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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营企业拖欠其他企业账款办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总结(汇总5篇)

时间:2023-10-03 22:48:01 作者:曼珠2023年民营企业拖欠其他企业账款办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总结(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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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拖欠其他企业账款办篇一

(一)健全清欠机制。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制度,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蹲点督导清欠。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镇(街道),要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金融办、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有资产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民营企业拖欠其他企业账款办篇二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调报﹝20xx﹞20号)文件要求,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照《审计报告》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逐条认真进行了梳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一)清欠

工作计划

、整体解决

方案

及任务落实情况方面”。景洪市清欠资金不落实,整体解决

方案

难于执行。

整改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清欠工作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针对景洪市清欠资金不落实,整体解决

方案

难以执行的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清偿资金,截至20xx年10月29日,已完成清偿目标任务。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二)重大政策及推动清欠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西双版纳州未建立月度约谈制度。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州减负办于20xx年9月10日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责任月度约谈办法》,以此督促清欠工作清偿进度。按照省要求,西双版纳州于20xx年10月29日如期完成全年清偿目标任务。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二)重大政策及推动清欠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清欠台账不实不细,虚报多报欠款64281789.38元。

(一)景洪市交通运输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金额不实,多报欠款51414400元。

整改情况:1.截至20xx年7月,清欠台账反映拖欠金额11笔3024.29万元。以上项目审计厅按进度确认多报3024.29万元。西双版纳州上报拖欠台账为5646.79万元,经过认真梳理、整改,对拖欠项目进行结算审计,结算后减少金额共2631.17万元,其中在拖欠台账中上报审计减少454.54万元,报核减账款2176.63万元。20xx年10月29日,完成支付11个项目拖欠3015.62万元。

2.清欠台账少反映已清偿金额7笔1564.38万元。

20xx年7月经再梳理、再核实后,发现少反映已清偿金额1564.38万元,并在20xx年8月进行了整改,将1564.38万元计入已支付工程款并计入20xx年8月台账清偿金额中。

3.云南索维特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

2014

年非集中连片六标段景仑线至勐波村公路建设项目重复列报,虚报拖欠资金和清欠资金552.77万元。

年非集中连片景仑线至勐波村公路拖欠账款552.77万元”。20xx年1月5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已发现重复申报的问题,但由于国务院减负办清欠台账填报系统在20xx年1月4日已关闭,无法纠正重复申报的错误。20xx年3月,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已将重复申报的金额从系统台账拖欠余额中扣减。

(二)景洪市交警大队多报拖欠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款8733200元。

00元。在上报时由于清理上报过程时间紧,加上对政策把握不准,误将已清偿工程款8733200元列入到上报清欠台账中。20xx年4月份上报台账报表数剩余欠款为2

2064

00元,20xx年12月份台账剩余欠款偿还后已调为683700元,至20xx年5月份上报的`台账已反映偿还清零。此工作已调整完成。

(三)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在开展清查工作上报数据时,由于当时尚无审定价,因此将四川杰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勐阿至勐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三期)以及云南人合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勐阿至勐往农村公路改造工程(二期)的欠款金额按合同价上报,而在开展清偿欠款时,则按审定价进行支付。合同价与审定价差额为214.09万元。

整改情况:勐海县交通运输局已于20xx年8月根据工程定案表审减后的金额向勐海县财政局申请拖欠偿还金额,已核减多反映的214.09万元拖欠款。

(四)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上报拖欠景洪市整市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账款660000元,20xx年8月支付项目启动费50000元。截至20xx年7月底项目尚未实施,项目结余资金上缴景洪市发工局,虚报拖欠资金和清欠资金610000元。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项目于20xx年8月支付项目启动费5万元,截至20xx年7月底项目标尚未实施,剩余61万元项目资金未达到拨付条件,没有形成债务。在20xx年6月完成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主体清零目标的任务时,经与上级减负部门汇报请示同意后,已在清欠台账中将该笔欠款反映清零。

(五)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的

2017

年高原热区高效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质保金108500元,根据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该笔质保金要到约定质保期(20xx年8月13日)到期后,项目无质量问题支付。该委员会将质保金作为拖欠账款上报,导致多报拖欠账款108500元。

