工会难以帮助和指导社区(村)工会开展工作,致使“工作下沉、标准下降”,造成一些工作任务难以在基层落实。

4.工会工作人员流动性大,造成工作不连续。工会负责同志,往往是刚刚熟悉工会工作不久就调离工作岗位,新上任工会主任需要一段工作熟悉期,造成部分工作开展不顺利,县总工会在日常布置工作时需悉心讲解。

四、解决基层工会组织建设难点问题的建议。

加强镇办(街道)工会建设,是贯彻落实“两个普遍”,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当前,针对我市镇办(街道)总工会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镇办(街道)工会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破解当前镇办(街道)工会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只有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不断健全镇街一级工会组织网络体系,才能把更多的非公有制经济体制和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置于党的领导下,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2.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工作能力强且热爱工会工作的同志担任镇办(街道)工会主席,改变少数干部占位不谋事、在位不干事的现象。二是打破“有编制才能干事”的思维定势,选聘一批专职的镇办(街道)工会劳动保障协管员,充分发挥他们在镇办(街道)工会中的组织宣传员、工作指导员、信息联络员、利益协调员的作用。要加大镇办(街道)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镇办(街道)工会干部素质。

3.进一步规范镇办(街道)工会的工作职责。

要着眼于镇办(街道)工会工作的长远发展,确立镇办(街道)工会的机构设置、编制职数、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经费保障等一系列规范化标准,明确镇办(街道)工会的权利和责任,建立科学合理、运转高效的镇办(街道)工会工作体制,更好地发挥镇办(街道)工会的作用。

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xx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xx年至xx年的情况看,特别是xx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根据省总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我市工会坚持一手抓依法推进企业普遍建会、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一手抓全面提升建会质量、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全市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25人以上企业法人单位1277家(包括规模以上企业251家),25人以下企业法人单位2770家。目前,全市基层工会委员会累计达到1404家[其中,独立工会1277家,区域性工会89家(涵盖企业法人单位1995家,行业性工会38家(涵盖企业法人单位775家)。职工50人以上开业5年的企业法人618家,建会596家。有政治安排和荣誉称号的经营者所在企业法人110家,建会110家。新社会组织418家,建会116家。

基层运转经费调研报告范文

**乡地处**县北部,界于**、**、**诸县边陲,与岚下乡、埔上镇、**镇毗邻。全乡土地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10967人(其中:农业人口9964人),下辖10个行政村,28个自然村,57个村民小组,一个乡综合林场,一个国有林场。全乡有党员532人。2012年全乡村级组织总收入万元。

2012年,全乡村级总支出605万元。支出主要用于:(1)经营支出万元;(2)管理支出万元,包括办公费用万元,村干部报酬万元;(3)其他支出万元。

农业税减免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五保户供养、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支出。但有限的资金远远满足不了目前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需要。随着支付标准的提高;各项专项工程配套资金的支出;计划生育、特困救助、债务利息、达标整治、支农费用等项开支,村级组织必须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而"一事一议"筹款,每人每年有数量限制,且要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很难实行。

据调查,一是享受面大于转移支付范围。二是发放标准不一。三是误工报酬兑现难。村干部误工报酬打白条,高的欠款几万余元。

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意见;一是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培训、考试、宣传资料、档案建立等要求高、费用大,加之四项手术的手术外费用,计划生育的各项开支较大。二是报刊征订摊派较多,有的村征订种类多达十几种。三是村级组织难以实行"零招待"。现在,虽然账面看不到招待费支出项目,但已经随使用目的进入项目费用支出,无法做到"零招待"。

一是收入来源少。大部分村几乎没有什么集体经济收入,即使租赁发包耕地等,往往10年的承包费,不到两年就用完了。二是政策不配套。专项建设工程项目一旦开工,配套资金不落实,集体经济再困难,借款搞建设,工程完成了,债务上升了。三是贴钱做工作。如抗旱提水、放水、卫生创建等,工作要做好,费用收不上来,村里要贴钱。五保户补助钱自己花,生病住院、房屋修缮村里贴钱。四是引导农民致富,支持协会启动,也得投入资金,不求回报。

