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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保系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优质5篇)

时间:2023-10-09 02:01:47 作者:薇儿2023年环保系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优质5篇)

心得体会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理解和领悟所经历的事物,发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提高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环保系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我国医保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现象。为了加强对医保系统的警示教育,我参加了一次关于医保系统的警示教育活动,深感该活动对个人和医保系统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以下是我对这次活动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医保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

医保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维护人民健康和促进社会稳定至关重要。通过参与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医保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它不仅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还可以调节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减轻大病和重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促进社会公平与协调发展。作为一个受益者,我应该积极参与和支持医保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第二段:了解医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了解到医保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现象。首先,医保基金管理不规范,导致资金浪费和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其次,医保定点机构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机构存在不公正的诊疗行为,给参保人员带来了不便和损失。再次,医保信息管理不完善,容易出现信息泄露和疏漏的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医保制度的公信力,还影响了参保人员的利益,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

第三段:警示教育对参保人员的影响

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对于参保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通过现场的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的宣传,我们深入了解了医保制度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了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确保了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和维护。在接受警示教育的同时,我们也要自觉遵守医保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参与各种违规操作和欺诈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参保人员。

第四段:警示教育对医保系统的推动作用

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也对医保系统自身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通过了解参保人员的需求和意见,医保系统可以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加强信息管理和数据保护,并且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和使用,确保医保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制度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第五段:加强警示教育,完善医保制度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医保制度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同时,抓紧解决医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深化医保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医保制度,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福利。

总结: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重新认识到医保制度的意义和重要性,我也意识到医保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现象。警示教育对参保人员和医保系统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我们应加强警示教育,完善医保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和支持医保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为实现健康中国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环保系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医保系统的存在对于保障人民的医疗需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运作当中,我们也常常会发现医保系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最近,我参加了医保系统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医保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对医保系统的深入思考和改进的必要性。

首先,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我对医保系统的工作原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医保系统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保障制度,其核心目标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医疗需求,防止因病致贫。我们了解到,医保系统通过实行统一的医保政策,将个人的医疗费用分摊到全体参保人员身上,以达到风险共担和共济的目的。这一点让我深感医保系统的公平和合理性,也意识到了自己应该遵守医保政策,为医保系统的运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其次,医保系统的警示教育活动也让我意识到医保系统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在活动中,我们讨论了医保系统的支付水平偏低、报销流程复杂等一系列问题。我认识到,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个人的就医体验,也加重了医疗机构的负担,甚至可能导致医疗服务资源的浪费。对此,我们必须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改进。比如,医保系统可以制定更加科学的支付标准和流程,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同时,我们也要提高医保系统的服务水平,提供更多的便利和保障,以满足人们对医疗需求的追求。

此外,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我还意识到医保系统的建设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医保系统的运作不仅仅依靠政府的政策和管理,更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支持和参与。在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要求每个人都养成良好的医保意识,在就医时合理使用医疗资源,不滥用医疗保险。只有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医保系统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真正实现保障人民的医疗需求。

最后,我对医保系统的警示教育活动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和认识。通过活动,我意识到医保系统的重要性,它是社会公平和社会保障的重要基石。同时,我也认识到医保系统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共同努力来改进和完善。最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树立良好的医保意识,为医保系统的顺利运行和改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总之,医保系统的警示教育活动给予了我深刻的思考和认识。通过活动,我对医保系统的工作原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意识到医保系统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不断改进和完善,医保系统一定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的医疗需求提供保障。

环保系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三

政法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政法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昨天上午,全市政法系统的15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走进无锡监狱,以参观监区、听取服刑犯人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了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市委、政法委书记戴解平参加活动。

为全市政法系统县处级领导干部现身说法的三位服刑人员,都曾是政法队伍中的一员,都有过幸福美满的家庭和相对优越的工作环境。在昨天的警示大会上,服刑人员声泪俱下的忏悔,深深触动了场下的每一位领导干部。