整改情况:经勐海县黎明农场管委会核实,多报拖欠账款为108480.00元。勐海县黎明农场管委会按照上级审计及工程管理规定要求,已于20xx年8月质保期到期后,通过黎明农场自筹及公用经费资金分别于8月7日、25日、31日还款5973.00元、46000.00元、56507.00元,共计108480.00元,支付了该蔬菜种植项目质保金,西双版纳宏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已无债权债务关系。

(六)截至20xx年7月底,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已结清欠款项目中,西定乡中心小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勐混镇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勐宋乡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勐宋乡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和宿舍建设等5个项目,多报拖欠资金1274789.38元。

整改情况: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中,由于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工作交接疏漏、项目资金支付登记管理不规范等原因,未将已使用债券置换资金、财政返回的质保金等资金支付的款项剔除,导致财政拨入清欠专项资金结余情况产生,结余资金共计127.48万元。20xx年9月4日,勐海县教育体育局发函至勐海县财政局,申请收回结余资金,20xx年9月7日,勐海县财政局已收回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结余资金。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三)企业投诉问题线索处理工作方面”。西双版纳州对企业投诉举报案件未办结3件。

(一)西双版纳州减负办接省减负办《关于调查核实民营企业投诉拖欠账款问题的函》,要求核实景洪市拖欠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8.58亩补偿款及其利息共计5835100元。截至20xx年7月底,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支付欠款100000元,剩余4835100元尚未兑付。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反映拖欠8.58亩补偿款及其利息共计5835100元的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已安排景洪市重点工程征地中心分别于20xx年6月24日、10月29日向其支付了100000元、4835100元(两次共计向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偿还了5835100元)。截至20xx年10月29日,西双版纳南亚边贸公司反映拖欠补偿款及其利息举报案件已办结。

(二)景洪市公安局拖欠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59500.79元。机构改革后,债务人变更为西双版纳州司法局负责偿还。截至20xx年7月底,该投诉反映欠款尚未办结。

年2月移交给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其拖欠西双版纳州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尾款也一并移交,20xx年10月30日,西双版纳州减轻企业负担

领导

小组办公室向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发出了《关于清理西双版纳联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欠的函》,西双版纳州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调查小组,积极对接有关单位,核实历史遗留债务问题,并积极与投诉人张镇金协商,现已达成协议。年7月、

2014

年1月、

2014

年5月、

2015

年1月分四次付清了工程回购款4864087.8元。截至20xx年7月底,回购期利息402363.94元尚未结清。

整改情况: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拖欠其工程回购期利息问题,景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于20xx年10月29日向西双版纳永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了402400元,截至20xx年10月29日,景洪市已清偿该笔欠款。

“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中(四)其它方面关注的问题”。

景洪市清偿进度较为缓慢。20xx年初,景洪市剩余应清尽清无分歧欠款总额306310800元,根据清欠台款反映,截至20xx年6月底,清欠无分歧欠款52964700元,清偿进度仅为17.29%;截至20xx年7月底,景洪市剩余无分歧欠款21845.21万元,清偿进度仅为28.68%,清偿进度较为缓慢,影响20xx年9月全部偿还欠款的目标任务。

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xx年按合同计算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完成了工程结算审计,由于施工企业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实体工程量,核减工程款2176.63万元;二是根据结算审计,景洪市于20xx年10月27日上报了《关于调整清欠台账数据的函》(景政函﹝20xx﹞122号),上报调整核减市交通运输局拖欠账款4笔2176.63万元。截至20xx年10月29日,景洪市剩余应清尽清无分歧欠款已全部偿还清零,进度达100%。

民营企业拖欠其他企业账款办篇三

建筑领域的工程拖欠款,是指发包单位(业主)在报告期未按合同约定向建筑企业支付工程款,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后应支付的工程款项。

经过调查,截止20xx年6月30日,全地区共拖欠工程款达1.567亿元,拖欠20xx年以前的农民工工资244.9万元。其中,xxx市2760.85万元、库车县4282.03万元、拜城县2229.9万元、新和县880.06万元、沙雅县63万元、温宿县1073.5万元、阿瓦提县763.08万元、乌什县371.21万元、柯坪县351.81万元、地直单位2899.2万元。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近几年来拖欠工程款呈如下一些特点:

1、拖欠工程款的数额逐年增加,许多建设项目工程款久拖不结。最为突出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多公司由于工程款久拖不还,部分已成为呆死帐。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2、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为许多政府部门在未落实资金情况下,先行建设或擅自变更设计,扩大建设规模而导致资金不到位形成拖欠款。

