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铺贴砖合同篇一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有标准,支付有依据,监督有办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v^令第393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8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2号)和《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按照开展^v^城乡清洁工程^v^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范围,是指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达到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所需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费用(详见附件1).由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的^v^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v^中其他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及《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根据本暂行办法第一条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作业环境,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的相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开列清单,单独报价.
对于《费用定额》费率区间的取值:
(三) 其余工程: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取值,但不得低于最低值.
第六条 对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立项,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
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分项内容,根据经专家论证审核通过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来确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内容.
对于基坑围护和沿街安全防护设施等有特殊措施要求,未列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的,应另行标明项目内容.
第七条 市造价管理部门应根据建筑市场实际情况,适时测算,调整和发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率.
第八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和投标人应按本办法规定,在编制,审查工程概(预)算,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应按规定单独列项,足额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九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包括建筑施工超标准排污,防噪音设施等措施费用.若发生上述费用,应当另行计算,列入工程造价,并计取税金.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在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或出具^v^资金证明^v^的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帐户,并足额存入按本暂行办法计算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并保证此安全经费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支付:
(一) 工程开工时,建设单位应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60%向施工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二)施工至二层楼面,完成二次平场后,支付20%;
(三)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支付15%;
(四) 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施工期间一直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建设单位将工程竣工结算审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余额全部支付给施工单位;否则,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费用预付计划及比例,支付办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并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用预付计划及比例,支付办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施工合同备案时,应严格审查上述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视同没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不予施工合同备案.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证明提交认可.未提交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暂行办法及施工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无故拖延,不得跨越总承包单位直接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按本暂行办法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备存支付凭证备查,未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师应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第十八条 因建设单位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致使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总承包单位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总承包单位不按本办法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未按本暂行办法规定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费率低于本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或中介机构)在回标分析时,应对投标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措施项目清单中相关的内容与费用进行评审,特别是按《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进行评审,并按评标办法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应不少于每季度一次,组织安全生产,财务,预决算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所属工地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有责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按有关规定处以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其违规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十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计算,审查,监理的,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除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应将其违规行为及时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十五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情况将列于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动态考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的动态考核业绩.
第二十六条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不规范的,不得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合格工地,不得参与文明工地等评优工作的评比.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相关管理记录是否齐全,真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按工程项目专款专用.
(二) 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 总分包合同中是否按规定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相关内容;总承包方是否按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方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四) 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查,核实,签证认可.
第二十八条 依法负有行政监督管理的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应依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暂行办法由桂林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xx年 5 月 1 日起执行.本暂行办法规定以外的工程项目,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可以参照本暂行办法执行.
铺贴砖合同篇二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依照《^v^经济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质量
质量等级:优良。
1、根据甲方的室外平面布置,进行合理的设计,要求营造一种优美,绿意盎然的休闲社区并能尽量满足园林绿化验收面积要求。
2、室外的所有绿化晒水分支龙头及管路;中庭部分安装庭院坪灯及线路。
3、中庭的石碉、小品、置石、园林小路、大理石贴面、嵌草砖。
4、小区的花草、名贵树木均由甲方指定乙方采购,所有树木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植裁,乙方包种成活及包半年内的养护。以上内容详见预算附表及施工图。
第三条 工程价款
1、工程包干总价为:_______人民币。
2、工程施工:乙方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图纸不明确的部分按照双方现场签证为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工程的支付:本工程由承包人垫资建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在3个月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结算,甲方凭乙方工程结算书及建安发票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即人民币仟佰拾万元,其余5%部分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工程期限
1、总工期:________天(以甲方移交工作面算起,不可抗力除外)。
2、如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延期三天以上,每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整。同时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质量验收标准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更改要求及相关设施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现场供电、给水、砂浆机、斗车。其余机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驻派工程主管对本项目进行质量方面的管理,协同乙方进行各项措施的实施,及时提供工作面,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相互尊重、互相合作、抓好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安全安全生产条例,不注意施工安全、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如因乙方施工经验不足,所施工的产品不美观、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整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第十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当日生效,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付清款项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贴砖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相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 ”实训、培训楼装修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严格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含法定节假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参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给水排水施工质量标准、墙地砖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弱电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监控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验收本工程所有项目。
