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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大全10篇)

时间:2023-10-09 12:18:23 作者:温柔雨最新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大全10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篇一

委 托 方 :

承 修 方 :

签定日期 :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

船舶修理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天津地成旅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需要,委托乙方对25米画舫2号船进行修理,为明确双方职责,控制周期,提高修船质量,确保修理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恪守。

一、修理工程及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对25米画舫2号______________进行维修。

二、修理周期:

1、该船舶于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开始维修,双方预定修理周期为 __ 天。最终为按实际修期结算。周期计算到该船舶修理完毕止。

2、在修理期内,若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不及时,新增修理项目或遇到足以影响修理施工进度的不可抗力时,周期应相应延长,延长时间由双方议定。

三、修理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1、船舶修理费及修理项目价格为依据(见附件),经双方协定,该船预定修理费总计 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元)。

2、付款采用两次付款一次结清办法。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预先支付给乙方_______ 万元(小写___________元)。其余待维修完工,经甲方检验合格、验收成功后,乙方开出修理明细结算清单交给甲方,同时甲方结清尾款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_元)。

四、修理标准、船舶检验和工程验收办法:

1、乙方在修理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船检局技术规范,保证船舶修理质量。

2、验收办法:船舶修理完工后,先由船长、大副(甲板)、轮机长(机舱)代表船方签字,船方签字完毕后再由甲方代表签字,工程验收单方可生效,缺少船方和甲方代表任何一方签字的签收单都是无效的。

3、船舶修理合格交甲方后,因甲方操作不当所引起的损坏,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在修理中的质量或技术原因而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约定提供的维修服务。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协助的,甲方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3、乙方应当向甲方明示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技术力量。

4、乙方维修机械应当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5、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说明维修配件的真实质量状况,乙方使用可再利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6、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由甲方维修的机械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免费返修,返修后维修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托修机械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业务,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8、修理期间,除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外,因乙方施工不慎,用工不当等发生的船舶新增损坏、进水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造成此事故的发生,均应由甲方负责。

9、在修理期间,甲、乙双方的工伤事故各自负责。

六、双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可行使留置权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2、乙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配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当在二日内退回托修机械,双倍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因乙方上述造成托修机械损坏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全部或部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二日内,应当退回托修机械并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因擅自转托行为造成维修机械损坏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可请各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争议调解和诉讼过程中,合同暂停。

4、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认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附:船舶修理人工费及修理项目价格表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 期:

乙方单位: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 期: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篇二

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v^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v^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 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 号)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施工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确保实现本项目安全施工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保护项目施工中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在四厂新系列锅炉房工程中甲方山东华联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山东省沂源县城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贵忠项目部 签定如下安全协议书。

一、乙方进入施工作业区域施工前,应当经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指定施工安全负责人,设立专职的施工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的工作协调、联系。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乙方应当是经过工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资质证书的正规单位,聘任和使用的驾驶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不得使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

三、乙方应当独立完成工作,乙方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将工程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工程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鉴定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四、乙方施工机械、车辆、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或政府部门相关部门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具备良好的性能和安全要求,乙方还需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不得带病运行,超过检验周期或未经检验检测合格不得使用。

五、工程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应当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与乙方共同确定。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应当统一穿戴劳保服装戴头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做封闭处理,设置围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甲方办公工作区域或非施工区域,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经办部门人员有权随时监督检查。

七、乙方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甲方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氧气、乙炔等)等,乙方施工单位应当填写申请单,经甲方相关部门批准,由甲方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乙方保证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保证气罐、气瓶存放、运输使用安全。并由乙方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施工单位负担。乙方对借用甲方的设备、设施应当在使用前进行全面检查,乙方一经使用,视为借用的设备、设施已经处于正常的、安全的状态。

八、乙方气焊、气割等工作应当由持相关证书的专业人士操作。乙方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须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同时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现场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车辆来往施工作业区域应当谨慎驾驶,不得超速超载行驶,出入应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并出具经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八、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九、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经办部门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各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对“三违行为”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乙方应当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因此延误工期的不予顺延。

