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雍也第六读后感篇一
品味名著后,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狼王梦第六章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血如长河,不管你在哪里,都是爱能到达的地方,爱是绝望时的道路,让走出无底深渊,爱是一滴清凉的水珠撒在大地,万物复苏。狼王梦就是个天衣无缝的例子。
狼王梦主要讲了:在一片辽阔无垠的平原上,有一个数百万只厉害的狼群。其中有一只母狼是狼群中最漂亮的狼,叫紫岚。它和狼群中最厉害的狼叫黑桑结了婚,可黑桑却不幸身亡。最后紫岚生下来的狼有一只成了狼王,她用伟大的爱成就了一个辉煌的故事。在平时的生活当中,也能处处感受到爱。来自妈妈无私的照顾和爱护,母爱是世上最伟大的爱。
一周前,我们班订了八本书,我分到的是《象母怨》,我三天就看完了,与张润泽交换了《狼王梦》。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悲惨的一生:它与公狼黑桑喜结良缘,公狼黑桑一心想当狼王,可是,并没有袭击成功,他不幸的被杀了,紫岚一心想让它的孩子当狼王,它的野心,摧毁了它的三个孩子的本来安逸的生活,也摧毁了他们的生命,原来一直喜欢紫岚的卡鲁鲁,竟然移情别恋,喜欢上紫岚的女儿——媚媚。过了一个月左右,媚媚怀孕了,紫岚来看它,可是媚媚见她一来就往身上扑,但紫岚不敢还手,因为他怀了狼崽,最后紫岚被老雕琢的掉下悬崖了。
这本书好看极了,我推荐你们看。
在这本书里,紫岚的遭遇看似可悲,但她却对自己的生活充满希望,她渴望着、渴望他的孩子像她的黑桑一样,拥有当狼王的气质和胆魄。我一度很怀疑紫岚她是不是曾经很绝望,毕竟这一代狼杰,仅惨死在几头野猪的嘴下。可是紫岚的信念使我惊奇,她不像其他母狼因此就灰心丧气,这一场伟大的梦,好像她就是一匹渴望坐上狼王宝座的公狼。
她开始训练她的孩子了。先从黑仔开始,用比其他幼崽多得多的温暖和母爱去爱护他,用具有强大诱惑力的丰厚食物去奖励他,黑仔开始强大起来,拥有了黑桑的神态,脾气,但这份舔犊之情,竟让黑仔成了一条毫无攻击力的狗。她害怕,害怕黑仔已经没了狼的野性,因为他做的事完全不符合狼的行为规范。她用其他母狼都用的方法,激起了幼崽们的野性。过了不久,黑仔的胆魄已经是同龄狼崽的两倍了。他们只是忘记了来自天空中的威胁,可是厄运是还是来了,毫无防备地降临在紫岚身上。黑仔几乎像黑桑一样死的惨烈,但却死的勇敢。
紫岚把眼睛看向了蓝魂儿,开始对蓝魂儿寄托希望。原先,忐忑不安的蓝魂儿对这个世界的恐惧明晃晃的突显在脸上,时不时会有比他大的幼崽来抢他的食物,他便用委屈的眼神看望紫岚,她当然知道这是锻炼蓝魂儿的好时机,便不理他。晚上,蓝魂儿的一肚子怨气和愤怒,围绕在他全身上下,他的心被猛然改变了,眼睛一下子尖利起来,这才是狼的锐利!那天,已经习惯第一个勇敢捕捉猎物的蓝魂儿扑在了一只死羊身上,这原本是属于他的美味,却只是猎人无情的阴谋,他被夹在了捕兽夹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饥饿的狼群争先恐后地吃掉那只羊。紫岚的心再次碎了,她似乎含着泪,慈爱地抚摸这蓝魂儿,猛地一下,蓝魂儿含着笑容死了。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因为他在最渴望生命的时候死了,可紫岚可能不知道,就这样杀了他,就这样让滚滚鲜血迸涌而出,让蓝魂儿的梦烟消云散,但紫岚的梦还活着。
双毛的奴性使紫岚抓狂,他总是在受其他狼的欺负时还摆出一副臣服与他的样子,身材瘦瘦弱弱,严重的营养不良使他比其他狼长得矮小,羸弱的样子根本就不像要做狼王的样子。但这一切都是紫岚她一手造成的,她开始增强他的体质。半年去了,双毛的个头猛蹿,一股自信的样子。但他的内心并没有那么有野心,那么有胆魄。紫岚必须要用激怒蓝魂儿的方法来让双毛拥有那种来自王者的傲慢。紫岚几乎用尽了所有一只母狼能做的事。双毛和狼王开战了,双毛威风凌凌,把狼王撕咬的'一动不动,就在狼王就要面临灭顶之灾时,竟戏剧般的把双毛杀死了,就是因为狼王有着双毛没有的镇静和自信。就在那一刻,双毛被狼王那声充满自信的叫声给打回了原形,幼年的自卑感涌了出来,要是依旧保持着之前你死我活的精神,就可以在这时赫赫然地登上狼王的宝座了!双毛的魂和着他的梦走了。
这可能一直就不是一个梦想,而是一场需要一生来做的梦。但紫岚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感动了我,她是被命运选中的,她也是一个不愿被命运所束缚的狼。
主人公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她的四只小公狼也相继离她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又与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