3、债务链拉长,形成了大量三角债。目前,一方面是建筑总承包企业被大量的拖欠工程款,另一方面建筑总承包企业又拖欠分包企业的工程款,材料设备供应厂商的购货款,农民工工资和国家税款、银行贷款。大量三角债的产生,引发了多头的债务纠纷,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极大扭曲,还掩盖了因建设资金不足,而盲目建设的问题,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4、引发了大量拖欠农民工资,造成群聚上访等事件的发生。近年来,因拖欠工程款进而拖欠农民工资的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逐年增加。其原因既有少数企业和包工头恶意拖欠或克扣,更多的则是由于严重拖欠工程款而导致许多企业无力支付。

5、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同时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许多企业反映,由于工程款被大量拖欠。只能依靠增加贷款组织生产,企业背负了沉重的贷款利息,使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设备的更新与技术进步,并造成企业骨干技术人才大量流失。同时有的建筑企业为转嫁风险,将工程层层分包给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甚至是包工头,结果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水平大大降低,甚至留下了安全隐患。

(一)建筑市场供求失衡是工程拖欠问题的产生直接原因

目前,地区具有各类等级资质建筑企业共55家。另外建筑市场开放,全国各地建筑企业都能进入地区的建筑市场,建筑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许多建设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竞争激烈机会,要求建筑企业垫资建设。即业主在不给预付款的情况下,要求施工企业带资施工达到一定进度,或者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抵押金后,再支付工程款。现在,垫资已成为项目主管降低资本成本、转嫁经营风险、榨取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许多业主即使项目资金充裕,也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因此,垫资实际上已成为众多施工企业承揽项目的先决条件和难以回避的经营陷阱。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是工程拖欠成风的根本原因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加上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社会上信用缺失行为盛行,反映在建设领域,更加剧了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恶化。

1、相当多的企业信用意识淡漠,拖欠有理有利之风盛行。由于市场经济的法规制度不健全,企业间经营行为得不到有效监督和约束,市场交易秩序混乱,以至于有的企业把拖欠贷款作为一种经营手段、生财之道,也有的企业把拖欠作为变相筹措资金的渠道,不讲信用、不守合同。

2、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合理。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信用缺失现象,往往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失信者却得到了不应得到的收益甚至暴利,而没有受到应有的谴责和处罚。另据施工企业反映,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地方利益还暗地里鼓励这种行为。这样,当失信有利可图时,企业或个人就会不自觉地倾向失信。有些地方失信暴发户甚至被称为能人。

3、多数企业尤其是建设企业缺乏信用风险防范意识。许多企业往往进了一个误区,即以承揽到工程为首任,因无法考察客户的信用程度,也不能对其进行信用监控,上当受骗时有发生。

4、缺乏具有影响力的信用监控机构。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淡薄与我国信用信息透明度低有着密切的联系。

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大顽疾,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应当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对其实施综合整治。

(一)采取有效措施,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问题

针对当前拖欠工程款最为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政府投资工程,应采取如下整治措施:

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应当规定必须实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凡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担保人代其支付,但担保人可依法要求房地产企业提供反担保;建筑业企业也应对等提供履约但保。对于未提供这两种担保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凡已完成开发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对其新开发建设的项目不予批准,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银行不予贷款。对于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资质年检中予以降级,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其降级原因,情节严重的要注销资质证书。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强调量力而行搞建设。要求各县(市),各单位要根据财力状况,合理确定负债建设规模,建立有效的偿债机制,严禁以拖欠工程款的方式转嫁资金不足的风险。同时应对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已形成的政府工程拖欠款,当地政府或部门要结合自身的财力情况,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将每年度财政收支结余、融资项目投资额及其收益、各种政策性收费等划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清偿债务,限期三年内解决政府投资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凡逾期未能解决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同时,要深化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健全对政府投资工程的有效监督机制。应当做出规定,今后的政府投资工程除按照现行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批外,还须报经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最后批准并接受监督。对于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组织实施,应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适当分开,政事(企)分开和实施相对集中的专业化管理原则,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运行。要在政府投资工程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的办法,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向中标的建筑企业拨付工程款。同时要研究制订政府投资工程专用的招标文本和合同文本,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及时排解合同纠纷,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和合同仲裁机构的作用。

