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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卫生的手抄报内容(优质9篇)

时间:2023-09-29 12:20:35 作者:雨中梧2023年卫生的手抄报内容(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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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的手抄报内容篇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遭遇一些小的疾病,比如感冒、发烧等。为了能在生活中更好地应对这些小问题,我深入了解卫生医疗知识,并在实践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从保持个人卫生、提高免疫力、正确使用药物、合理饮食以及定期体检等几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

首先,保持个人卫生是预防疾病的基础。经常洗手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手部是最容易接触细菌和病毒的部位。尤其是在接触到公共设施后,一定要及时洗手。此外,注意饮食卫生也是非常关键的。食物是我们吸收养分的来源,因此食物的新鲜和清洁程度是保证健康的关键之一。对于食物的选择,也要尽量选择高营养、低油脂的食物。

其次,提高免疫力是预防疾病的重要手段。均衡的饮食、适当的运动以及良好的睡眠,都是提高免疫力的重要因素。均衡饮食可以保证我们摄入足够的营养物质,增加身体的抵抗力。适当的运动可以增强我们的体质,提高免疫力。良好的睡眠也是保持良好身体状态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恢复体力,提高免疫力。

第三,要正确使用药物。在我们生病的时候,医生会给我们开一些药物来治疗。然而,我们在使用药物的时候要注意一些事项。首先,要按照医生的指示来使用药物,不能自行增减剂量或频率。其次,要注意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物的作用和副作用,并根据医生的建议来使用。此外,如果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出现不适或副作用,要及时与医生取得联系,咨询解决方案。

第四,合理饮食也是保持健康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尽量摄取适量的各类营养物质,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矿物质等。对于膳食选择,要尽量选择新鲜的水果、蔬菜和全谷类食物,限制过多的加工食品和高糖高脂食物的摄入。此外,要保持适量的饮水,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避免暴饮暴食。

最后,定期体检也是保持健康的重要手段。通过定期体检,我们可以及早发现一些潜在的疾病,并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定期的身体检查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身体的状况,发现潜在的问题,提前预防疾病的发生。

综上所述,保持个人卫生、提高免疫力、正确使用药物、合理饮食以及定期体检是预防疾病的重要途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注重个人卫生,改善生活习惯,增强身体的抵抗力。同时,我们要正确使用药物,遵循医嘱,避免滥用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保持合理的饮食习惯和定期进行体检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潜在问题并及早预防治疗。只有在保持良好生活习惯的前提下,我们才能保持身体健康,远离疾病的困扰。

卫生的手抄报内容篇二

1.当我们心情愉快的时候,也别忘了让厕所的'心情和我们一样愉快哟!

2.冲水和系裤子一样重要。

3.请勿将手纸随波逐流。

4.出门要关灯,节能随手行。

5.今天,你冲了吗?

6.便后洗洗手,洁净伴我走。

7.厕所为我,我为厕所。

8.水龙头--谁的眼泪在飞

9.起身冲一冲,大家都轻松。

10.上前一小步,文明一小步,用完快冲水,卫生你我他。

11.如果这是你的家,你将怎样对待它。

12.入厕冲水了无痕,道德水准功告成。

13.厕所卫生要注意,干净清洁常保持。

14.治理"脏乱差",要靠"你我他"。

15.冲得干净,用得放心。

卫生的手抄报内容篇三

卫生史是研究人类卫生意识与实践的历史进程,它不仅记录了人类在卫生方面的成就与进步,也反映了人类在面对疾病和病痛时的反应与思考。通过学习卫生史,我深刻体会到健康与卫生对于人类的重要性,也意识到卫生教育的重要性。下面将从人类卫生观念的变迁、卫生技术的进步、卫生教育的重要性、卫生制度的建立以及个人卫生的意义五个方面展开阐述。

首先,人类卫生观念的变迁是卫生史的重要内容。在古代,人们对疾病的观念往往受到迷信和神秘思想的影响,认为疾病是神灵的惩罚或妖魔的侵扰,因此治疗手段常常是仪式祈祷和降服毁灭疾病的神明。然而,随着医学的发展,人们开始将疾病与环境、生活习惯等因素联系起来,并提出了预防疾病的观念。现代人对健康的要求不再仅仅停留在生存和病愈的层面,而是追求身心健康与完美,这一点体现了人类卫生观念的进步与提高。

