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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计划(精选6篇)

时间:2023-09-29 04:02:49 作者:梦幻泡统计工作计划(精选6篇)

计划是一种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工具,也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的工具。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分析现状,确定行动步骤,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资源分配。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统计工作计划篇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统计方法制度的准确实施,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监督管理,不断推进统计基础建设。根据新修订的《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统计监审的组织实施

统计监审工作将严格按照统计监审工作规程,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法制科会同有关专业科室协同部署,有序实施。

(二)统计监审的时间

从20xx年4月份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统计监审的对象

(1)工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电器有限公司、机电有限公司

(2)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服务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4)劳动工资:市中学、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市图书馆

(5)批零住餐:工艺品有限公司、市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6)建筑业: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有限公司

(四)监审内容

2、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相关统计:工业、贸易、服务业、劳资、房地产、建筑业等相关统计指标数据的质量。

为切实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监控,对统计数据异常及相关经济指标不匹配的地区(或单位),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查询,被查询的单位必须书面答复有关查询事项,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实现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动态监督。

认真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对本地区的统计执法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检查单位如有重复,及时调整计划。

1、统计监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能,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统一计划,规范操作。由法制科组织协调,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监审结束后由专业监审人员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并依据监审情况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和处理建议。

2、对在统计监审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省统计违法条例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省统计行政执法八项公开承诺》和《市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纪律》,自觉接受被监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统计工作计划篇二

00六年,全县统计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的第一要务”的思想和“党委政府决策到哪里,统计部门服务到哪里”的观念,全面落实国家、盛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统计制度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建设,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加强统计调查研究,不断改进统计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推进全县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认真实施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二00六年,全县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国家、盛市统计部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强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数据的技术指导、管理和规范工作,强化内部统计工作管理,继续坚持和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建立县(区)gdp定期联审制度以及农业、工业、建筑业和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四个专业下管一级数据评估管理制度,做好新的农业发展速度试算工作,建立健全第三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同时,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一些有助于县委、县政府决策需要的重点调查或专项调查,为全县经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精心组织实施我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第二次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认真组织实施我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2006年全县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要根据《全省农业普查工作规划》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进行安排好个阶段的工作,贯彻好普查方案,选调好普查人员,做好业务培训、宣传动员等相关准备工作;二是要早打算、早汇报、早落实、早安排,积极争取县委政府领导的.理解与支持,尽快将普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三是要继续发扬统计部门特别能工作、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全力推进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并采取措施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普查圆满成功。

三、继续做好经济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的后续工作

经济普查的主体工作已基本完成,但要利用好经济普查资料,还有大量艰苦细致和繁琐的工作要做。2006年,我局将按照市、县领导对经济普查的有关要求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经济普查的资料开发利用、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立和维护等后续工作。同时,还要严格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处理、分析及发布工作。

四、强化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统计工作的永恒主题。搞准统计数据,是各项统计工作的基础,是对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搞好统计服务的根本,也是每一个统计工作者神圣的职责和首要任务。广大统计人员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以一丝不苟和严谨规范的工作方式,以依法统计的责任感,严把数据质量关,努力提高统计数据的公信度,增强统计工作的权威性。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办事处)统计工作的意见》,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继续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重点抓好数据源头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乡镇《统计报表报送制度》、《统计数据质量追究制度》等统计工作制度,指导基层统计单位建立和规范统计台帐,加强对基层单位上报数据的审查,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调查行为,逐步建立部门间相互提供统计资料的制度,尽量做到统计信息共享。

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统计服务的整体水平

一是积极拓宽统计服务领域。把满足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的需求作为统计部门的服务方向,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服务基石的基础上,拓宽统计服务领域,扩展统计产品,逐步建立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完善统计咨询服务体系。2006年,着重抓好以下监测工作:一是全县经济运行监测;二是全县总体小康进程监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三是农村贫困监测;实施生态畜牧业统计监测;五是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统计监测。

二是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搞好统计分析研究。重点是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和“十一五”规划,做好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和咨询工作,加强对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小康进程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为各级党政领导提供优质服务。按月编佣**经济要情》,及时发布年(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整理出版2005年《领导干部手册》,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同时,努力提高对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的透明度,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六、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2006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的重点是启动“五五”统计普法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和盛市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调研工作,加大常规性统计执法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力度,改进和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提高统计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全局统计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推进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抓好统计信息化建设

统计信息化是现代统计工作的重要手段,对于增强统计工作效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等都有明显作用。今年,要严格按照盛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实现与上级统计部门的联网。同时,抓好办公自动化工作,努力实现无纸化办公,加强计算机管理,强化计算机病毒防治意识,搞好计算机的安全、保密和管理工作,保证计算机资源的工作用途,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统计工作计划篇三

