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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录(优秀8篇)

时间:2023-10-16 09:42:32 作者:温柔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录(优秀8篇)

理想不仅是对自己的期望,更是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是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指引。让理想变成现实,需要有毅力和耐心,不能轻易放弃。实现理想是一段旅程,以下是一些成功者在这个过程中的心路历程和经验分享。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录篇一

5月15日,城关区在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会上提出,各相关单位和街道重点抓好工地管控、道路清扫和指令落实等五方面的工作,扭转大气污染防治中出现的不利局面。同时,强化督查推动污染防控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预期目标任务。

该区还提出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扬尘污染防控责任有效落实。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大气办统一要求,对全区所有工地全面进行检查,防止开工后出现反复和回潮现象。

充分利用四大片区督查力量,对辖区工地分区域、全时段开展督促检查,严格实行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每周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排名,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执行严问责,对工作措施不力、管控不力、履职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街道主要负责人,按照“一次约谈、两次警告、三次问责”原则进行问责,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录篇二

3月17日,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在人大三楼会议室召开20xx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钟斌主持,城建环保工委成员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哈林参加了会议。

会议部署了20xx年工委工作;对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的20xx年城建环保工委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进行了责任分工。会上,委员们结合20xx年工委工作,就如何开展好人大及城建环保工委工作,积极发表意见、建议。

哈林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希望各工委委员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一要增强学习意识,突破自我。进一步提高自身依法履职的能力,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宏观角度深入思考工作任务、职责,体现效能。二要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职。要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和工委的全年工作安排开展好执法检查、视察等工作,坚持事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认真做好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三要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做好工委工作。坚持执法检查和视察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工委成员的履职能力,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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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录篇三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冀州政函(201x)113号《xx市大气污染防治文件汇编》工作要求和近期会议的安排部署,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紧密安排,结合我辖区实际全面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为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我辖区环境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开发区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的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

在开发区区域内应建立二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二、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我们先后多次对中科能源公司下达完善燃煤供热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的通知,督促其尽快完成脱硫除尘设施整改。确保供暖期间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

2、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分科室对在建工地进行检查,要求在建企业大幅减少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督促辖区内各种煤堆、散料堆全部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整改。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3、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辖区内的暖气片企业进行了一次彻底摸底调查,建立起暖气片企业台账。推动暖气片制造园区建设工作。

4、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介开展宣传,鼓励绿色出行,降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使用强度。彻底治理黄标车,防止违规上路。

总之,开发区管委会对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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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录篇四

各市(州)人民政府研究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制定出台当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五年实施细则(方案)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截止8月15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还有遂宁、甘孜州人民政府未出台,绵阳、遂宁、乐山、雅安、阿坝、甘孜、凉山7个市(州)人民政府还未出台20xx年度实施计划。

我省对20xx年度实施计划配套实施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月、季调度。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从今年8月起,对21个市(州)政府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配套实施项目进展情况三个方面进行月、季调度,同时,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抓紧落实。调度情况将纳入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省环境保护厅召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视频会议。强力开展秸秆禁烧是当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今年的秋收工作即将开始,秸秆禁烧工作迫在眉睫。省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拟在9月初联合召开全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现场会前,省环境保护厅于8月21日召开环保系统专题会议,总结我省20xx年上半年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通报上半年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提供的《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和环境保护部卫星中心提供的《秸秆焚烧监测日报》情况,安排部署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省大气办常务副主任、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雪鸿在会上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部门和地方动态】

我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报送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的通知》。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摸清辖区内燃煤锅炉位置、数量、规模、耗煤量等基本情况;制定当地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将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纳入淘汰范围。同时,省财政对淘汰燃煤小锅炉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召开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专家座谈会。为有力推进我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7月31日,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专门组织召开了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专家座谈会。会议分析了我国、我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设立省级示范城市、发展电动汽车和发展天然气汽车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等意见和建议。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理事长龙其云主持会议。

四川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专家座谈会召开。8月18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座谈会,围绕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规范机动车环检机构达标验收程序及日常监管、推进我省各级机动车环检机构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环检机构从业人员及监管队伍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张金汉主持会议。

