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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职责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职责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一样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提高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贴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xx月xx1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徐堰花园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角落不堆放垃圾杂物。
1、准时上下班,有事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离岗。
2、保洁人员必须在中午前将地面清扫完和清理水沟,下午主要清理水沟,障碍柱和草坪,灌木丛的白色垃圾。
3、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洁任务。
4、倾倒垃圾全部进入口,严禁筒外飘落,对垃圾筒要经常清洗。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职责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职责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一样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提高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贴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解除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与表扬或奖励:对总和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人员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资料,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是学校食品卫生的直接管理者和操作者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是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图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从业人员健康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iu岗。2学校要建立从业人员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食品。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记录(汇编),食堂人员培训内容一、从业人员卫生要求1、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
2、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应消毒。
3、操作直。
一、七彩学科所有资料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其收益归上传人。本站仅提供络空间服务并收取服务费!2部分。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记录表文档下载,黑松驿中心小学黑松驿中心小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方案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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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食堂工人安全知识培训,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记录文本(已经填写)doc淘豆,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1培训目的:通过培训。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记录ppt下载ppt免费下载,食堂从业人员培训记录文本(已经填写)doc文档介绍:朱寨镇李集小学小学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培训记录培训主题食堂卫生管理培训地点办公室培训时间3主讲人张军培。实验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内容doc蚂蚁文库,这是一个关于食堂工作人员培训记录ppt包括了礼仪的重要性个人仪容仪表七要和七不要工作文明用语案例演练等内容。服务礼仪培训集团人力资源部20xx年5月主要内容礼仪的重要性。实验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内容以及培训记录doc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有著作权。关键词:实验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内容以及记录在线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仅供友学习交。食堂员工培训总结范文(精选4篇),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学校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在电教室观看了《学校食堂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教学片认真学习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食品安全的科学体系及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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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二、明确责任严格措施。
三、《食品安全法》相关制度及规定。
四、食品安全控制通用要求。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学校食堂从业。
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保障功能,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二条使用kj133(c)人员定位系统的生产单位对本单位区域内的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升级和正常使用管理负全责。
第三条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人员,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系统维护人员和硬件设施维修人员,维护定位系统软件运行正常,确保硬件设施无损坏。
(一)软件系统必须建立权限分级管理,一级为最高权限,具有一级权限的人员可对系统升级、更改、数据录入、授权控制、设备设施的增减有最终权限。二级权限可进行人员信息的录入。三级权限只能进行实时监测,但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二)各单位要建立权限审批手续,明确授权群体,根据具体要求授予权限和安装软件,严禁给予无关人员授权和安装软件。
(三)设备维护人员要定期维护各种设备、线路。设备必须保证稳固、清洁,配件齐全;线路必须保证吊挂规范,设备检修或移动位置时,必须经过单位和一级权限人批准,一级权限人必须及时完成系统图纸补充。
(四)基站、分站和无线信号接收装置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如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公司企业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备案后方可进行调整。杜绝人为损坏情况发生。
第五条识别卡为入井人员的唯一标识,因此,携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严禁一人携带多卡入井。
(二)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通过井口专用检卡设备时要检查识别卡是否正常,如发现电量不足,卡号错误,信息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换识别卡或更换识别卡电池,并能在换卡的同时进行信息关联。
(三)井下工作人员未经本单位同意,严禁随意更换、拆卸识别卡,若有问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识别卡。
(四)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是否携带检识别卡进行查验如发现未验卡或未佩戴识别卡的人员,有权限制其下井作业。生产安全处根据工作安排随机抽查员工携卡情况,如发现有未携卡人员,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携带识别卡下井人员必须保护好本人识别卡,禁止随意启动呼救功能,如发现属于虚假呼救信息,则追究本人责任。