在这种爱的另一面。就是一种令人难以忘却,伟大又崇高的精神,这依然是母爱的情怀。当我再次回想起它与金雕同归于尽、血洒碧空的时候,我的脑海不禁回放着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景:为了自己的后代,宁可付出自己的生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现在的社会,和狼的社会一样也是弱肉强食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嫩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渴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紫岚和黑桑有着一个共同的梦想——狼王梦,它们计谋了很久,打败洛戛登上王位,可天不遂狼愿,黑桑偏偏死在了野猪的獠牙下。从此,紫岚便一门心思放在培养狼王上。
可惜,黑仔当了金雕的腹中餐;蓝魂儿被捕兽夹拦腰截断;双毛从小受尽非狼欺负,心理自卑;最后,连媚媚也不认她这个母亲。或许,这就是“狼道”吧!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说自己在困难面前会百折不挠,但其中有许多的人会在面对困难时不堪一击。其实,坦白的说,我有时面对挫折,无力反击时,我只是哭泣,不去顶住;而紫岚呢,它在面对长子被雕啄食,次子魂断捕兽夹,最后一个儿子被幼年的阴影害死等数不清的挫折与困难时,都没有低头,只是在顽强对抗!这种精神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紫岚的三个儿子都相继死去了,我本以为衰老的紫岚会放弃“狼王梦”,安心过这珍贵的晚年,可是她却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种行动更把我深深震撼住了!
一只狼尚且有如此大的恒心和毅力,它都懂得坚持不懈,保护亲人,更何况我们人类呢?母狼紫岚是真真正正给我上了一课,它告诉我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狼王梦》,一个罪恶却辉煌的梦,一段悲惨的生命冲刺。
紫岚,愿你在天国与黑桑可肆无忌惮地奔跑在草原上,追逐你心中的太阳——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里我最喜欢母狼紫岚,它是一只有梦想,有实力又坚强的母狼。她的丈夫没当上狼王,她培养她的孩子当狼王,可是她在绝境艰难的生存环境下产下了五匹狼崽,其中一匹狼崽在刚出生时,因为天气太冷,就被冻死了。后来紫岚孩子里的三匹公狼也都死了,紫岚身边最后只剩下了媚媚一个孩子,但是媚媚是一匹母狼,而且媚媚还看上了一只最低贱的公狼吊吊。但是吊吊是绝对不可能和媚媚一起把自己的小狼崽培养成为狼王的,因此紫岚亲自动手杀了吊吊。媚媚知道了吊吊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后,开始绝食。紫岚因为媚媚的绝食而担忧,紫岚所做的这些也可以理解为母爱的体现,但这也有紫岚自己的私心。紫岚的五个狼崽只剩下媚媚一只小母狼,虽不能争夺王位,但媚媚的子女可以,所以紫岚才拆散了媚媚和吊吊。最后紫岚为了媚媚的孩子不被金雕叼食,也为了给黑仔报仇而选择了和金雕同归于尽,牺牲了生命,这也体现了母爱的伟大。
通过读《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无私的!同是紫岚那种追逐梦想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沈石溪爷爷原名沈一鸣,是一位著名的作家,也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之美称。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曾获得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奖及台湾杨唤儿童奖等等。
我阅读过沈石溪爷爷的《斑羚飞渡》《猎狐》《脸色苍白的伙伴》和《狼王梦》系列丛书。对于《狼王梦》一书我个人甚是喜欢,书中故事的情节字字句句都扣人心弦,每当我读到激昂高亢之处我的情绪都跟着跌宕起伏,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惊险,激动,真所谓为是喜忧参半呀!特别是母狼紫岚为了保护它的孩子们遭到惊险和困阻时那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就好像在告诉我一个道理:“越挫越要勇敢”。狼在我们的心里都是凶悍生猛,冷血无情的动物,但是通过阅读沈石溪爷爷的《狼王梦》,让我对狼族这种动物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和认知,也改变一直以来我的狼性的评价。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发生在尕玛尔草原上悲惨而凄美动人的故事。