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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读后感(实用14篇)

时间:2023-10-14 13:33:21 作者:LZ文人读活着读后感(实用14篇)

读活着读后感篇一

时间的拉伸勾勒出一代代人的幸福或窘迫,坦然淡定的叙述突显出一个过来人的辛酸和顿悟。在那个年代,一片绿荫,一个少年,在田间地头,阅完一个老人的一辈子。合书而思,再谈论作者笔法似乎又落入官套,而一位普普通通的老人的一生对思想的冲击是再怎么高调评论都不为过的。

在那个死亡和活着一样普遍的年代,任何一个正常性情的人都会在自己的亲人或近邻甚至陌生人的尸体被抬走的瞬间真切地感悟到生命,而这份感悟绝对比西方死气而刻板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更深刻,更具有哲学性。

虽说主人公福贵早年是个纨绔子弟,但破落后的思考以及对情感的解读都彰显着这个人并不肤浅。就像我们的人群中,在实施了有损人格的行为后,一部分人否认,甚至错误地交代给自己的内心;一部分人极力讨好被施与恶行者,局限于表层的和谐和圆满;还有一部分人,他或许不会表露歉意,但却痛苦而自责地深省,体悟罪孽的根源并自己评析,哪怕对方不解,但自己却也释然。

煞是感动于福贵在别人口中得知自己头发白了大半时,回家端视妻子良久,告知她时间的流逝。概叹一种夫妻共生同难的幸福,一种此时非彼的酸楚,一种来日不测的无奈。我突然想到,也许只有借别人的眼睛,或是借日后以时间为轴的长篇记叙,我们才能在恍惚间意识到所谓生命如白驹,倏忽而已。

也感怀于福贵在描述妻子的死时并未煽情泪下,而只是简单地说“她死得很好”。这又是何等深沉而有着非常之意味。微笑着回味相伴了大半辈子的爱人的生命终结处的状态,似乎也只有这个看开了人生的老人做得自然而拿得上台面。

还有女婿二喜与福贵的对白。“爹,我死了埋在这里”,“这块地就留给我吧”对于死亡毫无畏惧,毫不避讳,活着的人以商量的语气对死亡居所达成共识。这不是思维的极端,而是一种常态,决定这一切的,是那个时代,是苦难的命运,是活着本身。

也记得苦根在父亲二喜死后活泼如初,竟问道“死”是怎么回事。若说童言无忌,未免太过表层。我倒是从中感到一种震撼。苦根不了解死亡,福贵则太了解死亡;一个处在生命的始端,一个接近生命的终处。两者都能看开。前者因为对生命的无知,后者源自对活着的解读。如果苦根活着,若干年后,或许当年的苦根真的就成了年老睿智的福贵,而看透了一切的福贵,也必然回皈原始而本真的苦根。

苦难的命运相继在福贵身边带走了父亲徐老爷、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外孙苦根,到头来相伴朝夕的竟是一头叫着自己名字的老牛。他抚慰负累的老牛,跟它对话,谈幻化出的家珍、凤霞。这何尝不是自说自话,自我抚慰。这种看似麻木的睿智让孤苦伶仃的福贵坦然地接受着这个世界,坚毅地活着。

死亡似乎是个时人相当忌讳的字眼,带点形而上的终极思维。因而活着也就失去了原本的冲击力,因而生命也似乎没有了原来价值。以至,小悦悦在众目睽睽之下无人施救而丢了性命;当今社会竟为了跌倒的流血不止的老人扶不扶争论不休。

不想再次针砭时弊,只是我觉得,对死亡的不敢提及,造成了对活着理解的误区;我也只是觉得,活着的福贵,很是令人仰慕。

读活着读后感篇二

在悲剧的人生中,他学会了珍惜,珍惜自己的妻子,妻子做的一双鞋,最饿时老丈人省下的一小袋米,学会了宽恕,宽恕间接害死了自己儿子的战友……独自一人活着。

这本书不同于张爱玲的《小艾》,小艾经历了一系列悲惨的遭遇,最后的结局还是给人一些希望的,看完以后,积聚的压抑在结尾处有一些释放,而《活着》看完很沉重,感觉呼吸困难,看着生命之手一次又一次给予希望,又一次一次的剥夺一个人身上的珍宝,却无力反抗。

毕竟,回忆是一个人的历史缩影。作文

读活着读后感篇三

把所有的“今天”,都当做最后一天来度过。

我觉得,我们这些四肢健全的人,最缺乏的,是一种破釜沉舟的勇气。

刘伟之所以能走到今天,正是这种勇气的一直在驱使着他。

在我们的世界里,一天一天的度过,我们总是在不断的提醒自己“算了,今天还是歇歇吧,还有明天呢”,周而复始,年复一年,我们的日子像是复制粘贴,第一天和第一百天的剧情几乎雷同,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这是一件挺悲哀的事儿。

很荣幸的,在今年的年初能读到这本书,受益匪浅。

值得阅读!

