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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口状况调查报告 农村贫困状况调查报告(通用5篇)

时间:2023-09-23 13:11:00 作者:灵魂曲农村人口状况调查报告 农村贫困状况调查报告(通用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的作用是帮助读者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人口状况调查报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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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3年建地设市以来,2020市始终坚持以扶贫开发为中心,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创造了“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巴中精神,特别是2004 年以来连续8个中央“一号文件”锁定“三农”,各项惠农政策密集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基础条件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脱贫致富步伐不断加快。

(一)调查村基本情况。调查的40个村共240个村民小组,其中:通电的238个,通固定电话的150个,通公路的176个,通有线电视的125个,通自来水的43个,分别占村民小组总数99.2%、62.5%、73.3%、52.1%和17.9%。农户总数 12266户、46955人,其中:举家外出户分别占总户数、总人口的28.0%和25.2%。共有整半劳动力28128个,当年转移输出到乡外的劳动力 15727个,占总劳动力的55.9%,其中输出省外的劳动力11955个,占转移输出劳动力的76.0%。20**年,平均每村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33.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15.3万元,占总投资的46.1%。平均每村拥有办公用房110平方米,有52.5%的村建了卫生室, 30.0%的村建了幼儿园。平均每村集体收入0.8万元,资产总额9.1万元,负债总额31.9万元。20**年末调查村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彩电、电话、电脑、摩托车分别为97台、90部、1台和8.2辆;
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45501人、农村养老保险6628人、享受农村低保3606人,分别占调查总人数的96.9%、14.1%和7.7%。

(二)调查户收入状况。调查的40个社有农村常住户1247户、5389人。

20**年常住户农民人均纯收入379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2325元、家庭经营纯收入1293元、财产性收入13元、转移性收入167元,分别占 61.2%、34.0%、和0.4%和4.4%,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最大来源。从农民收入分组看,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274元以下的182户、 738人,1275―1500元的89户、349人,1500元以上的976户、4302人。

(三)调查户贫困程度。国家统计局对贫困标准的定义:是指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阶段的条件下,维持人们的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费的物品和服务的最低费用,即维持简单再生产和基本生存的标准。1986年国家确定的最低生活标准是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04元,1995年调整为530元,20**年调整为1196元,20**年调整为 1274元,今年拟实行1500元的新标准。按照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74元的贫困标准计算,调查户的贫困发生率为13.7%,线下贫困户的人均收入为1068元,仅为总平均收入3799元的28.1%。按照今年国家拟实行的1500元新标准计算,调查户的贫困发生率为20.2%,线下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218元,为总平均收入3799元的32.1%,这也反映出巴中作为西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贫困面宽、贫困程度深的现实市情。

(四)贫困户类型特点。一是劳力缺乏负担过重型。如2020区青木镇平桥村朱祥程全家4人,1个劳力,年人均纯收入不足1000元;
2020县凤仪乡檬树村詹远义,全家7人有两个老人和三个孩子,为照顾老人和孩子上学,夫妇俩无法外出打工,导致收入单一生活困难。二是疾病折磨债台高筑型。如2020县新场乡刘明通,家中3人,其中2人长期多病,大多时间不能正常劳动创收。2020县南风乡云盘村唐瑞高,由于去年妻子患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他只好放弃在广东务工,回家照料家人,积蓄用尽债台高筑。三是缺乏文化不善经营型。一些家庭有劳力,也很勤劳,但由于缺文化、缺技术、不善经营,劳动成果只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难于有所突破;
还有因智力低下致贫的,如2020县沙河五郎村沈勇全家3人,本人智弱,妻子有精神病,既没种地也没打工,仅靠政策补贴和低保收入生活。四是天灾人祸致贫返贫型。常见的自然灾害主要有特大旱灾、暴雨洪灾、山地灾害等,如2020县镇龙镇真武村山高坡陡、交通不便、土地零星、十年九旱,去年大春就出现严重干旱导致水稻大幅减产。还有工伤、交通事故等都可能导致一个家庭深陷贫困之中。

