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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以案说德说责发言稿(实用5篇)

时间:2023-09-25 15:00:57 作者:JQ文豪最新以案说德说责发言稿(实用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以案说德说责发言稿篇一

王先生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最近遇到了一件让他烦心的事,

原来他们公司的厂开在广东省东莞市,他最初在厂里担任生产主管。此后,他被调往公司在北京的办事处,又再调到上海的总部工作。在广东工作时,王先生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在调往北京后又与公司续延了合同期限,在履行合同期间,被调往上海。频繁的调动给王先生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王先生决定辞职。

可是公司却说,辞职就必须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面对高额的违约金王先生左右为难。他听说,上海市的有关规定不同于广东省和北京市,员工辞职不必支付违约金,希望了解一下。

三地

北京、广东:根据北京2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以及广东省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没有显失公平的情况,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上海:上海市205月1日起实行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率先对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作了特别规定。

立法者认为,劳动合同和经济合同有本质的区别,劳动合同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是为了确立劳动关系,其根本目的是获取生活必需品。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会造成劳动者经济负担的加重,甚至造成白白付出劳动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不少用人单位滥设违约金,导致劳动者的劳动所得还不足以支付违约金,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为此,《条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的,只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两种情况。而约定服务期,又只限于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如出资购房的劳动者。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规定一般员工提前离职也必须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中没有关于违约金数额的条款,那么在广东,违约金的数额是不是可以由当事人任意设定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还是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双方由此发生争议的,也只能由法官自由裁量了。

此外,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违反本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规定:“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后,劳动者必须返回原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是说,在北京和广东,一方违约在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劳动者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实际上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在违约金和赔偿金中“两者取一”的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留意地域问题

企业管理者在处理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处地域的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如一家上海企业在北京招聘一名在京工作人员,如果该员工是与上海总部直接订立的劳动合同,哪怕人在北京,适用的也是上海的规定;如果员工是与在京分公司或办事处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的则是北京的规定。只有熟悉当地法规或规章,才能因地制宜,成竹在胸。

其次,可留心收集当地设定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案例,帮助自己合理设定违约金的数额。若在上海,违约金数额应当高于实际损失,否则就没有多大意义。在北京,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也不应低于员工3个月的工资。要是数额太低,将失去惩戒意义。但是数额太高,也会引起争议。两种情形,都会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第三,千万别错过了主张违约金权利的时效期。对于辞职者逃避支付违约金的现象,用人单位应及时通过法律渠道主张权利。如果一味地拒绝退工、扣留档案,往往既妨碍了员工正常就业,也会使自己的权利遭受损失。记住:无论北京、上海,还是广东,请务必在发现员工违约离职的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来源:新闻晨报

以案说德说责发言稿篇二

1、传统建筑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

点拨:建筑,被称为凝固的艺术。中国古代建筑,是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标志。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

2、传统文化是固定不变的。(×)

点拨:传统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传统文化在世代相传中保留着基本特征,同时,它的具体内涵又能够因时而变。

3、传统文化推动社会发展。(×)

点拨:传统文化自身既有精华又有糟粕,推动社会发展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传统文化如果能顺应社会生活的变迁,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就能对社会与人的发展起积极作用。如果一成不变,传统文化则会阻碍社会进步。

4、对待传统文化要先继承后发展。(×)

点拨:继承和发展是同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不是两个过程。

5、思想运动往往催生社会变革,决定着文化的发展方向。(×)

点拨:思想运动往往催生社会变革,促进文化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决定着社会制度的变化,也决定着文化的发展方向。

6、教育作为人类特有的传承文化的能动性活动,具有传递文化的特定功能,不具有创造文化的特定功能。(×)

点拨:教育作为人类特有的传承文化的能动性活动,既具有传递文化的特定功能,又具有创造文化的特定功能。

以案说德说责发言稿篇三

第一段:介绍安全事故案例,并说明其重要性

近年来,安全事故频发成为世界范围内头痛的难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也常常听到安全事故的报道。而本文将聚焦于某一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不同人士的四种说法,并通过对其心得体会的总结和阐述,希望能够唤醒人们对安全意识的重视。

第二段:事故责任偏向工人的说法及心得体会

在这个安全事故案例中,有人认为工人是灾难的始作俑者,应该承担大部分责任。但我们不能简单地以事后诸葛亮的态度去指责工人,而是应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要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与技能。这不仅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更能提高工人的技术能力,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发展。

