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吊篮租赁合同免费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就甲方像乙方租赁吊篮台(以现场实际安装台数为准)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时间:预计自年月日起,工期约为天(以实际工作中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的安装验收单之日(进场单次日)起租;停租时间:以整套吊篮装置拆至地面并经双方签认书面报停单日期为准。甲方给乙方通知拆吊篮为报停日。
四、租赁单价元/日/台。单台设备最低天起租,超过天以实际发生结算。
五、甲方在此合同中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安全员为。
六、设备出厂费:吊篮进出厂费元/台
七、吊篮押金:每套元。结算时可冲减租金。共计套共计元。
八、租金结算: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租赁费用,甲方需按时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叫乃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九、乙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考试合格并发岗位证书。
3、因设备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篮停用,乙方负责修复。维修时间超过12小时,免收当日当台租赁费。
4、乙方有权对甲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内租赁费照付。
5、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在无需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十、甲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
2、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拆除、保养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此设备除甲方使用外不得转让、转租和转借他人,只允许甲方在工程上将此设备用于该设计功能所规定范围内的项目。
4、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5、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
6、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
7、甲方负责组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无乙方核发的操作证人员严禁操作吊篮。乙方如有发现,有权停止该吊篮使用直至甲方改正,此期间甲方租金照付。
8、甲方必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吊篮的安装、安全使用及退场,监督操作人员安全带和安全帽佩戴,并负责乙方的进场单、验收单、退场单、维修单的核对认可工作。
9、吊篮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协助乙方卸车、垂直运输和保管,并尽快组织工人配合安装,如因甲方配合不到位或组织不力等,则该批设备自进场后次日开始起算租金。
10、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
11、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12、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如有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赔偿。丢失设备租金计算至赔偿之日。
1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附安全协议、赔偿价格表)。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聊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篮租赁合同免费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向甲方租用电动吊篮,用于长寿寿城水岸8、9、11号楼工程外墙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关系,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壹套吊篮包含:满足吊篮安全使用的所有配件。
2、租金单价:42元/套/天(含税)。
3、吊篮数量:实租量(根据电动吊篮启用单计量)
4、吊篮押金:在第一批吊篮入场时须向甲方支付押金/元,
押金不计利息,在最后一次吊篮结算时抵扣。
5、租金计算:每台吊篮租金=租金单价×租金天数(不足一天算一天)。
6、租金时间:起租时间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至使用结束之日止(包含节假日及吊篮移位安装时间在内)。租赁时间不得少于30天,不足30天按照30天计算。
7、租金结算周期及支付方式:租金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上月1日起至本月31日止,并于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设备租金,拆除前需全部结算及付清所有租金。若按期不付租金,乙方将承担租金总额3‰的滞纳金。
8、其他费用:(本费用需在第一月支付租金时一同付清,此单价不含税)
吊篮安装费:220 元/套,乙方自行安装不计费。
吊篮移位费:220元/套;吊篮拆除费:220元/套。
9、移位时限:乙方提前叁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吊篮移机申请,甲方保证在贰日内完成移机,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叁日,超出此约定时间租金不予计算。(直至安装完好后开始计算租金)
1、甲方负责编制吊篮施工方案,报监理及业主(若业主需审批)审批完善后报乙方留存。
2、甲方负责组织乙方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不定期安全的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时间组织吊篮进场和出场。
4、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安装意见合理布置吊篮位置。
5、甲方负责吊篮产品质量以及吊篮运输、安装、维修及拆除,安全防护用品由甲方提供。
6、甲方在安装、维护及拆卸的过程中必须服从乙方的监督和管理。
7、甲方负责吊篮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甲方接到故障申诉后必须两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8、甲方负责因吊篮质量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处罚。
甲方:
乙方:
吊篮租赁合同免费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签订吊篮租赁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吊篮的型号、数量、日租金:
电动吊篮 ,租金每台每天 元。 暂定 台(以使用台数发生量为准)。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押金: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运转良好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备押金 元。 四、付款方式、计费方式:
1、吊篮自进场安装完毕、验收成功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 2、收费日期以双方负责人签署的进、退厂清单为准。 3、乙方不定期支付,按实际使用天数,工程完工年底结清。
五、租赁吊篮的交接方式
1、运输吊篮进出场运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往返运费 元 。在支付设备押金时一起支付。
2、交接方式:吊篮进场和拆除退场时,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验收,并签署交接文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指定 、 、 、 为共同验收人员。吊篮进场及归还原则是一次进行,特殊情况可分次进行。
六、甲方承担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吊篮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 2、正常磨损范围内,负责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损件。
3、在吊篮交付使用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日常保养工作的技术培训,上班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不准穿拖鞋上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认真做好班前交底工作。
七、(一)、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必须派工人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的搬运、安装和拆卸。
2、乙方必须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乙方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不系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吊篮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甲方负责保养和检修。
4、乙方经对吊篮验收入场后使用期间而造成的吊篮损坏、人员伤亡事故,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如设备发生质量故障由甲方负责。
5、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转租、转借第三方使用,不得变卖、改装或作抵押他方。
6、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任意加长 或改作业面宽度,否则设备、人员出现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吊篮需在同一地点移动位置,但移动完,安装好后,应双方技术人员共同验收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义务:
1、指定专人进行双方工作衔接,并提供必要的现场协助:提供就近的电源,(电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协助解决进现场电梯运输:根据需要协助解决存放物料的工作间;协助解决甲方工作人员及设备的进出场手续。
2、吊篮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如发生机件丢失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以的价格赔偿,甲方设备及零件数量由乙方签认甲方提供的进场单。
3、吊篮在安装、调试、使用及拆卸过程中,不得有其它垂直交叉作业,否则甲方现场领班及安全员有权提出纠正,必要时有权勒令乙方停止。
4、须爱护吊篮设备,要求工作人员不要将玻璃胶、涂料、电焊渣、水泥砂浆等废料遗弃在吊篮上。特别注意钢丝绳上不得粘有上述涂料、废料。及其它有损钢丝绳的物质,以保证吊篮作业安全,若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检修,检修费用及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提供现场安装吊篮劳动力。如:装卸车、垂直运输、吊篮安装拆卸等所需劳动力。 6、负责提供电源、主电箱以及甲方人员住宿。
八、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附件:《安全协议》《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方式工作。
2、乙方应对违规操作(违反《安全协议》及《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应条款)所引发事故后果自负。
3、在租赁期间内因乙方责任致使租赁物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人民法院解决。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一至九条的任一条规定即视作违规,违约方按实际应付租金总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及《安全协议》同时生效。
备注:甲方出租方施工期间必须配备维修人员和设备调试,保证正常使用,如设备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超过5小时不计租费。甲方人员在乙方工地生产作业,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定,严禁酒后上岗,违规操作。否则乙方有权对违规当事人按着乙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在甲方租赁费中扣除。
吊篮租赁合同免费篇四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现向乙方租赁电动吊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1.2工程地点:广州天河区
第二条 租赁内容
2.1设备租赁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型号zlp(d)型(长度根据现场需要)电动吊篮提升机(全套设备),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完好,齐全,机械性能运转正常。乙方包装包拆、包来回运输,提供全套设备质保资料,如有现场检测费用发生,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
2.2乙方的承包范围属于发包方与甲方签订的“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称主合同)的承包范围的一部分,乙方对自身所承包的内容进行施工,并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规定。包设备安装拆除及调试、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设备检测合格。