第五条 预算、合同金额
预算金额:
合同金额: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并进场 日内预付工程暂定总造价的30%;
2、主材进场后 日内支付工程暂定总造价的35%;
4、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修、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甲方向乙方承诺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5、工程结算方式:以实际平米结算,双方确认签字后支付;
6、工程结算内容: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平米进行结算;
7、每付一次工程款,收款单位需开本次发票,付款单位依据发票进行付款。
第七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装修采用甲方提供面层材料,乙方包工包基层料及附材的形式。
第八条 工程质量
2、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九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施工进度表及施工组织计划;
3、施工图纸;
4、项目明细表;
5、材料明细表;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
8、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书;
10、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书;
11、动火许可证;
12、特殊工种上岗证;
13、竣工决算书;
第十条 工期延误责任:
若由于乙方因工程质量问题或不能按期完工,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每延误一天,按日承担合同总造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15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施工图纸的变更
1、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图纸。
2、当施工图纸确需变更时,由乙方申请变更报告给甲方和设计单 位,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设计单位才能变更设计图纸。
3、当施工图纸确需变更时,甲方或乙方应提前五天向对方提出变 更意图及说明书。
4、如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如甲方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十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竣工图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设计单位进行验收,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也就是竣工验收完成之日。如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因验收不合格造成逾期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1、乙方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每一部分项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此提供便利条件。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整改直至返工,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铺贴砖合同篇四
大理石镶贴施工合同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和甲方就关于 大理石施工达成协议,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二、工程单价及付款方式
承包价格:施工费 元/*米
工程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的实际上面积为结算依据。
付款方式:经协商一致,本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进场后无预付款,但在施工当中可预支生活费,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全部完成后付至总工程量价款的80%,余额在年底前全部付清。
三、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果由于乙方计划不周,组织不力,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甲方蒙受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若达不到规定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施工,所干工作量从乙方结算中扣除给其它班组。
工期要求:按甲方总进度计划,只准提前,不得拖延。
四、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队伍组成的合理性,当甲方发现乙方队伍中有不适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员,有随时撤换的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指令整改,其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
当甲方发现乙方不能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以及违反本协议各条款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按已完成工作量的 结清帐目,限在 天内离开工地。
若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无故中途退场,则视为违约,甲方一律不予结帐。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权利与义务
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付款。
乙方在施工期间,用料必须注意节约,不得浪费。施工过程中要注意节约材料,应做到长料长用,短料短用,合理调配,如乙方用料损耗超过2%,则甲方按超过数量成本的10倍对乙方处罚。每个施工段结束,必须做到随做随清、料尽场清,如不及时清理,甲方有权派人清理,发生人工按20元/小时计算,并处500元以上罚款。
乙方内部的事情由乙方自行解决,自行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办理职工人身保险、保险收益由甲方自行支配。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进入工地施工相关证件和手续,如因证件和手续不全发生的后果,乙方自负。
乙方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全权处理乙方施工中的一切事务。乙方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并积极配合项目部人员做好各项检查。有时离开现场必须请假征得甲方同意,擅自离开工地者,处以100元/天罚款。
乙方选派施工人员必须是适合从事该分项工程的体力劳动者,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疾病,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工期施工完毕,如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处以工程总价2%/日罚款。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质量标准施工,如乙方施工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以及牵连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处20xx元/次罚款。
五、质量要求
分项工程必须符合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等级为优良。
六、文明施工
进入工地施工人员不允许喝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如有上述现象发生,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直至清除出工地并移交当地*部门处理。
乙方必须制订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工人不得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电源、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类似电器。
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自己队伍的管理教育。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建设方及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应使用礼貌用语,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准带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留外来人员在工地住宿。
七、其他
施工机具均由乙方自带,自行保管,遗失由乙方自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后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帐目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瓷砖铺贴施工合同(扩展7)
铺贴砖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v^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关于外墙铺贴砖协议书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金川东王府20#、22#楼
二、承包范围:外墙所有铺贴砖工程项目
三、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四、施工工期:工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期日历天。每拖延一天工期,索赔___元。
五、结算方式:按实际砖面积进行决算,每平方米人民币:二十八元整(:28元/m2,包括贴面、倒角、勾圆缝、擦干净、补边、补缺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其它工具及伙食由乙方自理。
六、质量要求:按现有国家及地方建筑工程验收规定进行验收,达到合格。
七、付款方式:
1、面砖大面积完成后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按实际工程量的90%支付;交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的95%支付,5%保证金在交工后三个月结清,如有维修结算日期顺延。
2、如因违反安全生产,违反规章制度的罚款及其一切罚款等均在进度款中扣除。
八、双方的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作业人员或工作人员进场后必须接受项目部的三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道德行为,不能偷、抢、打架等不文明行为,禁止乙方协带通辑犯进行施工场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要有安全防范意识,不得随意破坏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若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项,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无故拖延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对于不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提出索赔。
3、乙方应做好未铺贴、在铺贴产品的保护工作;必须做好防碰损、防盗等产品保护;乙方在铺贴外墙砖时不得随意浪费甲方提供的材料,违者按材料的双倍罚款。
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安排,以及各工序的施工规范要求,如若无法接受管理人员正当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自行退场,由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现场须配备一个固定的代班,如若无法做到,罚款人民币3000元。
九、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职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伍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十、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