戴解平在会上说,在新的历史时期,政法干警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树立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尤显重要。全市政法系统要充分利用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成果,进一步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范,强化落实中纪委八项规定的工作措施,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明明白白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

学院今年组织两次“警示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我们观看了两部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看了这些领导干部从高级干部的岗位一步步地走向堕落,最终陷入犯罪的深渊,再想到前段时间的陈良宇案件,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为什么我们党的这些原本优秀的领导干部会被逐渐腐蚀从而走向堕落犯罪的深渊呢?怎样才能不犯这些错误呢?下面我就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学习不够。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一些党员干部在学习上总是静不下心来,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推三阻四,走形式主义,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水平和理论水平,是每个党员所必须坚持的。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用以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做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其次是理想信念的缺失。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警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在观看的警示片中,那些堕落的官员在自我反省中,都提到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改造不够,在权力地位不断提升的同时,没有相应的改造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而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走向了腐败。这些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前车之鉴,后世之师,我们一定要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注重自己理想信念的建立和完善。

想要做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不犯错误,除了要做到不断学习,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以外,还得要廉洁自律。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廉洁自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以身作则,首先要做到廉洁自律,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党组织一直教育我们要廉洁奉公、严格自律,经常向大家敲警钟。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有些党员干部并非学识不高,能力不强,就是因为未能廉洁自律,最后走向犯罪。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份之想,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质。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科学的发展观,权力必须为群众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少数人谋取私利。要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常除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做一个清白的人。

今天上午9点多钟(20xx年11月26日),汉寿县政法委、汉寿县公安局、汉寿县信访局各一人在聂家桥乡党委会议室对我突然进行“宣传教育”,陪同的有聂家桥一位政法干部(做记录),和汉寿县公安局聂家桥乡派出所一位干警,还有一位没有介绍的录音录像工作人员(估计是县政府系统的)。

领导念了部分湖南省最近出台的有关信访方面的细则,介绍汉寿县为信访制定的“二个全面,一个重点”等(我记不清太多了),基本上是讲如何加大惩办不依法信访者(对信访事项要依法落实基本只字不提,还拒绝我提及和咨询),讲什么快速处理机制一个月就把人抓进牢房,讲这是党中央是党的第xx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是党中央是上面高层的政策和要求,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都制定了相应的文件,现在汉寿县就有领导敢拍板抓人了。

领导说我的信访已经终结,提醒(警告或威胁)我可能弄掉工作就划不来了。我要就此解释和辩驳,领导们不许可,原因是今天只是宣传教育,不谈信访本身(但是领导又自己先讲了我的信访本身,且歪曲了事实,也许领导是故意讲给录音录像设备听的,说不定有些非法的行为和企图在里面)。我要当场向信访局领导和本次“宣传教育”组递交我的信访事实材料,他们也不接受。

我请求把刚才领导手中的宣传资料复印给我(很厚,没有念完),我好学习,领导先是拒绝,后来又同意了,只是要改日发放给我,日期没有定(我期待着早日收到信访政法方面的较全面和完整的资料,用来学习)。

我再三要求简要汇报部分信访事实和处理,只用5分钟到10分钟时间,并且插话开讲了,也没有让我讲下去,说时间不够。5分钟到10分钟都不许我讲,肯定不是时间紧张,领导的肉耳可以不听,我也就此没有任何办法,他们不应该是舍不得浪费5分钟到10分钟的时间而不许我说下去,可能是不想让录音录像设备听到我的信访事实本身真实情况(若真是这样就可怕了,但愿不是)。

本次“宣传教育”约半个小时结束。

以上情形回忆起来,让我不寒而栗,反正全是讲的狠话。我不相信今天领导明讲和暗示的部分内容,我认为那是对党的和依法治国的曲解、误解,背道而行。请某些领导认真学习党纪国法,请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法办案。

感想如下:

