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方案>精选采购方案和采购实施方案(案例18篇)

精选采购方案和采购实施方案(案例18篇)

时间:2023-10-23 10:37:49 作者:文轩精选采购方案和采购实施方案(案例18篇)

根据实际情况,选取适合的方法和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的效果。以下是一些行业领先企业的营销策划范文,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2014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的工作,特制订城沙一小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家委会主导采购):。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1、按2014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到监管,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英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14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货物采购实施方案精选

(三)责任人:谁采购谁负责。

(四)实施细则:

(1)公司所有办公用品与设备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采购与管理;

(5)领用人应爱护并妥善保管领用的办公物品,不得丢失和无故损坏,发现上述情况,将由领用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按所丢失或损失物品的净值计算。

(6)如领用的办公用品与用具不再使用,应立即办理归还手续,交由人事行政部保管。

(1)各地办事处所需办公用品与设备由所在办事处自行采购与管理;

(六)实施流程:

1、一次性采购不足300元物品的申购流程。

部门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与设备申请单》。

分别提交部门负责人与人事行政部初审。

行政部进行物品购置。

2、一次性采购满300元物品的申购流程。

部门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与设备申请单》。

分别提交部门负责人与人事行政部初审。

年小学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组长:谭显华(校长)。

副组长:张帆、张运平(副校长、党支部成员)、龙建烽(总务处校服采购负责人)。

组员:周永滔(家长委员会会长)、江雪晖(办公室主任、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黄志斌(总务处主任)、曾庆洲(学生处副主任)、黎广周(教导处副主任、工会成员)。

职责:制定校服招标方案,具体实施招标;监督、指导按招标原则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方法进行招标,根据招标要求按照程序和标准打分,取最高得分一名确定为中标厂家企业。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权。质量技术要求以《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dbj440100/t279—20xx)为准。

限价要求:(按区市物价局高中校服限价要求)。

1.时间:文件公告之日起至20xx年6月13日12:00止。

2.地点:新华中学总务处办公室。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各厂家提供的报名材料,组织校服招标会。符合投标条件的厂家代表不需要参会。

招标会期间,由总务处按顺序展示服装样板和价格(对校服生产厂家进行编号,不得出现真实名称)。领导小组成员对所展示服装进行打分,最后现场计算出得票结果,确定中标厂家。

领导小组公示评标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最高得分为中标厂家名称和中标校服价格。如中标厂家弃标或不按合同约定条款供货被废标,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由得分次高厂家递补。

公示时间一周内无异议的,由招标领导小组通知中标厂家,由学校与厂家法人代表签订合同,家长委员会代表委员见证。合同周期暂定为叁年。

1.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校服采购领导小组。

2.中标厂家和学校的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校有权随时终止与中标厂家的合作。损失由厂家自行承担。

3.报名厂家交质量保证金贰万元;未中标企业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退还(不计息)。中标企业待校服交付学校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若校服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学校拒收该企业校服,保证金不再退还,下一周期学校不允许该企业再参加竞标。

食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食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拟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每年约240万元,服务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480万元。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9月6日—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9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2011年1月5日)。

采购人提供财政局《立项通知》及会签过的项目采购实施方案,方可进入招标程序。

一、项目简介及要求。

项目介绍及具体要求。

二、采购人。

项目单位。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采购)。

四、组织形式。

一般项目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委托具有相关代理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五、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财政拨款、财政投资(国债资金或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国家融资)或自筹资金。

六、采购内容及分包设置。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分为×××包,分别是×××。

七、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八、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

(二)交货期:××。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审,并经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名企业一般应在3家(含3家)以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除外)。

十、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一)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一般按项目预算总价的1%交纳,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管理。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在采购项目完成后,在第一次支付采购资金时。采购单位负责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评标办法。

一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根据项目情况,也可采用综合评分法与性价比法),公开唱标报价。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先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果不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考察组要提出充足理由,招标领导小组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县长审定。中标人确定后,由项目单位写出招标情况报告,经分管县长批准后,签订施工合同。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100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单位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项目由项目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第二家进行考察后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比照前款规定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中标、授予合同及付款方式。

开标结束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项目单位向政府上报招标结果。招标结果经政府领导审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由项目单位与采购组织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三、采购工作行事历。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发布,××月××日至××月××日在河南省及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爱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主决定在焦作日报、博爱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发布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公开发售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领取标书时间:自领取标书之日起至领取标书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15日前。

(五)开标时间:采用公开招标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20日。

(六)考察时间:开标后进行。由项目单位组织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

(七)签订供货合同时间: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八)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组长:×××(分管县长)。

副组长:×××(项目单位一把手)。

成员:×××(县监察局)。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一把手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遏制腐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府采购适用单位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自筹资金)购置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和服务的区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均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机构

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实施采购和监督两分离,拟成立两个机构。

(一)成立“杨陵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编制3人,设主任一名,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管理监督协调工作。

(二)成立“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中心为财政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人,设主任一名,人员由财政局内部调配。采购中心在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政府采购机构工作职责

(一)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是:

采购管理委员会是政府采购的管理、领导协调机构,全面负责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颁布采购政策、制度,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汇报,解决政府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为采购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

1、拟定政府采购实施细则、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有关法规制度的解释;

2、制定集中采购范围,发布《政府采购目录》,并定期进行调整;

3、负责审批采购单位采购计划;

4、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建立供应商档案;

5、确定招标方式;

6、负责资金结算。

(三)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是:

1、依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根据相关法律,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

4、公布招标结果,负责签订招标合同,参与招标商品或劳务的验收;

5、协助办理资金结算。

四、政府采购的原则

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信用的原则,旨在节约资金,提高效益。

五、政府采购的方式

依据《政府采购法》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一次采购量较大,供应商超过三家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对于采购范围受限制的,采用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未成立或技术性复杂的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来源单一的采购。

(五)询价:适用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较小的采购。是政府采购中普遍运用的一种采购。

六、政府采购程序

(一)采购单位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编制采购计划,5万元以上报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5万元以下报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审批后交采购中心。

