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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雾都孤儿读后感(汇总5篇)

时间:2023-10-01 18:04:09 作者:HT书生2023年雾都孤儿读后感(汇总5篇)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一

倾城之恋:一个自私的男子、一个自私的女子 ,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根本不可能存活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人。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倾城之恋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一曲恋歌,倾国倾城!白流苏一个大家闺秀,范柳源一个落拓不羁的公子哥,演绎了一段倾城之恋!故事发生在动荡不安的那个年代,一如他们动荡不安的婚姻。

流苏,一个诗意浪漫的名字,却有着一段坎坷的婚姻生活,小小的年纪,毅然地做了离婚的女人。而在那个年代,离婚是很丢人的,况且还有家人的各种压力,所以她是很辛苦的,也许当初的她若知道结果是这么的煎熬与苦痛,是否会选择不离婚呢?然而一切都如期进行,所有假设都是空。也许是尝尽了人世间的世态炎凉,心酸冷暖,激发了她要将自己的一生做筹码,是的,既然已经不幸福了,索性赌他一把,也许胜利了,生活会比现在好一些,也说不定!老天还真是帮忙,派范柳源走进了她的世界里。他就似流苏的一根救命稻草,要紧紧地抓住他,而这稻草也不是那么容易抓住的,他会随着风飘荡,给人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与其说他们在谈一场恋爱,不如说是流苏在打一场仗,她一直忐忑不安,揣测自己能否打赢这场仗。而某些事情的成功必须要天时、地利、人和!香港的沦陷在别人眼里也许是灾难,但却成全了流苏,她终于得到了所谓的婚姻,终身有了依靠!

范柳源说的很对,人是很渺小的,为什么却要说出永恒的话呢。“爱情”这个词,总是给人以美好,甜蜜的感觉。热恋中的人们总会说些海誓山盟的一些话。譬如说:我要永远,永远地爱你!永远到底有多远呢,却没人知道。在平静的天空下说着甜言蜜语,说要一生一世的永恒,是否会想到有一天棒打鸳鸯,谁还能顾得了谁呢!少男少女总会相信那些痴傻的话,因为他们涉世未深,还不懂得什么是现实……若是懂了,也许就像白流苏与范柳源一般了,不会轻易谈“爱”了,它是一种奢侈品,奢侈的人享用不起它。所谓的爱情,也许就是在某个时刻,某个地点我需要你,你也需要我的一种结合。然而一旦彼此不再需要对方,也就是爱情枯萎之时,仅此而已。

一直觉得张爱玲是个清冷的女子,用一双冷寂眼神看世间所有繁华热闹,写感情总是毫不留情地剥去种种温情的外表,直接暴露出人的本然,没有任何修饰。让人看了顿生悲凉。白玫瑰与红玫瑰中那段最为经典的话语“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短短几十字,就揭示一切男子真情下所有的本质。这个女子就是这样,将残忍的真话隐在自己淡淡的哀愁里不经意地说出来,让人分明感觉到悲哀却又拿她毫无办法。张爱玲倾城之恋读后感。心经里父女之间的畸恋,金锁记中无爱的曹七巧,扭曲的人性,疯狂的报复,一切让人感觉的都是冰冷的,人与人之间最为温暖的感情,也只不过是一种利益的表达,这种种,只是人的一种绝望的挣扎。

而倾城之恋应该是张爱玲冰冷的笔下,唯一温暖而琐碎的爱情。可是这段情感的圆满又非常不幸地以一个大悲惨为前题为背景。那便是一个城市在战争中的陷落。其中生、死、离、别,都只在毫厘之间,只有片刻之差,所有的一切都拳在命运手里,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只是命运手中牵串拉扯的玩偶,比起外界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只是渺小,根本做不了主,他们能做的只是相爱,剩下的事,交给命运,而这一次,命运通过一场战争成全了他们。

柳原看着白流苏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看到范柳原在电话里对白流苏说“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不可抑制得哭了。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却有别于时下的爱情故事,它没有那么强烈的肉欲,没有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它有的,更多的,是一种带着淡淡哀伤的压抑的与时代与命运相系的感情。

小说中最经典的一句话,也是常常被人引用的,“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但终,一对自私的男女成就了一段俗世的真实的爱情。

也是,这也是张爱玲内心所期许所向往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的。”也许爱情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做平凡的夫妻。“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正如她也曾经这样许愿。但终成空,只是镜花水月。