读活着读后感篇四

第一次读余华的小说,当时是从十点读书上看到的,对于一个佛系女来说,更多的是每天夜里去听主播磁性的嗓音下,讲述着富贵的一生,每天听上两小节,陪伴着入睡,思考着人生。

《活着》这本小说可谓是余华的巅峰之作,作者在笑中有泪的故事里难以言喻的是一种苦涩之意,推荐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在书中你能看见兴盛、衰败、颓唐、生活是怎样折磨一个人,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

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沉迷赌博败光家产,气死父亲;为母求医的路上被军队抓去当壮丁,从战场上回来后,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离世……但正如作者所言,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富贵和命运之间的友情,他们相互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

生活对富贵而言,真的就一条路,没有分叉,风来了,就吹风,雨来了,就淋雨。受不住了,就倒下躺一会再站起来,继续蹒跚前行。他对苦难的承受力以及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有了更深的思考与理解。人生的喜怒哀乐都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活着让生命变得有韧性,所以活着成了一件幸福的事。如果我们还在抱怨生活里的不如意,为生活的不完美而纠结发狂时,不妨静下心来读一读这本书,或许你会更加感恩和接纳生活,感恩生活中所拥有的一切平静与幸福,接纳生活给予的不足与苦难。

的少爷,活着就是享乐,人生没有目标,吃喝嫖赌,堵着堵着一发不可收拾,家底败光。黄粱大梦终于醒了,富贵开始转向人性的善良一面,勤奋劳作,爱护家珍,疼爱儿女,温情犹在,然而苦难却一直牵绊着富贵,身边人相继离去,就连不到三岁的小外孙都不放过,只剩富贵一人孤苦伶仃,还有那头老黄牛,他给黄牛也起了富贵的名字,揭示了主题。

生易,活易,生活却不易。我们听了好多前辈的经验也没法切身领悟,非得撞的头破血流才安安分分,从青涩学生时代到入社会,这个转换是否适应?想必大多数人都感同身受,社会不好混,可成功是给有准备的人,这是真的。

要用的东西都很贵,所以抓紧时间提升自己。好好爱自己。

读活着读后感篇五

《活着》是余华先生所作的长篇小说之一。小说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的一生,风光过,也落魄过,历经艰辛,却又顽强地活着。一时间竟说不清这到底是不幸还是幸运。

福贵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父亲离世,母亲离世。儿子有庆被抽干血而死,女儿凤霞生子离世,战友春生不堪革命侮辱自杀而死,妻子得病离世,女婿二喜工作中意外身亡,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福贵亲手将他们埋葬在村西。从此以后,只有走到了村西,富贵一家人才能隔着两个世界团聚。兜兜转转,到头来,福贵还是一个人。像梦一场,他孤独地来到这个世界,终究也要孤独地离开。

福贵是不幸的。年轻时好嫖赌,将家产输光,落魄潦倒。后来为了给母亲找医生,又被拉去当壮丁,上战场。黑发人送白发人,白发人又送黑发人。后来只剩孤独一人。福贵又是幸运的。幸运的是他破产了,没被当地主枪毙掉,在战场中活下来并回到了家,他的房屋没有被当炼钢铁的地方而拆掉。他有过爱他的父母妻子,有过孝顺懂事的孩子孙子,有过老实的女婿。人一生中所需要扮演的角色,他几乎都扮演过了,所要体验的家庭之乐,他也体验过了,所以,他的一生也算是完整的吧。

小说中的“我”花了一天的时间,了解了一个人的一生。读完不禁感慨,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既漫长,又短暂。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大起大落,这又让我感受到了人生的变化无常。纵观福贵的一生,我同情他,也佩服他。同情他富贵后落魄,送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同情他最后孜然一身。佩服他在这么多苦难的打压下仍旧坚强的活着,与仅受革命折磨便自杀的春生相比,他简直是个巨人。他对生活充满了失望,却又热爱生活。文章最后,福贵拉着跟他一样年迈的福贵老牛,回到属于他一个人的家。此时的他将他的一生像讲故事一样讲给“我”听,仿佛对过去释怀了。