第三段:管理层疏忽大意的说法及心得体会

部分人士认为,这起事故的责任在于管理层的疏忽大意,应该严肃追究他们的责任。管理层是企业的顶层人员,肩负着决策和监管的重任。他们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命不受威胁。因此,培养和选拔合格的管理层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只有这样,企业的安全事故才能得到遏制, 根本原因才能够得到彻底解决。

第四段: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的说法及心得体会

这起事故案例引发了人们对法律法规制度的关注。一些人认为,现行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容易被人触犯。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对安全管理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并在生活和工作中严格执行,打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同时,我们也要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让每个人都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第五段:个体责任意识的缺失及心得体会

最后,本案中还有人认为,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每个个人的责任意识有着密切的关系。人们往往忽视小概率事件的发生,而只关注可能带来的利益。因此,我们要加强对个体责任意识的培养,提醒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时刻捍卫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只有在每个人都把个体责任意识放在首位的情况下,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真正得到预防。

结尾段:总结全文观点,并呼吁提升安全意识

通过对安全事故一案四说的分析和心得体会,我们可以看出在安全事故的发生中,个体责任意识的培养,管理层的强化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制度都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合作与努力,全社会才能营造出更安全、更有序的环境。因此,我们呼吁每个人都要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将责任担当在肩,并努力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以案说德说责发言稿篇四

第一段:介绍人脸识别技术和第一案的背景(200字)

人脸识别技术是一种基于人脸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技术,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其应用领域涵盖了安全、金融、出行、教育等多个领域。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已经成为一种非常准确和高效的身份验证手段,但也引发了一系列争议。第一案是人脸识别技术在法律领域的一次引发争议的案例,对于人脸识别技术的合规性和合法性提出了一系列问题。

第二段:解析第一案的争议点和相关法律问题(300字)

第一案中,一家公司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采集了其人脸信息,并用于身份验证和安全管理。这引发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争议。人脸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其采集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取得当事人的明示同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脸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常常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制。因此,第一案引发了人们对于人脸识别技术在合规性和合法性方面的担忧和讨论。

第三段:探讨人脸识别技术的潜力和困境(300字)

人脸识别技术的潜力是不容忽视的。它可以为社会带来更便捷和安全的生活体验,同时也可以应用于犯罪侦查和治安管理等领域,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然而,人脸识别技术也存在一些困境。首先,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成为了最大的争议点之一。其次,技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能导致民众的误认和冤假错案。最后,技术的滥用和潜在的监控风险也引发了社会的关注。

第四段:构建合规和平衡发展的框架(300字)

针对人脸识别技术存在的问题和困境,需要建立一个科学、透明和具有监督机制的框架来规范其发展和应用。首先,应明确人脸信息的采集和使用规则,加强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其次,在技术应用过程中,要确保技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加强对于算法的监督和评估。最后,要建立一个多方参与的决策和监管机制,通过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平衡和互相监督,实现人脸识别技术的合规发展。

第五段:总结结论并展望未来(200字)

人脸识别技术是一种有潜力的身份识别技术,但也需要在法律和伦理框架下进行应用和发展。第一案的发生引发了人们对于人脸识别技术的关注和讨论,这是技术进步必然伴随的社会问题。通过明确法律规定、加强监管和建立合作机制,我们可以实现人脸识别技术的合规和平衡发展,为社会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安全。未来,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我们也需要持续关注和探讨人脸识别技术的社会影响和法律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监管机制,以实现技术与社会的和谐共存。

以案说德说责发言稿篇五

审判孔乙己被害一案(网友来稿)

浙江省余姚市三七市镇中学潘建峰邮编315412

案例背景:

几天前,我在一个班施教了初三的经典课文《孔乙己》。

鲁迅的文章一般寓意深刻,教参也写得密密麻麻,我备得很认真:为了这节课花费了许多时间,找了许多参考资料和试题。我告诉学生孔乙己是一个被封建科举制度和教育文化毒害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同时对小说三要素:典型环境,典型人物,典型情节做了分析。通过孔乙己的语言、外貌、行动描写分析其人物性格,以及侧面描写的应用。应该说我讲授清楚,表达准确,学生基本也能听得认真,记得详尽,毕竟是初三了,都显得很乖,很爱学习,但总觉得缺少什么?对了,激情!他们并没有产生学习的热情,难道初三就不能有激情,只知道机械的理解,记忆?我感觉这是堂不成功的经典阅读课。

大概小说的社会背景离我们实在太远了,或许还把孔乙己看成一个滑稽的人,无法产生同情和悲剧的共鸣。无法体会到作者对封建科举制度和文化教育制度的愤慨之情,我的教学目标还没完全达到。我深入思索之中:明天要上第二课时了,应该如何讲授?晚上,空闲时间打开了电视机,电视正在播放一个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我眼睛突然一亮--有门路了。