从调查情况看,不少村干部一方面感到工作压力明显加重,既要按时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任务,又要为全体村民办好实事,即使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也感觉"如履薄冰",经济实力较差的村更是感觉"苦不堪言",缺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加大村级组织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善村级办公条件,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研究出台债权清收办法,积极落实中央化解农村债务的政策,认真开展资产清理和债权债务核定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农村债务。特别是政府性债务,应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定年度化解计划,政府要将化解政府性债务作为一项硬指标来考核党政一把手,做村级债务化解的典范和榜样,促进全面完成村级化债工作。

乡政府到农村开展各项工作,应尽量减轻村负担,高效率高质量地指导各村完成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解决工作经费。特别是党在农村重大政策的落实,比如各项中心工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应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多方筹资解决难题。

根据实际情况,扬长避短,投资开发本地资源,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引资办企业,增加集体积累,壮大集体经济,缓解收支矛盾。积极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和项目发展,争取扶助资金,发展老百姓受益的产业和项目,引导农民走产业化道路,增加农民收入。村级开支坚持公平、公正、量入为出原则,历行节约,不举新债,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确保干部工资发放的基础上,压缩管理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做到收支平衡,力争略有节余。

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20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年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自2005年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鱼台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二)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基层运转经费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20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年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省、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二)办公经费一直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局机关基本运转仍无经费保障。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三)基层司法所基本无任何经费保障,司法所职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

自2005年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二、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地方财政困难,司法行政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

鱼台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二)司法行政系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得不到落实。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xxx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基层运转经费调研报告范文

按照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我镇严格按照中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防止“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我镇对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境、公车购置及一般性支出费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根据区、市、县有关规定,我镇成立了由政府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纪检室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对镇机关“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我镇20xx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全年预算公务车辆运行费用万元,1-3月实际支出万元,占全年预算比例16%,比去年同期下降。

经查,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整治中,我镇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其他服务对象调换、借用、租用车辆行为。

2、公款出国(境)。第一季度我镇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务接待费用。我镇20xx年第一季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为万元,1-3月实际支出元,比上年同期下降,其中日常公务接待支出万元,重大公务接待支出万元。

经查,我镇第一季度没有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也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4、会议、差旅、文件等一般性支出。我镇20xx年第一季度会议支出万元;日常费用支出万元,其中:通信费用支出万元,印刷费用支出万元(主要用于印刷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用水支出万元,用电支出万元。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为切实加强全镇“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费用支出,经镇党委会议同意,具体提出了以下几项“三公”经费管理措施。

一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合并的合并开,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二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三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四是加强用电、用水管理。对照明、电脑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用水。

五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防止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和贪腐现象。

六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经费保障调研报告精选_

1是2009年各月财政陆续拨付业务经费13.92万元,同年12月县财政拨付业务经费26.08万元,全年累计拨付业务经费40万元;2是办案业务经费40万元全部用于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及其他司法支出;3是县财政及时下达了转移支付资金,对业务经费不存在挤占挪用现象;4是做到了专款专用,发挥了基层司法业务的发展空间,收到了很好的工作效益。

三,对管理使用办案业务经费及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议将基层司法所的业务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使用。因为基层司法所肩负人民调解、两劳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其他基层司法行政等工作任务,而这些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经费,财政拨付的日常人头经费早已满足不了上述工作的多头开展需要。

2,我县司法局所辖10个乡(镇)司法所,2009年上级配备了10辆摩托车,但燃油问题始终无法得到解决。因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工资由局机关发放,行政编制隶属局机关,人员管理既属局机关管理领导同时又归属乡政府的统一协调指挥,司法所试行的是双重领导机制,但其业务经费乡政府一分不管,局机关只能从日常人头经费里挤出点经费补充司法所为业务开支所需的必要费用,但摩托车的燃油费始终得不到解决的办法,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业务拓展的空间。

3,基层司法所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办案业务经费应得到补充;其次,人民调解工作虽然“一案一补”得到县财政的支持已纳入部门预算,但其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运转经费还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建议进一步加强;最后,安置帮教工作亦应得到财力的支持,建议上级部门予以考虑。