(六)当识别卡接收到呼叫信息时,携卡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撤离作业地点,并选择最近的安全地点集合,待接到单位领导或当班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通知并确认安全后再重新返回作业点。
(七)接到系统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八)调度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转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核实和汇总人员跟踪监测信息,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后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第六条使用单位要建立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技术资料要定期保存。
(一)要按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
a)设备、仪表台账;。
b)设备故障登记表;。
c)检修记录;。
d)巡检记录;。
e)中心站运行日志;。
f)监测日(班)报表;。
g)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二)使用单位应绘制人员定位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三)中心站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各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四)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七)使用单位未按规定配足人员定位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或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3-5分。
(八)故障排查不及时,8小时之内未及时处理故障影响安全生产的,或因停电时间过长,服务器不能运行而及时恢复系统运行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5-10分。
(九)使用单位不及时更新系统人员巷道定位界面及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布置图的,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考核使用单位3-5分。
第八条对故意破坏、盗窃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者,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设备处、企管处和生产安全出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将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纳入安全标准化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常通过人员定位系统终端了解矿井生产人员组织等相关情况,分析、研究系统的各类数据,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入井人员活动规律,以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决策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能力。
第十条使用单位必须编制人员定位系统发现问题应急处置预案,每年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一次预演。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1、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50元,每月2天假,超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准时上下班不许迟到早退翘班没有特殊情景不能请假。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6、不许带情绪上班如对自我的上级有不满意的能够越级投诉(但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7、所有工作人员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接听手机、电话,在完成手中工作后,方可回电。
8、员工不能私自免单,特殊情景可申请按材料费出价。
9、员工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辞职,以便公司安排。
丁一造型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外单位进入运行发电厂、变电站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单位的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外单位在公司管理的运行发电厂、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外单位进入公司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
外单位人员参与协助公司部门和班组在发电厂、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公司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2.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外单位:是指与运行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3.2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发电厂、变电站的高压室及高压场地、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及电抗器室、站用变室、接地变室、电缆室及电缆沟。
3.3工程管理部门:公司对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部门。
3.4发、变电运行部门:发、变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发、变电设备运行的直接责任部门。
4.1公司安全监察部的安全职责:。
4.1.1审查外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备案的工作。
4.1.2审查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4.1.3审查外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四大措施”。
4.1.4审查外单位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签发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工作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4.1.5对发电厂、变电站内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4.2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4.2.1组织对外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工作。
4.2.2组织与外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4.2.3组织审批对外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
4.2.4工程准备阶段负责对外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4.2.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或监护。
4.3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4.3.1核对外单位及人员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
4.3.2审核会签外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办理的工作票,审查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措施。
4.3.3按工作票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4.3.4工作许可前对外单位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或监护。
5.1安全资质审查。
5.1.1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的外单位应经过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
5.1.2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审批,分包单位也必须是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单位之一。