(二)采购中心依据采购计划,采用招标、询价等方式组织采购。

(三)采购单位或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中心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中心对采购的工程、货物进行验收。

(五)采购办依据供货合同和货物验收单办理资金结算。

七、政府采购范围

(一)货物: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通讯工具、空调、电冰箱、电视机、音响、传真机、高级照相机、摄录机、机动车辆及办公设备、教学科研设备、医疗器械等由采购中心统一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由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后定点,单位自行采购。

(二)服务:公务用车的保险、加油、维修、公文印刷、来客接待、会议由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定点,单位自行采购。

八、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及管理

(一)采购资金来源:采购资金由采购单位负责落实,资金落实后报采购办。

(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资金由采购办设立专户进行资金管理。凡符合采购条件,由单位将资金划入采购办专户,待采购完成后办理支付。节约的资金按原渠道返回,不足部分由单位补足。

九、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办、采购中心应依据采购法、会计法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各负其责。

十、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采购行为,督促采购人员提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同时采购中心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法律责任

(一)采购单位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而不进行政府采购,擅自进行采购的,区会计核算中心有权拒付资金,同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机构、招标机构的工作人员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接收贿赂,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在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开标前泄露标底等不正当行为的,依《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严肃处理。

本方案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政府采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县政府成立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隶属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政府采购行为的统一实施。

指导思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基本原则: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及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政府采购的范围

(二)财政预算编制车辆的保险项目。

(三)县五套班子召开的各类大型会议。

(四)县政府认为需要采购的其它项目。

政府采购运行程序 (一)采购单位根据县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编报采购审批表,经所在乡及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局审查经县政府同意后,交采购中心组织统一采购。采购审批表应注明需要采购项目的性质、数量、技术规格及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二)进入原各单位采购市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税收、产业、贸易、资信技术等条件,才具有取得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在政策允许、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县内企业进入。

(三)采购中心的采购一般应通过招标程序进行,招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信用的原则。具体招投标事务由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四)有下列情况的,采购中心可采取其他相应的`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1、采购用品因紧急需要而难以履行招投标程序的,采购中心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时,采购中心应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以确保有效竞争。

2、采购的用品属于特定规格,而且已有非授意制造的产品,或有法定供应商的,可采用询价方式采购。询价采购一般应对几个供应商(通常至少三家)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

3、只有单个供应商或属于专利技术的用品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各类采购方式在评出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中心与供应商应按照《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会同采购单位负责合同的执行。

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用品,只能由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自行供应,不得转包,违规单位一律不准投标。

采购中心办理工程采购应会同采购单位实行质量管理,制定项目检查程序及质量检验标准,并分阶段检查,供验收时参考。

采购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与定点保险单位的日常联络。协调处理定点保险单位与投保

单位的业务往来,确保投保单位的合法权益。

(六)设备、维修工程采购应限期验收。验收时应成立验收小组,小组成员由县财政、采购单位、采购中心、供应商代表以及相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共同组成。采购经办人员不得进入验收小组。

验收时应做验收记录,由验收小组成员共同签字,验收完毕后,验收小组成员应分别在验收证明和结算验收证明书上签证。

采购中心应对车辆定点保险单位每年复审一次,对会议接待实行公开竞价,定点接待。

(七)采购中心业务经费开支,由县财政局通过预算安排。

采购资金的流转及结算

(一)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采购条件,用财政预算(含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采购,县财政局将不再向采购单位拨付采购资金。由县财政局按照采购中心与供应商的签约合同,将款划拨到采购中心专户,由采购中心通过专户直接支付。节省下来的资金,继续用于安排设备购置和工程项目。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采购,采购单位应于采购开始前,将采购预算中自筹资金划拨到采购中心专户,由采购中心按结算验收证明后办理货款支付手续,节省下来的资金退还采购单位。

(三)采购单位应根据采购中心出示的合同副本、结算验收证明书和调拨单入帐,并据此向县财政局编报年度决算;采购中心则应据实向县财政局编报收支情况表及说明书。

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责任

(一)相关的供应商对采购中心所选择的采购方法、确定的招标程序及执行招标、评标有关规定等方面有疑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二)采购中心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适当处理,质疑人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投诉;县财政局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处理。

(三)采购单位未按本方案规定擅自进行采购的,视为违反财经纪律,除县财政在当年年度预算中扣减与之相等的资金外,并给予单位主要领导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采购招标人擅自向投标单位透露招标信息的,依法追究违规者的责任,同时取消投标单位资格。

(五)采购单位、采购中心、招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中标单位收取回扣、拥金或其他形式好处的,在采购结算行为中采取欺骗伪造证据与中标人相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抬高采购造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要依法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财政局和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本方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解析: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正确答案:a。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省级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正确答案:b。

解析: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解析: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解析: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解析: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解析: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10.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正确答案:a。

11.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正确答案:b。

解析: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12.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正确答案:b。

解析: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5.询价通知书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正确答案:b。

解析: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1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经评标委员会决定可以变更评标标准。

正确答案:b。

解析: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第2部分单选题。

正确答案:a。

正确答案:d。

3.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下属情形应当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的时间有:()。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调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采购文件的时间正确答案:d。

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关于保证金正确的规定有:()。

b、只有公开招标才能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正确答案:c。

8.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提出回避申请。

b、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c、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1%。

d、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2%。

正确答案:b。

b、3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c、7日,15日。

d、7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

正确答案:b。

1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发布于()。

a、国务院指定的媒体。

b、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c、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14.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

a、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另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正确答案:b。

第3部分多选题。

b、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正确答案:abcd。

正确答案:abcd。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正确答案:abcd。

6.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b、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d、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正确答案:abcd。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附件1:

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重要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充分实现采购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并且便于进行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采购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不高,采购计划申报呈现“前松后紧”的现象,一些基层预算单位的计划申报工作零星、分散,造成采购成本增加,没有发挥出集中采购的优越性,也使采购效率大打折扣。为此,市财政局决定于2006年选取五个部门开展系统集中采购工作试点,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加强采购执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提高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采购效率。

