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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实用5篇)

时间:2023-10-09 21:46:01 作者:笔尘县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实用5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县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我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交通局和市运管处的领导下,在政府法制部门和广大道路运输业户的监督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违法违纪投诉案件为零。

为了把“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运政执法队伍,年初我所就成立了专门的法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所长为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制。日常监督由分管所长具体组织;行政一把手定期抽查。通过这种监督机制,及时了解、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防止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过失,维护广大车主、驾乘人员的合法权益,塑造“依法行政,秉公执法”的运政形象。

今年我所借法制宣传日契机,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活动。在客运站站前广场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印制《条例》宣传传单xxxx份,分发给相关部门和广大经营户。同时,我所还组织执法人员到车站、客运企业开展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活动,要求各客运企业、车站运用广播、板报、座谈会等形式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条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为全面提高我所职工的执法水平,我所着重从运政人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入手,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法制培训活动。一是积极参加市处组织的法律专家和从事法律工作的领导讲授法制课活动,对职工开展系统的《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二是积极组织全所职工参加市处组织的法制培训考试,普法知识考试。通过学习使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正确执法;三是利用各种会议和文件对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和警示教育。通过这些宣传教育,全所职工的法制意识、法律观念、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普遍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为依法管理道路运输市场奠定了基础。从年初到目前我所没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更没有行政赔偿案件发生。

健全的组织机构,广泛的宣传教育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要使运管队伍真正成为一支高效、廉洁、执法公正的队伍,仅靠宣传教育是不够的。为此,我所一方面在职工中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争创行业标兵”的活动。另一方面从业务管理、行为准则、执法监督等各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结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和《运管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认真贯彻执行运政人员“十不准”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为使我们的运政管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方便群众,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所今年将违章案件在运政大厅统一办理,实现了行政处罚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效的防范了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了执法过程中认定事实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保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运输,培育一个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是道路运输管理的目的。为了保护合法,打击违法经营,维护广大驾乘人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所一方面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市场管理。另一方面又加大了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和打击“黑车”的力度。按照年初目标考核办法,我所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在稽查过程中,不论何种车辆,只要违章事实一经认定,即当场给予纠正,并填写违章行为通知书,收录相关现场笔录和影像资料,按照执法程序告知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对于严重超载的客运车辆,及时安排车辆转运旅客;对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和驾乘人员从事运输的,一经发现,则当场中止运行。并及时通知有资格运输的企业和驾乘人员进行运输,以便消除隐患,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一是开展府河客运市场整顿活动。为了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我所稽查人员积极配合曾都分局组织力量开展府河客运市场整顿,进行专项检查。查处黑车5台,有效的维护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二是积极开展“进站场,达标准,除隐患”客运站整顿活动。曾都运管所精心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运管机构工作人员与各客运站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进驻客运站开展“进站场、除隐患、达标准”工作。督促客运站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安全生产的各项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建议,督促客运站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在整顿活动中共清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进站车辆22台。查处客运站安全隐患起,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三是积极开展卧铺客车专项整顿活动,我所工作专班于9月20日起逐车逐线对辖区卧铺客车隐患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卧铺客车安全性能,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落实情况,车辆技术档案是否齐全、驾驶人员是否准驾相符、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车辆强制二级维护是否超期,车载gps监控设备及消防安全防护设备是否配备到位,确保卧铺客车安全出行符合标准。在检查中发现,汉正街线路卧铺客车由于深夜发班,存在未经安检擅自上路营运情况,检查人员立即责令该线路车辆必须提前进行安全例检后方可营运,并针对这一情况对所属湖北通宇运业有限公司、中心客运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我所还督促辖区内客运站加强站内管理力度,落实“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制度,全面实行检票口和车辆出(进)站口的封闭管理,“三品”检查仪要正常投入使用,做到每包必检,杜绝“三品”上车的隐患发生。

今年全年我所共出动稽查人员1000多人次,查处违章车辆余车次,处罚起,批评教育余起,罚款元。受理投诉起,处理起,回复率100%。排除各种隐患起。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赔偿案件,无公路三乱行为发生。通过以上工作,我所今年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有待我们在来年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解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县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我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督工作要点》的精神,组织精干力量,强化源头治理、狠抓专项整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业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20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和《20xx年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证了农资打假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

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全局共出动宣传人员108人次,开展咨询活动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xx余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板报3块,组织优质农资展销1000公斤,金额4万多元。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开展农药经营主体清查。组织力量对主体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建立详细档案记录,资质条件不符要求的经销商责令限期整改,净化了农药市场秩序。二是严格农资批发环节产品备案审核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执法大队严格审查进入我市销售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严把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关,问题产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退回改正。通过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杜绝了违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领域,有效遏制了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主要有农资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贷查验制度、进销贷发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禁销禁限用高毒农药制度、过期未失效农药专柜销售制度等,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经营者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为使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农业执法大队制定详细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密度,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从市场抽送检农药样品15个、肥料样品20个,并对质量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杜绝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

