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税政股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篇一
第一段:介绍抵退税政策的背景和目的(200字)
抵退税政策是指某些国家或地区为吸引外国投资者和促进商品消费而实行的一种政策措施。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消费者对于某些商品的购买力,并且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当地投资。通过这一政策,政府希望能够刺激消费增长,促进商品市场的发展,从而带动经济的增长。
第二段: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个人消费者的好处(200字)
对个人消费者而言,抵退税政策意味着购买某些商品时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退税,从而降低了商品的实际价格。这对于那些有购买意愿但受经济条件限制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福利。此外,退税政策还可以促使更多消费者选择购买高价商品,这对于提升整个消费者市场的活力和消费水平是十分有利的。
第三段: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对外国投资者的好处(200字)
抵退税政策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同样具有吸引力。首先,抵退税政策可以减轻外国投资者在当地的税负,使得他们在国内投资的利润更高。其次,政府通过退税来鼓励外商投资,不仅可以提高当地的经济水平,也可以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这种政策可以有效地吸引大量的外国投资,并且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第四段:抵退税政策的不足之处(200字)
然而,抵退税政策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政府的财政收入将会因为退税而减少,这对财政状况将会带来一定压力。其次,退税对一些高价商品的消费者而言可能具有一定的误导性。他们可能会因为退税而购买一些并不实际需要的商品,最终导致浪费。
第二段:抵退税政策的调整和展望(200字)
要解决抵退税政策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强对于退税政策的监管和管理,确保退税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此外,抵退税政策也可以通过调整退税比例、针对不同的商品进行差异化政策等方式来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性的购买和理性消费也是关键。
综上所述,抵退税政策作为一种促进消费和吸引外国投资的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带动经济的发展。然而,政府需要审慎地制定和管理这一政策,以充分发挥其正面作用,同时尽可能避免其负面影响。只有在政府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下,抵退税政策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目标,并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税政股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篇二
一、办技贸证 地点屏山生产力促进中心计划处小吴
所需资料:
1、福建省技术贸易资格证申请表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任命书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有效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
二、省创业中心注册
所需资料:
1、技贸证
2、营业执照
3、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法人身份证
三、合同网上注册
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登记系统
四、报送合同文本,取得技术合同认定证明
创业中心907做合同审核
带印花税单,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通过后,取得技术合同认定证明
五、取得合同执行证明
六、减免备案
收入呈报表 技术合同成本核算单 技贸证合同复印件已开具发票减免申请报告(写明项目名称,买方 技术金额,等信息)
七 纳税申报
税政股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篇三
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来说,支付税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但是,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的退税和减税政策不断加码,为中小企业和个体户等纳税人减轻了财务负担,也让他们更加有信心地投资和发展。下面,我将分享一些关于退税和减税政策的心得体会和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第二段: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企业的退税和减税支持力度,推出多项措施,例如普惠性减税、享受政策性退税、固定资产折旧加速等。这些措施旨在降低企业财务压力、促进企业投资扩张,进而提升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从这些政策中,我们看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关爱和支持,许多企业也因此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
第三段:实践经验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企业在享受退税和减税政策时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企业要全面掌握相关政策,并落实到位。例如,企业需要准确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合理优化结构,避免计算不当导致退税和减税的亏损。其次,企业要了解自己的税收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盘点和统计,及时申报退税和减税,以便享受相关政策。
第四段:政策影响
退税和减税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首先,政策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的财务自由度,释放了一定的经济压力,并鼓励企业拓展市场,扩大生产规模。其次,税收政策的实施促进了企业之间的竞争,使企业能够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环境保护,进一步深化了企业发展的意识。
第五段:总结
退税和减税政策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退税和减税政策也面临着实施难度较大、操作繁琐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和掌握相关政策,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强优化。此外,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发展和优化税收政策,还需要加强合理性和公平性的原则,避免利益受到不公平竞争的影响,从而实现国家和企业互惠互利的共赢。总之,退税和减税政策虽然有很多的难题和问题需要去解决,但是它给企业创造的发展机遇和出路是毋庸置疑的。
税政股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篇四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抵退税政策逐渐成为各国旅游行业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一项旨在促进旅游消费、推动国际旅游发展的政策,抵退税政策不仅使游客可以享受到购物的实惠,同时也对旅游产业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我的旅行经历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抵退税政策给旅游者带来的便利和实惠,也领悟到了抵退税政策背后蕴藏的意义和价值。下面我将从了解政策、能够获取的商品范围、退税流程、政策改善以及个人感受这五个方面来谈一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政策是抵退税政策的前提。在开始旅行之前,我们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抵退税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这样有助于我们在旅行过程中更好地操作。我曾去过英国和法国,这两个国家的抵退税政策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提前了解并掌握相关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了解政策中抵退税的商品范围对于游客来说也很重要。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可享受抵退税的商品范围有着不同的规定,游客需要明确知道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在我的经历中,我意识到了抵退税政策对消费者购买奢侈品类商品的吸引力。例如,在法国,购买奢侈品牌的化妆品、香水等商品可以享受较高的退税比例,这对于我这样钟爱名牌化妆品的消费者来说是一大福利。