十、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清理垃圾时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污染环境的,乙方应当予以治理,致使甲方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的罚款数额,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乙方的安全保证金或质量保证期内的质量保证金。

十二、工程施工期间,乙方指派齐元山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等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孙万胜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等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询问、检查。

十三、乙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伤亡及设备损坏事故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乙方造成的自身损失及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乙方独立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四、甲方扣留每期应付工程款的10%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其它一切意外情况,施工安全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乙方一次付清,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属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安全施工保证金部分扣除或扣完时,补充或重新提取安全保证金。

(4)、乙方人员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经济处罚,从安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五、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执行本安全协议书的约定,乙方不予遵守、执行的,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的,甲方不予退还安全保证金和在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金。

十六、 生效及失效期限:本协议书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施工合同终止的,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本责任书失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施工经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篇三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传真: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传真:电子邮箱:

为明确业务关系、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费用结算及风险责任划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经营资质,任何一方因上述资质缺陷致使对方受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均具有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 所要求的必要资质。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业务操作,主要是指国内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具体委托货物品名、提货地点、送货地点、收货人等以单票确认为准。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业务进行转委托。乙方擅自转委托的,乙方对转委托方的行为 承担连带责任 。

第二条服务范围与权利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应当明确委托服务范围与要求,具体委托事项的信息及要求,以运输委托书显示为准。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当恪守职责办理受托事项。甲方应当对于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疑问予以及时如实答复,对于海关、商检或其他主管机关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答复和办理。

甲方变更或者撤销委托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确认。

集装箱运输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业务,应当提前向乙方告知货物名称、单证号码、数量、体积、重量、提货地点、装载要求、运输要求、收货人、收货地点等相关信息,具体信息以实际需要为准,便于乙方及时协调车辆、设备及人员。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示,及时领取提货单等必要单据,询问提货时可能需要的费用,相应费用应当由乙方先行垫付,并按要求办理提领集装箱排期。如乙方认为提箱所需费用金额较大,不予垫付的,乙方应当于询问确认费用后,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费用。

乙方应严格按照排期按时至指定堆场提取集装箱,并办理必要手续。乙方应当在提领集装箱时检查集装箱外观。集装箱外观存在破损的,乙方应当拒绝提货并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进一步指示后再行操作。乙方提货时未提出异议的,除有相反 证据 ,否则视为集装箱交付时外观完好。

因货物特殊性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进行取样、检验、检疫等打开集装箱箱门的操作,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检验检查场地的要求进行操作。在进行取样等可能造成货物短少、毁损的行为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示进行,不得擅自处置货物。

乙方应当安全、及时将集装箱运往目的地,不得有无故拖延、换车及其他可能增加在途货物风险或货物毁损灭失可能的行为。因天气、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运输暂停、中止、延迟及其他不能按时到达收货人的情形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络并通报具体情况,妥善保管集装箱,确保货物安全。

集装箱送抵目的地后,封志不完整、集装箱存在明显变形可能导致货物受损的、收货人提出异议或其他可能造成收货人拒绝收领货物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根据甲方指示再行操作。

集装箱运抵目的地后,封志完整、集装箱完好的,乙方应当取得指定收货人签收。签收人不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除有相反证据,视为乙方未按要求完成运输。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框架箱公路运输业务的,参照前述条款执行。

第三条费用结算

结算标准:

本协议下的相关费用结算标准,以双方根据实际委托业务情况,正式委托前协商确定为准。

结算期

乙方每月于5号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提供给甲方。

甲方应于收到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若甲方对费用清单有异议,应在上述异议期内提出,否则视同甲方确认清单中的费用。对于有争议的费用,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争议部分的协商不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支付。

甲方应于费用确认之日起45天付款给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须向乙方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 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期间为自费用到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

第四条双方责任、违约及赔偿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真实准确,所有文件之间的信息一致,文件描述的内容与货物一致。

因乙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交付货物、货损货差、额外费用、甲方因违约产生的违约费用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损失或产生的额外费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其它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v^法律。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法院 管辖 。

协议的变更、补充应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经生效,取代之前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之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的委托业务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代理 人:委托代理人: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篇四

