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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品药品自查报告表(优秀5篇)

时间:2023-09-23 18:58:04 作者:温柔雨最新食品药品自查报告表(优秀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表篇一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

xx市xx区xxx镇人民政府

xx年7月20日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表篇二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加强《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性文件备案办法》、《江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我局及时组织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工作。

在接到市局下发的《xxx年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了局务会,部署执法工作自查,由xxx局长负责,xxx副局长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完成。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学习和对照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成立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实施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是否亮证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了行政执法台帐,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对已结案的案卷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改正的及时进行了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了整改的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进,不能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因县局行政许可事项不多故未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

2、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减轻了处罚。

3、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没收物品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

4、有2个案件没有完全执行而没有办理延缓、免交手续。

5、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文书记录字迹潦草、不易辨认、语句不通、词不达意、处罚决定书有错字。

6、由于县局编制不足故未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在以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书写,部署实施《行政许可法》,设立专职的法制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将执法工作细化、量化,将责任落实到人。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表篇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区人大把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列为行政执法评议单位,是区人大全面、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的重大举措,不仅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预示着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已真正纳入人大监督的轨道,必将对我局今后更好的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产生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局党组对评议十分重视,接通知后及时研究和部署,制定接受评议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局动员会,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同时走访部分人大代表和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分局组建二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认真回顾与总结,肯定成绩、寻找差距、提出整改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滨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于2019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是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现有正式在编人员6名(男4名,女2名),平均年龄37.3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占100%,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2名,内设综合办公室、药械监管稽查科和食品综合协调科三个科室。分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对全区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9]23号)“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根据杭州市编委“三定方案”规定,分局在食品安全方面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

分局组建以来,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创建“和谐滨江”工作目标,结合区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充分履行药品监管和食品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市场,确保全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积极的努力。

(一)以规范药品市场为目标,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开展药品执法检查,是我局中心职能,也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根本措施和手段。为此,我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行政,采用专项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市场稽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行政执法效果。

两年来,我们在经常性稽查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10多次专项检查和重点整治活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46人次,查获违法违规涉药单位10多家,查处各类案件10起,其中当场处罚7起,立案3起,查处假劣药品货值5万余元,罚没款1.5万余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店1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处理举报投诉31起,在上述行政执法和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用法律条款得当的原则,实现了行政执法零投诉、案件查处零复议、零诉讼。

在行政执法中,为积极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我们实行稽查无休日和快速反应机制。在齐二药和广州佰易事件中,分局主动、迅速出击,通过电话、传真、现场检查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对全区药品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共检查120家涉药单位,由于及时查处,我区未发生一起因使用上述二厂生产的问题药品而产生药害反应的事例。

在行政执法中,我们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019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外地药品生产企业质量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以“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原辅料、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检验、gmp跟踪检查等9次专项检查,特别对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重点对原辅料来源合法性、生产工艺与批准工艺一致性、是否按照标准检验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今年上半年以来,分局对区药品生产企业31个品种从研制、生产及临床试验等环节进行全面注册核查,通过核查,企业主动撤回注册申请3个品种。为保障群众安全、合理、有效使用药品,我们开展了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在岗情况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情况专项检查,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对涉嫌违法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通过检查,目前我区药店药师在岗率有明显提高,驻店药师用药咨询指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为形成全社会、全方位的药品监管格局,我们在全区48家零售药店公布药品质量投诉电话,并与卫生、工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分局设立公安驻药监联络室,与公安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针对药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误导、影响消费者合理安全用药的情况日趋严重,我们与工商联合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对超市、药店店堂及户外保健食品、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共检查药店35家,超市2家,监测到各类违法广告38个,并对其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9家单位下达《违法药品广告行政告诫书》,责令其改正。