第三,退税流程是抵退税政策的关键环节。正确、顺利地进行退税程序,对于游客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过程。在我亲身经历的过程中,我发现相关流程十分简单,但仍需遵守各国政策。一般情况下,游客需要在购物时索取购物凭证,并在离开国家之前将购物凭证、商品和护照等相关文件提交给退税机构,然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审核和审查,游客可以获得相应的退税款项。
第四,政策改善是一项持续不断的工作。抵退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而且由于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相关政策也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在我的旅行中,我遇到过某些国家或地区退税流程较为复杂、退税比例过低、退税款项到账速度较慢等问题。因此,政府和旅游相关部门应该持续改善政策,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操作便利性,使抵退税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游客。
最后,作为一个游客,我体会到了抵退税政策给旅行带来的实际收益和便利。通过抵退税政策,我在购买商品时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这无疑增加了我的购物满足感。同时,抵退税政策也让我感受到了国家对旅游产业的支持和重视,让我更加愿意选择旅游作为我的消费方式。抵退税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促进旅游消费,增加税收收入,还可以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经济的繁荣。
总之,抵退税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政策,给游客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和便利。通过了解政策、了解商品范围、遵守退税流程,并积极争取政策改善,我们可以更好地享受抵退税政策的红利。希望在未来的旅行中,抵退税政策能够更加完善和便利,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
税政股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篇五
昨日(7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数量众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
该举动是2011年底政策的延伸,2011年11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元到20000元和每次(日)销售额或营业额300元到500元。
此外,去年国务院还曾出台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取消一批各省(区、市)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1年6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小微企业首次给出了界定指标。工业微型企业为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其他行业微型企业大多是10人以下。
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曾表示,今年中国不会出台大规模财政刺激政策,而是做一些政策微调,将出台一些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他当时表示,微调的初衷和方式是:“在今年中央会在保持财政赤字总规模不变的前提下,着眼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多地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已经为20000元,因此国务院此举更大的意义在于明确国家未来减税的方向。
中国社科院中小企业研究室中心主任陈乃醒也表示,免征额要逐步提升,不可能一下子提高到几十万。国家政策要兼顾地方和国家的利益。如果标准定得太高,地方税收可能都会成问题。再说,太过优惠的政策也不一定是好事。他还指出,小微企业要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并审时度势地进行转型升级。
税政股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篇六
税政股是一家专业从事税收筹划和咨询服务的公司,作为该公司的员工我参与了许多税收筹划和咨询项目。在这个过程中,我从中汲取了许多经验和教训,并对税政股的发展和前景有了更好的认识。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在税政股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投入工作是必须的
作为一家专业从事税收筹划和咨询服务的公司,税政股的员工必须全心投入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提出合适的建议和方案。在我的实际工作中,我经常会与客户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其业务模式和财务状况。同时,也要深入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客户提供合法、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第三段: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
成功的团队合作是税政股发展成功的重要因素。税收筹划需要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一个优秀的团队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在我的工作中,我们建立了一个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的团队,共同努力完成了客户的各种项目。这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而且也使我们感到更加愉快和满足。
第四段: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
税政股的客户群体广泛,我们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与客户建立信任和良好的关系十分重要。在我的工作中,我通过严谨的工作态度、专业的知识和有效的沟通,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认可。这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为客户服务,而且还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客户,帮助公司实现更高的业务增长。
第五段: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税收筹划和咨询是一个不断更新、不断进步的领域,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专业水平,才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在我的工作中,我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专业水平。税政股也提供了许多培训和学习机会,我积极参加公司的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结语:
在税政股的工作中,我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专业水平。通过与客户的合作和团队的协作,我感受到了税收筹划和咨询服务的重要性和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税政股工作总结和工作思路篇七
第一部分:技术合同优惠政策
一、营改增优惠政府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四《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
二、可以免税的技术合同范围 1.技术转让。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2、技术开发。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归属,必须约定为归委托方所有或委托方与受托方共有,否则不能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