案例描述:

第二天上课,我对学生说,孔乙己好歹也是个知识分子,有一定的特长。如果他来到当今社会,这个教育、工作体制合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谐有温馨的时代,肯定能找一份好工作,过上幸福的生活。大家能为他介绍一份吗?我还在黑板上设计了一份《职业推荐表》。(如下)

姓名

性别

籍贯

推荐岗位

主要经历

特长

一石激起千层浪,学生情绪有了变化。我分四人小组进行讨论,课堂气氛顿时活跃起来。大约三分钟便有许多学生举手回答。有的说他字写的好,可以当书法老师;有的说他很有爱心,能给小孩吃茴香豆,可以做启蒙老师;更有人说他饱读四书五经,能写出茴的四种写法,他当“古文字鉴赏委员会顾问”是个不错的职务。这是个“既有名又有利”的工作,孔乙己这个迂腐又死要面子的人完全可以选择此行业……想不到学生的思维是如此地活跃。

同学们更加热情高涨,异口同声地答应。我于是安排布置:道德刑事法庭中的人物由“4人小组”的方式饰演,以利用集体的智慧,深入了解人物内涵,发挥集团作战的能力。先由一部分“4人小组”上场,另一部分充当各个角色的后援团。法庭上的角色用“招标”方法选定,后援团与角色之间双方自愿接对。法庭人员设计,采用虚实结合的方式:原告与被告均由代理人(律师)代理,以缩小时空差距,法官证人等都是实际人物,以增强真实效果,表明这是被压迫着的顽强抗争,是对凶残的封建统治者的永久性的审判。

还未说完,许多学生拿出笔纸,指指点点,说说写写,忙忙碌碌开了。7、8分钟后。审判将正式开始了,我们的审判长法官,陪审员入庭了,组成合议庭。记者进行现场直播和采访,原被告(代理人)律师各就各位。首先进行法庭调查,只见原告律师陈词:

我的当事人孔乙己自幼是个老实、品行端正的人,年轻是也受过一定的教育,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才会愈过愈穷。他不是一个坏人,在他身上还保留着善良,诚实的品性。在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他一无所能,穷困潦倒,还成为人们取笑的对象;为生活所迫,他偶尔也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当他在丁举人家偷书时,不幸被发现了。丁举人,却不顾同是知识分子出身的渊源,对孔乙己下了毒手,滥用私刑,打了大半夜,用武力强迫他写下服辩,并打折了他的腿。孔乙己由此落下了残废,失去了生活生存能力,不能自谋生计而饿死郊野。综上所述,丁举人已对我当事人犯下了滥用私刑和故意伤害两大罪行。我们特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能将丁举人绳之以法。

原告律师话音刚落,被告律师立刻起来反驳:

丁举人身为本地名流,从小饱读诗书,懂得以“仁孝“的孔孟之道修身养性,怎会如此对待一个这样可怜的人呢?孔乙己平时生活不检点,好吃懒做以致连工作也丢了,慢慢的养成了偷东西的习惯。那天晚上孔乙己来到我当事人丁举人家偷窃,结果被人发现并抓住。恰好丁举人回府,得知孔乙己的事,心存善念,知道他也难过活儿,叫人放了他,还给了他一吊钱。对于原告律师所说的滥用私刑将孔乙己打折了腿并写了服辩的控诉,纯粹是无中生有,恶意诽谤,请法官明查。

然后就进入法庭辩论。原告律师要求将证人一个个传到法庭作证孔乙己被丁举人吊打的事实。

证人咸大亨酒店掌柜上庭。

法官:你是掌柜。

掌柜:小民正是。

法官:掌柜听好,此地是法庭,句句话都要负法律责任,不能说谎。

掌柜:小民是生意人,要诚性为本,不会说谎。

原告律师:掌柜,你把最后一次见到孔乙己的情况给大家说一下。

掌柜:那是我在中秋节前两三天听别人说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许多天后的一个下午,孔乙己来到了我的酒店,温了一碗酒。他当时还欠我十九文钱呢!他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脸黑而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喝完酒后却用满是泥的手慢慢走去,原来他真是被打折腿了。

被告律师:法官大人,我要求提问。

法官:同意。

被告律师:你是亲眼看到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

掌柜:没有,我是听来喝酒的短衣帮说的,他们的消息一般不会有假……..