一、试点部门的确定。

根据近年来的集中采购规模大小、同类项目的采购频次、2006年集中采购预算等,选择市公安局、人事局、合肥学院、卫生局、房产局等五个部门试点进行系统集中采购,由试点部门定期编制本系统集中采购计划,采购中心组织规模采购。

(一)按季编制原则。集中采购计划一般按季度编制,须跨季的,一个计划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二)完整反映政府采购预算原则。凡列入市政府确定的2006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范围内的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当年采购预算进行管理。

(三)规模效益性原则。将分散在基层单位的同类零星项目,通过计划形式集中起来,提高单位采购的规模和效益。

(四)非歧视性原则。系统集中采购计划中除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指定品牌。

三、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编制范围及构成(一)项目范围:纳入合肥市200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重点是本部门、系统内须经常采购的通用和专用的项目。

(二)资金范围: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国内外贷款等。

(三)构成: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由所属单位(基层预算单位)的集中采购计划、主管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采购详细需求清单三部分构成。

四、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编制程序和办法。

(一)主管部门根据市财政局确定的系统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列出本系统的重点实施项目,确定实施时间,提出实施的计划并予以布臵,同时将实施方案抄送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和政府采购中心。

(二)基层单位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单位参加系统集中采购的计划。

1、确定本单位参加系统集中采购的具体项目,提出项目规格、型号、参数等技术要求以及需求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2、列入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和采购资金来源应与政府采购预算相对应,政府采购预算包括年初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追加采购预算。其中,使用非财力资金进行采购的须由单位和部门落实资金来源。

3、编制本单位集中采购计划,填写《基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计划表》,附详细需求并将自筹的各类资金转至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户名:合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账号:***7),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

(三)试点部门的计划财务部门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基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计划表》和详细需求进行审核,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汇编,形成系统集中采购计划。

1、试点部门对所属单位报送的集中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集中采购计划是否符合规定的编制范围、采购项目的品目分类及排列顺序是否有序、采购资金是否落实等。对于非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要求在采购计划申报时将资金转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2、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采购项目内容、项目需求及需求时间等进行整合,使同类项目的配臵尽量协调、标准尽量一致、需求时间尽量统一,并制定采购需求清单。

3、将同类的采购项目进行归并、汇总,编制《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单价、采购数量、采购预算、资金来源构成、需求时间、建议采购方式等。同类项目的金额如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在报送采购计划的同时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并附相关文件依据。

4、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应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品目的采购,除特殊情况(如追加预算、突发事件、上级紧急任务等)外,不得超过两次。

5、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计划中按品目进行汇总单列,同一品目的采购,每季度内不得超过两次。对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仍按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中超过20万元的同类协议供货项目,主管部门应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6、原则上三个月为一个采购期,主管部门按采购期编制采购计划。审定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和采购清单于每一采购期初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与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填报《合肥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书》。

(四)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负责对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是否落实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送政府采购处;政府采购处对《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后,批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1、对于非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应督促部门在采购计划申报时将资金转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2、系统集中采购计划一经批转采购,原则上不作调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采购项目变更、终止、追加、减少或调整计划的,必须按原计划编制程序报批。

3、实行系统集中采购后,对已列入系统集中采购的项目,市财政局不再受理基层单位的零星申报。但单位采购同类项目金额在前次合同的十分之一以内,如市场行情没有明显变化,可以在不改变原合同实质条款的前提下,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市财政局批准,与前次中标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中心进行签证。

五、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实施。

(一)试点部门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应按要求统一签订《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具体确定双方在编制采购文件、确定评标办法与中标标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采购中心对部门报送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要及时进行调研,并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具体实施事宜。

(二)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到财政局批复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和相关资料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合财购[2005]71号)文件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1、订立部门系统集中采购的实施方案,并据此开展采购活动,对性质复杂或金额较大(100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方案,应报市财政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采购领导小组及成员(适用重大项目)、项目内容与标段划分、采购方式调整意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评标办法、定标的标准与依据、合同签订的形式(如协议、定点)等。

3、招标评标工作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并请市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参加现场监督。

(三)合同的签订与验收。系统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由主管部门与中标企业直接签订,但应分各基层单位列出详细内容。合同应明确中标企业对各基层单位的服务保障、售后承诺等。验收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基层单位实施,政府采购中心予以配合。

不论何种支付方式,中标企业应向部门或基层预算单位出具发票,政府采购中心相应出具《政府采购货物移交单》,部门或单位财务据以记账,作为实行政府采购的依据。

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购置交通工具、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纳入县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以下简称办公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

(二)其他产(商)品本次(年度)批量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家电设备类(包括空调、电视机、录像设备、摄像机、照相机、vcd、冰箱等)均属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

第四条协议供货除遵循《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简化采购环节;

(二)预先确定(厂家、经销商、商品型号、优惠率或优惠价格)原则;

(三)保证质量、节约资金、诚信服务;

(四)保护采购人、制造厂、经销商三方利益;

(五)确定一定时限原则。

第五条县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经销商由县级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确定:

(二)协议供货期限。一般情况下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商每半年一定。

第六条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经销商确定后,县采购办代表县级采购人与中标的办公设备协议供货经销商签订《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协议书》(格式略),经销商向县采购办出具统一格式的《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经销商承诺书》(见附件1)。

第七条县采购办将中标的协议供货经销商以及协议供货的产(商)品、价格等有关情况通知县级采购人和有关部门。

第八条协议供货采购应遵循的程序。

(二)采购人填写《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明细表》(见附件3);

(三)采购人在协议供货经销商(同一品牌)之间择优选择经销商。采购人在实施协议采购办公设备前,若发现协议经销商销售的同品牌、同配置、同质量、同售后服务的价格高于其了解的非协议经销商的价格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以下选择权:

1、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在不指定品牌条件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2、可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商之外另行选择经销商,但应符合以下条件:

(2)该经销商必须有生产厂家销售该产品的授权;

(3)在县内有售后服务人员,且上门服务;