我局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全市统计思路和统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尽尽责地做好各种经费落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促进我市统计工作的迅速发展。

一、扎实认真地抓好各种经费落实,各项经费使用,统筹兼顾,支出合理,确保统计业务工作需要,为局领导在经费落实和使用上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抓好县区中央统计事业费的审计。按照省局的安排,拟在八至九月对五个县区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提高县区财务工作水平,同时,在11月份前做好市上对我局的专项审计准备工作。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计算站固定资产明细帐,做好报废物资的申请报废处理,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管理好中央统计事业费,经费尽量向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统计局倾斜,腾出精力和时间协助局领导抓好县区经费落实。

五、加强局机关建设。完成会议室装修,车辆购置及有关设备购置。

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统计工作计划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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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规范我区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整治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特制定本计划。

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工业、贸易、投资、重点服务业等,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以及非法干扰企业真实独立报送统计数据、违法代填代报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力度。区局将根据市局分配的任务和比例,结合我区“三上”企业的数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检查力度。

三是有条件的办镇统计站。可在辖区内专业市场选择一两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做到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和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态势。

四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对企业违反统计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查处有关企业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代填代报、干扰企业报送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对触犯“四条红线”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统计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全区统计法制宣传要紧密围绕统计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力度,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努力服务统计改革和发展大局,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按照省、市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本着热烈、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各街道统计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到宣传经费有保障、宣传手段要创新、宣传产品要多样、宣传效果要显著、宣传任务要落实的“五要”目标,圆满完成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一)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普法

1、利用召开年(定)报会议、统计报表印刷等工作,以发放宣传单、纪念品、在报表上增加法律条文的形式宣传统计法。

2、继续借助统计月报、要览、年鉴、特刊等统计服务载体,通过增加统计法条文和释义达到宣传目的。

3、结合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公开信或法律告知书等形式,重点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统计人员宣传。

4、结合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各专业业务培训内容。

5、严格执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继续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新增“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告知做到全覆盖。

(二)做好重点普法宣传

1、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印制宣传台历(挂历)、年历画等宣传品;结合《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省统计条例》的出台,充分利用“四大工程”建设和第三次经济普查等重大活动,开展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营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和谐氛围。

2、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召开纪念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滤布大型广场宣传、征集书画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等宣传活动。

3、依托“两个平台”,开展重点人群的普法培训。完善“六五”普法在线学习平台和知识竞赛平台,继续抓好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4、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普法宣传。积极与区司法局、组织部和区委党校等部门沟通,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及大型广场宣传等活动,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宣传任务,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的合力。

5、规范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区和街道两级普法骨干培训,确保各地区至少一名统计普法骨干,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知识过硬、宣传生动的统计普法骨干队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编印《统计“六五”普法知识读本》,制作执法专题培训资料,对执法检查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执法检查技能和水平;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员参加省统计局和区法制办培训。

各街道、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重视程度,按照全区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做到及时布置、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台账上报制度,重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台帐的记载和上报,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

统计工作计划篇六

本着热烈、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各街道统计科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到宣传经费有保障、宣传手段要创新、宣传产品要多样、宣传效果要显著、宣传任务要落实的“五要”目标,圆满完成年度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一)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普法

1、利用召开年(定)报会议、统计报表印刷等工作,以发放宣传单、纪念品、在报表上增加法律条文的形式宣传统计法。

2、继续借助统计月报、要览、年鉴、特刊等统计服务载体,通过增加统计法条文和释义达到宣传目的。

3、结合执法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公开信或法律告知书等形式,重点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统计人员宣传。

4、结合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各专业业务培训内容。

5、严格执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继续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新增“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告知做到全覆盖。

(二)做好重点普法宣传

1、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经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督导。印制宣传台历(挂历)、年历画等宣传品;结合《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省统计条例》的出台,充分利用“四大工程”建设和第三次经济普查等重大活动,开展统计法宣传“六进”活动,进一步营造了解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的和谐氛围。

2、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以召开纪念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大型广场宣传、征集书画作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等宣传活动。

3、依托“两个平台”,开展重点人群的普法培训。完善“六五”普法在线学习的平台和知识竞赛平台,继续抓好地方(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加强分类指导,切实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

4、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普法宣传。积极与区司法局、组织部和区委党校等部门沟通,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及大型广场宣传等活动,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宣传任务,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的合力。

5、规范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区和街道两级普法骨干培训,确保各地区至少一名统计普法骨干,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知识过硬、宣传生动的统计普法骨干队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编印《统计“六五”普法知识读本》,制作执法专题培训资料,对执法检查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执法检查技能和水平;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员参加省统计局和区法制办培训。

各街道、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重视程度,按照全区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年度统计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做到及时布置、加强指导、措施有力、督促到位,确保统计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加大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台账上报制度,重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台帐的记载和上报,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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