她那样清高孤傲的女子,写尽人间风月把世情看得玲珑剔透,也逃不过情的劫难。有一种人本质上冷而清冽,如张爱玲。不轻易付出,一旦投入,就凝聚所有光华,烧得炙热璀灿,爱得千回百转。为了胡兰成,她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为了他,她原谅了他跟另一个女人一起,甚至生活费却仍然是她给的。于胡兰成的种种自私、劣迹,种种遭常人谴责处,而张爱玲仅仅一句说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就将所有言语化为烟灰。为了爱情,她这样一个孤高的女子,也变得卑微,将自己低到尘埃里,只求一段平凡的爱情,但,她全身心的付出也终只换回满心神伤和黯然憔悴。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这个曾经懂她的人,终让这朵开在尘埃里的花萎谢了。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她只是笑盈盈地站起身来,将蚊烟香盘踢到桌子底下去”。

--《倾城之恋》

这是在这篇文章甚至说在张爱玲的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仿佛有无尽的宿命在里面,是不是只有在这样的一种无奈的情况下,白流苏与范柳原的爱情才有她们的安身立命的地方呢这种相依相偎是不是又是真正的爱情呢也许爱情在他们之间,更像一场游戏,两个人的交易。

流苏是一个坚强的女子,在压抑,畸形的生活环境里,选择了出逃。她大胆地顶着众人的唾弃与前夫离婚,这是她的勇气。可同时,她始终是一个在经济上柔弱、无助的女子,逃离的方式只能是依靠男人来寻找自己的栖息之地,于是她必须妥协。现实与性格间的矛盾,让她不得不学会算计。不幸的命运让她学会保护自己,却又让她这份简单、真挚的情感徘徊在疑虑、猜忌、金钱、责任、虚荣之上了。但这又怎能怪她呢她承认柳原是可爱的,给了她美妙的刺激,但是她跟他的目的究竟是经济上的安全。说到柳原,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青年时期同样有着一段不愉快回忆的他性格怪癖,无意于家庭。对于爱情他根本无法驾驭,无法给予对方承诺和信心。也许或者说一定,他曾经只是把流苏看作是那很多个里面的一个,新鲜过后,各拍两散,责任不需要,爱情只是调剂,而流苏也自然知道这一点,“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流苏的心中,自然是知道柳原的,她也明白只有这场关于这个城市的劫难才成全了她们。战争带来的是残缺,可为流苏和柳原带来的却是一嘲圆满”。偶然的倾城,让他们抛却了所有,让他们从捉迷藏式的精明走到冲破一切的结合--流苏得了名份,柳原也甘愿担起了责任。战争让人变得真实。死亡下,忽然感觉瞬间的变化即是烟消云散、阴阳相隔,容不得你有半点犹疑,因为生死只在顷刻,金钱、权利、美色等等都不重要了,能抓住的只有现在,只有身边尚存气息的他(她)。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是这样的选择。

范柳原到最后一刻也还是清醒的,“现在你可该相信了:‘死生契阔’,我们自己哪做得了主……”一个善于低头的女人,也许终会成为一个安分的妻。让他在劳累和放纵之余有一个去处。男人的归宿最终只是一个女人。

喜欢小说中的一段话:“流苏到了这个地步,反而懊悔她有柳原在身旁,一个人仿佛有了两个身体,也就蒙了双重危险。一颗子弹打不中她,还许打中他。他若是死了,若是残废了,她的处境更是不堪设想。她若是受了伤,为了怕拖累他,也只有横了心求死。就是死了,也没有孤身一个人死得干净爽利。她料着柳原也是这般想。别的她不知道,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

两个人之间那一丝丝的温情,在一瞬间,让时间成为永恒。这一刻交织的情感该是幸福存在的道理吧。如果这可以叫爱情,那么就算是吧。可我更觉得这是一种悲凉。假如没有战争,两人将依然活在自己背负的壳中慢慢前行,谁也不会为对方付出真心。他们会按自定的生活轨迹走下去,看似丰盛,却是苍白悲哀。