药品的监督抽样检测是评价药品质量、发现问题药品的重要手段,在药品监管中发挥日趋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与市药检所加强联系,对投诉举报和急需检验的检品坚持急事急办的原则,设立绿色通道缩短检验周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两年来共抽检各类药品54个批次、医疗器械1个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药品合格率为94.2%,居杭州各城区首位。两年来,全区无因假冒伪劣药品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以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抓手,依法履行监管职能,促进医药市场的规范和医药经济的发展。

1、充分发挥监管导向作用,逐步优化药品零售企业。

为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分局积极推进“宽进严管”的监管模式,鼓励知名医药企业来我区创业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药品零售业有了快速发展,零售药店从分局组建时20家增加到48家,其中部分申请并取得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基本达到发展医药经济、方便群众购药的目的。二是药品连锁企业发展有新突破,武林、海王等10余家医药龙头企业在我区开设15家药品连锁门店,大大提高我区药品零售业的档次和规模;三是营造了有利于百姓的药品市场,由于药店数量的增加及价格、品种具较强优势的龙头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促进了我区药品零售企业优胜劣汰,有效推动市场整体药价明显下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四是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完善一批具实际效果的监管制度和措施,如对药店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设立投诉举报警示牌等。

2、倡导行业诚信自律,逐步构建涉药企业信用体系。

我们始终强调“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理念,努力营造“诚信为本、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行业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我们的倡导下,2019年,全区40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负责人、执业药师100多人在诚信经营横幅上郑重签名承诺;2019年初,在区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康恩贝医药公司代表全区涉药企业提出“产品如人品”的诚信倡议,各企业负责人在倡议书上签字承诺,全区9家药品生产企业与市局签订《药品生产质量承诺书》,全区48家药品零售企业与我局签订《药品经营质量承诺书》,诚信经营的氛围基本形成。同时,我们还对企业进行积极指导帮助,根据信用情况分类管理并逐家对企业进行分类考核。目前,我区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被省局评定为a类企业。

3、坚持标准,加强指导,积极抓好药品企业的gsp、gmp认证工作。

实施gmp、gsp认证是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两个源头,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到4月底止,我区除新开办的药店在法定期限内尚未认证外,其余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均已通过gsp认证;目前已经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均取得了gmp认证证书。分局组建以来,在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工作,巩固认证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牢牢抓住监管重心,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

医疗机构是提供人民群众用药的主要渠道。分局抓住这个监管重心,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我区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村卫生室“合格药房”建设。在组建第一年,我们就提出用三年时间对辖区医疗机构、药房进行全面规范化建设整改。到4月底,全区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通过“规范药房”的验收,90.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药房已通过“合格药房”的验收,较好地实现了药品管理硬件设施标准化、软件管理制度化、药品陈列分类化、处方调配规范化。

(三)以“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切实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大事。2019年,区政府把“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共管机制”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作为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部门,虽然没有具体的执法资格和职能,但我们紧紧围绕区政府工作中心,根据“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牵头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三个职能,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强化部门协调,狠抓落实,不断地推进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连续两年我区被市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区(县)。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2019年底,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药监、卫生、质监、工商、农业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局内,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考核等。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我们认真履行职能,在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方面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在组织机构方面,督促各街道成立领导小组,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在社区、村聘请食品药品监督员、消费维权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等,形成由上至下的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在工作制度、措施落实方面,我们起草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制度》、《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区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19-2019)》等相关文件,规范工作程序,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牵头制定了《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规范食品投诉举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2、明确各部门责任,加强考核与督查。

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环节多,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职能存在交叉重复现象,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要以政府为依托,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履行职责。为保障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我们起草制定了《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及目标任务,并在每年年初由区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签订责任书,年底组织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平时还不定期的对各环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两年来累计开展暗访及督查19次,发出督查抄告单共23份。这一系列举措有效保障了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工作的落实,大大促进了全区食品安全共管机制的完善。

