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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备案介绍信篇一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分为投标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和中标企业工程项目备案。
一、投标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须提供的备案资料
1. 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和市场信誉情况证明;
2.参加公开招标投标公告或邀请招标投标邀请函相关文件;
4.企业法人代表对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5.施工企业驻豫的建造师证、岗位证书、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特殊工种6人证件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的上岗证书及经济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聘用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的职业单位须与进豫企业名称一致。 注:以上备案工作须由建造师本人办理,提供原件验证后退还并留存带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二、中标企业工程项目备案须提供以下资料
已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的投标企业,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以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办理工程项目备案。
其它情况下中标企业工程项目备案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和市场信誉情况证明;
2.参加公开招标投标公告;邀请招标投标(邀请函)相关文件;
4.企业法人代表对驻豫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外省进豫和中央驻豫施工企业备案管理的补充通知
豫建建[]67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河南省外省进豫和中央驻豫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7月8日开始施行,为进一步加强外省进豫及中央驻豫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作如下通知:
一、 外省进豫及中央驻豫施工企业登记备案时,除按《暂行办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外,还应向登记备案主管部门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出具的《安全生产评价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未出具该证明、证件的,不予登记备案。
二、 外省进豫及中央驻豫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必须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进豫登记备案证》,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管理网络图(注明:人员姓名及职责)以及由法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发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书。
三、 外省进豫及中央驻豫施工企业必须服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的管理,参与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生产评价或年检,对不参与安全生产评价或年检的企业,负责监督管理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其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豫建建〔〕31号
各省辖市建委(局)、各扩权县(市)建设局:
各级招标监管部门、施工管理部门、各市有形建筑市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各招标代理机构等,在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时,应明确要求其到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
各建设单位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时,须注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进行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证书认证备案,各级招标监管部门要对以上环节加强审查。
二、加强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备案工作
各级招标监管部门和施工管理部门要做好对外省进豫施工企业中标后工程的备案工作,备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中标企业总承包合同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合同、项目负责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变更情况。对单项工程备案的内容,各级招标监管部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日内按附表列表上报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三、完善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认证查询系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河南省建设网()及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上设立外省进豫企业资信查询平台,对外省进豫施工企业的资质情况、投标、中标信息和相关进豫人员进行公布,供公众查询。
四、加大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中标后的履约检查力度
目主体完工前擅自变更主要人员的以及主要人员不到位的列为不良行为进行通报并记入“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管暨信用信息网系统”中公示,严重的列为转包挂靠行为。禁止投标中影响中标结果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主体完工前调离,并对其建造师证书实行押证,至项目主体完工后退还。
联系电话:0371—69523923(传真)
邮 箱:lw2297@
办备案介绍信篇二
备案表,请予以接且!谢谢!青岛 有限公司10月
司登记和登记备案相关信息。
请予以方便。 ×××××有限公司 201×年×月××日篇三:报检备案介绍信-空白 介 绍 信 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申请书和介绍信
进出口核销备案申请书 市外汇管理局:
理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3、及时、如实向贵局申报出口收汇核销执行情况。 此致公司(盖章)
码为:************. *******************有限公司年 月 日篇五:山东营销人员备案介绍信 介绍信 致山东药监局:
兹委托***同志,负责在山东地区办理药品营销人员备案的相关事宜。
办备案介绍信篇三
外省进豫建筑施工企业备案分为投标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和中标企业工程项目备案。
一、投标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须提供的备案资料
1. 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和市场信誉情况证明;(要求原件)
2.参加公开招标投标公告或邀请招标投标邀请函相关文件;(网上下载)
4.企业法人代表对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5.施工企业驻豫的建造师证、岗位证书、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特殊工种6人证件及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的上岗证书及经济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聘用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的职业单位须与进豫企业名称一致。
注:以上备案工作须由建造师本人办理,提供原件验证后退还并留存带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6、外省进豫企业备案办理时间:每周二、五 办理地点:14楼1406室
二、中标企业工程项目备案须提供以下资料
已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的投标企业,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证以及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办理工程项目备案。
其它情况下中标企业工程项目备案须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和市场信誉情况证明;
2.参加公开招标投标公告;邀请招标投标(邀请函)相关文件;
4.企业法人代表对驻豫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5.施工企业驻豫的建造师证、岗位证书、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质检、安全、特殊工种等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的上岗证书及经济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聘用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的职业单位须与进豫企业名称一致。
注:以上备案工作须由建造师本人办理;提供原件验证后退还并留存带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附件:中标企业单项工程备案表(此表一式三份)
办备案介绍信篇四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9位)。 备注:法人卡卡号:______________操作员卡号:
______________
我处无法开具发票。如需专用发票,请随附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一份)。公 章年 月 日 (仅限于办理电子口岸制卡业务)
办备案介绍信篇五
房产备案证明屋备案登记是为了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申请、审查、复查、交付、质量监督,最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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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目的规范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编辑本段适用范围
适用于东区街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工作。
编辑本段主要职责
1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
2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编辑本段工作内容
1申请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申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它合法的权属证明(验原件,复印件1份);
(2)《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四份;
(3)出租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4)承租人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2审查
工作站内勤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房屋备案登记的出租屋,将原件还返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资料送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复查,对不符合登记备案的出租屋,将相关资料退还申请人,并耐心说明原因。
3复查
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税收员接到申请人的资料后,对申请人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复检,符合登记备案的.,在《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上签名确认,通知工作站内勤岗领回相关资料。
4交付
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把《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交付房屋租赁备案申请人。
5质量监督
下一环节监督上一环节的办理质量,上一环节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即时填写《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单》或《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进行纠正,经下一环节验证确认已符合规范要求时,再继续办理。
6归档
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资料由街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站经办人按要求整理归档。
编辑本段质量要求
1合法:严格按照国家、盛市和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2时限:相关资料齐全,在16个工作小时内完成房屋备案登记手续。
3准确:资料真实、完整、规范,符合法规要求。
4态度:热情、和蔼、耐心。
5公开:受理和办事过程中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清楚而全面地告知申请人应知的事项。
编辑本段相关文件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政府令[]第2号,自205月1日起实施)
编辑本段记录表格
1 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单
2不合格服务评审处置表
3房屋租赁备案受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