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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格列佛游记阅读心得体会(优秀5篇)

时间:2023-10-01 05:49:23 作者:梦幻泡2023年格列佛游记阅读心得体会(优秀5篇)

当我们经历一段特殊的时刻,或者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时,我们会通过反思和总结来获取心得体会。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格列佛游记阅读心得体会篇一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哈利波特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哈利波特》系列是我最喜欢看的书,每当看完一次后还想再看第二次,我喜欢里面的故事,里面的人物,里面的情节,里面的风景……里面的一切一切。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七十四种语言,在全世界两百多个国家累计销量达四亿多册,位列史上非宗教、市场销售类图书首位。《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校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这个人物惊诧文学江湖,让数不清的读者为之倾倒,这不得不说是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罗琳这个富有想象力的魔法妈妈带给了无数人欢笑与泪水,更带给了全世界的哈迷一个美丽的梦。

《哈利波特》系列共分为7本,他们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7本书我全部都有,而且无一不爱,本本都当宝来收藏者。

如果你们细读这一系列的书,会发现他们的好!

他是一个既优秀又让人感到厌恶的人。

说他优秀,是因为他在黑魔法防御术的课上成绩优异,缴械咒、铁甲咒、神锋无影咒、倒挂金钟咒、钻心咒等,都是他最拿手的咒语,哈利黑防课的所有教授都十分优秀:奇洛教授,投靠了大反派伏地魔;吉德罗·洛哈特,对自己使用了遗忘咒;莱姆斯·卢平,唯一一个狼人教授;疯眼汉穆迪,一个强悍的傲罗(傲罗,为追捕伏地魔手下的职业,法力高强);多洛雷斯·乌姆里奇,一个长得像蛤蟆的魔法部副部长;西弗勒斯·斯内普,杀死了校长邓布利多的人。哈利·波特有三个原因可以解释他能次次从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手中逃脱,一,邓布利多是他唯一害怕的人,他十分器重哈利·波特;二,他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三,就是他黑魔法防御术的好。d·a组合是一个黑魔法防御术学习的地方,组长当然是哈利,而组员有:赫敏、罗恩、乔治、弗雷德、金妮、纳威、卢娜、秋·张等。哈利·波特黑魔法防御术十分厉害呀。

说他让人厌恶,还是因为斯内普呢!在这所学校,很多人讨厌哈利,但最讨厌哈利的当之无愧是斯内普。他说哈利骄傲自大,我理解是这样:别以为靠运气打败过黑魔王几次就在同龄人中出类拔萃了。哈利除了黑防课出类拔萃之外,其他科目都比他的好友赫敏·格兰杰差得多。他还十分令人害怕,因为他是一个蛇佬腔,能够与蛇对话,这个本领是伏地魔也具备的,而蛇是伏地魔本人最喜爱的动物。

哈利·波特,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接下来我们要纪念的就是邓布利多了——他的死是由原因的,是他计划的,他是一个有智慧的人,是一个伟大的巫师——是伏地魔最害怕的人,他也一样为了哈利,做出了他所能做出的一切,他一样爱哈利,信任他——同时他也一样是勇敢的,是强大的,他是霍格沃茨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校长,最受欢迎的校长,他认为教书也许是他最喜欢的职业,他无疑是一个好老师,使自己喝下那难以下咽而且痛苦的魔药,只是为了拿一个早已知道的假的魂器——我相信他是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真正伟大的人——!

后来就是哈7中死去的人们了(包括动物)

弗雷德,这个永远的搞笑者,哪怕到死时脸上还挂着满足的微笑,就像他平常那样,和双胞胎乔治,永远在搞恶作剧,在搞恶,曾经是多么希望他能安静一会,但是现在,他永远安静下来了,安静得让人心酸,他的一生很快乐,他喜欢刺激。为了霍格沃茨而战,这绝对是他的骄傲(同时纪念乔治的耳朵)

最后,我们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斯内普了,他的牺牲让我泪如雨下,一直以为他是坏人,杀死了邓布利多,是伏地魔的人,是叛徒,是内奸——可是谁又能理解他的苦衷?他要顶着这么大的压力来生活,来工作,相信邓布利多和伏地魔让他十分痛苦,他暗恋了莉莉一辈子,可终归莉莉被檐姆强走了,他的守护神永远和莉莉是一样的,在危急时刻不止一次的保护了哈利,忍受着巨大的痛苦杀死了邓布利多,众人还不能够理解,最后被毒蛇的尖牙刺入而死去,最后一刻把自己的所有记忆给了哈利,让哈利明白了他,彻底了解了他,最后让哈利看着他,相信他那时的眼神有痛苦,也有放松,终于一切都结束了!