其次,卫生技术的进步在卫生史中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在古代,医学技术相对简单,虽然有些治疗手段蕴含了一定的科学理论,但毕竟离现代医学还相去甚远。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医学不断涌现出各种高端技术和医疗设备,从而使得疾病的早期诊断和治疗更加精确和有效。例如,X光、磁共振成像等医疗技术的应用,为医生提供了更多的诊疗手段,从而提高了疾病的治愈率和生存率。

第三,卫生教育的重要性在卫生史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卫生教育是为了提高人们的卫生意识和卫生知识,以便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保持身心的健康。通过卫生教育,人们能够了解到卫生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从而在生活中避免各种卫生问题的发生。同时,卫生教育也可以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从而更好地保障个人和群体的健康。

第四,卫生制度的建立对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卫生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组织体系。在古代,卫生制度的建立比较薄弱,缺乏统一的组织和规范,这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卫生问题。现代社会中,卫生制度的建立不仅涉及到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推动。只有建立健全的卫生制度,才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最后,个人卫生的重要性也是卫生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个人卫生不仅体现在个人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上,也体现在每个人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参与公共卫生活动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仅能够保证自身的健康,还能够起到预防传染病和保护家人健康的作用。同时,也需要重视个人卫生对社会的影响,因为一个人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往往会影响到他人的健康。良好的个人卫生是建立良好的家庭卫生和社会卫生的基础。

综上所述,通过学习卫生史,我对人类卫生观念的变迁、卫生技术的进步、卫生教育的重要性、卫生制度的建立以及个人卫生的意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体会。我相信,在不断提高卫生科学水平和卫生意识的同时,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也将不断提高。卫生史的学习不仅能够让我们珍惜身体健康,更能够引导我们积极参与和推动卫生工作,为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做出贡献。

卫生的手抄报内容篇四

第一条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搞好医德医风 建设,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医院 职能部门咨询、申请办理行政事项和医疗鉴定等公共服务行 政事项,职能部门首位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 责到底的'制度。 第三条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 其接诊病人,特别是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 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第四条门诊及住院医生认真接待病人。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待前来就诊、咨询、办理各种事项的公民、法 人或其他组织; (二)做好各科患者的指导就诊工作,对患者热情接待, 耐心解释提供帮助; (三)对危重患者做到立即护送其去急诊室,并马上报 告有关医师进行抢救; (四)解答患者提出的各种疑问,征询与收集患者对医 院各项工作的有关意见,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五条医院法人对本院首问、首诊负责制度负总责;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负总责。全院所有工作人员为首问首诊 责任人。 第六条首问首诊责任人实行挂牌上岗服务,对病人必 须热情接待、文明礼貌、周到服务。主动为其指引服务科室 或告知联系方式,不得推诿、拒绝。 第七条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首次接诊的 医生即首诊医师,首诊医师对病员应认真组织就地抢救,不 得推诿,刁难病人。门诊首次接诊医师,对属于急诊抢救病 人来不及转到急诊科前,必须负责病人的抢救工作,并护送 至急诊科,交急诊科医师处理后,方能离开。非急诊患者不 属于本科诊治范围的要在问诊、检查后才能决定,并在门诊 病历本上按规定记录好。需转科的病人必须由医生以后按门 诊会诊制度规定进行。边缘或跨科疾病,同时会诊医师未做 处理时,应由首诊医师处理,不得推诿病人,收住院有问题 时,应及时请示门诊科主任,出面解决。 第八条病房首次接诊医师对病人要及时检查和处理, 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请求上级医师处理解决,下班前做好交 班工作。 第九条无论门诊、急诊、病区对于危重病人在病情未 稳定前不得随意转诊、转院,确对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及 时请求上级医师处理,病情允许转诊、转院时,要及时报告 有关领导或总值班妥善处理。

第十条严禁院内各科室、各专业之间互相推诿、扯皮、 延误抢救时间。 第十一条咨询或者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科职责范围 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该事项的具体承办部 门,提供承办部门的联系电话,必要时亲自引领前往。 第十二条对把握不准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首 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医院领导汇报。 第十三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院及工作人员 违反首问首诊负责制度规定的,有权向本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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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的手抄报内容篇五

第一段:回顾卫生史的进步与改变(总起)