福贵是个有故事的人,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叫活着。曾经风光是一种活法,后来落魄又是一种活法。经历苦难叫活着,经历喜悦叫活着,安然面对过去,叫活着,坦然面对未来,叫活着。福贵还活着。他带着坚强的毅力和看淡一切的心,平淡地活着。

生命只有一条,人生只有一次。你想怎么活着。我希望自己在人生末了,能像福贵一样活得通透,活的坦然。虽历经打击,仍坚强面对,虽孤身一人,却逍遥自在。

读活着读后感篇六

“‘活着’在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是作者余华在自序中的话,生命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不光是馈赠,更需要我们捍卫它的责任,感受生命赋予的悲欢离合,并努力将“活着”这件事做得出色与有意义。

《活着》以第一人称的叙述,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讲述了福贵一生经历的喜乐与苦难,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

《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让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让我们明白生命中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 互为补充,互为因果。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

《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表达了时间的漫长与时间的短暂,时间的动荡与时间的宁静。“我知道福贵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在此也借助余华的话作为勉励,生活充满着无限可能,无法预料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认真做好现在的事与成为更好的自己,就是对于活着的一个交代了吧。

读活着读后感篇七

三年前的一个下午,我不知道是吃的多了无聊还是内心的善良呼喊加入了一个义工群体,并和他们去看望一个得了白血病的大学生,家是租的房子,学生的父母也在,据说看病已经花费好几十万,大家去安慰了半天,就开始偷偷的给学生父母钱,事后知道有一个义工给了一千元,我比较仔细,给了五十元,和一本书,当时钱夹在书里,内心穷酸扯淡固执的一直以来始终认为精神满足比物质金钱要重要的多。

这本书的名字叫-----活着,是的,余华的活着。

网上买了好几本,一本11.6元,物美价廉,而且绝对配得上可以居家旅游坐火车飞机适当时拿出来翻看装文艺二货青年的不二之选。

当我递给生命能量在递减的学生时,还没有忘记强忍着泪水在扉页写下给他的留言----你要坚强的活着,小刀。

学生看着我,虚弱的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人活着有意义吗?

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但当时我坚定的点了点头:“有”。

我不知道一个人在死亡边缘的.念头,但对于一个绝症患者,人只要活着,活着就好,活着。

他的父母说他不能流血,一流就止不住,像“血疑“中的大岛幸子,还要不停的换血。

相同的是都是白血病,不同之处大岛家有钱,学生家据说父母把房子,牛羊都卖了,为了维持他最多一年转瞬即逝的生命。

有时候,人的生命是如此顽强而又如此脆弱。

想想此时看这篇文章,活着的你。

离开时的阳光,烈,我开着车且打开空调回家,院里几个老头在下棋,习惯性凑过去瞎指点几句,虽然没人理还是满意的上楼回家,先墩了地,烧开一壶水,喝茶,翻书,喂鱼,休息一会给老婆孩子做饭,突然之间觉得人活着就挺好。

推荐一本书,余华的活着,一本活着,余华足以傲视人才济济的作家群雄。

此书的价值无法用任何评论的词语形容,“伟大”这个词在这本书面前也显得渺小。

读活着读后感篇八

前几月,听闻大学隔壁班的一个女孩子跳楼自杀了,研究生还未毕业。具体原因也不好去揣度了,留给大家一阵唏嘘,而自我又重新思考了一下活着的意义。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读活着读后感篇九

《金银岛》是英国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一部作品。主要讲述了男孩吉姆偶然从一个海盗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张航海图,它标示出了藏有宝藏的小岛。吉姆于是和一群人动身去寻宝。在险象环生的航程中,吉姆和他的同伴不畏艰险,先后战胜了恐怖的疟疾和阴险的海盗,最终找到了宝藏。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话用在贪婪的人身上一点不假。文中比尔、汤姆、迪克、摩根、乔治等一群海盗极其粗俗自私、阴险毒辣又狡诈。他们总是善于审视度势、见利忘义,极尽欺诈甚至杀人不眨眼,终于自取灭亡,得到了应有的暴死下场。

