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实习报告>叶酸发放登记表 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大全5篇)

叶酸发放登记表 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大全5篇)

时间:2023-09-25 18:02:19 作者:雅蕊叶酸发放登记表 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大全5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叶酸发放登记表篇一

为切实加强社区辖区内居民防范意识,众志成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徽州区某某社区在防疫一线开展走访、摸排、登记、宣传等工作,三十余名志愿者积极加入到疫情防控工作当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区志愿者在各小区入口处开展外来人员和车辆的排查登记工作,仔细登记核实进入小区人员信息,并主动与居民沟通减少外出,居家做好防护措施。社区干部配合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常态化开展一天两次随访工作并做好信息记录,详细登记密切接触人员信息,提前做好各项预防措施。

一、践行“初心”,将使命担在肩上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成立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宣传物资保障组与督查问责组。按辖区区域划分成5片责任区,由社区5名党委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落实责任到个人。

二、践行“细心”,将责任落到行动

24小时应对战“疫”。连日来,社区防控组全面进入24小时运转的状态,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控组整合了辖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城管中队、派出所、辖区物业、辖区单位等成员单位的力量和资源,形成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力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放过任何线索、不发生任何遗漏。

(一)每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社区已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11次,及时总结前日防控工作,布置当天的防控工作。

(二)开展地毯式排查,以网格为单位,首先由社区网格员在各自网格内开展一家一户电话排查,对于无法联系上的人员,由网格员入户进行排查,对于仍然无法联系上的人员,在其家门口张贴温馨提示,以便第一时间和社区取得联系。社区共有居民户5926户,截至目前累计电话排查4789户,上门摸排1026户,张贴温馨提示1150张,共排查由__回铜人员24名,均无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感染症状,无疑似病例。经向上级请示,按照规范程序发放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告知书14份。

(三)社区城管中队每日在辖区内逐门逐户逐个企业逐个宾馆逐辆车子拉网式排查,不漏一户一企一车一人。沿街超市、宾馆、药店等重点场所的每个出入口按规范设立服务台,每个服务台设立2名社区职人员包保指导。

(四)建立日调度和日报送制度,将全员上班和应急值守并行,做到了分工明确、上下齐动,形成“四个全”的有效机制,即:全参与、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

(五)社区大厅设立分诊台接待从湖北特别是__返铜居民的登记,发放方便就诊卡。对__来铜人员重点追踪,上门提供“六个一”服务,做到每日随访,每日上报。

(六)分诊台每日安排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与社区工作者接待来社区登记的居民,对每一位社区工作者及前来登记的居民测量体温。

三、践行“热心”,将温馨围在身边

在公开宣传栏、小区楼道口张贴通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宣传单,累计张贴《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宣传画》47000张,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条、沿街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余条、移动小喇叭10个播放发布相关内容。

在这场战争中,社区还联系了爱心企业参与其中,为守护好这座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和谐盛世餐饮上门为辖区10户孤寡老人和困难家庭,免费赠送蔬菜,解决出行不便之困;草根谣市民大食堂和宝泓餐饮为社区工作者送来爱心早餐,传递爱心和温暖。

 

 

叶酸发放登记表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规范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特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123号)和《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安监总调度[2015]12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省局”)是向国家总局报告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第三条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分局”)是向省局报告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第四条事故报告要坚持及时、准确、完整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处理要坚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原则,各分局和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事故信息处理责任。

第五条省局和分局要加强值班工作,切实做到值守应急岗位每天24小时在岗值班不间断,节假日白天领导干部要到岗带班。

第六条省局领导、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与事故抢救调查处理的人员、汽车驾驶员和分局所有执法人员必须保证昼夜通讯畅通,确保应急状态下信息传递及时、人员集结迅速。

第二章事故报告时限与内容

第七条省局接到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向国家总局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接到一般事故报告后,每周五和月末前分别向国家总局上报。

分局接到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向省局调度统计室(信息调度中心)(以下简称“省局调度室”)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接到一般事故报告后,向省局调度室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第八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情况等);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包括事故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第三章事故信息接收与处理

