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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汇总9篇)

时间:2023-09-29 17:38:28 作者:字海2023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汇总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一

为充分调动广大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成绩。特制定本教师教学综合量化评估方案。

以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x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xx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和《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为指导,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既看结果,更重过程,以教师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为依据,遵循客观、全面、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评估方案。

1、发挥评估的导向功能;

2、发挥评估的激励功能;

3、发挥评估的鉴别功能;

4、发挥评估的促进功能。

(一)职业道德(10分)

1、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堂、不旷课;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向乱征订、乱收费、乱罚款;不搞有偿补课;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或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否则,一经举报或检查发现,每项每次扣2分。

2、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教研活动,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

(二)教学业务

1、课堂教学

(1)教学水平(10分):每学期组织人员进行听评课活动,以教导处根据参加活动的情况得分为准。本学期凡参加县级讲课比赛获一等奖的记满分。

(2)听评课(2分)

按照规定校长、业务教干、教师听评课分别不少于20节、40节、20节,听课节数足量,点评及时,质量高记2分,少一节扣0.2分,质量不高酌情扣分,平时检查按照进度进行。

2、教师备课、作业(10分)

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备课、设置并批改作业,综合科目常规检查得分,各科第一名都按10分算,相差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连续一周不备课者不得分。平时检查占50%,期末检查占50%。

语数英教师依据《xx县小学教师大集体备课实施方案》使用,并进行二次备课,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看出原有教案中的不足之处,采取勾画、补充、删减、调整等方法对原电子教案进行作必要的修改。根据修改情况、书写情况进行赋分。综合学科按照学校具体要求(书头、打印二备等形式)进行备课,根据书写工整、环节齐全、内容充实等情况赋分。连续一周不备课者不得分。

根据《xx县作业设置及要求》布置适量、难易程度恰当的作业。教师批改要连续、有记录、有日期、有错题订正,单元作业整体不好的要设置补救作业,重视讲评,每次作业要详改,有激励性语言,定等级。一周以上不批阅者不得分。

3、教学成绩

(1)语文、数学、英语科目(100+0.4分+缩小分×0.3):学期(中)末进行质量调研,主要考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掌握情况。年级组平均分第一名记满分,其余班级平均分与之相差1分(包含1分)之内记满分,相差1--2分(包含2分)内减1分,2--3分减2分,以此类推,相差6分以上者减5分。期中考试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

(2)综合科目考评(10分):主要在学期末进行测评,主要考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掌握情况。具体操作方法是:随机决定一个所带的班级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依据新课标要求和教材所列内容根据不同的年级随机抽测部分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现场抽查考核(7分)与相关知识问卷(3分)相结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抽测本项,不抽测本项现场抽查满分按10分算)。抽测得分,各科第一名都按10分算,相差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

(3)县抽考全县第一、第二名分别加0.4分、0.2分,倒数一、二名倒扣0.4分、0.2分,其余名次不加分也不扣分。

(4)进步奖。接手新班级该班级期末考试比上学期期末考试第一名平均分差距每缩小1分(含1分)加0.3分.

4、写字(10分):

由2部分构成,教师个人成绩和学生成绩。

(1)教师个人成绩(5分):门厅小黑板粉笔字书写4分,能按时更新(周一、三、五更换),书写质量好得满分,否则无故每少更换2次扣0.1分,扣完为止(周二、四早8点检查,周五下午大课间时间检查);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粉笔字展评,评出一、二等奖,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

(2)所代班级学生成绩(5分):本班学生写字成绩即该班语文、数学老师的成绩;带多个班级的老师取所带班级学生写字成绩的平均分。不代课的老师没有学生写字分。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二

1.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力求建立既体现技校教育教学规律,又有利于师生平等交流的简便易行、客观有效的评估形式。

2.坚持学生评估、教师自评、同行评估、学校教学督导组评估相结合,实行以学生评估为主,其他评估为辅,教学主管部门核定评估结果的运作方式。

3.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将定性指标要素转换成直截了当的用语,通过设等赋分把应答式定性阐述的等次结果转化为相应的分数,实现评估结果的量化。

