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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防火标语篇一
各村(居),各中小学,各镇直单位:
,切实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要针对节日特点,制定工作
方案
,精心
组织,周密安排,明确措施,落实责任,有关村要突出牛山、央雷山、象鼻山、东海岸等旅游景区部位的火源管控,及时查禁火源进入林区和旅游区,确保各项防范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
领导
带班,严格执行防火值班规定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并及时掌握扑火进展情况,确保火情处置及时有效。节日期间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向镇党
政办报告当天情况。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大小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真正达到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的.效果。
管好火源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之一,围绕火源管理这个中心,必须抓住“二个重点”:一是重点地段和部位。在清明节期间,护林员保证到位,进行严密监控;重要路段、进山要口村干部必须设卡把守,严格盘查,严禁火种上山,对进山人员跟踪管理,确保万无一失。二是重点人员特别是要加强对弱智人员的看管。同时,根据秋冬季野外用火比较频繁的现象,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做到“六不烧”,努力排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标语篇二
物防控指挥部,区森林防火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特作如下紧急通知:政一把手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负起辖区内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对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及发生的每一起火险,公安、林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惩肇事者。络、手机等媒体和平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报社、广播电视台要确保清明节期间每天有森林防火新闻,有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滚动字幕;通讯公司网
络平台要在高火险天气向社会群众发送手机短信;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教育部门要对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民政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鲜花换烧纸”“栽植纪念树”等面向农村(社区)居民和祭祀人群的宣传,引导群众以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祭扫;旅游部门要督导各景区张贴防火警示标语,做好防火宣传和游客的火种管理工作。各镇(办)要在辖区林区公路沿线、重要路口、林区村和火灾多发区、坟墓集中区等重要部位,增设防火警示标牌和宣传标语,在每个村(居)张贴森林防火通告,配备森林防火宣传车,到村巷、田间地头和大集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参与意识。,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要加强与其他区市交界处的防火力度,死看死守,并做好与外区市的沟通协调工作。带班制度,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火情随时报告,值班电话:xx。xx指挥部
20xx年3月29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标语篇三
各行政村、镇直有关单位:
当前气候已开始持续高温,去冬的干燥地被物堆积增多,已进入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要关头,为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即至,祭祖扫墓、春耕备耕、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大量增多,火灾隐患突出,各村要高度戒备,同时,安排各包组干部入户宣传,在各村边、路边、山边等重要地点张贴彩色标语警示耕作者,禁止戒严期间的一切野外用火。
各村应安排好每日巡查工作,务必将一切违章野外用火掐灭在苗头之中。
各村的应急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做好防火扑救的各项准备,一旦接到火情,迅速出动,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火灾扑救时,有经验的干部靠前指挥,严禁老、弱、病、残、妇、幼参加扑火,明火扑灭后要认真火场清理和看守,严防死灰复燃。
清明节森林防火标语篇四
号
**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各股室:
清明节临近,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结合保护区实际,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领导指挥机制。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元,计币2500元。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17年3月28日
清明节森林防火标语篇五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即将来临,民间的扫墓祭祀活动和春游活动大量增加,春耕生产也进入了大忙时节,农民野外用火频繁。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全县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会议要求,就做好我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和各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起责任,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坚持督促,并针对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实行领导包片负责制,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落到实处,做到早动员、早部署,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的良好风气,宣传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杜绝火种进山。要提倡不用火、不燃放鞭炮、纸、烛的扫墓祭祀方式。
三、强化火源管理。清明节期间,各村(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组织人员进山上路巡查。严禁扫墓祭祀时,在山间野外烧纸、烧草、燃放鞭炮和香烛。对违反规定擅自用火者,坚决予以处罚,直至治安拘留。要建立以护林员为主体的巡山查火护林队,充分发挥他们查禁用火和火情报告以及监督护林的作用。管住、管死野外火源,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早扑救,减少森林火灾损失。对野外林事、农事用火,必须坚持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基本方针,严格实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做到见烟就追,见火就查,依法从严查处。
四、加强值班制度。各行政村、有关单位在清明节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报警电话第一时间有人接听,交通及扑火工具应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完好。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亲自带班,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对各村值班情况进行查岗,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好扑救。绝不允许迟报、瞒报的现象发生。
特此通知
中楼乡人民政府
2012年3月28日
2
各村、各有关单位:
清明节是群众祭祖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春防后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山火及其它火警发生。
二、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使森林防火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森林消防、公安、民政、工商、安全、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清明节期间我镇禁售烟花炮竹,严禁携带烟花炮竹上山,严禁在山上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烛、纸钱及各类祭品。加强检查监督,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扑,坚决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切实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防火、扑火器材的管理和维修。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和治安队、民兵骨干的扑火队伍,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出动,实施打早、打小、打了。注意做好扑火安全工作,不要动员学生、老人上山扑火。
五、山火发生后,一定要查清起火原因,严肃处理肇事者。
六、从4月5日起一个月内,各村及镇直属部门、有执勤任务的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逢周六、周日不放假。有山头的村要组织队伍上山巡逻,各村义务消-防-队和没有山头的村要组织好预备队伍待命。
七、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原省、区属单位、双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守好本单位所管辖山头和附近的山头,一旦发生山火,随时进行扑救。
八、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在本辖区内因山火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九、对私自在平坟的地点设置标识或重建坟墓的,要在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责成当事人立即清除,并恢复原来地貌。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对违反规定,不顾劝阻,私自到已清、平坟的山头拜祭并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加强灵园的内部管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疏导拜祭人潮,坚决清除拜祭高峰期的安全隐患,确保灵园拜祭秩序的畅顺。
十二、一旦发现山火,要立即报镇防火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