母亲紫岚在环境恶劣,饥寒交迫的条件下,历尽千辛万苦生下了三只小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和一只小母狼媚媚,母狼紫岚不但要保护好它的孩子,并且为培养出新的一代“狼王”费劲脑汁,竭尽全力的守住它和小狼崽们仅剩的一点点领地,在硕大的草原上,除了环境恶劣,还要防范对手的袭击,这样的生存真是相当不容易,阅读到这里,我不禁心都提到嗓子眼,为母狼紫岚担忧,天有不测风云,厄运还是降临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被生生冻死在冰天雪地里。而小公狼黑仔出去捕猎时不慎被一只饥饿的老鹰叼走,母狼紫岚拼尽全力与老鹰周旋让自己伤痕累累,精疲力尽,但依旧没能救下它的孩子小公狼黑仔。
可噩耗并没有在这个伤心悲痛的母狼紫岚目前停止,随之而来小公狼蓝魂儿在外出捕猎时不慎中了猎人的圈套,猎人下的捕猎夹夹住了小公狼蓝魂儿的腰,此时的母狼紫岚像发疯似的不顾一切撕咬兽夹,想救出自己的孩子蓝魂儿,由于兽夹坚硬无比母狼紫岚用力过猛,满口鲜血,在撕咬兽夹时还拉掉了自己的利牙,但最终还是无济于事,眼睁睁的看着小公狼蓝魂儿死去。母狼紫岚在悲痛欲绝中,接二连三的噩耗又一次降临,小公狼双毛在争夺狼王权利与权位和狼王洛戛决斗时,由于小公狼双毛战斗技能不精湛被狼王洛戛抓住空隙致命一击,小公狼双毛不但输掉了王位争夺还搭上了自己青春鲜活的性命。看到这时泪水不由自主一滴滴顺着我的脸颊而下,我在想孩子们都不在了,母狼紫岚还能不能坚强起来呢?它的“狼王梦”是不是也随之破灭了呢?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故事的结局,想知道母狼紫岚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几乎接近崩溃的它会怎样?原来母狼紫岚并没有向现实认输,也没有接受命运的摧残,它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小母狼媚媚生下的小小狼崽身上,似乎造化弄人,意外总在不经意间降临,在一次母狼紫岚为了保护媚媚和小小狼崽,与老雕搏斗时,两败俱伤付出了它自己鲜红的生命!我读到这里,对母狼紫岚的母爱深深感动,它的爱是坚石,可以为小狼们遮风挡雨,坚不可摧。它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无私到不求回报,伟大到可以付诸一切包括自己的性命。
同学们,我们要懂得父母之心,明白父母之爱,要学会珍惜,感恩父母为我们不辞辛苦,拼尽努力创造最好的生活条件及优越的学习环境,正所谓“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我们要努力学习吧,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师恩,将来做一名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栋梁。
雍也第六读后感篇二
暑假过了大半,那本厚厚的《红楼梦》终于读玩了。《红楼梦》不愧为中国四大奇书之首,我读了感慨万千,觉得十分有趣,但最令我伤感的是书中人物生命的脆弱,里面的太太小姐公子们都是娇生惯养,稍微受点风寒就会大病不起,严重的甚至会失去生命。
显示落魄公子贾瑞,见了王熙凤起了色心,却不识王熙凤不是好惹的,结果受了王熙凤的教训,大冬天半夜受了凉,得了风寒,加上自己相思成疾,最后居然幻想致死。然后是秦钟,也是受了风寒,加上心理打击,没几天就没了命,可惜他一表人才,正处花样年华。
虽说林黛玉自幼体弱多病,但是这样一个千金小姐,整日人参药丸当饭吃,却还是受了寒冷抑郁而终。
雍也第六读后感篇三
童年,应该是快乐的、幸福的、自由自在的、多彩多姿的,不必管人世间的险恶纷争,也不必管社会的黑暗腐坏。而高尔基写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阿廖沙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虐待,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这让我感慨万千。
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时父亲去世,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受到外祖母的疼爱,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
