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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安全活动保卫 大型活动安全预案(模板9篇)

时间:2023-09-24 16:52:55 作者:雁落霞大型安全活动保卫 大型活动安全预案(模板9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大型安全活动保卫篇一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作,及时应对大型集体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有关安全、稳定事件,做到对事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控制局面、减少伤害和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活动开展期间,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应及时启动本预案:

1、活动场所建筑物(含临建)坍塌;

2、活动场所发生地震、火灾;

3、现场秩序失控,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现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5、其它影响安全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及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活动的策划、筹备、举办等各个环节。

4、快速反应,从容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要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1、信息报告:

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人视事件发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

活动的主办单位领导为本次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为本次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组织者不得离开活动现场,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安全事件发生后,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在场的有关部门、人员,在上报的同时,要及时、有效、果断的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3、应急响应:

学校接报后,有关领导视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一)事件发生后,在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响应:

(1)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急救;

(2)班主任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突发事故现场,清点统计人数;必要时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发布险情简报,提出应急时期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

(3)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必要时与当事人员的家属及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比如公安、交警、消防、公共卫生部门等)取得联系,协助好救援工作。

(二)及时报告:

急预案和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组要快速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情况,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未经领导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越级报告或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三)现场勘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报告人及现场目击证人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进行文字记录、现场拍照,掌握好知情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为查清突发事件的起因与经过提供第一手材料。

(四)突发事件受到控制后,采取下列措施进一步妥善处理:

(1)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及工作人员具体情况,把各项工作落实下来,安排专人专岗负责,避免出现工作“盲点”与任务目标含糊不清的情况。

(2)通知相关人员,严防事态扩大。突发事件往往牵涉到多个人,多个家庭,乃至多个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应将突发性事件的结果、大致的过程与起因等,迅速而客观地通知相关的个人或部门。

(3)在抢救师生生命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保障车辆要求,应及时提供医疗款,保证因突发事件受到伤害的师生能及时得到抢救。在受抢救师生稳定后再根据具体责任情况由领导班子研究处理方式。

(4)协助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深入调查了解,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先期处理基本完毕之后,应该积极地对事件的起因经过等进行详实调查,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前提下,由学校领导统一、客观地向外界介绍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未经同意,其他任何个人或部门都应婉言拒绝媒体记者的采访,并表示学校正在积极处理。

(5)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接到突发事件通知而不及时到位处理的人员,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突发事件发生并被控制稳定后,各小组应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及校领导班子应及时研究处理议案并消除因突发事件而产生的不良影响。

(7)有关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突发事件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认真整改,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损失,避免事件的再发生。

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应对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指挥部“:

组长:赵春娟

成员:李霞、信明峰、杨波、宁收明、石瑞、高凤学、王爱民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一)办公室,组长:石瑞,具体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调动机动车辆。

5、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疏导组,组长:信明峰,具体职责是:

1、对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可能发生的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组织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三)后勤保障及救护组,组长:宁守明,具体职责是:

1、活动开展前做好医务人员、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等设施,保证安全用餐、用水、供电。

(四)善后处理组,组长:李霞,具体职责是:

1、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2、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七)宣传组,组长:高凤学,具体职责是: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大小字报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八)保卫组,组长:杨波,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大型安全活动保卫篇二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型活动的举办越来越频繁,如何保障大型活动的安全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而在大型活动安保作业中,安保人员不仅需要高度的警惕性和应变能力,还需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才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我参与的几次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安保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前期准备工作必不可少

在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中,前期准备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周密的策划和安排可以确保整个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有序开展。而在策划安排上,不仅仅是考虑到人员、设备及技术方面的问题,还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完善制定出详尽的应急预案,并进行不断的演练,以确保出现纷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迅速地处置和解决。

第二段:安保方案要考虑细节

在编制安保方案时,一定要考虑细节和风险预估,把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都考虑进去。例如活动的场地、人流、物流及其它相关细节等。同时,还必须要确保整个安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要细化每个任务,具体到每个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定位周密,确保满足安全保卫工作需求。在一次重要外事活动安保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安保方案,在活动现场分区设卡、派警力、设防范措施等,保障现场的安全有序,并圆满完成了任务。

第三段:结合现场情况及时调整计划

事实上,任何一个大型活动场所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情况,风险和危机本质上就是不可预测的。因此,临场的反应和应变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安保人员需密切关注现场情况变化,随时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安保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及人员安全和场地设备等资源的损失。我们在一次海外重要国际会议的现场安保中,进行了细致周密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处理并处理多起危机事件,使事件所引发的安全问题得到了最佳解决和控制。

