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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执行和解协议书篇一
经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县支行__________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二、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即为_____%。
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_____%计算。
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作担保。
八、贷款到期后1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借款贷款双方各执正本1份,担保单位(担保人)1份,公证单位1份。
十、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章)
经办人 (章)
借款方担保
担保单位(或担保人)
贷款方
贷款单位: (章)
贷款审批小组组长 (章)
公证单位
公证机关
公证机关负责人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借款方”与贷款之间的空档填写贷款种类。
银行执行和解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由乙方为甲方公司引荐承建兴国中学学生宿舍老师公寓工程。经甲方公司开会研究决定签署此份不可撤销的居间服务费协议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条及422条、427条中对相关居间服务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授权法》,参照并按受国际icc500/600条款中不可逾超、不可泄漏的条款制约,甲方在此向先生签发居间协议书,甲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郑重作出以下付款保证,其具体内容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由先生引荐兴国中学学生宿舍老师公寓楼工程,同意支付居间费(人民币)作为本次项目的居间服务费。
二、经乙方成功引荐该工程,甲方均按投资方式总承包商实际工程发生总数量和总造价约陆仟零柒拾玖万人民币,支付居间服务费6%为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元,若有来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愿按每延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直到清偿完为止,并承担违约时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甲方就此无任何异议。
三、甲方保证出具的此支付协议书及相关证照资料,签字文书等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如果甲方不按照此协议书执行,甲方愿意承担行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乙方可以凭此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自愿放弃一切抗辩申诉权利。
四、乙方该收取的工程服务费叁佰玖拾伍万元人民币为税前所得,具体完税手续由甲方自己负责,如果需要分流,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名单和帐户分别汇出或支付现金。
五、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的方式;
甲方和乙方签订居间协议时,将居间叁佰叁拾伍万元人民币支付在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居间成功,甲方进场开工时,甲方在支付乙方居间费陆拾万元整。
六、此协议书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兑现给乙方,本次承包兴国中学学生宿舍老师公寓工程不论发包方或甲方发生一切相关责任均与乙方(居间人员)无关及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七、只要甲方承建此项目工程,不管工程是否承建完毕,都需按第4第五条支付居间费给乙方。
八、以上承诺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居间服务费后,本居间协议书自动终止,如居间不成功本居间协议也自动终止。
特此承诺。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月日
银行执行和解协议书篇三
1.请将(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3.税务登记证、4.银行开户许可证、5.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于本协议书之后。
2.银行卡指工商银行已经发行或拟发行的牡丹国际信用卡、牡丹国际借记卡、牡丹贷记卡、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牡丹专用卡、牡丹纪念卡、牡丹智能卡等牡丹卡系列品牌的银行卡(本协议中简称“牡丹卡”)以及他行发行的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3.特约商户指与收单机构签署协议、受理银行卡、外卡的机构。收单机构指与特约商户签署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机构。
结账功能指pos可以按收银员班次结账,结账后银行按班次入账的功能。
5.下属部门是指大型综合商户存在经营范围明显不同的内设部门,在受理银行卡业务时需要单独设置的部门,如存在需填写此项。
6.特约商户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表格、特约商户部门档案表内容)真实、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以下各条款为本协议书组成部分:
一、机具管理
如乙方为甲方安装受理机具,双方同意履行以下约定:
(一)乙方对受理pos机具、密码键盘等所有设备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乙方负责指派人员对机具进行安装、调试及对甲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保证甲方正常受理业务。乙方应对甲方报修的机具进行及时维修,对于系统升级等特殊情况,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指派人员对机具进行升级,资料《工商银行特约商户》。
(二)甲方应指定人员对机具进行管理和使用,严格按乙方要求使用机具,负责机具设备安全,注意防尘、防水、防火,机具设备上不得放置杂物,不得挪做他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装或移动。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方负责提供安装机具的`环境(包括:安装场地、线路、220伏电源及多用途电源插座等)。机具如出现故障,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若因非正常使用或人为原因造成机具损坏、遗失、被盗等,甲方负责按市场价格赔偿。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相关业务凭证、受理标识、业务培训及相关资料,负责设立业务咨询和授权电话,协助甲方解决受理中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承诺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投诉。
费后,划入甲方指定的人民币清算账户,甲方应及时对账。甲方有权对最近15日内的交易款项要求查询和改正。对于截获止付、伪冒、没收卡的甲方经办人员,乙方确认。
特约商户(甲方):公章收单机构(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银行执行和解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地方之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长期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提供的平台发布产品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产品:指由甲方制造或经销,具有国家有关质量部门认可合格的商品;
1.2区域:浩沙健身俱乐部**区域内所有门店覆盖区域;
1.3用户:经乙方确认的,自愿参加宣传活动的会员或员工,甲方确认消费者身份的方式为:浩沙健身俱乐部会有效员卡和浩沙健身俱乐部工作胸牌。
第二条:作为合作商应具备的条件
2.1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或者企业,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保证商家和产品的质量及服务,保证正常供应产品和服务。
第三条:委托及法律关系
3.3乙方组织的优惠活动,应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如实通过乙方的平台发布甲方提供的产品信息。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4.1乙方不得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主动发布不利于甲方的言论;
4.4乙方有权在与甲方沟通后的前提下,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做适当修改与调整;
4.5乙方有权根据当前宣传平台的饱和程度,选择是否使用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5.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样品及其图片、价目表及其他有关产品技术参数等辅助资料;
5.5甲方负责与用户达成交易后,提供客户所需发票或收据;
5.6如果甲方不能尽到其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停止发布甲方产品,甲方必须即时结清与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保证对已购买甲方产品的用户提供后续服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6.6乙双方若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态度予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者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店铺受查封、停业整顿、歇业和倒闭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对15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时履行且经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八条:保密
8.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8.2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的签订与争议
9.1双方合作期限,从日至月日止。
9.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起生效。
9.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9.5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