初读时,总觉得悲剧是女人的。现在方觉得,悲剧是女人的,也是男人的。

一个大变故改变了一切,但如果是为了成就这样一段恋情,代价未免太大了,而且这样的偶然性几近为零。

这样的爱情,或许只能童话中存在。

那些女子穿起华美的袍子,站在旧时光的影子里轻轻地画起一道浓眉。绿色和红色交错的灯光,暗暗地洒落,幻美的生活之后,人去楼空。

--题记

有人说,张爱玲小说的底色是:荒凉。

她喜欢写那些旧上海的故事。红男绿女,他们以为生活会变得很好,于是做着凄苦的事情。慢慢的,时间只是成为了一种虚幻,女人开始习惯把眉毛浓黑,涂上朱红的唇膏,深色的胭脂,以为那样,就可以把眼泪掩藏。

读张爱玲的小说,就像在听一个很近很灵动的故事,她自己是说,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她总是喜欢在作品里提到胡琴,只是某个也许只出场一次的人物,在某个角落嘶哑嘶哑地拉着它,在某个需要他的时候。就像故事的调子,没有什么起伏,却是两个相爱的人慢慢地靠近或者慢慢地疏远,回到人本身的寂寞,然后又回到模式化的生活中。

张爱玲曾经说过:回忆总是令人惆怅的,过去的美好只会使人感到一切都已经完了,而过去的烦恼,只会使人再度烦恼。记得我在看《半生缘》的时候,故事的开始就是,“……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载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她的小说总是一份感情从不能自己到慢慢沉淀的过程,让人觉得有些微微的苦涩,而其实那些人还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们只是更换了名字,却重复着相同的故事。

荒凉是因为繁华之后的落空,正如寂寞的女子内心总是一片为开垦的荒芜,而张爱玲正是把它拿捏得很恰当。我们总听见人们称赞她有才华而不是伟大,大概也正因为她只是把故事讲给爱听的人。因为张爱玲也说过,生活是一件华美的袍子,爬满了虱子。所以她的小说女主角总是穿着不同的旗袍出场,也暗示她们隐隐相同的人生和命运,外表的美丽内心的空虚。她的作品总是看上去很华丽却是很安静的调子在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故事,读完之后才会恍然,原来张爱玲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女子。

泛黄的照片中,那个女子很安静地望向远方或者只是平静地看着。原来所谓的才华也不过是比平常人更多一份恬静,更多一些对命运的追问。喜欢在小说里开始把眼泪掩藏,慢慢的,眼泪就像手里的沙子,慢慢地滑落,然后是肆无忌惮的崩溃。我们就被她轻易地被带回到旧时光中,或许快乐或许悲伤。

爱上张爱玲的文字,如同倾城之恋,只是那一刹那的时间。而她的故事,正如一首安静悠长的歌,不会落空,因为任何时候都需要这样一首歌。不同的人,唱出不同的味道。

也正如李碧华所说,文坛寂寞得恐怖,只出一位这样的女子。

《倾城之恋》是一部很经典的小说,给我很大的震撼,不愧为“倾城之恋”。以下《倾城之恋读后感2500字范文》由读后感网读后感大全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写读后感有所帮助!

读完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心里有点悲,让我联想到以前读过的另外一本书,王安忆的《长恨歌》,主人公同样是美人,同样是上海人,同样经历了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不同的是她们的家庭背景,人生经历,然而,给我的感觉,都是悲凉的,凄清呃的。不同的是,《倾城之恋》是一个乱世的爱情的喜剧,而《长恨歌》则是一个人生的悲剧。

喜欢张爱玲的作品,首先是被她这个人所吸引,在我看来,她有一种独特的韵味,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出身官宦世家,却擅写平民甚至小市民的苦乐,而生活与共处世之道却又全然—种不同,其生命与生涯,又何尝不是一部真实的“传奇”,读了她生命与生涯的“传奇”,就会明白为什么张爱玲能在青春年华写出空前绝后的凄艳的佳作,读张爱玲也让我们知道什么是作家,什么是小说,什么是传世精品。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利波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哈利波特》系列是我最喜欢看的书,每当看完一次后还想再看第二次,我喜欢里面的故事,里面的人物,里面的情节,里面的风景……里面的一切一切。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七十四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四亿多册,位列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这个人物惊诧文学江湖,让数不清的读者为之倾倒,这不得不说是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罗琳这个富有想象力的魔法妈妈带给了无数人欢笑与泪水,更带给了全世界的哈迷一个美丽的梦。

《哈利波特》系列共分为7本,他们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7本书我全部都有,而且无一不爱,本本都当宝来收藏者。

如果你们细读这一系列的书,会发现他们的好!

