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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精选8篇)

时间:2023-10-17 01:18:43 作者:曼珠2023年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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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一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切实抓好当前蔬菜生产,保障市场有效供给,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稳定扩大蔬菜生产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预案。

(一)在地蔬菜。目前我县在地蔬菜种植面积2.6万亩(其中大棚蔬菜1420亩),主要品种为莲藕、小青菜、大白菜、萝卜、大蒜、甘蓝、莴笋、菠菜、芹菜、油麦菜、生菜、青花菜、韭菜、藜蒿、荸荠、菜薹等。2月份预计采收量1.25万吨,3月份预计采收量1.05万吨。

(二)市场需求。全县常住人口64万人,按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9)每人每天0.5公斤蔬菜计算,我县城乡居民每天消费量320吨,每月需求量为9600吨。

(三)形势研判。根据产能和需求调查,我县本地蔬菜可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市场供应较为充足。同时,面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今年春节期间广大群众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菜篮子”产品销售量明显减少。据调查龙湖农贸市场5家蔬菜批发户销售统计,今年日均蔬菜批发量是去年同期的20%左右,当前蔬菜库存量较大。随着时令季节变化,预计3月份在地蔬菜面积因拔园换茬将减少10%左右,但也能满足全县人民蔬菜消费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应急需要,全县菜油两用品种(中油杂19)种植面积2.7万亩,采摘一次油菜薹按亩均500斤产量计算,可收获油菜薹6500吨。

2月份确保在地蔬菜面积2.6万亩以上,可采收量1.3万吨;新增大棚蔬菜种植面积200亩。

3月份确保在地蔬菜面积2万亩以上,可采收量1.1万吨;新增蔬菜播种面积1000亩,其中大棚种植100亩。

(一)加强生产调度。对全县蔬菜生产情况进行监测调度,全面掌握在地蔬菜每月可采收的品种、面积和产量,做好数据统计分析。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冬春蔬菜生产特点,统筹安排好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积极引导农户发展蔬菜产业,满足自产自供并尽可能供应市场。加强对20亩以上种植大户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监测,对兴乐蔬菜合作社等50亩以上经营主体的生产和销售进行调度,鼓励支持发展大棚蔬菜,以满足城(镇)区市场需求。进一步丰富蔬菜品种类型,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小青菜、菠菜、生菜、韭菜、油菜薹等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加强蔬菜生产基地间的互助合作,对成熟蔬菜及时采收,及时上市。

(二)加强技术指导。组织农技人员开展专项服务保障行动,通过深入一线以及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户、农民提供信息和技术措施,因时因地扩大种植,加强田间管理,做好低温阴雨天气防御工作。稳步推进油菜多功能开发,加强中油杂19品种生产技术指导,积极引导油菜薹进入“菜篮子”上市。

(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做好蔬菜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学安全施药。加大疫情防控期间蔬菜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经营违法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让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密切关注蔬菜生产形势和市场动态,切实加强信息收集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异常情况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

(四)加强协作联动。配合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蔬菜种植主体与批发经营商(超市)建立密切联系机制,协调供需关系,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少数我县生产量不大,但群众有需求的蔬菜品种如马铃薯、洋葱等,协助商务等部门加强组织外调。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促进蔬菜快速有序流通。各地做好本区域蔬菜生产及市场流通工作,帮助规模种植户及时采收成熟蔬菜,保障产地运输畅通。

为压实责任,确保有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需要,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供给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渔业执法大队、科技教育和市场信息化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局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蔬菜生产技术指导组,由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农技推广中心专家为成员。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二

为坚实搞好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率确保不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订全市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强化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产销量交会,确保市场供应,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用户人民群众生活须要,为赢下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多勇敢确保。

本方案适用于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半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更多服务,存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专门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居多)的菜市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

1.区商务局:会同全区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度汛工作,保证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稳定,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须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超市、商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搞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辨认出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展开用药处置。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超市、商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配戴口罩方可步入菜市场、超市、商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必须时刻维持环境卫生洁净,及时清扫垃圾,维持地面潮湿、洁净,场内并无异味,严禁颁布和摆摊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建议经营者不得活禽交易和屠宰,不得售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超市、商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封、通风功能高、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设置检查站点等不合乎防疫建议的菜市场、超市、商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超市、商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必须积极主动拓宽发货渠道,大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平衡货源,保证各类农产品不断货、不断档,确保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市场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订《菜市场、超市、商场防控及度汛工作带班联系机制》及《菜市场、超市、商场带班工作联系表中》,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展开责任分工,全面落实至局领导、责任人员,同时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带班联系,随时掌控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超市、商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超市、商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辨认出的问题,必须及时展开消解,保证问题及时自查妥当,不取隐患,阻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超市、商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超市、商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三