卫生史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像一面镜子,反映了社会经济、科技进步与人们卫生观念的变迁。在卫生史的长河中,人类逐渐认识到健康与卫生的重要性,并通过不断的探索与努力,取得了可喜的进步。通过回顾卫生史的演变,可以深刻体会到健康卫生对于人类的重要性,以及科技进步对于卫生水平的推动作用。

第二段:古代卫生观念的落后与局限

在古代,人们对于卫生的认识相对较为有限。缺乏科学的卫生观念和知识,导致了种种认识上的误区和行动上的不合理。例如,古代人民普遍认为疾病是神秘的力量导致,无法对其进行科学化的解释与处理。此外,卫生设施的匮乏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它限制了人们卫生意识的提升和卫生习惯的养成。这些古代卫生观念的落后与局限,直接影响了人们的健康水平和寿命。

第三段:近代卫生科技的突破与影响

近代以来,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卫生科技也得到了显著的突破与进步。人们逐渐认识到微生物的存在与传播对人类健康带来的威胁,并研发出了众多的抗菌药物和疫苗,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的蔓延。此外,医疗设备的先进化也大大提高了医疗质量,医学诊断与治疗手段的革新使得更多的疾病可以得以治愈,延长了人的寿命。近代卫生科技突破的直接影响是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与寿命的延长。

第四段:卫生观念的重要性与推动

卫生观念是人们对生活环境与健康的认识与认定,它承载着人们对健康和幸福的向往与追求。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对卫生的认识和重视度逐渐提高。科学普及和教育的推动使得人们更加了解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同时,卫生观念的提升也推动了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各种卫生设施的建设,以及卫生法律的出台和执行。这一系列的措施与推动使得社会的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和进步。

第五段:未来卫生的展望与反思

展望未来,我们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与机遇。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使得卫生问题愈加复杂且多样化。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心理健康等新的卫生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同时,面对科技的飞速进步,我们也要反思科技对人类卫生的影响,避免科技进步的背后带来新的卫生问题。在未来,我们还需要加强健康教育,增强公众对卫生的认同感与责任感;要推进科学研究,提高健康技术水平,创新卫生管理手段,以便更好地预防疾病和治疗疾病。

总结:卫生史的长河中,人类的认识和科技的进步为健康与卫生造福了人类的生活。古代的卫生观念与科技的落后使得人们的寿命和健康水平受到限制,而近代的卫生科技突破和卫生观念的提升则使得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不断反思与发展,提升卫生水平,以创造更健康、幸福的未来。

卫生的手抄报内容篇六

第一条 为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增强整体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禁止租赁、承包、变卖,不得分散经营。

第五条规范乡镇卫生院名称,中心卫生院命名为××县(市、区)××中心卫生院,其他卫生院命名为××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印章、银行账户、牌匾、文件文书等名称必须与规定的名称一致。

第二章 院长的选拔和任用

第六条 院长原则上应具有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对于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或更大范围内选拔作风好、技术精、懂政策、善管理、民-主意识强的人员担任院长。

第八条院长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聘任,聘期一般3-5年,其中新任院长试用期一年,院长聘期内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享有乡镇卫生院经营自主权,具体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九条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职责、任务和建设发展规划,制定院长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开展年度和任期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与院长工资报酬、评先评优、续聘提拔等挂钩。

第十条 实行院长任职回避制度和离任财务审计制度。

第三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一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具体编制,重点保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编制,并留有一定的机动编制用于录用新毕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卫生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卫生院实行全员聘用,按岗定员,竞争上岗,新进人员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对富余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第十三条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护理人员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四条建立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职工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奖惩、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挂钩。

第十五条完善工资分配办法,乡镇卫生院可实行绩效工资制,工资分配应重实绩、重贡献,向技术骨干和一线人员倾斜,职工工资分配不得与个人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第十六条 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组织开展卫生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和进修。

(一)建立每季度一次卫生技术人员集中学习制度。主要学习卫生政策法规和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参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三基”考试。

(二)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培训进修制度。公共卫生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临床和医技岗位技术骨干外出进修,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效果进行考核。

(三)鼓励和支持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学历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应对获得相应学历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按年度业务收入的2%提取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交通、伙食、住宿等补贴。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期间享有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四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建制乡镇设立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落实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院长兼任,工作人员由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血吸虫病防治专干组成。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编制按乡镇辖区每万人口0.8-1人配备,不足2万人口的乡镇不少于2人,血吸虫病疫区乡镇应增设血防人员编制。