(4)其提供的单台产(商)品价格应比协议供货当日价格低5%;

(5)经销商同意向有关部门出具由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基本情况表、承诺书(包括商品名称、型号、配置、质量、售后服务承诺等)。

4、按近期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同品牌、同配置、同质量、同售后服务办公设备的价格随标,但须征得中标经销商的同意。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由采购人提出申请(附有效证明材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可在办公设备协议经销商之外另行选择其他经销商。其余程序与纳入协议供货的相同。

(八)支付资金。采购项目属于纳入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凭采购人出具的《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明细表》、《魏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通知书》、《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合同》、《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验收报告》、发货票,将货款直接支付给协议供货经销商;使用单位自筹资金或使用财政已拨入采购人银行账户资金的,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直接向协议供货经销商支付资金。

第九条权益保护。为使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县采购办和采购当事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县采购办。县采购办负责县级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包括:

7、监督、检查协议供货经销商履行《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合同》(格式略)、《魏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经销商承诺书》情况,内容包括:

(1)市场价格、采购价格和采购优惠率执行情况;

(2)向县集中采购机构报送市场价格以及其他资料情况;

(3)经销商供货情况、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情况;

(4)采购人进行的询价情况;

(5)对反映的问题需核实情况;

(6)协议供货资金结算情况。

(二)县级集中采购机构。

1、接受县采购办代采购人的委托,定期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

3、及时了解和掌握协议供货经销商供货范围内的产品质量、价格信息;

6、县采购办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协议供货经销商。

7、有权拒绝采购人的不合理要求;

8、自愿参加采购人在协议供货经销商范围内进行的自行询价;

9、县采购办认定的其他事项。

(四)采购人。

1、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6、不得代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政府采购协议范围内的办公设备;不得向中标经销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承诺书范围的其他要求。

第十条违规处理。

(一)采购人。

1、对逾期报送本部门年度购置计划或不执行本办法的,仍按公开招标程序办理。对逾期不报年度购置计划或不执行本办法,又不按公开招标程序办理的,责令补报并视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员通报批评。

2、对于擅自采购办公设备的,一经查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采购人与协议经销商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后未履行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协议供货经销商。协议供货经销商发生下列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经销商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曝光。

1、不按时向县采购办、县级集中采购机构报送月份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执行进度情况的;

3、协议供货价格与市场零售价格相同或高于市场零售价格的;

4、擅自、变相提高价格的;

5、与采购人串通违反财经纪律的。

第十一条县级采购人采购县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电器设备,由县级集中采购机构提出意见,经县采购办批准后,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23日起执行,20xx年3月23日废止。

政府采购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今年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了更好地宣传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根据甘财采[2012]4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年”活动(简称“活动”),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具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财政部“十二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甘肃省“十二五”财政改革发展目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想、遵循遵法、透明、高效、实用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建立健全具有***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二)具体目标。借鉴先进县市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经验,完善我县政府采购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操作执行规程,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做到制度体系完备、结构合理、配套齐全,便于操作,实现“以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按制度采购”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及基本任务。

(一)主要内容。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使各项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制度执行。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配套制度,确保政府采购有法必依、有章必循;三是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围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强农惠农富农财政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研究,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府采购项目落到实处。

(二)基本任务。一是完善制度。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我们先后制定了《***政府采购人员工作职责》、《***政府采购申报程序》、《***政府采购资金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使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二是推进三项检查。抓好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检查;抓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抓好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的“应采尽采”情况的检查。三是搞好一项活动。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机制,明确人员分工及活动计划。

(二)自查阶段(5月至6月底)。各单位对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单位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比对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有关自查统计系列报表(见附表1),撰写自查报告。县政府采购部门加强对各单位自查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三)抽查阶段(8月至9月)。我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各单位自查上报的情况,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抽查要突出对存在以下情况单位的检查:一是近年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上报数为零或非常小的;二是资金节约率明显偏低的;三是可能存在涉嫌化整为零等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四是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未经监管部门审批的。

(四)重点检查阶段(10月至11月)。重点检查县直各单位及各乡镇。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三项检查内容和自查、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制定以及落实情况。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全面总结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开展情况;抽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纠正处理情况等。做好活活动的组织验收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活动要求。

工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活动工作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工作。

(三)做好舆论宣传。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提升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和支持度,共同营造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良好环境。

(四)靠实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坚持边自查、边建设、边完善原则,切实形成体系完备、结构合理、配套齐全的制度体系。

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企业在不断探索物资采购的最优管理模式中,针对采购性质、对象、价值等方面,其使用的策略是不同的。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的各种需要是对erp软件适应性提出的挑战。

一、物资采购的对象。

首先我们要明确企业物资采购的对象有三种:生产所必需的直接原材料和零部件;维持生产活动持续进行的辅助间接物料(包括备品备件、计量器具、检测设备等);维持企业运作所需的行政性日常用品。通常把第一种随着产品转移的物料称为生产用物料,其特点是:供应商相对固定,价格稳定,相对定期定量,数量大。把后两种为组织生产服务的物料称为间接物料,其特点是:供应商不定,价格波动大,不定期不定量,数量相对要小。

二、物资采购的策略。

在企业物资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物资的价值、采购周期、供应商类型等不同的因素,所采用的采购、供应策略是不同的,目的是利用最小的采购成本,采购到保质保量的物资,以保证生产的所需。

1、从价值的角度考虑。

可以有高、中、低三种。这三种物资对库存资金占用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采用的采购策略不能完全一样。

高价值的物资:一旦出现积压,对库存资金的占用就会增大,影响流动资金的使用,一般采用按需订货的原则。

中价值的物资:从降低每次采购成本考虑,采用最小批量的原则;在制定最小批量时,要考虑均衡生产时的常规消耗量。

低价值的物资:由于该物资的存储对库存占用资金的影响不大,采用固定批量或者经济批量原则;批量的大小要考虑物资消耗的速度和采购成本之间的平衡。

2、从采购周期的长短考虑。

由于采购物资在市场上的供应量不尽相同或者是进口零部件,造成了采购周期相差较大,甚至只有年度1或2次订货的现象。那么采购周期长的物料,通过年度生产计划对物料的总体需求,采用预测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周期短的物料,可以根据mrp的采购需求计划进行指导采购。