4,普法宣传工作在基层开展力度因财力达不到当地总人口数的人均0.3元-0.5元的标准而使普法宣传在广大农村的普及力度受到限制。建议再加强普法经费的拨付力度。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通知下发后,全总10月28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47号)同时废止。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本通知下发后,全总月28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发〔2009〕47号)同时废止。

基层运转经费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盛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自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xx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xxx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有些地区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体制,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司法行政运行体制,已成为摆在司法行政机关面前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情况,近期,县司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我县的司法行政经费实际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从调查中可以看出,目前,县司法局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22人,县法援中心及县公证处两个,二级单位共有事业编制11人。全县辖11个乡(镇、街道),共有司法所11个(前为10个乡镇,10个司法所),全县共有司法行政专项编制43名。近年来经费保障的基本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之前,县司法局无论是办公经费还是业务专项经费均未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基本运转毫无保障。后,县财政逐步加大了对专项业务工作开展的支持,专项经费从的3万元增加到目前的23万元,每年均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在现有保障体制之下,相对有效的保证了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的开展。除县级财政加大支持外,中央、盛市政策性转移支付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中央装备款、办案经费、省财政配套资金、市财政司法所建设补贴资金等,一些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过去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完全无保障的情况。

受县财力制约,目前,县财政对我县司法行政机关的保障还仅仅是建立在基本业务开展的基础之上。多年来,司法行政机关基本办公经费从未列入财政预算,仅有的一点业务经费既要保障运转,又要办业务,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开支上时刻捉襟见肘,这直接导致了整体工作的运转困难。

自司法所收编上划以来,司法所纳入了县司法局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按照收编文件规定,收编后司法所人员的办公经费、福利等仍由乡镇政府负担。由于收编后人员管理与经费划拨脱钩以及乡镇政府财政困难,再加上部分基层领导在思想上有“重打轻防”的习惯性思维,忽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的潜在价值和不可替代作用,司法所运转所需经费从未列入乡镇财政预算。司法所日常开支只能靠临时向县司法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汇报来解决,事实上大部分得不到解决,极大的限制了司法所业务开展。诸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一些重点工作开展起来都十分困难。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司法行政机关保障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办公条件也得到日益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个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在鱼台司法行政系统仍未建立起来,影响了司法行政机关正常有效的运转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xx县地处山东、江苏两省交界处,工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农业的比重较大,县财政收入来源较为单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发展,因而绝大部分党政机关的办公经费都得不到保障。这是我县司法行政经费困难的根本原因。

财政部、司法部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国家基层xxx建设、提高基层执政能力的高度,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其他省份都已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落实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但山东省由于各方面原因,一直未将文件精神向下传达、贯彻和落实,文件棚架在了省一级,导致基层经费落实无依据,申请无办法。自起,我县政法机关中公、检、法三部门的公用经费均已落实了中央两部门的文件精神,唯有司法行政系统没有落实,给司法行政工作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这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关键原因。

对于司法行政重要业务工作的开展,上级党委政府是很重视的,因此,在安排部署相关业务工作开展时,都对经费保障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并出台了专门文件。如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方面都提出了经费保障的具体要求。但从我县情况看,这些文件精神落实状况不好。有的是落实标准低,有的方面多年来就一直没有落实。究其原因,有地方财政困难、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力度不大等因素,也有上级主管机关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的问题。上级主管部门只止步于文件发了,从未检查督促过文件的落实问题。这也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的重要原因。

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基层司法行政经费的保障就没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努力解决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改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条件,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为解决我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困难问题,结合鱼台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

建议盛市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尽快落实财政部、司法部《意见》精神,尽快制定落实我盛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我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实及施计划,切实满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经费需求,维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正常运转。

要充分发挥上级机关、人大、xxx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巩固xxx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的观念,认真抓好司法行政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全面落实。这不仅关系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的物质基础能否夯实,更关系到国家社会的长远发展。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保障标准要适应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随着地区财政能力的提高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以此保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各项经费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

对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的县(市区),中央,省市要加大支持力度。近年来,中央政法专款及省市配套资金的发放力度不断加大,但在发放办法上基本上是采取的平均主义,按照县市区人口多少来安排专款数量。这就造成了无经费困难的县市区也得到了扶持,而经费困难大的县市区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议下一步在专款安排上要向困难县市区倾斜,以此解决困难县市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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