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爱与恨、善与恶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刀疤。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充满可怕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常常为一些琐碎小事争吵、打架······周围的人个个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但好在有外祖母,他常常给阿廖沙讲故事,也潜移默化的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我想,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回家有口可的饭菜、新鲜的水果等着,几乎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拥有这些的我们,并不满足我们的欲望,总是奢求更多。
因为在我们看来赚钱是那么容易,的确,我们不用象阿廖沙那样十一岁就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这本书以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不应该浪费,应该好好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辛福、美满的生活!
雍也第六读后感篇四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叫《水浒传》。由施耐庵所写,故事情节曲折、语言生动、人物性格鲜明,是一部描写英雄传奇的典范的好书。
《水浒传》还是我国的第一部古典长篇白话小说。小说描写了水泊梁山的一百零八将反抗官军、劫富济贫的故事。故事以宋江受招安前后分成两个部分,受招安前是梁山英雄发展广大、对抗朝廷的过程,受招安后是起义军为国尽忠、损失殆尽的悲剧。
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身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虽然《水浒传》很血腥,但四大名著中《水浒传》的血腥是很特殊的,所以我非常喜欢《水浒传》这本书!
雍也第六读后感篇五
品味名著后,我们经常会忽略其中的意味。书中那些紧张曲折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带有传奇色彩而又栩栩如生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水浒传第六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放暑假了,我阅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英雄人物,比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小旋风柴进,豹子头林冲,行者武松,小李广花荣和花和尚鲁智深······他们有的粗俗豪放,暴躁固执,有的义气深重,性情耿直,有的聪明伶俐,足智多谋······,总而言之,只要是有在梁山上的,那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真英雄,真好汉。
《水浒传》里值得学习得东西太多了。可是,让我印象最深得是他们有一种义气,有一种情意非常重,我们都应该向他们学习这样才能结到更好得朋友。
读《水浒传》让我一生受益!
我相信大家都听到过我国的四大名著——《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今天我介绍的就是水浒传。
故事中在梁山上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因为国家的腐败被逼上梁山,后来得到皇帝的招安。在征战中,好汉们死的死,走的走,只剩下了包括宋江在内的二十七位好汉,但是都被奸人杀害了,最后故事悲壮的结束了。
书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有的计谋过人,有的勇猛无双,有的精通旁门左道。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书中的一个个精彩的故事,一个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里面还讲了好多人物谢的诗呢!有“天罡尽已归天界,地煞还应入地中不中。千古为神皆庙食,万年青史播英雄。”
它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而且也描述了一个个劫富挤贫、铤而走险的好汉,他们被那些大大小小的统治者,上至宋朝皇帝、高官显宦,下至恶霸地主、差役爪牙,逼得无法再生活下去,走投无路,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全书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算是英雄好汉武松醉后打虎的故事了。
《水浒传》中那些紧张曲折又有生活气息的故事;那些英雄的人物,永远都活在我们的心中,永不磨灭!
