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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制度自评报告 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10-03 03:59:30 作者:BW笔侠2023年制度自评报告 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自评报告(优秀5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制度自评报告篇一

1.区卫健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的情况,执行落实村卫生室人员补助,为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全区村卫生室均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单位,全部纳入各级村卫生室补助范围。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补助分别按照1792元、4500元、2500元每个卫生室落实补助,对覆盖有农业人口的按1.5元/人落实补助,收到各级补助共计453.2744万元,其中财返资金为224.8047万元。

为支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资金发放安全、规范,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保障村卫生室卫生防疫“网底”功能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补助经费严格参照《四川省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符合各级财政规划,按照规定标准分配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符合预期。有效确保了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一)项目决策情况。

1、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要求:中央补助资金按照全省农业人口数和村卫生室个数两个因素进行计算分配:50%资金按全省农业人口数平均分配,人均水平1.5元;50%资金按全省村卫生室个数平均分配,每个村卫生室1792元。

2、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要求: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乡村医生一系列补偿政策,各地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另根据省财政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根据省财政厅精神,从2012年起,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从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4500元,并按各地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县(市区)补助从2000提高到2500元,也按实有村卫生室个数计算补助。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5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川财政社[2015]10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和维护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631号)的要求管理资金,未另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以上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齐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效益情况。

村卫生室补助及时发放,有效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确保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我局2020年村卫生室项目各级补助及时到位和发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和会计核算规范,取得了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巩固了我区农村卫生基层网底的预期目标。

制度自评报告篇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湘卫药政发[20xx]6号),赫山区卫生健康局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筹措、安排部署,对赫山区卫健系统20xx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赫山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2个乡镇卫生院,5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卫生室170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的总体目标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我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在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的前提下节约成本,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项目目标为,到20xx年,全面巩固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使用占比和使用品规占比将分别达到50%、80%。切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上,更加注重公共卫生服务,真正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同时,区药品监测与预警中心全面做好全区的药品监测预警工作,确保药品的短缺供应。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药物使用,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20xx年,赫山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及省级拨付基层医院补助资金527.2万元,补助村卫生室246.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22.0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200万元,基层医院基药补助资金共计1749.22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共计246.0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现资金挤占挪用情况,基本达到预定目标。各项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管理领导体系,健全了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制度。二是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组织了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基本药物临床使用培训、合理用药的培训,明确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按照《益阳市赫山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20xx年修订版)》执行。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目标任务进行考核。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补偿资金挂钩,严格按《益阳市赫山区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经费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价格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四是加强药品配送公司管理。对药品配送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考核,签订配送协议和廉洁承诺书。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使得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医生用药日趋合理,群众用药更加安全,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同比上升、次均医疗费用同比下降的预期目标,降低了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幸福感。

1、基层卫生院药学人员不足。

2、采购平台某些中标基药价格偏高。

3、少数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用药欠合理。

1、改善职业环境,稳定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议相关部门统一、规范价格。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培训,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项目管理。

制度自评报告篇三

(一)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一项惠民政策及民生工程。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健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资金预算

为顺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专项补助总计1166.36万元。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来源:中央财政411万(其中:卫生院基药322万元、村卫生室89万元),省财353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112万元),州财政75.36万元,县财政327万元(其中:卫生院187万元、村卫生室14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于20xx年4月9日组织了以向文局长为组长、胡超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班学习了来凤县财政局文件来财绩发〔20xx〕《关于做好20xx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布置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

考核等级为优秀

全县8个卫生院.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平上集中采购,低价药品和药品全县统一议价,从20xx年起卫生乡镇全部实基本药物制度,切实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年底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97.3分,最低分88分),综合得分90.48分,考核等级为优秀。

第一名:翔凤镇卫生院97.3分

第二名:大河镇中心卫生院92分

第三名:百福司镇中心卫生院90分

第四名:三胡乡中心卫生院89.5分

第五名:绿水卫生院89分、漫水卫生院89分、旧司镇中心卫生院89分

第六名:革勒车卫生院88分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中央下达基本药物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320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320万元,村医及村卫生室基药补助万元);省内分解下达预算指标241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助241万元、村卫生室万元);州内下达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运经费75.36万元;县级配套329万元(其中:卫生院基药补助189万元,村医基药补助14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财政下达资金965.36万元已100%拨付到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5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257名村医。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全县8个乡镇卫生院.185个村卫生室和11个社区全部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了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2.乡村医生收入按来卫生计生文〔20xx〕165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来凤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偿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村医收达到人均4.28万元目标。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0%,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73900人,基药差价销售率100%。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215.36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96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村医实行了年补助5500元、养老保险年补助3000元、年终基药销售补助及电话费3000元,医疗责任险7.38万元、年缴村卫生室网络费16万元等。社会效益指标中的三级指标县域内就诊率年初指标值为85%,分值10分,实际完成值84%,得分8分,扣2分。原因是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和医疗设备的限制,有3%的病人转诊到上级医院治疗。

3.20xx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通过问卷调查和实际查阅资料社会满意度达91.1%,较上年上升0.01%。

20xx年,我局在各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是完善了我县县域药品目录的'品种类型,实现全县基本药物品种同城同价的目标,完善了药品采供、配送机制,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配送到村卫生室“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了流畅的村卫生室药品配送机制,保证了村卫生室的用药需求。二是强化药品购销领域廉政责任,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三是完成了8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发放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最高分97.3分,最低分88分)考核等级优秀,综合得分90.48分。已从局域网进行反馈通报。总体来讲项目实施以来,对来凤县基本药物方面的社会效益达91.1%。卫生院基药补助750万100%落实,215.36万村卫生室基药补助分别兑现155个村卫生室和257人村医。

一)我县全部低价药品和补充药品实行了集中议价,帅先实施省基药货款集中结算平台,并按月结账和并跟踪监管,使农合和医保资金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常住人口减少,卫生室服务对象相应减少,人口流出较的和边远乡村村待遇难以保障,随着社平工资不断增加,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也不断加大,村医工作量大,年均4.28万元已的收入已不能让村无后顾之忧的工作,导致边远山区无人愿做乡村医生。

2、基层卫生综合配套改革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编办下文是公益性一类,而财政预算是包干体制,对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3、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三)建议和意见

1、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职能,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补助项目资金投入。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健康服务团队建设,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抓好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基本药物制度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综合素质。

3、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借助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的激情和健康意识。

制度自评报告篇四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公开如下。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1月19日,海阳市中医医院收到海阳市卫健局拨付0.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11月13日、14日、15日进行培训,经费中800元用于支付场地费、4200元用于支付9位专家劳务费并发放到个人。资金执行率100%,无截留、挪用独保费资金行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能按规定用途合理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管理都能做到严格审批手续,公开透明。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3天共24个学时的培训,参加培训人数200人,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在基层的可及性和可得性。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培训学员200人。

(2)质量指标。支付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3)时效指标。我院20xx年12月底,已将场地费、劳务费发放完毕,资金发放及时。

(4)成本指标。场地费800元。劳务费4200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无

(2)社会效益。通过开展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3)生态效益。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医院官网公开模块进行公开,并按要求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制度自评报告篇五

(一)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xx]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616.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29万元;自治区资金147.84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xx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616.13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616.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xx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6%;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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