一,宣传教育就请宣传教育到位,还要全面。

半个小时太短,时间紧不是理由,宣传前就应该通知并且发放完整的资料。节约资源,可以集中到一起学习。对于单个学习对象(我),就没有理由拒绝谈我的信访事项事实本身,这是本次对我宣传教育的根源是必须谈的;也没有理由不许可我讲信访事实和处理方面的话(聂家桥乡党委政府正在处理,有不进汉寿县信访的可能)。

讲狠话,曲解党中央和各级政府信访政策是不应该的,此次宣传教育是有问题的。

二,本次宣传教育没有告诉我和没有我的许可,全程录音录像(可能下有套),是违法的(非法办案抓我时不录音录像)。

本次录音录像没有经过我的许可,摄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禁止汉寿县政法部门播放和请依法毁掉或者请对外完整公开。

三,其中汉寿县政法委领导讲了一句是对我警示性谈话,没有明确和跟进。这是违法的。

没有告诉我已经违反了什么合法的东西,范了什么法,警示性谈话从何而来?就没有警示的原因(必要),关键是起不到警示教育的作用,这属于非法警示我(没有依据,至少没有说明为什么警示我),非法剥夺了我辨明真相(辩驳)和接受警示教育的权利。倒是规模较高,还动用了录音录像(没有许可我讲事实),不会是某些领导为了抓我做准备吧(下套子抓人)!

倘若是警示性谈话,不应该由县政法委讲,也应该讲明讲清,不应含糊。

倘若真是警示性谈话,请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和明确,我好依法纠正。

四,听得出是和信访有关而来的,领导又说了些不符我的信访事实的话。

就连购买社保也永远是正在处理和购买的路上。太忽悠人了。

五,没有和聂家桥乡党委政府沟通,就直接来这一手,到底是要干什么?

现在应该是在聂家桥乡党委政府本月处理的意见上防止再次被人为破坏,多方应该积极诚意和努力。这才是对汉寿县委县政府及领导的负责,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对汉寿县信访法治秩序的维护,也是对信访人的负责。

不能再象上次协调会上非法拘留我一样,再次扰乱县委县政府的信访事项本身的处理了。要不然又要回到依法落实我1997年毕业分配到汉寿县交通局工作的政策上来,某些领导可能又会忽悠我(我只有这个理由才避免被某些领导忽悠)。

没有和聂家桥乡沟通,基本情况都弄错。领导说我的户口所在地聂家桥乡派出所来人了。

我的户口1997年毕业分配工作时随分配安置落到了汉寿县城关镇。要照顾父母不太方便,向汉寿县公安局和聂家桥乡派出所咨询政策后(有迁回的政策),在办理过程中,被聂家桥乡政府无故卡壳了。

六,我不相信汉寿县县委县政府依法处理不了我信访事项本身,我不相信要到北京信访才有用,我也不愿意到北京信访。

我甚至都不愿意到汉寿县信访。我的初步最坏想法(还没有定下来),第一步是补交信访材料到聂家桥乡党委政府(已经补交);第二步是补交信访材料到汉寿县信访局(还没有补交);第三步补交信访材料到县委县政府;第四步可能大跳跃补交信访材料。

我坚信党的xx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国家的政策,湖南省省委省政府、常德市委市政府、汉寿县委县政府的政策肯定不是今天宣传教育明讲和暗示的违法信访就抓人,快速处理,一个月进牢房等这么简单。

依事实,按政策,处理信访事实本身才是正道,才是符合党中央,符合湖南省,符合常德市,符合汉寿县的信访处理政策的,这不得质疑。今天领导却避而不谈。

建议一定要全面、到位、公开、无私、没有偏见的宣传国家信访政策,宣传依法治国;对我的信访政策宣传一定要结合我的信访事项事实本身和处理本身来就客观些。某些部门领导再也不要从中扰乱了。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事实本身比这种宣传教育好些。