吉姆和利维塞大夫、乡绅特劳维尼和本·刚恩却是一派具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也爱财,但他们却不会损人利己。尽管面对凶残狡诈的海盗,吉姆充满了厌恶与害怕,但他却能机智地摆脱海盗的杀害。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利维塞大夫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乡绅则是老实本分、无有私欲的的老好人。他依然有资格为自己赢得一份属于自己的财物。本·刚恩是一个被海盗们遗弃在岛上的孤独者,虽然他历尽磨难,可当他见到吉姆时,他对他说:“朋友,我心里多么向往文明人吃的饭菜啊!我都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梦到过奶酪——多半是烤过的。”看着他对文明的向往与追求,不禁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家庭贫穷的妇女以捡垃圾为生,还要养活幼小的儿子。可是她也不忘在工作之余为自己剥开一个桔子来做面膜……这样生活着的人,哪怕现在身处逆境,也是值得人尊敬的。

希尔弗却是个凶残、阴险、毒辣而阳奉阴违的大海盗,他一面讨好吉姆以赢得那条赖以生存的船,一面又当着吉姆的面面对同伙的背叛游说说自己是在利用吉姆,真是辛辣的讽刺,让人佩服世界上竟然也有这种人!正是由于他的阴狠狡诈才为自己偷来一份巨额的财物而存活下来。但那毕竟不是光明正大得来的。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也是为数不会很多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

读活着读后感篇十

这是余华的一篇长篇小说。也是他的代表作,和许三观记一起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和获得一些国内外奖项,以及在多个国家出版。

对于作者的文笔和才华是毋庸致疑的,但是我们要看的是故事本身。

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是这样描述和评价: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就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对于作者自己对作品的这样描述已经很透彻了,但我还要要加几句,不然写这篇也没有意义。

首先得归功于我住院了,身体的破败在某种程度上让我有了歇息的机会,虽然我总没有做什么事情,但是现在更闲了,也因此为了打发时间看起了书,并且是耐心的:所以我说要归功于住院。插句废话,现在的我全身上下只有大脑好用了,其他的不是未老先衰就是毛病不断。

得了这样好的机会,我把活着仔细看了两遍,看完后觉得有些话要说,但还是没有底,然而最后还是写了。

福贵这个人物的性格是洒脱的,也是可以逆来顺受的。做为主角,别人可以死,他必须要活,为了活着他就不得不承受命运给他的苦难和遭遇。

福贵拿自己当牛,从他的承受能力来说,他也确实堪比头牛,压不垮。但是牛的结局是注定悲剧的,因为牛不能反抗命运;也正因为这样,作者就没有写下结局,就单从“活着”的理念开始故事,到讲述故事,最后结束故事。

活着即是主题,就不能讲死去,但也不是不能讲死,而是用别人的死来反应主角的活。

福贵是一个纨绔子弟开始,含着银勺子出生,吃喝嫖赌都行,典型的阔少爷形象。既可以说传承了他爹的习性,也可以说传承了广大少爷的秉性。但是当他遭龙二算计后,输光了家产,他清醒了,到了这里也端倪的反应活着的内涵。不然福贵是可以设定他想不开而去死的;然而作者没有这样去做,而是让福贵继续落魄。

家产没了,他爹死了,又被抓了壮丁,遭遇战争;眼看解放了,回到家才知道母亲已病死了,女儿也因病聋哑。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已经描述活着的艰难了,但是苦难并没有结束,而是接踵而来。

玉珍得了不治之症;有庆在一次献血献出了生命;凤霞好不容易苦尽甘来,嫁给了“偏头”二喜,却生下儿子苦根后大出血死了;二喜也随后出了事故离开人世;苦根眼看是独苗了,是最后的希望了,但是命运还是无情的把他带走;终于只留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老牛活着。

这里面最苦当然是福贵,但是他没有哭,而是用笑来迎接痛楚。

小说的主题也就在这样的悲剧下反应得彻底。

起起落落。死的人早已经消失无踪了,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活着时的所以痛苦。没有办法,如同待宰的老牛只能眼泪汪汪,然而福贵洒脱和顺受的性格,没有让自己眼泪汪汪终日叹息,而是如洞察人生,买下老牛,和它为伴当牛如己了。

活着的意义在此无限放大,他用福贵告诉人们,不管你遇到多大困难,也不要悲秋伤春,要坚强乐观开朗的活着。

相信现实中比福贵更惨的绝没有,但我们可以拿他做面镜子,遭遇苦恼时就告诉自己:活下去,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