2.3乙方必须如实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甲方可以代办,其费用由乙方支付,并交项目部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
3.1租赁期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要求计算,租金起算日为吊篮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当天开始计算,租金结算日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设备之日,合同生效期为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开始生效。
3.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合同所述联系地址变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义务,否则视为合同承包方地址无变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发出的信函视为乙方已收悉。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4.1按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吊篮租金为55元/台/天。包括乙方技术员工资、伙食费、现场文明施工费、工具费、进场费、设备费、维修保养、设备及零配件保管、救治医疗费、人身保险费等相关保险费用、工卡及平安卡费用、工作服费用、相关赔偿金、人工风险费(因甲方工期延误造成的窝工、费工和人工费上涨等风险费)等费用。
4.2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满一个月于25天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个月30天银行支票,如此类推。
4.3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在场计租的吊篮设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免除25天租金。
4.4乙方开具正规的施工安装发票结算租赁款。
4.5第三方检测按800元/台。
4.6协助我司办理论证方案。
第五条 材料设备检验
5.1每台吊篮进场使用前,需由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5.2吊篮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好后,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送至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现场抽检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须协助乙方派人负责装卸车、垂直运输、搬运、安装及调试,直至达到试验合格的标准。检测合格的设备,方能交付甲方开机使用。
第六条 双方责任和权利
7.1甲方职责
7.1.1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其职责是:协调乙方与总包、土建、建设单位、监理及其他等单位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进退场等工作。
7.1.2免费为乙方提供吊篮设备的电源接驳点。
7.1.3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培训要求,负责设备的基础操作。
7.1.4对乙方现场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员)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换。
7.1.5该工程可由甲方为乙方统一购买相关工程保险,费用从乙方安装费中扣除。
7.1.6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一间单独仓库用于工具设备的存放,负责协调乙方进退场的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决。
7.1.7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7.2乙方职责
7.2.2负责配备设备维修、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机,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时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类推。
7.2.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使用规定,负责提供吊篮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乙方的电路电线及设备的安全配置必须满足本工程及当地相关部门要求。
7.2.4负责给甲方提供吊篮的安装方案、吊篮安全施工方案及操作技术交底,并严格按方案及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对甲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的,有权要求其停止作业并上报甲方相关负责人。
7.2.5负责设备的操作培训,甲方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6必须为进入场地的乙方自派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对设备安装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对由乙方自派工地的人员安全负责,如出现火灾、工伤、死亡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2.7必须教育本部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当地工程建设及城建管理部门的政策和法规,如造成被建设单位、土建单位或其它单位对我方处罚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7.2.8由乙方提供到工地上的设备,乙方均有保管的责任,如发现损坏,或其他施工单位损伤,均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费用,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索赔事宜。
7.2.9若乙方未能按甲方或施工现场的要求施工,而被甲方或建设单位清退出场,或不履行合同而自行退场。按实际租金的80%结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7.2.10、本合同的乙方技术员必须长住工地,保证每栋塔楼有一名技术员。无故缺勤一天罚款500元。
7.2.11、在高空作业方面,操作人员需经乙方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7.2.12、乙方配一名技术人员在现场蹲点指导吊篮移位工作。
第八条 违约及罚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限期乙方离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有异议。
a、乙方将本项租赁内容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b、乙方拖欠派往本项目现场的工人工资,造成工人聚众闹事或到相关政府部门投诉。 3
c、因乙方实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进度无法达到合同的要求。
