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戏剧读后感篇一
以前,常听人说《哈姆雷特》是一部优秀的作品。
我没有亲见,自然也无从说起。
如今,我读了一遍,心中颇有一番感慨。
伴随着淡淡的悲伤,哈姆雷特本性之善、意志之坚、复仇的愿望之切等特点,无不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我觉得,哈姆雷特是一个真正的英雄,他的灵魂也因他的英雄举动走得远于他人。
最初,哈姆雷特是天真的、单纯的,也是幸福的,他对未来充满美好的希望。
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又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活着。
恰在此时,鬼魂告诉了他真相,于是,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也开始觉悟了,他要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他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
那时,他的灵魂却没有停下来等待,仍在前进。
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只是他却没有料到克劳狄斯的阴谋,不过,他毕竟在临死前也给了敌人致命的一击。
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他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
此时,哈姆雷特的灵魂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一个走远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情爱。
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
戏剧读后感篇二
自19世纪起,《哈姆雷特》、《奥塞罗》、《李尔王》和《麦克白》即被公认为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
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人侵立功归来,路遇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袅首的下场。
《麦克白》(1605)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写的佳作。全剧弥漫着一种阴鸷可怕的气氛。莎士比亚通过对曾经屡建奇勋的英雄麦克白变成一个残忍暴君的过程的描述,批判了野心对良知的侵蚀作用。由于女巫的蛊惑和夫人的影响,不乏善良本性的麦克白想干一番大事业的雄心蜕变成野心,而野心实现又导致了一连串新的犯罪,结果是倒行逆施,必然死亡。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
戏剧读后感篇三
《哈姆莱特》是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所作的惊世杯具。剧中以王子哈姆雷特为父复仇为主要线索,同时还掺杂着雷欧提斯和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的两条复仇线索,以相互联系和衬托。在复仇情节外,莎士比亚还写了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的真诚友情,他与奥菲利娅之间的感情和他与叔父与母后之间复杂的关系。
复仇的道路是艰辛的,在这个环境中,他不能不当机立断,可是,他因为敏锐而犹豫不定,因为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他原本是那样出色,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忧郁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然而正是由于他的犹豫不决,致使了一个有一个杯具的上演:由于失误杀死自我心爱的人的爸爸,心爱的人由于悲痛过度而坠河淹死,妈妈被毒酒意料之外毒死……所有的所有,贯穿起来,就构成了一部惊世的杯具巨作。
然而,莎士比亚要表现得远不止这部分,这部戏剧中富有永远需要让人捉摸的哲学。主角哈姆莱特所具备的正是当时文静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优点,缺点,与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同时也深刻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当然,随之时间的推移,之一部杯具不朽的屹立在世界文坛是什么原因,是它所描绘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可以成为每个人的原型他的杯具意义显然超出了文静复兴一个世纪,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他已成为世界文学中一位典型形象。
戏剧读后感篇四
《雷雨》就是在这样的黑暗背景下,讲述了一个家族的爱恨离愁,矛盾和冲突充斥在《雷雨》的字里行间,它让我们看到了资产阶级那阴险狡诈的丑恶的脸,他们唯利是图,根本顾不得自己亲人的感受。
鲁侍萍,最终还是被那个为了自己的前途的周朴园抛弃了。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刚出生几天的二儿子,到底是怀着一种怎样的情绪离开周家的?原本杯具到此结束即可,可惜命运弄人:她的女儿又和她的儿子——一对同父异母的青年相爱了!
这一切是被那个敢于争取自由,敢于斗争的繁漪捅出的。她受够了周朴园的折磨,她把爱寄托在了自己的“儿子”身上,但是他的这个儿子却继承了父亲的传统,爱上了自己家的“丫鬟”,这给本来就已身心疲惫的繁漪致命一击。她疯了!疯,才是她唯一的下场:她的性格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她那敢于追求和争取的精神会使整个封建资产阶级走上灭亡,但是当时的资产阶级正处于上升阶段不会被轻易打败,更没有到灭亡之时,因此她只有疯掉,疯掉能够忘记一切痛苦,不用在忍受世间一切烦恼。繁漪是值得赞美的,她让爱变成恨,让恨变得疯狂,但是她的心灵仍是光明的指引,仍是冲破黑暗社会的曙光。
周冲,是另一个指向光明的路标。他对生活充满期望,他对四凤的喜爱是最单纯的,没有任何世俗的、功利的——他只想和四凤一齐读书,识字。但是周冲是一个生活在飘渺和憧憬的梦幻里的人,他对现实缺乏深切的了解,他看到了社会的不公和黑暗,但是他没有改变这种现状的方法和潜质。最后,他的惨死,不仅仅揭示了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与一切完美的对立,同时还揭示了资产阶级背后隐藏的悲哀。
《雷雨》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发生,注定了它只能是一部杯具!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将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是啊,在那雷雨交加的夜晚,周公馆里的这些人死的死,疯的疯,这不就是一部杯具吗?这是周公馆的杯具,这也是那个时代的杯具!
戏剧读后感篇五
爱。说,还是不说,这是一个问题。
今天起床后随手操起一本书,再次翻到《李尔王》。
剧中,爱因为没有说而异常悲惨。
而说了的,却站在了爱的反面。
最后的`结局是,爱不说好像比说更值得人们珍惜。
其实,真正的爱不需要说。
就像沉默的天空之于大地。
就像欢快的鱼儿之于大海。
就像孤独的行者之于远方。
大爱其实无声。
那天独自开车回家,唱片里的一首歌突然击中了我的泪腺。
那是韩红的《天亮了》。
我把车停在路边,没有人看见我孤单的哭泣。
人生为什么要有爱?为什么还要有分开?
我突然感到有些害怕。
有好多年了,不曾掉过一滴泪。我曾怀疑自己得了干眼症。
这么多年了,爸爸妈妈从来没有给我说一个“爱”字
听我说还开心,还不忙,还顺利
只是连声说“好啊好啊好啊”
一切都很自然。爱就是自由自在,犹如呼吸。
说,或是不说,都不是问题。
关键不在于嘴唇和舌头
关键在于你心里的温度
只要一个眼神,就胜过那千言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