“被拖物”指拖轮船东同意为其提供第22栏中的服务并在河豚部分载明的不论何种性质的任何船舶、舰筏或物体包括其所装载的任何物品。

2.价格和支付条件

(a)租船人应付给拖轮船东第32栏中所规定的金额(以下称’承包价’)

(b)承包价应按第32和33栏的规定支付。

(c)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给拖轮船东的承包价和一切其他款项均无任何回扣、抵销、留置、索赔或反索赔,不论拖轮和/或被拖物灭失与否,承包价中每一期付款均应在第32栏规定到期之日,全部和不可取消地为拖轮船东所得,所有其他款项则均应全部和不可取消地由拖轮船东按天取得。

(d)租船人的一切付款都应按第33栏指定的货币支付到该栏指定的银行帐号。

(e)如果拖轮船东实际支付的每公吨燃油的平均价格与第36栏所列的金额不同,则租船人或拖轮船东应根据航行期间所消耗的燃油按每公吨的差价补给对方。上述平均价格应是拖轮船东 在航行前最后的加油港口、航行中的加油港口以及完成航次后的河豚个港口所购油量实际支付的每公吨燃油的平均价格。拖轮的航海日志应是燃油消耗量的原始证据。

(f)根据本合同应付的任何延迟费一经出具发票为拖轮船东所得时,应即支付给拖轮船东。

(g)第26和27栏中所规定的免费时间应用于被拖物到达目的地接拖和接拖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目的。免费时间应从拖轮到达起拖地的引航站或拖轮和被拖物到达目的港引航站或锚地,或者到达上述地点外的通常等待水域时起计算。如果超过免费时间,则在拖轮和被拖物驶离起拖港或拖轮解脱后驶离目的港之前的时间,应按第29栏所列非率支付延滞费。

3.附加费和额外费用

(a)租船人须指定在起拖地、目的港、中途停靠港或避难港的代理人,并根据需要向其提交足够的备用金。

(b)租船人须承担并支付到期应付的下列费用:

(1)所有港口费、引航费、港务费和运河费,以及应向拖轮和被拖物双方征收的类似性质的所有其他费用。

(2)所有税收(拖轮船东在其主要营业地点的所在国及拖轮船籍通常支付的除外)、印花税,或者与本合同或根据本合同应付的承包价或者其他款项有关的,或与根据本合同进行的服务的付款有关的其他税收,任何海关或货物税,以及在办理许可证或执照等方面应付的费用和税收。

(3)拖轮船长认为需要的或者港口或有关当局指定的辅助拖轮的服务费用。

(4)被拖物拖航准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被拖物起锚、或照料、解缆的全部费用)。

(5)被拖物的保险费应由租船人单独负责。

(c)租船人应付的所有税款及费用须直接支付给应得方。如果此项税款或费用实际上已由拖轮船东或已代表拖轮船东支付(尽管拖轮船东在任何情况下无代表租船人支付上述费用的义务),租船人都应在拖轮船东提交发票时即按照实际费用开支补偿给拖轮船东。

4.战争险伸缩条款

承包价以本合同签订时对实际计划航次投保的适用于拖轮船东的所有战争险保险费为基础计算。

如果拖轮船东由于履行本合同的职责而导致以后实际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则租船人或拖轮船东须根据情况将战争危险、充公、剥夺或困陷保险费用的增减金额补给另一主。

5.利息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款项到期未付,须按照第34栏的规定对所有上述款项计付利息,直至拖轮船东收到款项为止。

6.保证金

如经拖轮船东要求,租船人应在第35栏所列的形式、数额、时间和地点提交使拖轮船东满意的保证金,作为其及时履行合同的保证,一旦租船人完成其在本合同中财务上的全部职责,该项保证金应即退还给保证人。(本条款选择,仅在填写了第35栏后适用)

7.起拖地/通知

(a)被拖物须在第24栏订明的起拖地交付给拖轮船东。

(b)起拖港的准确地点应是拖轮可以安全及易于进入、操作和使拖轮同被拖物安全驶离,并应是按照当地或者其他规定、要求或法规能使拖轮获准启拖的地点,同时还必须取得拖轮船东的认可。对此,拖轮船东不应无故拒绝。