d、因乙方无力继续完成本合同约定要求的。
e、因乙方中途自愿放弃合同履约义务的。
f、因乙方受到法律制约而不能履行职责。
第九条 其它约定内容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按甲方惯例协商解决。
9.2若因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纠纷,双方应在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4因履行本合同而形成的现场签证单、双方往来函件、处罚通知等项目施工有关文字资料,均构成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乙方须严格遵守总包、监理单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处罚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吊篮租赁合同免费篇五
(甲方)
出租单位: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吊篮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吊篮押金:
甲方租用乙方吊篮合同签字后,每台支付押金元。押金一次性付清,使用完毕结算时其押金可抵交租金。
二、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吊篮进退场清单签字手续;施工现场就近提供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装置);提供吊篮现场上下楼层的电梯运输;根据租用吊篮数量,提供相应的劳动力;在乙方技术指导下完成拆卸、运输、安装及拆除等工作;提供乙方存放物件的工作间;为乙方办理物料进出场手续。
2、承担吊篮自进入施工现场后所发生的丢失及损坏的经济赔偿(附赔偿价格表)。保证吊篮在使用过程中不交叉施工,不作为垂直运输工具作业;更不能转租或租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租金加倍;施工作业人员要爱护吊篮设施,不要把玻璃胶、涂料及其他腐蚀物涂抹在钢丝绳或电气设施及其他部件上,以保证吊篮安全正常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三、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协助指导甲方安装并调试。甲方租赁10台以上,乙方可派专业人员免费提供现场维修服务(不含其它性质的服务及义务)。
2、指导乙方作业人员掌握和熟悉吊篮操作规程及吊篮各部设施性能,有权监督甲方操作人员是否持证安全操作;否则有权停止作业,甲方要承担其违章责任及损失。
四、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都应该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合同附件一安全协议
2、甲方应对其施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协议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相关条款所发生的种种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五、吊篮租金费用标准(不含税):
1、吊篮租金:元/月/台,夜间使用/小时;
2、吊篮安装费:元/台次;
3、吊篮拆卸费:元/台次;
4、吊篮移位费:元/台次;
5、技术人员每人每天元。
6、吊篮进出场费:由甲方承担。
六、吊篮费用计核原则:
1、吊篮租金以吊篮进入施工现场之日算起,至离开甲方施工现场之日为止,连续累计收取租金(依据双方代表签字的吊篮进场清单和退场清单为准)。
2、吊篮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起,因甲方及现场各种与乙方无关的`原因造成影响安装及停工、其损失及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
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甲方不施工,可提出书面报停,可不计租金;如照常施工,租金照常核收。
4、由于吊篮自身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租金由乙方承担(时间不超过一天,否则扣除当天租金)。
七、租金结算及违约处罚:
甲方必须在每月日前向乙方付足上月租金,如延期支付,乙方有权停止吊篮使用,停职期间,甲方照常付费,还需按应付总额数每延期一日加付5%的违约罚金,累计计算。
八、未尽事宜:
1、因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服务人员应在小时内赶往现场,在小时达到正常使用。
2、吊篮安装时,另搭设基础架,材料由甲方提供,人工费由甲方支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吊篮机件应照价赔偿,不得推诿扯皮,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停篮期间租金照常核收。
4、甲方夜间使用吊篮,乙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
5、乙方服从甲方的指定位置安装,尽量不破坏防水层,如若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6、合同签订后,如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租期总租金额的5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在合同期内,甲方享有吊篮的使用权,吊篮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甲方在租赁吊篮期间,乙方不承担因雨、雪等天气因素或停电等所造成的停篮费用。
8、吊篮租赁最低30天起租,不足30天按30天计算租金,超过30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九、附:安全协议、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各一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委仲裁,或在合同地法院依法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篮租赁合同免费篇六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心怡路交叉口东北角的盛世天泉酒店(洗浴中心)院内现场由蓝围挡围起来进行违法违规改造,日夜施工,土方堆积如山,扬尘、噪音严重扰民。该工地没有任何手续,没有按照环保要求施工,没有责任单位监管,现场十分混乱。多次向所在的办事处反映无果,当地办事处武学德、刘后胜等入有干股,办事处领导失职、渎职造成目前局面。
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
该问题反映的改造项目为盛世天泉酒店一幢三层钢架楼装修改造,盛世天泉酒店有合法经营手续。项目地址:正光街与心怡路盛世天泉酒店院内。装修单位:河南六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于建涛。
(二)现场调查情况
郑东新区管委会于2018年6月16日上午接到问题交办通知后,立即组织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和祭城路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
综上所述,扬尘治理不达标情况属实,其他问题均不属实,故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无。