环保系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四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障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医保系统作为保障人们医疗需求的重要手段,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需要加强警示教育。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医保系统警示教育,通过此次活动,我深刻体会到医保系统的重要性,也对自己的医疗意识和责任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首先,医保系统警示教育使我们更加了解医保政策的重要性。在活动中,我了解到医保系统是国家面向全民提供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可以为人们提供各种基本医疗保障,这是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教育活动内容的了解,我明白了医保系统可以有效分担人们的医疗费用,减轻了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让广大人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其次,医保系统警示教育让我认识到个人的医疗责任和义务。在活动中,我们被告知了自己在享受医保福利时,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例如,要遵守医保政策,如不得故意虚报、套取医疗费用等,同时要加强医疗知识的学习和健康自我管理。这些要求使我更加清楚了个人在医保制度中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运行医保系统,保障人民的医疗需求。

第三,医保系统警示教育加深了我对诈骗行为的理解。通过教育活动,我了解到医保系统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欺骗行为,如医保卡的非法买卖、虚假医疗报销等。这些行为不仅对医保系统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和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在警示教育中,我深刻认识到了这些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我们才能更好地做好自己。这个意识不仅在教育活动中有所体会,也会贯穿到平时的生活中。

第四,医保系统警示教育调动了我保护自己权益的积极性。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医保参保人员,我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各种欺骗行为的侵害。在这个过程中,我积极学习医保政策和医疗费用报销规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同时,我也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要增强医疗保障意识,避免上当受骗。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维护医保系统的健康运行和人民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医保系统警示教育使我进一步了解了医保政策的重要性,认识到个人的医疗责任和义务,深刻理解了诈骗行为的危害性,调动起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希望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医保系统的关注和重视,共同推动医保制度的健康发展。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更好地享受到医疗保障的福利。

环保系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五

今天上午9点多钟,县政法委、汉寿县公安局、汉寿县信访局各一人在聂家桥乡党委会议室对我突然进行“宣传教育”,陪同的有聂家桥一位政法干部(做记录),和汉寿县公安局聂家桥乡派出所一位干警,还有一位没有介绍的录音录像工作人员(估计是县政府系统的)。

领导念了部分湖南省最近出台的有关信访方面的细则,介绍汉寿县为信访制定的“二个全面,一个重点”等(我记不清太多了),基本上是讲如何加大惩办不依法信访者(对信访事项要依法落实基本只字不提,还拒绝我提及和咨询),讲什么快速处理机制一个月就把人抓进牢房,讲这是党中央是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是党中央是上面高层的政策和要求,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都制定了相应的文件,现在汉寿县就有领导敢拍板抓人了。

领导说我的信访已经终结,提醒(警告或威胁)我可能弄掉工作就划不来了。我要就此解释和辩驳,领导们不许可,原因是今天只是宣传教育,不谈信访本身(但是领导又自己先讲了我的信访本身,且歪曲了事实,也许领导是故意讲给录音录像设备听的,说不定有些非法的行为和企图在里面)。我要当场向信访局领导和本次“宣传教育”组递交我的信访事实材料,他们也不接受。

我请求把刚才领导手中的宣传资料复印给我(很厚,没有念完),我好学习,领导先是拒绝,后来又同意了,只是要改日发放给我,日期没有定(我期待着早日收到信访政法方面的较全面和完整的资料,用来学习)。

我再三要求简要汇报部分信访事实和处理,只用5分钟到10分钟时间,并且插话开讲了,也没有让我讲下去,说时间不够。5分钟到10分钟都不许我讲,肯定不是时间紧张,领导的肉耳可以不听,我也就此没有任何办法,他们不应该是舍不得浪费5分钟到10分钟的时间而不许我说下去,可能是不想让录音录像设备听到我的信访事实本身真实情况(若真是这样就可怕了,但愿不是)。

本次“宣传教育”约半个小时结束。

以上情形回忆起来,让我不寒而栗,反正全是讲的狠话。我不相信今天领导明讲和暗示的部分内容,我认为那是对党的和依法治国的曲解、误解,背道而行。请某些领导认真学习党纪国法,请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法办案。