第二十条 乡镇卫生院要优先安排公共卫生工作用房和设备,建立规范的预防接种门诊、传染病诊室。

第二十一条 县级财政要保证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公共卫生人员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卫生院临床医疗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二条 公共卫生人员要按制度、规范落实公共卫生工作,各项工作指标应达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要求。

第二十三条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与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湖南省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村卫生室落实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同时,接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所)、卫生监督所的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和定期督导考核。

第五章医疗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六条 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制定和督促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院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七条建立和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度,开展全员质量与安全教育,重点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护理查对制度、处方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急重患者抢救制度、转诊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和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风险。

第二十八条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建立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报告制度。如发生重大医疗过失、事故,或产生严重医疗纠纷,应及时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加强重点科室、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一)加强门诊质量管理。合理设置门诊科室,科学安排医务人员,优化医疗流程,及时处理就诊病人。

(二)加强急诊质量管理。设立急诊(抢救)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设施,实行24小时应诊,及时有效救治急诊病人,对急危重症患者适时转诊。

(三)加强病房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标准规范、各项基本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加强病房基础质量和环节质量控制,提高治愈率、好转率和出入院诊断符合率。加强产科建设,创建爱婴卫生院。

(四)加强临床检验实验室和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严格技术操作规范,检验和影像报告做到及时、准确、规范。执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禁止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五)加强药品管理。建立药品采购、保管、调剂和药房管理制度,控制药品库存,减少损耗。执行药品调剂操作规程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严格遵循抗菌药物和激素药物的使用原则,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禁止非法采集血液,规范和保存所有临床输血文件及纪录,保障用血安全。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开展院内感染控制知识宣教,加强对手术室、产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院内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八)规范病例与处方的管理。按照《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和《湖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并妥善保管。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和保存。

第三十条加强护理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合理配备护理人员,健全护理工作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十一条加强中医科建设。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及《湖南省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推广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第三十二条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第三十三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六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合作医疗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试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等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自费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5%以内。

第三十六条 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补助程序、报销范围以及每月住院补助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七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规范财务管理。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办法》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做到钱、账、物分管,财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逐步实行财务代管或会计委派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

第三十八条加强经济管理。准确、及时编制财务预决算,定期报送财务报表,每季度进行一次收支情况分析,增收节支,年度财务收支应有结余。乡镇卫生院事业发展基金每年按不低于业务总收入8%的标准提取,主要用于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和设备添置更新。

第三十九条加强收支管理。乡镇卫生院所有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保证票据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各项支出均应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建立严格的支出审批制度和财务归口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瞒报收入、虚列支出行为。

第四十条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乡镇卫生院要在醒目位置公开主要诊疗项目收费标准和主要药品价格,增强收费透明度,医疗服务收费要让患者能及时了解和查询,有条件的推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第八章行政后勤管理

第四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对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第四十二条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院务公开。要建立工会组织,发挥工会作用。乡镇卫生院要建立职代会或全体职工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或全体职工会议,审议重大决策,通报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和卫生院收入、支出等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管理、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与人员配置指导标准(暂行)》,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第四十四条 按规定配备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负责卫生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卫生信息,并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设备报批购置和管理办法。乡镇卫生院购置设备按程序报批,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建账管理,自行购置、政府配备或接受捐赠的设备要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切实做好设备保养和维修,保证工作需要。

第四十六条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损等制度,每年底全面清点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第四十七条基本建设坚持先论证,后报批,再建设的原则,并按规定招投标和做好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建设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后,凭决算单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所有基建项目的资料要归入财务档案,妥善保管。

第四十八条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对手术室、分娩室、放射室、配电室、危险品仓库、财务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第四十九条 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绿化、美化、亮化环境,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

第九章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第五十条要科学确定乡镇卫生院的功能与规模,逐个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实现房屋、设备、人员、技术、管理配套,提高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功能。

第五十一条 制定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队伍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优化卫生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

(一)严格乡镇卫生院人员、技术应用的准入,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不符合执业资格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

(二)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卫生技术人才和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对其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给予倾斜。

(三)制定并实施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加强卫生院长、公共卫生人员和临床医疗服务人员的能力培训。

第五十二条 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指导与考核。

(一)制定并督促落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财务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等管理制度。