大家都读过《水浒传》这本书吧。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名气非常大。我读了之后,感受很深,我要写一写感悟。
说到《水浒传》,它的作者就是明代的施耐庵。
我读到高太尉陷害林冲时,十分生气,高太尉心太坏了,因为调戏林冲的妻子后,林冲生气不让高太尉碰他的妻子而不满,我看他名子应改成“高太坏”。
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的梁山好汉,他们一个个都很讲义气,并且武义艺高强,我都很佩服他人们。同时,我也对坏人恨之入骨。
我爱这本书。
其中,我最喜欢武松,因为武松不但是一个把兄弟情挂在心上的人,还是一个会为兄报仇的人,潘金莲和西门庆联合起来毒死了武大郎,武松就把两个人都打死了。
俗话说:老不读《三国》,少不看《水浒》。但正是因为两本书都太精彩,我觉得我们都应该看一看两本书,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刘备是宁天下人负我也不愿我负天下人,心胸宽广,处处为人们着想,不因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而且,他还很重兄弟义气,心怀天下,胸怀大志,武艺十分的高强,可惜年少的时候父亲死了,只好回家种田。
关羽、张飞是刘备的好兄弟,关羽为人重兄弟情义,为人着想,武艺高超,一表人才,很多敌人都很怕他,不过有人也很希望他能到我这一边,但又知道关羽是重兄弟情义的,所以就不问了。
张飞脾气暴躁,也重兄弟情义,武艺高强。
曹操是宁我负天下人也不愿天下人负我,很有策略,很看中关羽,连最好的赤兔马都送给了关羽。
及时雨会神行太保黑旋风斗浪里白跳
这一章是专写及时雨、神行太保、黑旋风、浪里白跳这四人是如何结识的。戴宗、李逵、张顺这三人不属于李俊的领导,他们有别于李立、童猛、童威、穆弘、穆春、张横。戴宗与李逵为一党,而张顺自成一家。但这三人之后都为宋江所用,他们都是宋江成就梦想的有功之臣,而且功劳不小,这三人都入了三十六天罡。
宋江与这三人相识极具戏剧性。宋江与戴宗相识不是以银子开路,他玩了一把心计。宋江用银子打理江州监狱的上下,偏偏不孝敬这监狱的一把手戴宗,惹得戴宗大怒,到了要紧处,宋江才亮出杀手锏,一把就将戴宗拿下了。
读完这本《水浒传》后,我的感想很深。
如果宋江不去谋什么招安,而是去联合江南人马一起反抗昏帝,那么我相信,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天下的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日子。在方腊与儿子方天定入刑场时,有一位诗人不仅发出了感叹:“宋江重赏升官日,方腊当刑受剐时。善恶到头总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叫《水浒传》。由施耐庵所写,故事情节曲折、语言生动、人物性格鲜明,是一部描写英雄传奇的典范的好书。
《水浒传》还是我国的第一部古典长篇白话小说。小说描写了水泊梁山的一百零八将反抗官军、劫富济贫的故事。故事以宋江受招安前后分成两个部分,受招安前是梁山英雄发展广大、对抗朝廷的过程,受招安后是起义军为国尽忠、损失殆尽的悲剧。
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身取义,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虽然《水浒传》很血腥,但四大名著中《水浒传》的血腥是很特殊的,所以我非常喜欢《水浒传》这本书!
在家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叫《水浒传》,书中讲了一百零八位好汉揭竿起义,怎样上梁山,招安,被害的全过程。
一百零八将有宋江、张清、吴用等人。每个人都刻画得栩栩如生、个性鲜明。每当一说起这些人来,他们的形象就会生动浮现在我们的脑海中。而且每个故事都描写得惟妙惟肖,如亲身经历一般。
就说武松吧!他身高八尺,浑身上下有千百斤力,是个顶天立地男子汉,他明知山有虎,偏要上山。因为他武功高强,勇猛过人。大概情节是这样的,在景阳冈,武松先喝了十八碗酒,不听小二的权阻,独自上山,果然遇到了大白虎。他临危不惧,左手抓住老虎的头,右手紧握铁拳,猛打老虎的头六七十下,直到老虎没气。读到这我忍不住称快叫好!