10.1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提出修改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并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10.3具体商务合作部分参见《浩沙惠信息申请表》。
10.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银行执行和解协议书篇五
保证人:______
抵押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万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__起至__止。
1.4借款利率:______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____%.
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
户名____
开户银行____
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______
3.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的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第四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4.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4.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4.3按出借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4.4出现本合同第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落实出借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五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5.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保证人情况。
5.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2所指重大不利情形,出借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5.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5.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按照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复利、罚息、利息、本金的先后顺序归还,即先抵费用,后还息,再还本。
第六条借款担保
6.具体包括但不限于:______
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人以其名下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抵押担保;
出质人以其所持的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质押担保。
6.2担保的范围,包括: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6.3保证担保的期间:______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6.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
7.3对到期未付利息,出借人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作为违约损失赔偿。
7.4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及从合同项下义务,出借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以及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第八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保证人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出借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0.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抵押物、质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出借人实现担保权。
10.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0.4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______
第十一条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______出借人:______
保证人:______
保证人配偶:______
出质人:______
出质人配偶:______
抵押人:______
抵押人配偶: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签约地点:______
银行执行和解协议书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租第_____号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依本行信贷政策向甲方提供贷款支付租赁合同本金。贷款期限及贷款本息归还由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乙方同意在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备齐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贷款全额划至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户,凭丙方的划款指令由甲方在接到丙方划款指令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投放租赁本金的方式划至丙方账户,若无丙方指令甲方无权动用该笔资金。
三、丙方为甲方向乙方所贷的该笔贷款款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_____年。
四、丙方同意按租金偿还计划表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五、甲方在乙方开立专户,凡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均进入该专户,并直接归还该项目贷款本息乙方同意在每笔租金到帐次日即以该金额充抵甲方此项目贷款本息。若延期充抵的,利息由乙方承担。
六、协议各方若无法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需向受付方支付每日万分二点一的罚息。
七、本协议所涉之贷款本金及利息及延期罚息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八、为便于项目的开展及后续操作,三方同意各选派_____-_____人组成项目组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实施,该项目组将在该租赁项目完全结束后解散。
九、本协议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三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银行执行和解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1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
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
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相关费用。
3.定金4万元。
4.居间服务费为贷款总额的5%,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后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问费支付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10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以上内容全部审过完全审过,完全同意。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银行执行和解协议书篇八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
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__________%,出资金额各为______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合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上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
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__,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三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立以及聘请总会计
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为______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民组成
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是: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佣、解雇、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艺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定,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__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
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自己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处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__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损失,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接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__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帐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______%的罚金,逾期三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__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润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_签字。
中方签名:__________
外方签名: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