(二)明确卫生局内设科(股)室和所属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指导督促乡镇卫生院改善管理的职责,并实行年度述职制度。

(三)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与考核,督促其依法履行农村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职责。

第五十三条 积极争取政府增加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妥善安排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

(一)核定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基本医疗服务经费和职工工资,以及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经费,并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落实。

(二)调整卫生事业经费支出结构,每年增加的卫生事业经费70%以上用于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乡村卫生工作。

(三)设立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专项资金和建设专项资金,6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10万元,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80万元;6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人员培训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万元,建设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60万元。

卫生的手抄报内容篇七

卫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问题,卫生周的活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宣传和普及卫生知识的机会。在本次卫生周的活动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卫生的知识,也深刻体会到了卫生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在卫生周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卫生知识的普及是非常重要的。在卫生周的活动中,老师们通过丰富多彩的课堂教学和生动直观的宣传活动,向我们讲解了很多与卫生有关的知识,如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等。我了解到了保持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学会了正确的刷牙、洗手等卫生习惯。我还了解到了环境卫生对于我们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学会了垃圾分类、不随地吐痰等良好的卫生习惯。这些知识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树立正确卫生观念的基础,让我们明白了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重要性。

其次,卫生习惯的养成需要每个人的努力。在卫生周的活动中,我们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知识的灌输,更重要的是要将这些知识付诸于实践。我在课后会主动参与到环境整治和收拾教室的活动中,自觉地保持着我们的教室的整洁和卫生。并且,我还会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比如勤洗手、定期清洁物品等。这些习惯的养成需要靠每个人的自觉和努力,但只有这样,卫生才能真正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

再次,卫生是一个集体的事业。在卫生周的活动中,我们共同参与了很多集体活动,如社区环境整治、清理垃圾等。这些活动让我认识到,卫生是一个需要大家共同参与的事业。每个人都应该为保持身体健康和创造良好环境而努力。只有大家携手合作,才能实现我们的卫生目标。

另外,卫生周也让我体会到了卫生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在活动中,我们拜访了当地的卫生所,了解了卫生工作者的工作内容和辛勤劳动。他们为了我们的健康付出了很多努力,他们的付出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和感谢。通过这次活动,我意识到了卫生工作者的重要性,明白了他们对于我们的健康和幸福的贡献。

最后,本次卫生周的活动给予了我很多启示。卫生是一个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问题,只有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意识到卫生的重要性,并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做到“从我做起,为健康努力”。作为一名学生,我应该积极参与到卫生活动中,时刻保持着良好的卫生习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更好地投身于学习和生活中,健康地成长。

总而言之,本次卫生周的活动让我收获颇丰。我不仅仅掌握了更多的卫生知识,还意识到了卫生的重要性,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能够继续关注卫生问题,树立正确的卫生观念,共同为创造一个干净、健康的环境而努力。

卫生的手抄报内容篇八

卫生周是以提升学校卫生环境和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为目标的一项活动。在这个周内,学校组织了一系列的卫生宣传活动,引导学生重视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让他们认识到卫生的重要性并付诸行动。通过参与卫生周活动,我深感卫生意识的重要性,也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

首先,卫生周让我深刻认识到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在活动之前,我常常忽视自己的个人卫生习惯,经常忘记刷牙洗脸或者不注意手部卫生。然而,在卫生周的活动中,我们组织了一场有关个人卫生的知识讲座,了解了个人卫生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有多么重要。我意识到自己以往的卫生习惯存在很大问题,并下定决心改变。从此,我每天都坚持按时刷牙洗脸,保持身体的整洁和健康。

其次,卫生周让我明白了环境卫生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在学校的卫生周活动中,我们组织了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理校园的垃圾和杂物。通过这个活动,我看到了校园整洁的一面,也看到了同学们对环境的爱护。在整理垃圾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环境整洁的好处,不仅让人愉快,而且预防了疾病的传播。我决心要从自身做起,培养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保持家园的整洁。

此外,卫生周还让我认识到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在卫生周期间,我和同学们一起参与了多项团队活动,如分组进行校园整洁活动、制作环保标语等。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完成了任务。在活动中,我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大家相互配合,互相鼓励,共同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通过这次活动,我也明白了团队合作的优势,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果。

最后,卫生周让我体会到了传播卫生知识的重要性。在卫生周活动中,我担任了卫生知识讲解员的角色,向同学们介绍了一些关于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知识。通过这个角色,在讲解的同时,我也加深了自己对卫生知识的理解。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帮助更多的人认识到卫生的重要性,并改变他们的卫生习惯。