4.坚持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相结合,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主要依据实施教学绩效奖励,探索建立精品课程评估机制。

1、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对象是南华技校全体教师开设的所有课程; 2、每学期教务科结合工作要点,划定参加课堂评估的学生课程范围。

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以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作为评估客体,学生和教师(含本人、同行和督导组)作为评估主体,针对不同评估主客体的性质特征,分别制订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教学评估以课堂教学活动为主,主要指标如下。

教学目的合理并得到贯彻。符合专业的社会需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特点;知识教学、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促进技能培养能力、德育教育目的有机统一。教学内容正确。科学性、思想性结合;由浅入深,深入浅出,有系统性;突出重点、难点和关键。教学方法恰当。把握教学方法体系,灵活应用;注意教会学生学习,启发式教学,研究性、探究性教学;采用新的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率。

教学环节组织严密。根据课程的类型合理安排课的结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灵活调控、处理偶发事件、维护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语言清晰。表达简练、准确;用自然大方的姿态、动作、表情、服饰等非语言手段提高表达水平,有感染力;板书工整有条理。

教学积极性高。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结合;教师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个别辅导、考试考查认真负责、切合实际,教得轻松,学生乐学、好学、学得愉快,学习质量高,课堂气氛紧张和谐。

1.每学期开学第9-10周,教务科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学生课堂评估表,对所开设课程进行评估。

2.学生评估表按甲、乙、丙、丁分别对应100、80、60、60分以下的标准,转换成分值,乘以相应的权重(详见评估指标体系)取平均,即得到该门课程的评估得分(四舍五入取整)。开学第12周,教务科汇总学生评估得分结果,并将学生评估的结果和意见书面反馈至各课任教师,同时并将优秀和不及格的课程反馈给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

3.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学生评估为优秀和得分低于60分的课程,根据其教学进度自行组织同行和督导组成员进行评估打分,并于学期结束前汇总评估得分结果交教务科。

4.学校教学督导组除进行以上评估外,每学期还仍继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听课和抽查,填写督导组听课评估表,该结果连同学生评教一起作为学校核定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和评定教学优秀奖的参考和补充。

5.每学期末教务科组织学生班干部按照评议问卷的指标要素,召开一次学生评教座谈会,座谈会的评估结果作为核定课程优秀和不合格等级的修正参考依据之一。

系部是负责监督,或随机、或有针对性地听某些教师的课,抽查作业、试卷等,主要任务是寻找优秀和发现问题。办法有三种:

(1)教学督导组评估。系部组织老师、有关教学督导组,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抽查作业、试卷等,监督系部的教学工作。

(2)教务科有关人员抽查听课。教务科领导在收集到学生的反馈意见后,也组织听课

评估,以利对问题作出判断。

(3)学校领导抽查听课。学校领导听课是一种制度,其意见是各部门、各系、各任课教师的工作指导。

以上听课评估结果,也通过学校领导、教务科、教学督导组人员填写评估表交教务科。

3.学生评估得分为60分以下或优秀的课程,由教务科汇总督导组和同行评估得分,按5:3:2的权重对应学生、督导组和同行的评估结果,核定优秀或不合格课程。

4.实施学生学习绩效加分,授课教师在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对应课程的各种技能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含校外各级体育运动会组团组队的比赛),依据获奖的级别及取得的名次,给予该教师相应课程的评估加分(此加分需由任课教师申请,报教务科批准备案),依次按省级、市级、镇级和校级的一等奖对应5、4、3、2的分值加分,二等奖及以下奖项依次比照一等奖按每等降低0.3分后的分值加分。但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实施课程教学评估与日常教学情况挂钩,日常教学中出现较大教学事故的课程,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一等;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二等。并取消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参评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资格。

6.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作为教学质量优秀奖和精品课程评定的主要依据。

7.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不合格的课程,要暂停任课教师该门课程的`教学,限期整改,经考核达标的,准予试教;第二次评估仍为不合格,又无其他课程讲授的,将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直至解聘。

该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科。

教务科

二oxx年十二月一日

附: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表)

