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煤矿井下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1、提升运转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坚持钢丝绳检查和更换制度,做好提升运转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和轨道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4、拉放车时,必须先检查连接装置是否完好。
5、拉放车时,必须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
6、人力推车时,推车工必须按照规定距离保持车距,听看并用,防止推车伤人或被人伤,同向推车时,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车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7、车推出石门或交叉口时,推车人必须控制车速并发出警号。
8、下山掘进作业过程中,拉放车时,下方人员必须全部进入防身峒或上到平台后,方可拉放车。车斗下放到位后,绞车司机不得离开绞车,下方作业人员还应用可靠的物器将车辆稳住后,方可作业。
9、拉放车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在上下平台逗留。
威宁县老桥煤矿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煤矿井下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这次生产实习是为毕业前的顶岗生产实习的一个铺垫,也无疑是对我们课程上理论知识的一次实际训练。这次亲临煤矿的机会来之不易啊,因此倍感珍惜这次外出的实习!
我深知煤矿是一个高危行业,但从未置身面对过它。心里有一丝的喜悦也有几分担忧啊。现在国家的矿难事故层出不穷,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煤矿都是这样的吗,难道真的没有好的煤矿吗,带着这一系列的疑问,我们班全体同学来到澄河矿务局生产实习,希望能够感受到更多的东西,找到更多的答案,希望从中学到我们祖国煤矿将来的出路问题。
带着一系列的疑问我们于20xx年9月7日的早晨出发了,在澄河县城经历了短暂的调整休息,我们便进入我们艰苦的实习任务。我们先后去王村斜井和董家河煤矿参观实习,矿上参观由矿方组织的各项活动很多,包括听讲座、地面生产系统设施参观、安全报告、地面运输系统参观、地面变电所、绞车房和主要通风机的参观等。我们严格遵守矿井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作业规程,尊重矿上一切人员,虚心学习,认真提问,不怕脏,不怕累,常动脑,大家一切行动听指挥,团结互助,密切协作,保障了实践锻炼的安全顺利进行。
在这所有的活动中最让人难以忘记的是我们最担忧而又是最渴望的井下参观实习,9月14日早晨,经过煤矿领导下井前的精心部署,我们班将近30名同学下井体验生活。首先,我们来到更衣室,换上干净、整洁的矿工服装,佩带好矿灯和自救器,然后来到了小火车前,等待着一次充满好奇的体验。由于下井小火车的容量有限,我们分批下井,伴随着一阵轰鸣声,我们徐徐下降来到了+355水平,看着周围陌生的地下环境,心中有种莫名的激动。来到井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整洁的卫生、齐整的安全警语和工人有序的行走。在巷道里,通风气流从耳边呼啸而过,脚下不时有湿滑的水坑,加上靴子并不合脚,行走时就更显吃力了,刚下井那陌生和新奇的感觉不到半小时就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不论走多远,两旁的墙壁和脚边的铁轨不知伸到何处,好像看不到尽头。也不知在矿工师傅的身后走了多久,又绕过了几个风门,我们来到了皮带大巷,整个运输巷道都是用钢筋网扎的结结实实,煤炭随着皮带的旋转不断地运输到煤仓。随后我又到了想、井下的中央变电所和水泵房,那里好像是深山老林似的神秘,两道防护门并有专人看管,真让人猜想不透啊?刚一到井下变电所就被它的整洁所震撼,在我想来,煤矿都是又黑又脏、灰尘满天的代名词,可是不然,煤矿也有它的可赞美之处。
由于煤矿正在处于整改期间,我们没有机会到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参观,在那里才是煤矿井下最艰苦的场所。我留下了遗憾,怀着憧憬,伴随着小火车的缓缓上升,我又看到了那久违的阳光,此时心中的愉快之情溢于言表。回想起刚刚度过的两个小时,下井的整体过程虽谈不上惊天动地,但在井下的艰难情景已经在我脑海中铭记终生。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实践,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专业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学习工作打下基础。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书本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本次实习,我们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并对煤矿井下生产有了更深的认识。
在实习的这段日子里,总的说来,很有收获。我学习到了从课本上学习不到的东西,见到了一些不曾遇到的场面,也感触良多。这次实习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经验,更是我人生的一笔财富。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不能在纷繁的社会生活中磨掉我们弥足珍贵的品质,包括我们的善良、正直、虚心和刻苦耐劳等等,这些品质将是我们未来立足社会和在群体中脱颖而出的基石和筹码!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实习就结束了。回顾实习生活,感触很深,收获颇多。这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经历,也给我留下了精彩而美好的回忆。在这段时间里您们给予了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领导们“海纳百川”的胸襟,感受到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豪气,也体会到了煤矿工人的艰难和坚定。
煤矿井下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巡查和重点盯防,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禁止违章指挥或超能力生产;
3、遇到险情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7、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问题。
监督举报制度
3、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直接到到安监部举报等方式;
4、安全生产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
煤矿井下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安全牌板的管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牌板的利用率,保证安全管理牌板按标准完好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标准办负责矿井牌板的计划审批、委外制作、发放、建账、监督等日常管理。
第三条生产连队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各类安全标识、标牌的增补、更新、管理等。
第四条各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负责对本部门辖区范围内牌板的申报、领用、维护工作。
第五条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要求增设牌板。需增设牌板时,要及时写出牌板申请(纸张大小为a4纸),后附牌板清单明细表(表格内容统一格式包括序号、名称、用料、规格、数量、面积、颜色、备注、合计等)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标准办审核。
第六条标准办主任审核相关部门提交的牌板制作申请,对牌板制作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把关,审核无误后交由厂家制作。
第七条牌板制作完成后由标准办通知相关部门领取,同时录入到牌板管理台账中并经领取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安全费用以外的牌板制作,都必须到标准办进行审批登记备案,否则在报销牌板费用时不予签字。以进一步促使各类牌板制作更加规范,更加统一,杜绝零星制作时产生的随意性和差异性。