3、从供应商的角度考虑。

物资采购过程中面对供应商大的分类有两种,就是固定的和临时的。固定供应商物资占企业采购物资的绝大多数,是保证生产供应、降低采购成本重要的因素。根据供应物资的使用性质和生产组织形式,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采购。以协议的方式签订年度的总订货量和单价,随时发出供货指令进行供货;以明确的订单进行阶段性的'供货。临时供应商的物资采购主要来源于新产品设计、生产急需、设备维护等。特点是数量小、重复性小。一般采用合同或者现金方式、直接批量进行采购。进入讨论组讨论。

根据企业生产产品的系列和种类的差异程度,所涉及到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从适应性上讲,可以分成通用物资和专用物资。通用物资可以在多个产品上得到使用,造成积压的可能性不大,可以采用批量采购政策(批量的大小要平衡该物料消耗的速度、采购成本、价值、采购周期等;批量政策可以根据物料性质细分:最小批量、最大批量、周期批量、固定批量等);专用物资是在个别产品上专用,计划不好将造成库存积压,一般按订单需求量进行采购。如果该专用物资与生产批次相关,并对安全性能做破坏性实验时,订单的需求量要考虑实验破坏量,也就是质量保证的批次独立需求。

4、从需求来源考虑。

对于价值低和通用的物资是以库存储备水平作采购依据,与阶段性生产产品无关,一般采用订货点,以合同方式进行采购;大部分物资与生产产品有关,来源于生产计划的相关需求,一般采用标准的mrp算法进行需求的核算,以合同方式进行采购;大批量的重复生产方式,对物资的需求是快节奏的,一般是固定供应商,通过协议进行约束,日常供货通过订单指令进行,直接送到生产现场,实现零库存生产。在上述三种情况外,还包括一种人为决策的实际需求,这种需求是根据具体的事件或者是定期的预计消耗产生的需求,一般采用临时和现金采购的方式进行。

5、从物资属性考虑。

在采购物资中,由于其属性的不同对采购策略也存在一定的影响。具有实效性的物资,将根据消耗的速度和失效期限确定采购数量;具有危险性的易燃易爆物资,一般采用最大储备量进行分批采购限制;体积大或者是存储实体受限制的物资,按照直接批量会影响库存的存放,一般采用最大储备量进行分批采购限制。

三、物资采购策略模型建立。

通过上述物资采购策略的分析,我们会看到针对不同的方面其采购策略是不同的,是受多方面因素制约的,不只是一个指标因素决定的。

在模型建立的过程中,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个是采购计划编制影响的因素,它是解决各种物资采购形式中的采购计划数量问题。其次是对物资采购策略的有效控制和如何从采购计划变成采购合同或者是订单。

影响采购计划编制的关键因素。

采购周期:

对需要进行周期性采购的物资进行归类,并制定相关的采购周期(周、旬、月、季、半年、年、自定义)、间隔时间。

计划方式:

定义各种采购物资的计划编制方式(周期预测、订货点、mrp、jit直供)。

订货点:

定义使用订货点方法进行采购的订货点数值。

批量政策:

定义各种采购物资的批量政策(最小批量、最大批量、固定批量、周期批量、固定周期批量、经济批量、直接批量、最大储备量)。

批量值:

如果采用的是非直接批量,定义相关批量政策的数值或者是批量限制值。

分批原则:

如果采用任务分批,要定义分批的原则,两批任务的间隔时间。

取整倍数:

对于必须按照一定的批量单位或整数进行采购的物资,定义其采购的数量原则(按打、箱等)。

批破坏量:

定义需要进行破坏性检验的计划补充量。

加强控制和计划转订单的关键因素。

供应商分类:

从物资供应的角度,将其分成固定和非固定两种,只有固定供应商才有可能进行合同的自动生成。

供应商物资:

分配固定供应商能够及时供应的物资,为实现计划到订单的转换作准备。

abc分类:

定义物资的abc分类,有效地控制在制定采购政策时,是否违背了相应的采购策略。

物料属性:

定义其需要进行分类监控的属性数据(包括:有效性、危险性、受限制性、一般性等)。

四、总结。

只有了解不同企业对物资供应的需求,合理地设置影响因素和应用对象,才能建立一个完整的计算机应用实现模型,模型建立中要充分考虑系统间的集成性,这样的应用系统才能更大程度地适应企业实际需要。同时,作为项目的实施同样是重要的。作为企业应用,要把握先定性后定量的原则。在定量的过程中,要参考“生产产量、定额、采购周期、采购成本、消耗速度、库存空间、有效时限等因素。

年月物资采购计划年月日。

比例:1:1表格一式三联,一联总经理,一联财务部经理,一联采购。

学校食堂采购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建立健全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规范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遵循“公开透明、安全为先”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和监督管理体系,筛选一批物美价廉、诚实信用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供学校食堂选择,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公开招投标。

政府为加强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西乡塘区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乡塘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陆志海(兼)。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用一个学期时间在西乡塘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肉类、蔬菜、调味品等)。将西乡塘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分为3个片区进行试点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片区分别为城东片区(包括安吉街道、北湖街道、华强街道片区)、城西片区(包括衡阳街道、西乡塘街道、上尧街道、新阳街道)、郊区片区(包括三镇一办)。20xx年春季学期后再推行至城区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午托机构,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午托机构食品原材料配送全覆盖。

由政府主导,委托招标公司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各片区中标配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实施学校食堂所有食品原材料配送,凡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食材配送企业均可参与竞标,参与竞标的配送企业凭投标报价、综合实力、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情况,综合打分排名前三的为中标单位获得配送资格,综合排名四、五、六名的作为候补单位,每个中标单位配送一个片区,配送合同期限1年。