为做好疫情期间的医疗救治管理工作,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合理安排有需求的患者有序就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x号)、《xx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xx新冠防指办〔20xx〕x号)、《xx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正常医疗秩序管理的通知》《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项巡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预案。

贯彻落实《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专项巡查的紧急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把加强医疗服务作为与疫情防控同等重要的工作统筹落实,有序促进日常医疗服务开展,满足正常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正常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特殊患者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服务。

(一)成立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xx及各临床、医技科主任和护士长。

(二)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1、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工作。

(2)建立医院应急联动机制,统一协调管理各种救治、防控资源。

(3)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4)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5)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项救治、防控工作要求。

2、医务科职责:

(1)负责组织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调配、管理各专业医疗人员。

(2)组织对报告的新冠肺炎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

(3)对小组成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3、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

(1)负责新冠肺炎防控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监督执行。

(2)负责指导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物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3)定期对消毒和隔离工作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消毒隔离措施。

4.护理部职责:

(1)负责执行有关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应急救治护理工作。

(2)负责工作所需的人员临时调配。

5.药剂科:负责保障各类消毒剂及应急救治药品的供应。

6.检验科:负责相关检测工作的开展与联系。

7.总务科职责:

(1)保障新冠防控、救治所需物资的供给储备。

(2)维持现场秩序。

(3)做好现场安保,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域,患者及可疑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隔离区域。

8.临床科室职责:上报突发应急救治事件给医务科,并及时做好科内、院内、院前应急救治工作,做好相关消毒隔离工作,协助调查和执行监测、控制措施。

(一)规范诊疗流程。

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做好“六严格”、“三详细两告知”,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来院就诊的门急诊患者,应全部进行预检分诊,详细问明病情与流行病学史,对非高风险人群按正常的诊疗程序就诊,对于需门诊或住院处置的高风险人群,应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开展必要的检验检查,对于需转运处置的患者,做好信息登记,报告上级,转运前就地隔离,严禁疑似或确诊等需要管控人员自行转诊。

(二)应急报告。

1.临床科室一旦发现高危患者需要应急手术时,立即上报医务科科长和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

2.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将初步调查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

3.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工作。

4.由医务科向xx市xx区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三)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应各司其职,遵循“边救治、边调查、边控制、妥善处置”的基本原则,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采取医院感染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同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调整控制措施。严格落实院感防控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内新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x版)》要求,规范相应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三防”融合理念,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做到院内新冠零感染。医务人员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和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做好医用防护口罩适用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做好个人防护。

1、保障急危重患者的救治在门诊、住院区、手术室等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缓冲区或过度病房,用于流行病学史不明确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的治疗。

4、医疗救治活动后,对相关工作区域内诊疗用品、医疗设备、环境物表等进行终末消毒;若收治的患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应立即上报xx区卫健委,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调情防控要求封闭相关病区、区域以至全院,做好相关人员的管控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后续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工作。

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根据评估结果决定预案终止响应。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四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衡水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商品供应,稳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特制定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预案。

成立由罗志杰同志为组长,杨秋来副局长、杨云副局长、刘胜强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为成员的衡水市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杨云副局长兼任主任。

主要职责:在衡水市应对新型状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市场供应与监管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供应和应急处理工作。

督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的检查力度,做好清洁、消毒、通风、测温、登记、验码、一米线等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所有从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责任单位: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科室)

为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建立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联系和储备制度。

(一)确定13家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

(1)重点农贸批发市场(3家)。饶阳春阳市场,重点保障饶阳县、安平县、武强县。深州市场,重点保障深州市、武邑县、阜城县。衡水市东明蔬菜批发市场,重点保障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枣强县、故城县、景县。

(2)重点超市连锁企业(5家)。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衡水信誉楼超市、衡水德隆超市、合鲜谷家园超市重点保障各县(市、区)生活必须品供应。

(3)重点肉菜储备企业(5家)。河北安平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州市深南种猪有限公司、衡水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衡水吉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爱特购物中心万德福超市,重点做好市级肉菜储备工作,确保肉、菜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