第九条省局调度室接到一般事故报告后,按如下程序处理:

(二)根据领导批示,电话报告分管事故调查工作的局领导;

(四)在局机关内网公布事故信息;

(五)接到分局上报的事故卡片后,送室领导阅示,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事故卡片传真至国家总局。

第十条省局调度室接到较大事故报告后,按如下程序处理:

(二)根据领导批示,电话报告其他局领导;

(三)根据领导批示,电话报告国家总局,并将《事故快报》传真至国家总局;

(四)根据领导批示,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省安委会、省政府和报送事故情况;

(五)在局机关内网上公布事故信息,并将已上报的《事故快报》复印分送给局领导;

(八)接到分局上报的事故卡片后,送室领导阅示,并传真至国家总局。

第十一条省局调度室接到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立即以电话方式向室领导、分管局长、局长报告。节假期间电话向带班局领导报告;

(四)根据领导批示,电话报告国家总局,并将《事故快报》传真至国家总局;

(五)以电话、传真方式向省安委会、省政府、报送事故情况。

(六)在局机关内网上公布事故信息,并将已上报的《事故快报》复印分送给局领导;

(八)根据领导批示,将《事故续报》传真至国家总局,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九)接到分局上报的事故卡片后,送室领导阅示,并传真至国家总局;

(十)及时传达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省政府等关于重特大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的指示、意见。

第十二条分局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本分局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并起草《事故快报》,经领导签批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传真至省局调度室,并同时将《事故快报》电子版发往省局调度室。

第十三条分局调度值班人员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故抢救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一)发生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时,每天续报一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将《事故续报》传真至省局调度室,同时将《事故续报》电子版发往省局调度室。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每天续报两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将《事故续报》传真至省局调度室,同时将《事故续报》电子版发往省局调度室。

第十四条事故抢救工作结束,在24小时内将事故卡片传真至省局调度室。

第十五条省局机关各处室通过不同渠道获悉煤矿发生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后,立即通报调度室。调度室按程序调度跟踪和报告处理。

第四章事故信息的跟踪续报

第十六条省局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局长或分管局领导要带领工作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指定专人负责与省局调度室建立密切的通讯联系,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起草事故续报信息,及时向省局调度室反馈事故详情。分局协助省局工作组做好事故情况反馈工作。

第十七条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局长或分管局领导要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指定专人与分局值班室建立通讯联系,随时向分局值班室反馈事故详情。

第十八条分局值班室要及时收集、汇总事故情况,迅速向省局调度室报告事故抢救情况。

第十九条局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对事故抢救情况的督导,按照局领导指示,从专业角度酌情起草事故续报信息,经办公室核稿、局领导签批后,统一由调度室上报国家总局。

第二十条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资料数据库。分局负责《河北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中职责范围内相关数据的更新,每月上旬将更新后的数据库上报省局有关处室。

第二十一条加强对本单位调度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事故信息编写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重特大事故信息查核与处置

第二十二条分局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要迅速对事故情况进行查核与跟踪,调度、复核事故详情,及时向省局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抢救进展情况。

第二十三条省局调度室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要对事故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要迅速向有关分局查核、跟踪、确认,确保事故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四条省局相关处室和省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接到重特大事故信息后,立即与相关分局、事故发生单位业务对口人员、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从专业角度查核事故细节,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及时向调度室通报。

第二十五条对于涉险、被困人员多、抢险救援任务重或可能引发次生危害的事故,根据省局主要领导的意见或国家总局领导批示,按照特别重大事故处置。

第六章事故举报信息的查核与处置

第二十六条省局调度室接到事故举报后,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及时填写《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举报阅处单》,送室领导阅示后,报分管局领导签批。

(二)根据局领导批示,由事故调查处调查核实,或由事故调查处转相关分局调查核实。

事故举报一经核实,要按照事故报告的相关规定,由分局及时向省局调度室报告。

(三)调查核实或督办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处负责将调查结果或督办结果向其分管的局领导报告,同时通报调度室。