读活着读后感篇十一

读书这种事情,真是逼不得。缺少这种自发能动性,书中即使真的有黄金屋或颜如玉,也是枉然。跨年那两天读了两本书,不妨谈谈。

第一本是麦家的《人生海海》,第二本是余华的《活着》。

我是先读完《人生海海》的,花了两个晚上,正好从20xx年读到20xx年,读完又马不停蹄把《活着》重温了一遍。《活着》读起来快,一是字数上少于前者,二是读过一遍,对书中的人物及情节还有一些残存的印象,上一次读还是20xx年,昔日挑灯夜读的场景,今时历历在目,讽刺的是上学时我最讨厌看书。

两本书放在一起读,有种更全方位的感受,上校和富贵的命运虽截然不同,但其生活的那个年代却相差不远。在同一个年代里,两个人物的命运与时代的命运交融参杂在一起,从中感受到的除了活着不易外,更加体会到人与环境的紧紧相连。如水与鱼之间的关系。所以说一部民族的历史,也就是一群人的历史。

在我妈那辈的认知里面,由“家国”观念主导,认为没有国即没有家,我不反对这种观念,毕竟靠着这种观念,在近代史中,在关乎民族存亡之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她们那辈受到的教育是把国家比喻成一个大家庭,因为家庭中有爱的成分,把国家视为母亲,自己就能沐浴在母亲的庇佑之下。而随着社会进步,过去的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化,家族式的小集体转化为社区,街道办事处,本来是靠宗亲相帮的事情,被国家机关取代。我妈那辈的思想里存在家国情怀,认为这是国家母亲的恩爱。但在我看来,这是社会进程的自然变化,这变化的背后有着某种力量,使出这股力量的是某些人,他们信奉着他们的思想。所以,国家不过是一个大的单位,它跟家庭相比,是不存在什么自然而然的爱。

这是从国到家的俯视角度,而从家到国的仰视角度来看,即从个体到集体的角度来看。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也就举重若轻。个体在时代洪流中,一方面要接受生为人的无常,另一方面也要接受来自集体的裹挟。小说中对应的那个年代,我们能够显而易见个体命运是如何被集体思想所摧毁的,但是放到大的层面来看,他们的牺牲常常无人问津。这也就是我看小说,看到人物悲惨命运时的感动来源。我感动,并不是因为他们大无畏,我感动是他们面对这样的命运时,全盘接受,没有悲天悯人,而是继续去活着,去爱着。

在余华的杂文集中,我看他谈到《活着》,他说: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余华把活着看作是一种本能,一种生物体为了延续下去的竭尽所能。我把这称为是一种勇敢,一种高贵的品质。不是视死如归,也不是忍气吞声,而是对命运的反抗。上校也好,富贵也罢,他们没有在某一个夜晚觉得命运坎坷,从而走向结束的道路,这或许就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类最为特别的地方。他们依旧嬉笑怒骂,用生命去感知生命,用时间去体验时间。他们的命运并不灿烂,如同一道顷刻间就会坍塌的危墙,而在危墙之上,在砖与砖的缝隙之中,在那狭窄之地,依旧盛放着艳丽的花朵。

人身上的韧劲常常体现在他面对危难的时刻,活着才有可能赢。这是一句挺鸡汤的话,但事实不正是如此嘛!

读活着读后感篇十二

《活着》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家族由盛转衰,经历了战争,经历了亲人相继死去,到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险些被宰割了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坚持的活了下来,坚强的面对生活,友好的面对这个世界,一切伤痛难过的往事显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想以前的一切,才会安下心去认真对待接下来的每一天,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么。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被抽血而死的片段。他明明还是个孩子啊,为什么这个世界要这样残忍的剥夺他生活下去的权利?他是多么懂事多么可爱的小孩,他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他还那么孝顺好学。他还那么小,为什么要受这个世界不公平的对待?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处的,而如果救不活则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他们想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而已,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不算什么,用得上已经很好了!难道当时社会就现实到这种地步么?难道农家孩子的命就不是命了么?这个社会真的很不公平!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多年后的我呢,我是不是可以面对着以后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于去面对,我不敢说,我也不敢保证。

在经历了这一切后的福贵,他很难过,但是他依然选择了勇敢面对生活,他选择了替他们活下去,他没有像春生一样因为挫折就选择了自杀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让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的挫折和打击,但要看你怎么选择了,你是选择活着还是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面对挫折,我们必须学会承受,学会去勇敢的面对那些挫折和打击,勇敢的活下去!但是这个世界呢?却有那么多人在面对一些挫折打击的时候,他们选择了死亡,当他们干一件事达不到目的的时候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与这个世界挥手说了再见。

人活着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么?

