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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厂房的合同 合法土地租赁使用合同(通用6篇)

时间:2023-10-03 13:33:14 作者:温柔雨租赁厂房的合同 合法土地租赁使用合同(通用6篇)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赁厂房的合同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街道村,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6.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年月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专户内,开户银行,账号:

7.4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__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租赁地块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后剩余的年限。

第十一条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11.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11.1.1 因国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2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11.1.4 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11.2 补偿

11.2.1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11.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11.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11.2.4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3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在租赁地块的范围内公告。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3.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3.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3.4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3.6 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4.1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14.2 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4.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该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14.5 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14.6 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16.1 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6.1.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6.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16.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16.1.4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6.2 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2.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2.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6.2.4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16.3 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6.3.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6.3.3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7.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17.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17.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通知

18.1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8.1.1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18.1.2 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18.2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附则

20.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20.3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0.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20.5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租赁厂房的合同篇二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封闭温室一事,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封闭温室地址:

二、甲方向乙方出租封闭温室用于水产养殖之用。

三、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20xx年八月三十日止。

四、甲方应于20xx年九月一日开始计算租金并交付乙方使用,由乙方确认接受。同时,租赁期满乙方自行搬出,涉及甲方的资产完整交还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租赁费用:

1、温室大棚年租金 万元,大写人民币(甲方收取乙方租金为不含税金,如乙方必须要税务发票结算租金,则租金所要缴纳的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土地租赁费由甲方承担)。

2、公共费用:锅炉蒸汽、用电、用水、财务费用、日常管理费用,按照公共费用分摊到每个温室计算,不得拖欠。

六、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其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温室大棚,房屋及设备如需改建,应事先将有关改建方案书面通知甲方,需获甲方同意,并确保改建不影响温室大棚,房屋及设备的整体安全性,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不得将租赁期间的温室大棚、房屋及设备转租给第三方。

九、租赁期间,乙方的生产安全用电用汽、温室养殖大棚安全、职工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纠葛。租赁方必须按照劳动法、安全法、环保法,合法水产养殖。

十、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如需续租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承租权;双方将另外协商签订租赁合同。

十一、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否则即视为违约,违约方偿付违约金10万元(壹拾万元整),一次造成对方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得另行全部赔偿。

十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承诺及其义务和责任。否则,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如违约方在经守约方通知后仍不采取措施补救的,或因此造成本合同本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即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偿违约补偿金及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

1、在租赁期间内,如甲方遇涉及拆迁或动迁,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金等事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须做变更或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或由租赁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承租温室和设备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租赁厂房的合同篇三

甲方: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仓库、球场晒坝、平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租用甲方8号、9号仓库(共1020平方米)球场晒坝等(700平方米),用于储藏卷烟及分拣卷烟。

乙方租赁甲方8号仓库时间自xx年5月17日起;租赁9号仓库时间自xx年5月20日起;租赁球场晒坝时间自xx年5月30日起,所租赁仓库、球场晒坝等场地终止日期至xx年5月17日。

乙方租赁甲方8号仓库月租金为11000元;9号仓库月租金为8000元;球场晒坝按10元/平方米,计7000元/月。租赁费用按月交纳,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仓库、球场晒坝租金,逾期须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交纳的租赁费用甲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一)在租用期间,甲方应确保仓库及场地附着设施安全。

(二)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场地重复租赁给第三方。

(三)在租赁期间,乙方人员在租赁场所作业,应佩带工作证,乙方工作车辆应规范停放,不得影响正常的库内秩序。服从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统一安排进行,不得因单方原因对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

(四)乙方对租赁场所进行必要装修、加固、改造或增加设施设备时,需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库设施整体结构。

(五)乙方因生产或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甲方按电业部门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六)乙方存储于租赁场所的物资收发及仓库内消防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聘请保安负责,如有损失,均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租赁场地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乙方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库房房顶无漏水,若有漏水现象,甲方应及时处理,保证乙方卷烟安全。

(八)仓库租用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应保障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应要求内部人员遵守乙方的作业和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参观、进入仓库和分拣车间,不得干扰乙方经营生产。

(一)乙方不得利用租赁场地进行租赁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租赁厂房的合同篇四

出租方(下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

注册地:____市

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____月____日订立位于北京 座 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 大厦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 个月,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电费:

管理费:

电话费:

车位租费:

卫星天线费:

2、租金按 预付,乙方须在每 到期前____日内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收据。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押金

1.乙方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开具 元人民币转帐支票,做为租赁押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做为入帐的发票。

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书后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依约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五、管理费及其他

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数码大厦物业管理公约》(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数码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2.该房产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关部门规定需由该房产产权人(甲方)缴纳的与该房产出租相关的税费,由甲方缴纳。

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及数码大厦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及数码大厦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 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或 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事前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与该房产和出租该房产有关的税费。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该等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5.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____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____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该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赁押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____日内未能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____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 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____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一、附则

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约其他条款。

2. 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

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所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送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3.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数码大厦物业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数码大厦和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租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租赁厂房的合同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外22号泛利大厦__________室,面积________m?,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

2、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租期

1、租期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租金

1、房屋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 2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两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责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8、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应自行搬离,但甲方应给予7天搬迁时间。

第六条 任何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互不负责,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中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租赁厂房的合同篇六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

二、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和其他费用

1、每月租金 元(大写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乙方必须在 (时间)前缴付给甲方。

3、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______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方承担。

四、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在 (时间)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应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履行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职责并督促乙方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房屋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租赁期内,乙方如发现所租赁的房屋有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根据损坏情况,及时予以修理。甲方未及时修缮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合理赔偿。

4、乙方应妥善使用承租的房屋,同时根据《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履行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向第三方赔偿的责任。

5、乙方需要改善住房条件,将承租住房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内,甲方需转让该出租房屋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7、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 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 途径解决。1、由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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