纪念完了逝去的人,我还要再说说或者的人,比如说哈利

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只因为一次偶然,或者说预言球里的决定,让他失去了了父母,头上留下了闪电型的伤疤,他是何在斯莱特林,但是因为先前听了忠告,决定来到格兰分多,这决定了他的命运,他真的适合格兰分多,他勇敢,有主见,敢于与伏地魔抗争,最后杀死了伏地魔!真得很伟大!不枉前面这么多人为他献出了生命,相信他们会对哈利感到骄傲!邪恶压不过正义!这是大家一致相信的,哈利!你真得很棒!赫敏和罗恩,哈利如果没有他们,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没有他们的帮助,他不可能这么快地找到魂器的死亡圣器,他们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朋友,真正的朋友,出生入死的朋友!

其实我很遗憾这就这么停住了——但是我支持罗琳的决定,既让哈利波特到此为止吧!

如果说书是一扇知识的大门,那么阅读便是打开这扇大门的唯一钥匙;如果说书是知识的世界,那么阅读就是通往那儿的快速列车;如果书是一叶遨游地球的小舟,那么阅读就是让它前进的双桨。阅读也是我寻找快乐的源泉。最近我又阅读了七本书——《哈利.波特》系列。

读完这一系列书,我被哈利.波特这个小个子男孩给深深吸引住了。因为他是那样的勇敢机智,遇到危险会冷静克制的想办法,一次又一次的超越自我。终于发掘出了自己最大的潜力,战胜了可怕的伏地魔。他在很多方面都值得我学习,而最让我佩服他的却是他的宽容。有一次,哈利.波特抓到了一直想要害他的(食死徒)小倭星——虫尾巴。大家都说要把它处死,可哈利.波特却释放了他。这让我想起我时常因为同学捉弄我而发生冲突,弄得大家很不愉快。看了这本书,我意识到自己应该宽容一点,也许就会是一个不一样的局面。

阅读到一本好的书就像品到了一块最美味的蛋糕,让人回味无穷。

自从我开始阅读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就被小说里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和奇妙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吸引住了。

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在人类世界里默默无闻,但在魔法世界里却大名鼎鼎。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面,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伤疤是黑魔法的使者伏地魔在杀死哈利父母时留下的,是哈利大难不死的象征。

哈利非常的聪明,也非常的勇敢。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认真学习各种魔法,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在他们的帮助下,他战胜了一次又一次困难,打败了凶恶的巨怪,打退了狼人的袭击,逃过了食死徒的追捕,最后毁掉了伏地魔的魂器,使伏地魔再也不能复活。他是一名优秀的巫师。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魔杖一挥,蜡烛漂浮在空中,食物吃完了还会自动出现,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都会自己开口说话,还有奇妙的“吼叫信”,如果你拿到它不立刻打开,他就会自动吼叫爆炸。当然也有恶心的“鼻涕虫”,如果你吃了就会从嘴里不断地吐出鼻涕虫。

飞天扫帚是巫师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魁地奇”比赛就是骑着飞天扫帚寻找“金色飞贼”。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如皮皮鬼等等。这一切,都太好玩了,让每个小朋友都希望成为这所学校的小魔法师。

我越看越喜欢哈利·波特,又继续读完了《哈利·波特与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一直到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七部哈利·波特小说我都非常喜欢,虽然它们摞在一起很厚,可是我毫不费力就把它们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套“让人的手指停不下来的书”,我在里面学到了要勇敢面对强敌,不断战胜自己的精神。

最近,罗琳女士又出版了哈利·波特的续集,很快我就又可以看到这位勇敢的巫师,再一次走进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啦!