他是一个既优秀又让人感到厌恶的人。

说他优秀,是因为他在黑魔法防御术的课上成绩优异,缴械咒、铁甲咒、神锋无影咒、倒挂金钟咒、钻心咒等,都是他最拿手的咒语,哈利黑防课的所有教授都十分优秀:奇洛教授,投靠了大反派伏地魔;吉德罗·洛哈特,对自己使用了遗忘咒;莱姆斯·卢平,唯一一个狼人教授;疯眼汉穆迪,一个强悍的傲罗(傲罗,为追捕伏地魔手下的职业,法力高强);多洛雷斯·乌姆里奇,一个长得像蛤蟆的魔法部副部长;西弗勒斯·斯内普,杀死了校长邓布利多的人。哈利·波特有三个原因可以解释他能次次从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手中逃脱,一,邓布利多是他唯一害怕的人,他十分器重哈利·波特;二,他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三,就是他黑魔法防御术的好。d·a组合是一个黑魔法防御术学习的地方,组长当然是哈利,而组员有:赫敏、罗恩、乔治、弗雷德、金妮、纳威、卢娜、秋·张等。哈利·波特黑魔法防御术十分厉害呀。

说他让人厌恶,还是因为斯内普呢!在这所学校,很多人讨厌哈利,但最讨厌哈利的当之无愧是斯内普。他说哈利骄傲自大,我理解是这样:别以为靠运气打败过黑魔王几次就在同龄人中出类拔萃了。哈利除了黑防课出类拔萃之外,其他科目都比他的好友赫敏·格兰杰差得多。他还十分令人害怕,因为他是一个蛇佬腔,能够与蛇对话,这个本领是伏地魔也具备的,而蛇是伏地魔本人最喜爱的动物。

哈利·波特,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接下来我们要纪念的就是邓布利多了——他的死是由原因的,是他计划的,他是一个有智慧的人,是一个伟大的巫师——是伏地魔最害怕的人,他也一样为了哈利,做出了他所能做出的一切,他一样爱哈利,信任他——同时他也一样是勇敢的,是强大的,他是霍格沃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校长,最受欢迎的校长,他认为教书也许是他最喜欢的职业,他无疑是一个好老师,使自己喝下那难以下咽而且痛苦的魔药,只是为了拿一个早已知道的假的魂器——我相信他是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真正伟大的人——!

后来就是哈7中死去的人们了(包括动物)

弗雷德,这个永远的搞笑者,哪怕到死时脸上还挂着满足的微笑,就像他平常那样,和双胞胎乔治,永远在搞恶作剧,在搞恶,曾经是多么希望他能安静一会,但是现在,他永远安静下来了,安静得让人心酸,他的一生很快乐,他喜欢刺激。为了霍格沃茨而战,这绝对是他的骄傲(同时纪念乔治的耳朵)

最后,我们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斯内普了,他的牺牲让我泪如雨下,一直以为他是坏人,杀死了邓布利多,是伏地魔的人,是叛徒,是内奸——可是谁又能理解他的苦衷?他要顶着这么大的压力来生活,来工作,相信邓布利多和伏地魔让他十分痛苦,他暗恋了莉莉一辈子,可终归莉莉被檐姆强走了,他的守护神永远和莉莉是一样的,在危急时刻不止一次的保护了哈利,忍受着巨大的痛苦杀死了邓布利多,众人还不能够理解,最后被毒蛇的尖牙刺入而死去,最后一刻把自己的所有记忆给了哈利,让哈利明白了他,彻底了解了他,最后让哈利看着他,相信他那时的眼神有痛苦,也有放松,终于一切都结束了!

纪念完了逝去的人,我还要再说说或者的人,比如说哈利

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只因为一次偶然,或者说预言球里的决定,让他失去了了父母,头上留下了闪电型的伤疤,他是何在斯莱特林,但是因为先前听了忠告,决定来到格兰分多,这决定了他的命运,他真的适合格兰分多,他勇敢,有主见,敢于与伏地魔抗争,最后杀死了伏地魔!真得很伟大!不枉前面这么多人为他献出了生命,相信他们会对哈利感到骄傲!邪恶压不过正义!这是大家一致相信的,哈利!你真得很棒!赫敏和罗恩,哈利如果没有他们,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没有他们的帮助,他不可能这么快地找到魂器的死亡圣器,他们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朋友,真正的朋友,出生入死的朋友!

其实我很遗憾这就这么停住了——但是我支持罗琳的决定,既让哈利波特到此为止吧!