注:出现知识错误, 0 分。

教务科印制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三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第一线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档案管理,建立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反映教师综合水平的业务档案。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4、加强对教师实施新课程、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的力度,促进学科之间、教师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

1、指导与评估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发展,实现学校的发展,以指导为主,评估为辅,重在过程。要把教学评估逐渐变为一种管理过程,做到培训后指导,指导后评估,评估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学校评估工作成为一种规范。

2、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段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的评估机制,建立学校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发展并且易于操作的教学评估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育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4、等级与定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估的评价办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不搞一刀切。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的科学性和发展的水平。

教学评估标准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和学校教学管理评估。教学评估标准分别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评估。

1、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和课堂教学等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

职业道德分为2个二级指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专业水平分为5个二级指标:学历资格、教学技能、教学能力、作业指导、教学质量。

专业发展分为6个二级指标:终身学习、转变观念、反思交流、研究行动、研究能力、创新成果。

课堂教学分为7个二级指标: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反腐蚀、学习环境、课堂调控、过程评价、教学效果。

每个二级指标分为a、b、c三个等级标准。

2、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课程目标、管理机制、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教学资料。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察、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都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一)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期至少一次。

1、教师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2、学校根据课堂观察、年级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

3、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存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教学评估由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评。

2、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将学校教学自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并进行讨论,最后确定学校教学评估等级。

3、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的结果和评估等级写出学校教学评估自查报告。

1、学校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任课教师。

2、教学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教师有关资料、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进行。

3、对同一人评估,出现明显差异时,可以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再评,评价结果由相关人员参考再评结果确定。

4、教师教学评价结果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教师反馈。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70分;一般——69分~40分;较差——39分以下。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并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河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检查,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安排部署内查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奠定新的发展基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把教学评估纳入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机制。

3、建立教师教学评估表彰、奖惩制度。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四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xx〕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五

为充分调动广大小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成绩。特制定本教师教学综合量化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xx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xx省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和《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为指导,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既看结果,更重过程,以教师工作的特点与规律为依据,遵循客观、全面、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评估方案。

二、评估目的

1、发挥评估的导向功能;

2、发挥评估的激励功能;

3、发挥评估的鉴别功能;

4、发挥评估的促进功能。

三、评估指标与方法

(一)职业道德(10分)

1、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堂、不旷课;不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向乱征订、乱收费、乱罚款;不搞有偿补课;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变相索要财物或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否则,一经举报或检查发现,每项每次扣2分。

2、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项教研活动,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

(二)教学业务

1、课堂教学

(1)教学水平(10分):每学期组织人员进行听评课活动,以教导处根据参加活动的情况得分为准。本学期凡参加县级讲课比赛获一等奖的记满分。

(2)听评课(2分)

按照规定校长、业务教干、教师听评课分别不少于20节、40节、20节,听课节数足量,点评及时,质量高记2分,少一节扣0.2分,质量不高酌情扣分,平时检查按照进度进行。

2、教师备课、作业(10分)

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备课、设置并批改作业,综合科目常规检查得分,各科第一名都按10分算,相差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连续一周不备课者不得分。平时检查占50%,期末检查占50%。

语数英教师依据《xx县小学教师大集体备课实施方案》使用,并进行二次备课,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看出原有教案中的不足之处,采取勾画、补充、删减、调整等方法对原电子教案进行作必要的修改。根据修改情况、书写情况进行赋分。综合学科按照学校具体要求(书头、打印二备等形式)进行备课,根据书写工整、环节齐全、内容充实等情况赋分。连续一周不备课者不得分。

根据《xx县作业设置及要求》布置适量、难易程度恰当的作业。教师批改要连续、有记录、有日期、有错题订正,单元作业整体不好的要设置补救作业,重视讲评,每次作业要详改,有激励性语言,定等级。一周以上不批阅者不得分。

3、教学成绩

(1)语文、数学、英语科目(100+0.4分+缩小分×0.3):学期(中)末进行质量调研,主要考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掌握情况。年级组平均分第一名记满分,其余班级平均分与之相差1分(包含1分)之内记满分,相差1--2分(包含2分)内减1分,2--3分减2分,以此类推,相差6分以上者减5分。期中考试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80%。

