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姓名变更申请书篇一
本人现用名:x,汉族,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
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二、因本人在x幼儿园工作,办暂住证已用我所要改为的名字(x)而与我现身份证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更改为x,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姓名变更申请书篇二
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出生于xx,身份证号: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姓名变更申请书篇三
本人姓名__,女,__年_月__日出生,_族,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年与__(男,__年__月__日,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结婚。婚后生育儿子___,男,__年_月__日出生,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现我儿子即将进入小学学习,为方便日后学习工作,现在申请改名为:___。经慎重考虑,小孩改名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请公安机关批准。
申请人:(手写签名)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姓名变更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___,性别:_,民族:__; 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 ,身份证编号: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___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___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___,更改为:___.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
敬礼
姓名变更申请书篇五
尊敬的派出所领导及所有同志:
我是x,是孩子x的爸爸,妈妈是x。因孩子上学一直叫x的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学校和老师多次让我们改名,孩子也想改名,我们家长特此申请给孩子改名。请给与办理。
申请人:
父亲:x
母亲:x
20年x月x日
姓名变更申请书篇六
派出所:
本人儿子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男,汉族,20年生,身份证号。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
办理户口登记时用的是,到现在一直没有在任何场合使用过,现在上幼儿园了,考虑到将来要上小学办学籍,如果还使用这个名字会出现重名现象,现特向贵所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请贵所给予办理,在此感谢!
申请人:父亲:x 母亲:x
20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