如果说书是一扇知识的大门,那么阅读便是打开这扇大门的唯一钥匙;如果说书是知识的世界,那么阅读就是通往那儿的快速列车;如果书是一叶遨游地球的小舟,那么阅读就是让它前进的双桨。阅读也是我寻找快乐的源泉。最近我又阅读了七本书——《哈利.波特》系列。

读完这一系列书,我被哈利.波特这个小个子男孩给深深吸引住了。因为他是那样的勇敢机智,遇到危险会冷静克制的想办法,一次又一次的超越自我。终于发掘出了自己最大的潜力,战胜了可怕的伏地魔。他在很多方面都值得我学习,而最让我佩服他的却是他的宽容。有一次,哈利.波特抓到了一直想要害他的(食死徒)小倭星——虫尾巴。大家都说要把它处死,可哈利.波特却释放了他。这让我想起我时常因为同学捉弄我而发生冲突,弄得大家很不愉快。看了这本书,我意识到自己应该宽容一点,也许就会是一个不一样的局面。

阅读到一本好的书就像品到了一块最美味的蛋糕,让人回味无穷。

自从我开始阅读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就被小说里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和奇妙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吸引住了。

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在人类世界里默默无闻,但在魔法世界里却大名鼎鼎。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面,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伤疤是黑魔法的使者伏地魔在杀死哈利父母时留下的,是哈利大难不死的象征。

哈利非常的聪明,也非常的勇敢。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认真学习各种魔法,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在他们的帮助下,他战胜了一次又一次困难,打败了凶恶的巨怪,打退了狼人的袭击,逃过了食死徒的追捕,最后毁掉了伏地魔的魂器,使伏地魔再也不能复活。他是一名优秀的巫师。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魔杖一挥,蜡烛漂浮在空中,食物吃完了还会自动出现,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都会自己开口说话,还有奇妙的“吼叫信”,如果你拿到它不立刻打开,他就会自动吼叫爆炸。当然也有恶心的“鼻涕虫”,如果你吃了就会从嘴里不断地吐出鼻涕虫。

飞天扫帚是巫师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魁地奇”比赛就是骑着飞天扫帚寻找“金色飞贼”。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如皮皮鬼等等。这一切,都太好玩了,让每个小朋友都希望成为这所学校的小魔法师。

我越看越喜欢哈利·波特,又继续读完了《哈利·波特与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一直到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七部哈利·波特小说我都非常喜欢,虽然它们摞在一起很厚,可是我毫不费力就把它们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套“让人的手指停不下来的书”,我在里面学到了要勇敢面对强敌,不断战胜自己的精神。

最近,罗琳女士又出版了哈利·波特的续集,很快我就又可以看到这位勇敢的巫师,再一次走进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啦!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三

格林童话通过寓言故事让我们了解到里面讲的真谛,痛批恶势力。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格林童话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中的《灰姑娘》。

这个故事讲的是:灰姑娘的母亲死了之后,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很坏,她带来的两个女儿也很坏。灰姑娘天天受她们的欺负。

又一次,国王举行了一个三天大宴会,请国内所有漂亮的年轻姑娘来参加,好让自己的儿子选一个未婚妻。灰姑娘很想去参加舞会,可是她没有一件漂亮的衣服。小鸟给灰姑娘做了一件漂亮裙子和一双舞鞋,才使得灰姑娘能去参加舞会。

王子非常喜欢灰姑娘。由于其他原因,灰姑娘到了夜里十二点赶紧逃了。第二天,宴会又开始了,晚上十二点一到,灰姑娘又逃了。

第三天,灰姑娘又去了舞会,可是在晚上十二点逃走的时候,不小心丢了一只舞鞋。王子拿着舞鞋,一个个的给女孩子们试穿。王子还说道,谁要是能穿上那只舞鞋,就能成为他的妻子。当然只有灰姑娘可以穿上,然后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的感想是:坏人没有好下场,好人有好报。我们都应该向灰姑娘那样成为好人。

我始终记得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我们对书的选择上也非常的合适。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坏书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对于处于“人之初”的我们来说,人生最初的几本书尤为重要。我从小就爱看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它具有感化和教育我们儿童的力量。在这些书中,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关注着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常常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为皆大欢喜感到快乐。我对故事中那些纯真善良的人物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的人物充满了恨。在《格林童话》神奇美妙的故事中,还常常会有一对恋人出场。他们的爱情有欢乐,也有曲折。在他们由于坏人的破坏而分手时,我为他们捏一把汗;在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我又为他们开心。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深深的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像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十分充实,对未来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适合小朋友们读的好书呀!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我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书里有很多有趣的故事,每个故事后面还附加了一段“成长启示”。