(c)(1)被拖物须在第28栏(a)项规定的日期内(下称最初起拖期限)做好自起拖地起航的准备。

(2)租船人须按照第28栏的规定,给予拖轮船东有关最初起拖通知(第28栏(b)),最终起拖期限通知(第28栏(c))和最终起拖时间和日期通知(第28栏(d))。

(3)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被拖物交付给拖轮船东时须具备有全部证书及其他证件。

(d)如果租船人没有严格按照第7款(c)项的规定,则起拖日期应被认为是最初起拖期限的最后一天,或是最终起拖期限的最后一天(以早者为准),该日期应对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延滞费和其他支付的款项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具有约束力。

8.目的地

(a)租船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须在第25栏规定的目的地立即接收被拖物。

(b)目的地的准确地点应可使拖轮和被拖物安全及易于进入、操作和使拖轮安全驶离,并应是按照当地或者其他规定、要求或法规,能使 拖轮获准交付被拖物的地点,同时还必须征得拖轮船东的认可。对此,拖轮船东不应无故拒绝。

9.随船船员

(a)如果拖轮船东在被拖物上配置随船船员,此项船员极其对工作的适应能力应由拖轮船东判定,这些人员的所有费用由拖轮船东负担。

(b)如果被拖物商店人员由租船人配置,则此项人员的所有费用由租船人负责。这些人员应始终听从拖轮船长的指挥,但不应视为拖轮船东的雇员或代理人。

(c)租船人应遵照拖轮/被拖物船旗国及拖轮将要通过或进入其水域的国家的法律和规章的规定,为随船船员提供合适的食宿、淡水、救生装备和一切必需品,其费用由租船人单方负担,租船人提供的随船船员须能说、懂英语或其他共同语言。

10.拖航设备及被拖物上索具的使用

(a)拖轮船东同意为执行合同中规定的拖航和其他服务免费向租船人提供拖轮上通常携带的所有拖缆、龙须链和其他拖航用具,被拖物要按照拖轮船东选定的方法连接。

(b)拖轮船东在执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拖航或其他服务期间,可自行决定免费合理使用被拖物上的索具、动力、锚、锚链、无线电、通讯和航海设备以及一切其他属具。

11.许可证和证书

(a)租船人须免费向拖轮船东提供拖轮和被拖物为承担及完成合同航次所需的一切执照、授权书和许可证以及被拖物在计划航程中进入或离开一切挂靠港或避难港所需的证书。

(b)由于租船人未执行本条款,使拖轮船东蒙受的任何损失或费用须由租船人补偿给拖轮船东,在由此造成的任何延误期间,须按第29栏规定的拖轮延滞费率额外补偿给拖轮船东。

12.被拖物的适拖性

(a)在拖航开始时,租船人须克尽职责,以保证被拖物在各方面都适于从起拖地拖到目的地。

(b)租船人保证在拖轮到达起拖地时被拖物须合适地整理准备就绪以便拖带,并配好拖航所需型号的信号、航行灯及其他灯具。

(c)在拖轮到达起拖地时,租船人须向拖轮船东或拖轮船长提交一份由公认的验船公司或验船机构签发的无条件适航说明书,拖轮船东在自行决定认为被拖物已在各方面整理准备就绪,适合并备妥待拖之前,没有执行拖航的义务,但拖轮船东不应无故不予认可。

(d)拖轮船东对被拖物的检验不应构成被拖物的状况的认可,或被视为放弃对租船人提供上述保证的要求。

13.拖轮的适航行

拖轮船东须克尽职责在起拖地提供处于适航状态的拖轮,并在所有方面作好拖航的准备,但拖轮船东不作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14.拖轮的替换

无论拖航或其他服务开始与否,拖轮船东随时有权以其他合适马力的拖轮替换任何拖轮(包括两艘拖轮替换一艘拖轮,或一艘拖轮替换两艘或多艘拖轮)。拖轮船东有权雇用属于其他拖轮船东的拖轮执行本合同中计划完成的全部或部分拖航或者其他业务,但替换拖轮的主要规格须经租船人事先认可。对此,租船人不应无故拒绝。