(2)综合科目考评(10分):主要在学期末进行测评,主要考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学生掌握情况。具体操作方法是:随机决定一个所带的班级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依据新课标要求和教材所列内容根据不同的年级随机抽测部分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现场抽查考核(7分)与相关知识问卷(3分)相结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抽测本项,不抽测本项现场抽查满分按10分算)。抽测得分,各科第一名都按10分算,相差一个名次依次递减0.5分。

(3)县抽考全县第一、第二名分别加0.4分、0.2分,倒数一、二名倒扣0.4分、0.2分,其余名次不加分也不扣分。

(4)进步奖。接手新班级该班级期末考试比上学期期末考试第一名平均分差距每缩小1分(含1分)加0.3分.

4、写字(10分):

由2部分构成,教师个人成绩和学生成绩。

(1)教师个人成绩(5分):门厅小黑板粉笔字书写4分,能按时更新(周一、三、五更换),书写质量好得满分,否则无故每少更换2次扣0.1分,扣完为止(周二、四早8点检查,周五下午大课间时间检查);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粉笔字展评,评出一、二等奖,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

(2)所代班级学生成绩(5分):本班学生写字成绩即该班语文、数学老师的成绩;带多个班级的老师取所带班级学生写字成绩的平均分。不代课的老师没有学生写字分。

5、教学工作量(10)

以学校最少班级人数为基数分5分,其他班每多1人加0.1分,加满5分为止;体育教师利用非体育课对学校进行足球训练,每课时加0.1分,加满2分为止。

6、活动组织

(1)校本课程(兴趣班)辅导(1+2分):能按学校要求积极参与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与授课,有开发的适用性的校本教材1分;参与校本课程及兴趣班上课,并有计划、措施,活动记录,组织认真,活动效果良好,得满分2分;无故缺勤不上课一次扣0.2分,活动效果一般者视情况酌情扣分,不参与活动者不得分。

(2)综合科目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比赛、表演、汇演等活动,每次组织教师得2分,多次组织的累计加分,加满10分为止,不参加活动或无故拒绝组织参加活动者不得分。

7、其他

(1)参加教研:积极参加学校每学期开展的其他教学教研活动,以学校赋分为准。

(2)任务完成(5分):能及时圆满完成各级布置的任务,计5分,否则酌情扣1-2分。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六

2.为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制定政策、规定、措施、规划等提供参考依据;

3.为各类评奖、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教师留任、聘用等提供参考依据。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我校所有本科学生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具体方式为全体教师均需参加学生评教和同行评价,在学生评教中排名前10%和10%的教师在下一个学期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评价。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四部分构成,并以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信息员采集信息为补充。

1.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以学期为单位,由学生通过网上评教的形式完成。具体实施办法为:自20xx级开始,学生网上评教与学生选课同步进行;评价结果由学校统一处理。

2.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学期为单位,由同行教师以听课、评课的形式完成。具体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每位讲授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的教师均应参与;

(2)一位教师在一学期被同一位教师听课、评课的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

(3)每位教师每学期需同行听课、评课5次/以上。同行评价表在学期结束前由教学单位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学校处理数据完成后,相关资料由教学单位留存。

3.专家评价

在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通过随机检查教案等教学文件和听课等方式完成专家评价。评价对象为前一学期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综合结果在本教学单位排名前10%和后10%的教师。排名前10%教师经专家评价后确定是否给予校级优秀课堂教学奖的奖励。

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提供参考信息;具体实施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认定)的情况,经核实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机构分校、院两级设置。学校一级的课堂教学评价机构为教务处,职责如下:

1.负责专家评价的组织与安排;

2.负责学生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学生信息员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全校性课堂教学评价的结果分析;

5.负责对各教学单位同行评价进行监控等。

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有分管教学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

1.负责本单位同行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2.负责与学校评价机构联系课堂教学评价事务;