格列佛游记阅读心得体会篇二

城南旧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小女孩林海音介绍自己小时候住在北平的所见所闻。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城南旧事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童年,是一首由梦的音符谱写的美妙歌曲,是一串随风摇摆的风铃,让人陶醉。读着着名作家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进了书中,走进了作者的童年,走进了英子在城南度过的生活,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流入我的脑海:惠安馆、残阳驼铃、草垛子、驴打滚儿……美好的回忆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书中描写了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作者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中的悲欢离合和她充实精彩的童年。

全书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使我印象最深,每当我读到“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这句话时,内心很是失落,我的眼前总是出现英子一个人在默默地祈祷着父亲能早日康复,去看她的演出。作者写爱花的爸爸病危时,以花暗示了父亲病情在不断加重,就像凋谢的花而一般,毫无生机。

此时的英子不再逃避,她从容地接受了事实,她决定了负起帮助家人的责任。文中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结尾,作者用朴实而生动的文笔,给我们讲述了离开父亲时无奈、痛楚的心情,也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和感慨。是呀,长大就意味着要肩负责任,长大就意味着要学会靠自己。虽然生活的重担压在了幼小的英子肩上,但是我坚信她一旦长大,这将会成为她人生中的一次很好的磨练。

虽然每个故事的结尾,里面的主角都是离作者而去,可是作者透过正面的描写和侧的烘托,把每个人物的外貌性格都写得淋漓尽致,即使闭上眼睛,他们的身影也依旧浮现在眼前:井边的小伙伴,惠安馆的秀贞,藏在草堆里的小偷,骑着小驴回老家的宋妈……再加上聪明伶俐的英子,组成了作者充实丰富的童年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带着人间温暖的风吹遍了每个角落,吹动了每一位读者的心灵,这是一本散发着芬芳的书,更是一本令人受益匪浅的书,它能使人从中领略到很多人生的哲理。看完《城南旧事》后,我感到阵阵的酸楚,可是它那每一个个动人心弦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

《城南旧事》这本书如同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书里的英子的童年之所以如此精彩,也正是因为她用那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去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愿我们也能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报答身边所有的人。

一本能让人永远记住的一本书,绝非是一本无聊透底的书,这本书在我的脑里不断游荡,这本书是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书中的第一章是“惠安馆”,别看这名字普普通通,它被作者写得精彩万分,就像这本书的主人公林英子的爸爸就会说成“飞安馆”,妈妈就会叫成“灰娃馆”,宋妈就说成“惠难馆”,林英子却说对了,这真是意想不到,这么多个人说一个名字,没想到只有一个人说对了,那就是主人公林英子,大家都叫林英子叫小英子,小英子还有一个好朋友,她叫妞儿,小英子的朋友疯姑娘秀贞生下了一个孩子,但这个孩子被秀贞的家人给扔到了其它地方。故事到了最后,你会发现许多与生活中吻合的事情,就像你会认识许多朋友,和他们玩。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友情都来源于你交朋友的态度,如果你的态度非常恶劣,那他永远不会觉得你是他的好朋友,我希望这本书能永远地保存在我的脑海里。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夺目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城南旧事》,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作者林海音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城南幸福的童年生活。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城南旧事》,我惭惭地走近了书里,仿佛看见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缓缓的骆驼队、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巷、草垛子……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缓缓地渗入我的脑海中。这本书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的天真,却道尽人世间复杂的情感。

相比之下,我的童年过得更乏味,英子的童年正因为精彩,所以林海音过了50年后还仍然记得一清二楚。她的童年是真实的、纯朴的、快乐的。

虽然花儿谢了还会开,太阳明天还会爬上来,但我的童年将会一去无踪影,我青春的小鸟将会一去不回来。可是《城南旧事》将会永远在我的心中。它就像夏夜里的一缕清风,让我知道不能错过美好纯真的童年。我要加倍努力学习,争取优异的成绩,让我的童年生活过得充实而绚丽。

我一向对名著不感兴趣,往往看一截便玩去了。可是《城南旧事》不同,优美的语句带我飞进英子的世界。形形色色的叙述抒发了作者对童年的眷恋。

《城南旧事》由五章组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儿和爸爸的花儿落了。英子在六岁时认识了秀贞,那个被人们说成是疯子的女人。她三天两头地往惠安馆钻,得知了她女儿小桂子的事,发现好朋友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便带着妞儿去找秀贞,母女相认,真是个完美的结局,可是上帝在玩弄她们: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英子搬家啦!在新帘子胡同,英子又多了一个朋友,是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的,他是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她认真地听着年轻人的故事,还和他写下了一个我们去看海的承诺;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没有了宋妈每天唠叨,英子心里总是空落落的;英子毕业了!可一个噩耗打破了原本的快乐——英子的爸爸因肺癌去世了。英子也告别了她的童年。

