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保险的代理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第二条授权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具体险种见附件)、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第三条保险费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代理手续费的支付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险的代理合同篇二
债权人_________(简称甲方)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发生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付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的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约定范围从事代理活动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本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个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间,甲乙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本合同,对方应予同意。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在____行政区划范围内以甲方名义招揽甲方开办的适合个人投保的人身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及提供售后服务。
(二)甲方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对乙方代理的业务区域、险种及其他授权内容进行调整。
(一)乙方须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之后在保险费收据上签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费之后才能开具收据。
(二)乙方不得为客户垫缴保险费,乙方缴至甲方的保险费一律视为是由投保人缴纳的。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账户收款。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规定的方式将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险费及时缴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一)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具体支付标准由甲方按不同险种、不同缴费期限和不同缴费方式确定,并予公布。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统一对代理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并予公布。
(二)代理手续费以人民币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1、投保单由乙方签署姓名、代码,并且经过甲方核保,甲方已据此签出保险单。
2、甲方已收到相应的保险费。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项规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四)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情况时,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
(五)不论本代理合同是否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____日内要求解除合同或由于乙方的过错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时,乙方无权获得与所退还保险费相关的代理手续费,已领取的必须退还甲方。
(一)签发保险单,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保险业务具有最后确认权。
(二)有权制定和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代理手续费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通知乙方。
(三)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有权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款。
(五)当客户向甲方提出要求变更为其服务的代理人时,甲方有权将该客户的保险单变更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务,并书面通知乙方。
(一)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二)对乙方符合甲方要求并在授权范围内招揽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
(三)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需的证件、资料、单证及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人身保险代理活动。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保险单证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为客户提供收费、送单、咨询、协助变更保险单和协助办理理赔申领事宜等服务。
(三)努力维持现有业务。
(四)应达到甲方确定的最低业绩标准。
(五)按时参加有关的培训、会议和研讨等活动。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活动和业绩情况进行记录。
(七)承担与开展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按甲方规定领取有关单证时履行签收手续。
(九)不得与客户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一)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交付保证金,保证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保管,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乙方。
(二)在订立本合同时,乙方还需提供两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为担保人,与甲方订立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个月期限届满,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2、不符合个人代理人条件,或丧失代理人资格。
3、达不到甲方培训、业绩考核的合同维持条件的要求。
4、有违法犯罪或严重损害甲方信誉行为。
5、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保证合同失效,从失效之日起____个月内又无新的担保人。
2、乙方年满60周岁。
3、乙方成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四)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应向甲方交回钱款、展业证书、本合同书、保险条款、单证、文件、手册、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称的印刷品以及归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还应提交甲方需要的与甲方业务情况有关的台账和记录(客户记录、资料)的复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或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仍以甲方名义进行的活动,除经甲方追认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期限届满前_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展到下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五)如果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前,曾订立相关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的代理合同篇四
编号:
保险代理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被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地域范围
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内代理保险业务。
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险种的承保限额(按每一危险单位):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____________以内;____________ 以内。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
3.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
4.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
5.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
2. 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
3. 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险单后 日内或收入款项达到 万元××币时将所收
的保险费(保险储金)划缴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 。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据乙方实收保险费的数额及险种的不同,按国家财政部、保监会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1.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 % ;
4._____________ % ;
5._____________ % ;
6._____________ % ;
7._____________ % ;
8._____________ % ;
9._____________ % ;
10._____________ % 。
(二)手续费按月(季)结算,并于每月(季)初___天内将代理手续费以转帐方式付给乙方。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2)有权调整乙方所代理的财产保险的险种。
(3)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要求乙方在从事代理业务中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2.甲方应尽下列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宣传材料、业务单证、条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应根据乙方代理保险费的