农业执法人员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以是否经营假劣农资、未审定(登记)农资、标识标签不合格农资及禁、限用农资等为重点,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及网点实行拉网式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农资市场监管不留盲区死角。截止11月15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00多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行程1.5万多公里,对辖区内25家农资批发商、生产商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哲桥、大市、南京、灶市等36个乡镇农资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共检查种子品种200多个,代表数量10多万公斤;检查肥料30多个批次,代表数量400多吨;检查农药品种100多个,代表数量20吨。共受理农资案件186起,其中简易程序案158起,一般程序案立案28起,结案28起,结案率100%。没收假劣种子120多公斤、农药200多件共200多公斤。

今年,我市农资市场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农资市场秩序稳定。

(一)种子生产经营全部进入市场化。我市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已顺利完成,市种子公司已被撤销,市种子管理局已正式成立,种子生产经营已全部进入市场化。目前,我市无种子生产企业,有县级种子批发商10家,乡级零售商150余家,经营的种子品种有400个左右,其中杂交水稻品种约200个左右。

(二)农药市场步入中、低毒高效化。目前,我市无农药生产企业,有县级农药批发商15家,乡级零售商200多家,经营的中、低毒高效农药品种占市场份额的80%以上,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禁用农药已退出市场。高毒农药试行定点经营,现正在逐步推进之中,计划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行工作,市区批发每个办事处定点2家,乡镇零售市场每乡(镇)定点2-3家。

(三)肥料市场复合肥化。我市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已达7年,平衡施肥深入推广,基本扭转了以往重氮、轻磷、钾的施肥势头。目前,我市有肥料生产企业1家,县级肥料批发商13家,乡级零售商180多家。经营的肥料品种中,复合肥已占市场份额50%以上,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今年,在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农药市场规范难度大。农药经营门槛过低,销售尚未设置许可制度,管理难度加大;农药“商标名”繁多,甚至多于过去的“商品名”,使用者难以做到“对症下药”;农药中违规加药现象比较严重。

(二)经费严重不足。目前,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没有财政专项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除了人头经费外,其他经费开支都靠罚没款解决,难以维持正常工作的运转,经费不足已成为我市农业执法工作的“瓶颈”。

总体设想是:实现“四个巩固”,力求“三个突破”,提高“两个水平”,争创“一流队伍”。

1、“四个巩固”。巩固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主体地位,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公众健康。

2、力求“三个突破”。突破耕地质量保护、农业环境保护、外来物种管理三个农业执法领域的执法,寻求突破口,查办典型案件,树立农业执法新权威。

3、提高“二个水平”。一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在98.5%以上,同比提高0.5个百分比;二是提高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水平,确保结案率100%,杜绝错案。

4、争创“一流队伍”。一是争创耒阳市农业局系统的一流单位;二是争创耒阳市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三是争创衡阳市农业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四是争创湖南省农业行政执法系统的一流单位。

县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海事(航务)行政执法监督及执法水平,根据遵市交发[20xx]142号《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对我县海事(航务)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与落实

1、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已制定推行海事(航务)实施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对海事(航务)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进行了分类排列、制定目录,汇编成册,把日常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因目前人员有限,暂无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职能股室和与之相适应的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扣3分。

2、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

暂未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扣2分。

3、行政执法公示制

暂未建立执法公示制度,未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种类、职权、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扣2分。

4、行政执法监督制

未完善和落实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扣5分,无登记、统计、上报各类执法情况时的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情况,无未受理和审查案件当事人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申诉、检举情况。

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

暂未建立案卷评查制,未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扣2分。

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1、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

对新上岗人员已进行规范岗位前培训,按规定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年度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

2、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人员均持有有效执法证件,无执法人员不符合持证条件现象,对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严格对执法人员申领、换领、补领执法证件的条件进行初审把关,对不再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将其执法证件收回并报省厅,无违反规定执法的现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情况

1、主体合法

执法主体和执法主体资格均合法。

2、内容合法

执法行为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认定事实准确、证据充分,证据、材料收集和采用规范、合法,处罚对象符合规范。

3、程序合法

执法时亮证执法,并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依法举行听证,依法发行回避义务,依照法律法规进行集体讨论,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依法执法执法案件。

4、文书填制与案卷归档

严格按照使用程序填制相应的文书,无填制不方便或不规范现象;无字迹潦草,书面不清洁或者随意涂改现象;无应当编注案号的文书无案号或者随意乱编案号现象;无询问笔录上无执法人员或者当事人签名现象;无询问笔录上有更改现象,无没有当事人的手印或者签章现象;使用后的执法文书均按规定归档保存。