第四段:高效配合,形成合力

在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中,由于参与安保的人员繁多,信息流通速度不如一个人呆在家中的时候快,因此,团队协作保持高效配合是必要的,而效率的核心就是实现信息共享以及任务分工合理,相互配合互相协作。在安保队伍中进行科学合理的策略安排,针对性的确定每位人员的工作任务,将力量充分调配和分配。我们在一次大型城市活动安保中,通过不同岗位协力配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完成了安保工作,确保现场安全的同时,获得社会的好评。

第五段:持续改进措施,积极提高安保水平

在大型活动安保的工作中,安保人员要不断进行梳理总结,及时吸收最新的安全保卫理论和技术知识,以及学习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和调整安保方案,提升安保工作的效益和质量。同时,合理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安保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素质,从而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减少事故和安全问题的发生。我们在多次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中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我们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归纳,不断进行改进和提升,获得了更好的安保成效。

在最后总结中,我认为在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中,前期准备工作必不可少,安保方案要考虑细节;安保人员要结合现场情况及时调整计划;高效配合形成合力;持续改进措施,积极提高安保水平。这几个方面的经验是安保工作的重点,每一个点都需要安保人员高度重视,科学理性的应对问题,才能为安保工作保驾护航,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大型安全活动保卫篇三

很多大型的活动都需要有安全保卫措施,比如演唱会、运动会等等。而作为保卫人员,我们需要在活动中全力确保参与者和观众的安全。在这些大型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相当大,所以安全保障非常重要。我曾参与过多次大型活动的保卫工作,在实践中学到了许多经验和体会,在此分享给大家。

二、备案策划

首先,要确保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考虑到各种可能遇到的风险,我们需要进行充分备案和策划。预先做好各种准备措施,包括安全演习、现场灾难管理预案等。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要事先列好应急预案并进行各方面的演练。切记在备案进行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人员安全保障,包括观众安全以及独自行动的工作人员。

三、实际执行

当大型活动开始时,安全保卫人员就必须要负起责任来。了解好各个区域的重点、危险、风险和安全风险的分布情况,对工作有大帮助。进行实际执行时,需要对现场进行详细、准确的监管。记住,我们的目的是要让大家尽可能平安顺利地参与活动。对于可能造成公共安全的因素,请及时排除。如果有不可避免的事故发生,我们的应急预案也需要运用得当。

四、应对突发情况

在活动进行中,我们完全有可能遇到突发情况,比如恐怖袭击、意外伤害等等。如果出现这些意外情况,主要的任务是要尽快把伤势减少到最小程度,最大程度地保护现场的人员。准确报告现场的情况,把我们的方案迅速付诸于实践。这时候,我们需要表现出我们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保障事件处理的精确和有效。

五、总结经验

在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中,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这是别无选择的。我们需要充分交流、沟通并了解各种安全保卫的方法和能力,从而保障每个人的安全。每个大型活动的实施都会有一定的难度,但我们使用过去的经验和推广新想法都可以达到理想中的效果。最终,执行的结果和每个人的安全都是我们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进行了不断地探索和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总之,保护大型活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这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通过科学的方法,合理的策划和采取有序的措施,可以快速恢复秩序,减少潜在危险。我们有责任和义务让每个参与活动的人可以享受到最安全、最好的活动体验。

大型安全活动保卫篇四

组长:

安保主管

副组长:

安保领班

成员:

安保部全体员工

(1)、市委办公小区举办各类大型活动以及会议都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对大型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2)、物业部应与主办方共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以增强主办方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3)、举办大型活动前,安保部应对会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门畅通,并准备好手持扬声器、对讲机、手电等用品。

(4)、安保部应在会前了解会议车辆情况,确认开放东西车场以及安排人员妥善指挥车辆有序停放。

(4)、安保部应在会前再次向主办方确认参会人数,并在各疏散口等重要位置安排保安人员。

(5)、活动期间,安保部应安排专人留意是否有不法分子伺机破坏。若发生突发事件,保安员应告诫现场人员保持冷静、不要惊慌,服从保安统一指挥,如有必要,可向公安机关请求支援。

(6)、活动结束时,保安或会议服务员提醒客人携带好自身物品,并引导客人有序疏散,以免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7)、疏散完毕后,保安要对活动现场进行巡视,发现遗留物品要逐一登记,及时做好失物认领工作。