(一)产业结构层次偏低,辐射带动能力不足。一是产业结构层次低。20**年,2020市人均gdp为8168元,仅相当于全省、全国的46.8%和 30.3%;
三次产业结构为29.1:33.8:37.1,一产业增加值所占比重分别比全省、全国高14.4个和18.9个百分点,仍然处于低层次的农业经济阶段。二是以城带乡能力弱。由于巴中远离大中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区位优势缺乏,城市化水平低,不能形成汇集资金流、信息流、人才流的高地,城市都还处于较为落后的发展阶段,对农村扶贫开发的带动力更显缺乏。20**年2020市城镇化率为29.3%,比全省40.2%、全国49.7%分别低 10.9和20.4个百分点。三是龙头企业带动无力。由于企业自身实力不够、资金紧缺,难以扩大生产规模,消化更多的农产品。另一方面农民的思想观念落后,合同定单的履约率低,导致企业对其失去信任。致使农业产业链条难以有效延伸,以工促农的作用难以发挥。

(二)农业基础设施脆弱,现代农业发展缓慢。一是农业基础设施脆弱,部分水库、河堤、渠系存在病险隐患;
多数塘堰已拍卖给个人,抗旱救灾用水得不到保障,农业靠天吃饭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
乡村道路建设滞后,不少行政村虽然修通了公路,但毛坯路多、路况差,通而不畅、晴通雨阻的现象仍然存在;
农业机械化水平低,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0.38千瓦,比全省低20.0%以上;
农村电网改造不彻底,一些地方存在变压器老旧、电压不稳、电杆歪斜、入户线路老化等隐患。二是传统农业根深蒂固,加之受山区自然条件的限制,难以大范围使用先进生产工具,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千家万户小规模分散化经营难以与大市场接轨,农业结构调整难度大,市场风险频发,比较效益低下,现代农业发展缓慢。

(三)农村青壮劳力短缺,生产投入增长缓慢。一是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据20**年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2020市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12.6%,初中占45.2%,小学占31.2%,文盲半文盲占11.0%,其中受过专业培训的劳动力仅占19.4%。二是农村青壮劳力大量外出,留守劳力年龄结构老化,从事农业生产和公益建设等均存在劳力短缺的问题。目前农村本地雇工工资高达每天80―100元,技术工人在120元以上,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农业粗放经营。三是乡村债务沉重,化解艰难。据20**年乡镇信息资料显示:2020市乡镇债务余额达9.7亿元,村级债务余额5.8亿元。