15.救助

(a)在拖航过程中,如果被拖物与拖轮脱离,拖轮须提供一切合理服务重新接缆,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而不得索取任何救助费用。

(b)在任何时候如果拖轮船东或拖轮船长认为有必要或可行,代表拖轮或被拖物或它们两者寻求或接受其他船舶或者其他人的救助时,租船人在此认可并保证拖轮船东或其正式授权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包括拖轮船长,有租船人的实权,在任何合理的条件下,代表被拖物接受上述救助服务。

16.取消和撤消

(a)租船人可在起拖地拖航开始以前的任何时候,在支付第38栏所规定取消合同费后取消本合同。如果该项取消实行时 拖轮正在驶往起拖地途中,或已经到达起拖地或其附近,则租船人除支付取消合同费外,还应支付本合同规定应付的额外费用。

(b)不是由于拖轮船东及其工作人员或代理人的过失,拖航作业在起拖地启航以后及到达目的地之前因故终止,拖轮船东有权获得(如果已经支付,有权保留)按照第32栏规定支付的一切款项,发生的延滞费和根据本合同应付的任何其他费用,上述费用是因违反本合同船东有权对其所受损害提出索赔之外的费用。

(c)在不损害拖轮船东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补偿的情况下,拖轮船东可将被拖物留在租船人能取回的地点,并根据以下一种或多种原因有权获得总承包费减去拖轮船东节省的费用后的余额以及按照本合同应付的一切其他费用。

(1)在起拖地的延误(拖轮引起的延误除外)连续天数合计超过21天。

(2)在挂靠港/地或避难港/地的延误(拖轮引起的延误除外)连续天数合计超过21天。

(3)根据第35栏要求提交的保证金,在拖轮船东要求后连续7天内没有提交。

(4)到达目的地后连续7天内,租船人没有接收被拖物。

(5)根据本合同应付的任何款项在到期之日后连续7天内没有支付。

(d)在决定如前所述撤销本合同之前,如果可行,拖轮船东应在48小时前(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将撤销的意向通知租用人。

(e)如果拖轮迟至第37栏指定的日期午夜尚未准备就绪启航,租船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对拖轮船东故意违约所造成的延滞损失提出索赔。如果拖轮船东预计拖轮将不能准备就绪,应立即用电传、电报或其他书面形式将拖轮预计准备就绪日期通知租船人,并询问租船人是否选择取消本合同,租船人必须在收到拖轮船东通知48小时内作出此项取消合同的决定。否则,拖轮船东通知中所定日期后的第三天应被视为根据本合同重新商定的起拖日期。

17.必要的饶航或减速航行

(a)在执行本合同拖航或其他服务期间,由于拖轮船东或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篇五

根据《xxx合同法》和《海上运输市场组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根据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潜水船及潜水的人员,租用潜水组任务:主要承担水下工程作业。

二、租用潜水组共____ 组,每组需配____ 人(包括潜水员2人)潜水船组的交接地点为____ 港。

三、租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组月租费____ 元(包括潜水人员的津贴____ 元)租费每月结算一次。均由____海上民间运输管理处的票据,统一结算划拨。

四、租用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日止。如合同到期,工程继续需要,应按期续合同,否则调回另行安排。

五、潜水组施工作业中的责任划分: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配齐潜水组人员、潜水设备,船只及设备的使用保管由乙方负责。施工作业中如因乙方技术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施工设备不良和操作不当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2.潜水组必须服从甲方调动,如因乙方责任或不服从调动而耽误施工生产满一天者,按日扣罚租费____ 元。

3.潜水组在租期内,因天气影响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潜水作业,应照收租费。

4.潜水组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如擅离者,应追究责任,并按期扣出每组每日租费____ 元。

六、潜水组人员的劳保用品及生活安排问题,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潜水作业必要的防护用品等按照甲方的标准统一发放。潜水人员的食宿住地由甲方负责安排。生活费用及粮食供应均由乙方负责。