总的来说,卫生周是一次让我十分收获的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认识到了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重要性,坚定了改变自己卫生习惯的决心。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和传播卫生知识的意义。我相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更加注重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做一个有卫生意识、舒适健康的人。同时,我也希望能够传播卫生知识,让更多的人认识到卫生的价值,共同创造一个更加清洁和谐的环境。

卫生的手抄报内容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类卫生服务事业单位,主要由县(市、区)政府举办和管理,原则上每个建制乡镇必须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划归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可实行县(市、区)统筹管理,也可实行县(市、区)、镇共管,以县(市、区)管理为主。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严禁超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接受县(市、区)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

第五条 省卫生行政部门对全省乡镇卫生院实行宏观管理。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对所辖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综合的评价。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抓好本管理办法的落实,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每年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要进行一次自查自评。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六条 乡镇卫生院选址、设置,应遵循区域卫生规划要求,根据区域人口分布、经济发展、文化和交通等情况确定,在地理位置上具有发展前景和最大辐射功能。

第七条 乡镇卫生院的设立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报批。

第八条 乡镇卫生院是专有名称,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该名称。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所在的县(市、区)+所在镇(乡)卫生院。

第九条 乡镇卫生院统一使用卫生机构专用标识。

第十条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按功能将乡镇卫生院明确划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

第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建设依照国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所规定的建设标准,严禁举债进行超标准建设。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 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面向农村居民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受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

第十三条 加强公共卫生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做好免疫规划工作。

(二)做好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

(三)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条件的可开展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和康复工作。

(四)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工作,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做好控制新生儿破伤风工作,做好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

(五)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

(六)制定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结合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促进农村居民健康行为的形成。并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七)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专业指导与管理工作。

(八)加强信息管理,建立执行相关统计及报告制度的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协助镇政府制定和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

第十五条 受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村卫生机构及乡村医生进行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负责对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组织对村医的培训、考核,逐步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

第十六条 健全村医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村医例会。通报、反馈各卫生机构工作情况,传达上级卫生工作精神及布置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积极参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的卫生服务,协助做好补偿支付工作。

第四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疗、护理、医技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按照病人第一、安全有序、首诊负责、重点突出原则,加强妇产科、儿科、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和中医科建设,把医疗质量、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放在首位。

(三)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工作小组,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医疗缺陷,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管理。

(四)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五)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规程、抢救常规,配齐常用急救药品、器材,保证基本医疗和抢救工作及时有效进行。对不能处理的危重疑难病人及时转诊。

(六)按照《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认真书写门诊、住院病历。

第十九条 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急症抢救,危重病人转诊和救灾抢险医疗工作。

第二十条 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消毒、保洁管理。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药品管理制度,推行“阳光采购”。

第二十二条 加强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二十三条 积极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第二十四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努力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价廉、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十五条 严禁向外提供出租业务用房,严禁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以营利为目的办医行为。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六条 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和岗位设置,按照精简、高效原则,以服务人口、工作项目等因素,合理规范设置。

第二十七条 严格准入条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及其以上医师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专业技术服务。

医师、护士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

从事专项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

第二十八条 大力推行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或推荐聘用,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按有关程序任免。一届聘期3-5年,其中试用一年。中心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一般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

第二十九条 院长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主要内容为行风建设、业务发展情况等。

第三十条 推行人员聘用制,因事设岗,公开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乡镇卫生院人员。新录用人员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开招考,与录用单位签署聘任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重视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制度。认真实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积极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章 财务后勤管理

第三十二条 执行政府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并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公开主要药品及诊疗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和监督审计制度。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领导和监督,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高危设备、手术室、放射室、分娩室等特殊区域和剧毒、剧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十五条 美化院内环境,搞好室内卫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安静、舒适的医疗环境。

第七章 行政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正、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组成,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十七条 加强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职工会议,通报卫生院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日常管理和运作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第三十八条 建立健全考勤、学习、会议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九条 县(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实施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评估和监督制度,定期进行监督评估和信息公示。

第四十条 乡镇卫生院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向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对隐瞒医疗事故,在医疗及公共卫生工作中玩忽职守,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假账、造假病案、乱收费的乡镇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由县(市、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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