3、以联合执法为载体,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为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我们组织各部门联合开展农贸市场、餐饮企业、校园食品等专项整治。逢重大节假日,我们统一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各部门和街道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餐饮企业等进行抽查。两年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11次,检查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及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等重点品种。“国卫”复评迎检是2019年一项重点工作,而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又是其中重点、难点工程。2019年3月至11月,为做好该项整治工作,作为牵头单位,我们克服了人少事多的矛盾,先后召开现场协调会、专题工作会等各类会议7次,研究布置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三小”行业专项整治责任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街道、各部门职责分工。在整治中我们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向全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发出告知书600余份,并多次组织区工商、卫生、环保部门联合到街道集中办证;另一方面牵头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6次,对多次教育、处罚仍不整改的经营户依法取缔,共取缔176家。有效地净化了我区食品安全市场,为我区顺利通过国卫复评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总结会上,我局被区政府评为国卫迎评工作先进单位。

4、加强信息工作,探索信用体系建设。

信息工作是食品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我们注重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收集各环节监管信息,编印《区食品安全信息》共14期。2019年,区食品安全信息网正式开通,在食品各监管部门之间建立了全新的信息沟通渠道,也为广大人民群众获取食品相关信息提供平台。

2019年,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我们根据市食安委相关文件制定出台《区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对食品信用体系建设作出总体部署。在我们指导帮助下,我区唯新食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市信用体系评价,成为市第一批食品信用a级企业。华源、姚生记、联合西兴等6家企业被列为第二批试点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既是政府重视食品安全的抓手,又是企业自律源动力。在试点企业带动下,我区不少企业主动要求被列为试点企业,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的提升。

(四)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真正做到执法公正、公平、高效,我们制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并把“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标准”分为:管辖无异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恰当、手续齐备共7项,在年底据此对案件进行质量评比。同时我们依托短信互动平台进行执法回访,及时、动态地了解执法情况。两年来,分局保持了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败诉的“双无”状况。

另外,在保持12345和96666作风建设零投诉的基础上,我们通过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向涉药单位通报执法情况、与企业签订廉洁执法承诺书等方式,推进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

(五)以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规和安全常识为内容,不断拓宽宣传途径,增强群众安全饮食用药意识。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全社会的支持和各部门齐抓共管,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宣教先行,充分利用有线广播、互联网、《天堂硅谷》报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还人民群众知情权,调动群众的参与权,营造良好的氛围。

1、认真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活动。2019年,我们联合各部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志愿者在三个街道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要内容为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咨询、现场举报投诉处理等,共悬挂横幅23条,展出宣传画板30份,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受理各类投诉咨询150多人次。同时在35个社区(村)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通过展览打假成果、开设社区课堂、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短片等形式,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自我保健、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也使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有更多理解,使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具有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从今年开始,我们与区团委联合成立区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队,将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进学校,开展帮助“清理家庭药箱”活动、宣传真假食品药品鉴别知识等活动,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2、大力开展对行政相对人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行政相对人也是药事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加强这一层面教育培训尤为重要。分局组建以来分别就《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培训班8期。通过教育培训,较好地实现三个目的:一是涉药单位负责人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二是促进涉药人员在法律、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上更好地适应岗位需要;三是增强涉药单位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注重加强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和交流。为争取社会各方对我局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着力化解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阻力和障碍,我们始终坚持强化与社会各层面的沟通交流。2019年,我们在2019年聘请的15名食品药品督察员(监督员)基础上增聘28名监督员,这些监督员来自街道、社区(行政村)、医疗机构等不同层面、不同行业,这使我们更能接受社会各方的评判,广泛听取和征求有利于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两年来,分局在探索中寻找规律,在实践中完善方法,在创新中提高水平,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药品监管形势依然严峻,药品市场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因市场开放和受非法利益驱动,外地制售的假冒伪劣药品随时有可能流入我区,而有些货源正、质量合格的药品由于运输、储存亦会变质失效为假、劣药;二是部分涉药单位技术人员比较缺乏,特别在社区(村)卫生站中,非药学人员从事药剂岗位的现象还有所存在,不少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和岗位技能还不能够很好地适应药品管理需要;三是法律法规滞后,标准体系不统一,协调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目前来看法律规定不明确,监管难以到位;四是群众科学、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不够强,分局作为监管部门,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食品安全任务与机制不协调。我区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基础薄弱,高教园区及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自然村与村之间集散市场、小型食品店假冒伪劣食品屡打不止、初级农产品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目前,食品安全工作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带来弊端十分明显:一是涉及我区十多个部门,易造成监管工作缺位、错位、越位;二是多个部门监管,易使问题久拖不决,效率低下,而同级部门之间协商性协调效果肯定不如政府层面的指挥性协调;三是区食安办在机构性质上是非常设议事机构,无固定经费、人员,与任务、责任不符;四是各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未能做到有效共享,联合执法成本较高,效率不高。而以上这些问题的解决,在提高自身综合协调能力同时,必须依靠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区财政经费投入和各部门共同配合,形成合力。