3、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
1、技术服务。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三、备案的材料
1、申请享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1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理备案或审批手续。
(3)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4)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
四、技术合同免税优惠注意事项
1、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须分别核算。
2、享受免税政策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享受免税政策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一个合同一备案(其他项目则是一事一备案)。注:海淀国税要求,须先进行备案登记,才能申报免税。同时,需注意将相关材料留存齐全,以待备查。
5、技术合同如涉密,备案前须做脱密处理。
第二部分 技术合同认定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技术合同认定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二、目的
1、落实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
2、作为高新技术认定的依据。
三、认定的依据
1、《合同法》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3、《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4、《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
四、审查的主要事项
(3)核定技术性收入。
五、技术合同的分类
(一)技术开发合同
1、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专利权转让合同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服务合同
2、技术培训合同
3、技术中介合同
六、技术合同的基本条款及条款不明确、未履行或不合理的后果
(一)基本条款
1、项目名称;
2、标的内容、范围、要求;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
4、技术情报、资料的保密
5、风险责任的负担;
6、技术成果归属的受益分成办法;
7、验收标准及方法;
8、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9、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名称和术语的解释。
(二)条款不明确的后果
(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2、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三)条款未履行的后果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四)条款不合理的后果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七、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2、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3、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八、技术合同的认定
(一)技术开发合同
1、认定条件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3)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注: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2、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情形
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什么是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2)技术改造项目;(3)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4)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5)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6)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7)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8)其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2、什么是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3、什么是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4、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2)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3)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4)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5)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6)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7)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8)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9)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重组;(10)对重大事故进行定量技术分析;(11)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技术合同免税政策
1、对于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
关于技术合同与减免税的注意事项
根据税法要求,技术合同要交营业税及附加(占合同金额的 5.55%)。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国家对不同的技术合同给予了不同的减免税政策,因此对技术合同的认定是保证这一政策得到有效贯彻的最重要的一环。在江苏省,只有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可免交营业税及附加,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不享受减免税政策。根据有关政策的要求,在签订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标题和内容中不得出现“咨询”、“服务”的字眼,不得有培训的内容,如有应注明培训的金额,或“免费培训”。
2.合同内容突出一个“新”字,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合同要体现出开发(转让)的新技术的特征,写明达到指标,领先水平,以及专利、获奖等能够反映涉及技术先进性的情况。
3.合同主体和公章。合同主体必须为法人或自然人。合同的受托方(开发方)、转让方的名称应为“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并盖学院技术合同章,合同的委托方、受让方的名称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与所加盖公章名称一字不差。
4.知识产权归属。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归我方的,要在合同中写明委托方、受让方有使用权。
5.软件开发合同涉及软件开发的,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其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归委托方或双方共享;软件转让合同还应注明著作权归让与方所有,否则征收增值税(比营业税还高)。为以后工作方便,可在开发合同中写上“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或双方所有”,转让合同中写明“将使用权或所有权转让给对方。但不影响开发方、转让方利用类似技术为第三方提供服务。” 软件开发和转让合同中不得出现“产品”、“x份”的字样,否则将作为销售软件产品处理,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