感想如下:

一,宣传教育就请宣传教育到位,还要全面。

半个小时太短,时间紧不是理由,宣传前就应该通知并且发放完整的资料。节约资源,可以集中到一起学习。对于单个学习对象(我),就没有理由拒绝谈我的信访事项事实本身,这是本次对我宣传教育的根源是必须谈的;也没有理由不许可我讲信访事实和处理方面的话(聂家桥乡党委政府正在处理,有不进汉寿县信访的可能)。

讲狠话,曲解党中央和各级政府信访政策是不应该的,此次宣传教育是有问题的。

二,本次宣传教育没有告诉我和没有我的许可,全程录音录像(可能下有套),是违法的(非法办案抓我时不录音录像)。

本次录音录像没有经过我的许可,摄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禁止汉寿县政法部门播放和请依法毁掉或者请对外完整公开。

三,其中汉寿县政法委领导讲了一句是对我警示性谈话,没有明确和跟进。这是违法的。

没有告诉我已经违反了什么合法的东西,范了什么法,警示性谈话从何而来?就没有警示的原因(必要),关键是起不到警示教育的作用,这属于非法警示我(没有依据,至少没有说明为什么警示我),非法剥夺了我辨明真相(辩驳)和接受警示教育的权利。倒是规模较高,还动用了录音录像(没有许可我讲事实),不会是某些领导为了抓我做准备吧(下套子抓人)!

倘若是警示性谈话,不应该由县政法委讲,也应该讲明讲清,不应含糊。

倘若真是警示性谈话,请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和明确,我好依法纠正。

四,听得出是和信访有关而来的,领导又说了些不符我的信访事实的话。

就连购买社保也永远是正在处理和购买的路上。太忽悠人了。

五,没有和聂家桥乡党委政府沟通,就直接来这一手,到底是要干什么?

现在应该是在聂家桥乡党委政府本月处理的意见上防止再次被人为破坏,多方应该积极诚意和努力。这才是对汉寿县委县政府及领导的负责,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对汉寿县信访法治秩序的维护,也是对信访人的负责。

不能再象上次协调会上非法拘留我一样,再次扰乱县委县政府的信访事项本身的处理了。要不然又要回到依法落实我1997年毕业分配到汉寿县交通局工作的政策上来,某些领导可能又会忽悠我(我只有这个理由才避免被某些领导忽悠)。

没有和聂家桥乡沟通,基本情况都弄错。领导说我的户口所在地聂家桥乡派出所来人了。

我的户口1997年毕业分配工作时随分配安置落到了汉寿县城关镇。要照顾父母不太方便,向汉寿县公安局和聂家桥乡派出所咨询政策后(有迁回的政策),在办理过程中,被聂家桥乡政府无故卡壳了。

六,我不相信汉寿县县委县政府依法处理不了我信访事项本身,我不相信要到北京信访才有用,我也不愿意到北京信访。

我甚至都不愿意到汉寿县信访。我的初步最坏想法(还没有定下来),第一步是补交信访材料到聂家桥乡党委政府(已经补交);第二步是补交信访材料到汉寿县信访局(还没有补交);第三步补交信访材料到县委县政府;第四步可能大跳跃补交信访材料。

我坚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国家的政策,湖南省省委省政府、常德市委市政府、汉寿县委县政府的政策肯定不是今天宣传教育明讲和暗示的违法信访就抓人,快速处理,一个月进牢房等这么简单。

依事实,按政策,处理信访事实本身才是正道,才是符合党中央,符合湖南省,符合常德市,符合汉寿县的信访处理政策的,这不得质疑。今天领导却避而不谈。

建议一定要全面、到位、公开、无私、没有偏见的宣传国家信访政策,宣传依法治国;对我的信访政策宣传一定要结合我的信访事项事实本身和处理本身来就客观些。某些部门领导再也不要从中扰乱了。依法处理信访事项事实本身比这种宣传教育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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