(四)调度室将调查结果或督办结果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第二十七条省局调度室接到上级部门要求调查核实的举报信息后,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及时填写《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举报阅处单》,送室领导阅示后,报分管局领导签批;

(二)根据局领导批示,由事故调查处调查核实,或由事故调查处转相关分局调查核实。

(三)调查核实或督办工作结束后,事故调查处向国家总局起草调查报告交调度室,经领导签批后,由调度室向国家总局调度统计司反馈调查结果。

第二十八条分局调度值班人员接到事故举报后,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及时填写《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举报阅处单》,报领导签批;

(二)根据领导批示,送有关科室调查核实;

(三)事故举报一经核实,要按照事故报告的相关规定,及时向省局调度室报告。

对于省局要求调查核实的举报信息,要尽快予以核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局事故调查处反馈调查结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分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可参照本细则制定相应的事故信息处理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应当报告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是指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

第四条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煤矿的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制度,设立事故信息调度机构,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值班,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信息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信息的报告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发生单位的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三)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前款规定的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第八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乡镇安监站(办)可以根据事故情况越级直接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九条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随后补报文字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用电话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国务院总值班室,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第十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第十一条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

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日续报。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事故信息举报后,应当立即与事故单位或者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联系,并进行调查核实。

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事故信息举报核查通知后,应当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并在2个月内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核实结果。

对发生较大涉险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核实结果;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5日内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查证,并将事故初步查证的简要情况报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详细核实结果在2个月内报告。

第十三条事故信息经初步查证后,负责查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并书面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之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间,应当建立有关事故信息的通报制度,及时沟通事故信息。

第十五条对于事故信息的每周、每月、每年的统计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事故信息的处置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事故信息处置责任制,做好事故信息的核实、跟踪、分析、统计工作。

第十七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立即研究、确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处置措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派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认为必要的,可以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后,应当随时保持与本单位的联系。有关事故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本单位或者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事故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事故信息。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根据事故信息报告的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者组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较大涉险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的较大涉险事故是指:

(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六)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第二十七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叶酸发放登记表篇三

1、小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小学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小学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2、小学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3、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xx、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小学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小学必须向教委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小学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十五、祁连小学用电、用水、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值班室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 

四、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五、教师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 

七、各班由班长负责放学后要切断教室电源。  

十六、祁连小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四、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五、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七、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八、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九、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十一、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十七、祁连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五、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发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轻者,师德考核分为0分。

叶酸发放登记表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邮政局最新发布的《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了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单位名称等用户基本信息,以及寄递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用户使用寄递服务衍生的信息。在此基础上,《规定》用六章53条内容,规范信息安全管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规定》要求,加盟制快递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设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关系。《规定》明确指出,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叶酸发放登记表篇五

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是小学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1、小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小学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小学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2、小学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3、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xx、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4、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小学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小学必须向教委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5、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6、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小学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 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120、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清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相关范文推荐
  • 09-25 2023年工厂开工大吉祝福语(优秀5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
  • 09-25 最新建筑师辞职报告(优秀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
  • 09-25 热门爱心企业先进事迹材料(案例16篇)
    环保是全球性的议题,需要国际合作来共同应对共同面临的环境问题。在总结中要对环保工作的成果和不足进行客观的评估。以下是一些环保项目的案例分析,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
  • 09-25 2023年饮食健康教案反思 幼儿园活动计划(精选10篇)
    作为一位不辞辛劳的人民教师,常常要根据教学需要编写教案,教案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教研活动的开展。那么教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
  • 09-25 2023年员工告知函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员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格式(优秀5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
  • 09-25 2023年地震来了教案及反思 地震中的父与子教学反思(优秀6篇)
    作为一名教职工,总归要编写教案,教案是教学蓝图,可以有效提高教学效率。既然教案这么重要,那到底该怎么写一篇优质的教案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教案范文,欢迎大家阅
  • 09-25 最新建筑认知实训报告心得体会总结(通用5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记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
  • 09-25 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会议记录(汇总6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
  • 09-25 后勤工作个人年终工作计划(汇总7篇)
    计划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领域。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后
  • 09-25 建筑认知实训报告(大全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