5.2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5.2.1施工前,外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5.2.2公司原则上每宗发包工程项目应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但对于同一外单位承包的经常性维护等项目,可定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5.2.3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必须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查同意。
5.2.4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5.3施工方案制定与审批。
5.3.1外单位在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内工作,应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
5.3.2发、变电运行部门审查施工方案中的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5.3.3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重大和复杂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应由公司分管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领导批准。
5.4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资格认可。
5.4.1外单位施工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4.2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5安全技术交底。工程进场前,工程管理部门对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经三方相关人员确认并签名,各执一份。
5.6在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有关事宜。
5.6.1外单位必须向发、变电运行部门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工程管理部门对其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公司安全监察部签发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6.2发、变电运行部门核对外单位及其施工人员是否符合有关公布备案情况。
5.6.3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工作票会签手续。
5.7其它。
5.7.1外单位施工人员应取得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即《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7.2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发电厂、变电站内留宿,如确需在发电厂、变电站内住宿的,必须经发、变电运行部门和安监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方可。
6.1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必须持有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工作。
6.2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后,未取得工作许可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发电厂、变电运行部门指定区域等待。
6.3在工作许可前,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工作许可人填用《发电厂、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向外单位的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互相签名确认,并履行工作其它相关的许可手续。
6.4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及公司颁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6.5对于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的施工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发变电运行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
6.6对于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发、变电运行部门应派人驻守发电厂、变电站进行安全监督。
6.7以下情况,工程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7.1安全危险性较大工序的施工期间。
6.7.2改变安全技术方案,并使施工安全风险增加的施工期间。
6.7.3因客观因素,大幅压缩工期的施工期间。
6.8以下情况,发、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8.1带电作业。
6.8.2动火作业。
6.8.3部分停电的110kv施工现场。
6.8.4部分停电的高压室施工现场。
6.8.5在运行中的二次电缆室及电缆沟施工。
6.8.6高压场地起重、吊装设备。
6.8.7高压设备上的油漆。
6.9外单位在每日收工前,应清扫施工现场。工程完成后,不得遗留各种工具、材料、废料和垃圾在工作现场,由发、变电运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票离场。
人员管理制度
为客观、全面地反映本社各部门及成员的工作情况,使记者社的制度完善规范,作到真正的有章可循,奖惩分明,保障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开发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的意义
记者社档案是记者社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及实物资料,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是记者社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
第三条 档案内容
本制度包括总则、档案分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和附则五部分。
第二章 档案分类制度
档案按内容划分为:部门档案、人事档案、活动档案、会议档案、财务档案、外来资料档案及记者社相关制度档案。
第一条 部门档案
(一) 档案范围
本档案共五册(包括社委人事档案),并按部门划分。包括各部门职能介绍、成员相关资料(简介、个人获奖情况说明等)、成员名单和通讯录。
(二)档案建立
1)本社成员的人事档案由秘书部成员为其建立,其中的个人履历等基础资料由个人及部门填写。
2)部门档案是社委会对各部门日常工作的考核纪录,作为先进评选、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人事档案
(一)档案范围
包括记者社指导老师简介,社委会简介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成员名单。
(二)档案建立
记者社指导老师、社委会档案在每年换届后由秘书部成员为其建立,其中的个人履历等基础资料由个人填写。
第三条 活动档案
(一)档案范围
档案按内容划分为:招新活动档案、换届活动档案、外出联谊交流活动档案、评报活动档案。各类档案包括各相关活动的活动策划书、活动通知、活动流程、发言稿、活动工作安排表、活动总结、活动成果等相关文件。
(二)档案建立
1)记者社各部门在举办大型活动后的7天之内,需把本次活动的所有相关文件一并提交,由秘书部存档。
2)举办大型活动时,摄影部要注意保存各种文字图像资料,要及时采集活动图片,及时将照片、相关宣传稿件存档,并在秘书部工作人员收集时及时提交。
第四条 会议档案
(一) 档案范围
会议记录本、部长例会流程、会议下发资料、发言稿、会议ppt、资料图片。
(二) 档案建立
1) 秘书部对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在会议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并于会后收集本次会议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2) 社委会例会资料由秘书长进行收集,月末交给档案管理人员收集存档。
第五条 财物档案
(一) 档案范围
活动预算表、活动结算表、学生会财务帐目、发票、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文具、展板、条幅、装饰品等。
(二) 档案建立
1)各部门举办活动前,根据活动计划书,本着节约务实、具体详尽的原则编制预算申请,然后交由社委会审核通过,再上报分管老师审核签字。
2)发票填写所购物品、时间要符合实际。背面注明经手人、所购具体物品及时间,做到详实具体,以便登记入账。最后主办部门将预算申请和发票一并交秘书部报销、存档。
3)秘书部专门设立财务账目本,每月应作账目整理,并向社委会汇报批示,接受社委会监督。
4)秘书部为每一件办公物品都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其管理、使用情况。