3、监管力量不足,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分局目前只有6名在编人员(其中1名到市重点工程下派一年),但群众和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药品监管工作任务繁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千头万绪,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中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精力和财力。食品药品监管起步晚,涉及面广,专业要求高,而我们的监管队伍知识结构不适应,管理水平不够高,队伍素质亟待提高。

4、宣传不够深入和及时。部分行政相对人由于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了解,导致分局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面临一定的阻力;人民群众对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不熟悉,特别是对食品安全各环节的政府监管职责缺乏了解;人民群众科学饮食用药知识比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有待提高,这些需要我们做大量的宣传工作。在监管中广泛宣传,在服务中深入宣传。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报告精神和市局对分局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分局今后工作的基本构想是“围绕一个中心,发挥两大职能,夯实三块基石,落实四项工作”。

1、围绕一个中心。区委、区政府提出“构建天堂硅谷、建设科技新城”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将以此为工作目标和重心,深刻学习,认真领会,加倍工作,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壮大我区医药产业经济,维护我区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2、发挥两大职能。两大职能是指药品行政执法和食品组织协调职能,我们要借人大执法评议的东风,深入推进分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在药品监管方面,以打假治劣、源头监管为重心,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强化区域监管。在食品安全方面,重点突出综合协调职能,充分发挥区政府食品安全“抓手”作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3、夯实三块基石。第一、切实转变观念。树立起“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负责人”的质量观,积极探索倡导企业牢固树立“重质量、讲信誉”观念,探索药品监管质量监督的方式和方法。第二、创新工作机制,实现监管三个转变。一是从具体把关监管,转变到宏观引导,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双管齐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二是从产品事后监管、查处,转变到狠抓源头,保证过程,在源头执法上下功夫;三是从被动应付、突击检查,转变到应急处理与长效管理结合,标本兼治。第三、继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网上服务,建立和完善药品、食品企业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建立科室责任制,实施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争取信息化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4、落实四项工作。第一、打假治劣,不断净化我区药品市场环境。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强化市场稽查,在动态分析,寻找源头基础上,开展打击制售、寄递、储运假劣药品等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巩固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打假协作机制,完善与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联合行动机制,使各类涉药违法违规分子在我区无藏身立足之地。第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一要加快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重点监控生产注射剂、生物制品和特殊药品三类高风险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隐患,做到制度上抓巩固、监管上抓力度、网络上抓健全;三要以“两房”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农村药品的源头质量监管,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房的规范化整改,并将工作逐步向门诊部、个体诊疗机构、药房扩展,向厂矿、学校医务室延伸,探索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管方式,全面提升我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第三、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突出综合协调职能,整合监管资源,强化各监管部门职责和各环节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守土有责,确保群众饮食安全。第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队伍综合素质。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强化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以开展“机关作风年建设”为载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公仆意识;以创建科学监管为形式,提高全局干部学习自觉性,积极探索研究科学、创新、合理的监管模式;以健全考核制度为抓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队伍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局人心,增强队伍整体战斗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是个新建的部门,建局近两年来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更离不开区人大的关心、帮助、支持与监督,我们将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虚心接受评议监督,认真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用药饮食安全放心!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表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全镇营商环境的及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我镇高度重视,系统谋划,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精准发力,多措并举,争创最优的营商环境,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农村“四好公路”建设,高标准施工,对施工中存在的难题和阻碍,镇领导实地走访调研,做好群众工作,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积极争取省道、国道、高速等施工项目,做好各项准备及辅助工作,畅通内外交通,为优化我镇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工作是扩投资、上项目、强产业、增后劲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镇持续实行亲情招商、以商招商,积极引进新项目,并对现有招商项目实行稳定及提升,确保招商引资的高质量和高标准。