(四)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涉农服务绩效不高。一是基层农技力量薄弱,乡镇农技推广多与农资销售相结合,兽防人员一般只负责打预防针,立足生产一线开展农技专业服务的较少;
还有基层农技单位事业经费不足,面向农村服务收费困难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困扰着“科技兴农”职能的发挥。二是农村融资渠道不畅,信用社贷款额度低、期限短,一般最高额度2万,最长期限1年,难以解决规模发展的需要,且银行、信用社限于行业利益,往往贷富不贷穷,对贫困户的资金支持不够到位。三是多数乡镇没有信息中介组织,乡镇政府主要依靠广播、板报等发布少量信息,造成农民对市场信息反应不灵,用订单指导生产更是稀少。四是农业保险的险种、险期设置不科学,理赔手续繁琐,农民的自觉接受程度较差,农业保险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五)政策刺激效应递减,自主脱贫意识不强。一是政策刺激效应递减。改革开放以来,政策效应无疑是刺激生产力发展最活跃的因素,但从刺激效果看却是呈递减趋势的。二是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输出,农民家庭非农收入所占比重不断增加,农民增收的重心已离开农业。三是农村生活条件改善缓慢,村道公路覆盖率低,路面硬化率低;
农村办学条件虽有改善,但教学质量仍然不高;
农村安全卫生饮用水达标率低,自来水通村率仅为35.3%;
农村卫生状况和医疗保障较差,一些农民反映新农合报销手续烦琐,报销标准低。由于农村“四难”问题未得到根本缓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也降低了农民“安居乐业”的幸福感。四是农民自身投入能力弱,且部分农民存在 “等、靠、要”思想,缺乏增加投入和脱贫致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财政投入强度偏低,扶贫成效巩固较难。一是国家扶贫项目覆盖面偏小。2020市有2374个行政村,如按2020市每年安排扶贫重点村的数量计算,20**年为72个,期限为每年轮换一次,每个村要全部得到国家扶持,其期限也是十分漫长的;
如按整村推进“修路治水、产业发展、新村建设、社会事业”等项目来安排,按每村需500万元计算,共需扶贫资金118.7亿元,相当于过去**年财政性扶贫资金的14.9倍,这不仅是一笔巨大的开支,而且每村500万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二是一些乡村反映项目争取程序繁锁,资金到位迟缓,而且难以整合部门之间的扶贫资金,形不成资金的集聚效应。如:2020县泥溪乡柏垭口村是去年的重点扶贫村,也是该乡7年来唯一享受了5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的村,但该村系距乡政府7.8公里的高山村,本身基础条件极差,50万元扶贫款加上人平投劳80个,也只解决了4个社的饮水和毛坯路建设问题,一年的扶贫结束了,扶贫成效并不明显,一旦没有了国家的支持,现有的成果将很快恢复原状,更难以巩固提高。

搞好巴中扶贫开发工作,应认真落实市委“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决策部署,抓住国家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秦巴山区扶贫开发和西部大开发的黄金机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新村建设为载体,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农户能力提升和公共服务完善等重点,进一步完善村级扶贫规划,搞好规划的纵横对接,扩大开放合作,创新扶贫机制,抓两头带中间,拓展点、线、面,扎实打好整村、全域、可持续扶贫开发大会战,力争“十二五”打基础,“十三五”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

(一)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一是严格执行政策。继续完善农村双层经营承包责任制,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全面兑现各项惠农政策;
高度重视城乡二元结构的解决问题,从政策上营造统筹城乡发展的良好氛围;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扶贫开发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农民的主体积极性。二是突出规划建设重点。以解决农村“四难”为重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不同群体特点,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措施,确立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三是创新投融资机制。克服单纯以国家项目为支撑的狭隘观念,广泛采用“一事一议”和引进业主等措施增加扶贫投入;
对项目确定、资金使用等要以村为单位引入竞争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
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办好农村公益事业,推进农村乡风文明,为搞好农村扶贫开发保驾护航。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一是重点抓好巴中大环境建设。加快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加快市内干线公路建设,做到交通对外要畅、对内要通;
加快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做到既能抗旱也能防洪。二是将新村、产业、劳务、移民和社会投入的扶贫资金进行很好地整合,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标准,加强道路、饮水、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继续实施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按照统一规划、整合项目、群众主体、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新村聚居点建设,集中解决道路硬化、生活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配套等问题,有效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把集中建房农民的原有宅基地整理还耕,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

农村贫困状况调查报告各类报告

(三)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培育农村特色产业。一是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的目标要求,认真研究、深入考察成渝和关天两大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产业结构、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从资源优势、现实基础和发展条件出发,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围绕培育壮大特色种植业、特色畜牧业、特色林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突出重点产业、重点基地、重点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自己培育等方式,上一批大项目,建几个大企业,通过他们的资金优势,特别是先进的技术优势,对传统农业、传统农民进行革命性的改造,大力提升区域整体水平和竞争实力。二是实行“公司+协会+农户+基地”的方式,加强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
以名优特新农产品品牌创建为依托,发展生态效益农业、循环农业和立体农业,建设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三是建设和改造各类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不断完善城乡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推行新型营销方式,发展会展促销、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业态,多渠道推动特色农产品的顺畅流通。四是注重加工配套,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既培育引进带动区域产业长远发展的龙头企业,又对农产品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只有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与现代化的龙头企业对接,进行精深加工,从而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区域重点产业。