(一)集中采购重点供应品种: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家禽、鱼类、冷冻肉、蔬菜类、调味品、干杂类、豆制品类、生鲜米粉、蛋类、糕点类等。不宜采购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蘑菇、熟肉制品及直接入口食品等。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三)采购价格约定。

1.中标配送企业每周依据教育局制定的一周食谱进行报价,需罗列清楚完成一周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料等)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南宁市物价局公布的《南宁市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当期价格,涉及日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市场价格为准,每次报价请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包含食材价格、运费、税费等。

2.价格的调整:当价格往下波动超过5%时,则由城区物价局知会城区教育局,并联合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调价格申请,经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当价格往上波动超过5%时,则由供货商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上调价格申请,经城区物价局和城区教育局联合审核后,认为符合调整条件的,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供货价格调整幅度以报告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为准。

(四)食品安全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在送货给各学校时复印给各学校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供货商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账记录。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学校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配送企业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3.各学校与配送企业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配送企业每月应能提供3至5种时令蔬菜,供学校预先选择。

4.各学校要在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食堂下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供货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配送企业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将每天的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学校约定的时间前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配送企业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2.各相关学校要做到减员增效,通过集中采购配送提高食堂后勤工作效率。

3.城区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中标的配送企业进行必要的飞行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3日前对完帐,7日前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2.付款方式。

(1)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2)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实施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的信息、配送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开发布,鼓励符合条件的标准化配送企业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由城区教育局牵头,明确采购人,采购人受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的委托,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要出具委托书。采购人可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入库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也可以选定城区定点的代理机构,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各片区中标的配送企业。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配送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配送企业竞标评分标准细则》(附件2)对竞标的配送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打分决定中标配送企业。中标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完学校食堂所需的供应品种,不能转包分包。

(三)招标程序。投标公司按照标书要求准备招标材料及审查现场,招标公司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审核,实地现场情况与标书描述一致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招标审查阶段。如投标公司现场与标书描述存在较大差异或应标配送企业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食品原材料的招标工作。

(一)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企业均可参标。投标人所投标的项目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营业执照上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地址相符合,有配送中心及有生产基地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

1.个体工商户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2.企业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二)配送品种全覆盖。入围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有能力经营食材品种包含实施集中采购所有品种,并且能出示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或者授权书及供货协议。

(三)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独立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配送冷冻食品的要设立独立冷冻库和冷藏配送车辆;配送新鲜肉类、蔬菜的应配置封闭式厢式配送车辆。

(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配送企业不得入围。

(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措施。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每年至少两次及以上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六)竞标的配送企业必须与所有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及厂家代理商、肉类加工中心、蔬果基地及代理商)有采购合作协议,配送企业自营的生产中心、肉类加工中心或蔬果基地必须在材料中附上明确加工中心及基地与配送企业的法律关系文件。

(七)签订合同后,除非教育局、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投标时备注说明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八)配送企业不允许因为价格变动或者自身原因随意删减学校订单要求,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九)订单商品出现问题时,收货单位将按照问题商品订单按约定的条款处理。

(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一)配送企业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区教育局可与配送企业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质量保证金,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城区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配送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配送企业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配送企业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二)如果中标配送企业在运作一段时间后,未能达到学校及监管单位的要求,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单个学校收货单位,配送企业3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时,学校有权书面向城区教育局提出更换配送单位申请,食药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接替的配送企业从其他中标单位中按顺序选择。

2.当出现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时,确实由于片区配送企业的原因造成的,领导小组有权撤销片区供货的配送企业,并从候补的配送企业名录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替补选择配送单位。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材的检测力度,如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一定的预警水平,食药部门有权力向领导小组提出更换配送企业的建议。

4.在城区教育局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配送企业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但配送企业货款暂时不予以结算。

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城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城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落实、使用及政府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城区审计局:负责对实施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城区物价局:负责西乡塘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原料价格进行全程监督,依法查处乱涨价、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

城区工商和质监局:负责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公示的企业信息对申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发表意见。

城区食药监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的质量及索证索票等进行查验,依法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降低学校食堂成本,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并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职,重在落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加强配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并保证得到切实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集中采购相关要求落实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检查到点,落实到位。

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我县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化局“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联合转发的《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化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桂财采〔**〕15号)的有关精神,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决定于**年5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为圆满完成该项工作,依据《政府采购法》、《**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及《**壮族自治区财政检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

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二、专项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年和20**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其中,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指获得省级财政部门认定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三、专项检查的内容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四、专项检查组织与实施

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共同成立田阳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工作和检查的指导。

县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黄纪若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各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县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我县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组织督导组加强对我县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县各单位专项检查情况和总结报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

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

5月4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

各单位要对照专项检查的内容对20**年和20**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

采购人应当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代理机构应当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分县(区)填写后汇总上报)。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年5月29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汇总后的电子表格报送田阳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自查自纠表格在政府采购“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专栏---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子化表格下载”。

(二)重点检查。

6月1日一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

自查自纠结束后,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我县将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人和部分社会代理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根据本县实际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其中,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县所有采购人的20%,以及部分社会代理机构。

要在财政部、财政厅确定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对建设部门、市政部门、水利部门、交通部门、卫生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工业园区的土地整理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校舍修建项目以及汽车定点保险等采购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开展重点检查时人员分组情况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应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

8月1日一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验收总结。

9月1日一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

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县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

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重点检查的要求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和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重点检查工作和地方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

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各级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县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确定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和督导工作的小组。

以指导本县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检查,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四)加强协调配合。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协调配合,相互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整体合力,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五)加强信息统计汇总和定期报告工作。

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电子化表格的下载发放、填报、汇总、上报工作,确保电子化表格发放到所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真填写,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要按时汇总上报。

同时,在每一个工作阶段完成后5日内,将有关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工作情况逐级报告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学校食堂采购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xx〕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发〔20xx〕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

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中心小学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心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辖区村校校长及教学点负责人、中心小学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县直学校及各乡镇初中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教师代表、食堂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为做好标的评定工作,成立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学校代表组成。