吊篮租赁合同免费篇七
反映情况:1.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要建一个化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认为选址不合理。2.每天早上有难闻气味,疑似中原制药厂院内小作坊散发出来。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郑州市高新区化工路与碧桃路要建一个化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认为选址不合理的问题,具体公示情况见2018年6月27日河南日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7批82项。
二、关于每天早上有难闻气味,疑似中原制药厂院内小作坊散发出来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2日下午,高新区环保局李飞、吴耀辉及梧桐办环保所王健和市环境监察大队付涛等工作人员赶到中原制药厂院内进行现场调查。院内现有4家企业,分别为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高新汇线桥架厂、汇源汽修厂、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其中,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已建成运行多年,使用了中原制药厂原有主要生产厂区,目前仅运行一台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进行生产;其余几家企业均为小规模生产企业,高新汇线桥架厂主要从事桥架的生产制造,是一家主要从事机械加工的企业,目前处于半停产状态;汇源汽修厂从事汽车修理业,且不涉及喷漆。检查时以上3家企业均提供了环评手续,应有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发现有难闻气味。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份租赁中原制药厂院内厂房,进行贴片膏药的生产,其生产工艺主要为原料—搅拌熬制—涂布—横切—切片—包装—成品,现场发现,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排放异味气体现象。
经排查,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锅炉废气已执行了超低排放标准,通过现场查看公司锅炉在线监测设施,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均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锅炉配套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调阅了近期的锅炉烟气排放监控记录、设施运行记录,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能够稳定达标排放,未发现超标或异常情况;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含有硫化氢等成分的无组织排放的气味,目前该公司已将调节池、ic罐、污泥池、曝气池和污泥棚等运行设施进行了封闭、收集和采用碱液洗涤处理,且经第三方监测机构现场监测,主要污染因子硫化氢等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排查,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搅拌熬制中药原料时会产生较多的挥发性异味气体,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导致异味气体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该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高新区冬青街7号b1004,实际经营地与生产地址不符,且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该问题反映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郑州市高新区将加大对郑州拓洋实业公司等合法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调查人员现场对郑州新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使用),并依据《^v^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进行了查封处理,责令限期搬迁。
下一步,郑州市高新区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责情况:无。
吊篮租赁合同免费篇八
反映情况:三门峡市湖滨区文化路南越海华府12号楼,该小区是商住混合楼,小区楼下的大宋水浒烤肉店,油烟直排小区,气味难闻。投诉人希望取缔该饭店。
调查核实情况:投诉人所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问题已先后于第9批和第13批投诉过。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大宋水浒烤肉店开设在越海华府12号商住混合楼下、油烟直排小区、气味难闻等问题,再次展开详细调查。经查,大宋水浒烤肉店所开设位置确在越海华府12号商住混合楼下。该饭店排烟管道、集气罩、油烟净化设备安装齐全且正常使用,油烟排放口位于饭店正门楼体东侧,并未直排小区。关于油烟污染气味难闻的问题,饭店方向执法人员提供了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的油烟检测报告,报告数据显示该饭店油烟排放浓度为,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数值(油烟排放浓度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城管局已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6月11日下午6时对该饭店两处油烟排放口进行检测,6月14日上午收到检测公司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报告数据显示,该饭店油烟排放浓度为,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数值(油烟排放浓度为)。
执法人员要求该饭店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一次清洗和保养,建立清洗台账,并采取措施确保油烟净化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并要求该饭店采取进一步措施,将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的气体排放值降到最低。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加强对大宋水浒烤肉店油烟排放的监管,督促该饭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所有的餐饮饭店和夜市烧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取缔违规的夜市露天烧烤。建立和完善油烟治理工作台账,定期组织巡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整改的餐饮饭店依法查处,形成长期监管机制。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