四、执法效果评价

1、地方人民政府的评价意见

未受到政府通报批评以上处分现象。

2、无收到有效投诉现象。

县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在售种旺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治理与常规执法相结合,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经营未经审定品种和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严禁私倒乱调隐蔽销售,走乡串村流动销售,甚至有些单位和个人以种种名誉搞非法经营活动,以上行为一经发现,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加倍罚款。今年上半年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车辆60辆次,检查单位23个,查处标签不符合规定案3起,未制作经营档案6起,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案1起,进一步理顺了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按照市种子监督检验站《关于开展对全市小麦繁种田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站抽调专人对全县小麦种子繁育基地进行了调查。今年我县共繁育小麦种子16970亩,我们抽查面积7500亩,并详细检查了各繁种单位的生产许可证、田间档案及其记载情况、质量保障措施和技术规程等情况。重点对繁种田的杂株、异株进行检查记录,共抽检品种15个,地块12个,设定3个检验区,取样点数251点,每点取样200穗,检查其纯度,经检查杂株率为0.99%,纯度为99%以上,抽检合格率为100%。通过这次质量抽查,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用种质量,杜绝了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现象发生,确保了全县用种安全。

(二)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

为深入做好今年的农药管理工作,利用年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机会,召开了一次由特邀的各级各部门领导、生产厂家代表以及全县农药门市负责人参加的农药管理会议,会上制定了今年农药市场管理工作方案以及管理措施,通过召开这次会议,即宣传了农药法律、法规,提高农药厂家和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为全年的执法工作开了个好头。凡培训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并对经营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查,不合格者予以取消。上半年,共年检《农药经营许可证》56个,换发旧证6个,办理新农药证6个,取消不合格经营门市17个,有效理顺了农药市场秩序。

在农药市场检查中,以标签检查为突破口,以高剧毒农药治理为重点,严把农药市场准入关,规范了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在治理过程中,我们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农药产品标签不合格、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门市,并且按照市站要求,抽查农药标签30个,要求各门市建立健全农药销售台帐和诚信卡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为合法经营户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车辆79车次,抽查农药标签30多个,送检农药产品5个,查处违法案件55起,其中修改标签内容案件13起,无证经营案件36起,农药登记证未续展案4起,经营劣质农药案1起,假冒登记证号案2起,共处罚款4.25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46万元,有效打击了不合格农药经营行为。

县乡行政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五年规划》(xx府发〔20xx〕13号)、《xx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20xx年度工作安排》、《xx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和单项目标的通知》、《xx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精神,现将我局20xx年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报告于下: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把它纳入了重要议程。一是完善了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初,我局相继健全完善了《关于印发等九项水行政执法制度的通知》,印发了《关于20xx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xx水发〔20xx〕号),对我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支队工作职责、培训制度、执法统计工作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了水政水资源科人员,强化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及行政复议工作。三是落实执法责任。我局将执法职责分解到相关科室,落实到人员,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做到了职责到位、责任明确,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促进了廉洁勤政、公正执法,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奠定了基础。

我局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每个业务科室都有执法职责。规范文件的制定,办案程序的规范尤其重要。因此,我局规定,制发规范性文件统一由水政水资源科负责把关,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发的文件,都要经水政水资源科审查,以确保所发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杜绝了不规范的文件出台。在整个执法文书的制作、收集、整理、备案、归档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四川省执法文书式样》格式操作,坚持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化,调查、取证程序化,备案、归档明细化。

在具体行政行为当中,市水利局主要是监督检查,对于各类水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理,绝大多数是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为保证执法程序合法,准确公正办案,10月底市水利局举办了水法培训班,全面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还开展了渔业法执法检查,并就新《水法》贯彻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通过培训和检查指导,全市水政监察人员做到了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准确公正办案。今年,全市水事案件的查处未出现错案或败诉案件。据统计,全市共发生水事违法案件26件(其中河道管理8件、水工程管理10件、水资源管理4件、水土保持案4件)、水事纠纷30起,都做到了依法处理,保证了水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全市水利系统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强化监督检查。首先是局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执法责任人签订了责任书,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其次是坚持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第三是确定局长、副局长和水政水资源科人员为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员,对全市涉水案件实施监督检查。第四是明确行政执法赔偿范围和责任,规定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办法,从而保证了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四川省水政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川府发〔20xx〕11号)、《xx市优化环境警戒制度》要求,我们积极开展了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水利部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要求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都必须建立一支执法队伍专职化、执法管理目标化、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文书标准化、执法统计规范化、执法装备系列化、学习培训制度化、检查监督经常化的水政执法队伍。按照这个目标,我们切实加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

市水利局成立了由局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局长和有执法职能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水政水资源科为办事机构,承办全市水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投诉。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强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经市审改办审查后,报市政府批准,保留了39项行政许可。我们随即将行政许可逐一落实到了相关科室站,并将所有水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一年来,作为水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注重把各项水利建设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严格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了水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专项活动,坚持做到公务活动“十不准”,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推动了取水许可、水土保持“三同时”、采砂许可、水产捕捞许可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对涉及水事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优化了水行政执法环境,促进了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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