达州市四举措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达州市近日出台四项举措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严禁不达标车辆转入和注册;强化车辆尾气检测,提高机动车环保年检率和环保标志发放率;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制定分阶段淘汰污染严重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时间表,力争年底前累计淘汰70%以上在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严禁加油站供应、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国内关注】

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7月18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等六部委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规定,地方官员未通过年度考核将被环保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并暂停该地区部分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对今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考核办法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年度考核方式。此前国务院公布的考核办法中规定了pm2.5或pm均浓度下降比例的完成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值分配,两者均为百分制。

编者后记:《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主要介绍重点工作进展、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及舆情动态,供交流、参考。欢迎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抄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污染防治司、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三处)、省政协办公厅,市(州)政府市(州)长、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市(州)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录篇五

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4日下午在哈尔滨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对今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省已淘汰城市建成区内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5855台,完成总目标任务的63.8%,截至目前,剩余3328台。全年共治理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4.2万辆,占全年任务量的118.2%。20以来全省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向好。但是,今年作为“大气十条”终期考核年,黄标车淘汰和燃煤小锅炉淘汰等项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完成。

会议要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持续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要抓紧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继续实施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加快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钢铁企业脱硫除尘和水泥企业脱硝除尘改造。底前完成火电、钢铁、水泥、垃圾焚烧厂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估和环境问题整改;要依法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控制燃煤、工业、机动车等各类大气污染源。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全省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改造,年底前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柴油黄标车治理改造。在火电等重点行业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6月30日前全部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年底前完成国家“大气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工作。加强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在哈尔滨市等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各地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科学调整预警等级,进一步细化不同预警等级的具体应急管控清单和措施。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联络、会商、预警、督察、信息报送等项制度,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哈尔滨、大庆和绥化等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区域同步监测、信息共享、系统防治、联合减排和协同执法。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录篇六

【重点工作进展】

我省通报20xx年1-6月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资金激励和扣收额度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环境保护厅、财政厅于今年3月19日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7月21日,省大气办对各市(州)1-6月环境空气质量资金激励和扣收额度情况进行了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按照《办法》相关规定,与20xx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有12个市(州)为奖励额度,分别是:成都、自贡、攀枝花、绵阳、广元、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市和阿坝、甘孜、凉山州。有9个市为扣收额度,分别是:资阳市200万元、眉山市150万元、遂宁市100万元、广安市100万元、达州市100万元、泸州市50万元、德阳市50万元、巴中50万元、雅安市50万元。

《通报》指出,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今年下半年是完成政府年度目标的关键时期,请各市(州)政府对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积极做好常态化管控,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注重联防联治,强化督查考核,用硬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地方及部门工作动态】

内江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专门集体约谈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

今年以来,内江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副市长田文平近日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进行了集体约谈。

他明确指出了城区建设工地环保制度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监管督查不到位、联防联控作用不明显等突出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认真履职,敢于动真刀,敢于下深水,务必把扬尘污染控制住、降下来。会上,组织参会人员重新学习了《内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内江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理清了各级各部门扬尘污染治理责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着眼城市扬尘数字化城市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于20xx年立法出台了《四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主要内容之一是创新开展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政府以城市环境管理为重点,扎实推进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工作。主要加大对城市道路、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步行自行车慢行系统、绿色环保建筑等的投入力度,统筹整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资源,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和步行自行车慢行系统监督管理数字化,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和转型,目前,全省18个设市城市和西昌市已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其他各县(市、区)正在积极推进。

绵阳市投入600万元补助锅炉改造。为推进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绵阳市20xx年投入财政资金600万元,设立燃煤锅炉更新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3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10家“煤改气”、“煤改电”企业一次性补助。

据了解,自该市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明确建立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1+x”协调机制,由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配合推进整治工作。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治的.企业责令停产,除按规定征收排污费外,对超标排放烟尘等污染物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10万元行政处罚。

同时还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加大对工业燃煤锅炉企业的监管,把使用清洁能源作为新建项目立项、环评审批、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遂宁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今年6月,遂宁市目督室、市大气办及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该市经济开发区、河东新区、船山区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对砂石料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的扬尘控制,以及部分大中型餐饮油烟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开展督查。