(四)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一是涉农部门主动为农民搞好技术服务,大力抓好农技培训,针对目前农村留守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等现实状况,培训工作也应因材施教,培训更多的农村科技明白人,与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和专业协会联合推广农业新技术。二是全力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建设,重点发展庄稼医院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专项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的有机结合。三是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方式建立健全农村经济信息网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和专业协会的市场信息优势,尽力把握市场行情,有效指导生产,推动“订单”农业有序发展。四是金融部门立足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实惠的金融服务,重点解决农贷中长期存在的贷富不贷贫的问题,让贫困户能优先得到一些低息贷款,搞一些低成本的新项目,增强贫困农户的造血功能。

(五)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切实加快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巩固“两基”成果,提高基础教育水平,抓好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科学合理进行学校布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寄宿制学校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合理选择保障救助对象,逐步扩大救助范围;
落实优抚政策,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开展农村养老试点,建设农村养老敬老院,确保农村老人“老有所养”;
大力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减轻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和脱贫致富的压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困难群体救助体系,逐步扩大各类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困难群众因病因灾返贫的问题。

(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增强自主脱贫能力。一是积极促进农民向城镇转移,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广辟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渠道,切实降低农业人口比重。二是以培育“新型农民”为核心,整合各种培训项目和资源,继续加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工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重点解决外出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专业技能缺乏等问题,力争通过培训使外出务工农民更容易找到工作,要靠知识和技能来增加就业收入,改变个人及家庭贫困状况。三是培养农民自主脱贫意识。教育农民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自主脱贫的意识,鼓励贫困农民不等不靠、自强不息、依靠自身力量摆脱贫困,坚决克服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在项目实施中高度重视贫困群众的参与,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贫困农户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四是努力提高贫困农民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对重点贫困户、贫困人口实行台账式管理,因人因户制定增收措施,采取项目扶持、个别帮助等多种措施,促进贫困农户全面增收,夯实脱贫致富基础。

农村人口状况调查报告篇二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自古就有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0%,正在步入“老年型”国家。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也给安老养老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当前表现出“两高、两大、两低”的基本特征,即高速、高龄、基数大、差异大、社区养老社会水平低、自己养老和社会养老意识低,与经济较快发展的态势相比,社会老龄保障事业显得明显滞后。面对日益凸显的老年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

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及养老设施状况

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有1亿4千9百多万,占总人口的11.3%,占全球老年人口的21.4%,相当于欧洲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约为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城市独居老年人占49.7%,农村亦达38.3%。农村老年人收入低,医疗保障覆盖率低。常感孤独的老年人,在城市为18%,农村为30.9%。而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也超乎我们想象。据测算,到2020年,中国60岁以上老人的数量还要翻上一番;而到2050年,中国每3到4个人当中,就会有一个是老人。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我们国家就是在99年进入老龄化的时候,我们人均收入呢就是800美元,而世界上其他国家,进入老龄化,他的人均收入应该是在5千到1万美元左右,所以我们体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特征呢,就是未富先老。

庞大的老年人基数,无论是赡养还是医疗都得花钱,但对于中国来说,光靠国库是很难支撑起这样一大笔数额的。中国各地的公办养老院,目前都出现了排队现象,等上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住进养老院的情况普遍存在。

根据权威统计,目前我国1.49亿老人当中,想在养老院安度晚年的约占5%,这样就需要有700万个床位才能满足需要。而目前全国养老院的床位,总共只有150多万张,缺口高达550万。为了解决养老设施不足的问题,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很多人都在努力。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我们有一个基本的统计呢,就是全国的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呢,将近30万人,取得职业资格的,只是30万人当中只是两万人,非常少,所以这个是导致我们现在,整体上的养老机构,就是服务水平呢,上不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制度建设空白