我想过自杀。那段时间经历了亲情,友情以及学习上的打击,一瞬间感觉自己好像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工具,所以想用离开去显得被他们重视。现在想想那时的自己真的傻到了极致,干嘛用自己的死去被他们重视。你不但要活下去还要活得漂亮!就这样那段阴暗的日子终究过来了,胳膊上那道疤痕时刻提醒我要活下去!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活着是自己可以选择的!

读活着读后感篇十三

暑假,我读了学校发的一本小说——《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当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这段普通的文字,我便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小说讲述了徐富贵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他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儿子坟边,给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小说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残酷的现实。虽然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老天又为何那样不公平呢?把那么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虽然有钱的人生活很幸福,但事实上,钱也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为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他们也需要公平,也需要幸福,因为他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启示:生下来,活下去,活着就好!

抚思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

读活着读后感篇十四

人越畏惧死亡,生活越会变本加厉地折磨你,唯有保持乐观积极的心态,才能看破"活着"的真正内涵,修得大彻大悟,自然无欲无求。

人因孤独而痛苦,因痛苦而倍感孤独,两者似天道轮回一般,无始无终,相辅相成。

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回首匆匆而过的十几年时光,才发现自己并没有真正活过。

《活着》讲述了福贵从青年步入耄耋、从富庶沦为贫寒的历程,一生的起伏化为老人口中平静的讲述,那并非是强装的镇静,而是看破浮生后的一场迟来的沉淀。人需要回忆来反思,需要倾诉来解脱,需要静悟来释怀,需要肩膀来依靠。

浅斜的夕阳划过树干,吻着青苔,乡村袅袅的炊烟似梦一般的迷惘。些许的悔恨,偶然的静默,平静的神情,福贵用一下午的时间淡淡地叙述完自己的一生。

衰柳拂岸,枯草凄凄,曾是风流故地。

"曾经"被时间压缩成一部电影,放映时一帧帧的画面如此深刻。年少的福贵是地主家的少爷,人人对他毕恭毕敬,不必下地劳动却可以衣食无忧,甚至肆意挥霍。

烟柳之地好似一块巨大的磁石,福贵深陷于此,日日纸醉金迷,家珍苦苦劝阻仍是于事无补。当不再满足于肉体的欲求,福贵开始步入赌博的深渊。当他踹翻怀有身孕还来苦苦哀求他的家珍时,他已经无法自拔了,赌输了家里的所有财产。

福贵的父亲却显得十分平静,可表面的平静往往是一层虚伪的面具,只有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不为人知的真情实感。

福贵的生活随着地位的改变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色彩,经历了大起大落,从此开始一种他从未接触过的生活。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家珍的父亲从城里赶来带走了家珍,福贵只能哑然地立于原地,没有挽回的资本,他深知自己犯了大错,无法给家珍更高水平的生活。他开始下地劳作,当看到年迈的母亲累得直不起腰,年少的凤霞没过几天好日子就跟着自己受苦,男人的自尊心被深深刺痛。

家珍终于在某一天重新出现在福贵面前,面带笑容,女人总是深情且坚强。

人们拥有一件东西时总是容易忽略它的美好,直到失去时才后悔莫及,现在的福贵开始疼爱妻子,他们之间的爱情也得到了质的升华。

生活像是永不停歇的过山车,它总要把圆满颠簸成支离破碎。

福贵进城为病重的母亲抓药时被拉去做壮丁,离家愈远,心愈感伤,这像是场恶作剧,让人经历生离死别,方得大彻大悟。

福贵遇到解放军,回到了阔别许久的家,他成功地从死神手中挣脱出来,他的求生渴望和对家庭的责任感,赋予了他无畏死亡的勇气。

可生活似乎并不赞许他这份勇气,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留下福贵独身一人忍受着难捱的寂寞。他将自己对家人的无尽思念变相转移到耕牛身上,纵使倾诉得不到答复,他仍需要如此一个感情的宣泄口。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活着,本就不应被赋予任何沉重的枷锁,是人们自己将太多事情压在身上,将太多烦恼埋在心底,于是,本就脆弱的生命被不堪其重的压力折磨得面目全非。福贵表面上是孑然一身,却做到了真正为自己而活,他已放下了所有的欲求,这一生,便就有了意义。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的降临。”我明白,无需追求一生福贵,活着,便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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