被告律师:好了,请不要随意猜测。大家知道,法律必须以所见事实为有效证据,不能道听途说。

于是原告律师一一让掌柜的小伙计、传播消息的短衣帮及听到丁举人家拷打孔乙己的声音的邻居出来作证,但都由被告律师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理由推翻,而被告律师同时让丁举人的管家出来作证:主人丁举人没打孔乙己,是镇上对丁举人有仇恨的人编造出来陷害他啊!在双方激烈的辩论中孔乙己将要败诉时,法庭上却出现了意外的转机。

原告律师:法官大人,我要求传我的特别证人到庭,他是丁举人家的老管家,在丁家服伺过两代人了,对丁家之事一清二楚。他现在就站在我们面前。

老管家:法官大人,丁举人对我很好。我也应该帮他。但我于心不忍,毕竟人命关天,我也一大把年纪了,不能说谎。那天孔乙己进入我主人丁举人家窃书,被发现并当场抓获,而当时丁举人刚刚官场失利,心中郁闷,听说孔乙己窃书之事,恼羞成怒,用武力让他写下服辩,还狠狠地吊打了他一夜,把他的腿打折了。我这里还有吊他的绳子和打他的皮鞭,上面有血迹,应该是强有力的证据。但希望看在丁举人当时心情不好而失手打人的情况下,能从轻发落。

法官:被告律师还有什么要问?

被告律师:没有。

法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休庭5分钟,合议庭合议,然后当庭宣判。

记者利用空隙随机采访“听众”。

听众一:本次开庭审理,令我感触很深。旧社会是那样黑暗,那样的腐朽,孔乙己就是在那样一个极端年代生活着。在封建科举制度下,只因未能“高中”,一个知识分子就这样被侮辱,被损害,沦入生活底层,而且任人奚落嘲笑,陷入绝境。这冷酷势利的人际关系,这罪恶的封建社会。

听众二:回到眼前,我真为自己能生活在这样公平的法制社会而赶到万分幸运,同时我认为本案审理非常公正,合理。从一开始的原告律师振振有辞,到被告律师的竭力辩护;从原告律师的步步逼问,到被告律师的力不从心,直至哑口无言。我想,在事实和法律面前,法院定能作出公正判决。我深信:邪恶势力永远敌不过正义。从昨天的官僚注意到今天人民民主;从昨天皇帝说了算到今天的法律就是权威,转折真是今非昔比。

听众三……..

法官:现在宣判,全体起立。关于孔乙己被害一案,经过我们合议庭合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丁举人滥用私刑,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若有不服,可在30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反思:

上完这堂课,连班上平时不太爱听语文课的调皮鬼都说:“今天的语文课花样真多,我是目不转睛,应接不暇。”而我也感到了一种成功的喜悦。

首先我觉得“教学包装”的确很重要,同样内容的教材,换个方法教授,效果大不一样。本次教学把“作者对封建科举制度和文化教育制度的愤慨之情”感受完全交给学生体会。现在提倡创新教育,要形成“自主,合作,探究”型的学习氛围。以前总是担心学生不行,看来这个担心是多余的。许多学生的表现超出老师的想象。比如孔乙己职业的介绍出乎意料;证人会有现代化的“诚信观念”的词说出;特殊证人的出现,使案件柳暗花明;听众的评说是那样头头是道,可以说是高潮迭起,意犹未尽。

其次,应把小说内容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小说的年代离我们很远,难以产生共鸣。而在当今社会,职业介绍是个热门,法庭审理案件许多学生都有所了解。我抛砖引玉,让学生亲自尝试这些,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兴趣。谁说初三毕业班上课就没有激情呢!

第三,语文是门博大精深的课程,必须确立“大语文观”教学思路。本堂课相关联的除了课本曾学过的辩论外,还有职业介绍知识,法律知识,职业用语等,与现实生活很贴近,极大地锻炼了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这才是最大的收获。

案例扩展:

本案例的解读可以多元的。第一,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小说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我们必须找到一个契合点,让学生看懂课本同时再走下课本,去感觉、领悟小说的内涵。老师只是引路人,具体要让学生完成。要相信他们,体现人文性教学思路。

第二,这个契合点需要老师把握,要把知识性教学生动有效地传递给学生。老师要多留心生活与课本的链接。用生活经验去探索,体验,也就能化平淡为神奇了。

案例讨论:

当你遇到一节不满意的课时,会不会考虑改变教学方法?你将如何改变?

你认为害死孔乙己的凶手是谁?还有他人吗?

你认为这堂课最大的成功在哪里?又有哪些需改进?

初三上这样的课可取吗?

作者邮箱:jianfeng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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