在《贪婪的猫和愚蠢的老鼠》这个故事中写道,有一只猫求着和老鼠做了好朋友,它让老鼠去买了一罐猪油回来。猫说:“把猪油放教堂里安全,不到必要的时候不要动。”

猫想吃猪油了,就找了一个又一个借口骗开老鼠,然后偷偷溜到教堂去吃猪油,直到把所有的猪油全吃光了。到了冬天食物没了时,它们要把猪油拿回来吃,可是罐子还在,猪油已经没有了。老鼠明白,藏猪油的地方只有猫知道,正要抱怨,猫却说:“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要吃掉你了。”于是还没等“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了”这三个字从老鼠嘴里蹦出来,猫已经把它吃掉了。

故事后面的“成长启示”写到“要善于交朋友,对待贪婪自私的朋友,我们不能只是宽容理解,更应该指出对方的错误,帮他改正缺点,这样对彼此都是有益的,而且有助于友谊的长久”。可我认为:猫和老鼠是天敌,永远不可能成为好朋友的,要正确交朋友。

《格林童话》歌颂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人世间的真善美,无情地揭露了剥削者的丑恶和奸诈。

《格林童话》里的故事生动,形象鲜明,语言优美,这些童话能陶冶我的心灵,启迪我的智慧,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视野,真不愧是我金色童年的最佳伙伴。

我始终记得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我们对书的选择上也非常的合适。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坏书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对于处于“人之初”的我们来说,人生最初的几本书尤为重要。我从小就爱看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它具有感化和教育我们儿童的力量。在这些书中,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关注着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常常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为皆大欢喜感到快乐。我对故事中那些纯真善良的人物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的人物充满了恨。在《格林童话》神奇美妙的故事中,还常常会有一对恋人出场。他们的爱情有欢乐,也有曲折。在他们由于坏人的破坏而分手时,我为他们捏一把汗;在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我又为他们开心。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深深的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像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十分充实,对未来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适合小朋友们读的好书呀!

格林童话读书心得相关范文优选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四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马克· 吐温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作家,擅长幽默和讽刺。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百万英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故事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是个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他偶然收到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借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不能把钱拿到银行或者任何地方去使用,如若使用,他就会被当场逮捕。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亨利,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暴发户,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就这样,他不但美好的度过了三十天,还打赌成功,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有这么一个小片段,亨利拿到了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去服装店买衣服。当刚来到这个服装店的时候,服装店员见他衣衫褴褛便对他置之不理,带他到被顾客拒绝了的衣服里,给他找来了一套最别扭的。但他拿出了一百万钞票时,店员态度简直是360度大转变,笑容布满了整张脸。接着开始阿谀奉承。这足以表示金钱在一些势力小人面前是有魔力的。

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不是什么都能换来的。霍桑写过一片童话,叫《点金术》,故事中,国王非常看重金钱,他学会了点金术,直到他把女儿变成了金塑像,他才明白亲情与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最后他终于洗净了点金术。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我们向莲花一样,做个清廉的人。要明白,金钱不是万能的!

其实要说这篇文章是读后感的话,倒不如更贴切的说是观后感,因为这本书有一个同名电影,在看了书的简介后,我就决定去看那部电影,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也很生动,再配上背景音乐,更加渲染的书要表现的主题。

书的内容我也不多加表述了,就是讲一个贫困的小伙子在得到百万英镑后的奇特经历,其中着重运用对比,描写了当时英国上层阶级的那种势利的心态,加上人物的表情,动作和心理,夸张的背景音乐,更是让影片到达高潮。

金钱重要吗?