(二)明确风险分级保供制度。

为应对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建立风险等级不同保供制度,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3.风险等级处于高风险等级。大型商超视情况停止正常营业,小型商超便利店全部停止正常营业,启用线上销售,采取实行“点对点”供应,以主城区吉美13家(含旗下领鲜生活超市便利店)门店、万德福4家门店、德隆21家门店、信誉楼1家门店、合鲜谷3家门店为供给点,在周边生活区设立生活区生活必需品提货点,实现主城区全覆盖。生活区居民一是利用饿了吗app、美团app、微信小程序吉美到家等小程序几个商超在上面的店铺订购生活必需品。二是通过吉美、万德福、信誉楼等超市到小区张贴生活必需品保供群二维码,居民用户扫码进群,直接下订单采购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物资由吉美、万德福等商家定时集中配送。当保供企业出现运送生活必需品人员、车辆不足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请示,协调有关部门,增加保供力量。

(三)明确县(市、区)政府作为市场应急保供第一责任人。组织协调本地农批市场、大中型超市,确定本地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骨干企业,同时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协调区域范围临近的部分县(市、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

(四)提前锁定货源。组织大型农批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部分大型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与原产地或者大型加工企业建立优先供应合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疫情严重时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相关要求,自1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对市场运行做出准确判断和评价,为领导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一)从综合体、超市、农贸市场中,选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对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渠道、购进、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日监测日报告,重点监测市场商品异常波动、空档断档、脱销等情况。

(二)对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货源供应情况进行监测。

(三)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周周二、周四两次汇报疫情防控及市场供应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应急保供措施。

(一)按照稳定市场的原则,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宣传市场供应保障措施及市场稳定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消费预期。

(二)督导生产者、供应商、流通终端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三)相关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如遇特殊情况,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四)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县(市、区)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市、区)物资不足时,动用市级物资储备,市级物资储备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申请省级物资储备和中央物资储备。

(五)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投放应急商品。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生活必需品进行定量销售干预。

(六)协调市场监管、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运输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结合疫情期间商贸领城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人员和货物密集场所及报废汽车拆解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督促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运行科、流通业发展服贸市场体系科)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五

根据《xx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xx疫指发〔20xx〕xx号)、xx市xx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xx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xx〕-xx)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六

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为确保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工作组指导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以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满足和安定居民群众的生活为已任,全力抓好20xx年“菜篮子”产品生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抓好“菜篮子”产品稳产和协助保供工作,确保“菜篮子”产品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每月保障供应蔬菜7500吨以上,肉类总产量0.45万吨以上。其中生猪出栏3.53万头,肉牛出栏0.245万头,肉羊出栏0.22万只,家禽出栏93.63万羽。

(一)抓好蔬菜生产,保障蔬菜供给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蔬菜在田情况、上市供应量、连片种植30亩以上的调查,实行每周一报,及时掌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依托防城区华石镇、滩营乡、水营街道办、那良镇、那梭镇蔬菜生产片和东兴市东兴镇蔬菜生产片等蔬菜产业带,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增加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确保主要蔬菜产品供应;加强蔬菜质量监管,加强对农民、种植大户、蔬菜基地安全使用农药技能培训,大力推广蔬菜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绿色栽培模式,加强蔬菜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蔬菜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的查处力度,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快落实恢复生猪生产各项措施,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完成肉类稳产保供任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畜禽“稳产保供”工作,落实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疫情应急期间,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障种苗、饲料、其他养殖投入品和商品畜禽的.调运,要进一步强化养殖投入品管控,保障畜禽生产稳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畜禽养殖投入品和畜禽产品供应应急机制,对种苗、饲料、兽药和辖区规模畜禽养殖场生产情况进行备案跟踪,一旦发现断供,及时响应,组织调运,确保供应顺畅。要加快推进生猪养殖“铁桶计划”、生态养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畜禽加工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畜牧业产业提档升级,提高全市畜禽养殖抗风险能力。

(三)保障水产品生产稳定有效有序供应

做好冬春水产养殖御寒防冻、日常养殖管理和病害防治工作。谋划好春季水产苗种繁育生产准备,指导开展水产苗种余缺调剂和供需对接,确保苗种供应。加强春季水产养殖生产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池塘清淤、消毒,以及进排水系统和养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做好饲料等物资准备。指导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有序恢复捕捞生产秩序。

(四)加强主要农产品供应信息监测工作

建立疫期农产品供应信息体系。组织各县(市、区)对“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本市农产品的生产情况和供应能力。实行市、县两级“菜篮子”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周报和专报制度,配备一名市场监测联络员,每周一上报“菜篮子”产品市场监测周报。出现“菜篮子”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紧急情况,要形成紧急专报,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加强与商务部门联动协作,“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信息及时与商务部门共享,共同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五)全力抓好春耕生产