第六条 外来资料档案
(一) 档案范围
校各学生组织及外校组织的.通讯录、报刊等外来资料。
(二) 档案建立
秘书部每次领取资料后,进行资料整理,重要资料备份存档。
第七条 记者社制度档案
(一) 档案范围
ci系统、场地借用流程、物资借用办法、值班制度等相关文档。
(二) 档案建立
1)记者社秘书部在学生会内部制度修订后进行收集,并整理归档。
2)对于上级下发制度文档进行复印下发各部门,并备份存档。
第三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档案管理人
1)档案收集与管理总监督人为秘书。秘书部内委任档案管-理-员,由档案管-理-员对各个部门进行跟踪负责。在活动频繁时可适当在秘书部内成立档案小组进行一对一跟踪负责。
2)档案管-理-员于各部门举行大型活动后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提交档案所需文档,并对档案的收集进行监督。
3)各部门应确定一名委员作为档案收集工作的联系人,负责收集活动的相关资料。重要文件(包括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某些重要活动的文件资料),各部门信息员除了上交一份文字资料外,还应将文件用word形式存入磁盘上交或发到秘书部的邮箱中。
4)档案管-理-员负责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坚持平时整理,根据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管-理-员一学期须作一次档案统计汇报工作,并将本学期的重要文件及活动照片统一录入磁盘,以便保管及查阅。
5)归档做到排放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按归档时间在档案首页档案目录中进行登记,方便检索。
6)各部所需收集范围具体请参见《校报学生记者社档案》里各部门业已归档的资料。除此之外,各部门还可以增加收集对学生会今后工作有参考利用价值的资料。另外,工作计划书与各大型活动的工作总结也应在收集范围之内。
第二条 归档时间
1)各部门的档案收集工作的联系人,在活动结束后七天内把相关资料交给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
2)对于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成员名册,应于每个学期末进行归档。
3)每个学期末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秘书部归档。
第三条 归档范围
按各档案的档案范围进行。
第四条 档案格式
1)各部门上交归档文档统一运用应届学生会模板,并用a4纸打印后提交。
2)外来文档原件归档。
3)每册档案首页为档案目录,档案本每页张贴页码,并要求对更新的文档内容在档案目录进行登记,方便检索。
4)每册档案侧面填写档案名称、册数。
第四章 档案借阅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记者社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并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注明借阅人姓名、部门、联系方式、借阅内容,并记录归还时间,是否完整归还等具体事项。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档案管理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条 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经秘书长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第三条 对于借阅、借用的档案,未经允许不得圈画、涂改、折卷、裁剪、撕毁、抽调、翻印、转借、公开引用、增删档案中的任何材料及文件等。
第四条 如发现档案错漏请及时与档案管理人员联系,由档案管理人员核实后进行修正,不得私自修改。
第五条 对所有借档案或经批准复印的材料要妥善保存。违反要及时追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学生会每年换届时,以往文件移交下届成员作为参考,由秘书部成员接管档案。
第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秘书部请示社委会后决定。
人员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和加强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工伤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劳保用品时保护员工在民爆器材配送、装卸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的一种保护性装备,因此,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有利工作、有利安全生产的职责。
2、享受劳保用品的岗位和人员由矿相关科室研究审定,并按公司制度的标准进行定期、定点,并登记造册负责发放。
3、认真做好工种、工序、危险程度及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
4、炸药库相关工作人员、爆破员等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或进入炸药库。
5、使用劳保用品的人员,要经常对用品进行清洗,并做好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
6、发给员工个人劳保用品不得丢失、改装、送人、买卖。如属个人责任损坏者,按价赔偿。凡使用期限少于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按原价赔偿,期限超过二分之一的,按半价赔偿。赔偿后凭财务部门的赔款凭证,重新补发。
7、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买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好、报废等管理;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8、在物品发放过程中,若劳保用品质量不合格或号码差错等现象,服务部门应予以条换。
9、劳动防护用品进库要严格履行入库手续,认真保管,做到防火、无丢失、无霉烂变质。
10、员工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劳保用品,对在使用期间内已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申请补领或更换。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人员管理制度
(1)隧道洞口值班人员对进洞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监控。
(2)隧道洞口值班人员应持有允许进洞人员名单,非名单上的人员不得进洞;上级及外单位等检查、参见人员确需进洞的,需持有分部领导的同意进洞批条或由分部领导带领。
(3)所有进入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经允许后经过安检系统的检查方可进入洞内。
(4)所有人员严禁携带香烟、火机、火柴、手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洞。
(5)所有人员严禁穿着易于产生静电的服装(如化纤衣服)进洞。
(6)洞口监控设备对进洞人员通过自动跟踪装置进行实时监控。
(7)所有进洞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后方能进入隧道,对临时进入隧道人员,由作业队安全负责人经过洞内安全知识讲解后,方准进入隧道。
(8)洞内遇到险情或警报信号后,施工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员和洞内安全负责人的指挥,有秩序的撤出危险区。
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一般规定。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5)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6)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时间内凶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
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3)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
f、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g、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
h、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销售单位主管。
(1)移交事项。
a、财产清册。
b、公文档案。
c、销售帐务。
d、货品及赠品盘点。
e、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
f、已收未缴货款结余。
g、领用、借用之公物。
h、其他。
(2)注意事项。
a、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销售人员。
(1)移交事项。
a、负责的客户名单。
b、应收帐款单据。
c、领用之公物。
d、其他。
(2)注意事项。
a、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
b、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责任。
c、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工作规定。