实际数额按规定付给乙方代理手续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建立相关代理业务所需的各种帐簿、报表。
(4)对于乙方反映的问题,甲方要积极协助解决,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促进代理工作发展。
(5)甲方应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条款、单证、业务资料等。
(2)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
(3)有权要求甲方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4)有权对保险代理工作及甲乙双方相关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并有权向甲方上级单位及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反映。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将收取的保险费,保险储金以及存款利息于规定交款日划缴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保险条款、费率、单证、实务等有关规定代理保险业务,并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单证、资料。
(3)乙方在代理业务时,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履行告知义务。
(4)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协助甲方为保户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协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赔工作。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
(二)本合同期满前 天内,甲乙双方如愿继续保持代理关系,应重新签订代理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第十条代理合同的终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不按规定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经乙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转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三)乙方不按规定划缴保险费、储金,经甲方促告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划缴的,除应如数划缴保险费、保险储金外,还应承担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要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中国××保险公司 公司
终止保险代理合同通知书(样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你方不能履行(违反)与我公司依法订立的第 号《保险代理合同书(保险代理公司)》第____ 条第_____ 款,有关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自____年 _____月_____日起,提前终止与你方的委托保险代理关系,解除第_____ 号保险代理合同。并请你方按原合同第__条第__款规定,于__年 月__日前办理好如下事宜:
一、将为我公司代收的保费及利息等相关款项划缴我公司____银行帐户,超过规定日期,按每日___%收缴利息。
二、将使用我公司的单证、条款、宣传材料等交回我公司。
三、到我公司 部门办理清算交接手续,填写《终止保险代理合同清算交接单》。
如你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没有回复,视为默示同意,我公司将依法按本通知书执行。自终止之日起,你方不得再以我方名义和使用我公司业务单证或条款开展代理业务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你方承担。
特此通知。
保险公司负责人签字:
保险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保险的代理合同篇五
第一条 总则
第二条 代理范围
(一)业务范围
1.乙方代理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具体险种见附件
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首期暂收保险费;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险产品的续期保险费;
4、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二)地域范围___________行政区域内。
第四条 代理费用
1、代理费用按甲方上级公司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
2、甲方以转帐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2.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保险费;
3、有权根据甲方上级公司对代理费用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并通知乙方;
4、有权制定和修改与本合同代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6、有权根据需要调整代理权限范围。
(二)甲方的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2.负责对乙方员工进行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6.对获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有权获得必要的相关保险实务知识培训;
4.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签发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单。
(二)乙方的义务
2.承担与代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或签订协议;
5.在收取客户保险费后,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甲方;
6.接受甲方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9.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做好理赔工作;
10、对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
2.不得违反《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
(一)单证管理(附件
二);
(二)新单业务操作流程(附件
三);
(三)续期业务操作流程(附件
四);
(四)首期暂收保险费和续期保险费的划转;
3、保险费账户:户名:帐号:开户行:
4、甲方根据交接的清单总金额来核对确认乙方的实际划款金额。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3、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二款
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第三款的规定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二款
第二项规定的义务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第三款的规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因其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十条 其他
3.本协议附件包括:附件一至四(略)。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四、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偿。
五、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保险的代理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
为了繁荣我国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具体协议如下:
一、代理业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合作代理机动车辆、财产、货运、短期意外伤害、短期医疗和责任保险等产品。
第二条遇甲方代理险种需调整时,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修改后的附件一经双方盖章认可后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代理权限范围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合作代理业务围范内的险种代办以下事项: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部份险种的出单操作;
4、部份业务的代查勘或代理赔。
第四条未经授权,乙方不得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出任何有关保险承保、赔偿或给付的承诺。
三、代理地域范围
第五条乙方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与甲方合作代理保险业务。甲方在此区域内提供相应的技术、业务支持和客户服务保障。
四、代理期限
第六条业务合作期限为三年,自本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30日前,甲、乙双方均未书面通知终止协议,则合作协议自动顺延三年。
第七条保险代理合作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应将一切有关单证、印章、保险费等及时交还甲方。
五、其他合作
第八条研讨和交流销售人员培训和训练经验。
第九条甲方积极介绍车辆维修及装饰业务与乙方合作。
第十条共同开拓新的保险合作项目
六、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新契约业务流程:甲方指定专门的部门受理乙方业务,具体包括单证的领用、投保资料交接、出具正式保险合同、问题单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业务流程:甲方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售后的客户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报案处理、理赔处理、保全处理等条款中规定的相关服务,并做到态度良好、方便高效,零投诉。对于重大赔案或事件由双方联合成立处理小组。
第十三条甲方要维护和保护乙方与所承揽的业务的续期或续保的关系、关联和利益,甲方不得单方面进行业务划分或影响乙方和客户的业务关系。
七、保险费的划缴
第十四条乙方应将代收的保险费建立独立的保险费收支台帐。
第十五条个人(散户)业务保险费结算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与甲方结算上月(1日―30日)代收的保险费,不得拖欠或挪用保险费。
第十六条团体业务保险结算方式:乙方按每笔业务,实时与甲方结算保费或客户直接划缴保险费到甲方保险费结算帐户。