三是规范食品药品监督执法行为。定期开展全镇食品药品监督大检查,重点围绕超市、中小学食堂、餐馆、医院、药店等场所,通过拉网式排查、重点性抽查方式,着重查摆问题,责令相关负责人立即整改。推行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实行阳光执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法规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相关内容,确保执法对象享有“知情权”。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并自觉接受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监督。

四是提升窗口服务水平。简化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办理制度,实现“一站式”服务,真正做到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培训上岗、使用规范文明用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重商、亲商意识不浓,全方位招商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虽然全镇上下已经认识到招商引资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但是全方位招商引资的氛围和共识并没有真正形成,镇领导对招商引资投入的精力不大,还有个别干部把招商引资工作看成额外负担,态度消极、行动迟缓。

二是招商引资的方式滞后,工作着力点还存在一定的偏差。目前多以印发招商项目册、召开信息发布会和参加经贸洽谈会等传统方式招商,真正把握招商引资内在规律的新型招商方式运用不够,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十三五”规划项目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明显不足。

三是投资环境不够宽松,配套服务和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域外投资进入门槛和成本还比较高,部分招商引资手续繁杂、办事效率低下。

四是食品药品监督上领导重视不够,执法规范程度还有一定欠缺。存在“上头热、下头冷”现象,上级要求严,但执行上偶有“打折扣”现象。监管执法不到位,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机械单一,执法信息未能及时公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镇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头招商,担任务、扛指标,身体力行、脚踏实地,主动谋划、宣传联络,洽谈推动、解决难题,增强招商引资针对性,提高成功率,促进项目生成。要强化招商力量,创新招商方式,根据项目线索,有针对性地组织联合招商、专项招商、定向招商、精准招商。

二要夯实招商基础。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加强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每季度通报一次招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计划等。立足我镇发展战略、产业布局、资源优势,积极开展项目征集、筛选、论证等前期工作,科学谋划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不断完善招商项目库。建立项目台账制度,完善从项目谋划到落地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建立健全签约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完善领办制、代办制和领导包扶责任制。

三要丰富招商方式。抓好展会招商,充分利用农洽会平台,开展项目洽谈,扩大招商引资成果。抓好产业链招商,针对我镇花木特色产业,广泛开展“点对点”沟通联系,积极推介产业优势、招商项目、相关政策,争取达成合作意向。加强亲情招商,利用春节、清明、端午等传统归家团聚节日,与各村成功人士沟通联络,发挥好各村委、花木合作社的桥梁纽带作用和信息优势、人脉优势,广泛开展项目对接。利用新媒体招商,通过微信、微博、微视频、网络等新媒体手段,高效、精准的传播招商信息,为招商引资打开一条新途径。

四要加大食药监督力度。加强领导重视,高标准严要求建成食药监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自查制度,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并每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培训。