七、潜水作业人员的医疗费均由乙方负责。但由于甲方施工和水下作业整平等设备不良或操作造成乙方潜水人员伤亡,其医疗费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九、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根据“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协商补充条款。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船管处一份。副本报________ 、________备案。

甲 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 方:____________(签章)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xxx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认质认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______天

2、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无扣减事项后,______天内甲方以支票方式付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______%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篇七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xxx合同法)和xxx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在铲车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v^建筑法》、《^v^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四、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四、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六、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七、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章)

协议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篇九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xxx甲方xxx)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xxx乙方xxx)

依照《xxx合同法》以及国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和运力配置许可的情况下,对乙方在承运。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托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以书面或者数据电文的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提交。

四、乙方确保自己是拥有所托运货物所有权的货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经营权的资格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凡乙方该身份或经营资格受到限制及发生变化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隐瞒事实造成甲方损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按《委托书》中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乙方持续委托甲方承运的业务,自甲方接受委托之日起,结算时限为每月15日;乙方不能在前列时限内清偿运费的,甲方可以对乙方后续托运的货物行使留置权。

六、甲方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有关港口、保险公司等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乙方在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与港口等单位约定的操作规程或作业要求。甲乙双方都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对方信誉的行为。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体业务往来中,必须遵守有关规程或行业惯例;凡涉及本合同未尽事项,依照国家颁布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此前订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全部终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通过协商处理不能解决时,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诉讼管辖。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所有权的转让签订书面合同篇十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____县航运公司________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________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 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 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员配备标准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

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承包经营合同书范文二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开展洗浴休闲经营服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座落在____区潘黄镇青银光休闲洗浴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就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移交甲方。

三、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的缴纳 承包金为伍万元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经营的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

1、现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2、违约保证金贰万元整(不计息)

四、经营证照及洗浴休闲中心的硬、软件设施,设备等一切相关用品。

1、甲方于本合同签字之日将洗浴休闲中心所需的全部经营证照手续交给乙方。

2、现有的洗浴休闲中心的硬件、软件设施及现有物品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正当经营,并切实维护甲方的信誉。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经营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3、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洗浴休闲中心设备设施管道等的线路图给乙方,以便乙方经营过程中负责维护保养(如无线路图,可来人指导维修、保养)。

4、甲方及时将洗浴中心移交乙方使用,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设施运用于经营,予以接受经营。

5、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洗浴休闲中心。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经营承包金及违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如发生违反法律的经营活动以及一切不安全的事,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应当爱护休闲中心设备、设施,适时维修和保养,经营期间的水电费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确需适当调整调整休闲中心装饰及设备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贰万元整,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1、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造成方负责全额赔偿。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法定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

(2)政府统一规划或拆迁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全年的承包金,并给予经济补偿。

(3)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违约保证金。

八、其它

1、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交还洗浴中心。

2、合同期满后,原有设施设备及物品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及物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按国家的规定折价取得这部分设备设施。

3、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及担保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承包经营合同书范文三 接受委托方(甲方): 合同编号: 委托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民法典》和《^v^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交交通运输部水发360号文件精神,为保障运输安全,促进水运业发展,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船名为 号 总吨 载重吨 千瓦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和安全管理,委托期间,乙方资产所有权不变,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营运,并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按章纳税,自负盈亏。

二、乙方应按营运船舶的载重吨每年向甲方缴纳委托经营管理服务费(人民币) 元,________年一次交清不得拖欠。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乙方船舶从业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2、负责对乙方船舶的安全宣传、监督管理,定期检查船舶维修保养和安全落实情况。

3、代办船舶入户年检、船舶交易;代办船员证件、船舶、船员保险等业务,

4、帮助提供货源信息,开通24小时应急处理电话: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船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和干涉甲方的名誉和正当权益。

2、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章缴纳国家的各项税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3、委托管理期间,船舶发生重大海损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及时向上级海事机关报告。

4、乙方有保证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

五、委托经营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需延续的,另行签订。

六、本合同生效及终止时一个月内,双方交清标的物,并至审批机关办理有关证书和相关手续。

七、委托管理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则赔偿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

八、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或意外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当地海事机构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委托期间,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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