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内容篇一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责任人 50元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村医负连带责任,扣责任人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
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
情的;
(三) 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
(六) 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 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
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内容篇二
1、由医务科全面负责医院《甘肃省肿瘤新发病例制度报告卡》和《甘肃省肿瘤死亡病例制度报告卡》的发放、收集、审查、登记及上报工作。
2、门诊各部门在发现新诊断的肿瘤病例时,负责诊治的医师应立即填写肿瘤病例报告卡,并在病历首页上加盖“肿瘤已报”章或肿瘤已报标记。
3、住院部各科诊治医师在检查入院患者病史时,应注意在门诊已确诊的恶性肿瘤患者是否已经报告,对未报告者应立即补报。住院后才确诊的肿瘤病例应及时填写报告卡,并在病历首页上加以标记。
4、病案室人员应通过定期查阅病史和病例索引,如发现有门诊和住院部漏报的病例,应及时帮助或督促补报。
5、院内检查、放射、超声波等诊断部门的检查记录应尽可能及时、详尽,定期和医务科肿瘤登记本核对,防止肿瘤病例的漏报。
6、各科室填写的“肿瘤新发、死亡病例报告卡”,应及时集中到医务科检查无重复报告后统一在“医院肿瘤登记册”上登记,并尽快将报告卡送至城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报告病种及报告卡片
1、报告病种为全部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白血病)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
2、报告卡片有《甘肃省肿瘤新发病例制度报告卡》和《甘肃省肿瘤死亡病例制度报告卡》。
三、填报范围
目前为兰州市区内常住户口的门诊和住院病人(包括在尸检中发现的),经临床或病理检查确诊为肿瘤或因肿瘤疾病死亡的病例。
四、报告时限及报告程序
1、报告时限恶性肿瘤登记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登记报告自1月1日起启动。
2、报告程序各科室将填写的“肿瘤新发、死亡病例报告卡”上报医务科,医务科将肿瘤发病、死亡卡于每月底25日上报城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内容篇三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内容篇四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及卡片对照,看是否符合,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四、工作站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每月有小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五、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漏报一例给予50元处罚,迟报一例50元处罚,漏登一例1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六、对累计漏报,迟报达三例者,除按第5条执行外,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并全院通报,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全年发现传染病漏报超过五例者,追究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责任。
七、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给予100元罚款处理。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九、对在传染病防治登记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每年进行评比表彰和奖励。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2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100元。
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内容篇五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责任人50元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村医负连带责任,扣责任人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6)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