雍也第六读后感篇六
大家好!今天我要说的是《红楼梦》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前五回讲述了“通灵宝玉”的来历,也扼要描写了尘世的荣宁二府,暗示了人物命运,算是全书提要,但还不算完全展开。第五回中以秦氏入梦,第六回自然地又以秦氏出梦,然后将前半个标题简单的带过。很明显,这一部分则不是我要讲的。这一回目中有一个人物——刘姥姥,我想讲讲。
从人物关系上来看,本来跟贾府八竿子打不着的刘姥姥,通过女婿王狗儿,也算是和贾府攀上了远远的关系。王狗儿祖上贪图王家势利,认了王熙凤之祖做侄子,算来刘姥姥应该与凤姐同辈。刘姥姥一共四进荣国府,这里则是一进荣国府。
下面我将结合原文分析一下刘姥姥。
第一,她是来自乡下贫农家庭的刘姥姥。她并不懂得什么高深的知识,也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甚至显得粗俗,是封建时代较为典型的农村老妇。“使人头晕目眩,刘姥姥此时只有点头咂嘴念佛而已”。这一处是刘姥姥进入堂屋时见“满屋之物都是耀眼争光”的表现。很显然这时的刘姥姥已经被贾府的荣华富贵吓到了,而局限于知识的贫乏,自然没有可能找出什么字词来形容,只好念叨阿弥陀佛。
“说话时,刘姥姥已吃毕了饭,拉了板儿过来,舚舌咂嘴的道谢”“那刘姥姥先听见告艰难,只当是没有,心里便突突的,后来听见给他二十两,喜的又浑身发痒起来,说道:嗳,我也是知道艰难的。但俗语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凭他怎样,你老拔根寒毛比我们的腰还粗呢!”“周瑞家的见他说的粗鄙,只管使眼色止他”。
在此处甲戌本的侧批是:可怜可叹!其实从前文可以看出刘姥姥已经极力相对体面和礼仪一些,但无奈于文化和习惯,及在乡村生活的很多礼仪上的缺失。从此时刘姥姥无意的动作,表现出来的是一个真实贫农老妇人形象。倘若刘姥姥不是这般,那么刘姥姥的形象得打个问号。
第二,她是一个久经世事的老婆婆。这一点让她能够圆滑且谙于世故。周瑞家的问刘姥姥:“今日是路过,还是特来的?”刘姥姥便说:“原是特来瞧瞧嫂子你,二则也请请姑太太的安。若可以领我见一见更好,若不能,便借重嫂子转致意罢了。”刘姥姥本来的确是过路,但是这里却说是特来瞧瞧,又轻描淡写似附加的一样说出真实目的,可看出她善于权变应酬。这一点周瑞家的当然也很清楚,但也看破不说破,一则是为了回报王狗儿的帮助,二则也要显弄自己的体面。但总的说来周瑞夫妇也算是个怀情不忘的正人。看了刘姥姥的一番话,第一是感叹语言的艺术,二是感叹生活的艺术。刘姥姥的生活艺术还表现在她的察言观色上,这里不再详细讲述。
最后我还想提一下本章的一些语言特色。刘姥姥的语言特点当然占其一。再者是其中对小孩的语言描写。“周大娘,有个老奶奶来找你呢,我带了来了”。这的确是孩子的语气,是“石头”的叙述语气。诸公若嫌琐碎粗鄙呢,则快掷下此书,另觅好书去醒目;若谓聊可破闷时,待蠢物逐细言来。这一句话时的确逗得我一笑。一般的书籍作者应该都希望自己的作品有更多人阅读,这里的“石头”却有一丝赶人走的味道,夹杂的世态,即当时少人愿诚心做学问,这从作者自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也能看出,他所期待的是有更多知己能理解自己。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