抓好春耕备耕,指导农资经销商及时组织调入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保障春耕农资充足供应。组织保障种苗、饲料等农资供应,支持畜禽、渔业提早、扩大生产。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六)实施质量兴农行动,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安全放心“菜篮子”产业

认真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和国际通行的农业操作规范,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工作,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专项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一)加强领导。全面明确各县(市、区)疫期稳产保供责任,具体负责辖区内“菜篮子”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年度“菜篮子”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自身任务和情况制订本级疫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炳主任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加大资金扶持。及时整合相关财政政策资金支持“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强化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合作社、农户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升产量和品质。突出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畜禽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推进畜禽“集中屠宰,冰鲜上市”,提高全市畜禽养殖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指导。指导各县(市、区)按应急预案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的应对措施、任务分工,夯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积极组织生产供给。对支援疫区任务进行重点督查,确保任务完成。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七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x月x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监: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民政: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应急预案篇八

为保证学校学生、教职工膳食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进行招标。

1、配送品种:肉类、鱼虾类、蔬菜瓜果类、蛋类、豆类、粮油面、调料、预包装食品等。

2、配送数量:2300人左右工作日午餐所需食材。

3、质量要求:

(1)猪肉、牛羊肉、禽肉类必须两证齐全(双证图片每天同货物同时送达)、感官无异常;鱼虾类须提供活鱼虾或符合要求的新鲜度(每天检测报告同货物同时送达)。

(2)蔬菜瓜果:属无公害蔬菜水果、应当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并保证优良的色泽和新鲜度(每天检测报告同货物同时送达)。

(3)冷冻类及干货类:保持优良的外观和等级,配送到学校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必须在原有保质期的1/2以上。

(4)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和要求。

4、配送时间及方法:

正常情况下每周配送5次。食堂在每次配送前一周的星期三提供所需食材清单及要求给食材配送单位。正常情况下,送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6:30―7:00,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准时将所需食材送至学校食堂,由相关人员验收确认。若遇有特殊情况,根据学校要求,2小时内配送到位。

5、价格及货款结算:

供应商需承诺按正常的价格形成机制对食材进行定价(含税价),每种食材价格均应低于市场零售价(各类食材价格以瑞安市农贸市场当天价格作为参考标准)。食材款每月结算一次,供应商按要求开具税务发票。

1、参与投标的企业注册地需在浙江省瑞安市内(考虑到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应到场,市监部门后续追责等),并取得食品配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

2、经营品种须涵盖上述“第一条第1点配送品种”食材。

3、具备食品安全检测室,冷、鲜及冻品食材的相关储藏和配送设备。

4、企业应参加与配送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5、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说明:注册时间不到三年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证明之日。)

1、投标企业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企业简介及各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章(中标后须查看原件)。

(2)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

(3)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

(4)业绩材料(近三年食材配送合同复印件)。

(5)相关冷藏冷冻设施、配送设备,应附文字材料及照片。

(6)企业应参加与配送相应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7)投标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投标资料送达: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8759xxxx;

薛老师,联系电话:1390687xxxx。

3、初审:

若投标公司超过5家,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初审。根据公司送达的相关文件和相关部门的资料,筛选5家;若小于等于5家直接进行实地考察。

4、实地考察:

20xx年8月中下旬x日上午,学校对参与投标的企业组织评委组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5、开标:

(1)评标地点:瑞安市飞云中学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实地考察后的当天下午14:30抽签确定陈述顺序,14:40开始陈述、答辩。

(3)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代表、食堂工作人员及家长代表。

(4)程序:查验相关资料――听取投标人陈述及答辩(每家限时8分钟)――评标小组采取投票方式,按得票由高到低确定4家拟中标公司(若第四、五名票数相同,由评标小组重新对这两家投票,取票数高公司中标)和备用公司(第五家)。

(5)评标主要项目:

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资质、业绩和诚信等;

现场陈述及答辩情况:是否有条理、针对性等;

服务承诺及管理:管理方案及措施是否到位、食材质量及价格承诺等;

实地考察整体形象:设备、卫生、规范等。

四、

招标后如无异议,我校将与中标公司签订《食材供应配送合同》。4家中标公司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隔两周或者每隔一周进行一次报价。学校比较报价后,在符合质量和规格的前提下,取报价第三高的公司配送食材。如果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出现失误、串标、不符合质量价格要求等情况,学校有权暂停该家配送公司配送或终止配送合同。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一学年,为“1+1”形式,即第一学期结束后,第二学期我校拥有继续或无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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