食品药品自查报告表篇五

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政府“抓手”职能,发挥部门间“桥梁”作用,积极介入,主动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扎实有效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综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把放心食品工程作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关于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为有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组织召开协调委会议4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积极组织开展了元 旦、春节、两会、“五一”节、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春季农业产品的专项执法活动,并积极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儿童食品、夏令食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半年,县食安委对全县九镇一乡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大督查,全县粮油、糕点、餐饮用具、饮用水、肉制品主要品种监测指标良好,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工作,全县规范生产的只有三家米皮加工和一家豆制品加工索证单位。上半年全县共出动食品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各类业户800家次,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次,接受宣传咨询达1500余人次,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工作协调、措施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按照2月24日召开的“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精神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药品流通领域的集中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进货来源不明、把关不严、销售流弊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规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把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供货企业合法资质文件存档;是否严格执行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是否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和药品贮藏要求管理和贮藏养护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和建立销售记录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截至目前,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对现场发现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情节较严重的2家企业和对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的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通过集中整治,大大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

我局以打假治劣为核心,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了对全县各乡镇,特别是对村卫生室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有经营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药店、村卫生室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大大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村卫生室人员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村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执法车辆56台次,检查涉药单位276家次,立案查处涉嫌假药案件6起和非法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案件一起。

自收到《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查,充分发挥新建立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机制作用,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在短期内清查彻底的难题,确保了工作得以迅速有效的开展,保证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迅速通知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厂家生产的所有胶囊制剂进行核查,下架封存,并填写清单报县局。二是派出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和中心乡镇的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清理登记,下架就地封存。三是通知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此次核查“问题胶囊”工作,共出动56车次,检查人次168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8户次,医疗机构134家次,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清查出涉案产品125批次,数量73709粒,与文件通报的批号相同的不合格产品1批次,数量240粒。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安全检查、查处假药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开展严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行为、查处标示为大连富康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开展对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3个批次不合格药品等10项专项、单项检查工作,认真作了工作总结并向市食药监局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发了《关于新、老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3月2日,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院长)、不良反应监测报送人员、临床科室及药剂科主任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药械监督股及时跟踪各监测平台不良反应的报送数量和质量,加强调度,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各医疗机构行文通报一次。截止目前,全县已上报不良反应136例,完成任务数的100%。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县新增不良反应基层用户监测平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纳入医保的药品零售企业)20户。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的同时,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重点,主要从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检查。我局还积极探索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对其经营的品种实行登记备案。目前,我县共对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查处和公布的假劣保健食品信息,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上海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虚假标示上海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清查“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动车辆13辆次,检查人员3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家次,检查发现有1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标示养生堂生物科技(上海)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维生素e胶囊,数量3瓶;3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共计9瓶。已经对查获的产品进行下架封存,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完善我县药品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卫生资源,我局借鉴卫生监督协管机制,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以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和药剂科主任为主导,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明确各乡镇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剂科主任、卫生监督协管员为药品监督协管员,负责对本镇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检查。我局还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迅速、有效开展工作。药品监督协管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到位的现实矛盾,比如在此次对“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中起到了特殊的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协管职能。

为提高我县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农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针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不规范,药房药品摆放零乱,特别是村卫生室药房药品乱堆乱放,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将gsp认证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将规范化药房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细化,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在现有药房的基础上加以整改、规范。对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和药房主任进行培训,实地到刚通过“二甲”验收的县人民医院药房进行观摩学习。三是狠抓药房硬件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特别是镇村医疗机构对药房环境进行改造,完善设施设备,使其符合有关药械存储、使用的质保规定。四是狠抓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进货验收、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储存与养护、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使用销毁等制度,并将其定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的基本标准。通过前期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房软硬件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严格中西药房分设,并按药品贮藏的要求条件落实到位,药房药品摆放整齐有序,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如龙溪中心卫生院,敖溪中心卫生院等。

今年以来,完成新申办药品经营企业5,变更换证6户,4户药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资料审查工作。

完成参训药师继续教育76次,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71人次的培训工作。

(一)极少部分单位还存在质量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店内广告的不规范、分类管理方面不能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留下了不安全隐患,还有待于行业自律行为的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单位对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督导检查的力度。

药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将一如既往的抓好该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在近期进行追踪检查,督促其问题的整改和完善,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对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工作的宣传各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材料报送工作;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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