看完影片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也许很重要吧,当主人公亨利·亚当一开始没有得到百万英镑时,那种窘迫,那种无助,到后来得到百万英镑后的潇洒日子,简直是不能比的,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这一切改变全都因为金钱。

还有,在百万英镑“遗失”了后,人们对他的态度的改变,大声骂他是骗子,非常不信任他,到后来找到百万英镑后的懊悔,谦恭,也是不能比的,而这一切也是因为金钱。

所以,也许,金钱是很重要的。

是,影片的最后,女主人公说的一些话很让我感动,她说不管他是不是百万富翁,她爱的始终是他这个人,这样看来,爱情在金钱面前,似乎超越的它的地位。

还有那对富有的兄弟,到影片的最后还在争论不休这个问题,我突然发现他们每个人说的话都是有道理的,金钱对于我们的重要性,要看我们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了。

不过这部喜剧片还是非常讽刺的,就像书一样,批露的当时社会以金钱为荣,以权贵为势的不良风气,值得我们借鉴。

所以,我认为,不管是这本书还是这部电影,都是值得一看的。

100英镑,这是一个数万甚至数亿人都不敢想的数目,它实在太庞大了。而在马克吐温的作品里,一个穷人真的收到了这100万英镑。

百万英镑形象的表现了社会上金钱的呼风唤雨,也表现了一些人对金钱的渴望和社会丑恶的面目。

这本书也让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对金钱的认识。我深思:社会中如果所有人都如书中一般见钱眼开、视金钱为一切、为金钱做出伤天害理的事,那么文明社会将会消声隐迹。出现的确是人们为了钱财疯狂的讨好别人,做出伪造产品,简直十分丑恶,甚至发动战争。

如果这是这样,值得吗?为了金钱,又抢又骗,值得吗?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真理?确实,金钱是为了生活,为了享受,可是,为了钱作出非法手段,得的钱花出去,良心将受到永久的谴责。

愿世界上所有的人,不要像书中那样。要打破黑暗,创造一个光明的新社会!

“百万英镑”一个天文数字,在别人面前竟然能发生这么大的改变,这些人也就只有见到钱才能摆得恭恭敬敬,没错,金钱确实能买来很多东西,但是它换不来亲情,换不来时间,换不来珍贵的一切!

让我感悟最深的是那个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在那个城市里诚实是最为宝贵的,可是他正在被一个大阴谋所笼罩着。他们的诚实就像绵绸那么软,那么不堪一击,19位一等公民,在四万元下低头,这几个星期,他们失魂落魄,都在想那是一句怎么样的话,在法庭上18位公民从城市的最高点落到了谷底,一位一等公民还成为了金钱的“盘中餐”。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个城市的荣誉一下子破灭,我们显得那么弱小、无助,被金钱夺走的生命多之又多,而抵御住金钱、荣誉的人却少之甚少,我们都生活在金钱笼罩的邪恶面纱中。 我们不是金钱和荣誉的玩偶,我们要用勤劳的双手来得到他们,而不是被他们束缚。

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金钱似乎已成了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意料不及的便利,人们的生活几乎离不开它。金钱有一种很奇特的魔力,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在《百万英镑》这本书中形象地写出了金钱的魔力。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亨利的小伙子,他原本是一个脚踏实地工作的小办事员,但是有一次他出海游玩不慎迷失了方向,流浪到了伦敦,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正巧,在他到伦敦不久有两位富商打赌,看中了这个贫穷却聪明的小伙子,把一张百万英镑借给了他,看他在一个月内如何收场,是饿死还是过得很好。一个月过去了,亨利靠着他的聪明才智和手中的百万英镑成功地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富翁,还赢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

作者利用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代入感极强,很容易让人认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是从文中夸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故事虚构的,如文中作为线索但根本不可能存在的那张百万大钞虚幻。

作者利用主人公的种种奇遇讽刺了上世纪初英国的拜金主义思想,这些故事也正处处阐述了我们人生的哲理。比如说主人公亨利第一次在伦敦使用百万大钞买衣服的经历。

这个故事情节中,作者以主人公买衣服为线索,通过对服装店老板的一系列外貌和心理描写,揭露并讽刺了上世纪初英国的拜金主义思想和当时小市民以钱取人的丑态。如果你再仔细品读并理解,就可以从老板从瞧不起到奉承的态度转变中可以读出作者不仅是在讽刺当时的社会丑貌,还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平等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也许他就是你生命中的贵人。

从亨利的本身我也明白了了许多。他利用百万英镑发家致富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合理的利用手中的财富很可能获取成功。作者没有在文章中直接写亨利成为富翁之后的变化,但是从作者对他的描写中可以看出亨利的心理已经发生了变化,他开始变得喜欢天马行空的幻想、开始讨厌工作、变得势利、身上开始有铜臭味,这些都是金钱的魔力。

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五

尘埃落定一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尘埃落定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米壳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h,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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