八、手续费的结算
第十七条甲方依据乙方的业务保费收入,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
第十八条甲方每月5日前与乙方结算上月(1日―30日)代收保险费时,同时结算上月代理手续费,甲方不得拖欠。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保险产品和手续费进行调整,但调整前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调整开始执行日期。
2、甲方有权对授权乙方代理的保险产品业务情况进行检查。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培训和相关资料。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理险种的投保规则、条款、费率表、投保书、宣传资料等有关单证及保险业务承保政策。
5、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业务发展,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
6、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与甲方合作开展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比例,按实际发生业务获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在宣传资料、培训方面的需求,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3、乙方须遵守甲方承保规则及核保结论,并配合甲方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4、乙方应按时、足额的划缴代收保险费。
十、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附件一:短期险(一年期)手续费支付比例。
2、附件二:车辆维修手续费比例。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不得因服务所记录的客户资料,以任何理由做有损对方利益的事。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乙方不得因服务所记录的客户资料,以任何理由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零时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24时止。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章:_______签章:_______
保险的代理合同篇七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_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将甲方签发的保险单、保险费收据等相关单证交付给投保人;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
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2。核保、核赔;
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
第八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
甲方:
乙方:
日期:
保险的代理合同篇八
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保险个人代理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保证人在《履行保险个人代理合同保证书》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为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
第四条 代理地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市(地区、州、盟)_______县(市、区、旗)代理保险业务。
第五条 代理业务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下列保险业务(按险种列明)
(二)乙方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限于:
1.向客户宣传、介绍、推荐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
2.将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及相关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4.接受客户咨询;
5.甲方书面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乙方不得处理下列事项:
1.签发或批改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
2.核保、核赔;
3.其他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事项。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书面授权范围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保险费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当日将代收的保险费全额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长为收到保险费二十四小时之内。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帐户收取保险费,不得将保险费挪作他用。
第八条 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双方约定的各险种手续费标准是: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险的代理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了繁荣我国保险市场,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具体协议如下:
一、代理业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合作代理机动车辆、财产、货运、短期意外伤害、短期医疗和责任保险等产品。
第二条遇甲方代理险种需调整时,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修改后的附件一经双方盖章认可后成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代理权限范围
第三条甲方与乙方合作代理业务围范内的险种代办以下事项: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部份险种的出单操作;
4、部份业务的代查勘或代理赔。
第四条未经授权,乙方不得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作出任何有关保险承保、赔偿或给付的承诺。
三、代理地域范围
第五条乙方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与甲方合作代理保险业务。甲方在此区域内提供相应的技术、业务支持和客户服务保障。
四、代理期限
第六条业务合作期限为三年,自本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协议期满30日前,甲、乙双方均未书面通知终止协议,则合作协议自动顺延三年。
第七条保险代理合作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应将一切有关单证、印章、保险费等及时交还甲方。
五、其他合作
第八条研讨和交流销售人员培训和训练经验。
第九条甲方积极介绍车辆维修及装饰业务与乙方合作。
第十条共同开拓新的保险合作项目
六、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新契约业务流程:甲方指定专门的部门受理乙方业务,具体包括单证的领用、投保资料交接、出具正式保险合同、问题单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售后服务业务流程:甲方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售后的客户服务工作,具体包括报案处理、理赔处理、保全处理等条款中规定的相关服务,并做到态度良好、方便高效,零投诉。对于重大赔案或事件由双方联合成立处理小组。
第十三条甲方要维护和保护乙方与所承揽的业务的续期或续保的关系、关联和利益,甲方不得单方面进行业务划分或影响乙方和客户的业务关系。
七、保险费的划缴
第十四条乙方应将代收的保险费建立独立的保险费收支台帐。
第十五条个人(散户)业务保险费结算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与甲方结算上月(1日-30日)代收的保险费,不得拖欠或挪用保险费。
第十六条团体业务保险结算方式:乙方按每笔业务,实时与甲方结算保费或客户直接划缴保险费到甲方保险费结算帐户。
八、手续费的结算
第十七条甲方依据乙方的业务保费收入,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代理业务手续费。
第十八条甲方每月5日前与乙方结算上月(1日-30日)代收保险费时,同时结算上月代理手续费,甲方不得拖欠。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保险产品和手续费进行调整,但调整前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调整开始执行日期。
2、甲方有权对授权乙方代理的保险产品业务情况进行检查。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培训和相关资料。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理险种的投保规则、条款、费率表、投保书、宣传资料等有关单证及保险业务承保政策。
5、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业务发展,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
6、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与甲方合作开展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手续费比例,按实际发生业务获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2、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在宣传资料、培训方面的需求,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3、乙方须遵守甲方承保规则及核保结论,并配合甲方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4、乙方应按时、足额的划缴代收保险费。
十、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附件一:短期险(一年期)手续费支付比例。
2、附件二:车辆维修手续费比例。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不得因服务所记录的客户资料,以任何理由做有损对方利益的事。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乙方不得因服务所记录的客户资料,以任何理由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24时止。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章: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