一是城市无工作居民的养老问题;二是城市无工作居民的医疗问题;三是农村还没有养老制度安排;四是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五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当前要着力解决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发展和完善遗属保险、护理保险、以房养老等新的保证措施,使城乡老年人都能做到最基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三)、不容乐观的安老养老状况

1、老年人的劣势

现代的老年人,既没有传统社会里凭辈份“倚老卖老”的优势,也没有发达社会中的社会福利优势。相比之下,却存在着年龄、体力、精力等方面的劣势。不少老年人当下的生活处境是比较窘迫的。

第一,多数老人的收入在中下等水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恐怕是最苦的,他们根本就没有“退休”一说,很多人一直要劳作到最后一息。在城市,“啃老”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不少老人要间接地承担其失业子女甚至是第三代的生活费用。

第二,老人就医状况令人担忧。老年人体弱多病,需要经常看病吃药。他们的收入本来就不高,加上近年来医药价格飙升,更使老年人在看病、医药方面陷入窘境。

第三,老人出现瞻养危机。一方面,家庭养老的观念、意识在淡化,家庭赡养的功能在弱化,过去是“父母在、不远游”,现在是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如居巢区某村庄,有7个70岁以上的老人,自己已是风烛残年,为外出务工的子女守摊子、看房子、带孙子。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又十分薄弱。多年来,我国在社会养老保障方面严重欠账,特别是为数众多的农村老年人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

2、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严重不足

老年人退休时间早,中青时年实行低工资制,并没有享受到多少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没有真正享受到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成果。对高龄老人,我国已开展了某些老年福利工作,例如城市高龄老人公共场所优惠待遇、五保老人的照料与服务等,使得他们的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广大老年人的基本经济保障仍然十分薄弱。

目前,城镇一块的老人,因为有了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总算是有了“最后一道防线”;而在农村地区,老年农民除了家庭赡养以外,基本没有其他养老收入,养老风险很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出台了,但是由于宣传贯彻的力度不够,赡养纠纷案每年递增。据调查,自2005年以来,无为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涉及赡养纠纷案及老年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犯罪案件共有37件,其中2005年8件,2006年11件,2007年1-9月18件,虽然此类案件所占比例不高,但呈逐年上升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3、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明显滞后首先,养老社会服务化的载体不足。全国城乡仍有相当数量的五保老人没有实行集中供养,散居的五保老人有很多,空巢老人数量更多。他们的生活起居、生灾害病等,往往得不到很好的照顾、护理。

其次,各种养老机构收费偏高。调查发现,社会化的养老院,平均收费在每人每月800元左右,高级一些的老年公寓等则需要1300元以上。倘若两位老人没有子女,每月仅靠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过活,怎么可能负担得起这笔费用呢?但这些社会化养老机构也感到苦恼,他们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且数量不足,不收取较高的费用就无法运转下去。

再次,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在各种养老院、敬老院工作的服务人员,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技能缺乏,服务质量跟不上。特别是有少数服务人员,内心里看不上这份职业,只是苦于别无出路,才勉为其难地曲就于此,因此,也就谈不上什么敬业爱岗,更谈不上以一片爱心善待老人了。

