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学生个人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xx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xx年以来,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20xx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见附件)。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学生个人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我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的通知,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费政策。我校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对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
2、实行宣传公示制度,透明享受补助人的情况
几年来,我校公示工作流程,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利用早操、集会、广播、主题班会和全体师生大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资助政策,并在校内张贴有关文件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学校设有专门的宣传专栏,还将每个学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名单公示在专栏内,公示举报电话,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根据上级的指示,把五月作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还开展了助学政策助我成才的征文比赛等活动。
3、设有资助办公室专人负责
办公室设有专门的档案柜存放资料,档案资料齐全,有宣传专栏,专栏里公示有工作流程,宣传专栏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政策。
4、有评议、评审、审核及发放流程
我校设有班级评议小组、评审小组和审核小组,先由班级评议小组评议每个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生的名单,再由评审小组评议再交审核小组确保无误后评审通过,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资金发放流程:学校派专人管理,按要求有序地操作,足额付到学校食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的就餐卡中,没有挪用或事物抵顶等情况,也没有冒领代领错发的现象。建立了资助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5、我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
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寄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评审小组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评审小组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足额付到学校食堂并及时发放到学生的就餐卡中。然后让学生确认补助资金已到位。
6、下一步的打算
继续学习好困补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困补发放的流程,掌握好本校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宣传工作更到位,每个学生都拿宣传资料回家让每个家长都知道这个国家政策;独立出一个专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办公室,专人负责。
学生个人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三
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学前、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促进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教育部门管理的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一)学前教育资助。自20xx年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以来,免除学前一年幼儿保教费政策落实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幼儿补助生活费政策落实情况;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资助情况。
(二)义务教育资助。20xx年以来,国家免费教科书、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资助情况;市、县制定的地方性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学校资助机构建设和资助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建立和使用情况;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学校事业收入中资助经费的计提和使用情况。
(四)中职教育资助。近两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老系统”)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简称“新系统”)并行使用情况(包括两个系统中受助学生名单是否一致);各市县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推行集中发放模式情况;中职学生资助卡办理、发放、使用情况。
(五)相关事项。
1、资助管理。受助学生的申请、认定、审核程序是否规范,学生资助名单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资助金发放是否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的现象;资助档案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资金发放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2、资金管理。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足额预算以及实际到位情况;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专账管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分类核算,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等违规违纪现象;截止20xx年底资助资金累计结余情况。
3、培训情况。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学前、普通高中、中职资助子系统,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数据直报系统)培训应用情况。
4、宣传教育。是否制定了年度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是否开展了资助育人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有无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等情况。
此次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各市(区)要根据检查内容要点,认真组织自查。自查结束后,按学段分别形成自查材料(包括政策基本落实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工作建议等),并附相关统计表。自查材料纸质版于5月3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
(二)抽查(6月至10月底)。6月上旬开始,省教育厅将根据自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
(一)各市(区)要把此次检查作为推动和改进资助工作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杜绝“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责令整改。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提炼,广泛宣传推广。
(三)要把资助资金结余及管理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安全、有效。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结余资金,要摸清底数,并如数清退至指定的专用账户;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报告并清退上缴所套取、挤占、滞留、挪用资金的,予以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报告、清退上缴违规资金的,一旦被检查发现,除追缴违规资金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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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优秀版」
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2017年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学生个人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四
我校先后为3439名贫困学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166.1625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学生个人资助工作自查报告篇五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5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4.125万元。
xx年秋还增补了2人,(每生350元),共计增补发放金额0.07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55万元。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
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指标3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