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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社会组织清理总结报告 社会组织兼职清理情况的总结报告(优质5篇)

时间:2023-09-24 13:16:17 作者:飞雪2023年社会组织清理总结报告 社会组织兼职清理情况的总结报告(优质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社会组织清理总结报告篇一

近期,安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根据《湖北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精神,通过抓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自查自纠、清理审查和日常监管等五大环节,认真做好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切实规范全市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情况。

一是广泛宣传政策。安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转发了《湖北省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的通知。10月28日,召开了全市社会团体组织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清理整顿工作。

二是认真调查摸底。梳理分类建立退(离)休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的台帐。目前已有59家社会团体开展清理。

三是从严清理整顿。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类、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重点进行清理,由本人提出辞呈,不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同时,配合其所在社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学术性较强的专业类、科技类的社会组织建议对其内具有公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确需继续兼任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后,进行备案,并上报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股。

四是强化源头治理。督促相关社会团体根据清理整顿意见,限期到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或注销手续。对新兼职或届满后仍需继续兼职的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前办理兼职审批手续的干部,不得作为社会组织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参加选举,民政部门不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人员分离的基础上,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五是建立监管机制。以这次清理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立体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报批、审批、日常监管、定期报告机制,确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社会组织清理总结报告篇二

按照省委组织部、乐山市委组织部、峨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情况清理整改的相关要求,我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具体工作事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成立以孙碧英校长为组长,黄楠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明确由行政办牵头组织开展工作,专人专职负责具体工作事宜。

二是召开全校干部教职工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并组织学习了《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整改阶段报送相关资料的通知》。将相关承诺书发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手中,要求干部职工如实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个人自检自查。

三是安排专人对退休干部进行走访,对退休干部是否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进行走访了解。

按照学习动员、填表自查、核对清理和汇总自查的步骤,我校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全校教职工干部均填写《不在企业兼职承诺书》,共计117份,通过电话询问和走访,退休干部人员签定17份。

从整体清查的情况上看,我校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的`内容、时间、步骤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但也存在个别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认识上有轻视,甚至个别干部存在侥幸的心理,对该项清理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针对存在不足,我们在下一步工作将会引起重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意识,避免违规情况发生;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从源头上控制违规行为发生。

三是对签定了承诺书的教职工,存档备案。

总之,落实好上级要求和安排,让每一位领导干部统一思想,如实填报。通过全面自查、认真摸排、从严整顿,确保做到一个不漏。在此次清理整改中,截止目前,我校领导干部无一列违规在企业兼职或出资办企情况。

社会组织清理总结报告篇三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后,防震减灾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成立自查领导小组。本局及时召开了班子成员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自查清理领导小组。

2、迅速传达。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清理自查工作,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会议对如何做好清理自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安排。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会后,局机关领导班子及各科室对照文件分别开展自查,自查清理结果报办公室汇总备案。

防震减灾局下设科室3个,在编在岗人员共计6人,退休3人,均无到社会组织(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社会组织清理总结报告篇四

自规范清理公职人员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开展以来,编办积极贯彻落实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组织部《中共成武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成组发〔2013〕16号)文件要求,编办迅速召开了全体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中组发〔2013〕18号文件精神。

编办每一位干部职工填写《承诺书》,承诺其本人没有在任何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或者担任任何职务;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及《答复意见》,坚决配合做好规范清理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工作严格遵纪守法。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严格杜绝干部职工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出现。通过排查摸底,编办全体干部职工没有人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

通过此次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将上级精神传达到了每位同志,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所有人员全部上报。编办未发现公职人员开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举报。今后,编办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巩固成绩,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

社会组织清理总结报告篇五

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xxx〕18号),省委组织部、枣庄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滕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通知》(滕组通字〔xxx〕9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接通知后,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干部会议,由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室主任马钦勇同志进行了原文传达,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责成相关单位对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了自查清理。

全体在职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均已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填写了《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登记表》,未有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提前离岗休息人员和退(离)休人员均已通知参加专题会议,到会人员全部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填写了《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登记表》,未有人员在企业任职;未到会的提前离岗休息人员和退(离)休人员,我们组织专人通过电话通知形式,传达文件精神,询问其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通过自查,我镇发现有1名提前离岗休息的事业编制副科级干部在企业任职,现已按照有关文件规范清理完毕。同时,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若发现有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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