一些工程项目的拖欠工程款往往与质量、工期等纠纷交织在一起。为此,工程监理单位要依法履行好自已的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同时,要进一步健全仲裁机制,有关仲裁机构应当充实专业人员,并重视发挥工程监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造价咨询等机构在仲裁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拖欠工程款等纠纷作出科学裁决。

(三)应当改进和完善计划、建设、银行等部门的监督,实行联动执法。

对于建设资本金不落实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已完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其新建项目计划部门不批准立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颁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银行不予贷款;对于不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的竣工工程,应属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部门依法不得确认其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对于房地产项目还不得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对于贷款建设的`工程项目,银行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凡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银行应将其列为信用不良的单位,在其新申请贷款时予以限制。

(四)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工程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企业改革步伐,转化企业经营机制,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提升其竞争力和工程风险防范意识。建筑业企业在承揽工程时要进行充分的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对于资金未落实或可能不落实的项目不要盲目承包。要增强合同管理能力,在签订合同时要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载明拨付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的程序、期限、方式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要敢于运用《合同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并要加强工程质量、工期等管理,防止因质量、工期等纠纷而造拖欠工程款。

(五)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维护企业合权益的职能。

除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强制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的外,还应当规定,凡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担保的,业主也应对等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筑业的行业协会应当在行业不正当竞争甚至恶性竞争中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自觉抵制业主的不合理要求,帮助和组织企业清偿债务。对于严重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业主以及搞不正当竞争,签订阴阳合同的建筑企业,都要建立起相应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其不良行为。

(六)在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同时,要重视抓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拖欠工程款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息息相关的两个问题。在解决拖欠工程款的同时,要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凡因业主拖欠建筑企业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业主责任;凡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严肃追究建筑企业的责任。要进一步推行承包商分包工程付款担保。凡建筑企业分包工程不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企业付款的,由担保人负责支付,但担保人可依法要求建筑企业提供反担保,同时实行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制。凡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所属农民工直接支付工资,所需款项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要大力发展成建制的劳务企业,严格建筑市场准入管理,规范劳务企业运行,禁止非劳务企业的包工头承接工程或分包工程。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加大对违约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为规范地区建筑市场运行,解决拖欠工程款等突出问题,地区已经出台了《xxx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管理的暂行规定》、《xxx地区关于防止拖欠工程款及拖欠民工工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两个规范性文件。各相关部门在加大两个文件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的贯彻落实,强化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建筑市场行为的规范管理,包括对工程发包、市场准入与清出、工程款支付及其他合同管理等,并对违法行为做出严厉的处罚。真正使失信者受到法律的严惩,促进地区建筑市场在法制化的轨道内规范运行。

工程款拖欠是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它需要社会各方面,各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作用,才能从根源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与恶化。本文仅从建设部门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分析,更深层次的调研还有待于开展。

民营企业拖欠其他企业账款办篇四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北海市进一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北审报〔20xx〕38号),结合市国资委实际,扎实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自开展清欠工作以来,市国资委作为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非常重视,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1、按市政府工作部署,专门召开了领导班子扩大会,商讨如何督促企业加快清偿欠款,组织清欠小组下到企业,逐一了解各个企业的欠账情况。

2、及时转发了自治区、北海市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先后印发了《北海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北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清理拖欠工作,确保将市拖欠办部署落到实处。

3、组织各监管企业及时报送拖欠账款情况和台账资料。

4、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开展专项检查,组织各监管企业对拖欠账款情况进行再梳理、再细化摸排,查漏补缺,建立起完善的.清欠台账。

5、督促涉欠企业结合实际,合理制定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时限和措施,确保尽快“清零”,并要求监管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应付尽付,账款清楚。

根据监管企业排查摸底情况,结合市审计局专项检查进行梳理统计,北海市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涉及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共5户,拖欠金额共计9675.16万元。经过努力,截至20xx年10月12日,已还账款6705.32万元,剩余欠款2970.30万元。其中已全部清偿欠款的企业有城投公司,旅游集团,国储粮3户。仍存在拖欠账款的企业还有银投公司和市场中心(集团)两户,剩余欠款拟于2020年清偿完毕。

特此报告。

民营企业拖欠其他企业账款办篇五

配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定期对我县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并对排查结果迅速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县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部分制定应急预案,如经排查确实存在民营企业拖欠劳动报酬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该部分账款进行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

(三)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民营中小企业,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2020年3月19日,未发现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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