第一,要把安老养老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加强老龄工作”。各级应把此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机制,不能以“济贫”的思路来考虑问题,更不能以社会正处在转型期为理由,亏待了老年人。建议将“老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纳入市、县两级招商引资范围,变过去“以市长主导”为“以市场主导”,转变思想观念,对现有的社会化服务的老年公寓给予充分的鼓励、引导和扶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尽快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力量,充分利用社区中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定补幅度,拓宽定补范围。不断完善困难弱势老人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老人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加快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二,逐步建立有各市特色的安老养老安全网。而各地目前正处在由家庭养老保障向社会养老保障过渡的阶段,特别是在农村,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老年人现状及家庭承受能力来看,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居家养老”之路,是解决我市养老问题的正确选择。这里所说的“居家养老”是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推进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建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社会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逐步形成适合各地市情的家庭保障安全网、社区养老服务安全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政策安全网。第三,突出解决农村安老养老问题。过去,各地农村老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家庭赡养和土地收入。随着形势的变化,这两种养老保障方式不论是在保障能力上,还是在保障的可靠性上,都显得很不稳定了。必须从各市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寻求新的养老办法。根据全国一些地方以及有关部门多年来的实践探索,有条件的地区已经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采取储蓄积累的方式,为农民建立个人账户,个人交费为主,集体交费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将个人和集体缴纳的保险费记入个人名下,为个人所有,到老龄后根据个人账户的积累额计发养老金。这种养老保险方式还必须同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结合起来,才能为农民养老建立一道比较可靠的养老民屏障,才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现实选择。

第四,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要围绕“五个老有”工作目标,既要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需求,也要不断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想法设法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会交往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渠道,消除老年人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感觉,保持一种健康的心态。

敬老、爱老、安老、养老,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社会各方义不容辞。要在全社会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年人在经济上得到保障,生活上有人照顾,精神上得到安慰,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新运行机制,建立“以人为本,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让老人们深切地感受到“夕阳无限好,人生仍灿烂”。

农村人口状况调查报告篇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衍生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妇女是负担最重、对农村发展影响最大、自身权益最难保障、受到关注最少的群体,她们的生存发展状况是需要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现状,掌握她们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县妇联抽样100名农村留守妇女,对她们的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从年龄结构看:以中青年居多,主要集中在30—50岁,占70%以上。

从受教育程度看: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居多,占62;小学占31%;高中及以上占7%。

从精神生活看:留守妇女忙于农活和家务活没有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加上生活范围较小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压力大。

从婚姻状况看:由于夫妻长期分居,相当一部分留守妇女家庭出现婚外情,婚姻呈现不稳定状态。

由于丈夫外出务工,留守妇女成为家庭生产生活的绝对主力,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赡养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身体状况下降,体力大幅度透支。

绝大多数的留守妇女受教育程度较低,其文化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平时极少读书看报或参加培训,大多从事传统的“体力型”农业生产,缺乏现代生产发展技能。

由于丈夫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妇女独自承担生产生活重担,自身安全感缺乏、心理压力大,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煎熬。夫妻双方聚少离多,缺少情感交流,造成双方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差距越来越大,夫妻感情容易出现裂痕,导致第三者插足造成留守家庭离婚率上升,直接影响着农村留守妇女的婚姻质量和家庭稳定。

多数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偏低,加之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仅仅停留在吃饭穿衣上,缺乏与子女的有效沟通,难以进行正确的心理关怀和家教指导。父亲的亲情缺位,也影响了孩子健全性格的形成。

1)强化政策倾斜。充分认识到农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管理家庭、教育子女中发挥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制定关爱留守妇女的政策和措施。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制定出台有利于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和。从政策机制和导向方面减少农村留守妇女数量的扩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业。

2)强化技能培训。根据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现实需求,制定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计划,开设灵活多样的实用技术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地组织留守妇女进行技能培训,通过送教上门、定向培训等方式,为留守妇女提供创业理念、信息咨询、项目定位、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智力支持和培训指导,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其在非农生产领域创业就业的能力,帮助她们向非农生产领域的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就业。有针对性地启动培训与提供小额贷款相配套的激励措施,建立留守妇女劳动力创业就业信息网络,以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农村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和创业就业的能力。

3)强化保护力度。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财产权益的维护,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引导留守妇女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建立由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定期开展心理关爱行动,为婚姻危机下的留守妇女提供心理支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动员法律工作者和女律师志愿者走进贫困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完善安全措施,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加大对侵犯农村留守妇女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为留守妇女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生活和社会环境。