3.1.工作计划。
3.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1)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2)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工作报表。
3.3.1.销售工作日报表。
(1)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内容,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2)《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月收款实绩表。
(3)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售价规定。
(1)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1)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2)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责任。
(3)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收款管理。
(1)有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责任。
b:销售人员考核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激励销售人员工作士气,鼓励先进,从而提高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考核,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考核之。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考核办法。
2.1.考核时机。
每月五日前提出。
2.2.考核方式。
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
2.3.考核权责。
考核。
考核初核审核核定。
部门考核部门经理总经理。
个人考核部门主管部门经理总经理。
2.4.考核办法。
2.4.1.考核部门。
(1)计算权数表:
考核项目权数计算公式。
收款额目标达成率60达成率*权数=得分。
销售额目标达成率20达成率*权数=得分。
收款率20达成率*权数=得分。
合计100。
(2)总经理。
a、收款额目标达成率=当月实收款/当月计划目标收款额*100%。
b、销售额目标达成率=当月实际销售额/当月计划额*100%。
c、收款率=1-(当月销售额-当月收款额)/当月销售额。
注:收款率低于60%,销售额目标达成率得分不得超过最高权数。
(3)部门考核奖金系数:
等级abc。
奖金系数1.21.00.8。
2.4.2.个人考核。
一、主管之考核计算。
(1)计算权数表:
考核项目权数计算方法。
部门考核60部门考核得分*权数=得分。
工作态度20见说明。
职务能力20见说明。
合计100。
(3)权数说明。
a、工作态度。
a.积极性——8分(凡事主动、做事积极,尽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好。)。
b.协调性——6分(为部门的绩效所做的内部沟通、外部沟通。)。
c.忠诚度——6分(凡事能以公司利益为前提,并终于职守。)。
b、职务能力。
a.计划能力——8分(年度计划、月度计划、专案计划的能力。)。
b.执行能力——6分(各项计划的执行控制及采取改善措施的能力。)。
c.开发能力——6分(对新产品新服务的开发能力。)。
二、销售人员之考核。
(1)计算权数表:
考核项目权数计算方法。
业绩贡献40实收款目标达成率*权数=得分。
15收款率=1-(当月销售额-当月收款额)/当月销售额。
15销售额目标达成率=当月实际销售额/计划销售额*100%。
工作态度20见说明。
职务能力20见说明。
合计100。
(2)计算公式:
实收款目标达成率=当月实收款/当月计划销售额*100%。
(3)权数说明:
a、工作态度20分。
a.积极性——8分(凡事主动、做事积极,尽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好。)。
b.协调性——6分(为部门的绩效所做的内部沟通、外部沟通。)。
c.忠诚度——6分(凡事能以公司利益为前提,并终于职守。)。
b、职务能力10分。
a.计划能力——4分(年度计划、月度计划、专案计划的能力。)。
b.执行能力——3分(各项计划的执行控制及采取改善措施的能力。)。
c.工作品质——3分(各种资料、各项作业之品质。)。
(4)个人考核奖金系数:
等级abb。
奖金系数1.21.00.8。
2.5.月度绩效奖金计算。
2.5.1.奖惩。
(1)月度考核作为年度升降调薪及年终奖金发放之依据。
(2)年度内有6次a等则升等调薪。
(3)年度内有6次c等则降级或解除合同。
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零售业务采用两种收款方式:一种是商店设收款台方式;另一种是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方式。
1.设收款台(专人收款,钱货分开)。
(l)售货员在顾客挑选好商品后,开具“交款凭证”(一式三联),第1、第2联交给顾客到收款台交款,第3联售货员暂时留存。
(2)顾客持1、2联“交款凭证”到收款台交款。
(3)收款员收款完毕。在交款凭证上盖章并加贴计算机结算单,第2联收款员留存,第1联交顾客到柜台交票取货(大件贵重物品顾客需要发票,由售货员代理)。
(4)售货员收到顾客盖有收款章和计算机结算单的第1联“交款凭证”后与留存的第3联“交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将商品随同第3联“交款凭证”交给顾客,第1联交款凭证售货员留存。
(5)每日售货员凭“交款凭证”第1联汇总个人当日销售额,并做登计,组长签字。
(6)收款员根据“交款凭证”第2联汇总销售额,与当日收款额核对无误后,按柜组填制“交款凭证汇总表”1--4联,1联转柜组,与第1联交款凭证汇总金额核对,2联转会计,3联连同“交款凭证”第2联转商品账,4联转统计员。
(7)收款员清点货款后,填制“组交款单”(一式四联)签字后双人交会计室。
(8)商店会计室收到交来的货款,经双人清点无误后在“交款单”上加盖“款已收讫”章,及收款人名章,第1联退收款台,第2联会计记账,第3联商品账记账,第4联封签。
(9)商品账凭收款台转来第1联“交款凭证”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销售数量。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10)商品账凭“交款凭证”和“交款凭证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一式三联),凭第1联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交商店会计员和统计员。
(11)商店会计、统计员接到商品账转来的“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和“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并与当日“交款单”核对,无误后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2)商店会计室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控制商品账、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
(13)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开具“交款凭证”红字,经双人签字。
2.无收款台(一手钱一手货)。
(l)顾客挑好商品,由售货员直接收款,将商品交给顾客。
(2)售货员每售一笔商品都要登记在“营业员销售卡”上面,不要漏登、重登。
(3)每日营业终结前,售货员将营业员销售卡进行汇总计算个人的销售额,并与当日收到的现金核对无误后会计室,营业卡转商品账。
(4)会计室点款、核票无误后,经双人签字,盖章留存第2联,将交款单第l联退收款员(柜台),第3联转商品账,第4联封签。
(5)商品账根据“营业员销售卡”填制“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1—3联”。
(6)商品账根据“营业部门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第1联”,记经销商品库存商品明细账中的柜台减少。
(7)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营业部门可以不必做“日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可不逐笔登记“经(代)销库存商品明细账”。月末按照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签名的盘点表(实物盘点)统计公司内每一种商品的月销售数量。
(8)商品账根据“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填制“营业部门进、销、存日报表”。无法进行日清日结的商品,根据“交款单”填制“营业部门进、销、日报表”,凭第1联登记“经销库存商品”金额分类账减少,第2、3联分别转会计员、统计员。“旧清日结销售汇总表”2联转统计,3联转柜台。
(9)顾客要求退款由售货员登记销售卡红字,经组长签字,票据流转程序视同销售。
人员管理制度
1. 主管人员交卸。
2. 经管人员交卸。
二、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三、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单位人员名册。
2、 未办及未了事项。
3、 主管财务及事务。
四、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1、 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2、未办及未了事项。