虽然《城南旧事》看着叫人心酸,可是它的每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都洋溢着温馨的亲情和友爱。到最后,故事的主人公总是离开了英子,可是作者通过正面的描写和反面的衬托,把每个人描写得淋漓尽致,性格和特点一清二楚,让人久久不能遗忘。

《城南旧事》就如咖啡中的一丝香甜,把我们拉回了过去,回忆童年。花儿谢了会再开,但是童年一去再也回不来了。

格列佛游记阅读心得体会篇三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有趣。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繁星春水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冰心以其特有的女性纤柔、清新秀丽的语言写成了《繁星》、《春水》两本诗集,语言清新淡雅而又晶莹明丽,明白通畅而又情韵悠长,并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诗集《繁星》《春水》,为无标题的自由体小诗,以“自然”“童真”与“母爱”为主题,以对母爱与童真的歌颂、对自然的赞颂以及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为主要内容,表达了她对母亲的情感、对孩子的喜爱、对自然的赞叹及对人生的理解,被著名作家茅盾称为繁星格与春水体。

哲理性强是《繁星》和《春水》的一大艺术特点。《繁星》和《春水》中,有许多诗都是蕴涵着深刻思想的哲理诗。这些深刻的思想往往都是和诗中描绘的具体形象以及诗人深沉的思绪揉合在一起的,因而仍然具备着诗的情绪,有着诗的美感。

其次,纤柔是冰心诗歌的另一个显著特色。冰心的诗,无处不表现出一种女性的纤柔。以她“满蕴着温柔,带着忧愁”的抒情风格,感情深沉浓烈地歌吟着纯真的爱,描绘着大自然的美;同时也以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对某些社会丑恶现象的谴责。

最后,文字轻柔雅丽,韵律浑然天成,意境优美清丽。《繁星》和《春水》中词句的运用,仿佛是信手拈来,处处透露着轻柔雅丽的风格。

《繁星》和《春水》是冰心在印度诗人泰戈尔《飞鸟集》的影响下写成的,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将一些“零碎的思想”收集在一个集子里。总的来说,它们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二是对大自然的崇拜与赞颂。在冰心看来,人类来自自然,归于自然,人与自然应该是和谐一致的。

三是对人生的感悟和思考。在艺术上,《繁星》和《春水》兼采中国古典诗词和泰戈尔哲理小诗之长,善于捕捉霎那间的灵感,以三言两语书写内心的感受和思考,形式短小而意味深长。特别是在语言上,清新淡雅而又晶莹明丽,明白晓畅而又清韵悠长,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它又被茅盾称为“繁星格,春水体”!

在灵魂的深处,有一种快乐在冥冥中跳跃。轻轻地拨动着我的心弦,在一次次静谧中的夜里滋润我干涸的新。感动,洗涤着我雀跃的灵魂,我安静的聆听。哦。我听到了童年银铃般的欢笑与父母慈爱的教诲。于是,我悄悄的将其谱写成童年与母爱的五线谱。在繁星闪烁下一遍又一遍的弹奏。

《繁星·春水》这部让我们怀念和感动的书,是伟大的作家冰心老人写的。在她这些闪动着灵光和真情的小诗中,数量最多的就是歌颂自然、母爱、和童心了。自然是美好的,母爱是伟大的,而童心是,是纯洁的,是她将这些赞颂集于笔尖从而酝酿成了文字。

诗中颂道:“那深蓝的大海”,“闪烁着的繁星”,“飞溅的浪花”,“晚来的潮水”,“嫩绿的芽儿”,“淡白的花儿”……流星、大海、山影、晚霞,无不包含着温柔的情思,散发着生命的气息、诱人的芳香。景是如此之美,华光四散,而人也是美丽的。在诗人的笔下,“母亲就是大写的人”,“母亲是人类最崇高、最无私的爱。是生的慰安,是美的典范。”

读“母亲呵,天上的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心中的雨来了,我只能躲到您的怀里”,领悟到:母亲是我们心中的依靠,是风雨的臂膀。母爱如水,静之的温柔浸泡你。

在《春水》中有一段诗:自然的微笑里,融化了人类的埋怨。我读懂了自然用它的微笑化解了人类的怨怒。还有它博大的胸怀容纳我们,让我们洗尽铅化,重获新生。这是对自然多么崇高的礼赞!人类的枯燥与冷漠和大自然的新鲜与热情,如此鲜明的对比!在广博、崇高的大自然面前,人类该是多么渺小啊!去爱自然吧!与自然融为一体。那该是何等美妙的境界啊!