4)强化精神关怀。利用农闲时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经常性开展妇女儿童互动活动,增加她们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她们的心理压力。探索建立留守妇女互帮互助组,招募一批协调能力强、热心妇女工作的留守妇女组成巾帼志愿者队伍,与留守妇女家庭结成固定的帮扶对子,使她们在生产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照、在安全上互相守望、在精神上互相扶持。

农村人口状况调查报告篇四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己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己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己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己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农村人口状况调查报告篇五

(一)社会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今老龄化日益严重,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做到使广大的农民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二)宏观政策背景

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出,到20xx年已经在全国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至20xx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试点开始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

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的伟大落实,是持续多年的惠农政策的又一亮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并且实行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由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20xx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后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以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从而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新的社会转型期,“养儿防老”的意义日渐衰微,尤其是对于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人赡养的贫困老人来说,晚景更令人堪忧。而“新农保”制度是“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

(三)当地实况

(一)调研准备

通过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及队员间的讨论,确定了这次调研的主题“农村养老情况的调查”,查看了相关文献并且阅览了网上的部分团队的相关报告确定了这次调研所用的调研问卷。最后,准备了一些到当地与居民谈话时的问题、注意事项。

(二)调研阶段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调查对象:

调查队员:

调查方式:文献调研法、问卷调研法、访谈法

调查目的:调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推广和宣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模式。

此活动开展期间,我们主要是以问卷调查和访问的方式,着重了解当地的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现状,如果实行是否愿意购买养老保险,对现今养老保险政策的评价和期望来了解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认识以及居民们对养老的打算与计划。与此同时,我们还向居民宣传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的制度。

(三)结果分析

1.养老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主要还依赖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占92%,社会化养老的实行很有限。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这种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终身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目前农村家庭养老有以下特点:

(1)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

(2)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

(3)分而不离的家庭居多。

就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的实践结果来看,家庭养老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老年人安享天伦之乐的宿愿,又能缓解并不富裕的中国社会所要承担的养老社会压力。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农村人口流动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边的空巢家庭日渐增多,家庭养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家庭的规模趋向小型化、核心化,这使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再加上农民收入水平较低,致使部分年轻人可能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养老重任。总之,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呈现日渐削弱的趋势,这就要求社会化养老的普及和加强。

2.存在的问题

(1)村民对于养老保险概念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然而调查情况却不那么令人高兴,当我们向村民们提及“您是否有办理养老保险?”时,他们大都面带疑色,并不了解究竟何谓养老保险。有的以为农村医疗保险就是养老保险,有的以为是一般的商业保险,最后一位比较了解养老保险知识的人士才向我们透露,直到前几个月该地都还没有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这几个月开始,镇政府才先为年过六十的老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证,而其中大多数的老人对前来为他们照登记照的事情也是糊里糊涂,并不知其然,只知道政府是要给他们钱。由此可见,当地居民对于养老保险的概念还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分析原因,主要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宣传力度不够。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1998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一。而现在农村的老人其文化水平也并不高,多数是小学都没有毕业,既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也无法阅读相关文献,电视上的新闻有时也是一知半解,没有专人的讲解,使得他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事知之甚少。大大的减少他们应有的福利。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村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工程不信任

但当我们试图使村民了解何谓农村养老保险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则表示如果有养老保险,他们也不愿意购买。有的人是认为自己无法负担参保的资金,有的人却说要儿子养或者自己劳动养活自己,而更多是的对这个政策实行的不信任。村民担心自己交了钱到时候自己反而拿不到一分钱养老。

我们在查阅资料时还发现,关于此类问题,国家并没有具体的独立的法律规范,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1992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立法的力度不够,也给许多人有空子可钻,致使我们对此推行的困难又增加了。而面对村民们的利益也得不到保证,保险并不保险。

