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跳高技术分析与个人总结篇一
人们对来自石油中的.石蜡非常熟悉.不过,不知大家想过没有?即使对石蜡这样很普通、很廉价的原料,一旦经高科技打造后,也可能化普通为神奇,迸发出比蜡烛亮千万倍的光辉!这方面,一些外国科学家进行了尝试,并且已引起科技界普遍重视.
作者:黄德揆作者单位:刊名:知识就是力量英文刊名:knowledgeispower年,卷(期):“”(4)分类号:关键词:跳高技术分析与个人总结篇二
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是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基本问题.可能性问题是先验真理问题,而综合正是回答先天综合判断真理问题的关键.本文对康德综合概念的四重含义进行了考察,它们是逻辑学的综合概念、认识论的综合概念、方法论的综合概念、存在论的综合概念.本文对相关的分析概念进行了连带的考察,但是同时指出综合概念是整个批评的基石和线索之所在.
作者:陈志远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北京,100732刊名:现代哲学pkucssci英文刊名:modernphilosophy年,卷(期):2005“”(1)分类号:b516.31关键词:康德综合分析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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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高技术分析与个人总结篇三
正式面试包括行为面试和知识面试,
(1)行为面试。几乎所有的行为面试中自我介绍都是一个主要的内容。自我介绍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对付的。通常我们会想,不就是介绍一下过去的经验吗,那就很容易呀。别人不了解难道我还不了解自己?但是有没有想过,既然简历上已经把经验写得很清楚了面试官为什么要求再复述一遍呢?所以说面试者肯顶希望听到简历之外的内容。
(2)向孔雀学习,有一位公共关系教授说过这样一句话,就是“每个人都要向孔雀学习,两分钟就让整个世界记住自己的美”。自我介绍也是一样,面试官给每个人只有两分钟的时间因此,准备自我面试的第一条要诀是短而精。
轮到他的时候,他一改前面大家沉闷的介绍思路。第一句话就说:“我今天的自我介绍想回答两个问题,一个是大学四年我学到了什么,一是在大学四年教会了我怎样去学。一个是什么的问题,一个是怎样的问题。”当时面试官眼睛一亮,露出赞赏的眼神。简短的回答之后,面试官说:“从你刚才的自我介绍中,我发现你是一个特别能表达的人,并充满了创新的火花。”
(4)基于事实的自我介绍。目的是为了获得职业,与自我标榜、自我吹嘘无关。基于事实的自我介绍才能使气氛变得舒坦起来,自己也能游刃有余。不能言过其实、夸夸其谈,也不要设计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应掌握要领单到直入地围绕自己的资力而谈。
(5)大声的读出来。很多同学面试很多次以后,自我介绍还是说的自己都不愿听下去,又如何能打动面试官呢?提高自我介绍水平的最佳方式是写下来,反复研究修改,然后大声读出来、背下来。建议可以录音。自己听听也可以和同学互相切磋下。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要不耻于问,不怕丢丑,旁观者往往能看出自己看不出的毛病。
跳高技术分析与个人总结篇四
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的问题是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的.基本问题.可能性问题是先验真理问题,而综合正是回答先天综合判断真理问题的关键.本文对康德综合概念的四重含义进行了考察,它们是逻辑学的综合概念、认识论的综合概念、方法论的综合概念、存在论的综合概念.本文对相关的分析概念进行了连带的考察,但是同时指出综合概念是整个批评的基石和线索之所在.
作者:陈志远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北京,100732刊名:现代哲学pkucssci英文刊名:modernphilosophy年,卷(期):2005“”(1)分类号:b516.31关键词:康德综合分析跳高技术分析与个人总结篇五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人权概念的混乱状况,从逻辑的角度入手,说明人权是人作为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其内涵体现于以下三个矛盾:首先,商品经济赋予人权以自由平等的内核,同时又使人不成其为人。其次,法律肯定并保障了人权,同时又限制了它的范围和实现。最后,对现代社会讲,人权是我们的目的,但却是理想的手段。
关键词:法律,人权,异化,类,共产主义
一、引言
人权一词至今几乎能在所有现代国家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找到,并且无一例外的被描绘成一个令人向往的美好事物。如“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逐幸福的权利。”[1]又如“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力上是平等的一切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自然的,不可消灭的人权。”[2]等等,不一而足。然而自从有了人到现在,人们何曾在那样的社会中生活过?哪怕只有一天。许多美好的蓝图只不过是写在现实法律中的乌托邦罢了。
不仅如此,就连“人权”这两个字的真正涵义也被人扭曲、偷换。“人权”成了口号,成了策略;但却从未真正成为“人的权利”。本文就是基于人权概念的这种混乱状态,进而想替人权正名。
“人权”,顾名思义应该是“人的权利”,而不是“非人的物之权力”。人是后面权的所有者。不像其他如财产权之类,前面的定语是权的对象。人权中“人”是主体而不是对象。这样理解当然是很肤浅的。所以本文在讨论人权概念时,一不考证其产生及历史渊源,二不比较纷繁芜杂的人权学说。而是从“人”的存在状态入手说明“人权”一词的内在逻辑结构,即它是道德权利,是法律权利,并且还是一种社会理想;还要说明“人权”是人作为人应享有的权利。
二、从“人”入手说人权
启蒙时代诸先哲提出了人权概念,在他们那里人权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同时也是一个基于某个先验的权威保障而肯定能实现的社会存在。不过实现是要靠人们去争取的。大凡人们要得到某物品,总以下面事实存在为要件。譬如人权,首先是他不为人所享有,或没有充分享有;其次是人们实现它有可能性;并且人们对它有占有欲,也即它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一)“人不成其为人”――人权产生背景
在这里,马克思通过对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经济考察,重点说明每个阶段人的生存状态。可以看出马克思是乐观的,他认为人是一步步走向自由的,走向进步的。但从另一方面看,人却是可悲的,至少在第三阶段没有实现之前,人们总是处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异化当中,处在因异化而“不成其为人”的状态中。人权观念正是在这种社会中生长出来,并显得那么可贵。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