书中这样写着:“别了,春水。感谢你一春潺潺的细流,你带去我许多思绪。向你挥手了。缓缓地流到人间去吧,我要坐在泉边,静听回响。”这让我浮想联翩:春天的山涧里,清凉潺潺的溪流。涓涓的流向田野、树庄,流向人间。它带来的信息向山泉天穹无尽的流响,其中既有春水的温柔和清冷,也有诗人冷暖不定的心情意绪——诗人天意。流水有情,一幅交相融合的春溪图跃然纸上。

书中的诗歌情至深,语至美。以含蓄、温婉、典雅、美丽著称。还有淡淡的忧愁。每一首诗都如天空中的星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有着特具的美术感。

在岁月的轮回中,时间的枯叶永远无法将我的童年与母爱埋没。我在生命道途中采拮童年的朝花,拾起一片片童真的梦想与慈爱的教诲。朋友,我又拾起了多少甜蜜呵!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其中母爱的比重较大,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的。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我不曾离开过家乡。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神往,于是,带着一份少年特有的懵懂与痴狂,随风读起了这“零碎的思想”。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她热诚赞美母爱。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读书心得相关范文优选

格列佛游记阅读心得体会篇四

《百万英镑》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马克· 吐温是一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作家,擅长幽默和讽刺。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百万英镑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故事的主人公亨利·亚当是个一个贫穷而诚实的人,他偶然收到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借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不能把钱拿到银行或者任何地方去使用,如若使用,他就会被当场逮捕。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亨利,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暴发户,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就这样,他不但美好的度过了三十天,还打赌成功,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有这么一个小片段,亨利拿到了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去服装店买衣服。当刚来到这个服装店的时候,服装店员见他衣衫褴褛便对他置之不理,带他到被顾客拒绝了的衣服里,给他找来了一套最别扭的。但他拿出了一百万钞票时,店员态度简直是360度大转变,笑容布满了整张脸。接着开始阿谀奉承。这足以表示金钱在一些势力小人面前是有魔力的。

但是金钱不是万能的,金钱不是什么都能换来的。霍桑写过一片童话,叫《点金术》,故事中,国王非常看重金钱,他学会了点金术,直到他把女儿变成了金塑像,他才明白亲情与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最后他终于洗净了点金术。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让我们向莲花一样,做个清廉的人。要明白,金钱不是万能的!

其实要说这篇文章是读后感的话,倒不如更贴切的说是观后感,因为这本书有一个同名电影,在看了书的简介后,我就决定去看那部电影,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的,也很生动,再配上背景音乐,更加渲染的书要表现的主题。

书的内容我也不多加表述了,就是讲一个贫困的小伙子在得到百万英镑后的奇特经历,其中着重运用对比,描写了当时英国上层阶级的那种势利的心态,加上人物的表情,动作和心理,夸张的背景音乐,更是让影片到达高潮。

金钱重要吗?

看完影片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也许很重要吧,当主人公亨利·亚当一开始没有得到百万英镑时,那种窘迫,那种无助,到后来得到百万英镑后的潇洒日子,简直是不能比的,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而这一切改变全都因为金钱。