(8)、安保部要定期进行大型活动以及会议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对举办大型活动以及会议的相关人员进行消防、治安知识培训、以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大型安全活动保卫篇五

第一段:引言(约200字)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是各种活动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天我来分享一下我在参与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中积累的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型活动频繁举办,如何保障活动期间的人员安全已经成为了不可避免的问题,作为安保人员,我们应该对此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段:认真备案规划(约200字)

在参与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中,首先要做好的就是认真备案规划。安保人员要深入了解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并对危险因素进行评估,进而组织充分的力量进行保卫工作。此外,要根据现场情况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安保措施的实际效果。

第三段:科学分类分工(约200字)

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工也是保障大型活动安全的重要手段。根据现场情况及人员规模,要合理安排队伍的数量和组织形式,要充分考虑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经验,以最大程度的发挥队伍的效力和作用。针对不同的任务,要合理安排各类保障力量的分布,确保各个区域都有相应的保障力量,同时也要保持紧密的协作合作,形成科学而高效的保卫体系。

第四段:高效保障工作(约200字)

高效保障工作是在实际应用中,根据现场情况和活动特点,要对保卫工作进行及时而有针对性的调整。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对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随时改进,以避免出现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在保障人员的安全的同时,也要保证活动本身的顺利进行。有效的保障工作不仅能够增加安保效力,还能确保活动的圆满成功。

第五段:总结(约200字)

总结经验是为进一步提高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水平的重要方式。通过对以往活动的总结,我们可以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发扬经验,避免踩坑。有时候成功并不意味着永久,保卫工作也同样如此。参与大型活动保卫工作,人力物资的备案、科学分类分工、高效保障工作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实践的优秀经验,同时也能对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贡献力量增加信念和动力,切实推动大型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型安全活动保卫篇六

甲方:

乙方:

大型活动名称:

租赁场馆日期: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大型活动乘办方负责人:

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北京市康瑞龙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本次大型活动的承办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大型活动的安全。

本协议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1.1依照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和房山区体育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甲方有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或单独对乙方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1.2对乙方聘用的在活动现场从事展台施工搭建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对不能提供有效资质材料、证件的施工单位或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

1.3 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展台施工搭建人员和参观观众等相关人员,应当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活动区域。

1.4保证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本市建筑、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并向承办者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1.5 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引导指示标志,并保证畅通。

1.6 甲方为场地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1.7 甲方确保停车设施不被挤占、挪用,并维护安全秩序。

1.8 甲方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

1.9 甲方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保证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2.1 乙方应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报送公安、消防机关的审批材料,履行各项报审、报批手续。

2.2 乙方应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训练。

2.3 乙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岗位安全职责,并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保卫人员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依照大型社会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本次活动期间出现的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5 乙方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

2.6 乙方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2.7 乙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8 乙方应接受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9 乙方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2.10按照实施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拒绝其进入。

2.11乙方应当为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展台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制作并按要求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倒证、冒用他人证件、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并随时将其请出活动区域。

2.12 活动区域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施工作业,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1活动场地内的建筑物、各类设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3.2 由于乙方对本协议书中规定各项条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执行的力度不够或未能予以严格落实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将被甲方视为事故的第一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

3.3 因违反上述内容及甲方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损失、因本次活动展台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按所造成损失的价值。由乙方和展台搭建施工单位,按事故责任比例,共同负责赔偿甲方的直接或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4.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5.1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5.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20xx年x月xx日

大型安全活动保卫篇七

甲方:

乙方:

大型活动名称:

租赁场馆日期: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大型活动乘办方负责人:

电话:移动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北京市康瑞龙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本次大型活动的承办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大型活动的安全。

本协议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1依照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和房山区体育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甲方有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或单独对乙方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1.2对乙方聘用的在活动现场从事展台施工搭建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对不能提供有效资质材料、证件的施工单位或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

1.3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展台施工搭建人员和参观观众等相关人员,应当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活动区域。

1.4保证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本市建筑、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并向承办者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1.5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引导指示标志,并保证畅通。

1.6甲方为场地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1.7甲方确保停车设施不被挤占、挪用,并维护安全秩序。

1.8甲方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

1.9甲方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保证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报送公安、消防机关的审批材料,履行各项报审、报批手续。

2.2乙方应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训练。

2.3乙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岗位安全职责,并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保卫人员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4依照大型社会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本次活动期间出现的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5乙方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

2.6乙方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2.7乙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8乙方应接受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9乙方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2.10按照实施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拒绝其进入。