实施范围。

1.全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生食堂每日各餐点。

2.南宁市龙翔学校、经典用谦学校学生食堂营养餐。

(二)实施时间。

20xx年春季学期开学至20xx年秋季学期结束。

(一)大米及其它粮食类;

(二)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

(三)肉类、禽蛋类;

(四)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

(五)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

(六)湿米粉、蒸包、糕点(烤包)等。

凡列入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均纳入。四季豆、野生蘑菇、熟肉制品等不列入采购之列(采购品种及参数详见附件4)。

标的设置。

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标的设置种类如下:a标:大米;b标:肉类、禽蛋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豆类及豆制品类、食用油、酱油、盐料酒、醋等调味品及干杂类;c标:鲜湿米粉类;d标:蒸包类;e标:烤包、点心类。

为确保供货及时安全,根据合格供货商数量决定其标的摇号线路中标个数。(如供货商超过10家,则每家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如果供货商不足10家,则在确保每家供货商中标1条线路后,余下线路再组织供货商进行第下一轮摇号,在下一轮摇号中每个供货商只能中标1条线路,直至所有线路供货商都产生。)。

(一)总体要求。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企业或公司的经营、仓库、检测、办公等场所须在隆安县境内,且原则上申报成为一般纳税人。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同一法人注册的企业或公司只能用一家企业或公司进行竞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货款行为,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食品安全事故。

3.流动资金须达到如下要求:a标每条线路20万元;b标每条线路150万元;c标每条线路5万元;d标每条线路5万元;e标每条线路5万元。投标单位(人)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提交投标单位(人)银行账户流水。

4.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能力(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运输容器、专用留样冰箱等)。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食品安全检测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

6.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要求。

7.投标单位(人)中标后,要于1个月内在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营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备工作,实现供货地点网络监控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二)各标的投标单位(人)资格要求。

评审人员通过查阅投标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对投标单位(人)投标资格进行量化评分。总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的投标单位(人)方可进入相关标的竞标。

通过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

20xx年1月6发布《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将本方案以书面形式对外公告5个工作日(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1月10日)。

(二)投标人报名及报送材料。

1.报名时间:20xx年1月7—10日,每天上午8:00—12:00。

2.报名地点:隆安县教育局体卫艺股(隆安县城厢镇江滨路22号隆安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303室)。

3.材料提交。报名时须递交如下材料一式3份(其中2份交县教育局体卫艺股,1份核验后退回投标单位(人)留存):

(1)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供货商报名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无须提供)或一般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生产明细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健康证;

(8)经营场所、生产车间、仓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仓库多方位的内部环境及设施照片3-5张,外部毗邻环境照片3张;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原件核验后退回,留存复印件),相关提交留存的材料均应利用a4打印或复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企业)公章或财务章,照片应为彩色照片原件。

(三)材料评审及现场核验。

投标单位(人)报名递交材料后,县教育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评审组于20xx年1月8至14日,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到投标人经营场所(含仓库)进行实地核查,依照相关标的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对评分低于85分的投标人,于20xx年1月16日下午前告知其未能进入竞标环节。

(四)组织竞标,确定中标人。

20xx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教育局组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学校各若干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人)。评议全过程进行录像。摇号结果经隆安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招标评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的,中标单位(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确定为20xx年隆安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供货商。

各学校要将确定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供货商工作程序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

(一)县城所在地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县城市场平均零售价的5%以上。

(二)集镇所在地学校(乡镇中心小学、乡镇初级中学),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应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的3%以上。村校、教学点食堂食品原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当地集镇市场平均零售价。

(四)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县价格监督小组,要定期对全县各学校食堂食品供货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一)确定中标单位(人)后,学校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供货商与学校签订合同后,凭合同到县教育局交原材料质量保证金。a标每条线路5万元;b标每条线路10万元;c标每条线路1万元;d标每条线路1万元;e标每条线路1万元。供货商应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各学校与供货商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各学校应于每周五前将本校食堂次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品种、数量,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向供货商提交订货计划,注明购买食材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供货商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所需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次周将每日的食品原材料分别按约定的时间由本公司人员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供货商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商店、超市、个体工商户)采购食品原材料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供货商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畜禽肉类配送到学校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三)供货商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四)各学校要对所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收。采购员、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五)每次供货,供货商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隆安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一票通台账食品进货凭证(进货台账)”和其他票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赔偿相应的损失并及时换取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六)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供货商进行必要的检查。

(一)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

(二)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税务登记证相符。

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乡镇中心小学负责审核本学校(含辖区村校、教学点)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经县教育局批准自行采购的学校,按相关工作程序进行报账,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一)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15日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二)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三)勒令退出。

1.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应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2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供货商退出后,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重新报名摇号产生。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已中标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应商。

(一)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管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

(二)县直学校、乡镇初级中学负责组织本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负责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组织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三)各乡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本乡镇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指导辖区内学校做好每天采购计划,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组织本乡镇辖区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四)各学校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每天采购计划,对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入出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每学期期末,组织本学校评议小组对配送方或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五)供货商应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送食品到学校;自觉协调与学校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教育局、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各学校和供货商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卫生情况、食堂管理、饮食加工、价格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安全关,全面落实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食品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食品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货商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与配送工作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食品采购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与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标采购配送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督查。食品供货商及学校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逐项逐个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专项采购实施方案范文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有效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根据《_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组织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等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数量、质量及绩效考评结果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在履行职责中所需的辅助性服务事项,参照本办法规定购买。

第三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根据《_预算法》、《_政府采购法》、《_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导性目录。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体系。突出重点,优先购买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先易后难,将看得准、拿得稳的项目先推下去,一时看不准、有疑问的要深入研究,待条件成熟后再推行。

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程序、标准等,并通过市场竞争择优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建立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方法,强化绩效目标跟踪管理和考评结果运用,在充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努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和效率。

与现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制度相衔接,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准入资格认定、预算管理、组织采购、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机制,努力构建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管理规范、高效运转的政府购买服务格局。

第二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体。

第五条。

类机构。承接主体是指具备一定条件,能够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

第六条。

购买主体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

第七条。

承接主体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经省政府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承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