还有,在百万英镑“遗失”了后,人们对他的态度的改变,大声骂他是骗子,非常不信任他,到后来找到百万英镑后的懊悔,谦恭,也是不能比的,而这一切也是因为金钱。

所以,也许,金钱是很重要的。

是,影片的最后,女主人公说的一些话很让我感动,她说不管他是不是百万富翁,她爱的始终是他这个人,这样看来,爱情在金钱面前,似乎超越的它的地位。

还有那对富有的兄弟,到影片的最后还在争论不休这个问题,我突然发现他们每个人说的话都是有道理的,金钱对于我们的重要性,要看我们每个人的价值取向了。

不过这部喜剧片还是非常讽刺的,就像书一样,批露的当时社会以金钱为荣,以权贵为势的不良风气,值得我们借鉴。

所以,我认为,不管是这本书还是这部电影,都是值得一看的。

100英镑,这是一个数万甚至数亿人都不敢想的数目,它实在太庞大了。而在马克吐温的作品里,一个穷人真的收到了这100万英镑。

百万英镑形象的表现了社会上金钱的呼风唤雨,也表现了一些人对金钱的渴望和社会丑恶的面目。

这本书也让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对金钱的认识。我深思:社会中如果所有人都如书中一般见钱眼开、视金钱为一切、为金钱做出伤天害理的事,那么文明社会将会消声隐迹。出现的确是人们为了钱财疯狂的讨好别人,做出伪造产品,简直十分丑恶,甚至发动战争。

如果这是这样,值得吗?为了金钱,又抢又骗,值得吗?那这个世界还有什么真理?确实,金钱是为了生活,为了享受,可是,为了钱作出非法手段,得的钱花出去,良心将受到永久的谴责。

愿世界上所有的人,不要像书中那样。要打破黑暗,创造一个光明的新社会!

“百万英镑”一个天文数字,在别人面前竟然能发生这么大的改变,这些人也就只有见到钱才能摆得恭恭敬敬,没错,金钱确实能买来很多东西,但是它换不来亲情,换不来时间,换不来珍贵的一切!

让我感悟最深的是那个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在那个城市里诚实是最为宝贵的,可是他正在被一个大阴谋所笼罩着。他们的诚实就像绵绸那么软,那么不堪一击,19位一等公民,在四万元下低头,这几个星期,他们失魂落魄,都在想那是一句怎么样的话,在法庭上18位公民从城市的最高点落到了谷底,一位一等公民还成为了金钱的“盘中餐”。在金钱的诱惑下这个城市的荣誉一下子破灭,我们显得那么弱小、无助,被金钱夺走的生命多之又多,而抵御住金钱、荣誉的人却少之甚少,我们都生活在金钱笼罩的邪恶面纱中。 我们不是金钱和荣誉的玩偶,我们要用勤劳的双手来得到他们,而不是被他们束缚。

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金钱似乎已成了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意料不及的便利,人们的生活几乎离不开它。金钱有一种很奇特的魔力,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在《百万英镑》这本书中形象地写出了金钱的魔力。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亨利的小伙子,他原本是一个脚踏实地工作的小办事员,但是有一次他出海游玩不慎迷失了方向,流浪到了伦敦,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正巧,在他到伦敦不久有两位富商打赌,看中了这个贫穷却聪明的小伙子,把一张百万英镑借给了他,看他在一个月内如何收场,是饿死还是过得很好。一个月过去了,亨利靠着他的聪明才智和手中的百万英镑成功地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富翁,还赢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

作者利用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代入感极强,很容易让人认为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是从文中夸张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故事虚构的,如文中作为线索但根本不可能存在的那张百万大钞虚幻。

作者利用主人公的种种奇遇讽刺了上世纪初英国的拜金主义思想,这些故事也正处处阐述了我们人生的哲理。比如说主人公亨利第一次在伦敦使用百万大钞买衣服的经历。

这个故事情节中,作者以主人公买衣服为线索,通过对服装店老板的一系列外貌和心理描写,揭露并讽刺了上世纪初英国的拜金主义思想和当时小市民以钱取人的丑态。如果你再仔细品读并理解,就可以从老板从瞧不起到奉承的态度转变中可以读出作者不仅是在讽刺当时的社会丑貌,还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平等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也许他就是你生命中的贵人。

从亨利的本身我也明白了了许多。他利用百万英镑发家致富的故事中我懂得了:合理的利用手中的财富很可能获取成功。作者没有在文章中直接写亨利成为富翁之后的变化,但是从作者对他的描写中可以看出亨利的心理已经发生了变化,他开始变得喜欢天马行空的幻想、开始讨厌工作、变得势利、身上开始有铜臭味,这些都是金钱的魔力。

格列佛游记阅读心得体会篇五

尘埃落定一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今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尘埃落定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借阅学习,一起来看看吧!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米壳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h,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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