(3)四十岁左右的村民对自己的养老并没有规划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也对四十岁以下,比较年轻的村民的询问了他们有关养老的看法,但当提到对自己养老的看法时,他们基本都表示没有什么规划,或者直接说让子女养。反观城市地区,各种商业保险相当活跃。有些养老保险甚至专门针对十几岁的小孩子的。虽然小孩购买养老保险不能够算得上很明智,但起码在养老方面村民还没有很强的意识,对自己的未来也不能做到眼光长远。

3.原因分析

(1)资金来源不尽合理,未体现全社会责任

资金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民政部1992年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的规定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实际是依靠传统农村的集体补助和投入。但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使集体经济力量受到严重削弱,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承担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由集体经济负担的农村军烈属优待、“五保户”供养变为农民直接负担,而国家干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负担,这样一来既不利于增加统筹金额,也不利于标准统一。此外,农民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集体补助也微乎其微,几乎完全由个人缴费。这样的社会保障不仅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且也影响了农民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障项目的积极性,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

(2)缺乏法制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状况来看,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我国政府自1998年开始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但迄今还没有一部专门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在国务院已经制定的条例中,也极少涉及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虽然我国过去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法规、条例和规章,但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缺乏力度,没有形成有机的法规体系,而且地区不同,内容亦有所不同。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得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

(3)全社会老龄意识不太强,社会支持力度不够

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老龄工作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不力,成效不大。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普及率达不到要求。由于缺乏老龄意识,致使不少人有岐视老年人的现象。特别是有个别公汽上的乘务员和司机,由于受利益驱使,在路上见到老年人搭车,不愿意停靠让老年人乘坐并予以方便,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中卧床老人大量增多,无人护理、照料的问题越来越严峻。特别是对于丧偶、子女都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空巢老人突发疾病时抢救不及时,生命也时常受到威协。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龄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4)老年服务业滞后,农村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相对较少

一是乡镇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少。目前崇阳县12个乡镇除了只能满足“五保户”需要的福利院外,面向其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几乎没有,农村老年人能享受到的各种养老服务特别是生活照料服务几乎是空白。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欠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全、服务组织欠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稳定,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少,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求,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服务更是严重缺乏。

(5)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统筹级别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这使得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际甚至县际转移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如农民工群体,长年在外使得他们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现有的这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脱离了现实情况,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方式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与从前相比变得薄弱,集体分担的那部分养老金很难兑现。而政府那部分养老资金的投入有限,对大部分农民起不到太大的现实意义。

(6)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致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低下。而农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的费用。因此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资金。

(一)及时宣传新政策,让农民切实感受新农保的惠民之处

在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后加强必要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了解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积极主动参保,自觉自愿缴费。不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实时动态,提高觉悟水平。

其次,加大农村教育力度,增强农户接受新知识、理解新政策的能力。通过调查分析,家庭受教育程度越高,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强烈。

(二)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养老支持力度

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和政府要真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并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扩大农民就业面。途径二是强化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当增加土地种植面积。虽然目前农村土地功能有所弱化,农民来自土地的收入也有所减少,但土地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政府应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并在技术、资金上给与支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其次,还要变革与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积极摸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将土地变为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同时,各地应尽快建立与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偿的流转起来,使农民获得相应的收入。

(三)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是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措施。因此,建立和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科学的方法确定保障线标准,使生活水平低于保障线的农村老人都能获得基本的物质需要。其次将农村养老保险法制化。经过一段时期、在一定地区试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应当及时将可行有效的保险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实践中逐步补充或完善,使农村养老保险走上法制化轨道。由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需求、基本原则、经济发展水平、人们思想价值等方面存在差异。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应当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政策。

(三)完善相关经办机构设施,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络系统,所有信息实行公开透明化。对养老金的收缴和发放都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每一位参保农民都有真实的参保信息。保障养老金能及时发放,养老金账户安全可靠。

经办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提高操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经办机构应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下级经办点,便于高龄老人缴纳和领取保险金,真正把惠农政策做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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