第八条。

承接主体应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第九条。

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承接主体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但要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竞争。

第十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促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逐步理清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机关编制管理、财政经费安排的关系,禁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

第十一条。

承接主体的基本资质条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具体承接购买服务的条件由购买主体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购买服务的要求确定。

第三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

第十二条。

区分各类公共服务不同性质,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采取不同的购买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对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且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管理及服务事项,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第十三条。

共基础设施管护服务类、公共环境卫生服务类、公共交通服务类、市场监督类、其他公共服务类等领域的服务项目,均可向社会力量购买。

第十四条。

对于政府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服务和管理职能或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不再增加新的财政供养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

精心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程序及方式。

第十六条。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编报年度购买计划。购买主体参照《目录》确定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报同级财政审批。购买计划包括购买方式、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项目预算等。

购买服务计划及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同意后,由购买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支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合同》一经签订,责任双方即可组织实施。购买主体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督导和检查,并在年底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

原则上可采用以下方式购买公共服务:(一)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方制定公共服务项目包,以服务外包方式向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购买公共服务。适用于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的供养,以及公共就业服务等主要由政府负担费用的公共服务项目。

由购买方根据服务对象及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的实际,按照一定薪酬标准设定特定公共服务岗位,向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购买服务岗位,开展特定公共服务。适用于对特定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标准化服务,如残疾人康复、不良行为人员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无自理能力人员特护服务等。

由购买方提供场所供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开展特定公共服务,或直接将政府办公共服务机构承包给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经营管理。适用于基本公共教育、社会化养老服务、残疾人机构托养等。

购买方通过定额或定向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特许经营等手段,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机构降低特定公共服务产品价格,提高消费者购买能力。适用于学前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化养老服务、文化体育休闲、公共管理服务等。

第五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预算管理。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体系。加快购买服务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合理编制年度购买服务预算。

第十九条。

购买主体应结合业务特点,合理确定本年度服务项目,科学测算购买服务成本,按财政部门规定的相关支出标准编制预算。凡不符合规定范围及相关要求的购买服务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第二十条。

购买服务支出预算所需资金,主要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解决。即从购买主体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根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同方式,合理确定资金拨付方式及程序,资金拨付可实行预付款、分期付款、事后结算等拨付方式。

第六章组织保障。

第二十三条。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序开展工作。

编制部门负责购买主体资格认定工作。

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向社会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标准及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实施跟踪管理,组织绩效考评等。

时编报财务报表;自觉接受同级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严格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绩效评价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等进行考评。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调整服务范围及项目、重新认定承接主体资格(等级)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加强项目管理。购买主体要加强购买服务监管,确保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效率。承接主体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合约,不得转包或分包服务项目,同时应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六条。

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退出机制,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追回资金,并给予行政处罚和取消承接服务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

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d)大件设备如:机柜、设备模块箱等,凡涉及美观和有特别。

安装要求的、特殊用途的、专业性强的,由厂家或供应商点对点送货。

4、设备和材料安装工作具体实施计划方案。

5、设备和材料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实施计划方案。

a)结合工程需要制定业主人员的技术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和培训管理方法。

e)保修期外提供设备的及时清扫、调试服务:设备运行到一定的时间后,提供对设备的清扫、调试、试验工作.

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编号: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详细说明本项目年度内的工作范围、具体的内容和技术要求等,能量化的指标应尽可能量化。

三、技术路线。

说明完成项目本年度工作目标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

四、预期成果。

说明项目完成年度目标预期达到的有形或无形成果。

五、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详细说明各阶段工作安排的时间和年度项目工作内容完成的时间。

六、实施组织形式。

详细说明承担单位、协作单位和各自分工的主要内容。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范文推荐
  • 10-23 热门简单的手抄报书香校园范文(19篇)
    典礼可以分为开幕典礼、闭幕典礼、颁奖典礼等不同类型,每一种都有其独特的目的和意义。典礼的相关人员和参与者需要提前进行沟通和协调,以确保各方的合作顺畅进行。感受这
  • 10-23 热门成本管理的实训报告大全(13篇)
    报告范文通常涉及对数据、调研结果和观察所得的结论和建议的描述。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开题报告的写作技巧和范例,请继续往下阅读。我们通过成本核算,可以计算出产品实际成本
  • 10-23 实用甜品店社会实践心得体会范文(15篇)
    在教学反思中,教师要真实客观地评价自己的教学效果。学习心得的反思与进步:通过学习心得的撰写和总结,我可以更好地评估自己的学习成果,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自己的学习方
  • 10-23 2023年生物安全的心得体会(模板17篇)
    工作心得是对自己职业生涯中的成长和进步进行记录和回顾的重要方式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军训心得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生物安全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
  • 10-23 最新百年教育方针心得体会(汇总16篇)
    实习心得是一份珍贵的资料,可以供自己以后回忆和参考,也可以分享给他人作为经验交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军训心得范文,希望能为大家的写作增添一些灵感和想法。
  • 10-23 2023年信息技术教研活动方案大全(16篇)
    调研方案的编写需要充分考虑资源投入、时间安排和人力配备等因素,以确保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了解婚礼策划的重要性,相信以下范文可以给您一些启示和思考。
  • 10-23 优秀人造卫星大班科学教案范文(14篇)
    高中教案是教师为了指导和管理教学活动而编写的一种教学设计和组织形式。它包含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等要素,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重要工具。通过编写
  • 10-23 优秀政法工作指示精神心得体会(汇总16篇)
    通过教学反思,教师可以不断调整和改进自己的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教学反思是学生在完成一定教学任务后,对教学活动经验的总结和反思,以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 10-23 专业科技助老活动感想(模板16篇)
    人生是一段旅程,我们通过不断的经历和成长来探索人生的意义。人生总结需要我们抓住核心要点,避免过多的细节和琐碎的事物。下面是一些人生感悟的故事,希望能引发大家对人
  • 10-23 最新采访教师心得体会大全(13篇)
    通过写工作心得,我们可以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成果进行回顾和评估,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工作心得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够在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