3.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评价档案的管理等。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奖惩与聘用的重要参考信息。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评价结果居于各教学单位后10%的教师,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查,查找问题,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纳入教学单位工作考核范畴;

课堂教学评价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努力。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七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__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__教人〔20__〕4号)和《__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单位评价分别占50%,即: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5、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和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等形成最终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即:

评价总分=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日常教学规范减分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八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指导,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组织教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和广大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1、改革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指导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激励教师进行校本培训的学习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教师教学评价坚持方向性原则、客观性原则、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等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1、评估与指导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指导为主,评估为为辅,重在过程。把教学评估作为教师评优、评模重要依据。教学评估工作要做到平时工作中评估,评估中指导,指导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工作健康发展。

2、整体与抽样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教师为评估对象和评估结论单位,将学校在职的全体教师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评估。在对教师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德、勤、能、绩、教学研究指导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调察、课堂听课、与教师对话等方式进行考察和评估。

3、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级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建立学校教学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促进学校、教师不断发展和便于运作的教学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4、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符合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对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培养的要求,规范教育管理和教学行为。同时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变教育教学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5、等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定的评价方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发展水平。重视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教学质量提高的措施,鼓励特色教学和教育创新。

(一)职业道德

1、爱岗敬业(5分)

以教师职业为荣,珍惜自身工作岗位,关爱学生。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观念。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2、为人师表(5分)

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心胸豁达、吃亏让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二)专业水平

3、学历资格(3分)

中学教师学历达到所任学科本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4、教学技能(4分)

普通话达标并能流畅教学;板书设计新颖,书写规范;能熟练运用所任学科教具或学具;会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自身学习或辅助教学、研究教学,对所任学科能准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

5、教学能力(5分)

教学语言表达清晰、简洁,对所教学生底码清楚,具有对学生学习困难及时了解、指导帮助的能力;有对学生实验、实践、创新等活动指导的能力。

6、作业指导(5分)

做到课内外作业量适当并及时批改,有批改记录,有批改日期,有指导性批语。根据知识与技能训练的要求,设计形式多样的练习,一、二年级不留作业。

7、教学质量(5分)

任教学科期末、学年学生成绩高于乡平均水平;没有不及格的学生。

(三)专业发展

8、终身学习(5分)

能自主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理论,有学习笔记和心得,能按要求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进修、培训,完成学校、教育局规定的学习书目。

9、转变观念(5分)

建立新的课程观,重视教材内容的整合、开发和利用;转变传统教学观,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体现师生互动;树立新的学生观,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每一位学生,因材施教。

10、反思交流(5分)

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进行交流和沟通,通过自身的教育教学活动,及时写出针对性强的教学反思,不断更新教学方式,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11、研究行动(5分)

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在集体备课、教研组活动中主动活跃,对课堂教学中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并进一步分析和研究,不断促进自身教学,有教学论文和案例。

12、研究能力(5分)

主持学校校本教研主题研究,或为研究活动提供课例,承担校级以上教育规划课题,有阶段性成果。

13、创新成果(3分)

指导学生实践创新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项或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四)课堂教学

14、教学设计(6分)

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教案实用性强,充分体现三维目标,并做好充分教学预设,演示试验率达100%,分组试验率达90%以上。

15、教学技术(3分)

能根据教学活动需要科学、合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教学,对传统教学继承有创新。

16、教学方式(7分)

教学方式多样、新颖,努力为学生提供动手实践,自主探索、独立思考合作交流的空间。

17、学习环境(6分)

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习活动兴趣,善于创造学生自主学习的融洽的学习环境,课堂气氛活跃,师生互动和谐。

18、课堂调控(7分)

能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应变能力强,做到收放自如;能及时拓展课堂课程资源,创新教学活动,促进学生发展,师生相长。

19、过程评价(6分)

课堂教学过程评价要适度、适量,能采用多样化、个性化的评价方式,用表扬、肯定的语言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引导学生创新与实践。

20、教学效果(5分)

学生能自主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有积极明确的人生观、荣辱观。

加分项:

(1)主题班队会、文艺节目、说作课、(出席到乡级)均加2分

(2)雏鹰争章、演讲、知识竞赛、书画、论文。出席到总校级加0.5分,每高一级在加0.25分(且有证书)。(此项最高加10 分)

减分项:

出勤,以20xx年暑假开学到20xx年放暑假的考勤,签到表为依据,满分10分。每迟到一次减0.10分,病假每天减0.25分,事假每天减0.5分,外出一次减0.10分(直至扣完10分为止)。

教师教学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9分;一般40—69分;不合格39分以下。

另:有突出成绩或重大失误者,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加减分数。

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张榜公布,公示期三天,以增加评估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篇九

漳州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漳师教[20xx]30号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保障。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估体系,实现对教学过程和效果的有效测评和监控,不仅有助于师生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教学管理效率,而且有利于推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从而保证我院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为此,教务处特制定本方案。

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执行教学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指导思想:从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入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改革,形成能充分地调动师生教和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教学运行机制。

教学质量检测评估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系列: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师师德和教风检查、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三个方面。

2、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系列:包括作业质量测评、考试质量测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测评、专业见习(实习)质量测评等。

3、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研室工作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校级(主要是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等。

鉴于学生学业质量测评已有一套相对完整和严格的制度,故本方案侧重于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估,系级教学工作及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方案另行颁布。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1)同行评议。由本教研室主任组织全教研室教师,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表)》(见附件1),对被评教师教学质量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同行评议分。

(2)学生评议。由任课班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见附件2),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学生评议分。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一般在学期末由各系组织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期总评分中,教师同行评议占40%,学生评议占60%.

2、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

(1)教学常规自查。一般在期中进行。教师根据自己应履行的教学工作职责,对半学期的教学情况,包括课程计划的执行、上课出勤、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等进行自我检查,填写《教学常规教师自查表》(见附件3),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系级教学常规督查。由各系组织教学督查员例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督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每月由系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

(3)教学巡视检查,由教学巡视员进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巡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每月由教学巡视组对教学巡视情况进行汇总在适当范围内给予公布。

(4)教学事故处理。由教务处根据各系和教学巡视员所报教师违规违纪情况予以审核,填写《教学事故和违规违纪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召开学生座谈会。一般在期中阶段进行。由各系分别组织,教务处有关人员参加,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填写《学生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7)。各系根据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信息员反馈。由各系选派的教学信息员每月填写一份《教学信息员反馈表》(见附件8),直接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再由教学质量管理科汇总后向有关教学单位反馈,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7)随机听课评课。校领导、教务处干部、教学巡视员等进行日常随机听课,填写《随机听课评议表》(见附件9),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反馈意见。

3、教研室工作质量考评

(1)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安排每2-3周进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可就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进行探讨。每次教研活动须填写《教学研究活动记录表》(见附件 10)。

课、评课,填写《公开课评课记录表》(见附件11 )。

(3)教研室工作评估。每两年对全校教研室工作和成果进行一次评估,由各教研室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评估申请表》后,教务处组织专人根据《教研室工作评估表》(见附件12)进行审核评分,从中按一定比例评出全校先进教研室,予以公布表彰。

4、系级教学状态评估

(1)每学期末由教务处根据《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表》(见附件13)的指标内容就各系的教学常规管理、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考评。

(2)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每四年对全校各系的教学管理水平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按照《系级教学工作评估表》(另行颁布)进行量化评分。

1、教学质量评估实行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以校级管理为主导,系级管理为主体,教研室管理为基础。

2、根据不同层级、类别教学评估在内容、条件、难度、周期等方面的区别,应合理安排各类评估的时序和频度。系级教学工作评估、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等宜3-4年开展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评估、教研室工作评估等宜2年左右开展一次;教学常规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应在每学期作例行安排。

4、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贯穿学期始终。教学常规督查、教学事故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随机听课评课等在平时进行;教师教学常规自查、学生座谈会、教研室工作抽查、教学专项检查等在期中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等在学期末进行。

5、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见习)、专业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质量情况将另行组织专项测评。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漳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0xx年十一月八日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表)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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