2.11乙方应当为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展台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制作并按要求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倒证、冒用他人证件、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并随时将其请出活动区域。

2.12活动区域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施工作业,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条损失赔偿

3.1活动场地内的建筑物、各类设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3.2由于乙方对本协议书中规定各项条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执行的力度不够或未能予以严格落实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将被甲方视为事故的第一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

3.3因违反上述内容及甲方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损失、因本次活动展台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按所造成损失的价值。由乙方和展台搭建施工单位,按事故责任比例,共同负责赔偿甲方的直接或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4.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五条其他

5.1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20xx年x月xx日

大型安全活动保卫篇八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动。

影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娱乐场所、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会议论坛、文化娱乐、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第三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大型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质监、建设、卫生、食药监、交通、文化、体育、城管等部门和政府应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本级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的活动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活动安全责任人。主办者、场所管理者及其他参与大型活动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主办者是指大型活动的发起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组织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者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场所管理者是指将其所有或者实际占有、使用、管理的场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给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配备取得大型活动安全服务资格的专业保安人员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六)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八)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安全,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十)接受公安机关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二)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控制人数、发售票证。

第八条主办者委托其他单位承办大型活动的,应当选择有资质、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承办者。

主办者应当支持、督促承办者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办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动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大型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三)设立安全缓冲通道、区域,设置引导指示标识,配备安全检查、入场人员计数设备;

(五)提供停车场地,负责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七)不得将场所提供给未取得安全许可的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

第十条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条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现场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和疏导,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活动现场;

(三)在活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投掷杂物,围攻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其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经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承担大型活动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与承办者签订的安全检查服务协议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方案,发现可疑物品、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先期处置。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大型活动安全标准和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风险程度、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第十五条票务公司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出票,对检票人员进行培训,接受公安机关对出票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二)受理、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三)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行指导;

(五)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六)组织治安、消防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七)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

(八)对大型活动票证实施监管;

(九)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

(十一)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大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并做好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承办者对临建设施组织验收,参与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质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建设部门负责大型活动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活饮用水及相关场所公共卫生的监督,做好传染病防控等监测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急救保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组织医疗救治。

食药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监测,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采取应对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资格和节目内容的审查。

体育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或者备案。

城管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周边公共区域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政府应急机构根据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动承办者等申请,协调应急保障工作。

第十八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举办场所跨县(市)、区的;

(二)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对属于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市公安机关认为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更合适的,可以委托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九条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组织、协调、保障、直接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数量与预计发售票证或者组织观众数量之和。

展览、展销等具有人员流动性的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同时在活动现场的人员最大数量。

第二十条承办者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

(三)大型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五)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六)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材料;

(七)活动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

(八)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九)其他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平面图;

(四)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六)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七)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九)安全检查设备配备情况,对入场人员、物品、车辆的安全检查措施;

(十)预计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停车场地的设置、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导措施;

(十一)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大型活动相关信息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承办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动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三)场所、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责任不明确、措施无效的。

第二十四条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

大型活动举办时间需要变更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举办地点、内容变更或者规模扩大的,承办者应当依据本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大型活动取消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件。

承办者变更、取消大型活动,应当及时告知活动参加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作出安全许可决定后,应当会同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归档。

检查人员发现大型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举办大型活动:

(一)现场发现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内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发售的票证或者参加人员超过核准安全容量的;

(四)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停止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五)现场治安、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承办者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的;

(七)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

第二十七条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前,承办者不得发售票证。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后,承办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证信息,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票证数量。

第二十八条承办者搭建舞台等临建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组织由安监和建设部门认可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并将临建设施设计方案报安监和建设部门备案。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承办者应当组织专家、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安监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并签署监督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临建设施验收工作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条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动参与者违反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受到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计入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第三十条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一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或者临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监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场所管理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保安服务公司未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内不得参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元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活动,依法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明确具体承办者,依照本规定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xx年3月1日起施行。

大型安全活动保卫篇九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甲方(幼儿园)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乙方为甲方园内xx小朋友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幼儿参加户外亲子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幼儿安全,特与乙方约定如下:

1、甲方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医疗、卫生等条件。

(3)、协助乙方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4)、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xx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全程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户外亲子活动,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幼儿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如果幼儿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幼儿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8)、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幼儿;和幼儿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幼儿,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9)、乙方应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联系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与要求,与甲方的老师保持适宜的距离,并适时保持联系。

(10)、自备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或员工的故意行为造成幼儿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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