五、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六、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八、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九、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十一、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后,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十二、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责令于10日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人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一般规定。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光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2)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4)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5)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6)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7)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c、不得无故理解客户之招待。d、不得于工作时光内凶酒。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c、客户抱怨之处理。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3)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d、不得以不一样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e、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f、货品变质能够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g、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h、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销售单位主管。
(1)移交事项。
a、财产清册。b、公文档案。c、销售帐务。d、货品及赠品盘点。e、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f、已收未缴货款结余。g、领用、借用之公物。h、其他。
(2)注意事项。
a、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销售人员。
(1)移交事项。
a、负责的客户名单。b、应收帐款单据。c、领用之公物。d、其他。
(2)注意事项。
a、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b、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职责。c、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工作规定。
3。1。工作计划。
3。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客户管理。
(1)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2)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工作报表。
3。3。1。销售工作日报表。
(1)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资料,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2)《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月收款实绩表。
(3)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售价规定。
(1)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3。5。销售管理。
(1)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2)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职责。
(3)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收款管理。
(1)有销售人员收款,务必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职责。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回到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xx元。
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xx元,副经理xx元,一般人员xx元。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光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状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善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推荐;。
(八)退货处理;。
人员管理制度
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校园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区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在我校,特种作业指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从业人员指电工。
4、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电工的同意。
5、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5、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的电器、电路,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6、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人员管理制度
1、校长由教育局委任,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负有全面领导的责任。
2、根据办学目标,每学期开学前要制订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实施、检查、总结等环节,使学校每年有所进步。
3、要熟悉教职员工的素养、特长,按规定手续任命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每年九月要聘用新学年教学人员和教研组长,决定教职员工岗位及工作量,用人所长。
4、贯彻以教学为中心的治校原则,积极实施,推动教学研究。
(1)每学期组织两次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重点抓一个科研项目。
(3)深入一个教研组,作为工作点。
(4)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并要认真评课。
(5)每学期直接检查一次备课、作业,至少参加两次教务主任召开的教研组长会议。
5、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定期召开行政会议,妥善安排好每一阶段工作,抓好重点。
6、实行分层管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和年级组长的作用,并做好对干部考核。
7、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对教职员工的奖惩考核。
8、审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部门承包原则,合理安排经费,提高效益。
9、有计划安排好教职员工的学习,提高教职员工教育理论水平和师德水平,把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作为教职员工队伍的基本建设。
10、根据师资目标,有计划调整师资结构,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妥善安排在职、业余、脱产教师的岗位进修。
11、每学期定期召开家长会或举办家庭教育活动,推进家庭教育活动的开展。
12、支持教职工代表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维护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的建议。
13、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使教职员工集体福利每年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