督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录篇七

5月9日,新郑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贯彻落实省、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并安排部署新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强化举措,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上,新郑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志峰对新郑市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全面安排部署。马志峰指出,一要清醒认识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持续改善新郑市环境空气质量。

二要力度再加大,坚持铁腕治理,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突出防治重点,突破工作难点,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把环境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机制再健全,持续发力,要围绕治理取得长效,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树立系统治理、整体治理、长效治理的理念,保证每一项治理成果能够持续巩固提升。

四要统筹兼顾,同步发力,要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相辅相成的关系,坚持抓好经济发展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同步推进,统筹兼顾,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双丰收。

就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郑市委的书记刘建武强调,一要清醒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必须完成的任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要重视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任何幻想和侥幸心理,不折不扣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根据形势要求、科学精准治污要求、责任目标倒排要求,精细化、科学化分解目标任务。

三要强化措施,各分管领导要牵头组织抓好分管部门、行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完成时限,落实治污措施;各单位要梳理突出问题,制订专项方案,下大力气对扬尘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拆改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整治。

四要严格问责,要健全完善责任追究体系,持续加大督查、暗访、通报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棚架不实的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录篇八

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

4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铭珅率领检查组赴前锋区、华蓥市、广安经开区,就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水泥、化工、煤炭等重点企业和建筑工地,就企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治理技术升级改造、工地及道路扬尘控制、清洁生产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汇报,听取了环保、经信、住建等6个履职单位作的责任报告,检查组成员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开展了询问发言,就工地数字化监管、火电厂技术改造、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思想认识等深入交换了意见。

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提出重要指导建议。易铭珅指出,通过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感到各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识不断提高,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保障到位,成效显著。

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要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明确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的路径、措施、形式和办法,严格执法,保持监管高压态势。重点解决好扬尘污染、工业污染和城市复合型污染问题,确保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副市长陈捷参加座谈会,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加压驱动,铁腕治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我市四举措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强规划。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综合决策。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紧密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减少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

二是调结构。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经济”的原则,优化工业布局,把经济增长点转移到降低消耗、提高效益上来。大力发展质量环保产业,严控高投入、高消耗、重污染、低效益的企业上马,防范新的污染源产生。

三是重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强化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源的监管,扩大清扫保洁范围,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有效降低扬尘负荷;加强露天焚烧治理,加大对露天焚烧行为的巡查处罚力度,切实杜绝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烟熏食品行为;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火电、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粉尘治理设施建设,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加强汽车尾气治理,严格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落实机动车定期检验和分类管理制度,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加强落后产能淘汰,按照工作计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做到应关尽关、应停尽停。

四是硬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区市县空气质量的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通报,对未通过考核的,以约谈、环评限批等方式实行问责。

市大气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暗访督查

近日,市大气办组织人员深入广安主城区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暗访督查。督查组先后检查了东南片区、广安经开区、环城北路沿线、协兴园区部分建筑工地和商品混凝土企业,暗访发现,低碳智慧新城、承平盛世、新天地、荣天锦苑、嘉州阳光5家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不同程度存在“一硬四有”设施不完善、出行车辆未严格执行冲洗、场内未落实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四处散落、大面积裸土未覆盖、清扫保洁不力、进出口道路尘土污染严重等问题;同时发现,广安华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安市中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存在出行车辆未严格执行冲洗、生产场地及进出口清扫保洁较差、生产加料环节未落实洒水降尘措施等问题。督查组责令工地、企业按照相关要求限期整改,并分别向广安区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协兴园区管委会发出了督办通知,要求加大工地、企业扬尘及渣土运输整治力度,全面排查,严处重罚,督促问题工地、企业落实整改,加强场内及周边保洁,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市环保局顺利举办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实施办法培训

4月23日,市环保局举办了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实施办法培训,邀请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覃栋材到会主讲。环保系统及重点企业8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上,覃栋材围绕新《环境保护法》侧重介绍了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情况以及施行十多年以来,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结合当前大气污染现状,对新形势下,尤其是新《环保法》出台后现行法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修订争议、修订要点及进程做了详细的讲解。通过讲座,与会人员对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对我国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律体系解决大气环境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最后,市环保局副局长袁奇强调,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原则,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着力打造碧水蓝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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