第九条井下各单位在制作“五小电器牌板”时,要有设计图纸(规格、颜色、材料等),同时还要求各单位根据五小电器牌板安装地点附加平面布置效果设计图,并经机电科科长、标准办主任审签后,机修车间再进行制作,如无签字机修车间有权不予制作,坚决杜绝擅自制作、擅自安装,便于标准办进行统一规划,整体考虑,全面提升各类牌板制作、布局和管理水平。
第十条各部门要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的要求,对井下各种材料、工具、电器设备、通风设施等实行挂牌管理;井下巷道设置各种醒目标志。
第十一条井下重要场所、职工相对集中的地方要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安全宣传挂图。
第十二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矿各类活动需要悬挂的标语牌板,相关责任连队要严格按照标准制作、悬挂和维护。
第十三条各部门必须建立牌板管理台账,内容应当包括牌板名称、使用地点、数量等,并及时进行更新,各部门牌板台账必须注明使用地点做到有据可查,账物对照。
第十四条牌板必须标准悬挂在合适的位置,严禁随意乱挂。悬挂牌板必须做到牢固,整齐、高低适宜,必须采用螺栓等方式固定,禁止使用铁丝,确保各类牌板悬挂稳固,经久耐用。另外各单位要创新思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胆改革现有固定方式。对于固定美观者要给予奖励,并要在全矿推广使用。促进牌板固定牢靠、使用更加方便,外表更加美观。
第十五条同一地点悬挂多种规格多数量牌板时,应使牌板上沿或下沿成一线,水平悬挂或与巷道腰线平行悬挂,如果悬挂地点凹凸不平或有其他设备时应制做框架固定。做到整齐有序、互不干扰。
第十六条牌板悬挂高度一般不得低于1、5米(特殊地点及特殊标志牌不在此列),确保牌板不能被行人、设备、材料、工具或其他锐器刮碰到为益。
第十七条井下各使用牌板的`单位在填写牌板时,要规范统一,表面清洁,不许潦草,字迹清楚且不能超出空格线。对填写态度不端正,字迹模糊潦草,表面有污渍等现象。每发现一处考核现金20元并依次累加,如不执行月底从工资中十倍扣除,确保牌板规范填写。
第十八条标准办要经常对各类牌板制作、悬挂及完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各类牌板完好无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牌板达到报废标准时,要下发“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整改通知单”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相关部门根据标准办下发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整改通知单”,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标准办要对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跟踪验证,确保各类牌板时刻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涉及到责任人及包机人的管理牌板要根据人员变动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更新。
第二十条各部门必须加强牌板的管理,不得损坏、丢失牌板。牌板被损坏或丢失时当事人现金照价赔偿,找不到责任人时,该部门管理牌板的负责人对其负全责,现金照价赔偿,该部门第一责任人联责造价的50%。
第二十一条入井检查的各级管理人员,均有管理各类牌板的权利和义务,一经发现有故意损坏牌板者,务必汇报到标准办,标准办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由标准办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井下个人工作总结篇五
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50213――20xx《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50511――20xx《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阶段施工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复检复查工作。
第三条建设煤矿安全质量达标分为二个等级,总分100分;其中巷道质量检查表满分为50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满分为50分。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良,70―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评级。
第四条安全质量达标考评验收办法
1)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支架支护三种支护形式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分营地建设、安全文化、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内容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四。
3)本季度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不得评为优良级。
4)本季度中有一个月质量未通过分公司验收不得评为合格级。
第五条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矿建项目部当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考评验收,依据表格现场打分,确定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达标情况。
煤矿井下个人工作总结篇六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重点矿井的水患情况随时直接上报。
十三、各县(市)区局可根据本规定制定适合自己情况的具体细则。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煤矿井下个人工作总结篇七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5、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装设遮拦、挂标识牌的安全技术措施。
1、非专职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想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点,房子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点。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连接。
3、合格悬挂,不埋压、不淋水。
4、采区应使用分相屏蔽阻燃电缆,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5、盘圈、盘“8”字形电缆不得送电使用。(采掘机组除外。)
1、违反停送电规定,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不挂牌、不闭锁。
2、使用失爆的电气设备。
3、对计划大范围停电检修或高压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无停电措施就施工。
4、电工高压作业人员无人监护。
5、多种电气设备无标牌或标牌与实际不符。
6、对故障未排除的供电线路强行送电。
7、防爆电气设备不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就入井使用。
8、机电设备运行检查及交接班记录滞后填写。
9、局部通风机不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掘进工作面动力设备不实行“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或虽然有但失灵。
10、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11、非检修人员或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12、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
13、井下供电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14、煤电钻未安设综合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